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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村级文化活动室“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服务功能,根据乡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瓦坊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农村文化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村级文化活动室(以下简称“文化

室”)是指由行政村村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第三条文化室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四条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乡及文化站负责对文化室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二章职能和服务

第五条文化室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

动服务、体育健身和农民娱乐等。

第六条文化室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

(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培养群众文艺骨干。

(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文化站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四)在县级文广局和乡文化站的指导下,管好农家书屋,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五)建成全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通留守家庭与外出人员视频窗口。

(六)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乡及文化站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七)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乡及文化站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乡及文化站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七条文化室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

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保障其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化室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文化室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第九条文化室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

第十条文化室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室、书刊阅览室、娱乐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十一条文化室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文化室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因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村委会在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乡文化站同意,报乡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室和文化室管理人员,由乡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及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文化室未按规定向群众或关闭阵地的;

(二)未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责任无所作为的;

(三)传播腐朽落后文化的;

(四)违反本制度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违规活动,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文化室设施设备的;

(二)扰乱文化室正常工作秩序的;

(三)因工作失职或措施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

(四)违反本制度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五章各功能室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书刊阅览室(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一)内部管理制度

1.书刊实行分类排架。

2.接收书刊后要及时上架,保证新书刊迅速投入借阅。

3.书刊每年清点一次,并做好注销登记工作。

4.印制、发放借书证,对持证读者进行年度复核验证,并根据农民的需要经常发展新读者,不断提高藏书利用率。

5.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6.书架等公物要妥善保管,丢失或因过失损坏按原价双倍赔偿。

(二)借阅制度

1.读者借阅书刊须办理借书证。每证缴纳押金20元。

2.借书证使用不受时间限制,读者如需退证,退回押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可以代借或转让他人,借书证遗失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押金不退。

4.读者凭证免费借阅,每证每次限借一册(盘),每次借阅期限为10天。

5.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超过期限每超期一天交纳0.10元。

(三)阅览制度

1.图书阅览室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2.读者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3.要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

和乱扔杂物。

4.本室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读者要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5.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

第十七条文化活动娱乐室管理制度

(一)本活动室主要用于文体娱乐活动。

(二)按规定使用各种活动器材,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电脑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三)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

(四)讲究文明礼貌,维持公共秩序,禁止大声喧哗、吵闹。(五)注意公共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第十八条文化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文化室的全面工作,在乡党委政府,乡文化站村两委会领导下,制定本村文化工作的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

(二)负责文化室的日常性工作,具体负责文化室日常开放运行工作,做好接待群众、设备调试维护、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务。

(三)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节日文化活动。

(四)协助上级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配合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五)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自然村开展文化活动,负责抓好文化队伍建设。

(六)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

2.新到书刊及时登记、验收、分类、上架、建立相关台帐。

3.保证每周向农民开放的时间不少于5天(农忙除外)。

4.书刊丢失率全年不得超过1%。

5.开展多种形式的书刊宣传、推荐工作。

村文化活动室、村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参考)

一、村文化活动室: 管理制度 一、村文化室为村民学习交流和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实 行免费开放。 二、村文化室一切设施财产属于村民委员会所有并登记在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损坏设施要照 价赔偿。 三、村文化室由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 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维护、维 修器材设备。 四、提倡健康有益的多种活动,严禁在文化室进行赌博、 传播邪教、聚众闹事等非法活动。 五、参加活动的村民,要自觉遵守文化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团结友爱、文明娱乐、相互谦让,共同创建文明、和谐、清洁的活动阵地。 组织机构 管理人员 照片 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开放时间: 上午: 下午:

二、图书阅览室 组织机构 管理人员 照片 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开放时间: 上午: 下午: 图书借阅制度 一、阅览室(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办理借阅证及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对所借出版物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按原价2倍予以赔偿。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每次限借2册(盘、盒)以内,每次借阅时限不超过30天。

五、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六、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遗失、损坏,按定价1-5倍赔偿。 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分 馆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保持整洁。 二、管理员对阅览室(农家书屋)所进图书和电子音 像制品要做好分类、入库登记。 三、管理员必须对当日报刊及时登记上架。 四、除法定节假日和工休日外,每天必须向村民开放8 小时以上。 五、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及搞好卫 生等工作。

