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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核算办法_银团贷款

银行会计核算办法_银团贷款
银行会计核算办法_银团贷款

XX银行银团贷款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团贷款业务核算,防范银团贷款业务风险,根据《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等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团贷款业务是指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第三条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贷款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也可根据实际规模与需要在银团内部增设副牵头行等,并按照银团贷款相关协议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章相关费用

第四条我行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接受借款人书面委托,为借款人提供财务顾问、贷款筹集、信用保证、法律咨询等融资服务,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包括安排费,以及承诺费、代理费等。

第五条根据银监会有关规定,银团贷款收费由借款人与银团成员行自愿协商确定,并由借款人支付。银团贷款安排费一般按银团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贷款承诺手续费一般按未用余额的一

定比例每年按银团贷款协议约定方式收取;代理费可根据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支付。

第六条向借款人收取的银团贷款安排费,属于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计入贷款成本;应向其他成员行支付的,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向借款人收取的银团贷款承诺费,属于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确认为中间业务收入;应向其他成员行支付的,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我行作为代理行收取的代理费收入确认为中间业务收入。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七条我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银团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扣除收到的银团贷款安排费收入,或加上支付的安排费支出,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第八条我行作为牵头行时的核算原则及其账务处理

发放银团贷款时,应将我行使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的本金计入“银团贷款——本金”科目,同时将向借款人收取的安排费收入中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计入“银团贷款——利息调整”科目,将收到的安排费收入中应向其他成员行支付的部分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

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团贷款——本金

贷:银团贷款——利息调整

客户存款等科目

借:客户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我行收到承诺费等收入时,将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分期确认为手续费收入: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

贷:手续费收入递延收益

借:手续费收入递延收益

贷:手续费收入——银团贷款手续费收入

收到的承诺费收入中应向其他成员行支付的部分,暂挂其他应付款:

借:客户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向其他成员行支付待收承诺费收入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九条我行作为代理行时的核算原则及其账务处理

我行作为代理行收到其他银行缴来的贷款资金时,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待银团贷款实际发放后,转入客户存款等科目。帐务处理如下: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客户存款

我行作为代理行收取的代理费收入,比照上述作为牵头行所收取的承诺费会计处理分期确认为手续费收入。

第十条银团贷款的后续计量

银团贷款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其中,实际利率是指将贷款在预期存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贷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摊余成本是指将贷款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 加减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 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认应收利息,同时逐期按实际利率法对安排费造成的利息调整项目进行摊销,调整利息收入科目。

上述实际利率的计算方法为:

期初摊余成本(银团贷款本金加上或者减去安排费)=c1/(1+r)^y1+c2/(1+r)^y2+c3/(1+r)^y3+……。

其中:r为实际利率。

c1、c2、c3…表示未来各期收到的利息和本金还款。

y1、y2、y3…表示未来各期收到的利息与本金还款的实现日与本期基准日期的时间距离(以年为单位)。

各期末摊余成本的计算方法为: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利息调整摊销额。

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安排费收入的情况下的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数据来源:按合同利率计算确认]

借:银团贷款——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银团贷款利息收入[数据来源: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的利息收入]

支付安排费支出的情况下的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数据来源:按合同利率计算确认]

贷:利息收入——银团贷款利息收入[数据来源: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的利息收入]

贷:银团贷款——利息调整

第十一条向贷款客户收取利息时,按应归属于我行的利息收入冲减已计提的应收利息,并将代其他银行收取的利息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帐务处理如下:

借:客户存款等科目

贷:应收利息

其他应付款

将代收的利息支付给其他银行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十二条银团贷款的终止确认

银团贷款到期时,利息调整项目已全部摊销完毕,收回的我行贷款资金,冲减银团贷款科目;收回的他行贷款资金,暂挂其他应付款。账务处理如下:

借:客户存款等科目

贷:银团贷款——本金[我行贷款资金]

其他应付款[他行贷款资金]

