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取譬设喻——谈喻证法的使用

取譬设喻——谈喻证法的使用

取譬设喻——谈喻证法的使用
取譬设喻——谈喻证法的使用

第四节取譬设喻,形象说理

——论证技巧之喻证法

【知识讲解】

喻证法是用设喻来论证论点的方法。在议论文中,设喻可以使论点更易懂、更风趣、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喻证法能化抽象为具体、化艰深为浅显、化枯燥为生动。

【方法指导】

比喻论证的几种方法:比喻描绘,比喻评价,比喻说理。

学会比喻描绘

1 、取身边自然景物作喻体,俯拾之间,即成精彩。

如作者为了论证“平凡却自豪”的观点进行了精彩的比喻。

示例:我特别平凡,又平凡得特别

我是无数颗星中的一颗,可我为自己今天的光芒而自豪;我是大地上的一株花蕾, 虽然并不芳香耀眼,可我为将要到来的开放而自豪。我平凡,却平凡得有价值;我平凡, 却平凡得有尊严!

―― 2004 辽宁高考满分作文《那一缕不泯的自豪》

2 、屈原投江这一段,为文者何止千万,唯有运用了比喻的形象描绘才可回味无穷。

示例:我无法想象“ 剖肝沥胆效英才” 的屈原以一副怎样的面貌在汨罗江畔绝望地挺立和孤傲地苦吟。《离骚》名垂千古,有人说优美的诗文是对凄苦的挣扎与超越,我想屈原更是以一种青鸟折翅的悲伤徘徊在绝望里,通身的长袍翻飞在朔风中,以一种不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超越了偏激与豪迈,纵身跃下了汨罗江!――任艳《折翅的青鸟》

3 、要写“跑的体验”却从他物的比喻入手,形象的描绘中一步一步靠近主题。如2005 湖南高考优秀作文《那鱼那鹰那人》。示例:

我把自己比喻成一条鱼,我要努力寻找离开水的出口。

我把自己比喻成一只鹰,我要全力飞出蓝天的庇护。

我就是我自己,我要跑,跑出父母的视线,跑上自己的轨道。

―― 题记

学会比喻说理

1 、学会用相似的事例论证正在论证的事例。

示例:可谁能说得清呢?就像姬发摆脱不了侮辱,史迁回避不了宫刑,苏轼逃脱不了诗案,都是上帝有意安排一样,嵇康的死何尝不是一种超脱,何尝不是一种将易于腐朽的肉体涅磐为永恒的精神的方式呢?

―― 2005 江苏高考满分作文《暗夜的绝响》

2 、学会在喻体中表情达意。

如为了论证“有双赢才能共辉煌”山东的考生运用了精妙的比喻。

示例:即使自己是一枝娇艳美丽的牡丹, 也应明白, 一枝独放不是春天, 春天应是万紫千红的世界。

即使自己是一颗傲然挺立的孤松, 也应明白, 一株独秀不算英雄, 成行成排的树木才是遮风挡沙的坚固长城。

即使自己是一支整装待发的帆船, 也应明白, 一船独行不算风景, 千帆竞发才能显示大海的壮阔。

―― 2005 山东高考满分作文《双赢, 你我共辉煌》

3 、比喻说理铸华章。

如为了说明“双赢的重要性”,作者运用了深刻的比喻。

示例:自私利己, 愚者之见; 打造双赢, 智者之举。双赢, 那是信心的基点, 那是力量的源泉, 那是开启人生之路的探照灯, 那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双赢, 使你我共辉煌。

―― 2005 山东高考满分作文《双赢, 你我共辉煌》

4 、不着痕迹,笔法自然,展现文字功底。作者为了说明“人要坚守良知”这一道理,巧妙地运用了比喻的笔法。

示例:在我们的心里总有一盏灯,时时闪耀着温暖的火花,照亮我们心底的仁慈。

在这世界上总有一群人,时时守望着那盏灯,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让它照亮冰冷的角落。

――宋静海《守望心灵的灯》

学会比喻评价

1 、学会联想与想象,用精彩的比喻去评介人物。

如昭君上殿,本是很短的一瞬间,为了表现昭君那与众不同的自信,作者运用了精彩的比喻。示例:昭君昂首上殿的那一刻, 注定一朵曼陀萝花灿然开放了. 只是一朵普通的花, 并非金雕银塑, 可它的光芒, 却足以使所有金银黯然失色.

―― 2005 辽宁高考满分作文《那一缕不泯的自豪》2 、学会精雕细刻,用细腻的笔法、比喻的手段去评价人物。

示例:一盏昏暗的油灯,照亮了司马迁紧锁的额头,激昂了许久的心绪从跌宕的血液里渗出,化为指尖笔触下一个个绚目的字眼,坚实地填补着那单纯的理想,一只蝼蚁不知年有春秋,石上苔衣不知日有夜昼。而他,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却走完了整座山林。春花开了秋月清,冬阳落了夏虫鸣。而波光潋滟的《史记》却宛如一道盛宴,穿透了流水般的岁月,孕育了一个又一个的文学巨匠。

――吴迪《挣脱死亡的绝唱》

3 、高超的比喻在于恰当地扣紧主题,如2005 年以“风头,猪肚,豹尾”为话题的一篇满分作文中的一段。

示例:当我们不再用近视的眼光紧盯历史时,就会惊奇地看到:那一霎间,耿直不屈的脖颈中喷涌的鲜血似乎化作了一条华贵美丽的豹尾,鞭打在一个腐朽王朝的脊背上,在那黯淡的夜空中留下了震彻天地的绝响。是的,嵇康并没有凤头般闪亮的初始,也没有猪肚般的厚重的过程,但是他却用音乐、用骨骼、用品性,写下了当权者的懦弱,写下了读书人的自尊,写下了自己光辉人生的最后旅程。于是,历史由此留下了中国知识分子最为骄傲也最有个性的篇章―― 魏晋风度。