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1、老年活动室原则上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人员开放,受村服务中心的领导和管理。 2、文化娱乐室的一切设施(财产)属于本村服务中心所有并登记在册,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 3、凡在本文化娱乐室内活动的人员应当接受管理,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将文化娱乐室的器具携带外出活动,不得出借租用。 4、凡在本室活动的人员应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提倡积极向上的娱乐方式,反对一切赌博行为。 5、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扳、摇、拧室内的一切设施(电器)。活动结束时,随手摆好桌椅板凳,妥善旋转活动器具。 6、保持室内清洁,杜绝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等不文明现象。 7、讲究文明礼貌,不得在声喧哗、打闹和争吵。 8、居住在本村服务中心以外的村民需要到本文化娱乐室活动的,应向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登记并愿意遵守本文化娱乐室规章制度的,方可参加活动。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各项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做到科学谋划,规范管理。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辖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3、对辖区内需求老年人调查摸底,并适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建档。 4、及时受理需求居家养老服务老人提出的申请,按照《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5、根据对象需求,及时调整或更新服务项目,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6、做好服务记录,每周对服务对象进行一次回访。 7、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抓好日常工作,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有责任监督核查或调整服务人员。 8、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与咨询。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制度 1、服务中心员工必须团结一致,工作中主动热情、细致周到。 2、服务中心员工上班不得无故请假,不迟到不早退,有急事提前请假。 3、服务中心员工必须着装整洁,对老人有礼貌,态度诚恳,工作负责。 4、服务对象提出服务要求无论有偿、无偿均做到一视同仁,及时处理。 5、服务人员必须对服务对象做到“五不准”:不准辱骂服务对象;不准歧视、虐待、戏弄服务对象;不准向服务对象或家属索要财物;不准损坏、丢失、私拿服务对象财物;不准让服务对象帮干本职内的工作。

农村文化室管理制度

农村文化室管理制度 农村文化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结合农村文化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室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条文化室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体育健身和农民娱乐等。 第四条文化室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电影放映活动,指导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培养群众文艺骨干。(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四)在县级文化部门的指导下,管好农家书屋,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 第五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活动室管理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村民要爱护室内的各种书刊资料及一切公物,不得在室内公

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不得涂抹、撕毁、私藏报刊杂志,爱护设施、器材,自觉接受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文化活动室是村民娱乐的场所,举办的各种活动,必须积极、健康、向上,能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不得在中心从事赌博活动;管理人员有权对低级、庸俗、不健康的活动进行制止或将其清除场外。 第八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室内,并保持室内卫生,不得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不得随地吐痰。 第九条室内各种设备只限于在本活动中心使用,由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外借,损坏设备要照价赔偿。 第十条本活动室原则上为本村村民服务,一般不对外开放,如邀请外人参加,须经村管理人员同意。

员工娱乐室(活动室)管理制度

员工活动室注意事项 1、目的: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休闲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保证广大员工能够文明、和谐、有序的参加公司活动室内各项文体娱乐活动,特制定本注意事项。 2、适用范围:公司职员、客户及业主 3、娱乐项目:台球、乒乓球、桌游、健身器材、电视放映室等。 4、地点:公司三楼。 5、开放时间:非工作时间至晚间11点,客户与业主接待不受时间限制。 6、职责: 6.1、员工活动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及日常维护。 6.2、注意事项: 6.2.1、活动室设施、器材,原则上优先客户及业主使用。当客户与业主进入活动室,而员工已经在使用活动器材时,应先礼让客户与业主的使用。 6.2.2、自觉维护活动室卫生,活动室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行为。活动室暂定娱乐室为吸烟区,其他活动区域禁止吸烟。 6.2.3、使用电视、音响类设备室注意控制音量,以免干扰其他员工活动和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

