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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

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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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

产品定义: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公司向借款人发放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贷款。

产品特点:

固定资产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长、使用金额大。

产品功能:

能够满足借款人对固定资产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需求。(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和准则应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的资产。)固定资产贷款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还款来源不同分为项目融资和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一、项目融资:指贷款公司以针对融资项目专门成立的项目法人为借款人,以项目自身现金流量和收益为主要还款来源,以项目资产为保障所提供的固定资产贷款。

项目融资的特点是:借款人为特殊项目的经济实体,除建设和运营项目设施外不履行其他职能;还款主要依赖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和项目资产抵押。项目融资一般应将项目资产设定抵押或以合法收费权作为质押;根据项目风险情况,也可要求项目法人提供其他担保。现金流量稳定的发电、公路、铁路、机场、桥梁等大型基建项目通常采用项目融资方式,房地产开发贷款一般也采用项目融资方式。

二、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指贷款公司以现有法人为借款人,以借款人全部现金流量和收益为还款来源提供的融资。其特点是:不针对拟建项目专门组建新法人,项目运作和融资以既有法人为主体;还款来源不限于拟建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量和资产,以借款人全部预期现金流量综合还款。

产品特点:

固定资产贷款可满足借款人因技术改造、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科技开发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

产品期限:

小型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大中型项目一般不超过8年,实际贷款期限根据项目评定结果和银行资金供给情况确定,贷款可分次发放,分次收回。固定资产贷款可针对实际情况对贷款期限进行调整。

产品价格:

固定资产贷款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利率档次可按照借据约定期限或合同约定确定。利率档次、利率浮动、计息方法、结息时间、加息、罚息、贴息等执行贷款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适用对象及条件:

固定资产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借款人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除具备贷款公司贷款客户资格要求外,其申请贷款的项目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

2、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配套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

3、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适用,配套设施落实到位;

4、所需原材料、动力、燃料有可靠来源,三废治理,环保设施能够落实;

5、能够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

操作流程:

一、申请、受理及调查

(一)客户申请办理固定资产贷款除向贷款公司提供除资格审查中所要求的基本资料外,还要准备以下资料: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项目概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前期完成工作情况报告;

4、自筹资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

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

5、特殊行业的企业还须提供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涉及用地的,提供建设用地合法手续的证明材料;

7、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环保评价报告及批准文件、特殊行业批准文件、其他批准文件等;

8、提供贷款担保资料。

(二)、授信管理部门受理客户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固定资产贷款初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

1、客户基本情况调查

(1)、项目融资重点调查借款人主体合法性,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高级管理层信用记录,能力和经验是否适应项目建设管理需要,法人治理结构,主要股东信誉和实力等。

(2)、一般固定资产贷款要按照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分类有关要求对客户进行整体评价,重点调查借款人信用记录、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并初步分析判断拟建项目对借款人整体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借款人对拟建项目的承受能力。

2、项目基本情况调查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目的、必要性,项目规模、性质等基本内容,产品及市场状况,建设及生产条件,工艺技术、流程和装备的基本情况,前期工作和进度。

(2)、项目合法性。重点调查核实有关批准文件。

(3)、项目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贷款公司信贷政策,是否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区域经济、信用环境是否良好等。

(4)、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等。

3、拟提供担保情况调查包括:担保方式及担保人资格、能力、抵质押率等。

4、综合收益情况及风险状况。初步预测贷款给贷款公司带来的直接收益、相关收益及风险状况,包括结算业务增长情况、项目对提高农村信用社知名度和业务竞争能力的影响、贷款主要风险及风险程度等。

二、项目评估

1、项目评估指贷款公司对拟提供融资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从借款人的信誉和能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可行性、财务效益、贷款公司综合收益及风险等方面进行深入、全面的论证评价,提出明确的评估结论,为信贷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原则上都应进行评估。项目评估原则上为内部评估,或由授信管理部门提出要求,主管主任同意后按程序委托有资质、信誉好、评估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2、对于经过评估的项目,授信管理部门对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认定,主要是调查核实评估依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认定评估所使用的方法是否科学、恰当,

