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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第六章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第六章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第六章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第一节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

长期以来,公安行政法乃至行政法学著作中一直没有独立的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在很多情况下,与公安行政强制执行合在一起,①有时则与公安即时强制相混。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为了预防、制止、控制违法行为和突发事件的发生或扩展,依法对违法人员(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所采取的暂时性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同违法分子作斗争,保障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特定权力。它对于及时揭露、证实违法行为,预防和制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和继续,挽救教育违法人员,确保调查取证和有关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一般具有紧急性和暂时性。

一旦采取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事由得以排除,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即应消灭。例如,对于怀疑有违法嫌疑所携带的物品即

①惠生武主编《警察行政法概论》,1991年,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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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扣押以便于核查,这就具有紧急性;如果己查明特定相对人没用违法行为,其扣押的物品即应发还;如已查明特定相对人确定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则对被扣押的物品依法再作出没收等处理。

2·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不是通过说服、教育实现的,也不需要相利人主动申请或自觉接受,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对违法人员采取时强制性行为。

3·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具有法定性。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依照单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赋予而依照法定程序施行的。公安机关是否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严格依法办事。

二、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与其他强制措施的区别

要进一步明确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我们需要把它同几个相近概念进行比较、区别:

(一)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

1·适用主体不同。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关适用的,而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机关无权行使。

2·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依据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其种类和适用条件不同。而刑事强制措施由《刑事诉讼法》规定,其种类和适用条件有明确规定。

3·目的不同。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防范、制止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刑事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审判或发生新的社会危害,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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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1·性质不同。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具有行政性质,其适用主体是公安机关。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具有司法性质,其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2·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是公安行政法规范。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依据是行政诉讼法规范。

3·目的和对象不同。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主要在于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排除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强制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前者适用的对象是一切行政相对人;后者适用于诉讼参与人等。

4·种类不同。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繁多,且都散见于效力不等的规范性文件中,适用条件也不统一。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主要是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司法拘留四种,其适用条件也都在统一的《行政诉讼法》中加以规定。

第二节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类

根据实施目的不同,可以分为预防性强制措施和制止性强制措施;根据实施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限制财产使用的强制措施;根据实施的紧迫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行政强制措施和即时行政强制措施。

(一)预防性和制止性强制措施

1·预防性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危害社会的状态,以及为防止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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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强制措施。这种强制措施是在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发生之前采取的,目的在于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如公安机关对某些特定人所采取的强行约束、强制治疗,对非法持有的管制刀具、武器弹药、危险物品等特定物品采取的强行收缴等。

2·制止性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对正在实施危害公安行政管理的行为采取的即时性强制措施。其特点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发生,采取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制止违法行为或避免危害社会的状态继续扩大。如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实施的强制戒毒、收容教育,采取的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以及对某些财物采取的查封、扣押等。

(二)限制人身自由和限制财产使用的强制措施

1·限制人身自由酌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或危害社会的状态发展扩大,采取的限制违法行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这类强制措施的内容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实行暂时性限制。

2·限制财产使用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为了防止与违法行为或所查案件有关的财产被转移、流失或处分,以及为查明案件或事实情况,依法采取的限制财产使用的强制方法。

(三)一般强制措施和即时强制措施

1·一般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批准后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2·即时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依照法定职权采取的强制措施。如公安机关在消防灭火中紧急拆除妨碍灭火的建筑物。

二、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根据有关公安行政法律规范,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具体形式:

1.强制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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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1995年1月12日发布的《强制戒毒办法》规定,强制戒毒是指由公安机关实施的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强制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瘸。对强制戒毒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可以报经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2.强制收容教育。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和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的规定,强制收容教育是指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收容教育期限为6个月至2年,收容教育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

3.强制隔离、强制治疗。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于某些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应予隔离治疗,如果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末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根据1993年9月4日发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10条规定,对于被收容教育人员,收容教育所应当对其进行性病检查和治疗,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4.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

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对违反集会游行示威规定,不服从解散命令的行为人,公安机关现场负责人有权决定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人民警察法》第8、17条规定,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