6.2.4、禁止在活动室内进行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6.2.5、禁止未经批准,私自带走活动室里活动器材的行为。 6.2.6、适当地练习,切勿逞强导致力竭或过度疲劳。如果在运动中感觉任何不适或有异常症状,请立即停止运动。 6.2.7、每项活动结束后,职员要将物品放回原处,关闭相关电器设施。 6.2.8、使用活动器材之前注意阅读器材说明,对于举重等带有一定危险性的器材,需在人协助下方可使用,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6.2.9、最后一个离开活动室的员工,要自觉关闭活动室的门窗及电源。 7 、其他:原则上支持公司内部各类健康良性的协会或团队存在(例如:球队、文体协会等),各协会或团队如要借用活动室(或活动室内物品)举办团体活动,须提前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借用。 台州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各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

景和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简介 景和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是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文体活动阵地,是构建和谐社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多功能机构。 文体服务中心是集市民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社区教育、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中心设有台球厅、多功能厅、乒乓球室、健身房、图书阅览室、棋牌室,是社区居民学习充电的场所,休闲小憩的去处,交流沟通的空间, 相互服务的平台。 文体服务中心以丰富社区文体活动、融洽社区人际关系、优化社区人文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家园意识,弘扬社区文明新风为主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良好的服务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满足市民的各类文化需求,景和社区文体服务中心热忱欢迎广大社区居民前来参加活动。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凡参加文体活动人员,必须服从中心服务人员管理。 2、要爱护中心公物,不得擅自拿出、搬动或更换活动室器具、物品。 3、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脏物等,保持室清洁。

4、严禁携带幼儿入玩耍打闹,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楼安静。 5、禁止在楼存放自行车。 6、楼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移动损坏。 7、对于不听劝阻的流窜人员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8、活动室开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4:30 各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 一、多功能室管理制度 1、严禁青少年及儿童进入活动室。 2、要爱护室各种设施,正确操作音像设备,不能无故损坏音像器材。 3、所有音像制品,不得擅自借出或带走。 4、管理和组织活动人员,要做好周密安排,保持良好的活动秩序。 5、不准随地吐痰,果皮、烟头、纸屑等废物要放入脏物容器,保持室清洁。 6、经常检查电源、电路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活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消防器械放在显眼处,严防火灾事故。 二、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1、本室面向居民服务,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活动室。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1、文化娱乐场所卫生制度; 2、卫生用品xx、验收制度; 3、杯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4、公用物品(用品)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6、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7、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9、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管理制度; 10、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1、卫生检查制度; 12、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制度 一、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醒目处设禁烟标志,禁止吸烟,不设烟缸或设专门吸烟室。 三、座位套定期清洗并保持整洁。 四、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需加强室内机械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 五、严禁使用有害顾客健康的烟雾剂、杀菌波长的紫外线灯及滑石粉。所用的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六、卫生间要有单独机械通风设施,不得使用坐便器。有洗手、烘手设施。 七、设消毒间,配备物理消毒柜及化学消毒设施,公用物品集中一客一洗一换一消毒。对消毒好的公用物品分类存放于保洁柜内。 八、每天工作结束后,应用紫外线灯或灭菌灯对室内进行空气消毒10~15分钟。 九、吧台应有xx设施。 十、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设专(兼)职消毒员负责消毒,保洁工作,并做好记录。 卫生用品xx、验收制度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有相应的经历、资历及较强的责任心。 二、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近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购买消毒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国产或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四、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采购设立专人验收并造册登记,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一、加强本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场所。 二、成立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单位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建立卫生考评制度。 三、外环境做到随时清扫、保洁,周围环境良好,地面、门窗干净,门头、招牌整洁卫生。

文体娱乐室管理制度

文体娱乐室管理制度 文体娱乐室专为村内居民设立,为全村居民拓宽休闲领域,自娱自乐的活动阵地,为使本室活动正常开展,有益广大居民身心健康,特订出如下制度,望大家自觉遵守。 1、开放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10:00。 2、室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自觉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3、活动规定:严格按照活动安排,在活动时间内不得争吵,不得喧哗,排练活动,文明有序。 4、爱护公共财务,活动要爱护音箱、乐器、家庭影院等器材,活动结束时,要清点装箱归还。 5、娱乐室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室内各种用具的保管收发,不得外借或丢失损坏。开放时间结束,务必关好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阅览室是广大群众读书学习的公共场所,为加强管理,更好地发挥作用,凡进入图书室的群众必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管理,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爱护公共设施,不准在墙壁、书桌、书橱、门窗等上面乱写、乱涂、乱划,损环公物要照价赔偿。 二、爱护光盘或书籍,不准损坏光盘,不准在图书上随便涂抹、撕页,保持图书完整整洁。光盘或书籍用后自觉放回原处。 三、不准在阅览室内打闹,大声喧哗。 四、爱护公共卫生,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保持室内整洁。 五、凡借阅光盘或书籍,须经管理员同意,并履行好借阅手续,按时归还,不准私自将图书或光盘带出阅览室。 六、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赠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 以上规定,请自觉遵守。

