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8 [XXX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和调阅实施细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8 [XXX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和调阅实施细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8 [XXX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和调阅实施细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8 [XXX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和调阅实施细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8 [XXX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和调阅实

施细则]

XXX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为规范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维护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XXX会计基本制度》和《XXX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行会计档案(以下简称会计档案)是各项业务活动的会计记录和重要史料,是会计检查和事后查考的依据,是金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我行在各种会计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均属会计档案。有关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管理和会计制度办法以及财会工作方面的请示、报告、批复、会计检查资料等文件材料,在文书档案未规范管理前,列入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应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档案法规和办法,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档案管理细则,做到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阅,切实防止会计档案毁损、散失、泄密。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保管第四条设置专用会计档案保管库(室),由主办会计负责管理,管理人中途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凡入库保管的会计档案,应装订成册,符合规格,按保管期限分类登记,建立“会计档案保管销毁登记簿”进行管理。

第六条会计档案可采用纸、磁、光盘、缩微胶片等方便实用、易于保管的介质保存。原始凭证、票据、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应保存纸质档案。采用非纸介质存储会计档案的,应能满足阅读及打印要求,其保管期限与归档方法与纸质会计档案同。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地点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等条件,磁介质档案保管应具备防磁条件。双备份的会计档案应异地存放。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对非纸质会计档案至少一年检查一次,及时对破损、变质会计档案进行复制、修复或其他技术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载存档。对永久保管非纸质会计档案应实行双备份。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立卷和保管期限第九条会计档案装订要规范、牢固整齐,装订时不得压字和掉页。会计年度终了后,经办人员应将装订好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移交给本部门会计档案管理人

员,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按档案部门的要求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分别进行立卷编号。

第十条经过立卷的会计档案,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分别报表、账簿、凭证、其他类登记“会计档案保管销毁登记簿”。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案卷外型可根据整齐、美观、适用的原则,按档案部门的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会计经办人员对破损的凭证、账簿、报表要进行修补。

第十三条办理现金收付的综合柜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种,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又分为保管3年、5年和15年(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详见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发生年度终了后的次年1月1日起算,各网点可根据库房条件、利用需要等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但不能缩短。

同一介质有不同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应按照长期限保管。同一会计档案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有一种介质的会计档案满足保管期限的要求。

第十五条计算机综合业务系统有关会计核算系统开发和修改的文档资料应作为会计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为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后5年。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调阅第十六条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以防止丢失和泄密。

第十七条内部查阅会计档案,应由调阅人提出申请,经我行负责人或委派会计批准,并指定档案管理人员协同查阅,但不得调离机构查阅。调阅的会计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擅自传抄、复制,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第十八条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我行负责人或委派会计或其授权人批准,并应有专人负责陪同查阅,不得将会计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所需的取证,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但不得将会计档案拆封或借出。

第十九条对缩微会计档案的查阅。要与缩微部门建立有权人批准查询调阅制度。要在缩微部门预留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样本或有关查询密码。

第二十条我行只能按规定受理本机构开户客户、 ___门、司法部门查询或调阅本机构账户情况的请求,不得受理查询其他机构有关会计事项。

内部和外部查阅会计档案均应建立记录,登记“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并按规定做好详细记录,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书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共同签章,编号后归档保管,以备查考。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移交和销毁第二十一条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中除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不作移交外,对于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是否移交当地档案馆保管,应根据当地的档案馆的规定处理。

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需交当地档案馆保管的,在编制时应保存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在总行保管期满后,按规定造具清册一式二份连同案卷目录逐项清点核对交当地档案馆保管,副本和经档案馆签章

的一份清册由会计部门永久保存。对只有一份正本的会计档案,如有需要,移交前应复制副本存查。

第二十二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已满保管期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总部负责销毁。

销毁前总行组织专人进行鉴定,行长或会计主管人员严格审查,对符合销毁条件的,以总行为单位由档案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总行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后,方可销毁,并将销毁情况报省联社办事处主管部门备案。

销毁时应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审计稽核部、合规风险部等共同派人现场监销,并注意保密和安全,严防散失和发生流弊。销毁后,由销毁人员、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章确认并将一份报省联社办事处主管部门备案。