5.强制约束。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6.查封、冻结、扣押财物。

查封,是指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实行就地封存,以防止有关人员对财产任意使用、处分的行政行为;冻结,是指公安机关为防止违法行为人转移资金,将其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予以冻结,不允许动用的行政行为;扣押,是指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将涉案财产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一般而言,冻结的对象是动产;扣押的对象一般是不动产;查封的对象则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7.强行收缴。

根据《枪支管理法》及有关刀具、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私自保存、藏匿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不依法上缴的,可以采取强制收缴的措施。

8.强行拆除、强行清障。

根据《消防法》规定,对于妨碍灭火救灾的建筑物,对毗连火场的建筑物,公安机关可采取强行拆除的行政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治安行政强制大致可分为对人身的强制和对财产的强制两大类。但无论是对人身的强制措施,还是对财产的强制措施,其主体、条件、程序、对象都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的治安行政强制手段。

第三节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由于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临时性、应急性特点,决定了它在实施程序上比较简便。但简便并非没有程序,实施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仍需履行必要手段。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大致可以分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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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阶段:

1·立案。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或扩展,通常是行政处理和公安行政处罚的前奏和准备。例如,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强行带离现场至公安机关后,根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是否立案,决定是否进一步采取行政措施。

2·调查。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前提,而调查取证是决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埋决定的基础,为此公安机关必然采取强制措施使被调查的人与财产保持一定状态,调查才得以顺利进行。

3·决定。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后,根据公安行政法律法规,依据法定职权,对行政相对人及其财产做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或是否采取其他行政处理。同时公安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

4·执行。

公安机关在实施强制措施时,必须有必要的法定手续,例如应向被强制对象表明身份,当场宣布强制措施的决定,说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埋由、依据等;对财产的强制措施应填写财物清单,载明理由、依据和财物的名称、数量、价格等,交付当事人留存。

三、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补救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强制性、应急性,往往决定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方面,不可避免地会给行政相对人带来权益的被侵害。大部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都是在公安行政处埋决定前采取的,作为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依法提出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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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以下具体公安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同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或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但在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和人民法院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即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措施决定在复议诉讼期间仍应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程序文书样式 目录 1、强制措施审批表 2、强制措施决定书 3、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4、强制措施扣押清单 5、延长扣押期限审批表 6、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 7、解除强制措施决定书 8、退还被扣押财物凭证 9、强制执行催告书 10、强制执行决定书 11、中止(终结、恢复)强制执行通知书 12、强制执行协议书 13、强制执行申请书 14、陈述申辩书 15、责令改正通知书 16、文书送达回证 17、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18、授权委托书

陕运强制文书一: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审批表

文书补办批准手续。 陕运强制文书二: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决定书 主要理由: 依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的___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财物、设施或场所的名称及数量)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_____日,自年月日起。 请持本决定书在日内到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本决定书同时作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书。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执法证号: 执法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陕运强制文书三: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陕运强制文书四: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扣押清单 因当事人 一案,本机关对实施了 的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日,扣押车辆等财物清单如下: 其他说明: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执法证号: 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基本级)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被处罚人和被侵害人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B.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的,被侵害人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的第三人 C.被处罚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被处罚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D 2、刘某将在公交车上盗走其手机(价值600元)和近100元人民币的张某扭送至公安机关,张某矢口否认盗窃,但手机等物证以及其他乘客能够证明刘某实施盗窃,公安机关据此()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A.可以 B.不能 C.待张某承认后才能 D.找到现场视频录像后才能 【正确答案:】A 3、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对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作出处罚决定。 A.案件性质 B.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 C.案件后果及相关因素 D.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态度、表现 【正确答案:】B 4、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对(),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A.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B.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 C.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的 D.确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不满16周岁的 【正确答案:】A 5、公安机关在调查甲殴打他人的案件中,发现被侵害人乙的伤情已构成轻伤,应当()。 A.依法不予治安管理处罚 B.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 C.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D.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6、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签名并盖章 B.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被处罚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C.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D.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正确答案:】A 7、某公安局对外来务工人员张某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因无法送达张某,下列可以为张某代收法律文书的是()。 A.张某17岁的儿子 B.张某所在单位的传达室 C.张某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 D.张某80岁的父亲 【正确答案:】D 8、对阻碍海关缉私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治安案件,由()行使查处权。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C.县级以上海关 D.海关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 【正确答案:】D 9、下列不能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的是()。 A.公安派出所 B.海关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 C.人民政府综合执法机构 D.铁路、民航、交通和森林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C 10、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罚款与行政拘留并处的,其处罚决定权限表述正确的是()。 A.只要罚款是500元以下的,不论是否并处行政拘留,公安派出所都有权作出 B.只要处罚中涉及行政拘留,不论是否并处罚款,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C.其中500元以下的罚款只能由公安派出所作出,并处的行政拘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 D.根据县级公安机关的授权,5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可以由公安派出所作出 【正确答案:】B 11、公安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罚款的最高额是()元。 A.200 B.5000