将他行贷款资金归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存入中央银行款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XX银行会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内容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小额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工作流程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 务会计核算流程 贷款采用逐笔核贷方式发放。所谓逐笔核贷,是借款单位根据借款合同,逐笔填写借据,经信贷人员逐笔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方式。发放时,贷款应一次转入借款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收回时,由借款单位开具支票,通过银行转账办理。贷款利息一般按月(季)计收,个别为利随本清(即还本时同时结清利息)。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首先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书,经调查、审查、审批及贷审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商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用途、利率等,并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填写一式四联借款凭证。其中:第一联客户,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信贷部门留存,第四联借据。客户在在第二联、第四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经风险部门审查并有权人签字,送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 会计部门接到借款凭证后,应认真审查各栏填写是否正确,大写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印鉴是否合规,有无相关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应作如下处理: 填制转账支票交与客户(网银汇款或到银行柜面办理汇款转账),

依据相关凭证作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贷款户 贷:银行存款(现金) 第四联“借据”由会计部门留存,按到期日排列保管,据以按到期日收回贷款。 二、到期收回贷款的核算。 贷款的及时收回是贷款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会计部门应经常查看借款借据的到期情况,在贷款快到期时,应与信贷部门联系,由信贷部门通知借款人准备还款资金以备按期还款。客户将还款支票(或现金)交至会计部门,若为支票,会计人员收到后先给客户打收据一张,标明“今收到××交来还款转账支票一份,出票人××,金额××,支票号码××”,及时将支票存入开户银行,待支票到账后方能予以结清贷款处理。据此填制一式三联收款凭证,其中:第一联信贷部门,第二联会计记账,第三联交客户,备注栏注明“归还×年×月×日,第×号贷款”的字样。及时对相关账务进行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贷款――××贷款户 记账后,应根据借款收回凭证内容,抽出原留存的“借据”,属于按分次还款计划还款的,应在借据“分次还款记录”栏批注×月×日偿还本金数,结计还欠金额,经办人员盖章后,借据继续保管;属于一次还清借款的,应将原借据退借款人。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实用版

YF-ED-J115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银行 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 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 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 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 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 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

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委托贷款是指银行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即委托人为银行的个人委托贷款。银行推出个人委托贷款,主要是发挥银行信用中介的职能,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并充当监督和见证者。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________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 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 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委托贷款的业务流程 委托人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等要素。 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业务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委托人向业务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向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受理客户委托申请,进行调查并经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接受委托。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 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2010-6-1 11:14:28 【字号:大中小】打印访问量:9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农发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指农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农发行信贷政策为指引,坚持独立审贷、专款专用、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种类、用途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借款用途符合我行业务范围,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第五条贷款种类。 按期限分为短期固定资产贷款和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 按投资规模分为单项固定资产贷款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 按主要还款来源分为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以经营利润和折旧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为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以各级政府财政补贴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为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 第六条贷款用途。 (一)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生产性固定资产项目的资金需要。 (二)单项固定资产贷款主要为解决借款人为购置或更新单项生产设备和运输工具、厂房翻新改造、小型技术改造的资金需要。 第七条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区域、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标 准版本

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标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 ____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小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 月xx日)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示范文本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solve or prevent disputes, through establishing certain legal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some common interests and wishes, all parties to the cooperation reach an agreement after consultation, and all parties signing the agreement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bound.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解决或防止纠纷,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并实现某些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合作的所有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签字的所有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受约束。,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委托贷款的业务流程 委托人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贷款利率、 期限等要素。 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业务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委托人向 业务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 向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受理客户委托申请,进行调查并经审批后,对符 合条件的客户接受委托。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贷款种类: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受托贷款人: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委托代理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doc

第三十四条银团贷款存续期间,银团成员原则上不得在银团之外向同一项目提供有损银团其他成员利益的贷款或其他授信。 第三十五条银团成员在办理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有下列行为,经指正不改的,代理行应当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负责召集银团会议,追究其违约责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及其保证人: (一)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被证实无效; (二)未能履行和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未能按贷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和本金; (四)以假破产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 (五)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第三十六条银团成员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有以下行为,经银团会议审核认定违约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银团成员收到代理行按合同规定时间发出的通知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限足额划付款项的; (二)银团成员擅自提前收回贷款或违约退出银团的; (三)不执行银团会议决议的; (四)借款人归还银团贷款本息而代理行未如约及时划付银

