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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XX/ XXXXX—XXXX
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编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Audit Reports for Cleaner
Production in Service S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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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3年5月)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审核报告总体要求 (1)
5 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规范性用表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北京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写排版要求(正反面打印) (22)
附录C(规范性附录)清洁生产方案效益计算方法 (25)
附录D(规范性附录)清洁生产方案经济可行性分析方法 (28)
附录E(规范性附录)服务业单位简况表 (31)
附录F(规范性附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绩效统计 (32)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艳芬、吕竹明、薛捍平、孙晓峰、孙慧、刘安
引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保护北京地区环境质量,为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推进北京服务业实施清洁生产,为北京地区服务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制订本标准。
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术语和定义、审核报告总体要求和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3234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清洁生产审核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并实施的过程。
3.2
审核期 audit period
服务业单位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活动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
3.3
审核考察期 review period of audit
服务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当年回溯三个自然年的时间加上审核当年年初到审核启动前的时限。
3.4
审核基准期 benchmark period of audit
服务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当年的上一年度。
4 审核报告总体要求
4.1 报告封面
4.1.1 内容
报告封面按从上到下顺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服务业单位名称;
b)审核报告书名称;
c)报告书编写单位(服务业单位名称在上,咨询机构名称在下);
d)报告书完成时间落款(具体到月)。
4.1.2 要求
服务业单位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未借助咨询机构自主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在审核报告封面可不附咨询机构名称。
4.2 报告内封面
4.2.1 内容
内封面应包括参加审核项目人员表和参加审核报告编写人员表,见附录A表A.1至表A.4。
4.2.2 要求
清洁生产审核分为服务业单位自主审核和委托咨询机构审核两种情况。
服务业单位自主审核时,报告内封面应包括附录A表A.1至表A.3的内容。
服务业单位委托咨询机构审核时,报告内封面应包括附录A表A.1至表A.4的内容。
4.3 报告正文内容框架
审核报告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a)前言;
b)第1章服务业单位概况;
c)第2章审核准备;
d)第3章预审核;
e)第4章审核;
f)第5章方案的产生和筛选;
g)第6章方案的确定;
h)第7章方案的实施;
i)第8章持续清洁生产;
j)第9章结论;
k)附件。
4.4 编写排版要求
报告的编写排版按照附录B要求,并正反面打印。
5 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5.1 前言
前言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意义:简要描述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背景,介绍国内外同行业推
行清洁生产的状况、目前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所处水平、存在的差距和潜力;
b)国家与地方政府对服务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
c)服务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范围,本轮审核基准期、审核期;
d)服务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计划,包括标注合同签订时间、正式开始时间、申请评估
时间等关键节点;
e)审核过程中聘请的测试机构或专家工作等情况;
f)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依据,包括与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通知公告、
标准等;
g)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概况介绍,说明此轮为第几轮清洁生产审核。如果之前已经开展过清洁生产
审核工作,需简要介绍之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包括审核重点、制定的清洁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及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以及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流程,确定的审核重点,确定的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产生的无/低费和中/高费方案的概况、实施情况、取得的效益及清洁生产审核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如果本轮为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仅说明本轮审核的概况。
5.2 服务业单位概况
5.2.1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业单位成立时间、性质、上级主管部门、规模(大型、中型、小型)、所属服务业类别、经营管理情况(自主管理、委托管理、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等)、节能、节水、环保概况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并附相关荣誉图片、从业人数以及从业人员简况等。