销毁会计档案,应将档案信息与其保存介质一同销毁。

保管期届满但涉及未结清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会计资料,不得销毁,应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第二十三条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一)我行决算报表及汇总全辖决算报表(含附表及说明); (二)资本金、股金分户账; (三)客户挂失申请书,登记簿及补发凭单收据; (四)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及销毁清册; (五)存、贷款开销户登记簿; (六)机构变动交接清册; (七)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及扣划书; (八)账销案存记录; (九)房屋购建的契据(包括土地证、基建批准书、竣工报告、购建房屋契约、征税收据和公证书等);

(十)需要永久保管的其他会计档案和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保管15年的会计档案 (一)会计凭证及附件(含单独装订的凭证附件); (二)综合核算和明细核算的各种账、簿、卡; (三)我行的月(季、半年)报表及汇总全辖月(季、半年)报表; (四)重要单证和重要印章的领发、交接、销毁和保管情况登记簿; (五)会计人员及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六)需要保管15年的其他会计档案和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保管5年的会计档案 (一)日计表; (二)分支机构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行内往来、同业务往来对账及查询、查复书; (四)密押、代号使用和保管登记簿; (五)对账回单; (六)已处置固定资产卡片; (七)计息科目余额表; (八)辖属网点上报的月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决算报表(含附表及说明); (九)需要保管5年的其他会计档案和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保管3年的会计档案 (一)计算机应用系统运行日志;

(二)流水账; (三)不定期报表; (四)需要保管3年的其他会计档案和有关资料。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以前年度的会计档案,凡经过系统,能够满足利用需求的,可维持原状。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XXX银行负责解释,补充、修改。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银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银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 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资本金、股金及股权明细 3、挂失登记及补发凭单收据 4、会计档案保管及销毁清册 5、存、贷款开销户记录 6、机构变动交接清册 7、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及扣划书 8、账销案存记录 9、房屋购建的契据(包括土地证、基建批准书、竣工报告、购建房屋契约、征税收据 和申请书等) 10、银行认为应永久保管的其他会计资料 (二)保管15年的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及附件 2、总账及明细核算资料 3、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4、重要单证和重要印章的领发、保管和缴销记录 5、会计人员及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6、银行认为应保管15年的其他会计资料 (三)保管5年的会计档案 1、日计表 2、下级行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 3、联行往来核算资料 4、密押表使用、保管记录 5、对账回单 6、已处置固定资产卡片 7、计算机应用系统运行日志 8、流水账 9、会计人员交账清单(册) 10、不定期报表 11、银行认为应保管5年的其他会计资料 2、银行业从业人员有哪些从业基本准则: ①诚实信用、守法合规 ②专业胜任、勤勉尽职 ③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公平竞争 3、金融市场的功能有: (1)便利投资和筹资; (2)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和流量,促进资本集中并向高效益单位转移; (3)方便资金的灵活转换; (4)实现风险分散,降低交易成本; (5)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灵活性; (6)有利于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 4、金融市场的特点:①借贷活动的集中性、②交易场所的广泛性③交易对象的特殊性 ④交易方式的特殊性⑤市场价格的一致性 5、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宗旨:为规范银行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职员的整体素质和道德水平,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的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6.商业银行经营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效益型。 7.银行风险管理的顺序: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

银行法律事务档案管理办法

银行法律事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行法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对法律事务档案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事务档案是指我行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 第三条法律事务档案纳入我行综合档案管理范畴。 总行职能部门、区域支行应当指定专人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本部门、支行职责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档案的收集、登记、整理、保管和移交归档等工作。 第二章法律事务档案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第四条法律事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 (一)我行规章制度、合同和其他文件审查表及送审的文件; (二)申请法律咨询的相关材料; (三)处理诉讼、仲裁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文书及材料; (四)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形成的各种材料; (五)其他应当归档的法律事务文件材料。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归档材料包括: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请示文件;批示(复)文件;受理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答辩状、代理词等分析意见;案件证据材料;财务凭证;结案报告;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一份文件既属于法律事务档案归档范围又属于文书档案或者其他业务档案归档范围的,其原件(正本)应首先满足文书档案或者其他业务档案归档需要,法律事务档案可采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副本或复印件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印章。 第六条法律事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各类法律事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一)我行规章制度草案、合同和其他法律性文件申请表及送审法律性文件的保管期限为10年; (二)法律咨询意见书及申请咨询相关材料的保管期限为5年; (三)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诉讼(仲裁)案件的法律事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其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四)有权机关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通知书及附件材料的保管期限依照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确定,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五)其他应当归档的法律事务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可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但不得短于3年。 第七条法律事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档案所属年代的下一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诉讼(仲裁)类档案从结案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不易判定保管期限的档案材料,应按照宜长不宜短的原则进行保管。 第三章法律事务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第八条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法律事务的当事职能部门和区域支行应建立法律事务档案。

