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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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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二)环境、设施管理

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

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

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

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

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

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四)操作管理

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应急预案。

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

记录者签字确认。

3.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

4.微生物室标本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戴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肤。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7.严格禁止用嘴吸痰。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8.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9.防治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

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10.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锐器盒内。锐器盒应在内容物达到3/4前置换。

11.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

理预案执行。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

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1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

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13.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

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平。

14.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

15.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以及离开实验室前都应洗手。

篇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㈠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㈡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

自动报警装置。

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

㈥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

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防止泄密。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员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医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员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区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员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员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责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

三级安全管理制度

三级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船务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实行三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人员职责。 一、安全督导员职责(负责人:经理) 1、制订安全管理规定和部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各种资料、报告、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 2、制订船舶维修、保养方案、计划,督促员工按操作规程行驶船艇和按规定对船舶进行保养、维修,提高船艇的在航率。 4、负责本部门各种船艇、机器设备、油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5、制订各种应急方案,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正确指挥船艇机动,保证船舶在紧急状态下按正确方法操纵,确保船艇安全。 6、负责公司船舶的防台工作,制订防台措施,选定防风泊位,掌握、接收气象变化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防台建议,并根据公司指示及时组织船、艇进入防风锚位。 7、负责船只的调配,本着安全生产的原则严格合理的调派营运船只,保证安全顺利的完成营运任务。

8、组织本部门质检人员对员工进行安全服务质量检查。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船舶安全员管理员职责(负责人:各班组主管) 1、安全管理员应当随时备有救护设施,并具备一定的救护常识,能及时对遇险船舶或落水人员进行施救。 2、安全员应定期对船舶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对未经海事部门检验,救生设备不齐、严重腐蚀、破舱进水、空船吃水发生变化原因不明或其他有碍安全的情况的船舶不发航。 3、加强船舶动态监控,及时对驶入非运营水域附近的船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船舶发出警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立即向船务部主管领导报告并接受海事部门的调查处理。 5、对不认真履行本职责、玩忽职守的安全员,船务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处罚。造成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为保护亚龙湾海域安全卫生,督促船舶注意环境保护。同时安全管理员必要时对游客进行环保与安全方面的解释和说明。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负责人:船舶安全员)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XX医院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我科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管理办法》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的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实施,各质控人员需认真履行自已的责任与义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定期召开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体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各种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七、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九、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2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98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编制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本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操作技能,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正常、有序列地开展。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经常抓、重点抓、反复抓,才能使职工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技术上懂得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产的要领。为了保证安全教育的有效科、科学性、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关于印发〈建筑业项目部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统一用表》及电建股份项目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项目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2.适用范围与责任部门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地铁4号线4301-3工区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 2、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安全培训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专业安全培训工作,项目部要求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产。3.安全教育对象 1、项目新入场员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经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持有由建设相关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 4.教育形式 新入场人员以三级教育形式开展,即项目级、施工队级教育、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的事件累计不少于50学时,另外还采取宣传栏、广播、检查通报等形式为宣传教育。

4.1项目级教育内容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新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 ②本工程概况,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③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④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应急救援措施。 4.2施工队级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②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如识。 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⑤机械设备、电器安全等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4.3班组级教育内容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4其他教育培训内容 1、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转人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1)转场教育内容: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一、科室每月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召开一次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安全医 座谈会及科务会、台账资料完整;内容以各职能科室布置的相关资料为疗、工休 主、对医院或病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落实、整改,未完成按月质量考核标准扣分。 二、院部及各职能科室下发的文件、政治学习、医德医风教育、业务学习、安全医疗资料等,应有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缺损或随意外传,并作为科室管理内容之一纳入月质量考核,与当月绩效挂钩。 三、爱岗敬业,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擅自串岗、离岗、脱岗,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办私事,炒股、玩电脑游戏、玩手机等,发现一次酌情扣50—200元。科室之间,员工之间,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四、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服从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指令性工作,未完成者按月质量考核标准扣分。创建节约型科室,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因个人责任造成医院公共财产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 五、尊重病人,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白衣天使新现象。不开人情假,不出具假证明,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礼品,不得向病人家属索取,收受红包、财务,不得接受病人的宴请等,一经核实处以10倍罚款。 六、严格物价制度,不多收也不得漏收或少收,不得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用等,查实处以5倍罚款。医院职工不得在医院内销售药品、耗材、器械,不得私开诊所,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情节严重的移交主管部门处理。

七、遵守公共场所无吸烟规定,保持科室整洁、无垃圾、无痰渍;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为病人提供舒适的就医环境和便民服务,减缓“三长一短”现象。 2011年4月6日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三级等保,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管理规定

* 主办部门:系统运维部 执笔人: 审核人: XXXXX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管理规定V0.1 XXX-XXX-XX-02001 2014年3月17日

[本文件中出现的任何文字叙述、文档格式、插图、照片、方法、过程等内容,除另有特别注明,版权均属XXXXX所有,受到有关产权及版权法保护。任何个人、机构未经XXXXX的书面授权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引用本文件的任何片断。] 文件版本信息 文件版本信息说明 记录本文件提交时当前有效的版本控制信息,当前版本文件有效期将在新版本文档生效时自动结束。文件版本小于1.0 时,表示该版本文件为草案,仅可作为参照资料之目的。 阅送范围 内部发送部门:综合部、系统运维部、技术开发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细则 (1) 第三章附则 (9) 附件: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批、发布、分发、更改、保管和作废等活动,根据《金融行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JR/T 0071—2012),结合XXXXX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X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 过程和活动。 第三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确保XXXXX信息系统正 常运转形成的文书,用于阐述需保护的资产、风险管理的方法、控制目标及方式和所需的保护程度。 第四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XXXXX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各级文件的编写、审核和归档;负责组织体系各级文件的宣传推广。 第二章细则 第五条体系文件的类别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可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文件:管理策略; (二)二级文件:管理规定; (三)三级文件: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操作手册等; (四)四级文件:运行记录、表单、工单、记录模板等。 第六条体系文件的编写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 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 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 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 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47399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47399 文件编号:G-ZH-003-1 生效日期:2009.9.20 青岛**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青岛**公司版次:1 第 1 页共 7 页 1、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为加强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凡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入公司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生产岗位。 3、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进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新操作工、打包工、投料工、培训人员和实习人员以及调换工种人员等。 4、各级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公司级教育要着重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部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5、公司级教育内容: 5.1 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5.2 安全生产责任制; 5.3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 5.4 企业概况; 5.5 卫生和劳动纪律; 5.6 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包括全国、全省和本单位的) 5.7 治安、防火知识教育。

