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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公证的区别

出生公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公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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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民前往国外留学、探亲旅游、工作时,目的国家往往要求我们出示相关证明的公证,其中出生公证的使用频率较高。但是有些国家还会要求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公证,那么出生公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首先,开具证明的单位不同。

出生公证所需要的出生证明信是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信。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所需要的是由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其次,公证的主体不同。出生公证是对自然人出生时间、地点、生父母的情况予以证明的活动。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对依法对其所持有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最后,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而出生公证则不需要。搞清楚两者的区别,才能有效的办理好相关证明的公证。

办理公证时也可以通过线上的形式提交申请,通过手机微信,只需要将证明材料拍照上传即可,等公证处通知取证时携带好证件的原件去就可以了,最快一个工作日就能取证。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篇二:出生公证委托书 出生公证委托书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_3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转眼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又告一段落了,回顾这一段时间存在的工作问题,将成绩与不足汇集成一份自查报告吧。大家知道自查报告的格式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1 永年县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由永年县卫生局委托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的事务性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这一法律证件的管理与签发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县卫生局妇幼科和保健院主管领导带队,对我县县、乡级医疗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发放工作中还存有以下几种问题: 一、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医疗机构为医疗机构外的婴儿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二、个别医疗机构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未按要求将新生儿和新生儿父、母亲的个人信息存档,《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未按要求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的右下方。 三、个别医疗机构未按要求使用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 针对以上问题,督导小组十分重视,经过研究,决定采用签发一批、查验一批、完全合格后给予换领空白证件的办法,同时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督导,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严肃认真的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签发工作。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2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年xx月xx-xx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从督导工作来看,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XX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是“人生第一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生医学证明》已逐渐成为重要的法律证件,并承载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因此,为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XX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管理组织:为加强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与签发,院部研究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院长) 副组长:XXX(副院长) 成员:XXX(妇产科主任) XXX(妇产科副主任) XXX(产房产长) XXX(办公室管理人员) 2、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保管、入出库登记、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申领制度 1、领导小组及有关经办人员应根据我院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及时向县妇幼保健所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 2、依据年度及季度计划向县妇幼保健所进行申领。 3、如出现突发性《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增多情况,在说明原因同时可向县妇幼保健所追加申领。 三、入出库、保管制度 1、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出库登记台帐,规范发放程序,完善领取手续。 2、在证件领回接收入库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后,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3、产房产长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入出库管理工作。 4、证件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 5、发生证件丢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并查找原因,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调查取证,尽快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编码、丢失原因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管理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 6、需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经办人员应向药剂科主任领取,做好证件编号、领取时间登记,同时双签名确认。

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法规

出生证的相关法律 自我介绍:各位领导及医疗同行大家好我是妇保院职工杜桂香受卫生局委托及妇保院工作安排,今天借此机会和大家一起简单学习一下出生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第5版出生证(2014年1月1日启用)具体办理程序。 一相关法律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提出儿童最基本的四大权利是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其中第7条规定:儿童出生后应立即登记,并自出生起有获得姓名和国籍的权利及尽可能知道谁是其父母并受其父母照料的权利。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1992年6月16日,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文提出,从1993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书》,作为婴儿出生的医学证明。1995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3章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1995年11月9日,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依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40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技术许可证》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41条规定: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医师执业证书。1 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2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2,37条规定: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证明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死亡报告书。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

xx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

妇幼保健院 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在省、市、县卫生局的领导下,自年初便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30号)和《泸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和《古蔺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等有效措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止12月底,我院20XX年实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20000 份,实际办理18124份(1996年-20XX年5050人,占28%;20XX年972人,占5%;20XX年1064人,占6%;20XX 年4963人,占27%;20XX年6075人,占34%),完成年初计划22000份的82%。其中:作废1.6%;换发0.3%;补发0.4%;签发97.7%。现将20XX年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度到位,规范管理。制定了古蔺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发放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网络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制度》、《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制度》。对办证窗口明确了岗位职责,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二、严格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签发所需资料严格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要求执行,落实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必须在《出生医学证明》三联上同时盖章,不能盖骑缝章。 三、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保管、发放等日常工作,并建立领取和发放台账,规范签发,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保存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四、加强废证的管理。认真登记废证编号和作废原因,严格控制废证率,对于年废证率超过1%的应予以整改。对遗失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公开声明,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全县统一实行联网打印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手写出生医学证明一律作废,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对未实行联网打印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医疗保健机构年终考核评比实行降级处理。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漏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需要,应查验信息采集人所持合法证明方能提供。

