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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甘人发〔2007〕35号2007年10月17日)(甘人社厅发〔2011〕60号2011年11月19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遵守聘用合同等方面,采取群众评议、领导评定、实绩分析和综合评价等符合单位性质、岗位特点和工作性质的方式方法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考核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考核除特指平时考核和聘期考核外,一般指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情况。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第七条考核标准以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完成任务的具体标准在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细化量化。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不同类别岗位及不同内部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八条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均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九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富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突出,完全履行聘用合同。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履行聘用合同。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聘用合同,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性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违反聘用合同,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第十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完全履行聘用合同。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完成工作任务,参加继续教育,履行聘用合同。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聘用合同,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性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未能履行岗位职责,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违反聘用合同,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第十一条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业务精通,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完全履行聘用合同。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注重劳动安全,完成工作任务,履行聘用合同。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聘用合同,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差,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违反聘用合同,忽视劳动安全,造成严重失误或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执行如下规定:

(一)被确定为优秀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5%以内,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浮动本单位优秀等次的比例:

1、国家部委、市州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最多不超过20%。

2、当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最多不超过10%。

在应对重大事件或自然灾害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可不占单位优秀等次名额,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当年获得下列奖项的人员,在评定年度优秀等次时,可综合考核、优先考虑: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农业丰收、

教学成果、社会科学、中国新闻、中国图书、以及文化部文华奖等同类奖项的人员。

2、获市州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称号,或省直部门授予全省系统先进称号的人员。

3、在省部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全国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工勤人员。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修订〈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1〕60号)文件修订] 第十三条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优秀比例应分别确定,不得相互挤占。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应当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核的,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的具体办法,按时完成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考核事业单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组织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五条考核工作由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必要时可授权同级副职或有关机构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定期记实,部门直接领导随时检查。

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进行的年度综合评价,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必须在每年年末完成,最迟不得超过翌年一月底。

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主要适用于实行人员聘用制的事业单位。聘期考核可参照年度考核程序进行,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完

成。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聘期考核须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要在当年11月份前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核定表》(附表一),到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核定本年度的优秀比例和人数,在核定的优秀比例和人数范围内确定优秀人员。事业单位有符合直接确定优秀条件工作人员的,核定优秀比例和人数时须持相关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机构或人数未发生较大变化的,优秀比例和人数保持相对稳定,下年度不再核定。机构或人数发生变化时,按变化后的机构或人数核定优秀比例和人数。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被考核人接受民主测评或量化打分等多种形式测评。

(三)被考核人部门直接领导在民主测评或量化等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单位考核工作组织在民主测评或量化等综合考评结果和被考核人部门直接领导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

(六)单位考核工作组织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通知册》(包括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送达被考核人。

第十九条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不合格不服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作出决定的单位考核工作组织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原作出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考核工作结束后,事业单位应将《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甘肃省事业单位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第四章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具有兼任岗位的工作人员,按其主要岗位和兼任岗位同时考核。

第二十二条非因公受伤工作不足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因公受伤的工作人员应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一般应确定为合格。

第二十三条下列各类人员的考核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单位派出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由学习、培训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二)对新招聘人员应进行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三)经组织选调的工作人员(含政策性安置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四)挂职锻炼和下乡支农、支教等工作人员,在挂职单位工作半年以上且考核时仍在挂职单位的,由挂职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不足半年或考核时已回原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五)被借用的工作人员,由借用单位向原工作单位提供情况,由原工作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六)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七)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不含开除)以上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解除处分(不含警告处分)当年工作不足半年的,只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考核且确定等次,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八)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拒绝参加的工作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二十四条考核结果是岗位竞聘、奖惩、培训、调整工资待遇以及解聘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规定,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申报高一级职务资格。

(三)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考评、考核高一级工种。

岗位竞聘中,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被优先聘用。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工作岗位以来,凡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的,推迟一年竞聘高一等级岗位。有两次基本合格的,视为一次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在新岗位考核仍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应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工作。除国家和省上有特殊规定的外,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的,不得兑现工资及其他需要有考核结果才能兑现的待遇;不按规定组织考核的,按国家有关考核结果和工资等待遇挂钩的规定,有关部门不得兑现工资等相关待遇,同时在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岗位结构调整、岗位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

