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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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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第一节概述

一、内容组成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13版)(以下简称《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各专业工程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二、主要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个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

(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03版)(以下简称《03规则》)及有关建设工程计价配套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一、对比原《03规则》费用组成,有以下不同之处:

(一)费用组成方面

取消了原《03规则》费用组成在定额与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组成不同划分的情况,本次费用组成依据44号文第二种分类“按造价形成划分”编制,费用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二)各项费用内容组成及定义方面

1.分部分项工程费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费定义: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与我省03清单费用组成基本一致。

2.措施项目费

(1)“措施项目费”定义中将“非工程实体”修改为“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2)由于新的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已将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单价项目的方式进行编制,并相应列出了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不能计算出的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并列出了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因此,《本规则》将措施项目划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3)对冬雨季施工增加、二次搬运费等费用进行重新定义。

3.其他项目费:

(1)人工费调差、机械费调差、风险费从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移入其他项目费。

4.人工费

(1)重新定义人工费组成内容: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与原《03规则》的人工费中“基本工资”基本一致;津贴补贴与“工资性补贴”相近;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与“生产工人辅助工资”相近。

(2)在人工费名称定义中增补了“附属生产单位工人”。

(3)“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移入管理费。

5.材料费

(1)将“工程设备费”纳入材料费。

(2)定义中删除了“构成工程实体”。

(3)定义中增加了“成品”。

(4)增加了材料原价的定义。

(5)检验试验费从材料费中移入管理费。

6.机械费

机械费定义中将“建标〔1993〕894号文”(以下简称894号文)中的“仪器仪表使用费”恢复,对机械费进行了重新定义: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

7.管理费

(1)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重新定义“管理人员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中增加“办公软件、现场监控、降温”等费用项目,删去“用煤”。

(3)“劳动保险费”和从人工费移入的“职工福利费”合并为“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并重新定义。

(4)“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从人工费中移入,更名为“劳动保护费”,并修改了定义。

(5)“检验试验费”从材料费中移入,调整其定义。

(6)重新定义“职工教育经费”。

(7)“财务费”中增加了“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发生的费用开支”。

(8)“其他”中增加了“投标费、保险费”。

8.规费

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残疾人保障法》等规定,增加了“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残疾人保证金”。

9.税金

按照财政部财综〔2010〕98号文的规定,增加了“地方教育附加”。

二、费用组成对比表

第三节各专业工程适用范围

一、《本规则》依据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按工程性质将专业工程划分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独立土石方工程。

二、独立土石方工程中不包括市政道路工程中用于结构的换填层。如:市政道路的路床、路基工程中作为结构的换填层,不适用独立土石方工程,仍执行市政工程相关费用计算规定。

第四节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

一、与《03规则》相比,有如下不同之处:

(一)取消了原定额中管理费、利润在计价模式下按工程类别取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按清单分部取费,现统一按专业取费。

(二)管理费、利润计费基础由原建筑类工程按人工费+机械费,安装类工程按人工费取费,改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取费。

(三)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之和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机械费×8%,同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按专业取费。

(四)规费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改为:定额人工费取费。即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人工费作为计费基础。将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

伤害险计费基础由原来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改为定额人工费。

(五)44号文将设备列入材料费中,因此,依照《清单计价规范》,《本规则》中税金计税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费。

按规定不计税的设备费是指按税务部门规定不计取建筑安装工程税金的设备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中对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了划分,并明确由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其设备费用不应作为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城乡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基数。

由于建安工程税金的管理部门在税务部门,对于计费基础中可扣减的设备费以我省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有关费用计算方法对比表

三、有关说明

1.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本规则》规定计算各费用,不得上调或下浮费率。投标报价时,可参考《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2.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发布人工费、机械费调整文件。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计入工程造价,但不作为计算管理费、利润、给定费率的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的计费基础。即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仅计算调整的价差及税金。