6、部门教育内容:部门各有不同的生产特点、重要部位和设备。因此,在进行部门教育时,应根据各自情况,详细讲解。 6.1 部门概况。 6.1.1 部门生产特点; 6.1.2 重要部位; 6.1.3 设备情况。 6.2 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批准人: 审核人: 拟制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文件编号:G-ZH-003-1 生效日期:2009.9.20 青岛**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青岛**公司版次:1 第 2 页共 7 页 6.2.1 电气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括电气安全技术、急救知识、安全用具、防火和灭火技术、消防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6.2.2 机械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2.3 焊接、气割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2.4 起重、行本、吊车、铲车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2.5 车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2.6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3 部门安全生产和组织制度。 6.3.1 部门安全组织形式。 6.3.2 部门安全生产主要制度。 7、班组(现场)教育的内容:班组是企业生产的前线,生产的一切活动是以班组为基础的。由于生产人员在班组,思想活动在班组,设备在班组,事故发生在班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委托41所开展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有以下几类: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d)单位内部特种车辆驾驶; e)登高架设作业; f)压力容器作业。 1、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发现特种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报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 2 未取得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设计、制造特种设备。 3 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大修、改造的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4 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放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 单位在购买、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6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安装许可证,经安全检验合格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的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应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9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10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东阿县卫计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东阿县卫计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东阿县卫计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 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 职责与基本要求 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大全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门卫制度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 第一条门卫制度 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证﹙或胸卡﹚进入,维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证﹙或胸卡﹚者,不得进入。 2、出、入院病员,凭办理手续进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需做检查、化验的患者,凭有效的检查申请单和化验单进出。 3、外单位联系公务人员需要进入病区,须经相关科室同意后方可入内。 4、需签"同意书""告知书"的家属及会诊病人应持医生签名的预约单﹙或经医生证明情况属实的﹚进入。 5、探视住院病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非探视时间需要探视危重患者的家属,要持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经与病区联系同意后方可探视。 6、探视时间: 冬季时间: 00:00----00:00 夏季时间: 00:00----00:00 7、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等,携带医院物品出病区大门,门卫有权检查,有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对于可疑物品和危险品,门卫要暂扣并上报保卫科。 8、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病区区域,进入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鸣喇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9、病区门前和院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小商贩叫卖、散发广告。 10、本院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搞好门卫管理工作,如违犯本规定,由医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1、不按规定要求欲进入住院部者,门卫有权拒入。对故意刁难、威胁、围攻、殴打、侮辱门卫人员者,由医院保卫科或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条值班制度 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对当日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保障全院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夜勤执行安全巡逻。 4、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巡查记录及全天的值班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好交接班。 6、遵守监控纪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重点部位巡查制度 我院是消防、治安重点防范单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全院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治安、消防安全巡查: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最新】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大型精密仪器室应安装烟火自动报警装置。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各方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 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工作全员会议,总结发生的差错或事故,分析原因,排查医疗安全隐患和实验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加强生产工作中安全管理,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凡属于公司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可上岗。公司一级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室负责;车间一级的安全教育由区域负责人负责;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由班长负责。 4.凡是公司新进员工、实习人员以及变换工种的职工,必须经过现场岗位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人工作场所进行操作。 5.新进入的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单独工作。 6.公司现有特殊工种包括:交电工、焊工、行车、吊机司机、起重工、司索工、厂内车辆驾驶员(汽车、铲车、推土机、挖土机、叉车司机)、压力容器(空压机操作工、制冷维修工)等。 7.新进员工进入厂时,由办公室通知安全管理室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登录卡”或“公司安全档案卡”,然后经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分别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登录卡”或“公司安全档案卡”上签名,车间员工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登录卡”或“公司安全档案卡”由被教育者所在的车间负责保管,部室人员由安全管理室负责保管。 8.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者一律不得领取劳防用品和进入工作场所工作。代培训工、实习人员在入厂前以及公司内部职工调动、变更工种时,办公室要通知安全管理室,以便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9.公司一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宣传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以及一般安全知识,讲解我公司生产的特点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 应注意的事项。 10.车间一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根据车间生产工作的情况,宣传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要求。 11.班组一级安全教育主内容:注重宣传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注意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指派富有经验的人员带教新进人员,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 12.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管理室。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版新版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作业。 (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六条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制度的培训,并负责指导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第七条进行各类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制度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同时对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审核、审批人员方可签字。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现场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情况下应亲自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 ... 第九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范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各类作业应设置至少一名监护人,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急救等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情况下可以增设监护人,必要情况下应全程进行监护。 第十一条各类作业许可证中申请人和初审人不得为同一人,执行人和监护人不得为同一人。第十二条各类特殊作业应严格执行“一证一点”原则。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否则视为无证作业。 第十四条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由作业执行人和终审部门各留存一份。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不得随意扔弃。 第十五条作业完毕后,当班班长应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及时复原相应设备、设施,并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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