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法律依据

老边区公安分局行政强制措施的 种类和法律依据及执行方式 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对醉酒人的约束、强制传唤、扣押、收缴、追缴、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责令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即强行带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2、对违反行政处罚法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先行登记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二款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3、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强制拆除或清除,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三款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4、对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拘留审查、监视居住、遣送出境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5、对违反毒品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强制铲除、强制戒毒、强制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6、对违反刑法不予刑事处罚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收容教养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7、对违反严禁卖淫嫖娼决定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收容教育 法律依据: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8、对违反警察法有关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继续盘问、强行带离现场、保护性约束措施、交通管制、现场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9、对屡教不改人员的强制措施 种类:劳动教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六条、《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10、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 程序规定 ----------------------培训材料 第一部分一般程序 一、行政案件来源: 检查发现;举报;投诉;移送;火灾事故调查发现;同级政府或上级机关交办等。 二、对各种案源的处理: 填写《受案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查,并视情处理。 (一)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调查处理: 1、有违法事实; 2、需要追究行政责任; 3、属于本公安消防机构管辖。 (二)不予受理: 不属于本公安消防机构管辖,告知报案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理: 1、没有违法事实; 2、违法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行政责任;

3、有其他依法不予追究行政责任情形的。 程序要求: (1)内部审批; (2)受害人报案的,制作《不予处理决定书》,3日内送达;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三、《受案登记表》的运用:*1、不管是报案的还是监督检查发现的,只要进入行政办案程序的,均应填此表; 2、一案一填,同一事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因不同案由被查处的,应分别填写受案登记表;一案多人且相同案由的可合用一表,但应注明各违法嫌疑人的情况(审批表中同,但对每一名违法嫌疑人员的处理意见必须分别写明,审批人部分同意或不同意承办意见的,应当具体写明审批意见)。 3、表中案由按受案时掌握的情况,对照消防法四十四种案由填写,一般表述为:“涉嫌违法主体+案由”。 四、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 登记单一式两份,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注明提供人、接收人,一份给提供人,一份归档备查。同时对证据材料、物品采取固定保全措施,明确专人妥善保管。 第二节调查 一、基本要求

(一)全面: 对象——行为人本人,受害人、证人等; 内容——有无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重,包括: 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3、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4、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及其他情节; 5、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理的情形; 6、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二)合法: 1、双人办案(当场处罚除外); 2、表明执法身份; 3、依法定程序调查。 (三)及时 一、传唤: 1、对象:只能是行政案件的违法嫌疑人,不得对违法嫌疑人的亲属、证人等其他人员进行传唤。 对涉嫌违法单位,应当传唤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适用情形: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到公安消防机构或所在地其他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单位讯问不办传唤手续;

行政复议法试题

行政复议法多选题试题 1、下列选项中,对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关系表述错误的是(acd)。 A、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大于行政复议 B、对不是终局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所有的行政复议决定均可通过行政诉讼被判决撤销 D、对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等处理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对于行政复议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d )。 A、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B、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履行下列(abcd)职责。 A、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B、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C、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D、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下列(bc )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A、行政复议机关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下列(bc )情形下可以停止执行。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6、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变更、中止决定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乱收费的 D、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7、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以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为原则,但对于()申请复议的案件,则由原行政机关管辖。

