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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办税指南小册子201703小规模纳税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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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办税指南

营改增大辅导培训教材之二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

二、税务登记 (2)

三、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及登记 (2)

四、发票的领用及开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征税范围 (4)

六、征收率 (5)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6)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9)

九、纳税期限 (10)

十、纳税地点 (11)

十一、税收减免 (11)

十二、征收管理 (14)

十三、特殊事项规定 (16)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1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税务登记

如您目前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包括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请您密切关注江苏国税网站、微信、微博等相关信息,按规定办理登记。

如您目前已通过“三证合一”办理登记,取得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无需重新申领税务登记证件。

如您是单位纳税人,未换发新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且需要使用税控设备,建议您先去登记部门办理新证,再来申领税控设备,以便简化流程。

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三、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及登记

1、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3、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4、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5、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发票的领用及开具

1如果您属于起征点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且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的,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安排,参加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培训,并购置税控专用设备。

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和每年支付的技术维护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不需要纳税人承担。

2、初次申请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及其他发票的纳税人。

起征点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填报《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申请领取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申请,核定其使用发票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

2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特殊规定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五、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其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具体征税范围为七大类33小类,具体为交通服务分4小类: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分3小类: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分2小类: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建筑服务分5小类: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金融服务分4小类: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现代服务分9小类: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分6小类: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2、非经营活动不缴纳增值税;

3、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六、征收率

1、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5)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7)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等级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二)行业具体规定

1、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

收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2016年1-4月份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2016年5-12月份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

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1)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3)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4、保险服务收入。

5、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含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包括经上述部门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

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7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8.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

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10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1、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2、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3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

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4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15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视同销售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特殊规定:

1、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2、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九、纳税期限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十、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十一、税收减免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2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1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1.2我省销售货物(含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

为月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

本数)。

3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

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5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1.4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1.5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1.6婚姻介绍服务。

1.7殡葬服务。

1.8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1.9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1.10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11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12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13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

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14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15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

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

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1.17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

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1.18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

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1.19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1.20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1.21随军家属就业。

1.22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23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1.23.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1.23.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A股。

1.23.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1.23.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1.23.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1.24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1.24.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

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1.24.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

务往来业务。

1.24.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

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1.24.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1.2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

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1.25.1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依法登记注册为企

(事)业法人,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

1.25.2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平均年担保费率=

本期担保费收入/(期初担保余额+本期增加担保金额)×100%。

1.25.3连续合规经营2年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

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

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1.25.4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

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

上。

1.25.5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

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1.25.6担保责任余额不低于其净资产的3倍,且代偿率不超过2%。

2扣减增值税规定

2.1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2.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十二、征收管理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异地提供建筑业服务缴税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预缴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

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

(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预缴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第八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预缴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十三、特殊事项规定

试点纳税人按照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所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结合财会[2012]13号进行专项解读)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增值税计税方法的规定,引入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这样新的表述,文字更规范: 1、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作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作为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征收增值税。 特定项目是指: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相关计税方法可参考小规模纳税人。 本文主要总结试点一般纳税人在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如何确定和计算,及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额如何确定和计算。

注:1.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以下称计税销售额)的征税方法。(本概念供参考) 2.营改增应税劳务及增值税税率:①提供有形动产租赁(17%)、②提供交通运输业(11%)、③提供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6%):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 3. 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允许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包括以下六类:①有形动产融资租赁、②交通运输业服务、③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④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⑤展览业和代理等。具体如下: Ⅰ.交通运输服务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即: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项规定:

营改增知识点

【知识点】营改增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我国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6%两档低税率。 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1.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例题·计算题】某运输公司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2×13年8月提供国内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价税款合计3 330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支付非试点联运企业运费555 000元并取得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接受联运企业应税服务: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55 000 贷:银行存款 555 000 营业税改增值税抵减的销项税额=[555 000/(1+11%)]×11%=55 000(元) (2)确认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应交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3 3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30 000 增值税销项税额=[3 330 000/(1+11%)]×11%=330 000元 2.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020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2020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xx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意味着,至今已试点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或将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收官,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的消息。 20xx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营改增"再次进入最后的倒计时。 20xx年开年伊始,1月22日,国务院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 其实,早在此前一个月前,20xx年底,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xx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这些会议与表态意味着,至今已试点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或将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收官,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营改增'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也是影响深远的一项税制改革。" "新年伊始,专门开座谈会,表示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向社会发出信号。主管部门不能有畏难情绪,各行业企业也需要按照议定的计划来做准备。这是我们政府治理的一种新方式,把政府未来的重大

