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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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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四、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五、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护涂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规范要求,不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六、无水箱水质消毒设施的场所,必须配置水质检测余氯盒、专用饮用水消毒剂。每日测定水箱水质游离余氯含量并记录。管网末捎水游离余氯不应低于0.05mg/l,测试记录本必须保存以备检查。

七、通过设施所供给的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八、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九、水箱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范程序进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

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是学生生活一个公共场所,应保证良好的清洁环境,为进一步提高与完善卫生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食品操作过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病从口入”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做,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将食堂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划分,分别由将卫生分担区域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每人将自己的卫生分担区域认真清扫整洁。

三、食堂卫生要天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油渍,窗台无灰尘。保证纱窗完整无破损,发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理。暖气片

(管)及各种上下水管道无灰尘。垃圾桶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时间存放。

四、每周六、日进行卫生大扫除,周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区域,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个人卫生:

(一)必须具备有区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健康证。

(二)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巾),并要保持衣装整洁干净。

(三)必须有良好的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四)在工作期间不允许佩戴特别的饰品,女员工不应画浓妆,涂染指甲;男员工不留长头发、长胡须。

(五)不得穿裤头、背心、拖鞋上班。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四)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场所内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组织每周开展卫生检查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卫生档案。

4、卫生专干负责对场所内的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营业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等,墙面、挂图、壁灯干净无尘。

6、对公共卫生区域每天彻底消毒,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

7、场所内的卫生间机械通风良好,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洁净,便池、马桶、面盆随时清理干净,台面、镜面、烘手机干净无尘。

8、营业场所内及客房应加强自然通风,保持机械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机械通风设备按卫生要求每周清洗过滤设备并做好记录,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旅客及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

第三条交通系统各级行政部门是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系统各级卫生防疫站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未设立卫生防疫站的,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应委托地方卫生防疫机构负责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第四条港口客运站、长途汽车站、客船的设计、经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由所在地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考核。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下达培训任务和要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后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六条凡在主要对旅客和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事直接服务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从事此项工作的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应检人员名单。健康检查工作由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指定的医疗部门承担。检查工作应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上报交通卫生主管部门。对检查合格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核发健康合格证。

第七条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持有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交通卫生许可证,方准办理营业手续。申请交通卫生许可证,须向所在地的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审查、监测,符合《条例》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未按《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如

期复核的原卫生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第八条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除进行妥善处理外,应及时报告交通卫生监督机构。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应向受害人赔偿损失:

(一)因微小气候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虚脱休克的;

(二)因空气质量恶化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

(三)因强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暂视力损害的;

(四)因强烈噪声造成短暂听力损害的;

(五)因饮用水不卫生造成介水传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卫生设施不卫生造成肠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肤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中毒的。

以上各项必须用标准方法检测,经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确认。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九条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所属地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并对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条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对所辖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公共场

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加竣工验收,对经营活动进行预防性和日常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任务。卫生监督员应选择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医士以上(含医士)的技术职称、熟悉有关监督监测业务和规章的人员担任,并经卫生监督机构的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考核批准。

设置卫生监督员后,应向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年发送旅客在五十万人次以下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可设卫生监督员一人。超过五十万人次,每增加三十万人次,增设卫生监督员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设卫生监督员一人。

第十三条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公务,必须着装整洁,佩带“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卫生监督员证书。

交通部直属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双重领导港务局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可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

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依法行使职责的卫生监督人员谩骂、殴打,阻挠卫生监督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交通系统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人员、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以及所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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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管理目的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职业卫生领导机构 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管理人员:*** 员工:***、***、*** 三、机构人员责任及义务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

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 在领导的带领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门店店员的规章制度(优.选)