图书借阅制度 为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整体文化素养,确保各类图书发挥有效的作用,特制定图书借阅制度。 一、每天开放时间从9:00-17:00(借书、还书时间)。 二、借阅人员必须接受管理员的管理,爱护公共设施,不准在墙壁、书桌、书橱、门窗等上面乱写、乱涂、乱划,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三、凭图书借阅证办理借书手续,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并做好登记。 四、报刊、杂志限在阅览室阅读,概不外借,阅读完毕后请自觉放回原位。 五、由于图书资源有限,每次限量一本,并20天之内归还,如看不完可续借一次,期限为15天。 六、请爱护书籍,本室书籍均属免费借阅,为保证书籍完整无缺,如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照价赔偿。 七、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 以上规定,请自觉遵守。

2021村级文化管理工作计划3篇

2021村级文化管理工作计划3篇 村级文化管理工作计划 1、加强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按照镇党委、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我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和各项推进工作。加强对村级农家书屋、健身运动、娱乐活动的辅导和指导,积极开展农民群众喜爱的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使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发挥村级文化活动室的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加强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文化工作者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开拓创新。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加强对村级文化协管员的培训,定时地对村级文化协管员的技能培训,包括村村通接收机的调试、一般保障的排除和维修等,使其能适应新时期下文化工作的需要。注重文化站的建设工作,定期对全站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使其每一个人能够熟悉文化站的工作、远程教育设备和村村通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加强村文化活动场地建设,下大力气解决问题村级文化活动场地和设备配备问题、队伍建设与专业人才的配备等问题,花力气,加大投入,注重建设,为乡村文化站建设与乡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从而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3、积极推进群众文化活动 在可能的条件下,加大扶持我镇群众文体团队的力度,指导和帮助群众文体团队开展各项活动,坚持文化阵地的经常性、制度化开放。全面完成农村信息化村级服务点的建设,并切实管理、有效运行已建成的村级服务点,充分发挥其功能。

4、进一步加强“村村通”工程建设 按照县业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其村级“村村通”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组建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维运队伍,做好用户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网络的维运管理机制,从而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传输。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提高“村村通”的覆盖面和质量,切实使广大群众享受到多层次、广覆盖的文化服务网络和高质量、低成本的文化服务产品。 5、进一步加强群众文化活动的引导 开展好全民健身运动,鼓励、扶持农村健身团队开展小型多样的健身体育活动。不断加强对农村健身团体的政策引导,从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活入手,从思想上打动群众,从精神来教育群众,让群众产生思想上的共鸣。让群众去欣赏自己熟悉的'生活,脱离庸俗低级的文化趣味。利用重要的节庆节日,进行一些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活动比赛。 6、加强村级图书资源建设 为农村培养一批图书管理人员,加强农村图书室的科学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避免图书丢失或损坏。积极探索新的农村文化建设体制,通过市场化的方法,积极倡导个人投资办“租书屋”式的图书室。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活动“大篷车”开进村组,让农民可就近买到适合自己看的和与时代同步的好书,享受到“上门服务”的便利。 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国家把提高文化软实力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不断地加大投入。我镇文化工作将紧抓这个契机,不断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自己,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文化站人员将竭尽全力不断地提高全镇的文化建设,提高全镇的文化软实力,使我镇文化建设工作更上一个新台。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2)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第5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已于 1月25日经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发布,自 3月1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 2月4日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管理,维护娱乐场所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