3.使用《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公共篇)或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时,其管理费、利润、给定费率的总价措施项目费按主体工程

专业费率标准计算。如:房屋建筑工程使用《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或借用其他专业定额时,其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等按房屋建筑工程费率标准计算。

4.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组成。招标控制价编制时,措施项目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计列。单价措施项目费根据消耗量定额,结合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计算。总价措施项目费按《本规则》、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本规则》中未给定费率的总价措施项目费,按承发包双方约定计算。

5.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的费率计算。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目费用参与市场竞争。

7.计日工计算时,其管理费、利润按其专业工程费率计算。

第五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鉴于《本规则》主要作为国有投资项目计价的重要编制依据,根据《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国有投资项目承发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自2003年执行清单计价以来,已有10年,清单计价方式已被建筑市场接受,建筑行业已熟悉清单计价方式,因此《本规则》仅对清单计价方式下的计价作相应规定。对于非国有投资的项目采用何种计价方式,由发包人自主确定,但应遵守《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中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一、计价程序

说明:1.《本规则》针对招标控制价,编制了计价程序。因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相同,因此,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与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合并。

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在合同价款支付时,应扣除材料价款。

3.其他项目费计算程序表中暂估价由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组成。若有工程设备的工程,可单列一项设备费。暂估价的材料费由材料暂估价乘以材料暂估数量确定;其他项目费中的专业工程费按招标文件约定及《本规则》规定计算。计日工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二、计价表格:

(一)计价表格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竣工结算总价等各个阶段使用的5个封面及扉页、23个表样。新增表格为:封-5,扉-5,表-11,表-15,表-16,表-17,表-21,表-22,表-23;

(二)与我省原执行《08规范》时的表格相比,主要有如下不同之处:1.工程量清单表格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合并。

2.因单价措施项目费和分部分项工程都以综合单价方式计价,本次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清单与计价表格合并。

3.综合单价分析表拆分为综合单价分析表和综合单价材料明细表。

4.原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调整为预付款申请表、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最终结清支付申请(核准)表五个表格。

5.材料暂估价表中增设了暂估价调整的内容。

6.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增加了结算的内容。

7.计日工表中新增管理费和利润。

三、《清单计价规范》中对工程施工建设各阶段计价活动作出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本规则》中明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遵守《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相关规定。同时,明确工程实施中的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调整及价款争议处理,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清单计价规范》及有关规定处理。

(完整版)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 修编概况(原文略) 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 1、03规范 2、08规范 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 1、分为1+9册 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 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 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 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 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 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内容详解 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

1 总则 【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条文】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08条文】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要点说明】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与“08规范”相比,将“工程量清单”改为“计价文件”,其目的正如本规范第3.1.3条定义的“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例如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等条款。 ★【条文】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2·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前言 为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方法和记录等方面工作,更好地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特编写《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以便更好地加强我省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本规程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具体情况综合编制的。既确保了国家标准、规范的全面实施,又体现了地方标准的相对提高和进步,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程共分六个部分九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附录中主要编制了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观感质量的评价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述内容均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审查后定稿。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交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昆明市西昌路209号,邮编:650032),以供以后修定时参考。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5)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6)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7) 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录A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B 分部、子分部及相关各专业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记录…………………………………()附录C 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记录………………………………………………………………()附录D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附录E 室外工程的划分………………………………………………………………………()附录F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附录G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录H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J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K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L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附录M 室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录N 单位(子单位)工程及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附录P 建筑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标准…………………………………………………………()附录Q 云南省建筑工程检测试验记录………………………………………………………()附录R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03版)g

云南省建设厅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云南科技出版社

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云建标[2003]668号 签发:冯志成省直各委、办、厅,各地、州、市建设局,各有关设计、施工、金融、中介咨询、建设单位,驻滇各有关单位及部队: 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工作市场化进程,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及其电子版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 新版计价依据包括:《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云南省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等10部分的内容。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新版计价依据发布施行后,除国家有关部、委、办、局发布的现行电力、水利、公路、