银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银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银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 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资本金、股金及股权明细 3、挂失登记及补发凭单收据 4、会计档案保管及销毁清册 5、存、贷款开销户记录 6、机构变动交接清册 7、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及扣划书 8、账销案存记录 9、房屋购建的契据(包括土地证、基建批 准书、竣工报告、购建房屋契约、征税收 据和申请书等) 10、银行认为应永久保管的其他会计资料 (二)保管15年的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及附件 2、总账及明细核算资料 3、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4、重要单证和重要印章的领发、保管和缴销记录 5、会计人员及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6、银行认为应保管15年的其他会计资料 (三)保管5年的会计档案 1、日计表 2、下级行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 3、联行往来核算资料

4、密押表使用、保管记录 5、对账回单 6、已处置固定资产卡片 7、计算机应用系统运行日志 8、流水账 9、会计人员交账清单(册) 10、不定期报表 11、银行认为应保管5年的其他会计资料 2、银行业从业人员有哪些从业基本准则: ①诚实信用、守法合规 ②专业胜任、勤勉尽职 ③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公平竞争 3、金融市场的功能有: (1)便利投资和筹资; (2)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和流量,促进资本集中并向高效益单位转移; (3)方便资金的灵活转换; (4)实现风险分散,降低交易成本; (5)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灵活性; (6)有利于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 4、金融市场的特点:①借贷活动的集中性、②交易场所的广泛性③交易对象的特殊性

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现代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档案、文件、信息等内容的综合管理,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能为公司各部门的各项工作更好的服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2.档案管理范围 2.1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 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具体的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理。 3.2 综合部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行管理。

3.2.1 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 综合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 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并建立独立的档案室,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 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 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3.3.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 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最新整理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___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使会计档案更好的为___银行各项工作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___银行会计档案,是指各级___银行在财务、会计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___银行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原始凭证。 第三条___银行会计档案包括业务会计、储蓄会计、外汇会计和经费会计四种档案材料,统称___银行会计档案。 第四条各级___银行会计档案工作,由本级行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并接受上级行和本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级行在各种会计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属归档之列。有关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管理和会计制度办法以及财会工作方面的请示、报告、批复等文件材料,列入文书档案管理的范围。 第六条保管期限 1.___银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种,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又分为保管15年和5年两档。 2.因国家有关部门对外汇会计档案管理尚无规定,各级行外汇会计档案暂全部按人民币会计档案期限管理。 3.各级行可根据本行库房条件、利用需要等实际情况,适当延

长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但不能缩短。 4.对已兑付的公债、国库券(含国库券收款凭证)、金融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的保管年限,按有关单行办法规定办理。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1.各级行形成会计档案的部门,应有专门人员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归档工作。会计年度终了后,会计经办人员应将装订好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移交给本部门立卷人员,由立卷人员负责以本(册)为单位填装会计档案盒(袋),并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分别进行排列 编号。 2.经过整理立卷的会计档案,由立卷人员分别对凭证、帐簿、报表逐盒(袋)填写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部门备查,另一份随会计档案一同移交给本行档案部门保存。 3.会计档案案卷外型应整齐美观。各行可根据整齐、美观、适用的原则,选用盒式或袋式装具存放。 4.案卷封面和脊背一般应包括立卷部门、类别、册数、时间、保管期限和档号等项目,具体式样各行可自行设计。 5.会计经办人员对破损的凭证、帐簿、报表要进行修补。装订要规范、牢固整齐,装订时不得压字和掉页。 第八条使用计算机打印、套印的帐表凭证,其规格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其管理方法及保管期限与一般纸制会计档案同。 第九条磁记录的会计档案,是___银行会计档案的组成部分。各级行对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核算数据和资料而形成的软盘、硬盘等磁

