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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4号令)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4号令)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4号令)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水利部24号令)》修改)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办理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审批。

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各一式三份。

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或者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但是,技术评审时间除外。对于特殊性质或者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审查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审批条件如下: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六)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第十一条经审批的项目,如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规定的程序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可行使本规定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

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第八条在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验收合格条件的,方可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第九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先

进行技术评估。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条技术评估,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咨询评估资质的机构承担。

承担技术评估的机构,应当组织水土保持、水工、植物、财务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验收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依据验收申请、有关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场,提出验收意见。其中,对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先进行技术评估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交验收申请时,应当同时附上技术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参加现场验收。

第十二条验收合格意见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由验收组成员及被验收单位的代表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验收结论。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验收结论之日起

十日内办理验收合格手续,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第十四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开发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分期验收。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水土保持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已投入运行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建有关工程并办理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提纲

一、前言

有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实施过程情况简介。

二、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1、主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有关设计文件批复、调整过程。

2、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过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概算,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措施设计落实、调整情况。

三、工程建设管理

1、组织领导。包括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及具体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规章制度。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的各类规章、制度、办法。

3、监督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情况。

4、建设过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招标投标过程,合同及其执行情况,施工材料采购及供应。

5、建设监理。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制度、机构、人员、检测方法,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

6、工程投资。包括批准的水土保持投资概算,资金到位时间,年度安排,概算调整情况,经费支出。

7、完成主要工程。包括治理措施类型及数量变更情况,实际完成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防护工程等的类型、数量,与设计工程量增减情况及原因分析。

四、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的主要经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管理运行的建议。

五、运行管理

水土保持工程移交、使用,管理维修养护责任、办法。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六、附件

1、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批复文件。

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文件。

4、投资到位及使用情况说明。

5、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

6、主体工程总平面图。

附件2: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

一、简要说明

有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二、防治责任范围

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调整变化的原因。

2、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治理率。

三、工程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在设计报告中的设计要点,重大设计变更。

四、施工

1、工程量及进度。各项防治工程完成的数量、实施时间,与批准的方案实施时间、工程量比较,并分析其原因。

2、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事故及其处理。

3、工程建设大事。包括有关批文,较大的设计变更,有关合同协议,重要会议等。

4、价款结算。批准的工程量及其投资,施工合同价与实际结算价对比,分析增减的原因。

五、工程质量

1、项目划分。水土保持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情况。

2、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3、质量评定。初步验收确定的各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对整体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六、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1、工程运行情况。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成运行后,其安全稳定性、暴雨后的完好情况,工程维修、植物补植情况。

2、工程效益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试运行期间控制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及治理程度,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变化值。废弃土、石、渣的拦挡量、拦渣率,各类开挖面、拆除后的施工营地的平整、护砌量,植被恢复数量。

(2)植被变化。建设前、施工期间、竣工后林草植被面积,植被恢复指数。

(3)土地整治及生产条件恢复。土地整治率,施工临时占用耕地的恢复数量,土地生产力恢复能力。

(4)水土流失监测。根据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提出施工期间、工程运行后水土流失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对水系、下游河道径流泥沙影响,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变化。

(5)综合评价。主体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实际影

响范围、程度、时间,水土保持工程的控制效果,防治成效。

七、附件及有关资料

1、工程竣工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验收报告

4、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5、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

6、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图

7、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

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 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Ⅰ、Ⅱ、Ⅲ级。 .方案编制总则 编制依据应分层次 ①法律法规——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②部委规章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 ③规范性文件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 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方案编制深度 ①总体深度要求 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 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 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区和专项设施(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 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设计水平年 ①建设类项目:工程验收后第年。 ②生产类项目:土建区以验收交付使用年为设计水平年; 年。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增加工程项目特性表 突出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 增加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介绍 如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 土石方平衡 挖方-填方弃方或借方”的方法计算平衡,要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