店面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商店严格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7:50前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体。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后扣100元,当天未来者按旷工处理,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过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顾客(您好!金立手机专卖店);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顾客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2)了解各产品性能,向顾客合理的介绍,说话语气要轻。 七、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力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10分钟罚5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照旷工处理,周六日不得请假。 八、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一次,卫生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一次。 十、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当次奖励100元。 (2)如需离职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工资,不发提成。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篇二:店铺员工规章制度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 根据本店的实际工作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本店,特制定本制度。希每一位本店的员工严格遵守。具体细如下: 一试用转正 1. 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 如不录取则不计薪资。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期间店长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2. 转为正式员工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二考勤管理 a:市、县市场的店铺,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实行拉班轮休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以下由店铺负责人填写) b:乡镇上的店铺,由1个店铺负责人+2个导购员的3人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

(完整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一、四加强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四、四及时即公共场所环境要及时清扫;公共用品、用具要及时消毒;客用物品要及时更换(一客一换)并做好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四做到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做到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管理自查,并做好登记;做到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查体、定期培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做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密闭消毒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最新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 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安全保卫部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

3.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系统文件编号:FRDJC/AQ-02-2019 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 制度汇编 编制人: 审核人:李江龙 批准人:李江龙 2019-1-1发布 2019-1-1 实施 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发布

发布令 为建立、实施、促进和改善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控制企业的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绩效,实现企业达标、车间达标、岗位达标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以及《乌鲁木齐经开区工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并结合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的制度和运行实际情况,编制了本公司《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汇编》。 《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汇编》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工作做了总体要求和具体描述,是指导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和行为准则。 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乌鲁木齐经开区工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理解并掌握《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汇编》中的内容和精神,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自身素质。 现批准公司《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汇编》于:发布之日起开始运行。 发布人(公司最高管理者): 2019年1月1日

目录 1.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1) 2.设置安全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 3.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责任管理制度 (4)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5) 5.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7) 6.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8) 7.识别和获取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9) 8.安全及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1)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3) 10.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14) 1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6) 12.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8) 1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 1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27) 1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9) 16.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31) 17.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 (33) 18.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36) 19.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9) 20.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0) 21.职业卫生档案与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42) 2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44) 23.职业病防护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45) 24.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46) 25.应急管理制度 (47) 26.事故管理制度 (48) 27.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50) 28.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1) 29.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2)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 根据本店的实际工作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本店,特制定本制度。希每一位本店的员工严格遵守。具体细如下: 一试用转正 1.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 如不录取则不计薪资。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期间店长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2.转为正式员工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二考勤管理 A:市、县市场的店铺,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实行拉班轮休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以下由店铺负责人填写) B:乡镇上的店铺,由1个店铺负责人+2个导购员的3人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 1)平时上两通一休,上班时间为:9:00-----21:00 2)遇到赶集日实行早晚班制:早班:夏天 07:30----14:00(3个人) 冬天08:30---14:00(3个人) 晚班: 14:00----21:00(2个人) 1.员工必须于正式上班前10分钟到达店铺,准备上班前的整理化妆及清扫工作,并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在店铺开始工作。 2.店铺店员因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在,平时超时工作,不予补薪,特殊事情需要加班时由店长向区域经理申请,得到批准后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将以5元/小时计算补贴员工,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3.签到:各员工必须准时签到,相互监督。并由店长(店铺负责人)负责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经查明作弊,将处罚当班店员与店长(店铺负责人)各50元罚金。 4.迟到、早退:超5分钟者按每分钟2元予以处罚;30分钟以内扣底薪一天;超过30分钟不超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无故迟到一小时者,作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处以三倍日底薪工资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石井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一、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二、公共浴室(桑拿)卫生制度 三、理发店、美容店卫生制度 四、文化娱乐场所卫生制度 五、游泳场所卫生制度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制度 七、公用品消毒制度 八、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九、中央空调卫生制度 十、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十二、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主要有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等内容。 3、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 (1)、公共场所环境复杂,应避免滋生虫害,避免其成为传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与顾客的健康状况是相互影响的,所以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3)、对供公众使用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消毒管理,杜绝因器具消毒工作没有做到位而传染某些疾病。(4)、公共场所室内人群集中,易使空气污浊,并传播疾病,所以应严格做好消毒和空气通风等工作。(5)、公共场所顾客逗留时间短,存有依赖思想,对

