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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保密工作进行督导检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保密工作进行督导检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保密工作进行督导检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保密工作进

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内卫医政字[2013]422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3.05.22

【实施日期】2013.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保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内卫医政字〔2013〕422号)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保密工作仍是考试工作的关键环节,在历年的医师考试工作中自治区卫生厅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对考区和考点保密室设置也做了相应规定,对严格执行考试保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2012年补助了一定的工作经费加强保密室建设。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考考务管理手册中对保密室方面的要求,为了解各盟市保密室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接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2013年7月和9月对考区和考点开展保密工作督导检查,卫生厅将组织相关人员于6月初对各考点保密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限期整改。请各盟市按照医考保密室要求先进

行自查。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3年5月22日附件:

医师资格考试保密室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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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督导评估迎检工作督查方案

江华县2018年“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迎检 工作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迎接湖南省第三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督查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迎检的资料及现场的准备工作。 二、督查时间 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钟江雄、唐长虹、唐清斌、何进勇。 督查乡镇:大锡、码市、蔚竹口、大圩、小圩、水口 第二组:伍守亿、李勇军、刘辉、杨迪武。 督查乡镇:一中(阳华)、二中(创新)、职业中专、思源、机关幼儿园、沱江镇(桥头铺)。 第三组:罗荣明、朱龙湘、莫代印、吴文华。 督查乡镇:河路口镇、涛圩镇、大石桥乡、白芒营镇、三中。 第四组:鱼宗肆、蒋团永、张彤华、贺敏。 督查乡镇:湘江、大路铺镇、涔天河镇、桥市乡、界牌乡。 四、督查要求 1.督查乡镇完小以上学校、一所村小、一所公办幼儿园、一所民办幼儿园。 2.督查现场准备工作。看学校迎检工作方案,看学校汇报室的准备情况,看教室、功能室的布置,看校园环境卫生情况,看

学校准备展示的亮点特色。 3.督查资料准备工作。根据《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综合性指标》、《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的要求,资料必须归档成册。 4.重点核查县级资料的有关数据与乡镇学校的数据是否一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0项核心指标、初中学生3年巩固率、初中升学率;小学6年巩固率、小学升学率,幼儿园入园率;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查看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体现六大功能室应用的相关佐证资料。 5.乡镇资料的准备情况。 6.强化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单位要对照问题及时整改。 五、车辆安排 分组督查车辆由办公室负责。 督导室 2018年10月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关于公立医院实行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关于公立医 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7]149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4 【实施日期】2017.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关于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意见的 通知 (宁政办发〔2017〕14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编办《关于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关于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7〕56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6〕57号)要求,现就在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原则,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机制,实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联动机制,强化公益属性,落实财政补助改革政策,激发公立医院活力,为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转变方式

重大项目督查工作方案

xx市重大项目专项督查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xx市关于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工业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工作,促进全市重大项目早落户、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督查内容 1、重大项目对接落户情况。督查各责任单位是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是否采取各种方式搞好项目洽谈对接,使信息项目尽快对接、意向项目尽快洽谈、洽谈项目尽快签约落户。 2、重大项目前期开工情况。督查是否落实重大项目的责任领导和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否每月对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是否每月分别按照项目行业、项目属地对项目开工情况进行通报;项目是否按照预定时间开工。 3、重大项目部门服务情况。督查主管部门是否履行日常调度和监督责任;审批服务部门是否履行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市直其他相关服务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真正为项目推进解决实际问题,并给予有效指导,工作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廉洁自律。 4、重大项目质量管理情况。督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承诺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是否淘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配合。成立重大项目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 2、督查时间。暂定为一年。 3、督查方式。进行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分别采取明查暗访、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市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4、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要求,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实、处置不力等对重大项目进度造成影响的,将依照《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医疗服务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医 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内卫医管字[2014]235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25 【实施日期】2014.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卫医管字〔2014〕235号) 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2014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5日 2014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

