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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转介管理组织(编辑版)

妇幼保健院转介管理组织(编辑版)
妇幼保健院转介管理组织(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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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幼保健院转介管理

1、制度

2、流程

3、转介单(两联单)

二、医疗保健服务转介制度

妇幼保健院转介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保障医院门诊、住院患者获得连续的、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转介工作有序执行,特制定该转介制度及流程。

一、凡患者在院内诊治过程中,经首诊科室医师诊治后,需要转介到其他科室进行进步诊疗的患者,适用本制度及流程。包括门诊与住院患者。

二、首诊科室医师在完成本专业诊治后,评估就诊者情况,需要其他医疗保健服务者,应明确告知患者下一步的医疗保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营养、心理、康复等保健服务,及相应的科室,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同时填写转介单(附件),引导患者到下一个科室就诊。

三、患者持首诊科室医师开出的转介单到下一个科室分诊台报到,科室分诊护士应做好患者的接诊工作,并根据本科室当天医师号源及患者病情,安排患者当日就诊或预约就诊。

四、门诊患者的转介服务

(一)儿童保健科儿童入托体检凭《儿童入园体检本》到相应科室体检;

(二)早孕建卡孕妇凭早孕建卡流程图及复诊卡到相应科室预约检查;

(三)妇女保健科患者凭导诊单到相应科室会诊。

五、出院患者转介服务

(一)妇产科住院患者如需心理、康复等保健服务,由主管医生填写《转介单》交家属,持《出院证》到妇女保健科或相应科室门诊分诊台办理预约手续。

(二)新生儿科、母婴同室区高危儿出院时由主管医生填写《转介单》,与《出院证》一同到儿童保健科分诊台办理高危儿门诊预约或建卡手续。

(三)其他住院科室患者如需后续保健服务,参照上述流程执行。

六、接受转介的科室负责保存《妇幼保健院转介单(转介联)》每月将转介情况汇总,在次月的10日前将转介情况报医务部。

七、如遇需要多科合作时,请联系医务部,医务部按照多科会诊流程,安排患者就诊。

八、急诊患者按照急诊患者转诊流程管理。

院内转介流程图

转介单(样表)

妇幼保健院转介单(存根联)

姓名: 性别: 年龄:

首诊科室:

转介原因:

拟转入科室:

□不孕不育科 新生儿疾病筛查科□孕前保健科□产科 营养科

超声专家门诊□妇女保健科□妇科□中医科□计划生育科□成人外科

□儿童保健科□儿科□新生儿科□口腔科□皮肤科

□小儿外科□耳鼻喉科□药物咨询门诊□内科□产后康复科□其他

转介医师: 转介时间: 年月日时

妇幼保健院转介单(转介联)

姓名: 性别: 年龄:

首诊科室:

转介原因:

拟转入科室:

□不孕不育科 新生儿疾病筛查科□孕前保健科□产科 营养科

超声专家门诊□妇女保健科□妇科□中医科□计划生育科□成人外科

□儿童保健科□儿科□新生儿科□口腔科□皮肤科

□小儿外科□耳鼻喉科□药物咨询门诊□内科□产后康复科□其他

转介时间: 年月日时分

医疗保健服务转介制度

一、转介的对象,指在本科室无治疗条件的患者。患者在本科室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药物治疗等方面的不同需求,或者患者疾病发展超出本科室的治疗范围,而本科室无法满足患者;

二、科室上级医生要进行查房确认患者是否需要转介他科,并了解掌握转介服务的资源和信息,使患者能及时、正确、顺利的实行转介;

三、主治医师要正确把握转介方向和转介内容,发现需要转介服务的患者,随时填写转介申报表,并提出转介意见;