公共场所保洁的责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场所变脏、变乱。应随时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杜绝滋生虫害的可能。 (6)、公共场所容易通过物件的存放或接触,产生相互污染,影响人们的健康。应严格做好公共场所物件的分类存放、分类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污染。 5、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以下禁烟制度: (1)、员工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规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设臵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4)、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放臵吸烟器具,不得设臵烟草广告。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97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1) 总则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

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2) 机构与管理 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兰考汇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号: HT-ZYWS-201607(A/O) 编制单位:安全环保部 审核:睿伟山 审批:战涛 2016年7月10日编制2016年7月15日实施

目录 第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第二章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6) 第三章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 (11)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15)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1) 第六章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0) 第七章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 (34) 第八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37) 第九章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39) 第十章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设置管理制度 (42) 第十一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52) 第十二章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55) 第十三章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8) 第十四章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制度 (61) 第十五章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65) 第十六章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2)

第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围 适用于汇工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3术语 3.1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2职业禁忌症(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危险因素(hazardous factors):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4有害因素(harmful factors):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5有尘作业(dusty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6有毒作业(toxic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门店管理规章制度初稿

门店管理规章制度 一、员工管理行为准则 一、门店框架 二、门店管理 1、店长工作职责:店长是专营店的灵魂,主要负责店面的日常管理(人、财、物)、 组织、激励、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店内员工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员工管理: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迟到、早退、仪容仪表、待客礼仪、卫生等的全面管理。 a、帮助员工做好正确的职业规划、职业定位,帮助员工快速成长,为其创造晋升条件。 b、做好员工的激励工作,根据店面管理及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进行准确评估,以鼓励先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性循环工作氛围。 c、经常与员工沟通,协调人际关系,努力创造积极、愉快的工作氛围。

(2)店务管理:对店内设备、货品、账目、安全措施等进行全面管理,具体为: a、设备管理――对店内各种电器、收银机等设备的运作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 b、账目管理――做到帐目清晰,钱账相符。 c、货品管理――认真做好产品的销售统计工作,保障合理库存。: d、安全管理――对门窗、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后关店,消除安全隐患。 e、每日工作做到日清日结,日结日高。 (3)培训管理:对新进员工及老员工做好日常的培训工作,帮助新老员工提高专业技能,具体为: a、根据店面新老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b、培训计划应充分考虑: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知识、产品知识、服务礼仪、销售技巧、顾客反对意见及疑议等。 c、根据店内销售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实际解决店内问题,从而提高店面业绩。 (4)会员管理:对店内的顾客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提高顾客对品牌的认知度,具体为。 a、根据店内会员管理制度,督促员工做好顾客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会员信息真实准确。 b、经常对顾客档案进行分析整理,将顾客进行等级区分,督促员工做好顾客的回访工作。 c、定期作顾客消费记录查询及分析,分析顾客的忠诚度、购买产品情况、到店情况等,针对不同顾客做针对性会员促销活动。

贵州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贵州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贵州省辖区内的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园、露天体育场不再单独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园、露天体育场区域内的独立公共场所须按规定办理上述相应类别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有关公共场所概念及涵盖范围 饭馆:指营业面积在200 m2以上且安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施的就餐场所。公共浴室:指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 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不含婴儿洗浴。 理发店: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 专间。不包括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美容店: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篇)精选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篇)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创造舒适、卫生、整洁工作环境, 加强公司卫生管理, 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区域划分为办公区域、公共区域、职工宿舍、食堂和其它区域, 具体分工为: 1、经理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打扫; 2、各部室卫生由本部室人员负责打扫; 3、办公区公共区域卫生由各部室按照划分卫生区域进行打扫; 4、职工宿舍、厕所卫生按照制定值日表执行。 5、食堂卫生由厨师负责打扫。 6、其它区域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三条: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和食堂区域卫生工作要做到以下方面: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无灰尘; 2、地面清洁干净, 无污染、污水; 3、楼道、办公室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灰尘; 4、书橱上无灰尘、污渍、书橱档案橱内书籍资料排列整齐, 无灰尘, 橱