团成员的; (五)其他违反银团贷款合同、本业务指引以及法律法规的行为。 银团成员之间的上述纠纷,不影响银团与借款人所定贷款合同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开办银团贷款业务的银行应当定期向当地银行业协会报送银团贷款有关信息。内容包括:银团贷款一级市场的包销量 及持有量、二级市场的转让量,银团贷款的利率水平、费率水平、贷款期限、担保条件、借款人信用评级等。 第三十八条开办银团贷款业务的银行应当依据本指引,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制定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与银团贷款业务风险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并指定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银行向大型集团客户发放银团贷款,应当注意防范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交易及关联方之间相互担保的风险。对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交易频繁、互相担保严重的,应当加强对其资信的审核,并严格控制贷款发放。 第六章银团贷款收费 第四十条银团贷款收费是指银团成员接受借款人委托,为借款人提供银团筹组、包销安排、贷款承诺、银团事务管理等服务而收取的相关中间业务费用,纳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管

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通用版

合同编号:YTO-FS-PD486 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____(币种)资

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小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委托贷款业务行为,防范和化解该类业务风险,维护我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目前不接受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中“受托人”即指我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第三条委托贷款不属于授信业务,属于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各行要切实做到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贷款要件 第四条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受托人不得代委托人指定借款人,或者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借款人的资格须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 第五条委托贷款用途须符合《商业银行法》及《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投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国家限制、禁止支持或重复建设的项目。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方面,与对自营贷款的要求相同。

第六条期限与利率、费率 (一)委托贷款期限按照《贷款通则》规定执行。 (二)委托贷款利率及借款人违约金的计收由委托人决定,但须符合《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各行要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成本核算等综合因素,制定本行委托贷款手续费收费标准,报总行备案。 第七条委托贷款是否需要担保及担保条件由委托人确定,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部门分工 第八条风险管理部门职责 (一)制定、修订本行委托贷款业务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监督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二)对委托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合法性及贷款文件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必要时按尽职调查和风险评审机制进行报批。 (三)对本行委托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控。 第九条公司业务部门职责 (一)统筹本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营销工作。 (二)接受委托贷款客户申请并进行合规、合法性初审,报风险管理部门审核。 (三)与委托人、借款人签订三方均认可的委托贷款合同。 (四)根据委托贷款合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收取手续费。

第四章 银团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章银团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与规范银团贷款业务,分散授信风险,更好地为重点企业与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担保法》、《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团贷款就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与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得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第三条总行公司业务部就是全行银团贷款得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代表我行参加全国性银团贷款行业自律组织。 第二节银团贷款得成员地位 第四条我行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核、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得原则参与银团贷款,按实际承贷份额享有银团贷款项下相应得权利,履行相应得义务。 第五条按照在银团贷款中得职能与分工,我行可担任牵头行、代理行与参加行等角色,也可根据实际规模与需要以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等名义参加银团,并按照银团贷款合同履行相应职责。 第六条银团贷款牵头行就是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得银行,就是银团贷款得组织者与安排者。 第七条牵头行得主要职责就是: (一)发起与筹组银团贷款,分销银团贷款份额; (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尽职调查,草拟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并向潜在得参加行推荐; (三)代表银团与借款人谈判确定银团贷款条件; (四)代表银团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起草银团贷款法律文本; (五)组织银团贷款成员与借款人签订书面银团贷款合同;