第六章考核的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时应成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等考核工作组织,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工作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承担。

第三十一条考核工作组织的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

(三)审核被考核人部门直接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

(四)审核本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考核工作组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建立并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事业单位

在年度考核结束后,须将《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核定表》(附表一)、《甘肃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审核统计表》(附表二)及《甘肃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审核花名册》(附表三)一并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对考核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考核工作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并为其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第六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㈠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职业道德欠缺,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㈢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廉溪小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月考核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校目标任务,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建立起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结合各处室职能,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行政管理人员、村小负责人、村小教导、后勤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具体细则见考核评分表): 学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体表现为: 1、政策水平: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全局观念:是否以大局为重,并能摆正全校、处室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3、团结协作;是否心胸宽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并善于与人合作共事,补台意识强。 (二)能:主要考核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具体表现为: 1、业务知识:是否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能科学制订工作目标并有效实施,有担当管理工作所必要的一般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 2、工作思路:是否有较高的决策能力,对部门管理工作是否有计划,有预见,并且思路清晰。 3、执行力:能否坚决贯彻校行政会决定,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完成任务;对突发事件,能抓住关键,做出迅速判断,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理。 4、协调力:是否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较好地处理部门之间、同志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能否听取和接受群众的正确意见。 5、指导力:是否热情帮助下级人员提高工作能力,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否引导集体取得成果。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出勤和敬业精神。具体包括: 1、组织纪律性:是否能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考勤制度,能否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以及为一线服务情况。 2、工作态度:工作是否踏实、勤恳、负责、不讲条件。关心师生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为师生办实事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工作绩效。具体包括: 1、工作数量:是否积极主动承担部门内部管理工作,并且完成工作量饱满。 2、工作质量:是否正确有效地开展管理工作,并对学校交办的工作完成细致、准确。 3、工作效率:配合学校各项管理是否讲究效率,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速度快、质量高、

公益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镇江社区公益岗位人员 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的现象,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汝溪镇镇江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二条、公益岗位业务、日常工作及考勤由镇江社区负责管理。 第三条、本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年终考核由镇江社区居委统一组织。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在上岗期间私自离岗。 (二)爱岗敬业,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三)团结同志,服从领导,认真完成社区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考勤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由镇江社区负责。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上下班制度

与考勤签到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本人到社区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30分签到。 (三)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未签到者为迟到。凡迟到两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四)早退、脱岗。在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为早退或脱岗。早退、脱岗两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五)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者,未上班视为旷工。 第六条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一)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三次批评教育;四次给予书面警告;再次出现迟到、早退、脱岗现象,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请社保所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二)旷工:无故旷工二次给予书面警告并给予100元/次的经济处罚;无故旷工三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社保所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__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__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__月在编人数为__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__人,列入本年度考核 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 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六、时间安排 1、*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月*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月*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月*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月*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奖惩办法 1、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1名,予以嘉奖。 2、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适当降低绩效工资标准,下一年度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