四、对转介的对象要了解掌握转介后的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跟踪服务,以确保转介服务的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图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规定,富川县卫生局依法委托富川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富川县在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现将有关申办程序和流程向您告知如下: 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对象: 1.住院分娩: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新生儿父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到医院办理,如不是父母亲办理,需带上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2.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富川辖区地域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或属富川县户藉居民,因故在县外非医疗机构内分娩出生的婴儿(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和户籍证明,以及不能住院分娩的原因说明等。) 。 二、《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以母亲申办为主,必须提交的材料: (1)婴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按手指纹印的“关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一份。 (2)“富川县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内含接生情况证明,村委旁证及亲子关系声明等内容),和由具有亲子医学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如属有证接生员接生并能提供当年向辖区卫生院报告备案资料的,可免做)。 (3)婴儿父母身份证原件或载有婴儿父母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原件(查验用)及复印件一份。母亲单方申办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办人声明。 三、申办程序:医疗机构外分娩婴儿申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如下: (一)由持证家庭接生员合法接生者(含注册医护人员非职务行为紧急接生分娩)。 1.由接生者填写“富川县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中的“婴儿接生情况证明”部份后,陪同产妇携婴儿到婴儿父母所在村委签署证明和核实意见; (二)无证接生及产妇或近亲属自接分娩。 1.接生者和婴儿父母共同携本人身份证件及婴儿到富川县妇幼保健院申办《出生医学证明》; 2.妇幼专管人员查验婴儿父母和接生人员身份证件,指导婴儿父母书写“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发给“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项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 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 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 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 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 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t 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 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 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 节假日。 8.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287·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辖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及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部门具体落实妇、儿保围产协作活动,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辖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爱婴医院及妇幼保健工作长效管理制度 1、贯彻“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爱婴医院宗旨,认真落实《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医院促进母乳喂养管理规定》,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规范,提高产科质量。 2、对所有新入院工作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技术的岗前培训。 3、利用多种形式对孕产妇和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健康知识教育、指导;院内不允许张贴代乳品广告及推销代乳品。 4、“孕妇学校”制定详细的孕产妇培训计划,专业人员定期向孕产妇及家属讲授孕产期保健知识、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5、坚持做好新生儿出生半小时内的早吸允、早接触工作。 6、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按需哺乳;坚持无医学指征禁止给婴儿吃母乳外的任何代乳品。 7、做好母乳喂养的咨询和产后随访工作。 8、定期对妇产科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反馈,保持妇产科质量的持续改进。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申领制度 1、妇产科应根据我院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 《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 及时向妇幼保健院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 申领计划 2、依据年度及季度计划向保健院进行申领 3、如出现突发性《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增多情况, 在说明原因同时可向保健院追加申领。 二、入出库、保管制度 1、妇产科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出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 2、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3、妇产科主任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入出库管理工作 4、证件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 5、发生证件丢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保管并查找原因,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调查取证,尽快

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编码、丢失原因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管理机构和行政部门。 6、需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妇产科医师应向科主任领取,做好证件编号、领取时间登记,同时双签名确认 三、首次签发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2、各接生医师在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3、签发时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需做好证件审验、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本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沾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

出生证明的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开

出生证明的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开提供的出生证明办理,欢迎阅读。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计划1 以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为工作指南,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认真开展各项医疗护理工作。通过“新两纲”妇幼健康指标,扎实稳步推进妇幼卫生民生工程及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指导思想 医院工作要依据卫计委《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安徽省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细则》,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面加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行风建设基石,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以公立医院改革为抓手,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及20xx年全市卫生工作目标任务等具体要求扎实开展工作。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副书记、副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实际工作中要求各部门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全年工作计划顺利实施。对执行不利人员

将采取责任追究制度,直至免职。 三、具体要求 (一)党务政务方面 1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机关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医护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行风建设,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保证医疗服务承诺内容的落实。要求医护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倡爱岗敬业精神。 3.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落实“八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以激发职工爱医院、爱岗位、爱患者的思想感情,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医院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4、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健全和完善有效的院内外监督机制,确保医院持续、稳步发展。 (二)机关职能部门、总务及保卫工作方面。 1、机关各职能部门要紧紧体现管理、服务、保障三大功能,切实围绕临床一线开展工作,、杜绝扯皮、推诿现象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 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 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当床位使用率大于 97% [t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 9%。 4. 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 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 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 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1. 根据保健院的编制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配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定工作任务。做到业务和能力的平衡,保证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情况,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按干部分管范围,做好干部考核,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1]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1]