公安交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如何正确贯彻

公安交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如何正确贯彻《行政强制 法》的法律思考 作者:阳亚 摘要:《行政强制法》将于2012年1月1日施行,为了正确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全国公安部门正在开展与公安行政强制有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本文将从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与特点;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实施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如何正确贯彻《行政强制法》等方面进行阐述,为我们公安交警部门正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措施交通安全管理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宣告我国行政法制建设领域一部重要法律的出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法制工作委员会从1999年3月开始《行政强制法》的起草工作,于2005年12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审,期间又经过了2007年、2009年、2011年4月、2011年6月先后四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共经5审,历时12年,我国行政法制界的这一力作终于问世。这部法律的问世,无疑对担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交通警察的执法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将成为交管部门执法的重要依据和准则。为了深入理解这部法律的深层次意义,并在实践中准确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强制措施规定,对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一、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措施概述 (一)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与特点 要理解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措施,首先要理解它的上位概念即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笔者认为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是指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为了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依法采用强制方式督促交通安全管理行政相对人履行特定义务的行政行为。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最为显著的特点是强制性和违意志性。按照《行政强制法》第2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行政强制是行政强制措施的上位概念,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强制措施的平行概念,行政强制的构成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笔者认为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措施是指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在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保护具体相对人的个人安全和利益,而在必要或紧迫情形下依法运用行政强制权对有关

行政复议公安冻结银行账户

行政复议救济被公安冻结账户的可行性 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庞琨背景: 近期,大量个人使用的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以各种涉刑事案件为由进行冻结,被冻结的时间长短不一,少部分账户甚至被冻结超过一年以上还未解冻。一般情况下,账户被冻结后,公安机关往往以账户涉嫌犯罪为由拒绝解冻,并要求账户所有人提供证明收入合法的证据。 一旦账户所有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账户内的金额又较大时,账户长时间被冻结,甚至超过一年以上。 碰到此类问题如何应对,如何有效的保住自己辛苦挣来的财富? 冻结是否意味着有问题? 大部分持卡人账户被冻结后都会很着急,并争于联系冻结机关要求解冻。正常情况下没有涉及犯罪的账户最终都会被解冻,但是是否涉及犯罪是以公安机关的调查为准,并非以持卡人自己的称述不准。正常此类问题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有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主为非法买卖外汇)等,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要求持卡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涉及犯罪证明自己账户的钱是合法的。但由于平时缺乏保存证据或者持卡人本身就存在一些阴阳合同的问题,大部分持卡人并不能提供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有效证据。

因此,账户一定时间内被冻着是常态。 传统应对策略:申诉 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如果被冻结人认为对冻结行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冻结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调查并给出答复,对答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继续申诉,被冻结人也可以以侦查监督的方式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按照法律规定,30天是调查清楚的时间,并非答复的时间,持卡人提出申诉后,在申诉过程中一部分账户会被解冻。一部分公安机关会对申诉不予理会,或者以“账户涉嫌刑事犯罪,需要继续调查”为继续拖延解冻,持卡人碰到此类情况后可以继续往上级或检察院申诉,一般超过70%的账户会在申诉过程中解冻。 新的办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有少数账户会被冻结超过一年时间,碰到这类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使用行政复议的方式寻求救济。公安机关的行为有两种,一为按照《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刑事侦查行为,一为按照行政法规执行的行政行为。对前者不服只能申诉,对后者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甚至诉讼。 如果某一账户被长时间冻结,但公安机关又没有将冻结账户的情况移送检察院或法院,由于侦查期间的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如果超过一年则可以认为公安机关冻结账户并非是刑事侦查行为,而实际上是一个行政强制行为,按照《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诉讼法》此行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sodocs.net/doc/e516643798.html,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根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人身强制措施和财产强制措施。 1、人身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海关、国家安全、医疗卫生等行政机关,对于那些对社会有现实威胁或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迫使其履行人身义务的强制措施。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强制隔离,是指对拒绝按法律规定隔离治疗或隔离期间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患有某些传染病的人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例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4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