项目报备管理规定

项目报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节能项目的拓展过程,及时对项目拓展进度、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备案,经分公司决定,对分公司的所有开展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请业务部门遵照执行。 一、立项报备范围:市场拓展经理在项目立项前要对“目标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购买计划等信息进行了解,并对估计有成功可能的客户及时申请立项报备,并且在项目拓展跟进过程中,及时填报项目进度信息。 目标客户是指该项目的目标签约金额在10万以上,且该项目极可能在六个月内实施的客户。分公司对备案的项目实行半年有效期,对六个月后,该项目的市场拓展经理还末取得项目实质性进展的,分公司可另外更换该项目拓展经理。 二、工作流程: 三、时限要求: 1、拓展经理须在确定客户项目符合基本要求时1工作日内填报附件1、2并上报项目立项审查小组; 2、项目立项审查小组须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项的决定;

3、经过批准立项的项目、或已经结束的项目信息由技术文秘在当天内填报附件3,并即时OA至分公司市场部全体、各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 4、备案后的项目技术部门要在1个工作日确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客户项目现场调研;需要现场进行调研的,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现场调研安排;技术部须在现场调研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技术方案; 5、在项目有关键进展时,拓展经理必须在1个工作内填报附件4。 附件:1、节能项目立项报备申请表 2、节能项目客户信息基本情况调查表 3、项目立项汇总表 4、节能项目跟进情况表

附件1:节能项目立项报备申请表

附件2:节能项目客户信息基本情况调查表客户名称(出资方): 项目地址:

行政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明确公司各部门岗位审批权限及管理流程,使公司管理清晰化,从 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所有行政事务审批事项。 三. 职责:本制度由行政人资部编制,总经理审批即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四. 实施办法: 1.公司文件审批权限:部门编制——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2.部门文件审批权限:部门编制——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各部门表格、单据、资料审批权限:部门人员或主管提出——部门经理审批——行政人资部复核(一部分)——总经理批准(一部分)4.各部门在与其他部门有事物交接或申请时,必须以书面表单为准,口头联络为辅,凡接受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书面联络时,对方如果不出具书面联络单据,接受部门可拒绝受理。 5.所有部门在出具单据给其他部门时,必须有部门经理签名方为有效,否则,接受部门有权拒绝;行政事务审批权限见附表一。 6.部门间联络流程: 部门员工提出——部门主管/经理审核——行政人资部复核(一部分)——总经理批准(一部分) 五. 行政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见附表一)。 六. 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以公司内行政单据为主,如其他公司及部门单据以 对口管理的部门之规定为准,如报销单据等以财务部规定为准,销售订单等以营销中心规定为准,采购订单等以PMC部规定为准,工程图纸等以开发部规定为准,如此类推。

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属行政人资部。 附表一: 备注:以上表格有涉及总经理批准一程序,如总经理不在公司,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可由行政经理致电其口头传达急事急办,再由财务致电总经理求证,后续补签名。

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项目信息报备管理工作是市场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力度,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当前项目信息报备管理的基本情况 现今区域向市场部所报备的项目信息数量较多,无重点;市场部对区域所报备的信息核实困难,是否准予立项只凭区域单方陈述来考量。批准立项的信息基本上都已经由市场部实施启动流程,但大部分项目都是有头无尾。 二、项目立项管理的范畴 “项目立项管理”是指公司新开发的项目立项。老项目的改建项目和增量项目不对其进行规定。项目立项流程中的项目信息报备是确认销售机会的过程,业务员要对项目报备的数据负责,他们所报备的资料,真实性以及对甲方的掌控是业务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之一。目前是由业务人员提交表格形式的报备需求(《项目信息表》),然后由区域总经理签署准予立项意见,由所选择的设计院所长对项目进行判断、分类和立项意见,准予立项的项目发至市场部,由市场部部长确认后批准正式录入项目报备系统,给其项目编号。 三、项目立项的流程 1、业务经理填写《项目信息表》,由区域总经理填写准予立项意见后提交公司设计院三所所长审核,各所所长审核并签署立项意见。2.需要召开项目立项评审会德特殊项目,由设计院各所负责人召集