附件2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 认定试行办法 为了确保事业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在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时,客观准确地确定三类岗位的岗位等级,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位变动后岗位等级的认定 (一)岗位变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主要包括,同类岗位内部的高聘或低聘、三类岗位之间的岗位转换。岗位变动后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发生实质性变化,岗位等级、岗位工资和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相应变更。 在相同或相近岗位之间进行交流调整,岗位职责、岗位任务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不视为岗位变动。 (二)岗位变动的途径 1.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要再取得比现岗位更高等级的岗位,或在三类岗位之间转换岗位,必须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通过竞聘上岗的办法取得。竞聘上岗办法暂由各单位制定,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可以采取不同的竞聘办法。 2.聘用期满的岗位续聘现岗位必须采取竞聘上岗的办法,通过竞聘不符合现岗位要求的,可兑聘较低等级的岗位。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岗位等级逐级竞聘。对少数工作业绩突出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破格竞聘: (1)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层级岗位的人员。 (2)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跨内部等级岗位竞聘的人员。 (3)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破格竞聘,须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现行政策规定。 (三)岗位等级认定的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在审核和认定岗位等级时,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有无空缺岗位,与《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记载是否一致等。 2.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 3.所报人员是否符合所聘岗位的条件,成果证据是否确凿,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4.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竞聘上岗,程序是否规范。 5.按规定必须填报的材料是否齐全。 对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认定岗位等级,办理岗位等级变动手续,签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结果通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等级认定结果通知书》)、《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证》,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审批表》。《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证》由本人持有。 (四)岗位等级认定的权限 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变动调整和岗位聘用前,须将拟确定的岗位等级按以下权限上报认定: 1.省直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行政部门认定。 2.市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二、三、四、五、六级,工勤技能岗位一、二级,均由市州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行政部门认定。市州其他岗位等级的认定权限由各市州人事行政部门确定。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绩效和本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经理办公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公司副总经理; 2、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临时负责人; 3、岗位主办 二、考核程序: 1、公司副总经理考核人为公司总经理及所授命的考核领导小组。 2、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临时负责人考核人为公司经理办公会授命由人力资源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 3、岗位主办考核人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4、公司经理办公会为考核成绩调整人。即由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成绩,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被考核人进行相应的绩效调整。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 1、所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总评。 2、季度考核: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于每季度月末的25日),提交书面报告至人力资源部及所属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及其主管领导于30日前做出回应,并于新季度开始月的5日前做出考核报告,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 3、年度考核:被考核人将个人的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每年12月25日前,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上交公司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其主管领导及人资源部须在12月30日前将评判结果报公司经理办公会。 4、考核人综合评判:即为被考核人所在部门员工综合评价,其所属主管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复评打分的综合评判方式进行最终的考核。 5、考核领导小组将评价结果真实的上报至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办公会。作为被考核人绩效分配依据。 四、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指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评价。基本要求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付期限及工作跟踪、回复情况等构成。 2、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地基本能力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提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及方法。 3、品德考核(忠诚度考核):指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甘肃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306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甘肃省事业单位聘用合 同标准版本

甘肃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编号:__________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 受聘人员(乙方):_____________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制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填写说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中涉及岗位名称的填写,要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填写具体的岗位名称。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5.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6.本聘用合同书由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

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方案企业实行绩效考核的真正目的,是改善工作业绩和提升员工能力,自下而上地达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如何有效地实施绩效考核,能否达到绩效考核的真正目的,是企业进行绩效考核时的重点,而公司管理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因其工作性质可量化因素较少而成为了企业绩效考核中的难点。 一、管理岗位特点分析 管理岗位(综合、财务、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基本属于公司核心业务以外的辅助流程,工作内容较为繁杂,权重较为平均,工作本身需做大量内外部门协调工作,工作性质以支持、服务为主。此类岗位应构建完整全面的360度考核评价流程体系,从员工自身满意度、直属领导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三方面出发,对管理岗位人员的工作能力给出整体评价。针对此类工作特点,重点应该评价工作的过程行为而非工作的结果,考核周期不宜过长,应以月度或季度考核为主。 二、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说明 结合我公司各管理岗位的岗位职责,将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指标分为以下三类: 1、自我满意度考评。以岗位说明书为基础,针对自己近阶段工作成果进行综合评判,给予总结,为自身的绩效作出客观的合理性评价。 2、上级满意度考评。被考核人员直属上级领导针对被考核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及工作任务完成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服务对象满意度考评。被考核人的主要服务对象针对被考核人在沟通和协调中的响应及时性、服务质量、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方法说明 公司依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能设定和工作分析对每个岗位的关键绩效数据进行考核,根据每月的工作达成情况,相应的高低得分得出4个档次的绩效考核成绩。 管理岗位人员月度绩效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得分等级有:A 等级(90分以上,明显超出岗位要求)、B等级(70—90分,略微高于岗位要求)、C等级(60—70分,基本满足岗位要求)、D等级(60分以下,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绩效考核3项考评指标在总分中的比例为:自我满意度考评20%、上级满意度考评40%、服务对象满意度考评40%。 具体的考核评分内容,将根据管理岗位的实际工作内容设定。 绩效考核工作结束后,并将其做为管理岗位人员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四、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说明 员工绩效考核3项考评结束后,将以合理的方式公布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采日玛乡寄宿制学校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一、考核方式 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百分制考核。班主任评后勤人员工作情况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学校领导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40%,教师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百分制考核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90为良好,70~79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根据考核所得不同等级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方面:(25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了解时事政治,遵守会议制度,上进心强,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团结互助,廉洁奉公,顾全大局。 (1)严格遵守岗位制度。准时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升旗、集会、外出活动等),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每次扣1~2分; (2)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做好笔记。不无故缺席,违反者将视情况,每次扣1~2分;