的经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是指经过游戏游艺设备提供游戏游艺服务的经营场所。 其它场所兼营以上娱乐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鼓励娱乐场所传播民族优秀文化艺术,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内容和服务;鼓励娱乐场所实行连锁化、品牌化经营。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娱乐场所提供的文化产品的内容监管,负责指导所在地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工作。 第五条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三)居民住宅区; (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

(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娱乐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 (二)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村级文化设备管理制度

x x镇村级公共文体设备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镇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文体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服务群众文体生活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 设备是指由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配备给各村用于群众文体活动的电脑、投影仪、音响、演出服装、体育器材等。 二、管理原则 1、高效。保障设备不闲置、不浪费,发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体活动; 2、合理。使用安排要合理,优先保障影响面大、带动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活动使用,以点带面,促进村级文体事业发展; 3、可持续。做好日常保养与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三、管理措施 1、登记造册,建立使用台账 各村要对设备的配备时间、品牌、型号、运行状态等信息进行登记,由村委会盖章后,报镇文化站备案,并按需要进行更新。设备仅限用于本村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对使用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原则上当天使用完毕后交回,需要外借的要严格登记,且一般不得超过10天。 2、明确管理责任 各村村委会主任为设备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设备使用的监管,确保设备使用符合管理制度的要求。主管文化工作的副职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安排、登记及维护。 (1)由于使用人的原因造成设备出现遗失、损坏的,由所在村责令使用人赔偿或维修; (2)由于管理、维护不善,导致设备出现遗失、损坏的,由所在村负责赔偿或维修; (3)由于工作不力导致设备一个月以上闲置,镇文化站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设备两个月以上闲置的,镇文化站将予以收回。 镇文化站每月选取5个村进行抽查,每季度将对各村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序,排序结果作为各村文化工作为重要考评依据之一。 附件:

【精品】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促进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社区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1、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 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 二、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 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 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行为仪表举止规范,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 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三、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1、保证文化服务中心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 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2、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 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根据社区群众的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 的文体活动。 4、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四、文化服务中心向公众开放服务制度 1、要结合自身功能特点和社区群众生产、生活、学习的规律和 实际需要,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 2、要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注意事项。 3、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 于群众参与。 4、搞好站内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五、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工作制度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是公益性的文化信息服务场所,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不得实行经济承包、挂靠经营等方式变相经营,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主要为群众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和 查询,有关信息、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等服务。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年3月17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1号发布自**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丰富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的娱乐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开展文明、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四条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在娱乐场所从事含有下列内容的活动: (一)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的统 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 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的; (四)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 (六) 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的。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

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分别对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和消防、治安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娱乐场所,并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娱乐场所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文明礼貌,依法办事。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所需经费,可以通过依法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地方财政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章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 第八条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 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三) 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四) 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并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一) 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科普活动室管理制度

科普宣传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当好科普工作的带头人; 二、在村两委和镇科普站的领导下,做好上级组织安排部署的各项科普工作; 三、配合村两委做好科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四、负责科普惠农宣传栏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保持宣传栏的整洁和完好; 五、负责科普活动室以及科普图书资料的管理; 六、了解农民群众在科学技术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上级反映本村在生产、技术方面的信息和动态,以便及时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 七、配合上级组织做好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科普活动室管理制度 1、科普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2、安排有固定的对公众开放时间,能按制度规定常年正常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科普书报(刊)、资料出入登记、借阅登记等管理帐册、台帐; 4、每年举办主题科普活动4次以上。每月举办科普宣传教育活动1次以上; 5、要经常性播放科教录象或开展科普讲座; 6、积极动员社区居民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科普书报(刊),鼓励参与各种科普活动; 7、科普活动室是开展科学技术普及的场所,不得从事违反政策或与科普无关的活动;

科普活动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科普活动室整体工作和管理。 2、热爱科普事业和本职工作,勇于奉献,积极宣传《科普法》,认真履行科普服务职责。 3、在上级科协和科普协会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认真做好科普活动记录及科普档案管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4、维护科普器材和资料,认真登记造册和管理使用。定期更换科普宣传内容,有效发挥“科普活动室”的科普惠民功能。 5、做好科普活动室、电教设备、科技图书的管理与养护,保持活动室的整洁卫生。 .