政策提前亮出来,铺垫社会预期,便于社会各方能及时参与进来,也便于政策出台后的尽快落实。"施正文说。 需要注意的是,改革或将遭遇的挑战也不容小觑。根据"xx"规划,"营改增"本应在20xx年完成。然而自去年中旬起,有媒体陆续报道"营改增"步调放缓,受经济下行、财政压力大等多方面的影响,"营改增"就未能在20xx年实现。 备受各行业关注的"营改增",是否真的能在今年内完成,仍引人质疑。 "营改增'在形式上的完成是肯定可以实现的,现在的关键是'营改增'的政策能否达到我们预想的目的,也就是政策方案、法律制度到底能不能设计的科学、合理,最终能否施行。"施正文说,"而不是简单的'改',改完后又出现更多的问题。" 最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 20xx年1月1日,我国在上海启动"营改增"试点,后分行业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试点,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部分现代服务业。 然而,"营改增"仍没能全面推行。 有关统计显示,目前已有约1/4的营业税纳税人转为了增值税纳税人,但仍有3/4的营业税纳税人未完成"营改增"改革,分布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这4个行业户数众多、业务形态丰富、利益调整复杂,被称为"营改增"中难啃的"硬骨头"。 施正文说,"营改增"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其意义不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差额纳税除外)。 以下项目按差额依3%的征收率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自2016年8月19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此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新增5%征收率: 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一)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其他个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6.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

营改增知识点总结

营业税 增值税 进项税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销项税 销售货物或有应税项的税金时应交的税金即销项税金。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销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货物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要收两部分钱,一部分是不含税价款,一部分是销项税额 营改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 营改增时间点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适用税率是多少?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金融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适用免税。小规模纳税人统一适用3%的征收率。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纳税人身份怎么确定? 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五百万为界)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后建筑业新老项目怎么界定? (1)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老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为老项目。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几种?如何选择计税方法?建筑业税率或征收率是多少?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业一般计税方法适用11%的税率,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的征收率。 “营改增”后建筑业新项目计税方法是什么? “营改增”后新项目统一执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取得的全部销售收入,开具11%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建筑业老项目计税方法是什么? “营改增”后老项目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或者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同新项目;简易

营改增前后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问题

营改增前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0%,征收率为3%。 营改增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区分营改增前取得和营改增后取得,并且在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也有区别: 一、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的规定: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房地产企业还是非房地产企业,均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且可差额缴纳增值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不选择差额计税的,则应当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非房地产企业纳税人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现行政策中,对转让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并无差额纳税的规定。所以,非房地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经建造房屋后销售,应当

按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土地价款),按照10%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非房地产企业纳税人的小规模纳税人转让2 016年5月1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三、房地产企业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

2012营改增对照表

关于“营改增”试点工作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2012-08-16 阅读次数:4046 [ 字体大小:大中小 ] 一、政策出台背景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面较广,为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在部分行业开展试点十分必要。选择交通运输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运输费用属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费发票已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 选择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通过改革支持其发展有利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二是选择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可以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二、营改增适用范围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1、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2、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

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4、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

2020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2020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 1.2020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号),规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和“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分别调整为(A)。 A.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B.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00万元 C.从业人数不超过25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D.从业人数不超过25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00万元\ 2.2020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一定的税额幅度内减征部分地方税费,该幅度为(D)。

A.30% B.40% C.45% D.50%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C)。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C)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A.9%,9% B.8%,9% C.9%,10% D.9%,11% 4.张某是销售童装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5月的销售额为80000元,当月应纳增值税为(C)元 A.0B.1553C.2330D.2400 5.2018年,我国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即:在全国范围内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是(B)。 A.12.5% B.15% C.20% D.25%

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016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营改增全面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此次税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具体的营改增税率表如下:

其他事项 一、关于5%征收率: 以下应税行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除此以外简易计税应按3%征收率计算。 1、销售不动产 ⑴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 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⑸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中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按差额征收的,按5%计算应税额。 4、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 二、其他相关问题: 1、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已从传统的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扩展到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法与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内涵已发生了变化。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包含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包含不动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一次抵扣,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进项只能分期抵扣;而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将二者分别反映。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问题。 ⑴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⑵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 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⑶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不同情况,可扣除承租 方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⑷航空运输业,可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业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⑸客运站场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⑹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营改增的利弊分析