XX银行授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XX银行授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行授信档案管理,提高授信管理水平,保证授信业务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防范因档案管理不善引发授信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授信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及时完整、真实有效、方便实用、安全保密及规范管理”的原则,初步实现原始材料账册化、必备资料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化、档案管理信息影像化。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授信档案,指我行在授信业务经营管理中所形成的,一切记录和反映授信业务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管理和收回全过程的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重要文件和凭据。 第四条授信档案按客户建立,一户一档。授信相关部门及人员要按本办法办理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扫描、调阅、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手续,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毁损、散失,确保授信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授信档案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第五条总/分行风险管理部是全行授信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总/分行授信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价。经办或管户行长助理、客户经理为授信业务经办人员,负责所管户授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及装订。风险监控官为授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分支行未

结清的授信档案管理。对于总行直属县域支行及省内外分行,经营行负责人为本单位授信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行风险管理部授权其外派风险监控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授信业务经办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及时将管户客户授信档案进行整理、扫描及装订; 二、对授信资料做到统一规范、真实有效、内容完整、要素齐全、盖章清晰;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授信档案及时移交至风险监控官处保管。 第七条授信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核和接收授信业务经办人员上传、移交的电子及纸质授信档案资料,并审查授信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美观性; 二、对授信档案进行登记、归档、保管。按规定对授信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原则上档案编号应与信贷系统的电子流程合同编号一致,以便电子与纸质档案关联,同时在以后查阅档案时可以从编号上清楚的看到此笔授信发放的大致时间; 三、及时将授信档案移交表、清单、登记簿等整理归档; 四、为监管部门及总/分行各职能部门对授信档案资料查询、调阅及时进行登记; 五、爱护经营行档案室的用具、设施,搞好档案室的环境卫生,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六、在工作变动时,编制移交清册、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七、严密执行保密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草案) 为确保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档案资料的完整,提高本行档案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行、各支行、各分理处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业务档案。 二、本行在党务,行政,业务以及财务,人事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和归档。本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立卷、归档和保管。其余所需立卷和归档的文件材料均由行政综合部直接处理,行政综合部经理和专职文书,档案管理员应对部门和下属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档案的立卷和归档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本行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

果。 六、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档案销毁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凡是反映本行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材料; (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领导等视察,检查我行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贺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代上级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行的文件材料: (1)本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全套文件材料以及各种声像材料; (2)本行党委,行政领导会议(行务会议)材料; (3)本行颁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行政部门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4)本行的请示与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下级机构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 (5)本行及其内部职能部门业务运行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评比结果等;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会计档案的整理与归档方法

会计档案的整理与归档方法 一、会计档案含义料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一系列活动中产生、经过整理归档保存起来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工资表和综合管理等材料。 二、会计档案材料归档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1998年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预算会计、建设银行会计、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所形成的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工资表和综合管理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而对于上级有关财务的普发性(非指本单位)不办的文件;未生效的合同、协议、单据;未定稿和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一般性、临时性文件都不应归档。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 包括现金凭证、银行转账凭证、销售凭证、成本核算、工资凭证等; 会计凭证分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种:(企业会计中还有汇总凭证)1、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填写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分自制和外来凭证两种。 自制凭证是由本单位填写的(如验收单、领料单、借款单),外来凭证是在外单位、部门和个人取回来的。如由供货单位开给的发票和结算凭证,由收款单位开给的现金收据等。 2、记帐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加以归类整理编制的,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三种。企业还有汇总凭证。

综上所述:会计凭证归档范围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汇总凭证以及其他的会计凭证。 (二)会计帐簿类 会计帐簿是全面地、连续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会计凭证只能反映某项经济业务,而帐簿能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状况、形成一种经济信息体系。帐簿主要有下面几种: 1、序时帐簿(又称日记帐)、出纳帐、银行帐; 2、分类帐簿: 分类帐簿分总帐和明细帐两种 (1)总帐(总分类帐),即按总分类帐户分类登记的帐簿; (2)明细帐(明细分类帐),即按明细帐户分类登记的帐簿; 3、辅助帐(备查帐簿),还有固定资产明细帐(卡片)各种登记簿等都要归档,即在明细帐里不能记载的事项而进行补充登记的帐簿。 (三)会计报表类 会计报表是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综合地反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计划情况的报告文件。是根据帐簿的记载,加以归纳、整理和汇总编制出来的。会计报表种类,主要有: 1、从内容分:资金平衡表、产品成本计算表、年终奖金结算表等; 2、从时间分:旬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3、从单位分:基层报表、汇总表等。(按各机关在编制会计报表时,所作的文字说明和分析材料是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报表一起归档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013152825