家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继续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以实施医院评审评价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首位,通过监管提升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药费用,改善服务体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787号),重点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申报全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补偿力度,统筹人事、薪酬、绩效、人才培养等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以医疗服务、技术为核心的阶梯价格体系,引导患者实现分级诊疗。 (二)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补偿机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积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督促落实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将医院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 (三)研究建立分级诊疗模式。探索通过医疗集团、医联体等方式,建立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研究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和机制,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调性,探索便民、可行的诊疗付费,制定常见病种入出院和转诊标准,引导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县城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县城标准 (2011年6月修订)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大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二)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镇带村,整体发展。 (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四)县爱卫会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居委会、行政村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五)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80%。 二、健康教育 (一)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健康教育科室,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二)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 (三)认真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 - 2014年)的通知》(桂政发〔2010〕14号》)精神,开展各种艾滋病宣教活动,对所有在职干部进行宣教和培训。着力抓好社区和农村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乡乡有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在艾滋病疫情较重的地区,加大对高危行为人群、重点人群、流动人口开展宣传教育力度。各类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要求。 (四)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70%。 (五)乡镇、社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70%。 (六)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0%。 (七)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

两项督导评估迎检工作方案

湘阴县凤南中学迎省“两项督导评估考核” 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法》等文件精神,巩固“普九”成果,切实做好两项督导评估的各项工作,迎接2012年度省“两项导评估考核”检查,促进我校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省级的检查顺利过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李艳 副组长:卢有鸿方华 成员:张宏贵罗光辉 2、工作小组: 组长:陈锋 副组长:任泉徐治国罗志义 成员:边文锋蒋芳周雪锋罗芬蔡秀峰 罗拥军易国章唐立群汤义良李小阳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办公室: ①写好“两督自查报告(按细则逐条作答)和汇报材料。 ②教职工基本情况表,教职工聘任制合同和分流人员的安置。 ③校长任命、聘任书和培训证书复印件。 ④统计本处室组织的活动在上级评比中的获奖情况

⑤学校和各处室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⑥提供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基本情况的相关数据。 2、教导处 ①“普九”和控流保学的全套材料。 ②督导文件汇编。 ③教学功能室的建管配用情况(列表打印) ④体卫图艺室的建设、配制情况(列表打印) ⑤学生在科技创新、体运会、美术作品、各种征文比赛中获奖情况统 计(列表打印) ⑥教师的教学常规检查情况。 ⑦新课改学生的评价情况。 ⑧学科节活动系列资料。 3、教研组: ①教师培训、校本培训的计划、总结及相关记载本。 ②课改和校本教研的全套资料。 ③教师发表的文章、获奖论文、教学比武获奖等情况统计(列表打印) ④教学督导和教师成长的系列资料。 4、德育处: ①学校安全、消防、卫生的措施、预案等全套资料。 ②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③校园文化建设(班集文化建设)有关资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的管理,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分类为: (一)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诊所、卫生室(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盲人医疗按摩所;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机构: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所、病理诊断所、医学影像诊断所、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服务机构: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其他诊疗机构。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四条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五条医疗机构的设置实行分级审批。 (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审批设置的医疗机构包括: 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 张床位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疗养院、康复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张床位以上的各类专科医院(妇儿、肿瘤、皮肤、医疗美容、精神病医院、戒毒医院、传染病医院等); 4.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院; 5.国家卫生计生委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未明确基本标准或级别的专科医院; 6.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所、病理诊断所、医学影像诊断所、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 7.设置含有产科、性传播疾病专业的综合或专科医疗机构; 张牙椅以上的口腔医院; 9.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宁夏”字样,或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名称的“中心”,或市以上独立设置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心”,或跨地区字样的医疗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 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交易行为,降低虚高价格,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基本原则 (一)一个平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诚实信用; (二)分类推进、分步实施、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周期管理、全程监管、合理使用、严格处罚。 二、适用范围 参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三、采购周期 原则上为二年。 四、组织及工作机构 — 1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全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职责分工见附件)。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采购方式 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分期分批逐步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有关信息、公告通过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d617141466.html,)进行发布。参与阳光采购的各方当事人必须通过采购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六、采购范围 (一)医用耗材采购范围 包括高值医用耗材和普通医用耗材,依据国家有关医用耗材分类编码制定阳光采购目录,实行分类别、分批次逐步推进。 1、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目录主要包括:血管介入类、神经外科、眼科材料、口腔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非血管介入类、电生理、起搏器类、骨科植入、其他等。 2、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目录主要包括:注射穿刺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麻醉科耗材、— 2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阳新县浮屠镇宏卿初级中学 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校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国家级认定,根据《湖北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浮屠镇宏卿初级中学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学校管理为关键,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教育改革,统筹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三、建立迎评领导小组 组长:马建华(校长) 副组长:蔡思江(书记) 赵会雨(副校长) 柯文平(副校长) 成员:袁怀柏(教务主任)、秦岭(政教处主任)、陈祖康(总务处主任)、刘会友(工会主席)、陈福世(总务处副主任)、乐发平(教研主任)、 潘龙杰(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接待组: 组长:赵会雨 成员:袁怀柏、伍庐山 2.现场准备组:

组长:陈祖康 成员:陈福世、方昌松 3.申报材料组: 组长:柯文平 成员:秦岭、潘龙杰 4.座谈问卷组: 组长:蔡思江 成员:刘会友、乐发平 四、实施步骤 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9月1日—9月6日) 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地督导规程》和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阳新县浮屠镇宏卿初级中学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制订迎评工作方案。成立迎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统筹规划,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使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形成开展迎评工作良好氛围和合力。 (二)准备材料、查找问题(9月7日-14日) 根据《督导规程》和2017年现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材料。 (三)归类问题、分工协作、解决问题(10月15日-21日) 1.材料组依据评审标准,审核各校报送材料,查找并归类存在问题。 2.学校各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会同相关教师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四)模拟检查排除问题(10月22日-25日) 1.依据《督导规程》,分科室模拟检查督导学校迎检准备工作。 2.根据模拟检查情况,再次梳理,解决问题。 3.材料组根据《督导规程》做好材料汇编工作。 4.学校做好材料汇编和实地迎检准备工作 (五)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认定工作(11月27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宁夏“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2]144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2.10.17 【实施日期】2002.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 关于宁夏“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2]1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卫生厅、残联关于《宁夏“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月十七日 一、背景与意义 “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计划自1997年7月在我区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截止2001年底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298例,完成总任务的109%,脱盲率达96%,人工

晶体植入率达80%;先后为12个白内障患者较集中的县(市、区)组派医疗队,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确定了9所技术水平高、手术设备先进、具有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能力的医院为“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定点医院;新建贺兰县、平罗县、彭阳县3所医院眼科,配备了白内障复明手术设备,使其具备了独立开展眼科手术的能力;对全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培训50名眼科医生,使之掌握了白内障手术的方法和诊疗知识;各地医院完成了眼病筛查工作,并对全部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库和眼科技术资源数据库、眼疾病源数据库,能对有关数据进行准确的统计和查询,并与中残联、卫生部联网;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节日,扩大了“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影响;开展了“爱护我们的眼睛”预防保健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儿童正确用眼、爱眼、护眼,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了全民防盲治盲意识。 我区4.1万盲人中,约有半数是白内障患者,另外每年新生白内障患者约1200人。许多白内障患者因经济和当地医疗条件的原因,不能复明,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为更加有效地推动防盲治盲工作,中国与国际狮子会于2002年5月正式签署协议,决定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 二、任务与目标 在第一期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管理体系、复明网络和工作机制,自2002年7月至2007年6月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一)5年内完成100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 (二)为不能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县和边远、贫困、白内障高发地区组派医疗队,实施复明手术。 (三)培训眼科医生、辅助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师资力量和乡村医生,使其分别掌握管理技能、业务技能和防盲知识,长期为基层患者服务。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篇一:重点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保证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各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为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的的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抓落实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协助领导切实抓好各项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的实施与落实,保证源汇区在全市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先势头,率先建成全面 1 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提供有效服务。 二、行为规范 务实勤奋、团结协作、创新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明 三、组织领导 源汇区督查工作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赵昌同志负责,源汇区督查办在赵昌同志领导下开展工作。源汇区督查工作网络分为两级。 (一)源汇区督查办 督查办主任:陈芳家负责督查办全面工作。督查办下设四个督查科

(1) 督查一科 科长:李山成员:王秦李帆勇 督查范围:洋河镇、陈集镇、屠园乡、中扬镇、仓集镇、郑楼镇、洋北镇、埠子镇、三棵树乡、龙河镇、罗圩乡、南蔡乡等12个乡镇。 (2) 督查二科 科长:刘其成员:吴家宽 督查范围:双庄镇、耿车镇、幸福街道、项里街道、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宿城新区、开发区南区、开发区西区等9个单位。 (3) 督查三科 科长:吴浩成员:李泽楷方向华 2 督查范围:区直所有单位、部门。 (4) 督查四科 科长:李玉生成员: 罗天天周华丽李世俊 齐道民范长河 负责督查工作情况的汇总、整理、存档和《督查专报》的编发工作。 (二)基层督查网络 乡镇(街道)督查工作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全面负总责,区直单位督查工作由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负总责,并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汇总,履行督查职能,并与区督查办及时做好对接工作,按照督查办的要求及 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督查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就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具体要求和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考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化原则。 第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包括 (一)住宿场所:为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二)文化娱乐场所:为消费者提供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包括影剧院(俱乐部)、录像厅(室)、游艺厅、歌舞厅(含卡拉OK歌厅)、音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 (三)沐浴场所:公共浴场(室)、桑拿中心(水吧SPA)温泉浴场(室)、足浴场(室)等; (四)美容美发场所:为消费者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和理发、护发、洗发、美发、烫发、发型设计等服务的、具有固定经营场地的场所,包括美容店(院、中心、会所)、理发店(厅)、美发店(厅)、理发美发沙龙等;