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再如,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2003年4月卫生部将其列入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隔离治疗,对其接触者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观察。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其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强制治疗,是指对那些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或者有危害社会危险的精神病人所采取的强制其在专门场所接受治疗监管的措施。除了精神病人以外,那些因卖淫、嫖娼而患有性病的人,也属于强制治疗的对象。 (3)收容教育,是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所采取的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其接受教育、挽救的行政强制措施。收容教育的机构是各级政府设立的收容教育所,在收容教育过程中,被收容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剥夺,收容教育所还要对被收容人进行强制性的医疗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要进行强制治疗。同时还要对被收容者进行强制性的法律、道德教育,并迫使其进行一定生产和劳动,收容教育的期限为6个月至2年。 (4)强制戒毒,是由公安机关设立的强制戒毒所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采取强行戒除、进行治疗、教育的措施。强制戒毒的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经过延长后一般不得超过1年。经过强制戒毒后重新吸食、注射毒品的,公安机关可对其采取劳动教养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5号)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02年10月1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程序,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安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公安边防部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安行政复议机构,是指公安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 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第四条公安行政复议机构接受口头行政复议申请,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五条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所需经费应当在本级公安业务费中列支;办理公安行政复议事项必需的设备、工作条件,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保障。 第六条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复议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考试题(卷)库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库 一、判断题 1、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 2、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对) 3、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可以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询问。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可以为他们提供翻译。(错) 4、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可以收集证据,但无需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错) 5、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对) 6、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指定管辖,但不能直接办理。(错) 7、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 8、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的可以不通知。(错) 9、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林区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对) 10、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对) 1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对) 1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错) 13、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得申请回避的。(错)

14、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 15、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不一定都是证据。(错) 16、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错) 17、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对) 18、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 19、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错) 20、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书证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 21、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包括路途上的时间。(错) 22、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对) 23、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错) 24、当场处罚不需收集证据(错) 25、当场处罚不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也不需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错) 26、当场处罚应当当场收缴罚款。(错) 27、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 28、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对) 29、安全检查需要开具检查证。(错) 30、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试题.doc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试题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里打√;错误的打X)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所称的行政案件不包括劳动教养案件。(√)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违法不究、执法必严的原则。(×) 4、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 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的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时正式使用的民族语言进行询问。(√) 6、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办案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情形的,才能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7、所有行政案件都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8、卖淫、嫖娼的行政案件,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证机关管辖。(×) 9、赌博的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10、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 11、对行政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12、公安边防、消防部门人员的违法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13、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公安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14、公安派出所所长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15、办案人民警察是该行政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为不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在申请回避后,应当主动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16、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17、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18、公安机关送达法律文书,被处罚人是单位的,应该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签收。(√) 19、王某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因情节轻微,人民警察可以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 20、对违法事实确凿违反所有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1、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案件,办案人民警察必须适用当场处罚。(×) 22、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3、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印章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24、对边远,交通不便的地区适用当场处罚的,办案民警可以根据情况使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备案。(√) 25、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公开、公正、合法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6、公安机关对所有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或者处理时,人民警察都不得少于两人。(×) 27、人民警察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当出具检查证。(×) 28、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对醉酒的违法嫌疑人,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至其酒醒。(×) 29、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 30、公安机关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 3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违法嫌疑人的调查,都必须使用传唤。(×) 32、公安机关强制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3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使用口头传唤时,不要求补办传唤手续,但是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询问地点、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34、被传唤人到案时间是指违法嫌疑人到达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询问地点后公安机关开始询问的时间。(×) 3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6、办案人民警察对同案的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同时进行询问。(×) 37、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38、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询问时,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录音、录像。(√) 39、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请求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允许,但不能要求其自行书写。(×) 40、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进行。(√) 41、公安机关可以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 42、公安机关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 43、对违法行为人的住所进行检查时,必须开具检查证,但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开具检查证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集 1、公安行政案件管辖的分类 答:管辖从内容上来分,可分为四类: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指定管辖等。 2、管辖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是管辖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处罚确定的管辖原则。 3、地域管辖包含的内容? 答:第一,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二,行政案件如果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第三,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不适用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管辖原则,只能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 第四,办案协作。 4、什么是共同管辖? 答: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是管辖冲突的一种情形。 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指定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指定管辖。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6、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 答:(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材料,电子证据;(四)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五)违法嫌疑人陈述和申辩;(六)鉴定意见;(七)检测结论;(八)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7、书证? 答: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表达的思想、行为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 8、物证? 答: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9、视听资料? 答:是以声音、图像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 10、证人证言? 答: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口头或者书面陈述。 1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答:是指违法嫌疑人就本人是否实施违法行为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所作的陈述或者辩解。