妇幼卫生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妇幼卫生科保健、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业务科室间的关系。 2.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科研工作。 8.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妇幼卫生科主任职责 9.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妇幼卫生科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10.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11.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带领科室成员指导基层开展妇女、儿童保健业务,督促、检查、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培训基层业务力量。 全面指导本地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工作。 13.做好妇女儿童保健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14.掌握有关妇女儿童保健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和影响优生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15.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和高危孕产妇的筛选、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16.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进行高危评定,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接受下一级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危重的孕产妇转诊及会诊。 17.抓好全市儿童系统管理、高危儿管理,努力降低儿童死亡率。 18.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19.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妇幼卫生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妇幼卫生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保健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2.做好常规报告系统报表收集统计工作。 3.做好基层妇幼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及资料收集等工作。 4.按档案室要求,将妇幼卫生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上蔡华山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一、机构职责 (一)管理机构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管理与监督,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关人员职责,并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书面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受委托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职责,设专(兼)职人员,做好《出生医学证明》事务性管理工作。 (二)签发机构职责: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其他机构为签发机构。签发机构可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见附1)。签发机构应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各项制度(申领、出入库、保管、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一)申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

年度计划与申领:各签发机构应认真制订年度计划,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以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见附2)。各签发机构按年度及季度计划,凭《介绍信》和前次申领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签发中使用的《出生医学记录存根》(换发联)、各种《出生医证明签发登记本》复印件进行申领(介绍信见附3)。 (二)入库:各签发机构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无误后入库。如验收时发现损坏、编号有误或遗失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上一级机构。 (三)保管: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存放环境整洁,相对湿度不超过30%,温度-5—400C,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齐全。 (四)出库:各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证件出库工作,规范发放程序,完善领取手续。发放人员要核算实领取人员提供的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等。发放和领取机构均应设立出库登记本(见附5),详细登记证件编号、发放时间(领取时间)、发放机构和人员(领取机构和人员),证件发放人员和领取人员分别在证件出库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三、《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 (一)分类:《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

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

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 为了推动我院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面提升妇幼保健院管理与技术水平,提高全院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经我院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奖惩原则 以《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和细则》(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中的项目要求及分值大小为标准,以《沅陵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目标责任书》、《创建手册》、《创二乙目标任务一览表》和《二乙评审五大专业组指标分解细则》等为依据,院创建检查督促组对各部门和科室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打分。对得分较高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失分较多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二、奖惩方式 (一)奖励:经济奖励,通报表彰,嘉奖,立功。 (二)处罚: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奖惩实施 (一)2014年4月至5月(第一阶段),院创建办组织五大专业组对全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2014年6月至7月(第二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

组进行反复细致检查。各检查督促组对照标准,评估得分和失分情况。达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奖励1000元,分管领导奖励500元;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每失1分,扣罚1000元,分管领导扣罚500元。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2014年8月至9月(第三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组对各部门和科室进行多次全面检查。达到创二乙要求的,奖励2000元,分管领导奖励1000元;仍然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扣罚所在主管部门和科室当月奖金一半,其目标责任人扣罚2000元,分管领导扣罚1000元。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2014年10月至11月(第四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组对全院进行迎检前的自评式检查。对四个阶段均能达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一次性奖励3000元,分管领导奖励1500元;对屡次整改后仍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一次性扣罚当月全额奖金,其目标责任人扣罚5000元,分管领导扣罚2500元。并给予警告、记过或降级、降职处分。四、单项奖惩项目 (一)文字材料 按照《评审标准》和《创二乙目标任务一览表》第二部分“各职能科室文字材料目标一览表”和第二部分“各临床医技科室相关记录本”内容,各部门和科室未认真准备,出现材料缺失、混乱、重复、错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三、推广新法接生,施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产科工作质量,防治妊娠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四、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五、做好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组织实施女职工劳动保健。 六、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增强儿童体质,降低新生儿、婴儿死亡率。 1.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2.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3.推广科学育儿,提高母乳喂养率,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七、推广以避孕为主的计划生育综合节育措施。 1.对育龄夫妇指导和实施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

2.提高节育手术质量,杜绝事故,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确保受手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八、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的妇幼卫生知识水平。 九、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节育技术的信息工作,做好资料统计和分析。

保健组织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需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二、制定并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保健与临床专业人员轮换制度等妇幼保健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岗前教育、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有全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执行计划的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五、建立院内监督制度,院领导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妇幼保健院的服务质量并进行评价。 六、保健、医疗、行政工作应用计算机管理。