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 3.市场部汇总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经2/3以上评审成员同意可以正式立项,总经理和董事长拥有否决权。 4、一般项目由设计院将准予立项的项目及相关的所有资料(包含《项目信息表》)一并转给市场部部长。 5.市场部负责进行对项目需求的确认,并根据甲方需求给设计院各所下达项目启动通知。 6.市场部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并将所有项目完成的最终方案进行存档和记录。

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doc

公司审批权限规定

文件审批及文件修改记录表 编制 会签 审核 公司审批权限规定 批准 编号CG-HR-013-09版本 1.0生效日期2009.12.01持有 版权声明: *本规定为之资产,非经本公司总经理的书面同意不得复制。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人力资源部解释。 *当本公司要求收回时,各副本持有部门 / 人员应归还本公司。 更改记录 修订实施 修订说明(条款、主要内容)更改依据次日期

一.目的: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职责权限,增强事业心 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二. 范围:公司所有部门及个人单位 三. 内容 1.事务与人事异动 1)、各部门对于需要调用其他部门的人力、设备物资的,需事先填写申请单或业务联络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向 有关部门调用其人力、设备物资。被调用部门应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 积极配合调用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生产系统日常事务性工作,由部门提报,生产副总核准,涉及到跨系统的相关事务,和费用支出等项目均须总经理核准。 3)、各部门因工作需求需要办理人事异动的,需事先填好《人事异动申请单》,经分管副总核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资薪核定 1)、资薪核定权限 职位申请审核复核审批 行政人员、车间管理、计时员工部门申请、分管副总签字人力资源专员行政副总总经理计件员工部门申请、分管副总签字行政副总总经理备注:所有审批通过的薪资核定统一由人力资源专员备案并交至财务 2)、由于人事变动薪资须随之变动的,由部门主管提报(初核),分管副 总审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岗位同行业资薪水平进行复核,总经理批准。 3、人事审批 人事审批内容包括:人事招聘(人力需求申请、招募、甄选、录用)和 人事异动(晋升、调动、离职