内容是否全面,结论是否合理;

3、对于可不评估的项目,授信管理部门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核实客户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借款人的信誉、治理结构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担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综合收益及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价,撰写调查报告。

4、在评估或进一步调查后,授信管理部门应就贷与不贷,贷款发放条件及用款条件,以及客户授信额度、贷款金额、利率、用信品种、期限、提款有效期、宽限期、担保、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贷款的风险程度等提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和意见。

三、审查、审议与审批

(一)、审查

授信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贷款审查。审查重点内容是:借款人是否符合固定资产贷款的基本条件;项目贷款发放是否控制在客户统一授信额度内,项目有关批文的有效性、贷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资金筹措;贷款效益与风险;担保能力。

(二)、审批

1、固定资产贷款应采用担保贷款方式,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应尽可能采用抵押或质押贷款方式,项目融资一般应以项目资产设定抵押或以合法收费权作为质押。

2、固定资产贷款应根据项目或借款人预计现金流情况合理确定提款有效期、宽限期和总期限。

(1)、项目融资根据融资项目自身预计现金流情况期限;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根据借款人整体预计现金流情况确定期限。

(2)、固定资产贷款总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且不超过贷款形式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期。其中技改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基本建设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过10年,超过10年的按规定报备并向监管部门备案。

(3)、提款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对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应根据项目进度和用款计划,分次发放或一次发放分次使用,并根据项目竣工投产后产生的现金流或借款人其他还款来源分次收回。

3、固定资产贷款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再追加。因项目概算调整确需增加的,借款人应重新提出借款申请,授信管理部门受理后按程序报原有权审批人审批。追加贷款额超过原承诺贷款30%,应重新进行评估。

四、合同签订及贷款发放

(一)、合同签订。贷款经审贷会审批同意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后,贷款公司根据审批内容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款合同。

(二)、贷款发放。贷款公司根据审批内容、合同约定、项目进程和借款人商定项目用款计划,并根据用款计划发放贷款。发放贷款前,贷款公司须确认借款人已满足所有贷款条件;借款人资信状况、影响评估指标的主要因素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抵押担保条件已经落实;对贷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必须暂缓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五、贷后管理及贷后评价

按照贷后管理规定,授信人员在贷款发放15日内按要求

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对贷款风险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风险分析。授信管理人员定期向贷审会及主管主任(行长)报告贷款风险状况。

(一)、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管理重点是:资金监管;主要设备及物资采购;参与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决算审查等工作,监督项目按计划实施;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营运效益以及担保能力的变化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贷后检查;担保人保证能力,抵(质)押物价值等,落实还款计划。

(二)、严格执行风险预警制度和重大风险报告制度。在借款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中列明的风险预警信号、危及信贷安全的,按规定及时调整风险分类、预警和报告,并视情况采取要求纠正、停止发放贷款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或其他风险控制、化解措施。

1、国家产业政策重大调整。

2、资本金及其他项目资金未按约定到位或抽逃项目资本金。

3、原材料及产品市场条件、建设条件重大变化。

4、拒绝接受农村信用社对贷款项目的监督管理。

5、经营管理状况恶化。

6、对贷款公司及其他债权人出现拖欠或违约行为。

7、违反约定在未还清贷款之前以项目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8、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又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展期手续。

9、对借款人改制产权变更,高层管理人员变动,逃废债务、涉及诉讼案件等重大预警信号。(三)、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竣工投产并达到设计能力1年后或竣工投产2年仍未达产的,授信管理人员将项目基本情况报授信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后评价,撰写贷后检查报告,结合贷后管理定期报告制度向贷款公司贷审会和主管总经理报告。