最新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0

第一章十八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 一、目的 规范医院各门诊、急诊、病房医疗安全管理,使患者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和诊治。 二、标准 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应认真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及时转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非本院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一)工作规范 1.门急诊医师 (1)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完善必要的辅助检查、作出初步诊断和处理,并按门急诊工作制度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完成病历书写。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病情复杂、诊断处理有困难)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2)对于普通患者,首诊医师若经检诊后不属于本科疾病,在病历中简要记录,提出初步诊断,向患者做好解释,并指引其至相应专业就诊,或向上级医师汇报,以决定是否转相应专业就诊;就诊者所患疾病具有多科情况或病情较为复杂需要多科会诊时,首诊医师要对就诊者进行必要的检查,提出初步诊断、处

理意见,做好病历记录,建议患者转相关科室诊治,或者向上级医师汇报决定是否请相关科室会诊或进行多学科会诊,禁止首诊医师不经检诊擅自将病人推诿到他科,如因推诿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首诊医师承担全部责任。 (3)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会诊后由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所对应的科室牵头进行抢救,其他科室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因故必须转院者,应经科主任同意后报总值班或医务科,先与对方医院联系得到同意后给予转院,危重病人要安排医务人员随车护送,并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事项做好妥善安排。 (4)对于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向相关科室值班医师或总住院医师交班,协助做好术前准备,并完成相关病历记录 (5)遇重大灾难事件或涉及法律纠纷的首诊就诊者,首诊医师在积极抢救就诊者的同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务科。 (6)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由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7)若因分诊错误而挂错号或需请其他科医师会诊,首诊医师也应书写病历,写明会诊要求和转科目的,决不允许私自涂改挂号科目,推诿病人。 (8)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9)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病房医师 (1)对于新入院患者,医师应在2小时之内进行诊治;急、危、重患者,应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师。 (2)上班时间入院的患者,由管床医师接诊、采集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及诊治措施;非上班时间入院的患者,上述工作由值班医师进行,并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入院记录;若上班时间管床医师休息,由同组医师或按科室规定收治患者。 3.医务人员要关心体贴病人,文明行医,对病员或家属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尽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精选多篇)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请继续关注好)(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 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 ×××,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一(县)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住院床位数不少于30张; (2)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1)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2)卫生技术人员应占全院职工的80%以上。 (3)卫生技术人员中从事群体保健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0%。 (4)有两名以上副主任医师。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婚姻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2)医技科室: 检验科、药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第一节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岗位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全面掌握调整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管理的基本情况,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全县(市、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全县(市、区)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基层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所具体落实县(市、区)妇、儿保围产协作组活动,每半年一次,组织全县(市、区)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每半年一次,儿童死亡病历讨论每年一次,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所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

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市、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二)基层例会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妇儿保工作例会。 2、例会内容: (1)根据当月工作计划,布置和交流阶段性工作; (2)研究基层妇幼保健及行业管理的对策; (3)负责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4)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讲座不断提高妇幼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的水平。 (5)进行全市孕产妇死因及围产儿死因评审,分析顺位,制定干预措施,进一步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3、例会要求: 上述例会均应设有“例会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解决问题、布置工作任务等。例会前应做好准备,争取每次例会解决1-2个问题,不流于形式。 (三)基层培训工作制度 1、.年初各科室分别制订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计划。阐明办班目的、对象、形式、时间。 2、根据培训计划,各科室分别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和准备工作。 3、培训应根据县(市、区)妇儿保、生殖健康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开展新知识、新技术及当年妇幼卫生中心工作的要求。