(六)协助代理行进行银团贷款管理; (七)银团会议或银团贷款合同确定得其她职责。 第八条我行独家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得20%;分销给其她银团贷款成员得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九条我行任牵头行时,分销银团贷款可以采取全额包销、部分包销与尽最大努力推销三种类型。 第十条银团代理行就是指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得金额与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进行银团贷款事务管理与协调活动得银行。 代理行经银团成员协商确定,可以由牵头行或者其她银行担任。银团代理行应当代表银团利益,借款人得附属机构或关联机构不得担任代理行,我行各分行均可担任代理行。 第十一条代理行应当依据银团贷款合同得约定履行代理行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查、督促借款人落实贷款条件,提供贷款或办理其她授信业务; (二)办理银团贷款得担保抵押手续,负责抵(质)押物得日常管理工作; (三)制作账户管理方案,开立专门账户管理银团贷款资金,对专户资金得变动情况进行逐笔登记; (四)根据约定用款日期或借款人得用款申请,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得承款份额比例,通知银团贷成员将款项划到指定账户; (五)划收银团贷款本息与代收相关费用,并按承贷比例与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及时划转到银团贷款成员得指定账户; (六)根据银团贷款合同,负责银团贷款资金支付管理、贷后管理与贷款使用情况得监督检查,并定期向银团贷款成员通报; (七)密切关注借款人财务状况,特别就是贷款期间发生企业并购、股权分红、对外投资、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等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得重大事项时,代理行应在获借款人通知后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尽早通知各银团贷款成员; (八)根据银团贷款合同,在借款人出现违约事项时,及时组织银团贷款成员对违约贷款进行清收、保全、追偿或其她处置;

委托贷款流程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办理流程及费用 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目前不接受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即中国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利率】 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借款人的违约金的计收、担保方式和条件等均由委托人确定,但必须符合人民银行或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相关费用】 原则采取议价的方式,根据业务操作烦琐程度、业务风险性大小而定,但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适用客户】 政府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申请条件】 1、委托人为政府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2、办理境内外汇委托贷款人的公司必须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批准的《跨国公司名录》中的企业。 3、委托贷款中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 【办理流程】 1、委托人及借款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时,按照中国银行的要求收集相关文件和材料; 2、中国银行负责委托人及借款人提供的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查,资料完整性的整理,撰写委托贷款调查报告,填写委托贷款调查审批表,将委托人、借款人资料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3、经审核后通知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在委托资金划入中国银行委托贷款专用账户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贷款放款条

件,办理放款手续。同时,按约定的方式收取贷款手续费; 5、中国银行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委托人办理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责任,扣缴委托人的应付税款; 6、中国银行对发放的委托贷款建立台账,定期核对; 7、委托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按要求办理还本付息手续。外汇委托贷款的还款必须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按照还款要求和路径办理还款手续; 8、如借款人提出委托贷款展期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可为其办理相关展期手续。

银行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

第八章银行的存贷款业务 存款业务概述(按不同标志对存款分类) 存款的种类 1、按存款的期限划分:短期存款;长期存款 2、按存款的来源途径划分:企业存款,个人储蓄存款和财政性存款 3、按缴存法定准备金的范围划分:财政性存款和一般性存款 4、按存款的性质划分: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 存款一般有单位存款(单位活期;定期)和储蓄存款(活期;定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 整存零取) 存/贷款利息的计算 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其中,利率分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三者之间可以换算,换算公式为: 月利率=年利率÷12 日利率=年利率÷360 或日利率= 月利率÷30 计息方法单位活期存款由于存取次数频繁,其余额经常发生变动,计算利息可采用积数法,其公式为: 利息=季度计息积数×日利率 计息积数=存款余额×存款天数 目前活期存款计息方法有下列两种: 余额表计息法: 即在计息余额表上结计利息,这种方法适用于存款余额变动频繁的存款账户。 每日不论余额是否变动,均需将当日最后余额抄到余额表内,每10天小计1次。每张余额表的日期是按当月21日至下月20日排序的,这是为了与结息期取得一致而设计的,每张余额表的最后 都设置相应的总计栏。 到结息日,将当期计息余额表末栏内因可能误记而加或减调整、校正后的累计未计息积数乘以日 利率即得应计利息。 分户账计息法: 即在分户账上结计利息,这种方法适用于存款余额变动不多的存款户。 采用这种方法,一般在账页的余额后面设有“日数”与“积数”两栏。在分户账每次余额变动后, 计算一次变动前余额的积数: 积数=本次变动前的余额×该余额的实际存在天数