营改增的利弊分析 背景分析 1.1.我国现行营业税制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员),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税率: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 税收优惠,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一》对服务业的影响 案例1.上海某广告公司在此次“营改增”试点中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10日,其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合同含税总价为1060万元,该广告公司又与某电视台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同金额为636万元。该广告于2月10日发布,广告公司收到该电视台开具的广告发布营业税发票,金额为636万。 广告公司支付了该电视台全额费用,但只收到客户80%的合同款,该上海广告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由合同的含税价计算出不含税价:现代服务业税率为6%, 所以合同的不含税价=1060÷(1+6%)=100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6%=60(万元) 进行账务处理如下: 广告发布时: 借:银行存款8480000 应收账款2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02. 收到符合条件可以差额纳税发票时,差额纳税的核算:

最新交通部营改增计价依据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规定,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9日印发

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计价依据调整方案 一、适用范围 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以下简称《投资估算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以下简称《指标》)、《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83号)(以下统称《概预算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以下统称《定额》)以及《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等公路工程计价依据,对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应按本方案执行。 二、关于《投资估算办法》和《概预算办法》 (一)费用项目组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投资估算、概算和预算费用组成作以下调整,其他与现行《投资估算办法》和《概预算办法》的内容一致。 1.企业管理费中的税金系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怎么算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怎么算具 体的规定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6%和4%一律调 整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征收率的调整,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2%、3%、4%或6%。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我们都知道在税法上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按17%来算,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多少,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怎么算呢?那么就让我们带着这个问 题结合有关的法律法规来一起接着往下了解和学习吧。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不是税率。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但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 1、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3%.

2、所得税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不是按营业收入的25%收,而是按利润(应税所得额)25%征收.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各地各行业不同在5%至15之间 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八)销售不动产。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

营改增知识测试题

“营改增”知识测试题 项目公司:______ 部门:______ 姓名:______ 分数:_______ 说明: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文件,影响深远。为满足对不同岗位人员的评测,答写要求如下: 一、单选题(共20题,每题2.5分,共50分;每小问只有一个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税率为(B) A 17% B 11% C 6% D 5% 2.建筑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A) A 3% B 11% C 6% D 5% 3.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___计税,但一经选择,______内不得变更。(B) A 一般计税方法,36个月 B简易计税方法,3年 C 一般计税方法,24个月 D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 4.有资格作为房地产老项目的项目是指在2016年4月30号前取得__C____或者签订总包合同的项目。() A 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D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工程招标或者服务、材料采购时,凡不属于企业的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以__________作为招投标核算依据;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竞标,且属于公司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以__________作为招投标核算依据( A ) A 不含税价;含税价;B不含税价;不含税价

C 不含税价;不含税价;D含税价;不含税价 6.宾馆(酒店)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向客户免费提供餐饮服务,对提供餐饮服务_____视同销售处理;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应_____核算销售额。() A 必须;分开B不用;分开 C 不用;合并;D必须;合并 7.房地产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时,接受贷款服务,取得进项,_______抵扣;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______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A不得;不得B可以;可以 C 可以;不得;D不得;可以 8.营改增后,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时,对外付款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开票后________天内进行认证。() A、 10 B、30 C 、60 D、180 9.广告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我方支付广告费时,取得发票的税率为() A、3% B、6% C、11% D、17% 10.工程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一般计税时,我方支付工程款时取得发票的税率为(),在其简易计税时,我方支付工程款时取得发票的征收率为() A.3% B.6% C.11% D.17% 11.设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我方支付设计费时取得发票的税率为() A.3% B.6% C.11% D.17% 1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我方支付办公用品时,我方取得发票税率为()

2016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申报增值税及附征税

2016年4月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申报增值税及附征税 重磅消息来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从2016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申报增值税了!具体规定是咋样的?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季申报 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小心销售额“超标” 虽然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税上有些便利,但是也要小心税收风险。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规定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营改增试点中规定的销售额标准。就目前有效的标准是:(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判断标准50%),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万元;(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虽然超过规定标准,但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指,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文件印发),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因此,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标的时间标准是任何的时段中、连续12个月的经营期内。实行按季申报后在申报表上无法体现出连续12月经营期的销售额,纳税人需要按月注意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累计数,防止超标未及时发现导致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书面说明,造成税收风险。 销售额超标了,怎么办? 1、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限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除按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外,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也就是说纳税人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标后,除规定情形需要提交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书面说明外,最迟(包含税务机关履行的延长时限在内)在申报期结束后的4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格登记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工作日”,而不是“天”数。 实行按季申报后,申报期是否应该属于季度申报的申报期呢?这是个问题,我的理解应该算是季度申报期限。