项目报备管理规定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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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备管理规定 一、报备的意义 1、信誉是整个渠道体系的根基,一旦出现代理商抢渠道项目的情况、将严重损害渠道的信心,而这个信心的建立需要长期的努力。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报备体系,把工作做到事前,减少不必要的冲突,防止内耗。 2、报备是对代理商利益的有效保护,如果代理商A先接触客户、但没有报备。这时代理商B也接触客户、取得了客户的认可并且及时报备,公司只能优先支持先报备的B代理商。 3、报备后能获得公司的售前支持。公司能够协助代理商一起赢得竞争、拿下项目。 4、当代理商报备通过审核后,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帮助代理商拿下该项目。如果出现不可抗原因(如其他与客户有密切关系的渠道商介入,客户坚持从其他渠道出货等),公司将与报备的代理商坦诚沟通、共同商定处理策略。 5、如渠道没有按规定进行项目报备或报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二、报备的方式 1、代理商需要完整填写项目报备表并将表格发至接口负责人处。 2、接口负责人确认项目有效后通报全体代理商。 三、报备的审核 1、报备通过审核的前提是客户已经明确需求并立项,有明确的资金预算及预计购买 日期,并且代理商开展了必要的工作并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2、公司不承诺全部报备项目均能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可能是: (1)客户名称或联系方式错误,或者联系不上客户,或者客户联系人不认识报备渠道; (2)客户表示没有明确的产品需求,或无明确项目; (3)其他渠道已报备; (4)对客户并未开展工作(如有些渠道把电话销售获得的客户信息直接报备,而并未开展任何实质性工作); (5)其他原因。 3、报备审核人为代理商对应的接口负责人。接口负责人必须在代理商报备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备,对未通过报备的项目必须说明原因。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条: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将水土保持登记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三)占地面积不足五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一万立方米的,应当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 四、受理机构 杭州市滨江区林业水利局 五、决定机构 杭州市滨江区林业水利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在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的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二)生产建设项目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区域;(三)生产建设项目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已相应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四)生产建设项目需设置取土场地的,选址已落实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已考虑综合利用方案,确需排弃的已落实存放地,存放地选址、设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E6号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备案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登记表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集团公司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XX-(HR)字[2018]第16号 司属各公司、各部门: 《员工退休管理办法》已由XXX(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批准通过,现予公布,请各公司、各部门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XX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第一条目的 1.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规范审批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2各单位应本着规范、安全、高效、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XXX总部各部门及境内各分(子)公司和办事处。 第三条管理原则 3.1各单位涉及到预算编制、资本性支出、签订合同、费用报销、员工管理、薪资管理、往 来款项管理、纳税申报等事宜,应按照本制度附表《管理审批权限表》对应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3.2各单位制定的其他各种制度流程、审批权限应不得与本制度冲突,若有任何地方与本制 度抵触,应以本制度规定的流程及权限为准。 3.3各单位可在本制度标准范围内,制定更加细化、更加符合当地公司管理要求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审批权限 4.1本集团采用“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年度预算,集团年度预算应 由董事会批准执行;各单位年度预算应由集团总部各主管部门审核并经集团最高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各单位资本性支出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 及审批流程执行。 4.3各单位签订合同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合同管理制度》、《XXX会计制 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4.4各单位费用报销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各种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定的权 限及审批流程执行;凡是超过集团规定的标准(上限)或超过月度(或季度、年度)预算的各种费用,必须经集团总部各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4.5各单位招聘人员、任免及调动干部、发放薪资、支付奖金等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 集团颁发的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4.6各单位员工因公借款及坏账报损核销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合同管理 制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4.7各单位计提、缴纳税款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XXX会计制度》、《XXX 税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第五条处罚规定 5.1任何单位若违反本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应严格追究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直 接责任人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罚金、降职、解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还应按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追究相关管理人员及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 5.2各单位应规范建立考核机制,任何人违反本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应及时考核记录, 并纳入评优、加薪、晋升等考核范围。

有限公司项目报备管理办法

XXXX公司 项目报备管理办法二〇一四年三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XXXX公司的业务运行管理,保障公司各部门业务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工程事业部、各办事处。 第三条报备的效力:对项目进行有效报备的部门,有该项目的优先实施权,可以进行项目的资质文件、技术文件盖章以及签订合同等活动,否则综合办公室不予执行项目文件用印程序。 第四条责任部门、人员:报备管理的责任部门为综合办公室,报备管理人员仅限1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第五条管理职责:报备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报备的审核、查重、确认、退回、登记等工作,对报备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章报备流程 第六条报备原则:各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产品销售等经营活动,明确项目名称后,应立即进行报备,以最先进行报备,同时项目名称最准确的报备为主。 第七条报备的发起:各部门经理填写电子版《项目报备表》,通过OA将报备表发送给综合办公室报备管理人员,非部门经理进行报备的,发起人应在OA发送前关联本部门经理,否则报备无效,予以退回。

第八条报备信息审核:要求项目名称准确,并且详细注明项目所在地,否则报备无效,予以退回。 第九条报备内容查重:将项目信息按分段关键字进行查重(如分别对项目的地点、单位、部位等关键字进行检索),如各关键字均无重复,则项目报备成功,报备管理人员通过OA审核同意此项报备,否则执行报备冲突处理流程。 第十条报备冲突处理: 1、如项目信息各段关键字检索均高度重复,通知新报备的部门此项目已报备,退回报备申请; 2、如项目信息部分关键字检索重复,要求冲突涉及部门分别进一步明确项目名称,如核实后确定重复,则退回报备申请; 3、如新报备部门有意继续跟进此项目,则提请分管领导出面协调,决定由某一部门承担,或合作开展此项目。 第十一条报备登记:经审核无误、查重无重复的,报备管理人员予以登记,通过OA发送确认回执,证明报备有效。 第三章其他 第十二条报备有效期:报备有效期1年,1年后自动撤销,如继续跟进需重新报备;各部门确定不再继续跟进的项目应及时通过OA申请撤销报备。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 篇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根据XX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正) 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