档案管理制度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 2015年12月11日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 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

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会计档案管理,保障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我行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计算机打印输出和手工核算形成的会计数据信息、凭证、账表文件均为有效文件,应作为会计档案妥善保管。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及相关附件、交易流水、自动转账传票清单、其他会计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分户账)、日记表、余额表、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等。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对账单及对账回执,企业结算账户管理档案、开户单位预留印鉴卡、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有权机关的查询书、冻结扣划通知书、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委托书、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以及挂失申请书(第一联)、挂失登记簿等。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职责 银行会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建档的管理原则。在总行的统一领导下,各行负责建立本行所管理和经办的会计档案;总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对所辖分支行会计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分行的运营管理部或运营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各所辖经营单位(包括各支行、小企业信贷部、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及结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事后监督中心等二级机构,下同)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整理立卷、保管、移交归档、调阅、销毁等。 银行各分行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四条会计档案保管介质 会计档案可采用纸、磁(光)盘等方便实用、易于保管的介质保存。已经使用非纸介质存储保管的会计档案数据,按照我行电子介质存储保管方式存储会计档案信息,不再保存纸质会计档案。但原始凭证、票据、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及属于永久保管的资料,必须保存纸质档案。 第五条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凡是本行管理和直接经办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编制业务所形成的业务资料,均属于会计档案归档范围。会计档案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其他”共四个类别。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期限又分成3年、5年、1 5年等三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如有必要可以延长,但不能缩短。 会计档案具体保管期限见附件1《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归档整理 各分行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其中分行各经营单位业务发生所形成的会计凭证,应由分行事后监督审核后集中整理装订。

工作报告之银行档案管理自查报告

银行档案管理自查报告 【篇一:银行档案自查报告】 商业银行支行2014年12月份自查报告农商行会计结算部: 按照总部要求,为加强支行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排查业务经营过程 中存在的风险点及薄 弱环节,增强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依据《自查方案》等 有关规定,我支行进行了 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 组长: xx 成员: xx xx xx 二、自查情况 1、营业前自查发现情况。 (1).自查没有发现柜员代客户保管重要物品的现象。能够遵守 《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 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第三条“办理具体柜台业务方面,不得存在 以下行为:(四)代客户 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设备; (五)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存折、有价单证等重要物品”的规定。(2).重要性档案资料全部随款箱上缴大库,重要空白凭证放入保 险柜并双锁双封。能 够遵守《会计基础规范》第六十二条“各种会计资料按制度要求收集 整理,立卷归档,专人 入库保管”的规定。 (3).档案柜全部上锁管理。每天的传票及时整理并放入档案柜内 上锁,坚持2天一移 交,最迟3天必须移交。能够遵守《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营业 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暂 行)》第八条“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等入库保管??” 的规定。 (4).存放监控设备的柜机未上锁。因支行监控机柜的锁具已损坏,无法上锁。需要更 换机柜。

(5).营业室内和大厅能够坚持每天下班前清理打扫,柜面整洁, 大厅洁净。 2、现金管理方面 (1)我支行建立了库存现金及卷别登记簿。坚持日终核对,库存超限,次日及时缴款。 (2)我支行严格遵守总部设定的库存限额管理制度,库存超限额时,能够做到及时缴款。 (3)柜员尾箱凭证大部分时间能够按规定核对,执行“双锁双封”的 规定,但自查时发 现有几次因业务繁忙,未能执行此规定。 (4)每月三次查库能够坚持并认真核查。我支行能够遵守每月三次 查库的规定,并在监 控下核对所有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能够遵守“建立查库制度。行 社总部和机构负责人要按 照查库制度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尾箱现金,并登记查 库情况”的规定。 (5)查库登记规范。我支行查库有记录,并由主管和被查综合柜员 签字。 (6)查库认真全面,查库时对有价物品、抵押品进行检查。我支行 查库时检查现金库存 都并将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作为必查内容。 (7)柜员现金管理。营业用款全部入箱保管,营业终了入库保管, 账款、账账、帐表、 账实换人复核,确保相符,无白条抵库、空库或挪用库款现象;库 存现金超限额时能够及时 缴款,一般为每周两次缴款;能够合理生成柜员尾箱,并限定尾箱 中现金限额;柜员休假时 按照要求规范办理尾箱交接并将现金箱全额上缴;不存在柜员离岗 后钱箱未加锁或虽加锁但 钥匙未妥善保管现象;款箱能做到双人双锁; (8)现金调拨管理。柜员间尾箱现金调拨、上缴、领用时,严格按 规定办理;柜员之间 现金调剂必须通过库管员进行;综合柜员不存在柜员间擅自调剂现 金现象。不存在逆程序办