项目贷后检查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实施、项目生产经营、项目管理水平和资信项目财务效益、贷款风险后评价、项目前景预测等内容,并应提出提高经济效益、加快贷款收回以及控制和化解潜在风险的建议和措施,总结项目评估、贷款决定能参与贷款项目建设期管理的经验和教训。

(四)、关于项目贷款期限调整:项目贷款期限调整,是指借贷双方经协商同意,以展期等方式,对原项目贷款借款合同期限进行调整的行为。

1、期限调整的基本条件是:

(1)、借款人不属于贷款公司确定的清理或退出对象。

(2)、生产经营正常,近年来的经营收入、净现金流量或者盈利水平没有下降。

(3)、还贷意愿好,积极配合贷款公司收贷收息,没有逃废债行为和恶意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4)、期限调整后能正常还贷清息。

2、符合上述条件,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进行期限调整:

(1)、原定贷款期限不符合评审测算结论,或者不符合企业项目经营周期的;应借款人要求,为降低利率档次而期限过短的;还贷安排过于集中而导致借款人还款困难的。

(2)、由于自然条件变化,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造成贷款项目建设期拖长、投资增加,不能如期产生经济效益,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还贷暂时有困难的。

(3)、已落实用项目效益或借款人综合效益之外的其他资金来源还贷,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即期到位的。

3、期限调整的办理方式可采取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借款合同期限变更协议和重签借款合同等三种形式。项目贷款期限调整的审批,原则上按照项目贷款的审批程序进行。

风险防范:

一、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二、为防范信贷风险,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应根据风险程度确定合适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国家要求资本金比例高于30%的,从其规定;国家规定的资本金比例低于30%的,原则上按30%掌握。

项目法人对外筹措的负债性资金不能作为资本金;但对于股东借款,在股东明确承诺其借款属于“资级债务”,即滞后于贷款公司借款偿还的债务时,可将股东借款视同项目资本金对待。“工程垫资”不能列入项目资本金。

三、根据项目实际用款需求及预测现金流情况合理确定融资期限是控制信贷风险的有效手段。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内容应明确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提款有效期、宽限期和还款期、提款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尽可能缩短宽限期,以控制期限因素造成的信贷风险。

四、经调查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1、未按国家规定取得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的。

2、未按国家规定取得环保批准文件的。

3、未按规定取得土地批准文件的。

4、国家明确规定不得贷款的。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方便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以分为: 一、房屋类: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 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物流配送中心)。 二、一般设备类:是指办公和日常使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 电脑设备、办公家具等。 三、运输设备类:是指轿车、货车、电瓶车等 四、通讯类:是指电话、手机、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等设备; 五、办公类:空调、复印机、电脑设备、传真机、打印机、 点钞机、考勤机、保险箱等设备; 六、其他设备类:是指不包括上述各项的设施、设备。

固定资产新增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新增流程如下: 一、申请报批: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增置固定资产的申报流程为: 需求部门经领导批准由部门资产管理员上报至资产分管部门(核定资产类别、配置及是否有闲置利用),分管资产部门确认需购买后发起系统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二、购置:对于确定需购买的固定资产,交采购部门根据申 购信息的要求统一购置。 三、入库:物品到货之后由申请部门、采购部门共同验收, 对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器具随即交付使用,并完成系统入库验收流程;对需要安装的设备经安装后,由购置部门会同使用部门、组织安装调试,并由资产分管部门现场监督,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系统入库流程。同时须将验收单及有关物品保修卡、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妥善保管。未经验收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 四、固定资产编码建立:对于新购的固定资产,资产分管部 门根据相关实物登记台帐,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并根据资产编码原则进行编码,所编号码应贴在实物上(不宜贴的应作相应记录),资产分管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五、出库及领用:部门资管员于资产分管部门处验收物品 无误之后登记备案并签字确认,基于“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部门资管员分发至领用人时应登记备案由实际使用人签字后方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第2号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9年第2号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固定资产 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 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 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 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将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 维度建立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 第八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贷款人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九条贷款人受理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CC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调查报告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CC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调查报告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信用等级(原则要求,目前内外部评级均采信):客户经办: 审批层次(总行/支行): 一、信贷业务基本要素 信贷业务品种{基建/技改}: 信贷业务币种: 信贷业务期限: 信贷业务额度: 信贷业务担保条件: 信贷业务利率及方式: 利息收取方式: 二、信贷业务主体评价 (一)客户基本情况 CC立时间 注册及实际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兼营业务 行业 规模{净资产和生产能力按近期情况填写,销售收入情况按上年度及本年度截止申请月情况填写} 所有制: 客户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职人;大专以上学历人;中高级以上职称人。 (二)客户发展沿革及重大机构变革 (三)客户隶属关系或控制关系情况