某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XX医院《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制度 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和使用,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首次签发制度。 一、我院医务科和妇产科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签发工作。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管理人:XXX《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XXX) 二、我院只负责在本机构内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当日应起及时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开具,所有项目填写要求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签名正规、严禁涂改。 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如实填写分娩信息(《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应查验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各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及相关证明材料(生育证、首次签发登记表等)存档,永久保存。 四、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由其父母其中一方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签发机构在存根联上注明有关情况并将书面情况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母亲一方,由新生儿母亲本人出具单亲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父亲姓名”处填写“/”,

副页和存根“父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 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父亲—方,由申领人出具单亲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本院内出生的,如能提供和分娩记录母亲信息相—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填写母亲信息;若不能提供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姓名”处填写“/”,副页和存根“母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 五、《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为新生儿及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除工作需要外,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附: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工作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是一篇好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 篇 一、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年xx月xx-xx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自20xx年xx月xx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

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篇 二、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为加强我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总结 严格办理程序,我院组织人员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证件管理 1、安排有专人负责证件出入库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件归档。 5、《出生医学证明》印章与签发分开管理。 二、证件签发 1、证件由专人填写清楚完整。 2、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程序给予办理留存有证件存根。 3、证件换发情况按程序办理证件换发有相存档。 4、办理时出生证明严格审核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或存根。 三、证件宣传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申领制度 1、妇产科应根据我院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 《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 及时向妇幼保健院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 申领计划 2、依据年度及季度计划向保健院进行申领 3、如出现突发性《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增多情况, 在说明原因同时可向保健院追加申领。 二、入出库、保管制度 1、妇产科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出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 2、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3、妇产科主任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入出库管理工作 4、证件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 5、发生证件丢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保管并查找原因,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调查取证,尽快

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编码、丢失原因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管理机构和行政部门。 6、需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妇产科医师应向科主任领取,做好证件编号、领取时间登记,同时双签名确认 三、首次签发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2、各接生医师在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3、签发时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需做好证件审验、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本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沾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

出生公证处委托书

出生公证处委托书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会由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法律事实给予证明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下面是出生公证处委托书,欢迎参考阅读! 出生公证处委托书1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受委托人姓名: _____性别: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人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在_____ _____ (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 _____(受委托人姓名)办理 _____(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 委托人签字: _____ 受委托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出生公证处委托书2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_ 医院办

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___ _____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________《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出生公证处委托书 3 兹委托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为我代理人,代表我办理《出生公证》事宜,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跟承担。 委托代理人: _____(签字) 委托人: _____(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 出生公证处委托书4 新会区妇幼保健院: 本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来领取本人在贵院分娩婴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现委托同志到你处代理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020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范文3篇

2020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范文3篇 2020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范文1 为加强我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办理程序,我院组织人员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证件管理 1、安排有专人负责证件出入库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件归档。 5、《出生医学证明》印章与签发分开管理。 二、证件签发 1、证件由专人填写清楚完整。 2、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程序给予办理留存有证件存根。 3、证件换发情况按程序办理。 4、办理时出生证明严格审核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或存根。 三、证件宣传

通过调查孕妇及家属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为100%。 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填写质量抽查表中存根内容、印章及其它内容填写完整 2020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范文2 据市卫生局《关于对妇幼卫生项目进行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要求,对20xx 年度及20xx年近期妇幼两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降消”项目情况进行了督导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导基本情况 我区组成1个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副局长张占博、驻县蹲点专家董桂芳、防保股顾春杰和保健站站长修德东组成,督导时间从20xx年5月24日至26日三天,督导单位为承德市第六医院、营子镇卫生院、寿王坟镇卫生院、北马圈镇卫生院、汪家庄镇卫生院以及河北村卫生所、罗圈沟村卫生所、北马圈村卫生所和汪家庄村卫生所。 20xx年全区农村孕产妇261人,住院分娩补助126人,补助金额5.04万元,补助完成率为84%。叶酸发放224人,1295瓶,完成率为107.58%。全县孕产妇急救中心接诊0人,抢救成功0人。全县“降消”项目培训70人,选送参加市级进修2人。各镇情况:营子镇卫生院住院分娩补助14人,补助金额0.56万元,叶酸发放90人,535瓶;汪家庄镇卫生院叶酸发放42人,240瓶;寿王坟镇卫生院叶酸发放39人,226瓶;北马圈镇卫生院叶酸发放42人,228瓶;区保健站叶酸发放11人,66瓶。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 篇一:20XX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总结 ...人民医院 20XX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总结《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其领取、发放、登记等工作,我院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逐步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现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 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我院医务科、妇产科专管人员具体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等日常工作。确保了《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1、规范领取程序:我院专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从县