(3)愉快地接受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于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一些额外的工作)都能愉快地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扣3分,对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工作有抵触情绪的将视情况扣1~5分; (4)与同事与家长相处和谐,态度好。尽量让同事认可、家长满意,同事、家长有比较大的意见的将扣2~5分; (5)总务员必须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不好的扣5分; (6)全体后勤人员,不允许将学校财产带回家私用、不损坏公物,违者每次扣5分。 2.服务意识方面:(25分) 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端正、和蔼,服务热情周到,语言举止文明,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1)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心为师生服务。面部毫无表情及表情冷淡者一次扣1分;(2)水、电、宿舍管理员每天必须到教学楼和学生公寓进行消防、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周六、周日遇有水电特殊情况随喊随到,违者一次扣1分; 3. 履行职责方面;(25分)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政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精益求精,出色地完

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 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工资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昆明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不适用本 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平时考核。是指日常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阶段进行评价,重点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出勤情况。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六条当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评价,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以其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理想信念、政治立场、理论素养、遵纪守法、团结民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内容。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包括政治鉴别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政策理论水平、协调配合能力、表达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勤奋敬业程度。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等。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和效果。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教务处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1

教务处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1 教务处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学校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每个岗位的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和岗位业绩。 基础工作指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岗位业绩主要指工作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突出成绩以及承担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三、考核标准: 1、岗位基础工作: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基本工作标准,作为该岗位的基础工作考核标准,详见《教务处工作人员岗位基础工作考核标准》。 2、岗位业绩:采用量化打分的办法对岗位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详见《教务处工作人员岗位业绩考核标准》。 四、考核时间:每学期期末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式方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量化综合考核为主、民主测评为辅的方法进行,均采用百分制打分。 量化综合考核针对岗位基础工作和岗位业绩情况进行,通过查对有关工作记录,按照《教务处工作人员岗位基础工作考核标准》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岗位业绩考核标准》进行打分。 民主测评针对个人工作态度和团队精神,由部门领导组织打分。 “量化综合考核结果×80% + 民主测评得分×20% ”为考核最后得分。 (二)考核程序

分个人述职、量化考核、部门领导评鉴、确定等次、公示结果、申请复核、审核备案、登记归档。 六、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最后得分排序,确定A、B、C、D四个等次。其中,排名占前15%的,为A等次(优秀),其余人员如无以下情况均定为B等次。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C等次: (1)受到警告处分或被学校通报批评者。 (2)工作质量差,50%及以上服务对象不满意者。 (3)每学期累计请假两个月以上或旷工一天者。 (4)拒不接受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者。 (5)因请假影响岗位基础工作完成者。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D等次: (1)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3)考核期内,因个人严重违纪、失误、失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受到 学校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无视学校工作纪律,旷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者一 年累计超过15天者。 (5)未能完成岗位基础工作任务者。 教务处工作人员岗位基础工作考核标准 工作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考核标准岗位 1.全面负责教学科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本科室人员1.按时参加政治学1.核实会议记录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习和部门工作会议非因公未参加每 2.负责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及全校次扣1分;无故未 性教学会议的通知、召集、记录、会议情况的反参加每次扣2分。