职工活动室管理规定

职工活动室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职工活动室管理制度 为了丰富公司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多种形式和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职工的身体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活动室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全民健身的阵地,是陶冶情操,促进团结,增加友谊,强身健体的公共场所,是开展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共同提高的园地。 二、职工活动室配有各种体育器材,可以开展乒乓球、健身等活动。 三、自觉爱护室内活动器材和各项设施,不准乱丢乱放,不准在球台上和墙面上乱画,不准坐在或站在球台,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四、凡在活动室参加各种活动的人员,应讲文明礼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讲究公共卫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 五、各部、科室、子公司在非开放时间需要开放时,须提前一天向公司办公室提出口头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登记办理。 六、建立活动室登记制度,确保活动室各类活动器材完好无损。 七、注意保护室内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果皮、饮料瓶等废弃物。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吸烟。 八、节约用电。活动结束后,要随时关闭器材的电源;要注意关灯、关风扇,并关好门、窗等。 九、非开放日进行活动的,由申请人负责打扫、清理活动室的卫生,并保证各类器材的完好无损。 十、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活动室器械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坚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保证器械的正常使用寿命。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活动室的管理与服务、清洁卫生等工作,并自觉接受公司全体职工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十一、开放时间:每周星期二、星期五下午2:30—7:00开放。

村级文化设备管理制度

xx镇村级公共文体设备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镇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文体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服务群众文体生活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 设备是指由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配备给各村用于群众文体活动的电脑、投影仪、音响、演出服装、体育器材等。 二、管理原则 1、高效。保障设备不闲置、不浪费,发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体活动; 2、合理。使用安排要合理,优先保障影响面大、带动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活动使用,以点带面,促进村级文体事业发展; 3、可持续。做好日常保养与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三、管理措施 1、登记造册,建立使用台账 各村要对设备的配备时间、品牌、型号、运行状态等信息进行登记,由村委会盖章后,报镇文化站备案,并按需要进行更新。设备仅限用于本村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对使用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原则上当天使用完毕后交回,需要外借的要严格登记,且一般不得超过10天。

2、明确管理责任 各村村委会主任为设备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设备使用的监管,确保设备使用符合管理制度的要求。主管文化工作的副职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安排、登记及维护。 (1)由于使用人的原因造成设备出现遗失、损坏的,由所在村责令使用人赔偿或维修; (2)由于管理、维护不善,导致设备出现遗失、损坏的,由所在村负责赔偿或维修; (3)由于工作不力导致设备一个月以上闲置,镇文化站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设备两个月以上闲置的,镇文化站将予以收回。 镇文化站每月选取5个村进行抽查,每季度将对各村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序,排序结果作为各村文化工作为重要考评依据之一。 附件: 1、《xx镇村级公共文体设备登记表》 2、《xx镇村级公共文体设备使用情况表》 xx镇综合文化站 2015年12年1日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方山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暂行规定 为加强我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以下简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活动场所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建设农村和谐文化、培育新型农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综合作用,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场所规范化管理应当坚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场所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坚持发挥功效、综合利用的原则,做到“一室多用”、“一所多能”,切实把场所建设成为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阵地。 第二章基础设施 第二条1场所室内要整齐有序、简洁明快,达到以下标准:门窗牢固完好,玻璃齐全、整洁,门楣有统一的标识牌;内外墙壁全部粉刷;办公桌椅、活动室桌椅、文件资料柜、远教设备、党旗、黑板、工作制度栏、档案资料及其它各项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齐备,摆放或悬挂整齐,外表干净,无灰尘,无破损现象。 第三条场所院落应平整绿化,做到整洁、美观、大方,达到以下标准:院落地面平整,无杂物、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地面平整硬化或绿化;院落围墙完整、粉刷美观;党务、村务公开栏要在场所醒目位置单独设置,做到美观实用。 第四条场所门前应开阔平坦,路面平整,无柴草、粪堆及其它杂物乱堆乱放现象。 第三章阵地使用 第五条决策议事中心。以场所为依托,定期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议事会,组织党员群众商讨治村富民对策。