(五)游泳场所:人工游泳场(馆)、天然游泳场(馆)、水上娱乐场所; (六)商场(店)、书店:城市营业面积300 ㎡以上和县、乡、镇范围内营业面积200 ㎡以上的室内场所、书店; (七)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八)候车(机、船)室。 第四条卫生许可证复核的具体要求,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具有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检验合格报告书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记录清单及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五)企业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等经营条件以及卫生防护设施等主要许可条件是否发生改变的说明。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合格的在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加贴复核合格标志。

迎检方案

绥化八中标准化建设迎检方案为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省政府对北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完成迎检工作,制定以下迎检方案: 一、成立迎检接待领导小组 主要是统筹标准化建设、协调临时性事项。 组长:刘晓文 副组长:李文杰赵宇王丰吕广林 成员:屈芳蕴刘承志王治钰汤楠陈永和鄂继承门晓永李树春宋强马晶任霄成立迎检专门工作小组 整个工作在刘晓文、李文杰、赵宇、王丰、吕广林等同志的统筹协调下进行,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各小组分工合作,全体师生务必积极配合。 1、资料整理组 准备各项迎检资料以及临时资料,核查材料与迎检的工作汇报。 a级指标责任 (1)领导重视、(2)办学条件、(3)学校管理、(4)教育教学 (5)师资队伍 根据a级指标资料,整理汇报材料 筹划一组展板 组长:刘承志王治钰任霄

组员:赵永杰刘丽波杨丽丽 2、现场保障组 对学校涉及迎检项目的基础设施、校园环境、教室、功能室、配套设备等进行检查整理及卫生工作。 组长:屈芳蕴门晓永 成员:王玉梅高庆勋王海臣 3、会务接待组 负责会议室办公室等会场的布置及会务服务、记录、摄像等工作组长:陈永和马晶 组员:邵丙立何玉滨张喜丽 4、考察路线组 规划督导组检查路线行程,落实各项目迎检具体负责人。 校门--- --主教学楼------操场-------体育器材设施-------副教学楼 组长:汤楠李树春 组员:孙莹孙悦 5、安全保障组 负责考察期间校园的整体安保工作 组长:鄂继承宋强 组员:梁春明刘士文 其他要求 1、迎检期间,全体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在会议室集中,按照迎检安排履行职责,全校教职工随时听候学校工作安排。随时接受临时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调解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07.29 【实施日期】2011.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局、司法局、各保险公司,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卫生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 见》(司发通〔2010〕5号)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7〕204号)及2009年11月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全国综治办、中国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医疗风险转移与医疗纠纷调解相结合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执业风险的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

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现就在我区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区的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人民群众对疾病的诊治期望值与医学技术的客观局限性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及时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逐步完善医疗执业风险的社会分担机制。 保险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医疗责任保险是在医务人员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亡或健康损害,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保险品种。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化解医疗风险的能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现阶段医疗纠纷呈现诉求高、调解难度大、纠纷情况复杂的趋势,一些医疗纠纷甚至逐步演变为“医闹”,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为加强医患沟通、解决医疗纠纷开辟了新途径,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二、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要积极开展医疗纠纷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形成科学有效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推进我区医疗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属于医院和患者以外的第三方,具有较强的中立性。根据司法部、卫生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组建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Implementation plan of supervision work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 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 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 修改及打印。 供水公司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XXX开发区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工委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 科学化,公司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工作部署,有重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督查手段,提高督查质量,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成立公司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XX供水公司副 经理副组长:杨XX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成员:朱X(办公室 主任)韩X(维修队队长)丁XX(营业室主任)妥XX(营业 室副主任)冯XX(维修队职工)马XX(文员)督查小组下设 办公室,负责做好督查期间车辆安排、信息报送工作,联系电话:XXXX—509XXXX。