―― 2005 江苏高考满分作文《暗夜的绝响》

【注意事项】

1、以小见大,就近取譬。要精选生活中细小的、人们熟悉的事物做为设喻的喻体。喻体如果不是读者常见熟知的,就达不到喻证的目的。

2、喻体不求形似,求神似。做为喻证的喻体与做为比喻的喻体不同。比喻的喻体是为了强调特征,描绘事物,侧重形似,以形比形;而喻证的喻体是为了阐发观点,以正视听,力求神似,以义取形。一定要对自己所要论证的对象和用来设喻的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细致入微的体味与揣摩。

3、精剖喻体,丝丝入扣。《拿来主义》中鲁迅先生的喻证法运用得是很经典的。他用“大宅子”比喻“文化遗产”;用“孱头”、“混蛋”、“废物”来批判三种对待文化遗产的错误观点和态度;用“鱼翅”、“鸦片”、“烟枪、烟灯”、“姨太太”来比喻文化遗产的几个组成部分;用“占有”、“挑选”、“创新”来说明批判继承文化遗产的三个步骤。十分贴切,浑然一体,令人信服。

4运用比喻论证一定要进行必要的分析。因为有了分析,才使比喻论证更好的起到证明论点的作用。如果用故事作比喻,一般要概述故事的内容,以帮助读者理解,增强文章的生动性。

【典型举例】

(一)遗憾

遗憾是一种似乎实在又似乎飘渺的东西:它是一轮映在水中可望而不可及的明月;它是一场富丽堂皇却最终消散的美梦;它是一株朴素淡雅转瞬即逝的昙花;它是一棵枝繁叶茂却不能结实的果树;它是一曲婉转悠扬却略带伤感的小调;它是一枝阵容整齐但缺乏灵魂的球队;它是一篇充满悬念却没有结尾的文章。

它是一场神奇的足球赛,始终掌握着场上的主动,却最终输掉最后的比分;他是一次战争,虽然赢得了多次战役,但最终却一败涂地;它是风啊!虽然呼呼地吹着,却始终夹杂着一股炎炎的热意;它是雷啊!虽然怒吼着,却未曾伴随着一点雨滴;它是电啊!虽然歇斯底里地撕咬着,却未能扯开一片乌云。

遗憾是一种心理感觉:它是在你走过了千座山、万条河之后,却才发现自己走错了方向之后的懊丧;它是在你修好一座摩天大楼之后,却发现没有装电梯的后悔;它是你摆好棋谱信心十足地迎战对手,却最终被杀得片甲不留的悲凉;它是古人的“为山九仞,功亏一篑”的无奈;它们是苏轼笔下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自我安慰;它是淳于髡对齐威王“酒极则乱,乐极则悲”的劝解。

它是一种令你感到大喜大悲的感觉;它是一种令你感到大起大落的感觉;它是一种令你感到大彻大悟的感觉。

它是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的感觉,他会令有的人感悟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睿智;它会令有的人感悟到“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真理。

遗憾,它又是一种药物啊!坚强的人当它是强心剂,奋发图强;懦弱的人当它是麻醉剂,从此一蹶不振。

我们会把它当什么呢?我们应当把它当成什么呢?我想每个人都应该思考吧。(陈雷夫)

[评析]本文第一段以“明月”、“美梦”、“昙花”、“果树”、“小调”、“球队”、“文章”等七个比喻说明遗憾的特征。第二段继续以球赛、战争为例说明遗憾是什么。然后

又用“风“、“雷”、“电”来发感叹打比方。第三段说遗憾是一种心理感觉,并结合“走路”、“修楼”、“下棋”等事例指出其心理特征为:“懊丧”、“后悔”、“悲凉”,又引成语、古诗文继续指出其心理特征为“无奈”、“自我安慰”等。第四、五段继续从“是什么”角度推进,指出遗憾是一种“大喜大悲”、“大起大落”、“大彻大悟”的感觉,以及这种感觉的作用。全文主体部分就这样运用排比、比喻等方法反复吟唱遗憾的特点,最后两段则含蓄地点明题旨,希望读者作出选择,要把遗憾当做一种奋发图强的强心剂。可以说这是一篇很有文采的考场作文。

(二)“根”的联想

也许是约定俗成,“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似乎成了老师的专利多少人用它来赞美老师,讴歌老师以此表达他们无限的崇敬,然而在我看来,与其把老师比作春蚕、蜡炬,不如把他们看成一棵强大的树根。

你看那高高的钻天杨,巍然屹立着,茎杆粗壮,枝叶繁茂,风吹不垮它,雨打不倒它,洪水淹不没它,是谁在支持着这个顽强的生命?那就是树根。它深深地埋藏在地底下,不断吸取水分、养料,供给枝叶的生长需求,尽管在你赞叹大树的繁茂时几乎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尽管在你盘算树的价值时忘了这价值从何而来,它依然默默地吸取着、奉献着,从不想钻出地面显耀自己,相反,为了更多的水分,更丰富的养料,它总是越扎越深,越扎越远。可见,树根有着无私奉献的可贵品质,然而它的奉献比起春蚕,比起蜡炬,却有着更深的意义。

春蚕作茧自缚,蜡烛淌泪自焚,尽管它们留给人们价值,可他们奉献的终结尽在毁灭自己。树根则不然,它要支持大树的生命,它要不断地吸取养分,但它扮演的并不仅是一个传递工具,而是在奉献的同时壮大自己,当小树苗渐渐长大成材,它的根总是变得越来越庞大,越来越坚强,总是在地里越扎越深,这就因为它为了更好地奉献自己,壮大了自己的力量。我觉得这种形式的奉献更有其可贵之处。

老师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不断地奉献着自己,但如果他只是像春蚕或蜡烛那样不停地付出而并没有吸收新的力量,显然是不可取的。知识是日新月异的,一位好老师总是要像树根那样不断地汲取更新更好的知识,壮大自己的力量,继而把自己的力量奉献给学生,他才真正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不仅老师,各行各业皆如此。我们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但更重要的是不断壮大自我,一位医生只有不断学习新的医疗技术才有更大的空间去奉献,一位工程师只有不断开辟新的领域才能使自己发挥更大的作用。社会需要我们的奉献精神,更需要我们有更好的奉献“才能”。但愿人人都有树根的精神,这样,我们的知识、才干将变得更丰富,我们的工作将做得更好,我们将能更好地奉献自己!