第六条党员活动中心。充分利用场所,组织党员进行交流和学习,让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要在场所建立党员服务站,为党员提供党务工作指导、咨询、协调等服务;接纳和管理、教育、服务流动党员。 第七条教育培训中心。充分利用远教设备等现有资源,组织党员群众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和科技文化、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或坐班制度,接待群众来访,接受村务、党务咨询;设立“为民办事代理点”,开展以“便民、利民、乐民”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服务,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发布农产品购销、致富、劳务等信息,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九条文体活动中心。要利用场所向群众传播先进文化、开展健康活动。以场所为阵地,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文明新风。严禁在场所内以娱乐为名进行赌博、封建迷信等有悖于“三个文明”建设的行为。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条对因管理、使用不善或人为因素造成活动场所设施损坏的,以及利用活动场所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及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方山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负责人:张登科张四儿

员工娱乐室(活动室)管理制度[1]

员工活动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休闲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保证广大员工能够文明、和谐、有序的参加公司活动室内各项文体娱乐活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住宿在公司的职员。 3、娱乐项目:桌球、乒乓球、象棋、电影放映室等。 4、地点:+++++活动室。 5、开放时间: 5.1、开放时间: 每晚夏时制:18:00 ~21:00 每晚冬时制:17:30 ~20:30 5.2、节假日及其他时间,另行通知。 6、职责: 6.1、++++++是员工活动室的归口管理部门,活动室配备专职管理1名,兼职管理员2名。 6.2、活动室管理员职责: 6.2.1、按时开放活动室,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6.2.2、及时打扫卫生,保持活动室干净整洁。 6.2.3、热情接待员工,服务周到,文明礼貌。 6.2.4、及时关闭门窗和电源,确保活动室安全。 6.2.5、严格管理活动室物品,发现物品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无正当理由者,照价赔偿。 6.2.6、依项目活动规则,维护好活动室活动秩序。 6.3、严格执行活动室管理制度。 7、基本要求: 7.1、活动室只对住宿在公司的员工开放,公司职员进入活动室必须出示工作牌,经活动室管理员确认后方可进入,禁止一切不明身份的人员入内。 7.2、管理员负责活动室钥匙的管理,并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开放或关闭活动室。 7.3、乒乓球、桌球等桌面类运动的相关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等)由活动室统一管理,各职员在领用、归还时必须登记。 7.4、凡在活动室活动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管理,遵守活动规则(参与活动者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轮流活动、输者下台”的原则,共同约定符合惯例的活动规则,特殊

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总结

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总结 村级文化活动室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对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脱贫攻坚办要求,今年我局积极建设18个脱贫村文化活动室的土建及文化活动室所需设备配置工作,现根据州局要求,将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土建工程开展情况 鉴于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建设用地紧张、县级财政拮据等实际情况,县村级文化活动室与村级卫生室、村级活动室打捆联建,工程由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在建设过程中县委组织部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安排、布置有关工作。并多次组织卫生、文广部门到建设现场了解工程建设进度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协调有关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18个脱贫村的土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部竣工。每村都有一个不小于100㎡的文化活动广场,可供村民开展文体活动。文化活动室包括面积不小于20㎡的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不小于20㎡的图书阅览室、宣传栏、阅报栏。 二、设备配备情况 今年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局将往年在县城统一开展文化设备发放仪式改变为将文化设备及农家书屋图书直接运送到各贫困村,并为各村进行安装调试,极大的方便了贫困村群众,节省了各村搬运设备费用。此次为各村运送的文化设备包括数码配套音响、特色乐器、

文体器材等共计价值9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18个脱贫村文化活动室的文化设备安装及25套村村响设备安装,并为各脱贫村农家书屋安装书架并整理上架各类图书及音响制品共计1000册(种)以上。各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丰富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成为农村基层推进先进文化和弘扬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平台,在提高农民知识素质、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革新村风村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突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追求高品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1、全县村级文化活动室均与村组织建设合建,随着设备设施投入的不断健全,服务面积不达标等问题较为突出。 2、村级文化活动室及农家书屋无管理人员,基本都由村级领导代管,由于事务多,人手缺乏,导致短暂关门服务情况时有发生,不能很好服务群众。今年虽然按上级要求在每个村聘请了1名文化志愿者,主要从事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管理及群众文化工作开展等事宜,但每月100元,全年共1200元的补助实在太少,不符合发展需求。 3、当前全县群众享受文化生活主要形式还是以看电视和棋牌娱乐为主,每年农村的文化活动也仅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由各文化单位通过送文化下乡及联办、协办等方式,组织开展民间文艺演出,