5.2.2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说明本轮审核服务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并说明能源、环保日常管理部门的情况(包
括部门职能、人员设置与分工等);
b)绘制服务业单位组织机构图,用层级型组织机构图表示。
5.2.3 地理位置和平面布置
地理位置和平面布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服务业单位所在区域地理位置图和相应的文字说明;重点说明服务业单位500米范围内是否存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文教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b)服务业单位平面布置图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 审核准备
5.3.1 高层领导参与情况
简要说明高层领导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视以及高层领导在清洁生产领导小组中所承担的职责。
5.3.2 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设置情况
组建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编制职责分工表,见附录A表A.5和A.6。是否需要分别设置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应根据服务业单位规模来确定,当服务业单位规模较小时,这两个小组可加以合并。
5.3.3 审核工作计划
绘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 见附录A表A.7。
5.3.4 宣传和培训
宣传和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清洁生产启动会、培训会、专题研讨会的时间、地点、参会员工等,应在报告正文或附件中体
现培训现场照片、培训教材等相关信息;
b)清洁生产知识普及情况说明,包括内部宣传(如采用办公自动化)、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等措
施及实施情况。
5.3.5 克服障碍
说明服务业单位在观念、组织、服务流程、设备、计量、资金、管理、消费者引导等方面存在的障碍和采取的措施, 障碍分析及解决办法表见附录A表A.8。
5.4 预审核
5.4.1 服务业单位情况
5.4.1.1 服务情况
服务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说明审核基准期服务业单位经营运行情况;
b)对服务业单位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说明,说明服务业单位审核考察期产品(或提供的
服务)产量(数量)、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和主要经济指标。
5.4.1.2 经营(服务)流程或方式
经营(服务)流程或方式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说明服务业单位经营(服务)全过程并标识出主要产排污节点,一般包括:经营(服务)全过
程所涉及的各主要经营(服务)流程或方式;
b)绘制服务业单位经营(服务)全流程图及给出相应的文字说明。
5.4.1.3 主体设施与设备情况
主体设施与设备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描述主体设施(如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如建设年代、竣工年代、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
物高度、层数、层高、节能技术采用情况等);
b)说明重点系统(如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制冷系统、供暖系统、燃烧系统、洗
浴系统、消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和电梯系统等)的设备配备型号、数量、额定功率、运行时间等,并就设备水平、先进程度、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评价。应重点说明是否存在淘汰落后设备和使用淘汰落后产品;
c)描述室内新风系统,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应与相关场所空气质量标准进行对标分析。
5.4.1.4 原辅材料消耗分析
说明审核考察期服务业单位原辅材料购置、贮存、使用情况。此处的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毒有害原材料,如:空调制冷剂,干洗剂,危险化学品等的贮存、使用情况等,并评价有毒有害原材料的贮存、使用等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5.4.1.5 水消耗分析
水消耗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说明服务业单位的供水来源、用水性质及排水去向,并绘制管网图(或示意图);
b)对照GB 17167及行业相应推荐标准,说明水计量系统的配备情况,包括进出用能单位、进出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配备情况,绘制相关计量简图和计量器具配备表,对服务业单位水的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进行系统评价;
c)说明审核考察期水资源逐月消耗和重点用水环节的耗水情况,根据各行业特点可选用单位面积
取水量、人均取水量、产值取水量等进行评价;
d)说明服务业单位审核考察期是否进行过水平衡测试,是否按照测试结论意见进行整改;
e)服务业单位现有的节水措施与指标完成情况。
5.4.1.6 能源消耗分析
能源消耗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绘制服务业单位各种能源(电力、煤炭、燃气、燃油、热水、蒸汽等)的供给流向图,编制主
要用能设备参数及安装位置统计表, 见附录A表A.9;
b)对照GB 17167及行业相应推荐标准,说明各能源计量系统的配备情况,包括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配备情况,绘制相关计量简图和计量器具配备表,对服务业单位电、气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进行系统评价;
c)说明审核考察期能源逐月消耗(电力、煤炭、燃气、燃油、热水、蒸汽等)和主要用能环节能
源消耗情况。根据各行业特点可采用单位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万元产值能耗、综合能耗等进行分析,要求各能源最终需折算成标煤,且计算产值能耗时,应按基准年不变价格折算;
d)说明服务业单位审核考察期是否委托第三方进行过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是否委托第三方进行过
能源审计,是否按照审核结论意见进行整改;
e)说明服务业单位现有节能技术措施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用能单位或超能耗限额的单位应详细
说明所采取的节能措施及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
5.4.1.7 能源和水资源管理状况
能源和水资源管理状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能源和水资源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b)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c)能源和水资源考核指标或限额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5.4.1.8 环境保护现状分析