顶无乱堆乱放现象; 5、桌椅摆放端正; 6、办公桌上无灰尘, 物品摆放整齐; 7、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干净, 暖气管道、照明灯、电风扇、空调等电器干净, 无灰尘; 8、室内、楼道墙壁干净无涂抹痕迹; 9、办公楼前及院门周围卫生要定期打扫, 持续卫生, 无纸屑、无垃圾等废弃物品; 10、厕所无异味、无蝇蛆、无尿碱, 无积水, 无污物。 第四条:各部室要按照划分区域, 认真搞好卫生工作。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自觉理解相关部门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因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宿舍或其他卫生区域在抽查或检查时连续两次得分倒数最终一名, 宿舍卫生有问题者扣除该宿舍所有居住人员每人10元工资, 其它卫生区域卫生有问题, 扣除职责部室负责人20元工资。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区域进行抽查、检查、评比。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此前下发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

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制度。 三、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职能部门、科室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本制度规定从院长到各科室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医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五、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质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

听取职工对本院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医院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医院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医院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医院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医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医院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组织对全医院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

便利店员工规章制度

便利店员工规章制度 一、每天早上提前二十五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二、开门时,必须经理或主管、当值日人员至少二人以上在场方可开门。 二、(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必须提前做好营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三、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四、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主管,若主管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主管或经理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五、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经理或主管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一天(35元/天),

加班一天(35元/天加提成),旷工(50元/天)。 六、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并为顾客导购,同时应提防盗窃行为,保证商品安全。 七、凡遇供货商来货(或进货),必须先核查售价、进价再订价,方可标价,再上架,如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过期商品及被损商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超市造成损失者,由区域负责理货员承担一切责任。 八、服装、鞋柜组销售严禁。内部营业员收顾客钱单独到收银台为顾客交钱。必须带实物商品协助顾客到收银台交款。(营业员违反规定给以10元/次经济处罚,收银员违反规定给以1元/次经济处罚,严重不按规定,按当次收顾客实际钱数处罚) 九、上班时间员工不得购物,早班员工须在下班时间购物,晚班员工必须在下班前五分钟购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须与当日下班时间带离超市。带离超市必须让主管查看实物和电脑小票才可下班离开超市,(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十、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准携带手机,携带手机必须关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接、打手机处以50元/次;私会亲朋友处以5元/次;等等)。 十一、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签到,迟到五分钟处罚5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最新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单位。 3.术语\定义 3.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3.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4. 组织机构 4.1 组织机构与责任 XXX有限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职业

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4.1.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4.1.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4.1.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1.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4.1.5组织对公司各级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4.1.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1.7定期听取各部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员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4.1.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4.1.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5 职责 5.1 管理职责 5.1.1 总经理职责 5.1.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5.1.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1.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5)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0)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4)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5)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8)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9)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1)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23)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24)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3、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危害岗位员工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

门店员工管理制度

门店员工管理制度 1 新进的员工进入卖场试用期七天,其中前3天通班,第4天自由班,试用期满合格由店长安排上班。 2 统一着装,左胸前佩戴工卡,女性不浓妆艳抹,男性不留长发,发现一次负鼓励5元。 3 员工在卖场内不允许出现恶性竞争,诋毁同类产品,发现一次负鼓励50 元,第2次给予开除,如介绍不当引起顾客投诉或退货,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因服务态度吧好引起投诉的第一次负鼓励50元,第2次给予开除。 4 员工在卖场内不允许聊天,靠货架,接打电话,吃东西,会客带孩子,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负鼓励5元。 5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集体活动。 6 交接班搞好各自的卫生责任区,货物及时上架摆货,由店长检查合格方可下班。 7 上班迟到早退负鼓励5元,旷工第一次 负鼓励5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原则上不同意调班,擅自调班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 8商品交接表没有按时做好的发现一次扣5元。; 9 上班不得带小孩,不得有亲友陪同,会客必须向店长请示,不得超过10分钟。 10卫生不合格,发现一次扣5元。 11 本店经营管理由店长负责,所有员工应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力争做标兵员工。 门店管理