【评析】本文一反常规,没有把老师比作春蚕,蜡炬,而是把老师比作树根。给予别人的同时,又壮大了自己。令人耳目一新,又发人深思。

【训练设计】

1、有个渔夫出海捕鱼,从海里捞到一颗大珍珠,这颗珍珠晶莹圆润,美丽无比,价值连城,渔夫爱不释手。美中不足的是,珍珠上有个小小的黑点。渔夫心想,要是能把珍珠上的黑点去掉,珍珠将变成无价之宝。可是,剥掉一层,黑点仍在。渔夫不断剥下去,等到黑点没了,珍珠也就荡然无存了。在对人或其他事物的态度和方法上,常常有人犯像渔夫同样的错误。

请以“珍珠上的小黑点”为话题,写一篇文章,自拟题目,自定立意,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2、桥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事物。人们通过桥渡河,城市通过立交桥缓解交通压力,古诗中有“小桥流水人家”的诗句,汉语中有“鹊桥”“心桥”的说法,等等。那么,关于桥,你有哪些理解,哪些想法呢?

请以“桥”为话题,写一篇文章,自拟题目,自定立意,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时效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时效 篇一: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和船员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若干问题意见 为保护船员及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上海辖区法院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和船员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按照《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海商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精神,结合上海辖区法院审判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案由规定》第七章规定的应由海事法院受理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是 指船员就在船工作或服务,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之间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 二、一般情况下,上述案件的双方 当事人间仅为劳务合同关系,且一方为船员、另一方为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

上款所称船员,包括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和服务的其他人员,如随船医生、厨师等。 三、上述案件当事人争议一般主要涉及的是船员在船工作或服务期间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在船期间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等。 四、上述案件所指的船舶应符合下列条件: 航行于海上或通海水域; 非用于军事或政府公务; 20总吨以上。 五、如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同时又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船员为其在船上工作期间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船员同时提出船舶优先权请求的,海事法院可以受理。 海事法院受理的上述案件中,如船员提出的诉讼请求还包含上述四项请求外的金钱给付请求的,海事法院可一并处理。但涉及其他劳动权利,应告知其按劳动争议程序向相关部

门申请解决。 六、除上述规定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外,其余涉及船员的劳动争议案件或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均由基层法院依法受理。七、船员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基层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受理法院不得以船员享有船舶优先权为由移送海事法院。 八、本意见自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施行。篇二:船员劳务合同法律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 船员劳务合同法律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由于船员职业的特殊性,国际劳工组织(ilo )和国际海事组织 (imo)针对船员劳动保护出台了一系列的专门公约,各国也纷纷将船员劳动立法从一般劳动立法中独立出来,制定专门的《船员法》、《船员劳动合同法》或在海商法、航运法中专章详尽规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并无《船员法》,《海商法》虽设专章对船员进行规范,但除概念外,并未涉及船员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劳动法》对于在海上生活和工作的船员来说,并不能完全适用;交通部及其

日语教学法

外国語教授法は、合理的で効果的な外国語教育を行うための理論とその方法論からなっています。それぞれの教授法は、開発者の言語観や学習観、学習者の学習目的と学習の条件、期待される能力などによって異なった練習方法や指導理論を出張しているが、日本語教育でもいろいろな外国語教授法を取り入れて、教育の効率化を図っています。多様化が進む今日の日本語教育では、いろいろなタイプの教育が求められているから、教師はなるべく多くの教授法を研究し、状況によって使い分ける工夫が必要です。 1、文法翻訳法―18世紀まで 中世ヨーロッパのラテン語教育から始まった古典的な教授法です。文法の習得と文献読解を目的とし、文法規則、格変化、語彙などの暗記や日常生活でのコミュニケーションとはかけ離れた文の翻訳が学習の中心となります。 この文法翻訳法の特徴は、文法の理解を徹底させ、目標言語を母語の翻訳を双方向で行わせることにあります。 ある意味では、翻訳を与える教授法ほどやさしい教え方はありません。時間の無駄もありません。しかし、学習者の将来を考えるとこの方法は幾つかの危険性を含んでいます。一つには、内容のみを理解したことに満足し、文の構造上の問題点を理解しないまま学習が終了したと思い込んでしまいます。これでは、応用がきかない。時としては、原文よりも訳された母語のほうに関心が注がれ、外国語は断片的にしか学ばない。また、常に一語一語母語に直さないと理解できなくなる習慣を身につけてしまう恐れがあります。 2、自然法―19世紀 19世紀半ばには、ヨーロッパ諸国間の往来が盛んになり、話せる外国語教育の必要が強くなりました。そのため、文法翻訳法への批判が高まり、語学教育の専門家たちは新しい教授法を提唱し始めました。彼らは幼児が母語を学ぶ過程を観察し、同じ方法を外国語教育へも応用するべきであると出張しました。これらの教授法は「自然法」と呼ばれ、、20世紀に入って開発された「直接法」のきそとなりましたが、当時の外国語教育の流れを変えるには至りませんでした。 3、直接法ー20世紀前半 自然法の信奉者たちは、言葉の意味を実物を示したり、動作で理解させたりしながら、学習者の母語を使わずに教えることができると出張しました。新しい語彙は既習の語彙を使用して教えます。この教授法は「直接法」として発展しました。最も代表的なのはブルリッツの教授法です。 直接法は外国語を学習者の母語を媒介しないで目標言語で「直接に」教える教授法の総称です。ナチュラル?メソッドやサイコロジカル?メソッドのほかにも、フォネティック?メソッド(phonetic method)、オーラル?メソッド(oral method)、さらにTPR(total physical response)やナチュラル?アプローチ(natural approach )などが「直接法的」といえます。直接法の特徴的な指導方針: 1、語彙や表現の意味は、実物や絵、写真、動作で伝える。 2、文法や用法は、説明せずに例文によって帰納法的に理解させる。 3、教師は学習者の母語を使用することはない。(したがって教師は、学習者の母語を知っている必要はない。) 4、学習者達の母語が共通でなくても、媒介語として使うのではないから支障はない。5、抽象的な意味の語彙は、初級段階では教えることはできない。(中級以降でも概念を正確に理解させるのは難しい)。 6、文字は、会話能力が相当程度高くなるまではおしえない。 長所と言われている点