营改增税知识问答

建筑业“营改增”问答 一、增值税销项管理 1、如何理解“有偿中的其他经济利益”? 答: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货币、货物都好理解,但什么是其他经济利益呢?为便于理解,下面以案例形式介绍其他经济利益的范围。 【案例分析】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A.A公司将房屋与B公司土地交换; B.C银行将房屋出租给D饭店,而D饭店长期不付租金,后经双方协商,由银行在饭店就餐抵账; C.E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F建筑工程公司建造房屋,双方在结算价款时,房地产企业将若干套房屋给建筑公司冲抵工程款; D.H 运输公司与I 汽车修理公司商订,H 运输公司为I汽车修理公司免费提供运输服务汽车修理公司为其免费提供汽车维修作为回报。分析: 本案例A:A 公司将不动产换取了B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此时虽没有取得货币,但相对于A公司而言,他是取得了B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同样B公司也是以土地为代价换取了A公司房屋所有权,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就是我们所说的其他经济利益。 本案例B:C 银行将房屋出租给D饭店,而D饭店长期不付租

金,后经双方协商,由银行在饭店就餐抵账,对C银行而言,出租房屋取得的是免费接受餐饮服务;对D饭店而言,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是免费使用房屋。这两者都涉及到了饮食服务和房屋出租等也是其他经济利益,因此都应征收增值税。 本案例C:E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F建筑工程公司建造房屋,双方在结算价款时,房地产企业将若干套房屋给建筑队冲抵工程款,看上去没有资金往来,但实际上E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好处是接受了F建筑工程公司的建筑劳务,同样F建筑工程公司获得了房屋所有权,双方都取得了经济利益,因此也应当缴纳增值税。 本案例D:H 运输公司与I 汽车修理公司商订,H 运输公司为I 汽车修理公司免费提供运输服务,I 汽车修理公司为其免费提供汽车维修作为回报。这里运输服务和汽车维修都属于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对H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应征收增值税。 答案:ABCD 通过这个案例,相信大家对其他经济利益的理解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其他经济利益是指非货币、货物形式的收益,具体包括固定资产(不含货物)、生物资产(不含货物)、无形资产(包括特许权)、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服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2、问:施工方收到业主单位(总包单位)支付的提前竣工奖,要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吗?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额为纳

房地产业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 房地产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1

` 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一、报送资料 (一)必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服务,在确定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2

` 二、房地产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由主表、附表和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组成。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该表。有其他免税销售额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一)适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判断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前需判断是否达到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标准。 1. 小微企业及未达起征点免税标准 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3万元;按季纳税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 3

营改增知识竞赛试题

营改增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营改增使用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答:1、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征收率为3%。 二、交通运输服务具体包括那些行业? 答: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三、随军家属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期限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几年内免征增值税? 答:3年 四、我省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自什么时间起缴纳增值税? 答:20**年12月1 日 五、此次纳入“营改增”试点改革范围的“1+6”行业有哪些?答: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六、纳税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报送哪些资料?

答: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单》 3.承运人同货主签订的承运货物合同或者托运单、完工单等其它有效证明 4.承运人自有车辆、船舶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承包、承租车辆、船舶营运的,应提供承包、承租合同及出包、出租方车辆、船舶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 具备哪些条件? 答:可以。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八、纳入“营改增”试点改革包括哪些省市? 答: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广东、湖北、福建、安徽。 九、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发生折扣的,应如何开具发票?答: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十、营改增的意义是什么?

营改增基本知识点普及

5月1日实施营改增的四类企业应该注意啥事? 5月1日营改增范围扩大到“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面实现营改增。四大行业要么是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要么是与老百姓生活最为息息相关的产业,营改增前,占营业税的比重超过67%。可以说,营改增真正的挑战和难点就在于这四大行业,中瑞勤税务专家站在企业角度,为四大行业全面应对“营改增”提出建议。 和营业税相比,增值税管理最大的特点是国家通过“金税工程”系统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 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是“以票控税”的最为典型税种。而从以往来看,包括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无不是发票问题最为突出的领域,在此背景下,营改增后,房地产、金融等企业对增值税的管理应该更加规范,着力防范涉税行政和刑事法律风险。 营改增后,房地产、建筑业将适用11%的税率,金融、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相比较于营业税制下的3%、5%(生活服务业中的

娱乐业3%-20%),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国家层面的“减税”重在整体,侧重于中小企业,具体到企业是有增有减,因此提升税务管理的水平和税务筹划能力非常重要。 一、抵扣凭证管理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依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得出,因此,在销项税额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增值税税负取决于进项税额的大小。 依据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票一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 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的取得和管理,直接影响增值税税负,企业应该切实重视进项税额发票凭证的管理。 二、规范财务核算 会计核算不是单纯的财务问题,也是税务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财务核算的规范性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存在混合销售、混业经营等情况下,企业应按照要求分别核算,才能降低税负率。同时,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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