客户隶属关系或控制关系、关联交易等补充说明 (四)客户管理情况评价 客户主要高管人员表 管理层素质整体评价{内容包括主要领导人简介、班子结构、业务素质、领导能力、道德品质、经营风格、曾受到何种奖励和处罚。是否CC功开发过类似规模和复杂程度项目、是否熟悉对该项目所在行业及经营管理、管理层是否稳定}

_____年 _____年 增长 率 ____年 增长 率 (%)② (最近一期) 客户主要的领导岗位是否主要由有亲缘关系的人员担任: 三、客户财务情况 报 表 类 型:□合并报表/□汇总报表/□单一报表;□经审 计/□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名称: 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 □保留 □否定 □拒绝发 表意见 保留意见及否定意见的具体内容: 财务报表主要指标比较分析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科目 (%)① ×年×月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及本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本行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原则,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固定资产贷款按区域、行业及贷款品种等实行限额管理,且应约定明确、合法的用途及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使用,防止贷款被挤占挪用。 第四条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贷款原则上参照本办法执行,对本行无须承担任何信用风险责任的包括委托贷款不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贷款分类与额度 第五条固定资产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基

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等。 第六条不以用途划分的贷款产品,贷款用于或部分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贷款发放和支付。 第七条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管理。 第八条在满足固定资产贷款的前提下,可以串用固定资产额度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保函,短期授信业务用途与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相同的短期授信业务到期可以用固定资产贷款偿还。 第三章贷款条件、用途、金额与期限 第九条借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三)借款申请人及项目发起人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在本行辖内经营机构开立存款账户; (五)具备贷款项目的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发起人具备亦可); (六)本行要求的其他的客户准入标准。 第十条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说明 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流程图主要分三部分:一是原始数据的导入及新增资产业务,二是已经形成资产账户的部分资产的变动及处置业务,三是资产账务及有关账表。 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一、原始数据导入及新增资产业务

(一)原始数据的导入业务 1.原始数据录入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录入。通过主菜单“资产管理”下的“原始数据录入”完成。资产信息项填写完毕后,通过系统提交给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提交之后的资产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确需修改,先撤销提交,再修改,然后再提交。一旦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该资产的资料在本地机录入窗口中便不能再看到,因此,也不能再被修改。 2.为了保证本系统资料的可靠性与严肃性,“原始数据录入”工作只允许进行一次,之后不能再使用这一功能。 (二)新增资产业务 1.新增资产验收单数据录入:由学校使用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录入新增加的固定资产资料。具体操作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增加”→“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类别”→“添加”→“完成”。 2.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单的信息项包括:资产分类号(分类名称)、资产名称、现状、国别、单价、数量、计量单位、资产来源、资金来源、申购单位、采购(经手)人、购置日期、货到日期、验收日期。 (三)生成固定资产卡片 1.新增资产资料录入(录入验收单资料)完毕,确认无误后可通过菜单栏的“建卡”按钮生成卡片信息;已经导入的数据自动生成卡片,没有验收单。对生成的卡片分别填写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方向、存放地点等信息项;如果有图片可以在此时把资产的图片插入到卡片信息项中。当信息项填写不完整时不能生成卡片信息。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2010-6-111:14:28【字号:大中小】打印访问量:999