几种常见论证方法及举例解说

几种常见论证方法及举例解说 议论文论证的方法。统共七种论证方法如下:例证法、引证法、比较法、归谬法、喻证法、归纳法和演绎法。下面重点讲解高考写作常用的四种论证方法。 1.举例论证法 此法也叫事例论证法,作为常见,就是用典型的令人信服的事例来证明自己论点正确的一种方法。为啥要举出一些名人的例子呢?因为常言道“事实强于雄辩”这一句名言也就是论证的方法,让事实说话,典型事例面前,道理将不言而喻。 具体的例子,请参看下文。 2.引用论证法 引证法也叫道理论证,是通过引用名人名言、古诗文名句、反映科学规律的俗语、谚语、警句等来证明自己观点正确可信的一种论证方法。 引用的论证方法,也是极其常用的,使用频率仅次于例证法。由于引用的是世人公认的道理,虽然不像事实一般生动,却是从事实中提炼出来的,能深刻地反映事物的本质,比事实更为深刻,所以具有更加巨大的说服力量。 3.比喻论证法 比喻论证法,是运用比喻来论证论点的论证方法。议论文中的设喻,同样也是讲道理,却会让论点更易懂、更风趣、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比喻论证法的妙处,是能够化艰深为浅显、化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生动。 4.比较论证法 比较法也是一种常见的论证方法,分对比与类比两种。 红框和蓝框当中的是两种本质相反的事实的对比,真理在对比中显现,学习写议论文,其实可以简单到把两种实例往一块摆,摆得清楚,也就看得明白,论证就在结构之中。 (1)类比论证法。 所谓类比,就是借助类似的故事、实例以及作者安排的情境,进行由此及彼的推理。而且最重要的要完成推理,如果说摆事实和讲道理,主要是借用别人的,那么类比推理的完全是自己的创造。运用类比要注意所选取的“类体”要同类,不能相对或相反;在类比之后要剖析,要善于揭示,一语破的,一刀见血。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和船员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若干问题意见 为保护船员及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上海辖区法院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和船员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按照《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海商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精神,结合上海辖区法院审判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案由规定》第七章规定的应由海事法院受理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是 指船员就在船工作或服务,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之间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 二、一般情况下,上述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间仅为劳务合同关系,且一方为船员、另一方为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 上款所称船员,包括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和服务的其他人员,如随船医生、厨师等。三、上述案件当事人争议一般主要涉及的是船员在船工作或服务期间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在船期间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等。 四、上述案件所指的船舶应符合下列条件: (1)航行于海上或通海水域(长江、黄浦江中下游); (2)非用于军事或政府公务; (3)20总吨以上。 五、如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同时又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船员为其在船上工作期间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船员同时提出船舶优先权请求的,海事法院可以受理。 海事法院受理的上述案件中,如船员提出的诉讼请求还包含上述四项请求外的金钱给付请求的,海事法院可一并处理。但涉及其他劳动权利,应告知其按劳动争议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解决。 六、除上述规定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外,其余涉及船员的劳动争议案件或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均由基层法院依法受理。七、船员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基层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受理法院不得以船员享有船舶优先权为由移送海事法院。 八、本意见自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施行。篇二:船员劳务合同法律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 船员劳务合同法律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由于船员职业的特殊性,国际劳工组织( ilo)和国际海事组织(imo)针对船员劳动保护出台了一系列的专门公约,各国也纷纷将船员劳动立法从一般劳动立法中独立出来,制定专门的《船员法》、《船员劳动合同法》或在海商法、航运法中专章详尽规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并无《船员法》,《海商法》虽设专章对船员进行规范,但除概念外,并未涉及船员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劳动法》对于在海上生活和工作的船员来说,并不能完全适用;交通部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一些行政规章偏重于船员的行政管理,远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因此司法实践中,一般会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立法的不完善,导致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及诉讼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规范和统一。国务院新出台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下简称《船员条例》)将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船员劳务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船员劳务合同关系的法律性质 对于船员劳务合同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的定性,理论上缺乏深入和全面的探讨。《海商法》将其概括为劳动关系,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称之为船员劳务合同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和形成的关系,其最明显的两个特点为:第一,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即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力的使用者,在我国被称为用人单位。第二,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动关系虽然是由平等的关系建立起来,但一旦建立,劳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双方形成隶属的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

论证方法_论证方法之例证法、引证法、对比法

议论文论证方法 一、例证法 一.学习重点:运用例证法,要把握好选例、叙例和议例三个环节。 二.写作盲点: 1、有论无据 2、以例代证 3、只叙无析 4、论据冗长 5、文体不明 (这些写法最大的缺点就在于文章的论证缺乏说服力。) 三.比较标准议论段的写法: ①观点句②阐释句③材料句④分析句⑤结论句(观点句) 例文解析: 知识就是力量(观点句),它首先是一种难以量化的、伟大的精神智慧,当然更可转化为具体的、可见的、巨大的物质力量(阐释句)。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却可以坐知天下之事(材料句)。凭什么?知识以及知识带来的预见性(分析句)。史蒂芬·霍金,被卢伽雷氏症禁锢在轮椅上20多年,全身能“活动”的,除了眼睛,只剩下一根食指,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继爱因斯坦之后当代最伟大的理论物理学家、享有国际声誉的伟人、超人(材料句)。靠什么?知识——关于宇宙奥秘:天体物理、时空本质的最新知识,最富有想象力、创造力的智慧(分析句)。可见,知识能够改变世界,知识能够决定命运,知识能够给人自由,知识就是力量。(结论句)。 议例的要求:定向深刻全面 四.常见的分析说理法 1.因果分析法 就是抓住论据所述的事实,并据此推求形成结果的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由事物发展变化的结果,推导出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从而揭示出一定的生活规律,使事例有力地证明观点。 标志性词语:“为什么……因为……”“正因为如此……所以……”“之所以……是因为… ” 例文解析 观点:瞬间铸就永恒 一位母亲带儿子乘缆车观光,突然缆车从高空坠落,在落地的一刹那,母亲用双手高高举起儿子。儿子活了下来,而母亲离开了人世。无独有偶,在一次大地震之后,救援人员从倒塌房屋的废墟中挖出一具早已僵硬的盲女人的躯体,她双手上举,手中托着的是她一息尚存的女儿……这两个感人的情节在当时只是一