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办理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

支付管理办法、审批流程、权限(公司)原版

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本部以及各下属二级单位非项目类款项(一般款项支付)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审批职责及支付要件,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于湖南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的员工一般款项支付。付款申请单只适用于对公付款,借款申请单只适用于职工个人因公借款。 术语及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款项支付”指公司因经营活动的需要而由公司财务部门支付货币资金的行为。 项目类款项指工程类等项目费用,按相应的流程与权限执行。 职工借款,指因公司业务需要长途出差、接待等活动发生的借款和采购备用金,借款人为员工。 涉及部门与人员职责 经办人员 经办人指对款项支付具体办理的公司员工。经办人主要职责为: 业务发生时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收集理整该类款项支付的其他要件; 判断该款项是否应由本公司支付,以及构成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义务条件是否齐备(如支付对象是否完成合同要求); 判断该款项相关内部管理的程序是否完备,如购买材料是否验收入库等; 对原始凭证要素是否真实齐全(指台头、费用名称、数量、单价、合计大小写金额、有无收款专用章)及是否按要求进行粘贴和填制负责; 对整个款项支付审批过程负责; 作好经办项目款项支付的登记工作。 部门负责人 对款项支付的真实性负责; 判断款项支付手续是否完备; 审核原始凭证要素是否真实齐全; 安排本部门或本经费的支出登记工作。 各级财务部门 在审核阶段会计人员的职责: 检查单据粘贴方式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可要求经办人重新粘贴; 判断所支付款项的类别,向经办人明示支付款项类别和审批程序; 审核原始单据的真伪、审核所附要件是否齐备,附件数量是否填列正确,要素是否齐全,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资料与审批程序介绍

水保方案编制所需资料与方案审批程序情况介绍 1 编制方案需要用到的主要参考资料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地质勘察报告 ③详查报告 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涉及动土有关的勘察设计报告 2 附件 ①发改委关于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 ②供电、供水证明 以及其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复(准)文件(如:矿产详查报告、矿产资源核准文件等)和证明文件(如:本项目所需的电源、水源的供给关系证明,利用到的运输道路与本项目建设的关系,是否涉及拆迁安置情况,矿区土地利用类型现状等) 3 关于水保方案审批程序的情况介绍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5】第24号)以及西藏自治区相关规定,开发建设项目为省级立项核准或备案,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水保方案需报省级水行政部门审批,因此本项目的水保方案的评审需由水土保持局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应资质的单位 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通过一段时间的方案编制工作后形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送审稿),建设单位将“送审稿”一式 10 份送交省水土保持 局审查。

水土保持局主持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形成由评审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交方案编制单位修改完善。 (估计所需时间60个工作日左右) 方案编制单位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建设单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3 份,并附电子版 1份,1申报文件 3 份送四川省水土保持局。 水土保持局审核后,由水利厅批复。 (估计所需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 ) 方案编制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达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机构)。 完成整个流程。