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第六节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是本行各项业务活动的会计记录和重要史料。本行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二、会计档案在形式上可分为纸制档案和电子档案。纸制档案是以纸为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电子档案指以磁、光盘、硬盘等电子信息载体为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 原始凭证、票据、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应保存纸质档案。 三、会计档案保管地点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等条件,电子档案保管应具备防磁条件。按规定需双备份的会计档案应异地分别存放。 四、会计档案由生成、编制部门负责整理、立卷、保管,定期移送管辖行库房封存保管。 五、银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分为3年、5年、15年和永久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形成的次年1月1日算起,如果有必要,可以延长,但不能缩短。 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若与外部或本行其他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保管期不一致时,按从长原则执行。 同一介质上有不同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应按最长期限保管。同一会计档案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应有一种介质的会计档案满足保管期限的要求。 (一)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 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决算主、附报表); 2. 资本金、股金及股权明细; 3. 挂失登记及补发凭单收据; 4. 会计档案保管及销毁清册; 5. 开销户记录; 6. 机构变动交接清册; 7. 有权机关查询、止付、冻结及扣划书及相关资料; 8. 账销案存记录; 9. 机构合并、分设、裁撤、资产评估时的资产负债表、损益报表、财产清

单、资本清单和往来账款登记清单,久悬未取转入营业外收入款项的清单; 10. 本行认为应永久保管的其他会计资料。 (二)保管15年的会计档案 1. 会计凭证及附件; 2. 总账及明细核算资料(总账、分户账、单位客户的账户余额积数表、固定资产卡片账、其他辅助账/卡); 3. 重要单证(含空白重要凭证)和重要印章的领发、保管和缴销记录; 4. 人员及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或工作交接登记簿)、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 5. 各分行本身及汇总所辖会计报表; 6. 本行在其他行存款的对账单; 7. 已销户的账户资料; 8. 银行认为应保管15年的其他会计资料。 (三)保管5年的会计档案 1. 下级行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决算说明书; 2. 联行往来核算资料; 3. 密押表使用、保管记录; 4. 对账单回执; 5. 已处置固定资产卡片; 6. 事后监督日志; 7. 终止后的各类合作方协议、代收或代付费用合同书; 8. 各类业务登记簿(另有规定的除外); 9. 银行认为应保管5年的其他会计资料 (四)保管3年的会计档案 1. 日计表 2. 流水账 3. 不定期报表 4. 计算机应用系统运行日志; 5. 会计主管及分管领导工作指引等业务管理记录; 6. 除永久保管、定期保管15年、5年以外的各类登记簿、清单(册)以及本行认为应保管3年的其他会计资料。

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档案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档案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档案管理办法 81号(4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科技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档案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随机资料、介质、文档,以及各种技术规范、标准、制度、方案、计划、技术报告等。科技档案的管理是对科技档案的形成、保管、借阅、销毁等环节的控制。 第三条科技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科技档案的收集、登记、保管和借阅等,档案形成部门须将完整的科技档案及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第四条科技部负责辖内科技档案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及收集 第五条科技档案的分类: 1.文字资料类:各类科技文件、规范、会议纪要、资料、计算机专业书籍、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随机资料。 2.技术档案类:项目实施工程档案、项目开发技术档案和计算机应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密码档案、系统维护、设备使用、维护维修记录以及工作日志、管理日志等技术档案。