妇幼保健院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并及时进行登记。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人为新生儿父母本人时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或结婚证原件,若办理人不是新生儿父母,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办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实行证、章分离管理,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妥善保存《出生医学证明》存根。 三、前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四、本年度申领及发放情况 20XX年1月至9月我院共申领《出生医学证明》1300份,现已办理1290份:其中换发35份,作废4份。 总之,我院20XX年在《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方面,能严格执行卫生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逐步 得到了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更加规范。 20XX年10月27日 篇二:医院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卫妇幼〔20XX〕2号文件要求,我院按卫计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出生医学证明各种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空白证件领发保管制度 一、签发机构应明确《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管理责任人,配备空白证件储存室和储存柜,实行专人、专柜、专室管理,确保空白证件不遗失、不损毁、不失盗。 二、签发机构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按本单位本年度接生的活产婴儿数加5%的损耗,将下年度的空白证件需要数量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临时需要增加计划时,应专题书面报告并祥细说明原因。 三、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空白管理台帐,祥细记录空白证件入库、出库数量、号段和首发、补发、换发、废证数量,每个月月底对库存空白证件进行一次盘底,并核对空白证件编号。 四、严格空白证件领发手续,空白证件入库、出库要有登记、签收、审核手续,祥细记录入库、出库时间、出入数量、起止编号和库存数量,经手人和审核人分别签字 五、所有签发人员均应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组织的培训,熟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法规、规章、规范,签发人员调整岗位必须做好交接,并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备案。 六、签发机构撤销、合并,或注销、停止助产技术服务项目的,应于6个月后清理盘底未签发完的《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并上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 一、签发机构应设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窗口,并在签发窗口公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签发责任人员、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二、签发机构在对孕妇进行产前保健和对待产孕进行保健过程中,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告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要性及办理流程,需要提交资料和注意事项。 三、签发人员应指导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认真审查其提交的相关资料,发现疑问及时澄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弄虚作假,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采录、上传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孕周、体重、身长等信息时,应严格依据产房或病房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姓名及父母信息应严格依据并查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五、《出生医学证明》必须采用电脑打印,一律不得手写《出生医学证明》。 六、证件打印后,应指导领证人反复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所有信息,并要求领证人在《出生医学证明》领发登记表上签名领取。

2020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2020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2020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辛苦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自查报告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自查报告头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0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1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年xx月xx-xx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

的法定医学证明。自20xx年xx月xx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2020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2 根据20xx年妇幼卫生年报质控工作安排,11月组织专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年报质量控制,按照质控工作要求,重点对生命指标及保健指标漏报情况进行了质量控制调查。质控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整理汇总相关资料,结果汇总如下: 一、调查样本和调查方法 在我区16个乡镇随机抽取4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4个村进行质量监测和漏报调查。本次调查主要是回顾性总结,查漏补缺,通过多部门、多渠道搜集、核查,确保监测数据来源准确、真实。质控内容详见附表。 二、质量控制结果 结果:本次质控调查中,活产上报155漏报10例多报5例,漏报率为6.20%、儿童死亡漏上报2例漏报0例,漏报率为0%。孕产妇系统管理上报155例漏报10例多报5例漏报率为6.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上报708例,漏报10例,多报8例,漏报率为1.4%、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上报1412例漏报13例多报7例漏报率为0.9%、分析:主要原因是在统计上报中统计时限不以致、信息反馈不及时,