环境保护现状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说明服务业单位环境管理现状(包括环境管理机构人员设置、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说明服务业单位是否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说明服务业单位是否有限期治理项目,若有,是否已完成治理;
b)说明审核考察期服务业单位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c)说明审核考察期服务业单位的环保处罚、投诉信访、环境污染事件等;
d)说明主要污染源的分布、种类,污染物种类、产生、环节部位,污染物的浓度、数量、排放量、
最终去向和处理方法以及效果;
e)说明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通过污染防治技术和监测情况判断
服务业单位污染物是否能够稳定达标,若不达标,应说明相关原因;报告附件中应附监测报告;
f)说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主要污染物减排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g)说明服务业单位的废水、废气、固废等的处理处置、利用情况,包括处理工艺、设备运转率、
运行效果,判断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有效运行(如有中水系统,应进行详细说明);
h)说明服务业单位是否产生危废,若产生,需说明贮存、处置情况,是否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
并核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i)说明服务业单位噪声的达标情况和采取的控制措施。
5.4.2 清洁生产现状水平分析
5.4.2.1 国家及地方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家及地方政策符合性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产业结构分析;说明是否存在淘汰类设备或使用淘汰落后产
品;
b)说明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和替代情况(如空调制冷剂、消防灭火剂、仓储熏蒸剂、干洗剂
等);
c)与相关政策对比,判断水耗、能耗(如万元产值取水量、综合能耗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
国家或地方要求。
5.4.2.2 对比分析
对比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与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清洁生产标准对比分析,如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清洁生
产标准,可省略;
b)与所属行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资源、能源等)、环保指标对比分析;
c)与集团内部或服务业单位历史最佳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资源、能源等)、环保指标对
比分析。
5.4.3 确定审核重点
5.4.3.1 内容
确定审核重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确定审核重点的原则与依据;
b)根据清洁生产现状分析筛选审核重点(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
c)审核重点的确定。
5.4.3.2 确定方法
审核重点的确定方法可选用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a)以与行业标准、行业指标对比发现的主要问题指标为审核重点;
b)以能耗高、物耗高、产排污高的服务环节或过程为审核重点;
c)如果服务业单位存在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存在限期整改或能源消耗超过能耗限额的情况,应将
相应服务环节或过程确定为审核重点。
5.4.4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清洁生产目标的设置依据(包括国家或地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清洁生产标准、节能减排
分解指标、行业先进水平、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等);
b)编制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目标设置表,主要为定量指标值,一般应包括:现状、近期(本轮清
洁生产审核完成)、中期(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后2年)、远期(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后3年至4年)、绝对量与相对量,见附录A表A.10;
c)清洁生产目标设置应涵盖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内容。
5.4.5 预审核阶段产生的方案
根据服务业单位现场考察、基础资料整理和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现状水平分析发现的清洁生产问题,结合服务业单位经营过程,从审核八个方面(原辅材料和能源、服务流程、设备维护和更新、过程优化控制、服务、废物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管理、员工)分析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产生原因,进而提出清洁生产方案,将方案进行汇总,并明确方案与原因分析的逻辑关系。
5.5 审核
5.5.1 审核重点概况
审核重点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审核重点平面布置图;
b)审核重点组织机构(或岗位设置)图,明确人员分工、岗位、职责;
c)审核重点服务过程的服务流程图及各流程说明;
d)审核重点服务过程涉及的重点设备的介绍,包括数量、型号、使用年限等。
5.5.2 审核重点计量器具检测核实
5.5.2.1 内容
对审核重点计量器具的分布、配置、使用与维护、记录、统计与管理等情况进行说明,并附相关统计表,计量仪器应至少满足平衡测试要求,对计量器具配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业单位应进行补充。
5.5.2.2 要求
平衡分析应以实测为主,各类计量仪表应齐全。如服务业单位对计量器具的安装无控制权,应进行说明,可采用其它方法进行平衡分析。
5.5.3 审核重点物料平衡实测和分析
审核重点物料平衡实测和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实测范围:审核重点全部的输入、输出物流,包括原辅料、进入服务过程中的水和产生的废物
等,同时记录提供的服务数量;
b)实测周期:进行连续一周以上的实测;
c)制定实测方案:确定审核重点测定点位、时间、方法;
d)绘制物料平衡图,明确主要物料消耗节点和产污节点;
e)对物料平衡进行计算,并分析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f)对物料平衡结果进行分析,描述服务过程物料利用率、物料流失性质状态,排查废物产生原因,
对物料损失原因和废物产生原因分析汇总制表,见附录A表A.11和A.12;
g)与同行业或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进行对比并评价(先进/落后、高/低、差距多大),寻找和发
现减少物料消耗的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
5.5.4 审核重点水平衡实测和分析
审核重点水平衡实测和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实测范围:各主要用水部门/环节;
