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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事业单位招考:2016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贵州事业单位招考:2016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温馨提示:贵州事业单位招考:2016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暂未发布,中公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精神,经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电子商务产业办和2015年上半年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的招聘缺额岗位继续公开招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和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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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57名(县直事业单位18名、乡镇事业单位39名)。其中:教育系统人员13名,卫生系统人员19名,其他事业单位人员2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见《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乡镇事业单位职位的限石阡县户籍或生源。

(四)报考军队干部随军家属职位,限2015年9月12日前仍在石阡县服役的军队干部随军家属。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9月1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石阡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新闻网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选择符合报考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县直部门相应招聘职位的,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选择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时须填写《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此表可在网站下载(网址同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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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2日至9月16日,各招聘职位具体报名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

(1)县外在职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乡镇幼儿园教师定向招聘“山村幼儿园”幼教自愿者职位,须持服务学校、服务学校所在乡镇教育工作办公室、团县委及县教育局所出具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的,须持结婚证、户口簿、毕业证及随军家属相关证明,到石阡县人武部审核签字确认后,送“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登记;

(4)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考生须持服务证或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资料初审合格,由审查人在考生报名表上签字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5、报名交费:报名人员持资格审查合格资料到“收费处”交纳100元报名费,才视为报名成功。

6、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5年9月25日1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款收据领取《准考证》。

(四)《准考证》领取地点

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幼儿教师职位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卫生类、综合类职位只实行笔试。

(一)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100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贵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由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

(1)教育类幼儿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

(2)卫生类相应职位笔试内容为:西医临床类(B01、B02、B03、B04职位)笔试西医临床知识;B05笔试医技影像放射基础知识;中医临床类B06笔试中医临床基础知识;医技类(B07职位)笔试医技检验基础知识。

(3)综合类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进入考场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人员:报考幼儿教师职位。面试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基本技能测试(舞蹈表演、键盘演奏、歌曲演唱、故事讲述)。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1、幼儿教师职位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卫生、综合类总成绩: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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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按所招聘职位计划数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及程序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的考察主要侧重于学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体检合格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提交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六)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行为的;

(九)其它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严格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幼儿教师、乡镇卫生院、乡镇综合类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实行选岗聘用。

(二)本实施方案由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7652001(石阡县委组织部)

0856—7623200,7623755(石阡县人社局)

招聘监督电话:0856—7628081(石阡县监察局)

原标题: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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