如何运用_引证法_曹津源

10Teenage Schoolmates 江苏 曹津源 用笑容面对如火的骄阳,用信念坚定自己摇摆不定的心。 ——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实验中学七年 (9) 班 臧 索 《跨过军训这扇门》 作文新干线 引证法,是在议论文中引用公理、名言 警句、经典著作、历史文献、谚语、成语、俗 语、古今诗文等作为论据,以此证明观点的 论证方法。 但在中学生的议论文中,常常 会发现各种问题:或只引不析,或引而不 证,或引得滥而不精、少而不准,等等,使议 论文成为“观点加引语”的简单拼凑,无法 达到证明论点的效果。 那么,作为道理论证的重要方法,怎样 才能让引证法的说服力更强呢? 一、准确引用,以引相连 议论文中的引用要做到准而精,所引 内容应具有典型性和权威性。 此外,不能 一引了之,而应由所引内容推进论证过程,并联系论点从相关角度切入,以便后文进 行有效的论证。 如果没有引用进行连接,论述就有可能显得跳跃,造成表意不畅。 如 《其行可赞,其为可叹》 一文中,先 引用罗曼.罗兰的“最伟大的人和最渺小 的人同样有一种责任”,接着从渺小者的责 任展开论述;随后引用亚米契斯的“要勇 敢,不要让绝望的庸俗压倒你”,由此转入 对勇气的论述。 二、多方引用,详加分析 文中的引用,可紧密围绕论点从不同 角度展开,以彰显论据的丰富性。 必要时,可将例证法与引证法相结合,用较为详细 的事例来论证所引用的名言警句等。 如 《真话的“敢说”与“乐听”》 一文中,先引用名言:“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然后从听“有信之言”切入,进一步论证“乐听真言”的重要性,用 《吕氏春秋》 中的一则史实,从反面证明论点。 如此安排,使论证过程与论证手段丰富而多样,也更具说服力。 三、先引后证,层层深入 在引用道理论据之后,进行深层次的论证,往往能使说理更加令人信服。 如 《幸福来源于心灵满足》 一文中,作者在引用了保尔的“我最大的幸福在于有事做”和马克思的“我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之后,从反面进行对比论证:安逸的生活往往容易使人精神空虚、心理迷茫,最后得出“安逸与无所事事不能给人以享受,思考与劳作才能让人幸福”的结论,推理层层深入,逻辑严谨。 四、引后即止,拓展论点 文章在恰当的引用之后戛然而止,留给读者无尽的回味和思考,往往更容易打动读者。 还有些结尾处的引用,可以让文章的论点得到含蓄的拓展。 如 《向前,向前,向前》 一文中,作者在引用“只瞄准不射击的不是好猎手,只呐喊不冲锋的不是好士兵”后随即收尾,令读者在回味这句话时,很容易联想起前文的内容和“向前”这一论点,同时拓展了“向前”的含义,使文章言虽尽而意无穷。 (责任编辑 曹 懿) 如何运用“引证法”

船员法知识点和法律法规(整理版)

《船员劳动法》 一、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2、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二、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2、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3、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 4、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5、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资格考试。 三、我国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1、划分标准:按照船员的等级/职务划分 2、高级船员(干部船员):高级船员,是指依照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 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3、普通船员(工人船员):普通船员,是指除船长、高级船员外的其他 船员。 四、船长的作用与职责有哪些? 1、指挥船舶驾驶和营运 2、准司法职责 3、公证职责 4、应变职责 5、救助职责 6、代理职责

五、作为劳动者的船员有哪些特征? 1、长时间的乘务劳动 2、劳动时间的非固定性 3、劳动及生活的危险性 4、工作和生活场所条件艰苦 5、水上劳动的国际性 六、为确保未成年人不得上船工作,《2006海事劳工公约》作了哪些规定? 1、设置了“最低年龄”的规定 2、目的:确保未成年人不得上船工作。 3、具体规定: (1)禁止雇佣、使用任何16岁以下的人员上船工作。 (2)禁止18岁以下海员夜间工作。 (3)禁止雇佣或使用18岁以下海员从事可能损害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七、劳动法上的劳动及其特征?船员劳动有哪些特征? 1、劳动的一般含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 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劳动力,运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 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 2、劳动法上的劳动的特征 (1)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从属性——人格从属性,区别于民法中平等主体的劳务给付; (2)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契约性——区别于基于纯粹的身份关系而发生的劳动; (3)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职业性——长期性、持续性、稳定性; (4)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有偿性——交换 3、船员劳动特征 (1)长时间的乘务劳动