3.软件档案类:各种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源代码、目标程序、开发和运行环境的介质及其相关的文档资料等。 4.硬件档案类:申请报告、签报、标书、评标报告、合同、固定资产调拨单、设备签收单等。 第六条科技档案的收集的范围,按国家关于文件归档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科技档案的收集要求: 1.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科技档案,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2.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科技档案,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3.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科技档案,收集时应注意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4.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像科技档案,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压缩法和软件。 5.用音频设备获得的科技档案,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6.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科技档案,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应注意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7.通用软件产生的科技档案,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科技档案,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8.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发[2002]374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会计档案管理,维护银行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 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会计档案管理,维护银行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以下统称银行)实施会计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银行会计档案是银行各项业务活动的会计记录和重要史料,是金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第四条银行应建立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制度做到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防止会计档案毁损、散失、泄密。 银行应改善保管设施,采用先进技术,实现会计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银行会计档案可采用纸、磁、光盘、缩微胶片等方便实用、易于保管的介质保存。原始凭证、票据、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应保存纸质档案。 第六条银行会计档案应按内容和形成时间分类索引,以便查阅。采用非纸介质存储会计档案的,应能满足阅读及打印要求。 第七条银行会计档案保管地点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等条件,磁介质档案保管应具备防磁条件。按规定需双备份的会计档案应异地分别存放。 第八条银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为3年、5年、15年和永久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形成的次年度算起,如有必要可以延长,但不能缩短。 同一介质上有不同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应按最长期限保管。同一会计档案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应有一种介质的会计档案满足保管期限的要求。 第九条会计电子化系统开发和修改的文档资料应作为会计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为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后5年。 第十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部门保管1年,期满后由会计部门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管理部门的,由会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一条银行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及时对破损、变质会计档案进行复制、修复或其他技术处理。 第十二条银行应严格会计档案调阅管理,防止会议档案丢失和泄密。 内部查阅会计档案,应由调阅人提出申请,并经会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采用网络形式查阅的,应严格有关控制制度。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效证件和文件,经银行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在银行专人陪同下查阅。 查阅人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但不得将会计档案拆封和借出。银行会计档案保管部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 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管理中心、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组成 一、会计档案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预算执行表、成本控制表、销售明细表; (五)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六)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收据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会计管理中心为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会计管理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形成档案的各部门和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

(二)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二)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银行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一、全行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我行紧紧围绕上级行档案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分行的高度重视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总行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坚持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不断加大我行的档案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科学保管各类档案,做到档案管理与业务发展有效结合,以充分发挥和利用档案资源的使用价值。今年,我们结合我行档案工作现状,特别是xx对我行档案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实际情况,确立了“一年一进步,三年一大步”,力争xx年我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达到一级标准”的工作目标。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档案工作组织建设。 一是明确部门,落实责任。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行档案日常工作管理及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行领导汇报。二是配备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职档案人员,确保了档案工作的正常,持续开展。三是梳理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工作发展规划。近几年档案管理的办法制度随着业务的发展都在不断修改完善,为保证档案工作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及时对相关的管理制度、办法、操作流程进行了梳理,确保档案管理与业务发展的有效结合。上半年,按照上级行的总体安排部署,并结合我行实际,我们制定了档案管理三年目标规划,确立了“一年一进步,三

年一大步,力争xx年我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达到一级标准”的工作目标。四是检查监督日常化。我们按期对全行的档案工作及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努力加强档案宣传工作。我们通过各行处,部室组织员工了解,学习,熟悉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在全行上下形成良好的档案工作环境。 (二)强化档案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一是初步建立了综合档案管理体系。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我们对全辖业务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全行的法人客户信贷档案,个人客户信贷档案,文书、财务会计、科技、特殊载体档案等都基本上实现了集中管理;二是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管理制度。我们在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使用、鉴定销毁方面,都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收集充分、档案交接手续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档案内容完整、档案管理期限划分准确,做到交接有手续、借阅有审批、归还有记录、鉴定销毁有依据。三是重视全卷宗的建设。我们正在逐步建立内容充实,规范的全宗卷。四是做好档案统计工作,确保档案统计报表上报的及时和准确完整。 (三)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档案安全工作 我们自始自终把档案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重视对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检查。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档案实体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档案实体是否存在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