人防、化工、铁路等专业工程定额,其他工程计价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律废止。 新版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拦标价的标准,也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基础。凡2003年1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新版计价依据的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新版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外具体负责。 云南省建设厅 二00三年十月十三日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教材

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资料 ?13?规范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计价、计量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将为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该规范共包括1个计价规范和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定额计价方法是各投标单位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的竞争,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真正的价格竞争。相比与定额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l)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因素竞争价格,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对投标人来说,要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

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传统?事后算总帐?转入到现行的?事前细算账?的一个过程。对工程整个实施阶段建设双方投资控制、加强工程实施过程造价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从而促进企业提高竞争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下,由招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和合价,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并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如下优势: (l)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定额计价方法是同一份图纸资料,由各家投标单位自行计算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竞争的是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而不是真正的价格的竞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竞争价格,有利于公平竞争。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能够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都采用单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由招标方承担,工程?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便工程结算。中标以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就成了合同价的基础,业主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上) DBJ 53/T-61-2013 主编单位: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4年4月1日

目录(上) 总说明 (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7)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6)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28) 第三章桩基工程 (38) 第四章砌筑工程 (47)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4) 第六章木作结构 (67) 第七章门窗工程 (70)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76)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85)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90)

总说明 一、《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基础定额》(GJD-101),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5085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修编的,是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第三章桩基工程 第四章砌筑工程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六章木结构工程 第七章门窗工程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第十二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十三章其他装饰工程 第十四章室外附属及构筑物工程

第十五章措施项目 二、消耗量定额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除定额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预、结(决)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计算规则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是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及管理、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与装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境外工程参照本定额计价时,按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本定额是以海拔高度在2500米以下施工条件为准编制的,如海拔高度超过2500米时,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分为实体项目及可竞争的措施项目,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建筑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按《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公共篇)中的相应定额及其规定执行。

建筑装饰工程预算

建筑装饰工程预算 (建筑经济管理专业) 第四章建筑装饰工程预算的编制 第一节概述 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的概念 建筑装饰工程预算,是指根据施工图纸、预算定额、国家有关规定等,确定建筑装饰工程预算造价及人工、材料耗用量等的文件。 二、建筑装饰工程预算的作用 主要作用: 1、建筑装饰工程预算是确定建筑装饰工程预算造价的文件; 2、建筑装饰工程预算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建设单位拨付工程备料款及进度款的依据; 3、建筑装饰工程预算是施工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投标报价的依据; 4、建筑装饰工程预算是承发包双方签定合同的依据; 5、建筑装饰工程预算是施工单位编制工、料计划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工程预算的编制依据 建筑装饰工程预算的编制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当地现行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3、材料预算价格 建筑装饰材料预算价格一般有以下几种来源: (1)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材料预算价格;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定的材料预算价格; (3)当地造价管理站定期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4、招标文件 5、合同及协议 四、建筑装饰工程预算的编制程序 (一)熟悉图纸及相关资料 (二)计算工程量 1、工程量 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工程的实物数量。 2、工程量计算步骤 工程量计算的步骤是:列制项目名称→列计算式→计算结果 3、工程量计算顺序 工程量计算的顺序是:楼地面工程→顶棚工程→门窗工程→墙柱面工程→零星装饰工程→灯具、洁具工程→脚手架工程 4、工程量计算原则