《常见的论证方法》

善待生命学习论证 教学目标 1、了解例证法、引证法、喻证法、对比法四种常见的论证发法的好处及写作运用 2、认识生命的可贵,树立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的生活观,学会关爱别人。教学难重点:掌握一些重要的论证方法如事实论证、道理论证、喻证、对比论证等。课时安排2课时教学步骤: 一、故事导入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退潮后很多小鱼被困在沙滩上苦苦挣扎,一个孩子不停地跑来跑去把它们一条条放回海里,一个大人问他: “这么多小鱼你救得过来吗?”孩子看着茫茫海滩说:“我肯定来不 及。”大人说:“反正你不能拯救它们全部,你的努力又有谁会在乎呢?”孩子想想,仍然不停努力地把鱼放回大海,他说:“这条在乎,这条在乎,这条也在乎................................................ 每次读到这个故事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忙碌是否让我们的心灵麻木了, 漠视了生命,我们的举手之劳,但对处于危难中的每一只动物来说,那也许就是生与死的转折。 对于生命大家可曾有过自己的思考?你是怎么看待生命的?交流班级两位同学的作文,看看他们的论证部分好好在哪里? 二、写法指引 一篇议论文总是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分析的过程就是论证的过程。论证得高明,观点就鲜明,论证得精巧,分数就提高。怎样论证才是高明精巧呢?这就得摆事实,讲道理,就得旁征博引,比较对照,就得善于证明,善于推理,也就是说要善于运用恰当的论证方法。 1、高考范文的选段,思考每段分别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好处?例一:“在成功的背后,总是有失败和挫折的,一切有成就的人,无一不是如此。清代文学家蒲松龄落第之后,愤而著书,才写出《聊斋志异》。著名化学家欧利希经过无数次的失败,才发明了药物六。六。有发明大王之称的爱迪生,一生发明一千多件新产品,但每一个新发明的诞生,他都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由此可知,不经失败,便没有成功的果实,害怕失败完全没有必要,或许今天的失败,正预示着明天的成功呢!”《失败是成功之母》例二:“有鸿鹄之志,方能扶摇九万里。毛泽东‘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周恩来为中华之崛起而东渡日本……可以说一切英才都因为有了大志、大德、大才,才获得了成功。‘机遇'并不会遍洒甘露,绝不是普渡众生之神,‘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机遇》 例三:“尝试是什么?尝试是乌云蔽日时能上云霄的那只最勇敢的鸟;尝试是大浪迭起的海面上勇往直前的一叶扁舟。对于勇敢者,尝试是一条崭新的生活之路;对于懦弱者,那是一堵高高的墙。”(《尝试》)例四:“试想,从古到今,有多少帝王因为选贤授能,兼听而开创了一个个太平盛世。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刘备三顾茅庐求贤才,终有三国鼎立;萧何月下追韩信,方有后来垓下之围,一统江山。而又有多少帝王因为轻信谗言,偏听而使国家走向衰亡。楚怀王亲小人远贤人,怒疏屈原,而身死异国。”(《情感与理智》)例五:“蚌在自由自在生存的过程中,一粒沙子钻进了它的体内,生命的磨难由此开始,为了摆脱痛苦,它不断地砥砺,不断地挣扎,不断地抗争,结果,体内的那粒粗糙的沙子竟然变成了一颗晶莹圆润的珍珠。它曾经是一支伤痛的蚌,而现在成了珍珠的载体。在人生的道路上,免不了会有挫折和苦痛,只要我们敢于抗争,美景是属于我们的。”《要正确对待挫折》

78.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2016-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船员遵守法律意识,减少人为因素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影响,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船员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实施累计记分(以下简称“船员违法记分”)。 本办法所称船员,是指经注册取得服务簿的船员和引航员、以及游艇操作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全国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工作。 第二章周期和分值 第四条船员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15分,自每年1月1 日始至12月31日止。 第五条根据船员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船员违法记分的分值为:15分、8分、4分、2分、1分五种。 船员违法记分分值标准见本办法附件。 第三章实施 第六条船员违法记分由船员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管辖。船员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船员违法行为的结果发现地、初始发生地和过程经过地。 海事管理机构对船员违法记分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海事管理机构对不属其管辖的船员违法记分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受移送的海事管理机构如果认为移送不当,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第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发现船员存在依法应当实施船员违法记分行为的,应当进行调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船员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办法对其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并予以相应记载。

第八条船员一次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计记分分值。 对存在共同违法行为的船员,应当分别实施船员违法记分。 对船员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船员违法记分。 第九条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为期5日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训(以下简称“法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 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15分的,记分分值重新起算。 第十条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及以上达到15分,或在连续2个记分周期内分别达到15分,或连续2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40分的,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法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内容除理论部分外,还包括船员适任能力考核。 第四章培训和考试 第十一条船员需参加法规培训的,可向最后被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地、船员注册地或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 海事管理机构收到船员的报名后,对符合上款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培训。 第十二条法规培训应包括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管理法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海事案例等内容。 第十三条被扣留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经相应考试合格后,海事管理机构应发还其船员适任证书,记分分值重新起算。 第十四条被扣留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未经考试合格的,不得在船舶上继续服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规定的法规培训及考试,不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11日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海船员[2002]333号)同时废止。 附件:船员违法记分分值标准

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调解技巧

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调解技巧 赵丙刚2008100238 民事调解能够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纠纷,修复因诉讼而受损的人际关系,使诉讼成为令原、被告都满意的双赢官司,有利于促进人际和睦,社会和谐,也有利于自觉履行,是法院处理民事诉讼的主要结案方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颇具特色的一项制度。民事纠纷案件能否顺利进行调解,与法官的调解技巧有直接的关系。法官的调解技巧对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有积极的作用。下面本人将就法官的调节技巧做一浅薄的探索。 一、要把握好最佳调解时机 各类民事纠纷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调解的的最佳时机也不相同,同一类型纠纷由于当事人情况不同,调解的的最佳时机也有所不同。民事纠纷诉讼调解时机可以分为: 1、“立即处理”。即案件受理时立即进行调解,制止事态扩大,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一般适用于标的争议不大、当事人具有一定社会地位身份或对法院比较信任以及初次涉讼等纠纷,如欠款、借贷、一般债务、相邻关系等。此刻当事人解决纠纷心切并且对法院认可自己的理由寄予希望,纠纷初期事态尚未扩大,矛盾不尖锐对立面较小小,及时解决纠纷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有利于诉讼调解。

2、“冷却处理”。即案件受理后不急于调解,等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调解。“冷却处理”一般适用于当事人感情比较冲动、对立情绪强烈或者抹不开面子以及一气之下引起的纠纷等,如离婚、损害赔偿、赡养、继承、分家析产等。此刻当事人正处在气头上,比较固执,都恨不得值对方于死地而后快。因此,必须等待一段时间,让当事人气消了,情绪稳定了,考虑成熟后,有了调和的余地和基础再进行调解。 3、“去伪存真”。即回避当事人的轻率的调解意见,逐步引导当事人走上调解正轨。“”一般适用于草率诉讼或诉讼另有其他意图的纠纷。对某些纠纷诉至法院后当事人虽然意见一致,但过于轻率、情绪化、不计后果,或者明显欠缺考虑,简单调解可能会引起不良后果的,不能简单调解,要耐心做工作,摸清找准当事人的真正用意后再调解。如离婚案件一方诉讼并非真想离婚,赡养案件老人诉讼并非只想解决吃住等。 4、“一鼓作气”。即整个调解过程要连贯、快捷、完整,一气呵成。经说理、疏导、教育、批评、帮助后,当事人一有触动,要及时发现并把握时机,迅速拿出可行的调解方案,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工具,及时制作调解书,当场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防止夜长梦多,避免当事人反悔而前功尽弃。 二、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 法官要根据案件和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1、面对面调解。即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是调