出生医学证明格式

出生证明是一个人出生以后由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书,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一个人能够成为社会形态的第一个阶段。下面是出生医学证明格式,欢迎您的阅读。 第一篇: _______________公证处: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男/女,于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此处填写出生的市、县)出生。________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________(如去世需注明:已故),_______________的生母是_______________(如去世需注明:已故)。 特此证明。 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二篇: _______________公证处: 兹有_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出生地点:_______________ ,生父姓名:_______________,生母姓名: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扩展阅读: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篇一: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市卫妇幼〔20xx〕2号文件要求,我院按卫计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肃自查自纠逐项核查核对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xx〕1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国家卫计委提出的10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其中签发机构要对近3年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进行逐一核查,签发信息核对无误。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 1、完善告知义务规范签发流程 一是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我们对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我院会给予清单一份,让新生儿父母准备全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公示申领流程;我院在妇科门诊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流程。我院医学出生证明实行妇产科主任签发,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首次申领由产科人员填写,由妇产科主任签字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 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去妇幼院核定身份信息,领取晋中 市妇幼保健服务一卡通,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给予办理换 发或补发。三是公告服务承诺;我院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时效规定。 2、强化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落实责任追究制 院方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并与每一位签发人员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三、强化信息管理定期督查督导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发放、签发和库存信息化管理。严格废证率管理,制定了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进行 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要求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妇幼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出生证明管理自查报告

出生证明管理自查报告 XXX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自查报告 根据国卫办妇幼发〔xx〕4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人员按相关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我院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XXX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备份、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做好证件发放、签发、库存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做到实时登记,随时掌握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签发和库存情况。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证件的发放和签发,库存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负责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由专人录入专门的系统再进行

打印,留存有证件存根并做好登记。库存人员负责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 明》,专柜专锁保管,存放环境整洁,温度和湿度适中。 三、规范业务流程。 四、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 医院有针对性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通过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相关通知等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证件损毁、丢失、制假、用假、贩假事件的监察能力,防止失职渎职事件的发生。 五、定期报告。 制定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领导、上级医院、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每周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签发、库存情况进行统计,向本院《出生医学证明》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

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在平时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博爱医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六、加强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工作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医院内部组成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及使用情况,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情况,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以及了解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外部监督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受委托机构及相关专家等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纠正。 XXXXX医院 xx年8月24日 安顺中山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情况自查整改报告

最新整理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整改报告.docx

最新整理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整改报告 范文一: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整改报告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动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省、市转发《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市卫字〔20xx〕4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于20XX年4月底,对我县提供妇幼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自评,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卫生局立即组织人员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成立了考核评审小组,根据《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自评。 二、突出重点,严格自评 着重从以下四点内容进行了自查考核: (一)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 (二)妇幼保健wang络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 (三)妇幼保健管理: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的数量及质量,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三、自评结果 (一)政府保障方面: 1、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局设有专门部门负责、专人分管妇幼保健工作。 2、制定妇幼卫生项目补助政策和实施方案,落实补助政策。沁水县妇幼保健所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9名全额编制及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均为财政发放工资。 (二)妇幼保健wang络建设: 县妇幼保健院是一所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是一个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机构,现有业务用房2367平方米,其中保健科室业务用房1977平方米,医疗设备配备基本达到了县级妇幼保健院配备标准,助产技术提供和产科建设完全符合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全院现有正式职工2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名(主治医师8名、医师3名、主管护师2名、护师及护士4名,技师4名),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72.41%。 19所乡镇卫生院均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预防保健用房配备合理,有助产服务资质的单位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入库登记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室保管。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清点证件数量后,将证件的起直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二.领发登记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签发机构在证件领发时,将每次领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日期、单位、证号登记入册,并由领证人签字、发证人签字备查。 三.首次签发制度 签发机构设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窗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新生儿出生后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始凭据,同时在发放记录本登记备查。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签发机构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

本由新生儿父母亲领取,副员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由签发机构拆切。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单亲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证件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婴儿父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有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附家庭接生员有效证件);3.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4.亲子鉴定证明。 四.换发制度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儿更换《出生医学证明》。 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登记而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3.因签发机构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签发机构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因当事人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申领人可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辖区妇幼

出生证明公证书翻译

出生证明公证书翻译 篇一:出生公证书翻译英语 证件翻译大全--出生公证英文翻译样本出生公证 (2003)沪徐证外字第44556号兹证明王云,女,于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二日在上海市出生。王云的父亲是王国融,王莹 的母亲是杨丽红。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公证处公证员二00三年四月一日notarialcertificate thisistocertifythatwangyun,female,wasbornonjuly12,1977insha nghai.herfatheriswangguorongandhermotherisyanglihong.shangh aixuhui districtnotarypublicoffice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specialsealformarriageregisterofhaidiandistrict,beijingc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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