b)实测周期:进行连续一周以上的实测;
c)制定实测方案:确定审核重点测定点位、时间、方法;
d)按照GB/T 12452开展水平衡测试,并绘制水平衡图,明确主要用水节点和废水产生点;
e)对水平衡进行计算,并分析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f)对水平衡结果进行分析,描述水的循环利用和流失情况,并对流失原因进行排查,对水消耗原
因分析汇总制表, 见附录A表A.13;
g)与同行业或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进行对比并评价(先进/落后、高/低、差距多大),寻找和发
现减少水消耗的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
5.5.5 审核重点能量平衡实测和分析
审核重点能量平衡实测和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实测范围:各主要用能部门/环节,包括电力、煤炭、燃气、燃油、热水、蒸汽等;
b)实测周期:进行连续一周以上的实测;
c)制定实测方案:确定审核重点测定点位、时间、方法;
d)绘制能量平衡图,明确主要用能节点;
e)对能量平衡进行计算,并分析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f)能量平衡的测试,应重点关注设备的使用效率以及能量散失的环节。应针对能耗大、损失高等
部位与原因进行分析,寻找清洁生产潜力和机会。对能源消耗原因分析汇总制表,见附录A 表A.14;
g)与同行业或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进行对比并评价(先进/落后、高/低、差距多大),以寻找和
发现减少能源消耗的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
5.5.6 审核重点的主要污染因子(关键因子)平衡实测和分析
审核重点污染因子平衡实测和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实测范围:主要产生污染因子的环节;
b)实测周期:进行连续一周以上的实测;
c)制定实测方案:确定审核重点测定点位、时间、方法;
d)绘制污染因子平衡图,明确主要污染节点;
e)对污染因子平衡进行计算,并分析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f)污染因子平衡的测试,应重点关注污染因子产生、排放环节。应针对污染重的部位与原因进行
分析,寻找清洁生产潜力和机会。对污染重的原因分析汇总制表,见附录A表A.15。
5.5.7 审核阶段产生的方案
围绕清洁生产审核八个方面(原辅材料和能源、服务流程、设备维护和更新、过程优化控制、服务、废物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管理、员工),结合审核重点物耗、能耗、水耗、废物产生原因,进而提出清洁生产方案,将方案进行汇总,并明确方案与原因分析的逻辑关系。
5.6 方案的产生和筛选
5.6.1 方案产生与汇总
方案产生与汇总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方案产生和筛选应注意与审核重点、清洁生产目标、四大平衡分析、物耗/能耗/产排污原因分
析等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b)本轮审核清洁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及其他的方案产生途径和方式的介绍;清洁生产方案产生途
径应包括向消费者征集合理化建议;
c)明确清洁生产方案无/低费、中/高费划分依据,具体确定时要参考各服务业单位规模、投资管
理情况等;
d)方案汇总。按八个方面(原辅材料和能源、服务流程、设备维护和更新、过程优化控制、服务、
废物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管理、员工)进行分类,内容包含方案编号、名称、针对的问题、方案内容、预计投资费用、方案属性(属无/低费、中/高费方案)、预计效果(环境绩效和经济效益),见附录A表A.16;
e)清洁生产方案初选方法和初选结果汇总。
5.6.2 方案筛选
方案初选时,可采用简易筛选方法。简易筛选方法步骤如下: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筛选因素(技术可行性、环境效果、经济效益、实施难易程度、对服务的影响等);②确定每个方案与这些筛选因素之间的关系,若是正面影响关系,则打“√”,若是反面影响关系,则打“×”;③综合评价,得出结论。方案简易筛选方法表见附录A表A.17。
5.6.3 推荐中/高费备选方案
推荐中/高费备选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推荐中/高费备选方案的方法有:直接判断法和权重总和计分排序法;
b)当涉及到达标排放、淘汰落后设备等相关强制要求时可采用直接判断法来确定所推荐的中/高
费备选方案;
c)使用权重总和计分排序法,首先应确定影响因素的权重值,然后说明中/高费方案得分取值依
据,再采用权重总和计分排序表获得相应计算结果,根据需要进行推荐。清洁生产方案权重与得分评判依据表见附录A表A.18,方案的权重总和计分排序表见附录A表A.19。
5.7 方案的确定
5.7.1 备选方案可行性分析
5.7.1.1 方案介绍
方案介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名称、方案类型(节能、降耗、减排、综合利用)、方案内容(方案实施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方案与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符合性。
5.7.1.2 技术可行性分析
主要说明该方案采用的技术,包括技术原理、方案服务流程、方案涉及设施、设备、主要指标等,与国家节水、节能、节材、降耗和综合利用等政策的符合性,以及论证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的先进性、成熟性、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
5.7.1.3 环境可行性分析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该方案实施后产生的直接环境效益和间接环境效益进行预测。直接环境效益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源和能源节约量、污染物减排量;间接环境效益应根据节能量等折算成污染物、温室气体的减排量。
具体量化方法见附录C。
5.7.1.4 经济可行性分析
经济可行性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投资估算;
b)相关财务指标计算;
c)根据判决准则,利用财务指标判断该方案在经济上是否可行。
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D。
5.7.1.5 备选方案的可行性结论
综合技术可行性、环境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分析评判结果,确定该方案是否可行。
5.7.2 推荐最佳的中/高费方案
根据可行的中/高费方案技术、环境、经济的评估结果对方案进行排序,推荐最佳的中/高费方案。
5.8 方案的实施
5.8.1 方案实施情况
方案实施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已实施方案情况:
1)说明已实施无/低费方案占无/低费方案总数的百分比,已实施中/高费方案占中/高费方案
总数的百分比;
2)绘制已实施无/低费、中/高费方案统计表,见附录A表A.20;
3)附重点方案实施前后图片。
b)说明拟实施方案情况,绘制拟实施无/低费、中/高费方案统计表,方案汇总表见附录A表A.21。
5.8.2 已实施方案成果汇总
已实施方案成果汇总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文字并列表说明已实施无/低费方案产生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情况;
b)文字并列表说明已实施中/高费方案产生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情况;