浅谈运用“例证法”常见失误及对策

浅谈运用“例证法”常见失误及对策 进入高中,同学们的写作慢慢地由写记叙文转向写议论文,所谓议论文,顾名思义,就是以“议论”为主的文章。写议论文常用的论证方法很多,但运用的最多的还是“例证法”,这也是和议论文的“摆事实,讲道理”的特点相一致的。“例证法人人会用,但写出的文章却有高下之别,这固然和很多因素有关,但我认为不懂“例证法”的运用技巧则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这在初学者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笔者在批改学生作文的过程中,就常常发现这样一个现象:两篇文章,语言、构思都差不多,所用事实论据也基本相同,但优劣却非常明显,而那篇给人印象不好的文章,问题常常出在运用“例证法”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误。下面我就就同学们经常出现的失误及对策谈一下我的看法。 一、油水分离所谓油水分离,就是所用的材料不能证明自己的观点。出现这种错误,有时 是因为思想混乱,思路不清,有时是因为对所用材料一知半解、甚至误解,但更多的时候则是因为他不会“叙”。 关于议论文中的“叙”,一般写作指导书上只讲到了它和记叙文中的“叙”的不同,即前者“概括”后者“具体”,但何为“概括”何为“具体”,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如果以详略长短作为区别“具体”和“概括”的标准,那么叙得简略的、占用篇幅度短的就是概括,可事实是,有些文章中的有些事例叙述得比较长,但没有给人以冗长赘余的感觉,反而让人感到用得好、用得妙,而有的事例叙得并不怎么长,却让人感到废话连篇、味同嚼蜡。由此可见,把“概括”作为议论文中“叙”的特点在指导学生写作,其指导意义并不是很大。那么,怎样“叙”才算会“叙”?怎样“叙”才符合议论文的要求并起到证明论点的作用呢? 首先,同记叙文中的“叙”一样,议论文中的“叙”要重点突出,要有针对性,一定不能把你知道的事例原原本本地搬到文章里去。这里的“重点”是由你要证明的论点决定的。 所谓论点,其实就是一个判断,就是对论述对象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的思想。如“逆境出人才”就是一个判断,也是一个论点,它对“逆境”这一论述对象做出了肯定的判断,即能“出人才”,如果要用事例证明这一论点,其中“逆境”就是你要突出的重点,即你的叙述一定要能表现出他或她是处在“逆境”中,他或她是在“逆境”中成才的,只要是表现他是处于逆境中的材料都要详细的叙述,且多多益善,而与表现他处于逆境中没有关系的材料则坚决不能写进文章,否则,你叙述的事例就可能不能证明你的观点,从而造成“油水分离”的毛病。 当然突出重点并不说一定要长篇大论,写得详详细细,至于什么时候该详写,什么时候该略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说:大家都熟悉的事例要简略一些,比较生疏的例子就应该叙得详细一些;含义比较明显的例子就可以叙得简略一些,如韩愈的《师说》中举“古之圣人”例子证明“从师”的必要性,只用了一句话,“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点到为止,并没有详细叙述古人是如何“从师”的,因为从师的含义太好理解了;含义比较隐晦的例子就应该叙述得详细一些,以揭示出它们的具体含义或比喻义。如我曾让学生写过一篇以“阳光”为话题的作文,不少同学为证明“每个人的心中都应有阳光”,就举例说某某心中有阳光,所以怎么样怎么样。这是一个含有比喻义的话题,这里的“阳光”可以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可以一个理想、信念等,他所说的阳光到底是什么呢?读完之后让人不知所云。还有一篇谈“惑”的文章,有位同学为了要证明“不该惑时就不应惑”,就举了项羽的例子,说项羽在鸿门宴上就是因为“惑”而放走了刘邦,从而导致了项羽最后的失败,可项羽到底在哪里“惑”了则没有交代,因此读后也是让人糊里糊涂。 其次,别忘了交代“结果”。据笔者观察,论点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论点本身就存在因果关系,如上面提到的“逆境出人才”,还有像“失败是成功之母”“梅花香自苦寒来” 等,对这类论点,同学们在举例论述的时候一般不会忘记交代结果,另一类就是论点本身不

船员条例(2019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2019年修正本)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4号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公布,自2019年3月2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负责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员注册和任职资格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本条例所称船长,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高级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相关国际公约,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6年9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的管理。本办法所称的健康证明是指用以表明海船船员身体状况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的职业医学证明。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主管全国健康证明的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设在各地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健康证明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开展健康证明发放服务的体检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及其主检医师具体负责海船船员职业健康体检及健康证明的发放工作。 第二章健康证明 第五条海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第六条健康证明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船上任职部门、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证明编号; (三)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 (四)主检医师声明; (五)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六)管理机构名称;

(七)体检机构名称和主检医师签名。 第七条海船船员满足下列要求的,由主检医师在健康证明上签名,并加盖体检机构公章:(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 (二)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三)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的标准; (四)完成海船船员信息采集。 第八条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对年龄小于18周岁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有效期不超过1年。 第九条健康证明在航行途中有效期期满的,在到达下一个有《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认可的主检医师的停靠港之前,该健康证明仍然有效,但为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在紧急情况下,海事管理机构可允许持有近日过期的健康证明的海船船员工作至下一个具有《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认可的主检医师的港口,但为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健康证明损坏或遗失的,由原发放的体检机构负责补发。 补发的健康证明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原健康证明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 第十一条海船船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一)丧失工作能力超过30天的; (二)因医疗原因中止船上服务的; (三)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影响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情况。 对不再符合健康证明发放要求的,体检机构应当注销其健康证明,并报告核发空白健康证明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体检机构发放健康证明所获得或形成的海船船员身份证件复印件、《船员健康检查表》(含体检项目报告单)原件等档案资料应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三条体检机构应妥善保管空白健康证明。作废的空白健康证明,体检机构应当登记造册,并及时向核发空白健康证明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第三章体检机构及主检医师 第十四条体检机构应当符合《体检机构开展海船船员职业健康体检能力要求》(附件1),其主检医师应当符合《海船船员职业健康体检主检医师能力要求》(附件2)。