各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总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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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是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文体活动阵地,是构建和谐社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多功能机构。 文体服务中心是集市民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社区教育、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中心内设有台球厅、卡拉OK厅、乒乓球室、健身房、图书阅览室、棋牌室,是社区居民学习充电的场所,休闲小憩的去处,交流沟通的空间,相互服务的平台。 文体服务中心以丰富社区文体活动、融洽社区人际关系、优化社区人文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家园意识,弘扬社区文明新风为主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良好的服务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满足市民的各类文化需求,xx镇社区文体服务中心热忱欢迎广大社区居民前来参加活动。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凡参加文体活动人员,必须服从中心服务人员管理。 2、要爱护中心公物,不得擅自拿出、搬动或更换活动室内器具、物品。 3、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脏物等,保持室内清洁。

4、严禁携带幼儿入内玩耍打闹,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楼内安静。 5、禁止在楼内存放自行车。 6、楼内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移动损坏。 7、对于不听劝阻的流窜人员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8、活动室开放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各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 一、卡拉OK室管理制度 1、严禁青少年及儿童进入活动室。 2、要爱护室内各种设施,正确操作音像设备,不能无故损坏音像器材。 3、所有音像制品,不得擅自借出或带走。 4、管理和组织活动人员,要做好周密安排,保持良好的活动秩序。 5、不准随地吐痰,果皮、烟头、纸屑等废物要放入脏物容器内,保持室内清洁。 6、经常检查电源、电路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活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消防器械放在显眼处,严防火灾事故。 二、台球室管理制度 1、参加台球活动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

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本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财产)属于村民委所有,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移作他用;爱护财物,人人有责。 二、凡在本文化活动室内活动的居民应当接受其管理,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将文化活动室的器具携带出活动室,不得出借租用。 三、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四、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五、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六、活动后请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七、提倡积极向上的娱乐方式,反对一切赌博行为。 八、活动室开放时间: 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冬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文化活动室管理员职责 村活动室管理员要积极主动为村文化活动服务,接待群众,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力争解答群众提出的咨询问题,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工作和提高服务质量. 一、管理文化活动室的文化器材、体育用育和服装等,保持各项器具的整洁、有序,维护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对活动室的器材进行登记和核查工作。 三、负责办理各项器材的借阅手续,对借出器材进行认真登记,所借群众的地址、电话号码和日期登记准确无误,对所还器材进行仔细核查。 四、根据需要与可能,每年更新文化用品和体育用具,力求切合实际。每年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年终进行总结。 五、负责各项器材的收藏、保养与修补工作。 六、镇文化站将定期对村文化活动室进行检查或抽查,对管理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于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质量考核,对优秀管理员进行一定的鼓励。 吹笛子简单技巧——速学吹笛子 1、演奏前要保持口腔的湿润,干燥时吹奏吃力,吹出的音色不太好带涩,而且影响唇,舌,气技术发挥,还有不宜过饱和饥饿吹笛。影响气息控制发挥。 2、笛子内要有一定的湿润度音色才圆润清亮,为了让笛子曲更美,就把笛子用水冲洗,再贴笛膜,吹出来音色明显比不冲洗时好许多。所以说演奏前要充分地溜溜笛,增加笛子内的湿润。音色会更好点。 3、贴笛膜时摸粘胶不宜浓,宜淡,稍有一点粘性就好,这样不影响吹奏,便于调整。 4、冬天防备水汽沾湿笛膜,可在笛膜孔四周厚壁上涂点白蜡,不匀时用一小金属棒,在开水里汤热抹匀。不要搞到笛筒里有突出的蜡点。 5、笛子的发音点在吹孔处,演奏时宜将吹孔对着话筒附近,注意不要让气流对着话筒,发出气息冲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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