银行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管理办法

附件: XX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为了促进XX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规范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根据《XX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XX[2008]1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相关规定 第一条 XX现行开办的委托贷款由委托人自行确认借款人和XX推荐借款人两种方式。 第二条委托贷款单笔委托资金额起点为10万元以上,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款项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款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不得提前归还,个别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向XX、委托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提前还款。 第三条发放委托贷款必须坚持“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委托贷款的期限必须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一年以内,结息方式统一为利随本清。 第四条委托贷款业务不进行授信,实行XX审批制度,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利率等须经县XX审批后方可办理。(审批材料按授信要求上报,以《XX委托贷款申请书》代替授信审批书) 第五条委托贷款业务办理机构。指定各XX营业部作为业务办理机构,营业部主任或经县XX确定的信贷人员为委托贷款第一责任人。经办人收到委托人申请后,应及时确定借款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个别特殊情况,据县XX贷审会或风险委批复为准。 第六条委托贷款收益及费用的计算口径: ㈠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1、利率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委托贷款借款人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人的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5.6%)由XX代征,在委托人收益中直接扣划。 2、手续费按贷款本金的1-3%收取(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本金×

手续费比例),按合同约定在贷款出帐日一次性收取。 3、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委托人还须向XX出具《承诺书》(附件九)。 ㈡借款人由XX推荐类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1、借款合同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签订。在委托贷款借款人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人的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5.6%)由XX代征,在委托人收益中直接扣划。 2、手续费计算口径: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本金×(现行贷款执行利率-贷款基准利率)×期限。手续费由借款人在贷款出帐日一次性向XX缴纳。手续费最低收取标准为委托贷款本金的2%(年)以上。 第七条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合同号编排规则:XX(社别)委借字第机构号+年份+顺序号(五位)=15位号。一份委托合同对应一份借款合同,如同一委托人委托发放不同种类、不同借款人委托贷款须分别签订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 二、申请与审查 第八条委托人向XX申请办理委托贷款,应填写《XX委托贷款申请书》(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材料,并逐级审批。 第九条受理审批后信贷人员确定借款人,对委托贷款按规定审查后,须及时将委托贷款审查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人对贷款调查结果无异议,按时将委托资金划入XX委托贷款资金帐户,经办人员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附件三),委托人出具《委托贷款通知单》(附件四),XX根据《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及《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保证借款合同》(附件六)、《委托贷款抵押借款合同》(附件五)或《委托贷款信用借款合同》(附件七)。 第十条委托方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资金户时,XX需按委托人属性进行客户帐转内部帐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2117 个人结算帐户---委托人户; 或2011 活期存款——委托人户 贷:262202 个人委托贷款资金——委托人户 262201 企业委托贷款资金——委托人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模板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 篇一:中国银行授权书 鲁中2147 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业务授权书 (提示:授权书不得涂改,并请划去多余的空格) 中国银行: 我单位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兹授权下列(大写)★人 办理相关业务,被授权人员均系我单位人员。 本授权书自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书面通知贵行终止之日起终止。本授权有效期限至办妥委托事项或至重新变更授权为止。 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名称:(签章或盖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号处请用中文大写数字填写,如:零、壹、贰、叁、肆、伍?。 2、 办理业务种类不包含在上述范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H、其他”后添加。 3、授权书须随法定代表人(回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篇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201X年版)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201X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委托贷款业务行为,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维护我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年金办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担保通知》)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中“受托人”即指我行)根据委 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不含个人客户)、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 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第三条委托贷款不属于授信业务,属于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各分行要切实做到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信用风险。 第二章贷款要件 第四条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受托人不得代委托人指定借款人,或者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借款人的资格须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 第五条个人对法人委托贷款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自然人需身份真实、合法,委托资金来源合法并由委托人自主支配。各分行应按照《xx银行个人委托贷款 业务操作办法》的规定审查委托人的条件和资金来源。委托人和借款人均在受 托人所在分行辖区内开立账户。 第六条委托贷款用途须符合《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监管及国家信贷政策的规定。 为充分防范相关风险,各分行应做到: (一)不得违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中关于借款人及借款用 途的限制性规定; (二)不得用委托贷款资金从事股本性投资、不得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 事投机经营; (三)遵守《年金办法》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用途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用 于委托贷款; (四)委托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 (五)委托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国家限制、禁止支持或重复建设的项目;