三、督查形式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 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杜绝弄虚作假和作表面文章。严格按照各科室20xx年考核细 则要求,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做到督查考核一体化。 四、督查内容公司督查领导小组将从工作、学习等方面 对科室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发一期督查通报,各科室考核结果每月29日前报公司办公室。二零xx年二月十七日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各盟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1.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内蒙古自治区辖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2015年,全区常住人口为2511.04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3%。其中,城镇人口为1514.16万人,乡村人口为996.88万人。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410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6.8%。全区常住人口较上年增加6.2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为19.36万人,出生率为7.72‰;死亡人口为13.34万人,死亡率为5.3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2.4‰。人口城镇化率60.3%。 2015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032.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1903元,比上年增长7.4%。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4.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0.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5%和10.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10

元,比上年增长8.5%。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179元,增长5.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08.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人数1285万人。 2.医疗卫生资源现状。截止2015年,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3885个。其中:医院70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42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64个;卫生人员21.2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23万人;编制床位1 3.39万张。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为6.46人,执业(助理)医师2.55人,注册护士2.44人。全区基本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资源利用状况。201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0025.1万人次。其中,医院4408.8万人次,占43.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270万人次,占52.6%;其他医疗机构8.6万人次,占0.1%。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66.6%,医院病床使用率73.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利用率41.23 %。医疗卫生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6天,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1天。2015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3955.9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9.8%,民营医院450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0.2%。 2015年与2010年相比,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由68.44%下降到66.6%,下降1.84个百分点;医院病床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文件详解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厅文件 桂卫基妇[2003]58号 ★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和《卫生行政部门产科管理及其产科服务机构 和人员职责(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柳钢、柳铁、广西军区卫生处、武警总队卫生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实施《广西母婴安全工程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使《行动计划》真正落实到实处,现将卫生厅制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和《卫生行政部门产科管理及其产科服务机构和人员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要求分级组织所有设有产科机构的院领导

和产科主任认真学习,尤其是县级要重点组织乡卫生院和“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认真学习。加大对产科依法监管的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产科相关制度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母婴安全”的落实。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基妇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二00三年九月八日 抄报:卫生部基妇司。 抄送: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各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2003年9月17日印发校对:基妇处陈荔丽打印:陈华(共印1500份)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的第四十六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五条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产科助产技术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产科应将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小学教育督导评估迎检工作方案范文

2020 小学教育督导评估迎检工作方案 范文 Document Writing

小学教育督导评估迎检工作方案范文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为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顺利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的督导评估,根据三府教督(20xx)1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小学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做好迎接教育教学督导检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举全校之力,加大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工作要求,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通过检查。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校迎检准备工作,成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xxx(总务) 成员:xxx(副校)、xxx(教导)、xx(报账员)、xxx(教研组长)、xxx(工会主席) 具体工作安排: 组长负责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动员,结合学年工作总结,对照评估方案和指标要求进行综合性自评,做好总体指挥,监控和调节工作。组织撰写学校自评报告。 副组长负责整个评估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实施,制定自评工作计划,做好学校各部门资料的汇总和评估有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各个组员按照各自所负责的部门组织相关教师分头采集信息,整理资料。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细则认真进行分析和评估,填写好各种评估记录表。撰写好部门自评报告。 陈磅负责A1办学条件全部指标材料。王和宝负责A2学校管理全部指标材料。陈明国负责A3教育教学工作全部指标材料。黎玉吉负责A4办学特色全部指标材料。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月18――――29日)学习动员,调查摸底 1、学习动员。学习教育局有关文件,制定《槟榔小学关于迎接20xx年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向,明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加科学准确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自治区卫生专业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自治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外(妇、五官)科、内(儿)科、预防医学、护理、医技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主任医(护、技)师、副主任医(护、技)师。其中主任医(护、技)师为正高级,副主任医(护、技)师为副高级。 第四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人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申报人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与其现有专业技术

资格相对应的岗位,且任现职期间内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第七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5年。 (二)申报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满6个月取得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7年。 5.具有护理学专业中专学历,毕业满25年,并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满6个月取得结业证书,取得主管护师资格满7年。 第八条对有执业准入要求的专业,申报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准入资格,并按规定注册。有城市支援农村牧区任务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参加评审前,应完成任现职以来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工作期限。 第九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 第十条破格申报执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章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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