(三)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工艺是否先进,是否符合节能、高效、降耗、减排的要求; (四)项目资本金来源是否真实、可靠、合法,资本金比例是否合规,在建项目已投入资本金是否真实; (五)项目设计规模是否经济、合理; (六)项目财务净现值是否大于零,内部报酬率是否高于基准折现率,贷款偿还期内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是否满足还本付息需要; (七)对影响项目效益的敏感性因素是否在可控制范围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可行; (八)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是否能够承受,防范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九)单项固定资产更新或大修理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第十五条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除按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查评估外,还应重点调查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地方政府信用状况和财政能力。主要分析GDP总量和增长情况、当地的支柱产业发展情况、当地政府信用环境状况、政府合作情况,近三年本级财政总收入、本级可支配财力、建设性支出及占比,地方政府负债率、偿债率、债务率和区域融资最高额度,未来还款期本级可支配财力增长预测等。同时,本级财政负责还款的,要调查政府或人大同意为借款人(项目)筹集解决还本付息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其他政府部门负责还款的,要调查政府部门同意偿还项目建设贷款的相关文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第十六条贷款条件落实。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前,应落实已审批的贷前条件。经营性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发放前,项目资本金应按要求到位,项目资本金应为权益性资金;担保材料应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本级政府负责还款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前,当地政府或人大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文件或决议,项目资本金已按约定的来源和进度到位;与借款人及有关方已签订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运营收入(补贴)分割协议等;项目建设有关证照应办理齐全。 第十七条贷款支付管理。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与支付过程中,开户行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固定资产贷款的支付实行报账制,开设贷款支付回笼专户,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或开户行受托支付方式,对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开户行应根据项目进度和已支付建设资金相关凭证监督贷款的支付和使用,非经营性项目工程资金的支付,须经项目建设涉及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支付凭证主要包括: (一)土建工程类:承包商发票、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报告等。 (二)货物采购类:购销合同、供货商发票、货运证明、验货单、供货商签章的付款通知等。 (三)咨询服务类:服务提供方发票、服务提供方签章的付款通知等。 第十八条严格监督项目投资调整和建设内容变更。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投资或变更建设内容(调整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设备和工艺等),导致项目总投资调整超过10%以上,对总投资减少的,应相应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购置流程及操作办法 一、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建、保管、使用和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固定资产的界定: 1.2.1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生产经营设备、器具与工具):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公司的一些特殊物品,价值在2000元以下但在1000元以上且具备固定资产特性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2.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1.2.3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3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1)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组织评审; (2)生产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临时项目部)负责基建工程的管理; (4)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车辆管理。 二、固定资产购建 2.1固定资产预算 每年末,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编制下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经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列入年度投资预算报批。 2.2固定资产采购 2.2.1根据固定资产预算安排,采购部(或工程管理部)会同各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购建工作。 2.2.2所有的设备都应进行招标采购。 2.2.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经安装或改造结束并经验收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单,交使用单位签收领用。 2.3固定资产验收

2.3.1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组织验收,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并办完财务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2.3.2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 2.3.3大型仪器设备要组织专门技术小组负责验收,逐项清点主、附件和资料,逐项检验技术指标。验收的原始记录和图片资料应随验收报告一起存入资产档案。 三、固定资产计价 3.1固定资产应当按其历史成本入账,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确定入账价值。 3.2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 (1)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 (2)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3)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四、固定资产折旧 4.1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2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预计净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4.3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公司选择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4.4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在实际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4.5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4.6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和年折旧率参见具体会计核算政策。 五、固定资产保管与维护 5.1固定资产保管