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法制总队 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副总队长、总队长、分管厅领导和省公安厅复议委员会。 二、审批权利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真实; 2、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 四、所需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文书; 4、相关证据。 五、具体复议范围 (一)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

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五)认为公安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公安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公安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七)申请公安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八)认为公安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六、受理 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承办人A或B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上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七、审查与决定 (一)审查 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承办人A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行政强制文书样本(2016年)

行政强制文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 目录 1.行政强制措施及相关事项内部审批表 (1) 2.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2) 3.重大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3) 4.(行政机关名称)查封(扣押)决定书 (4) 5.(行政机关名称)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6) 6.(行政机关名称)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限告知书 (7) 7.(行政机关名称)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8) 8.(行政机关名称)查封(扣押)财物处理决定书 (9) 9.(行政机关名称)解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0) 10.(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强制措施物品移送告知书 (11) 11.(行政机关名称)催告书 (12) 12.陈述(申辩)笔录 (13) 1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强制拆除公告 (14) 14.行政强制执行及相关事项内部审批表 (15) 1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16) 16.(行政机关名称)代履行决定书 (17) 17.(行政机关名称)立即代履行事后通知书 (18) 18.行政强制执行现场笔录 (19) 19.(行政机关名称)中止强制执行决定书 (20)

20.(行政机关名称)终结强制执行决定书 (21) 21.(行政机关名称)恢复强制执行通知书 (22) 22.执行协议 (23) 23.(行政机关名称)强制执行申请书 (24) 24.送达回证 (25)

1. 行政强制措施及相关事项内部审批表 —1 —

2 .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 地点: 当事人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电话:住址:邮编: 行政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件号: 行政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姓名:执法证件号: (没有可不填)见证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或者住址:联系电话: 现场情况及告知事项:(标的物情况,通知当事人到场及当事人是否到场情况,当场告知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现场处理情况:(现场处理经过,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裁量理由,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过程、采取的方式方法及结果等内容)当事人、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逐页签字确认 (以下是笔录尾页) 当事人阅核后签注“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日期(拒绝签字的,注明拒签事由) 行政执法人员:签名(两人)、日期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日期 记录人:签名、日期 第页共页 —2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范 第一章受理 一、受案登记 (一)操作规范 1、接受并登记报案有关事项; 2、进行初步审查; 3、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受案登记表》; 4、呈报办案部门领导批准; 5、经领导批准受理后,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 (二)注意事项 1、对接受报警后,能直接判明属于行政案件的,可以直接填写受理登记表。 2、《受案登记表》填写应规范: (1)案由:应按照《关于规范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的意见》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填写,如殴打他人、盗窃等。 (2)案件来源:工作中发现、报案、投案、移交、扭送等。 (3)报案时间:应准确到年、月、日、时、分。案件来源为工作中发现的,不应再填写报案时间。 (4)简要案情:载明违法嫌疑人基本情况、发案时间、

地点、过程、后果及现状;有被侵害的,要载明被侵害人受害情况、损失物品及其数量、特征等要素。 (5)受案意见:应为“建议调查处理”、“建议不予调查处理”或“建议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6)印章:接报单位印章处应加盖受案单位印章。 3、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和物品: (1)登记:对提供的有关证据和物品应当详细登记,登记时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破损情况、新旧程度、明显标记等;对提供的文字材料,要写明份数、起止页码等。 (2)保管:对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都必须妥善保管,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不得损毁、丢失或挪作他用。 (3)移交:对需要移送处理的案件,同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和物品一并移交。 4、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填写《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有关证据材料和物品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对于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逃跑、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有人员伤亡,国家、集体或者公民利益正在遭受重大损失等紧急情况的,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臵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5、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