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各人的特长,切实做好办公室人员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社会工作,履岗履责,践行师德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完成学校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学期总分200分,每有下列情况,则扣分。 1、办公室主任组织好学校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准备完备的文字材料,活动安排无失误,如有失误,一次扣1分; 2、作好上级来文的收发、传阅、转办、回收、组卷、上档、检索等工作,如未及时完成或出现失误,一次扣1分; 3、作好学校文件的起草、印发、收存,如未做到,一次扣1分; 4、做好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对教职工在岗的抽查要及时准确,如未做到,一次扣1分; 5、对上级要求上报的各种表格、数字,要认真及时填写上报,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 6、收传电话认真及时无误,有礼貌,如有失误,一次扣1分。 7、协助办公室主任搞好学校接待工作,接待客人态度和蔼,并能随机处理有关问题,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一次扣1分。 8、做好校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卫生等服务工作,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一次扣1分。 9、做好全体教师会的会议记录,缺少一次,一次扣1分。 10、接待来访以及社会投诉时,态度和蔼,认真记录,及时汇报,否则,一次扣1分;因个人原因给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1、每年(学期)开学检查、督导考核时,不能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台帐,按照失分比例扣分。 12、及时、准确地更新机构编制信息及职岗手册。因工作失误影响轻微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处理。 13、每年学校年度考核的文件制定,时间安排,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备案表、汇总表,考核花名册等上报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

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激励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新和政办发【2008】45号《关于印发<新和县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新和县幼儿园实际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使用范围 经园务会议研究同意,适用于新和县幼儿园聘用人员。 二、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根据聘用岗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确定,聘期为 1-3 年,最长不得超过 3 年。 对首次聘用的人员,可以规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 2、本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聘用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 3、本单位积极组织聘用人员参加自治区、地区面向社会招录工作人员的考试及取得与本职岗位相应的资格,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本岗位仍然面向社会进行招录,对未取得与本岗位相应的资格,未考入自治区统发或本岗位被他人考录聘用的,则予以解聘。 三、工作福利

1、聘用人员工资分配以岗位因素为中心,重点考虑岗 位的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工作强度及工作环境因素等要素,并考核聘用人员在其岗位上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 聘用人员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为:大学本科月工资元(包括个人承担 的社会保险费、下同);大专文化程度月工资元;中专文化程度月工资元;其他人员工资元; 岗位工资为:根据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承担的职责,所具备的职业资格等情况,由本单位自行决定,参考标准为每月100-400元。 绩效工资为:根据其年度工作情况,由本单位按照考核情况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确定,按年度发放。参考标准为500-1500元,由本单位自行确定后报主管部门 审核后执行。 2、聘用人员通过 6 个月试用期后,本单位根据有 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3、在本单位工作的人事代理岗位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与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差额部分由本单位负责发放。 四、考核奖惩 1、聘用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工作程序、安全规程、保

公司员工考核办法

员工激励奖惩制度 一、考核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事故发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续发 展的动力; 2.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 氛围。 二、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行政人事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门。 三、考核分类: 1.月绩效考核 公司全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一次,于月初15日之前汇总上交人事行政部。 月绩效考核分为五个等级,由绩效工资*绩效系数: 每月绩效考核以书面形式提交,不接受电子版本。 2.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组成部分:月绩效考核数据、日常表现、考勤、工龄、上级评价等。 月绩效累计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作为年终考核得分; 年度考核分为四等: ?90分以上为特等; ?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 ?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执行。

按考核、考评分值实行淘汰制以及调整薪级。 (1)被考核人员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低于65分的,解除劳动合同。 (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0-75分的,薪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解除劳动合同。 (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95分的,薪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 (4)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6~89分的不调整薪资级别。 考核年度内事假超过15天者,不参加当年的调薪机制。 年度考核事宜由行政人事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四、年度考核评比限制: 1.所有员工(含总监级以上)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核年度内曾受警告以上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含)者 (3)旷工全年累计达1日以上(含)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5次以上(含)者;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者。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核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警告或通告一次者:加减1分; 2.以下情况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从本月当事人绩效总分中扣除: (1)对部门负责人未完成考核任务(没有及时提出合理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而强调客观理由的,扣负责人2分。 (2)每月15号前上交完善的考核表到行政人事部汇总,18日前人事行政部提交财务部,未按时上交的扣当事人1分。 (3)人力行政部定期对个人办公环境卫生检查,不合格者一次扣0.5分。 (4)本部门员工流失率超出规定的部门流失率扣部门负责人5分。