(1)内容一致的原则。内容一致是指工程量计算的内容应与预算定额的内容一致。 (2)规则一致原则。规则一致是指工程量计算所遵循的计算规则必须与现行预算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 (3)单位一致的原则。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必须与定额项目中的计量单位一致,只能这样才能正确执行定额单价。 (三)换算定额单价 (四)计算定额直接费及未计价材料费 (五)计算各项费用 (六)写编制说明及封面 五、建筑装饰工程预算的组成 (一)封面 封面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施工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单位造价、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编制日期等内容。 (二)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有关问题的说明、编制人及编制日期等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1)图纸及相关资料,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图、装饰效果图、标准图、图纸会审记录、原土建工程施工图等。 (2)预算定额,包括预算定额、取费标准(或费用定额)等。 (3)材料预算价格,应写出在编制该预算时所依据的材料价格的来源。 (4)施工组织设计,是指施工方为该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而编写的施工组织方案。该内容主要涉及施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5)合同或协议。 (6)其他,如招投标文件等。对于招投标工程,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范围以及费用计取条件等内容是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 3、有关问题的处理 (1)图纸中不明确的问题的处理。 (2)其他问题的说明,如工程量、费用、材料价格等需要说明的问题。 4、编制人 5、编制日期 (三)工程量计算表 (1)序号,一个工程量项目编写一个序号,一个工程量项目有多行,切忌一行编一个序号,这是初学者应注意的。编写序号便于对应查找。 (2)定额编号,系在计算工程量时查套的当地现行预算定额的编号,有助于检查你计算的该项目的内容是否与定额包括的内容相符,当然有经验的预算人员也可不在此表中查套定额编号。 (3)项目名称,应根据所采用的预算定额中的名称并结合图纸中的具体情况来书写。 (4)计算式,即工程量的计算式,应遵循现行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图纸及相关资料列制。列制工程量计算式时最好在计算式的上方标注所算部位,以便于校核查对,同时也可以防止重计或漏计,提高其计算的正确性。

云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管理办法

云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区域内,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企业)及对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实施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是指具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企业,受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或者自行对建设工程实施管理的工程项目法人或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依据国家批准的项目文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委托的合同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对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的具体审查;各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初审和批后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从业准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单位的审查申报和受理 第六条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企业)应当向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行政审查,经审查通过的企业,可承担相应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行政审批。其原有的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本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以合并考核。 以上条件适用于具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工程项目法人或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单位)。 (二)单位(企业)行政负责人(企业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 页脚内容1

13云南定额要点说明

一、计价规则 1、市政里边的金属管道按安装专业取费,执行安装定额。 2、市政道路与室外道路分界,若室外道路按市政道路的设计 规范、施工验收规范等来做则按市政定额执行,按市政专 业取费。 3、政府投资的绿化与开发商投资的绿化分界:以规划审批文 件划分。 4、独立土石方工程中不包含市政道路中用于结构的换填层。 市政道路的换填层按市政专业取费,执行市政定额。 5、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费 基数:分部分项工程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中定额机 械费*8%;规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和危险作业伤害保险取费基数:定额人工费即全部人工费。 6、税金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工程费+规费 -不计税的工程设备费(甲供设备、提供建筑劳务的同时销 售自产货物的行为等)。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的往返运输的费用已含在定额 内(定额按25KM考虑),无论距离长短均不做调整,材料 价只含租赁价格。 2、建筑面积与原来的不一样,注意查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3、机械(综合)按相应章中的机械综合权数分解后分别计算。 4、岩土分类表划分有变化,在组价是得看地勘报告,按不同 的土壤及岩石类别分别计算并组价。 5、干湿土的划分以地勘资料为准,以含水率(水的质量/水土 总质量*100%)25%划分。 6、闷炮的覆盖材料另行计算;石方爆破不含石渣清理运输; 盖挖法套用带支撑土石方开挖相应子目R*1.6、J*1.4。 7、流砂、淤泥运输项目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及时运走的, 经晾晒后的淤泥、流砂套用一般土方运输定额。淤泥:是 指的静水或缓慢流水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 性土;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或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形象就是流沙形象,这种砂称作流砂。 8、借用挖方和运输按自然方计算(1.15),注意土方折算系数 表 9、带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有内支撑的深基坑开挖。带支 撑基坑土石方项目以第一道支撑下表面为分界,界上按一 般土石方定额子目执行,界下按带支撑基坑土石方执行。 带支撑基坑土石方项目按19m以内编制,超过19m人机乘 以系数1.3。 10、土方垂直运输子目适用于无水平运输道路活坡道,并且在