交警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哪些程序

交警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哪些程序 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 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一、现场勘查 第十二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的,须做好报案记录。属于重大、特大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 者有关部门报告。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主管部门,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三条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书面通 知当事人。 第十四条一般以上事故现场勘查,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第十五条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地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必要时应当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到现场。管辖地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必须派员维扩现场秩序。 第十六条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组织抢救伤者和财物; (二)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 (三)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查员、绘图员应当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可以要求本人签字;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无 能力签字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见证人或者当事人拒 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者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辑,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出 协查通报。收到协查通报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通报线索组 织查缉,并将直缉结果通知发报单位。逃逸或者驶离现场的车辆查 获后,发出协查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撤销通报。 第十九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物品应当保护,除物证外,其他财物必须及时发还当事人;暂时无人认领的,要妥善 保管;暂时无法移动的,应当指定当事人一方或者有关人员守护,并 设明显标志。 二、调查取证 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暂扣 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当事 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公安行政复议书格式

公安行政复议书格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行为,保证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安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安部对《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公通字〔1992〕3号)印发的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公安行政复议文书格式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文书的制作工作,充分认识提高行政复议文书质量对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在制作行政复议文书时,要严格按照统一下发的规定格式填写。对于在实际办案中需要制定的其他行政复议文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自行制定。 二、公安部以前下发的法律文书中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的有关内容与行政复议法不一致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填写。 本法律文书格式自行印制。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报部。 格式一 ┌──────────┐┌──────────┐┌──────────┐

│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提交行政复议答复│ │通知书││通知书││通知书│ │复答字〔〕第号││复答字〔〕第号││复答字〔〕第号│ ││││││ │______:││______:││______:│ │____不服你__││____不服你__││____不服你__│ │年__月__日__作│复│年__月__日__作│复│年__月__日__作│ │出的_____,向本│答│出的_____,向本│答│出的_____,向本│ │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字│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字│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 │机关已于___年__││机关已于___年__││机关已于___年__│ │月__日受理。现将复││月__日受理。现将复││月__日受理。现将复│ │议申请书副本(笔录复││议申请书副本(笔录复│

工商行政执法现场笔录

工商行政执法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 通知当事人到场情况:已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在检查现场,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情况:已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情况:已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如实回答询问、提供证据、不得阻挠的义务。 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情况:已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有扣留财物的才填写~如没有填“无”) 一、无照检查情况:,案名:黄X涉嫌无照从事经营案, X年X月X日~我所执法人员张X~李X经出示执法证依法对当事人黄X经营的店铺进行检查~现场由该店的黄X、陈X等配合我所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当事人经营的店铺位于河源市源城区XX路XX号~面积约X平方米。门口设有字号为“XXX”招牌一个。 2、店内有货架X组~货架上摆放有XX、XX、XX等商品。当事人承认以上货品用于销售。现场有消费者X名~正在选购商品。 3、现场未发现且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当事人黄X 涉嫌无照从事经营活动。 4、执法人员对检查现场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 5、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正在销售的商品,经营的工具,予以扣押~当场制作并交付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XX工商强措字…2012?1号,和扣押清单,第1号,。

以下空白。 1 二、有执照的检查情况: X年X月X日~我所执法人员张X~李X经出示执法证依法对当事人黄X经营的店铺进行检查~现场由该店的黄X、陈X等配合我所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当事人基本情况:赵**~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现年38岁,家庭住 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当事人经营的店铺位于河源市源城区XX路XX号~面积约X平方米,墙上悬挂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经营者姓名:赵某~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卷烟、日用杂品~经营地址:XX路XX号~执照有效期:2008年4月24日至2012年4月24日。 3、经现场检查发现~,检查情况,。 4、执法人员对检查现场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 5、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正在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予以扣押~当场制作并交付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XX工商强措字…2012?1号,和扣押清单,第1号,。 以下空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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