c)已实施方案成果与清洁生产近期目标对比,主要包括:
1)编制已实施方案(含无/低费、中/高费方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汇总表,并进行相关文
字说明;
2)编制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前后清洁生产指标变化对比表,并进行相关文字说明;
3)编制已实施方案清洁生产指标值与清洁生产近期目标值的对比表,说明清洁生产目标实现
情况;与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清洁生产标准对比,说明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情况。
5.8.3 拟实施中/高费方案成果预测
拟实施中/高费方案成果预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编制中/高费方案实施计划表,并进行相关文字说明;方案实施计划表中应包括:方案编号、
方案名称、负责实施部门、负责人及实施时限;
b)编制中/高费方案资金筹措计划表,并进行相关文字说明,中/高费方案资金筹措计划表应包括:
拟实施中/高费方案所需资金的数量、来源以及为筹措资金所做的工作、落实情况;
c)编制拟实施中/高费方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成果预测汇总表,并进行相关文字说明;
d)拟实施中/高费方案成果预测与清洁生产中(远)期目标对比一览表:
1)编制拟实施中/高费方案清洁生产指标变化预测表,并进行相关文字说明;
2)编制拟实施中/高费方案清洁生产效益与清洁生产中(远)期目标值的对比表,预测清洁
生产目标实现情况;与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清洁生产标准对比,说明清洁生产水平提
升情况。
5.8.4 全部方案实施后成果预测分析
全部方案实施后成果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编制本轮审核全部方案实施后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汇总表,并进行相关文字说明;
b)编制本轮审核全部方案实施后清洁生产效益与清洁生产中(远)期目标值的对比表,见附录A
表 A.22,预测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与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清洁生产标准对比,预测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情况。
5.9 持续清洁生产
5.9.1 健全完善清洁生产管理机构
说明健全完善后的清洁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5.9.2 健全完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说明健全完善后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包括把审核成果纳入单位的日常管理轨道、建立激励机制和保证稳定的清洁生产资金来源。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应纳入服务业单位日常管理制度。
5.9.3 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应将计划纳入到服务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
持续清洁生产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继续组织实施本轮未完成的清洁生产方案,落实到人;
b)针对本轮审核遗留的清洁生产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或措施;
c)提出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的具体办法;
d)制定持续产生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措施;
e)制定员工清洁生产培训计划。
5.9.4 政策、法规跟踪
说明清洁生产相关政策法规跟踪情况,建立的清洁生产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及对新颁布的清洁生产政策法规的响应机制。
5.9.5 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
说明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情况,对象涉及高层领导、员工及消费者,内容涉及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知识、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等。
5.10 结论
审核报告结论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水平现状评价(包括经营状况、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技术水平等);
b)服务业单位产排污、能耗、物耗、水耗现状所处水平及其真实性、合理性评价;
c)服务业单位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d)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成果总结;
e)全部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的效果预测。
5.11 报告附件
审核报告附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企业简况表,见附录E;
b)服务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c)清洁生产管理制度与清洁生产奖励管理办法;
d)持续清洁生产文件(如成立清洁生产管理机构、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后续实施清洁生产方
案等证明文件);
e)服务业单位审核期内污染物排放检测(监测)报告,相关场所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f)服务业单位近三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
g)相关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节能认证证书、环境标志认证证书、资源综合利用、节水
单位、绿色饭店等);
h)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绩效统计,参见附录F;
i)咨询机构咨询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用表
表A.1 参加清洁生产审核项目人员表
表A.2 参与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咨询专家表(行业专家、能源专家、环保专家等)
表A.3 服务业单位参加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写人员表
表A.4 咨询机构参加清洁生产审核人员表
表A.5 审核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分工表
表A.6 审核工作小组成员与职责分工表
表A.7 审核工作计划表
表A.8 障碍分析及解决办法
表A.9 主要用能设备参数及安装位置统计表
表A.10 服务业单位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目标设置一览表
表A.11 原辅料损失原因分析汇总表
表A.12 废物产生原因分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