装饰定额附计算规则

99 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以下简称装饰估价表)是以93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安徽单位估价表》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95年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以及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为依据,结合安徽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而编制的。 一、装饰估价表的适用范围: 1、单独装饰工程、改建及二次装饰工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2、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护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且与土建(主体)工程分开承发包的装饰工程。 如一同承发包的,应执行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二、装饰估价表的主要作用: 1、是确定装饰工程造价的依据; 2、是编制、审定装饰工程概预算、结(决)算的依据; 3、是编制装饰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4、是企业内部核算的基础。 三、装饰估价表的编制原则: 1、本装饰估价表的编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从有利于全省统一市场的建立,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装饰工程造价的控制出发,规范装饰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行为。 2、本装饰估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大多数装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 3、本装饰估价表在编制时吸收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并依据国家产品标准、装饰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省标准图集等编制的。 4、本装饰估价表除规定可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材料消耗量等与装饰估价表规定不同而改变定额用量。 四、装饰估价表的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装饰估价表中工日单价,按当前安徽省装饰工程市场综合人工费考虑的,其标准分别为:普通装饰项目单价为19.69元/工日,中档装饰项目单价为22元/工日,高级或较复杂的装饰项目单价为26元/工日。执行中工日单价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将由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行文公布。 五、装饰估价表中装饰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包括从工地仓库或现场集中堆放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堆放、场内运输、施工操作损耗在内。 六、装饰估价表中材料预算价格按1998年全省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取定的材料价格品种、规格、单价已列入第十一章附录中,价格中包括了从供货地点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市内外运输费、采购保管费、包装损耗及其他费用,其中采购保管费率为3%(采购为1.7%,保管为1.8%)。执行时市场价格与预算价格发生价差,应按《安徽省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办理。 七、装饰估价表中施工机具费依据常用机械(或机具)类型、规格,结合现行省机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8月6日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工程结算等一系列活动,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河北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安排,我站组织编制了2013年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本规程的必要性和编制过程 2012年12月25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规范”),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在专业设置、项目设置、工作内容、表格、技术规定等方面,都与2008年清单计价规范和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有较大的变化。为更好地贯彻执行2013规范,需要对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同时,为了使清单计价活动前后相辅相成,我站起草了201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进行到征求意见阶段。 2013年6月,我站组织了部分市造价站、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共40人在秦皇岛市集中修订本规程,历时10天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制。 2013年7月19日,省标办组织有关专家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并原则通过。专家组认为,本次修订既贯彻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又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成功做法、经验,方便实用,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 2013年8月5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以冀建质[2013]59号文件,发布了本规程,自2013年8月5日起实施。 二、修订原则 坚持既贯彻国家规范,又紧密结合省情的原则,按照政府宏观控制、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的基本要求修订本规程。具体要求是: 1.清单规程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2.严格按有关标准规定编写,技术内容要符合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技术数据和参数的依据真实可靠。 3.严格执行“13规范”强制性条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适当延伸强制性条款的含意。4.继续运用“09规程”的成功做法、经验,注重可操作性。 三、章节设置及主要变化 本规程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程”正文、附录、条文说明等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共16章,222条,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97条,调整了42条,删除了14条,具体如下: 主要变化如下: 本规程吸收了13规范中适合我省实际情况、表述更准确或更具操作性的内容,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的原则。一是增加了2章,即工程造价鉴定和工程计价资料与档