xx银行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拓展优质信贷市场,增强我行信贷产品竞争力,根据x人民银行和x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和我行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以借款人自有的、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优质经营性资产(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未来经营所产生的持续稳定现金流(如收费收入、租金收入、运营收入等)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满足借款人调整融资结构而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第三条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用途主要包括全部或部分置换借款人建设该特定资产而形成的银行贷款、借款人建设该特定资产超过规定资本金额度以外的自有资金(含股东、关联公司的借款)等。 第四条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的管理遵循“从优选择经营资产、审慎评估现金流量、合理确定金额期限、严格实施账户监管、定期评价资产收益”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纳入授信管理,在已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审批,置换本行固定资产贷款的可占用原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需增加授信额度或核定新客户授信额度的,按我行授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集中在一级分行(含)以上审批,审批权限按照总行固定资产贷款授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按照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程办理,审批流程执行我行现行有效的信贷业务运作流程文件以及我行法人信贷业务审批网上作业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本办法目的是为了提高农行营销优质项目或客户的竞争力,不宜用于营销一般客户或项目。

第九条本办法不包含经营性物业贷款。 第二章业务适用对象及准入条件 第十条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适用对象限定为我行总行级及一级分行核心客户、总行授权书中规定的优势行业重点客户以及实行名单制管理的支持类客户,并以总行级核心客户为营销重点。其他客户需办理此项业务的,须报总行审批。 第十一条借款人除满足第十条款规定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及提供同意申请信用的决议或相关证明等; (二)借款人在我行信用评级达到AA-级(含)以上; (三)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四)所有者权益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五)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借款人及其控股和主要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发展前景良好; (六)经营特定资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七)具有合法、独立、完整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其中对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可不要求借款人具有项目的所有权、处置权; (八)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特定资产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 (二)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清晰; (三)已投入正常运营,在贷款存续期内,具有合法、稳定、持续的经营现金收入,如有收费权的,则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收费的

1、固定资产 1.1、固定资产应用流程 1.2、原始卡片录入 原始卡片是指卡片记录的资产开始使用日期的月份先于其录入系统的月份,即已使用过并已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卡片,系统初始化或补录时输入。 操作路径:【业务工作】-【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原始卡片】,1.双击[原始卡片录入],弹出[固定资产档案],选择要录入的固定资产类别,点击[确定]。

2.进入固定资产卡片空白录入界面。 3.按业务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并保存。 1.3、资产增加 "资产增加"即新增加固定资产卡片,在系统日常使用过程中,可能会购进或通过其他方式增加企业资产,该部分资产通过"资产增加"操作录入系统。当固定资产开始使用日期的会计期间=录入会计期间时,才能通过"资产增加"录入。 操作路径:【业务工作】-【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卡片】-【资产增加】, 1.双击[资产增加],弹出[固定资产档案],选择要录入的固定资产类别,点击[确定]。

2.进入固定资产卡片空白录入界面,在录入界面按业务录入固定资产卡片。 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总会由于各种原因,如毁损、出售、盘亏等,退出企业,该部分操作做"资产减少"。 操作路径:【业务工作】-【财务会计】-【固定资产】-【资产处置】-【资产减少】,1.双击[资产减少]进入资产减少操作窗口,在卡片编号选项中,可以选择原有的固定资产 卡片档案,选择要做资产减少的卡片。

2.点击[增加]按钮,选择减少方式,点击[确定]按钮。 1.5、资产变动 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资产重新估价、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设备、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等等业务时,可以做对应的资产变动来实现: 操作路径:【业务工作】-【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变动单】, 下面以原值增加为例进行操作说明: 1.双击[原值增加],出现固定资产变动单,在单中录入增加金额,变动原因等内容,点击[保 存]按钮即可。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银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银行信贷政策为指引,坚持独立审贷、专款专用、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种类、用途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借款用途符合我行业务范围,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第五条贷款种类。 按期限分为短期固定资产贷款和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 按投资规模分为单项固定资产贷款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 按主要还款来源分为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以经营利润和折旧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为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以各级政府财政补贴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为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第六条贷款用途。 (一)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生产性固定资产项目的资金需要。