(完整版)风险型决策3种方法和例题

一、乐观法 乐观法,又叫最大最大准则法,其决策原则是“大中取大”。 乐观法的特点是,决策者持最乐观的态度,决策时不放弃任何一个获得最好结果的机会,愿意以承担一定风险的代价去获得最大的利益。 假定某非确定型决策问题有m 个方案B 1,B 2,…,B m ;有n 个状态θ1,θ2,…,θn 。如果方案B i (i =1,2,…,m )在状态θj (j =1,2,…,n )下的效益值为V (B i ,θj ),则乐观法的决策步骤如下: ①计算每一个方案在各状态下的最大效益值 {V (B i ,θj )}; ②计算各方案在各状态下的最大效益值的最大值 {V (B i ,θj )}; ③选择最佳决策方案。如果 V (B i *,θj *)={V (B i ,θj )} 则B i *为最佳决策方案。 j max i max j max i max j max 例1:对于第9章第1节例1所描述的风险型决策问题,假设各天气状态发生的概率未知且无法预先估计,则这一问题就变成了表9.3.1所描述的非确定型决策问题。试用乐观法对该非确定型决策问题求解。 表9.3.1非确定型决策问题 极旱年旱年平年湿润年极湿年(θ1)(θ2)(θ3)(θ4)(θ5)水稻(B 1)1012.6182022小麦(B 2)252117128大豆(B 3)1217231711燕麦(B 4) 11.8 13 17 19 21 天气类型(状态) 各方案的收益值/千 元 解:(1)计算每一个方案在各状态下的最大收益值 =22(千元/hm 2) =25(千元/hm 2) =23(千元/hm 2) =21(千元/hm 2) ),(22,20,18,12.6,10max ),(max 511θθB V B V j j =}{=),(2,825,21,17,1max ),(max 12j 2j θθB V B V =}{=),(7,1112,17,23,1max ),(max 33j 3j θθB V B V =}{=),(9,2111,13,17,1max ),(max 544θθB V B V j j =}{= (2)计算各方案在各状态下的最大效益值的最大值 (3)选择最佳决策方案。因为 所以种小麦(B 2)为最佳决策方案。 =25(千元/hm 2) ) ,(122,25,23,2max ),(max max 2j j i j i B V B V θθ=}{=) ,(max max ),(12j i j i B V B V θθ= 二、悲观法 悲观法,又叫最大最小准则法或瓦尔德(Wold Becisia )准则法,其决策原则是“小中取大”。 特点是决策者持最悲观的态度,他总是把事情估计得很不利。

船员基础知识

船员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各国海商法或船员都有专门规定,已明确船员的法律地位、职责、资格和任免事项等。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船员法》,《海商法》第三章中队船员做 了有限的专门规定。此外,国家交通主管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专门规章,为规范船员市场,保 护船员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船员的概念 我国《海商法》第31 条规定,“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由此可见,我国对船员范围的界定,采用的是将普通船员和高级船员合并规定的方式。有的国家海商法或船员法是将船长、船员视为两个概念,因为,二者的法律地位是有区别的《海商法》第32 条规定,“船上、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必须由 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第 33 条还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必须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和有关证书”。 根据《海商法》第31、32、 33 条规定,构成我国《海商法》意义上的船员,需具备三 个条件: (一)取得船员资格 不论何人,若想成为一名船员(包括第32 条规定的高级船员和第33 条的普通船员),首先必须按照《海商法》第33 条规定,持有海员证和通过考试取得相关证书;欲任职高级 船员,还必须按第32 条规定,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达到法律规定的统一标准,获得相应 的适任证书。 (二)受船舶所有聘用或雇佣 国际上对船员的使用,有聘用制和雇佣制两种形式。采用聘用制的国家,将船员视为船舶所有人的雇员,这只是称谓上的不同。从法律的层面上看,都属于船舶所有人的受雇人。 从船员资格角度上看,受船舶所有人的聘用或雇佣都是一个必备的条件。那些虽然具有船员证书,单并未被船舶所有人雇用或雇佣的人,不能称其为船员。《海商法》使用“任职”一词,是起草时考虑到我国用人体制的改革,有意使用中性词,意包含聘用制和雇佣制两种形式。 (三)服务于船上 船员必须是在船上工作的人员。船舶的修理人、代理虽然为船舶服务,但不在船上工作;旅客虽然在船上,但不工作,但都不是船员。船公司的其他职员虽然也受船舶所有人的聘用 或解雇,有的还可能具有船员资格证书,但只是在船公司从事经营管理或其他工作,并非服务于船上,这样的人也不能作为船员对待。 作为一名船员,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之所以这样要求,目的在于明确船员的法 律地位,凡不具有船员资格的人,便不能享受海商法或船员法中规定的船员权利,也不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二、船员的种类和职责 我国的船员按职务划分,可分为高级船员(也称干部船员)和一般船员。高级船员包括船长、政委、大副、三副、驾助、轮机长、轮机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轮助、电机 员(如有)、报务员(如有)和船医;一般船员是指除高级以外的其他在船服务人员。按船 员的业务部门来划分,又可分为驾驶员船员、轮机部船员和事务部船员。 部长是全船的最高负责人,对船舶的驾驶和管理全面负责。 政委是船上的政治领导者,其主要职责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船上的贯彻执行, 并负责全体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大副是船长的第一代表人,领导驾驶员的工作,又是甲板部船员的负责人。 轮机长是轮机部的负责人,在船长的领导下,负责轮机部的技术和管理工作。 管事是事务部负责人,负责船员的伙食、供应,以及接待等后勤工作,以及接待等后勤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