装饰工程预决算计算规则

装饰工程预决算计算规则 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 一、楼地面工程 包括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踢脚线、楼梯装饰、扶手、栏杆、栏板装饰、台阶装饰、零星装饰等项目。适用于楼地面、楼梯、台阶等装饰工程。 1.整体面层(020101) (1)水泥砂浆楼地面(020101001) 、现浇水磨石楼地面(02010l002) 、细石混凝土楼地面(020101003) 、菱苦土楼地面(020101004) ; (2)工程内容包括清理基层;垫层铺设;抹找平层;防水层铺设;面层铺设;打蜡;材料运输。 (3)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面积以㎡计算; (4)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 (5)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6)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 2.块料面层(020102) (1)石材楼地面(020102001) 、块料楼地面(020102002) ; (2)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铺设垫层、抹找平层;防水层铺设、填充层铺设;面层铺设;嵌缝;刷防护材料;酸洗、打蜡;材料运输 (3)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计算; (4)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 (5)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6)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 3.橡胶面层(020103) (1)包括橡胶楼地面(020103001) 、橡胶卷材楼地面(020103002) 、塑料板楼地(020103003) 、塑料卷材楼地面(020103004) ; (2)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抹找平层;铺设填充层;面层铺贴;压缝条装钉;材料运输。 (3)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4.其他材料面层(020104) (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m2)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笼的开口部分面积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2)楼地面地毯(020104001),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抹找平层、铺设

2013计价规范宣贯

201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培训主 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编制原则 二、“13计价规范”的主要特点 三、“13计价规范”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编制原则 (一)依法原则:有关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就遵循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有效遏制哄抬标价的行为;有关招标控制价投诉的设置,就遵循了《招标投标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保证了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关合理工期的设置,就遵循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 定,以促进施工作业有序进行,确保合理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工程结算的设置,就遵循了《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全责对等原则:不论发包人或承包人,有权力就必然有责任。“13规范”仍然坚持这一原则,杜绝了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的条款。如“08规范”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责任由招标人承担的规定,就有效遏制了招标人的强势地位设置工程量偏差由投标人承担的做法。 (三)公平交易原则:建设工程计价从本质上讲,就是发包人与承包之间的交易 价格,应做到公平,“08规范”关于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条文,及其在条文说明中对于计价风险的分类和风险幅度的指导意见,就得到了工程建设各方的认同,因 此,“13规范”将其正式条文化。 (四)可操作性原则:“13规范”重视条文的可操作性,如招标控制价的投诉问题,“08规范”仅规定可以投诉,但没有操作上的规定,“13规范”在总结有关省份

的做法的基础上,对投诉时限、投诉内容、受理条件、复查结论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五)从约原则: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是发承包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签约、履约的活动。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双方的应尽的之责。“13规范”在条文上坚持“按合同约定”的规定,但在合同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发承包双方争议时不能协商一致,规范的作用就会在处理争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13计价规范”的主要特点 (一)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范围 “13计价规范”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13计算规范”规定“各专业工程必须按照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而“08规范”只规定“适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二)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13规范”在保留“08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又在一些重要环节新增了部分强制性条文,在规范发承包双方计价行为方面得到了加强。 (三)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13规范”在“08规范”计价风险条文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细分了发承包阶段工程计价风险,并提出了风险的分类负担规定,为发承包双方共同应对计价风险提出了依据。 (四)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 “13规范”按照形成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归纳为5类14个方面,并明确将索赔也纳入合同价款调整的内容。

装饰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砼等的配合比,扶手、栏杆、栏板其材料规格用量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踢脚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裙相应项目执行。 三、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四、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五、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等工程。 六、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0.5㎡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 七、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工程篇相应子目执行。 八、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九、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找平层、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找平层、整体面层及块料面层应扣除设备基础、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其他装饰(地毯、橡塑、竹木地板等)楼地面的门洞、空圈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二、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计算。 四、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 五、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六、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七、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弯头长度并入扶手延长米内计算。 八、弯头按个计算。 九、石材底面刷养护液包括侧面涂刷,工程量按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抹灰项目其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允许调整。 二、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三、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四、勾缝镶贴面砖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和20mm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 五、镶贴块料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和壁柜、碗柜、池槽、花台等。 六、一般抹灰工程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罩、池槽、花台以及1㎡以内的其它各种零星抹灰。抹灰工程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项目的抹灰,以及突出墙面且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 七、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55。 八、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项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边、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照第六章相应项目执行。 九、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材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照第五章相应项目执行。 十、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 十一、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二、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项目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用量允许调整。