2011-4-8 下面是赠送的两篇散文欣赏,可以仔细阅读,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脚下的时光 不知走过多少地方,不知看过多少风景,不知听说过多少轶事; 不知经历过多少岁月,不知邂逅过多少良人,不知变换过多少心情; 不知理想的未知是否在前路等待?????? 题记:蒲公英 悠悠岁月,时间苍苍~( 文章阅读网:https://www.sodocs.net/doc/e47072249.html, ) 在这繁花似锦的青葱岁月里,我们不断的接受新鲜的美好事物,不断的享受科技发展所带来的高品质生活;我们总是随大流的,去跟风一些前卫潮流的思想;然而,很少有人去整理那些过往的断壁残垣~ 我走过很多地方,但是同样的,我也有更多的地方没去过~ 我渴望走遍地球上每一寸土地,我期许世界上每一个地方的人都善良~ 从踏入社会的那一刻起,我就觉得人应该是自由的;应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看自己喜欢的风景,爱自己喜欢的人;一切都那么单纯,完美~ 然而,现实的世界告诉我;理想的丰满一定要遇到拥有相同理想的另一半~我喜欢珠海,一个美丽的花园城市;我喜欢那里的天气,没有北方的寒冷;四季如春的温度感觉非常惬意,不用担心换季带来的差异~走在市区的街道上,绿化的花草树木被园丁修剪的井然有序;形态各异的花卉搭配得格外美观~尤其是除过草之后的绿地,泥土的芬芳与绿草的清新扑鼻而来,有一种身处大草原的感觉,使人心旷神怡~我时常一个人发呆,散步;看着过往的人群,车水马龙的街道;也时常去繁华的街巷,拥挤的商业中心;感觉这才是生活,正因为世界有了这么多事物的陪伴,才使我有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喜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证照管理制度 1、证照: 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 复印件) 等 2、单位负责人领取证照, 把已领取的证照由单位编号并复印后存档, 以备核查。 3、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 规范使用, 不准涂改。不准转

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 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 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 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对单位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 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 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6、发现伪造单位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 由单位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7、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

体检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 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本岗位。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 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一年。 6、此证不得转借、涂改。 个人卫生制度 1、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 方可上岗。 2、工作前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戴手表饰物等, 头发不外露。 4、不在工作时吸烟, 不随地吐痰。 5、入厕不穿工作服, 入厕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 客服不良卫生习惯, 杜绝操作时擤鼻涕、挖耳朵等现象。 7、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参加考核。

最新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我公司职工、驾驶员在工作及车辆驾驶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三、公司监管办公室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酒泉市防疫站为职工、驾驶员健康指定检查机构。 四、办公室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驾驶员对职业病的防治观念,提高职工、驾驶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二章管理职责 一、公司监管办公室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对本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二、酒泉市防疫站为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的指定机构。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第三章健康预防管理 一、根据相关资料,驾驶员岗位的职业病范畴有:1.前列腺疾病;2.腰、颈椎病;3.胃肠道疾病;4.振动病;5.噪声性耳聋;6.视力疲劳综合症;7.脂肪肝;8.肛肠疾病。管理人员的职业病范畴有:腰、颈椎病。 二、公司监管办公室应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宣传,或者开展预防职业病专题会议,对公司驾驶员开展《预防职业病》专题教育,通过讲解职业病的产生原因及预防方法,使驾驶员具备职业病的预防意识。 三、公司监管办公室、网络中心应积极倡导和提醒驾驶员利用空闲时间进行锻炼,合理调节时间,避免疲劳驾驶,力求达到预防目的。 第四章健康管理 一、安全及经营行为管理员应要求市防疫站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结果交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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