报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有限公司工程报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随着市场业务不断拓展,在业务实际操作中不断出现工程撞车现象,为维护广大客户利益、规范整市场运作、保证销售活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关于工程报备的规定。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销售***有限公司产品的所有区域代理商及其他形式的经销商。 三.报备的原则 工程报备本着谁先报备谁先获得工程(项目)授权的原则,以保证发现机会和付出努力最多客户获得工程授权的唯一性。 四.报备的期限 项目报备期限一般为2个月。 五.报备的前提 1、所有从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的区域代理商及其他形式存在的经销商(如工程代理及大客户)在所属区域进行销售活动,都要对公司进行报备。在取 得公司的报备认可后,方可正式进行销售。 2 、报备方初步介入工程并取得较完备工程信息,即能完全准确、真实填写工程报备表中全部内容。为避免对已操作项目报备冲突,要求所有工程在进入正式报价环节前都应进行报备。 3、确认授权前须经区域业务人员、办事处经理及公司共同认定。 六.报备金的收取 1、原则上报备方应按照1元/卅交纳备案保证金,最低不低于1万元;如遇特殊情况保证金可另行商定(例如工程体量较大)。 2、已交纳代理保证金的区域代理商报备工程 七.协调处理原则 1、以确保公司最终获得工程的供货权为目标开展工程保护和协调工作。 2、报备期限内未能提供进一步材料(工程项目使用材料决定权单位的证明 文件、书面内定或承诺为供应商的书面材料、《供货合同》等能证明工程供货成 功率的材料)申报,该报备自动取消。 3、报备同一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备者,但预报备超过二个月的,可优先考虑新报备者。若双方条件相当,且难以取舍,由营销总经理审核决定。 4、因工程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偏差,造成报备失效或已报备工程被其他代理商同时报备,后果自负。 5、工程非分期施工,报备当年有效,超过当年的需另行报备。工程是分期的则需另行报备。 6保证金作为诚信有效的保证,约束报履行相关规范,作为违规处罚和补偿之用。(处罚和补偿情况例如:退出报备者透露信息、支持帮助他人或本人恶意冲击新报备人;或者新报备人报虚假材料赢得报备,而导致原报备人失去工程供货机会。)

审批权限管理制

审批权限管理制度1 XX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为便于公司各业务人员办理合同和款项支付审批手续,现对各类业务合同和款项支付的审批权限,作如下规定。 一、关联交易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批准;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由董事会批准;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三)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四)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由董事长签署,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由总经理签署。 二、对外担保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须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以下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报股东大会批准。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合同,由董事长签署。 三、对外投资 (一)在一个财务年度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的,由董事长负责批准;超过2500万元,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单个项目投资额低于2500万元的,由董事长负责批准;超过2500万元,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衍生产品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1、单笔投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1000万元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4.8起施行)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1—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依据国务院专门规定和省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2—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代码:5322 分项:新办、依申请变更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法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报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全文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负责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包括受理、审查、决定。 (二)审批内容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三)法律效力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建设阶段其他审批手续(如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后,主体工程设施才能投入生产经营活动。 (四)审批对象 在建设项目中需要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或个人。 五、审批条件 (一)新办准予批准的条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符合水土保持规划的要求; 2.符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拟建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同时符合以上3个审批条件的,行政机关予以批准。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项目报备管理办法

项目报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重要潜在客户的售前工作,整合市场和技术资源,提高重大订单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露玛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决定由工程技术部统一管理公司潜在工程客户或大订单客户的售前支持服务工作。现颁布工程客户立项报备管理办法,供各业务经理及办事处遵照执行。 一、立项报备范围:各业务经理及办事处在销售前期工作中应全面了解“工程客户”的基本情况 和购买计划等信息,对估计可符合立项报备管理条件的工程客户,应及时 申请立项报备。 工程客户是指首期可能对现有产品签约金额在30万以上, 且订单将在三个月内关闭的潜在大客户,三个月后,该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还末争取到本公司的主动权,公司可另外更换该项目负责人。 工作流程: 了解工程客户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业务信息,判 ,具备条件 销售代表填写《工程客户立项报备申请表》,见附件1 获准 签订《工程项目立项支持协议》,见 1、帮助业务附件评估古客户销售机会,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及计划; 2、客户项目的需求分析,制定需求引导和控制策略; 条件 不符合三、立项支持工作内容:

3、协助业务经理确定露玛解决方案,包括:产品展示、方案制作、方案或标书的讲解、 方案确定、项目风险分析、技术和商务谈判等; 4、销售过程的潜在客户为项目论证所需安排的活动,包括:客户到总部访问、露玛高层 或技术人员到客户方拜访、参观成功工程样板、讲座交流、专题研讨等; 5、销售过程其它支持工作。 四、其他: 1、该表作为工程项目立项报备申请报表,请务必清楚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分析并如实填 写、及时上报,工程技术部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响应。 2、本自发文之日起幵始统一使用。 本文件解释权归总部工程技术部。 附件:1、工程项目立项报备申请表 2、工程项目信息建设基本情况与销售机会评估表 3、工程项目立项支持协议 工程项目立项报备申请表

审批流程、权限的规定

关于预算管理及财务审批程序、权限的规定 为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和会计监督,根据xxx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xxx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希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固定资产购建 1、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器具、工具等物品 照像机、打印机等特殊物品,虽然金额构不成固定资产,但为加强管理此类物品(见名细清单)均视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预算 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需在上年末统一编制本年固定资产预算,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由财务部下达各部门固定资产预算。 3、预算执行审批权限 -预算内项目由CEO或执行董事批准; -预算外 0<项目金额≦10000元CEO或执行董事批准; 1000<项目金额≦500000元执行委员会批准; 500000元<项目金额董事会批准; 4、预算执行 申请部门在充分询价后,填报《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申请表》(附表一),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交采购部门执行。 采购部门负责依照审批权限审核《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申请表》的有效性,并承担审核责

任。确认无误后,必须在申请部门申报的预算金额内进行采购。若市场价高于预算单价,则需由申请部门修改预算并按原程序重新批准后方可执行。 5、货款支付 购入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行政部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后通知申请部门领用。申请部门对购入品质量、价格(是否超预算)确认无误后向行政部出具领用单。 采购部门备齐《领用单》、《发票》、《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申请表》,出具《清算书》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货款支付。 二、采购/外协 1、定义 采购/外协对象为主要材料、外购成品件(汽车底盘、专用空调)和半成品件及需对外协作加工的零部件。 2、采购/外协执行依据 生产部根据《销售合同评审表》和消耗定额、合同单价制定采购/外协计划(纳期、数量、金额),采购计划经生产主管审核、CEO或执行董事批准后交采购部门执行。 公司原则上不作预投,确因特殊情况需预投时,必须经“预投评审会”确认后交生产部下达采购/外协计划,采购/外协计划经CEO或执行董事批准后交采购部门执行。 采购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外协计划规定的数量、金额采购,不得无计划、超预算采购/外协。 3、审批权限 采购金额≦10万元采购部主管批准; 采购金额﹥10万元CEO或执行董事批准; 4、货款支付 货到验收合格后,采购部人员负责办理入库,凡无收货计划的购入品,库管人员不得出

审批权限管理规定

文件审批记录

文件修改记录

1.0 目的 明确、规范各级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控制经营风险。 2.0 范围 本规定参照云南黄金矿业集团《审批权限管理制度》,适用于沧源金腊 云矿锌业有限公司 3.0 职责 3.1 集团各级领导、锌业公司总经理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的投资立项、采购 与招标、资金、资产处置、付款与费用报销的审批。 3.2 财务负责人负责复核所有合同、请购单、付款凭证,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是否通过授权人士审批,是否超过费用预算 负责。按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列帐。严禁利用劳务费、 办公费、差旅费、会务费等名目报销招待费或分发津贴和奖金。如确有 需要,必须报主管财务运营副总裁同意后方可调整科目,并备案。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权限范围内的相关单据真实性、完整性及必要 性。 4.0 内容 4.1 审批要求 4.1.1 预算内且在本规定审批权限以内的业务,由各授权人审批;超出预算 10%以内部分,报集团执行董事审批。 4.1.2 按照事前控制原则,各审批人应着重注意控制和审批业务发生前各类合 同、请购单、专项请示报告。这些合同、请购单和专项请示报告经相关 审批人最终审批后,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意见直接审批付款,无 须再经最终审批人审批。 4.1.3 本规定确定的审批权限是指审批人在权限范围内的最终审批权,但在最 终审批人审批前,必须经过该业务流程的相关部门及主管副总逐级审 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4.1.4 最终审批人出差或休假的,对于紧急事项,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补签, 并在相关单据上注明请示日期、请示结果及请示人。 4.1.5 本规定确定的审批权限,如无特别说明,指每笔业务、每个合同、每个 项目的审批权限,单位为“万元”;审批权限表中列明数额,如无“>” 符号,表示审批权限小于或等于该项数额;审批权限表中确定审批权限 为“审批”的,表示审批权限不受数额大小限制。严禁以规避上级审批 为目的,将超过审批权限标准的经济事项作拆单处理。

