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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协管员工作职责

宗教协管员工作职责

1、村(组)宗教事务协管员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统战宗教干事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负责本辖区的宗教事务指导管理。

2、负责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定期对本辖区内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本辖区宗教领域矛盾和隐患的摸排工作,经常深入信教群众家中宣传党的宗教政策,了解情况。

3、及时发现和制止发生在本村(组)的非法宗教活动,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村(组)警务室和乡党委(政府)统战办。

4、协助村(组)党支部书记和治保主任指导十户长(巷道长)做好本辖区维稳工作。

5、对本村(组)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和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熟悉,掌握了解和管理本辖区内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进行的带有民族习俗的各种宗教活动。

6、贯彻落实《村规民约》,特别是本辖区内穿着“吉里巴甫”服、非正常留大胡须、蒙面纱等人员,要进行定期

的谈话走访和教育帮教制度,并要一直延续到其思想彻底转化为止。坚持每周固定上报这类人员思想动态,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必须报告村(社区)警务室,并协助村(社区)警务室对其进行强制教育、改正。

7、每个月要与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人士等民主管理小组成员集体谈话。对宗教人士是否可以享受生活补贴提出初步意见,对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搬请宗教人士提出初步意见,对年度宗教人士考核提出定等初步意见。

8、对参加“双五好”评比的宗教人士进行初步推荐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9指导民主管理小组管好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时事政治、科学技术、政策法规、文化知识”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做好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巩固工作。

10、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软硬件的建设,完善档案建设,文化室、宣传橱窗建设。

11、对辖区内的宗教人士和民主管理小组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宗教人士引导坊民参加正常宗教活动,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12、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每周上报1次常态化信息,异常情况随时上报。

13、加强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的管理,遇有大型的宗教活动必须亲自到场,包括“主麻日”会礼、斋月期间的宗教活动、肉孜节、古尔邦节会礼、宗教活动场所过圣纪等。

14、对辖区内信教群众进行较大规模的聚集活动要保持关注,包括婚礼、丧礼、斋月期间大规模宴请开斋等,要严格杜绝利用这类集会进行非法宗教活动。

15、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指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讲经坛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里,杜绝外来人员进行跨地区宗教活动。

16、指导和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特殊敏感时期宗教活动场所值班备勤工作每天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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