云南13年定额解析

云南:2013定额解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先明确: 人工工日单价63.88元/工日;燃料动力费:汽油(90号以上)9.10元/KG,柴油8.26元/KG,电0.73元KWH,煤0.50元/KG,木材0.65元/KG,水5.60元每立方(包括了排污费) 先说这个是: 调整机械费(主要是燃料动力费),人工费价差。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计入工程造价,但不作为计算管理费和利润、给定费率的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的计费基础。即: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仅计算调整的价差及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说说与03规则的不同之处: 1、13计价方法,统一按专业工程取费; 2、管理费、利润等主要费用的取费基数按100%的人工费和8%的机械费取定; 3、管理费、利润计费基础由原建筑类工程按人工费+机械费,安装工程按人工费取费,改为统一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为计费基础 4、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之和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机械费*8%,同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按专业取费; 5、规费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改为:定额人工费取费。即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人工费作为计费基础。将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改为定额人工费; 6、税金计税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 设备费 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实际签证台班按一下规定执行:1、签证时间不足2小时者不计算台班数量;2、签证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0.5台班计算;3、签证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台班计算 在总价措施费里面增加了“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费率”,所谓总价措施费,对不能计算出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简单说就是以前的以费率形式的措施项目 独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附属一个单位工程内其挖方或填方(挖填不累计)在5000立方以上或实行独立承包的土石方工程。不包括市政道路工程中用于结构的换填层 计算方法:管理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管理费费率管理费费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33%、通用安装工程30%、市政工程28%、园林绿化工程28%、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2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8%、独立土石方工程25% 利润=(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利润费率利润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0%、通用安装工程20%、市政工程15%、园林绿化工程15%、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15%、城

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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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000) 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

目录 总则 (4)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6) 第一章土方 (10) 第二章打桩 (17) 第三章砌筑 (21) 第四章砼及钢砼 (29) 第五章钢砼及金属结构件驳运、安装 (41) 第六章门窗及木结构 (42) 第七章楼地面 (45)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 (48) 第九章防腐、保温、隔热 (53) 第十章装饰 (55) 第十一章金属结构制作及附属工程 (65) 第十二章建筑物超高降效及建筑物(构筑物)垂直运输 66 第十三章脚手架 (68)

总则 一、本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本市统一的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和装饰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工程量计算除依据《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除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第一节概述 一、内容组成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13版)(以下简称《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各专业工程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二、主要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个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 (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03版)(以下简称《03规则》)及有关建设工程计价配套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一、对比原《03规则》费用组成,有以下不同之处:

(一)费用组成方面 取消了原《03规则》费用组成在定额与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组成不同划分的情况,本次费用组成依据44号文第二种分类“按造价形成划分”编制,费用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二)各项费用内容组成及定义方面 1.分部分项工程费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费定义: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与我省03清单费用组成基本一致。 2.措施项目费 (1)“措施项目费”定义中将“非工程实体”修改为“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2)由于新的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已将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单价项目的方式进行编制,并相应列出了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不能计算出的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并列出了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因此,《本规则》将措施项目划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3)对冬雨季施工增加、二次搬运费等费用进行重新定义。 3.其他项目费: (1)人工费调差、机械费调差、风险费从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移入其他项目费。 4.人工费 (1)重新定义人工费组成内容: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与原《03规则》的人工费中“基本工资”基本一致;津贴补贴与“工资性补贴”相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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