项目报备管理规定

项目报备管理规定 一、报备的意义 1、信誉是整个渠道体系的根基,一旦出现代理商抢渠道项目的情况、将严重损害渠道的信心,而这个信心的建立需要长期的努力。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报备体系,把工作做到事前,减少不必要的冲突,防止内耗。 2、报备是对代理商利益的有效保护,如果代理商A先接触客户、但没有报备。这时代理商B也接触客户、取得了客户的认可并且及时报备,公司只能优先支持先报备的B代理商。 3、报备后能获得公司的售前支持。公司能够协助代理商一起赢得竞争、拿下项目。 4、当代理商报备通过审核后,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帮助代理商拿下该项目。如果出现不可抗原因(如其他与客户有密切关系的渠道商介入,客户坚持从其他渠道出货等),公司将与报备的代理商坦诚沟通、共同商定处理策略。 5、如渠道没有按规定进行项目报备或报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二、报备的方式 1、代理商需要完整填写项目报备表并将表格发至接口负责人处。 2、接口负责人确认项目有效后通报全体代理商。 三、报备的审核 1、报备通过审核的前提是客户已经明确需求并立项,有明确的资金预算及 预计购买日期,并且代理商开展了必要的工作并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2、公司不承诺全部报备项目均能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可能是: (1)客户名称或联系方式错误,或者联系不上客户,或者客户联系人不认识报备渠道; (2)客户表示没有明确的产品需求,或无明确项目; (3)其他渠道已报备;

(4)对客户并未开展工作(如有些渠道把电话销售获得的客户信息直接报备,而并未开展任何实质性工作); (5)其他原因。 3、报备审核人为代理商对应的接口负责人。接口负责人必须在代理商报备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备,对未通过报备的项目必须说明原因。 4、报备有效期限制(时间以代理商报备时间为准) (1)项目报备的有效期可根据项目情况由代理商和接口负责人协商确定。通常中小项目为三个月、重大项目为半年到一年。 (2)有效期满后如果因为客户采购周期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经公司接口负责人审核后,报备有效期可酌情延长;如果是因为代理商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如代理商未对客户开展有效工作),报备将被取消。 (3)过了有效期,且报备代理商未和接口经理申请延期的报备项目,其他代理商可以报备。 5、如代理商没有按规定进行报备或报备无效的项目,则在项目出现其他任何问题(如因其他渠道介入而丢单等),公司概不负责。 四、报备信息填写及更新要求 1、代理商报备项目时,必须按要求将信息录入完整,包括报备客户名称、客户地址、联系人信息、产品线、预签金额及日期、竞争对手、客户决策链、客户跟踪记录。 2、客户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使用简称报备无效。 3、报备项目成功后,代理商必须每隔15天上报项目跟踪记录。如连续30天未上报跟踪记录,报备项目自动失效。 项目报备表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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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监督检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合理授权,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授权的原则、范围、权限及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 1.3总部总经理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领导责任。 1.4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总经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董事 会授权其行使的经营管理权限再次分解、下放,赋予各级管理人员代表其处理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决定权,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2.1 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 及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坚持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 坚持授权与授责相结合,授权与监督相结合,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究的原则。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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