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实施方案

Xx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实施方案 各科室: 我中心(院)于2011年成功创建为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6年已完成第一次复评审,为强化妇幼保健管理,促进中心(院)内涵建设,增进医患沟通,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的规定,现正式启动新一轮“二甲”妇幼保健院复评审工作。特制定复评审实施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调整“二甲”妇幼保健院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1、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复评方案、部署和检查、考核工作。 2、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职责:负责落实全中心(院)评审工作的部署及整体协调、监督、检查与持续整改。督促各科室主任做好等级评审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复评审工作组长,负责科内复评审工作。 (二)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Xx:全面负责复评审工作。 Xx:联系党办、纪检监察、婚检孕检科; Xx:联系办公室、健康教育科、财会科、医保办、后勤科、信息宣传科、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诊妇科、妇科住院、盆底康复科、乳腺科); Xx:联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指导部(新筛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高危妊娠管理办公室)、避孕药具管理科、孕产保健部(门诊产科、产科住院、婚孕检科、营养科、手产供)。 Xx:联系质量与安全控制部、医教科(应急办、病案室、医患沟通室)、护理部、院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儿童保健部(儿科门诊、儿科住院部、儿童保健科)、内外科门诊、急诊医学科、门诊部、人事科、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健康管理中心。 Xx:联系医学影像科(超声、心电图室、放射)、药剂科、中医科。 Xx:联系麻醉科。 Xx:联系检验科。 分管领导负责对分工科室的复评审工作进行全程化跟进指导、督促、检查与考核,与所分工负责联系科室复审工作完成情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地点、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式样、内容、制证工艺、防伪专用检测板和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的基本联次分三联,第一联为正本,申领人保存;第二联为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作为登记凭证存档;第三联为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单独永久保存。 一、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贯彻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及时办理。 二、加强年报统计工作,并于每年1月30日,上报前一年《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填报《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申购及领发。 四、负责受理辖区内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相关投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中如发现可疑伪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根据《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未取得县卫生局核发的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要给予警告,责令停止XX行为,没收XX所得;XX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XX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XX所得或者XX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根据《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

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 十、对伪造、倒卖、转让、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 一、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专业人员,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查验父母双方有效XX件,确认新生儿在本单位出生,手续齐全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存档。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三、若申领人提供的有效XX件为现役军人、武装警察证件、港、澳、台地区护照或外籍护照,应在“XX号”栏填写包括中、英文的所有文字和,此栏若有空格以“●”填满; 四、签发机构需在新生儿出生当日起6个月内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顺序开具,做到规X打印: (一)项目齐全; (二)内容真实准确; (三)字迹清楚; (四)严禁涂改; (五) 全部联次一次打印;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妇幼保健院管理体制 一、妇幼保健院按行政区、功能和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妇幼保健院指县(区、市)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指市(地)级妇幼保健院及京津沪县(区)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妇幼保健院。 二、妇幼保健院应本着精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按照院、科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内部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 院长一般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妇幼保健院内设保健部和临床部。保健部和临床部均设有相应门诊。 三、妇幼保健院的基本建设、业务经费、装备经费等应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实行预算包干、全额补助。临床部分实行差额补助。 2.妇幼保健经费要专款专用,保证保健工作的必需经费。 四、各级妇幼保健院的级别与同级医院、卫生防疫机构相等。 五、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任务、技术力量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不同,按以下一、二类编制标准确定人员编制,保健部人员编制: 1.省级妇幼保健院:一类,121~160人。二类,80~120人。 2.市、地级妇幼保健院:一类,61~90人。二类,40~60人。 3.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一类,41~70人。二类,20~40人。 妇幼保健院内,临床部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增加编制。 妇幼保健院组织设置规定 一、三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 (2)床位不少于150张;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4)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7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2.人员结构 (1)专业技术人员在6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5增加编制; (2)必须配备经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临床卫技人员中医师与护士比为1∶2。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①一级科室: 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妇幼保健院各科室设置及职责 各科室设置及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科室设置及职责 院长办公室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协调各职能科室工作,并审核各职能科室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各种报告文件,力求做到文字通顺,符合公文规格。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职工和患者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改进工作。 6、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车辆、外勤、通讯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工作。 7、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门诊部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患者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患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患者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工作等,坚持天天清扫、周末大扫除,保持门诊清洁卫生,传染病除及时上报外,还要及时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6、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人事科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人员的调出、调入。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5、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收集、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财务科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省卫生厅计财处的业务指导下,做好本院的财务工作。 2、教育本科人员敬岗爱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负责财务管理,努力使财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4、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5、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规划,在分管院长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编好年度和季度的业务收支预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6、根据上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积极合理地组织业务收入,做到不漏收、不多收,对收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7、正确运用资金,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支的原则,全面掌握和调配资金,认真监督预算的执行,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8、督促按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 9、经常向财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等进行检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10、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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