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最新版】

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1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在编人数为10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五、时间安排 1、2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2月28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3月10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月15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月30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司管理人员考评考核管理办法最终稿

公司管理人员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1、通过对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等进行分析,做出客观评价。 2、把握管理人员工作执行和适应能力,确定对管理人员的开发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工作的导向; 3、给予管理人员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进管理的公正和民主,激发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条:考评作用。人员考评的评定结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1. 合理调整和配置人员; 2. 职务升降; 3. 提薪、奖励; 4. 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第三条:考评原则

1. 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 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 多角度考评原则。 二、考评对象与考评周期 第一条:考评对象: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第二条: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 1、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月度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 2、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年度考评作为晋升、淘汰、评聘以及计算年终奖励的依据。 三、考评机构、考评时间与考评程序 第一条:考评机构:组长:潘大明;副组长:纪和叶、冯松林;人力资源部作为考评工作机构,负责考评的组织、培训、资料准备、政策解释、协调、申述和总结等工作。 第二条:考评时间:(一般为次月度10日前和本年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

第三条:考评程序:相关考评者对被考评者提出考评意见,提供有效数据资料,依据各部门职能职责考核标准、各部门计划总结完成情况、月度工作会议内容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评资料进行评估,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将审批后的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并就其绩效和进步状况进行讨论和指导。最后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归档。 第四条:月度考评程序: 1、月度考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2、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事业部主要负责人的考评,就各部门经理及事业部主要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由考评人填写《管理人员考评考核表》或《管理人员相互评价表》 3、人力资源部根据各被考评人的考评结果,按照绩效奖惩规定,对其提出奖惩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年度考评程序: 1、年度考评程序,按各月度考评值加权平均计算。 2、年度考评评定要求于本年度12月15日前完成。

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提高店面服务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员工优质服务形象,特制定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张雷、冯良 副组长:焦方可、张欣 成员:全体服务人员 二、考核方式 采取店面对员工进行日常实时考核,考核组组长平时抽查、集中检查以及考核组成员打分的方式,将日常评分、考核组组长评分以及考核组成员打分比例加成,最后月底统计相结合的办法,同时结合店面在月度考核和日常稽查中所反馈的意见。 三、考核程序 (一)副组长负责填写《餐饮部服务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副组长对员工日常服务进行评分,副组长考核评分占30%,月底统计汇总取平均分。 (二)考核组组长成员每人每日到现场采取随机抽查,对每位员工进行考核,填写《餐饮部服务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月底统计平均分,评分占评比的40%。 (三)每周组织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录像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形式取平均分,并填制《餐饮部服务人员考核评分标准》,此项评分占评比的30%,考核组应严格按照规定评分,如有串通打分、不根据实际情况打分等现象,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扣工资处理。

(四)每日由副组长对评分进行汇总,算出日总均分,月底算出月总平均分 (五)组长每周至少一次对副组长的考核检查情况进行录象回放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未严格履行职责的人员(包庇、纵容、不警告违反文明服务规定当事人、不填写相关考核表等),予以扣系数处理,确保考核的公平和落实力度。 四、服务考核评分标准 1、服务日常考核月总均分为95分以上的,评为“最佳微笑奖”,在当月工资系数中加0.1; 2、服务日常考核月总均分为94分至90的,评为“微笑大使奖”,在当月工资系数中加0.08; 3、服务日常考核月总均分在89分至85分的,评为“微笑风采奖”,在当月工资系数中加0.05; 4、服务日常考核月总均分在84分至80分,不扣系数也不加系数; 5、服务日常考核月总均分在79-70分的,在当月工资系数中扣除0.05; 6、服务日常考核月总均分在69-60分的,扣除当月绩效分0.08分; 7、、服务日常考核月总均分在60分以下的,扣除当月绩效分0.1分; 8、服务日常考核当月总均分比上月增加了5分以上者,评为“服务进步奖”,在当月工资系数中加0.02;服务日常考核当月总均分比上月下降了5分,在当月工资系数中扣除0.02。 服务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单位:餐饮部门服务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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