XX农商银行银行银团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 XX农商银行银团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间合作,扩大我行金融市场同业占比,规范我行银团贷款业务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团贷款合作公约》等法律法规以及我行有关信贷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团贷款是指由国内(主要是本市辖内)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采用同一贷款合同,按相同的贷款条件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开展银团贷款业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我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遵守银团贷款合作公约,执行我行的信贷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恪守信用,与其他金融机构平等互利,密切合作,共同防范贷款风险。 (二)银团贷款业务由总行或分支行发起,总行负责统一管理。由总行公司金融部组织牵头开展银团贷款工作,总行风险管理部、合规部等配合参与,协同分支行完成银团的组建、参与银团前期工作。 第四条银团贷款的调查、审查和贷后管理参照总行相关信贷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银团贷款纳入我行公司授信业务统一管理,审查审批按照我行当年授信授权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银团角色分工与相关规定 第六条银团角色一般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参加行等。根据业务需要,银团各角色可以重叠。在银团贷款中,牵头行、代理行、参加行均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主体。 第七条银团贷款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发起组织银团、负责分销贷款份额的银行,是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和安排者。 第八条牵头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起和筹组银团贷款,并分销银团贷款份额; (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尽职调查,草拟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 并向潜在的参加行推荐; (三)代表银团与借款人谈判确定银团贷款条件; (四)代表银团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起草银团贷款法律文本; (五)组织银团贷款成员与借款人签订书面银团贷款合同; (六)协助代理行进行银团贷款管理; (七)银团合同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银团代理行是指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合同规定的职责对银团资金进行管理的银行。 第十条代理行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督促借款人落实贷款条件,并提供贷款或办理其他授信业务; (二)办理银团贷款的担保抵押手续,并负责抵(质)押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银行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管理规定

银行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管 理规定 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

附件: XX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为了促进XX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规范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根据《XX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XX[2008]1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相关规定 第一条 XX现行开办的委托贷款由委托人自行确认借款人和XX推荐借款人两种方式。 第二条委托贷款单笔委托资金额起点为10万元以上,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款项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款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不得提前归还,个别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向XX、委托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提前还款。 第三条发放委托贷款必须坚持“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委托贷款的期限必须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一年以内,结息方式统一为利随本清。 第四条委托贷款业务不进行授信,实行XX审批制度,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利率等须经县XX审批后方可办理。(审批材料按授信要求上报,以《XX委托贷款申请书》代替授信审批书) 第五条委托贷款业务办理机构。指定各XX营业部作为业务办理机构,营业部主任或经县XX确定的信贷人员为委托贷款第一责任人。经办人收到委托人申请后,应及时确定借款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个别特殊情况,据县XX贷审会或风险委批复为准。 第六条委托贷款收益及费用的计算口径: ㈠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1、利率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倍。委托贷款借款人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人的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由XX代征,在委托人收益中直接扣划。 2、手续费按贷款本金的1-3%收取(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本金×手续费比例),按合同约定在贷款出帐日一次性收取。 3、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委托人还须向XX出具《承诺书》(附件九)。 ㈡借款人由XX推荐类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7176-78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 本(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委托贷款的业务流程 委托人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等要素。 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业务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委托人向业务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向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受理客户委托申请,进行调查并经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接受委托。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贷款种类: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受托贷款人: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淮安农村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集团客户授信风险,促进淮安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及省联社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本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上述四个特征结合综合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透支、保理、保函、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本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财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本行不能按时收回授信本金及利息,或给本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五条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根据授信客户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 (三)预警原则。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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