(二)单项固定资产贷款主要为解决借款人为购置或更新单项生产设备和运输工具、厂房翻新改造、小型技术改造的资金需要。 第七条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除具备《中国##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区域、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二)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规定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应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资质机构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额度在3000万元以上的贷款一般应由乙级或相应级别(含)以上的机构出具)。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需办理的各项审批手续齐备。对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其项目已经国家有权部门审批;对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其项目立项申请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已履行备案手续;需行政许可的,应持有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件。 (四)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 (五)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银行规定的最低标准中的高者。 (六)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借款人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丹东银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丹东银行各类项目贷款,包括: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搭桥贷款等的管理。 2.1 以银团贷款方式办理的固定资产贷款,还应执行《银团贷款管理规定》和具体银团贷款协议约定。 2.2 对符合总行低风险担保规定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办理条件可不受第8.1.1条8.1.1.3款、8.1.1.4款的限制,并可适当简化贷款调查、审查及贷后管理内容,主要分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其审批手续的合规性。 2.3 对不符合本规定,但确需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的,须报经总行审批同意或特别授权后方可办理。 3 术语与定义 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基于新建、扩建、开发、购买或更新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产生的资金需求,以其未来综合效益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4 职责与权限 调查人员对调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以及调查报告负责;审查人员对风险揭示的客观性、全面性、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和审查意见负责;有权审批人员对业务办理方案独立签署审批意见,对信贷业务的审批意见负责。 5 政策 办理固定资产贷款应遵循择优选择借款人和项目,审慎评价借款人综合偿债能

力的原则。 6 流程图

7 风险控制要点

详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 8.1 基本规定 8.1.1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8.1.1.1 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8.1.1.2 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8.1.1.3 信用状况良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重大不良记录;8.1.1.4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8.1.1.5 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8.1.1.6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8.1.1.7 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8.1.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8.1.2.1 符合我行信贷政策; 8.1.2.2 涉及国家产业、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的,符合其要求; 8.1.2.3 需经国家有权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完成相关手续; 8.1.2.4 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有资本金比例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8.1.2.5 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8.1.3 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金比例要求,结合借款人现有融资水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盈利能力、发展前景、我行同业占比等因素合理确定。 8.1.4 贷款期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2010-6-1 11:14:28 【字号:大中小】打印访问量:9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农发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指农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农发行信贷政策为指引,坚持独立审贷、专款专用、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种类、用途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借款用途符合我行业务范围,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第五条贷款种类。 按期限分为短期固定资产贷款和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 按投资规模分为单项固定资产贷款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 按主要还款来源分为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以经营利润和折旧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为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以各级政府财政补贴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为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 第六条贷款用途。 (一)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生产性固定资产项目的资金需要。 (二)单项固定资产贷款主要为解决借款人为购置或更新单项生产设备和运输工具、厂房翻新改造、小型技术改造的资金需要。 第七条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区域、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用友NC固定资产操作手册固定资产模块包括: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固定资产变动管理和固定资产分析。固定资产的日常业务可以通过NC动态会计平台自动生成总账系统的记账凭证。固定资产的主要业务内容有: 1、可自由设置卡片项目,实现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功能。 2、提供资产附属设备和辅助信息的管理。 3、提供原值变动表、启用记录、部门转移记录、大修记录、清理信息等附表。 4、可处理各种资产变动业务,包括原值变动、部门转移、使用状况变动、使用年限调整、折旧方法调整、净残值(率)调整、工作总量调整、累计折旧调整、资产类别调整等。 5、提供对固定资产的评估功能,包括对原值、使用年限、净残值率、折旧方法等进行评估。 6、提供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计提折旧功能,并按分配表自动生成记账凭证传至总账。 7、提供各类固定资产账簿、统计分析表。

顺序业务名称描述备注 1 原始卡片录入管理启用NC系统前的固定资产卡片 2 新增资产管理在NC系统启用以后增加的固定资产 3 资产减少管理任何时期内因为各种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 4 资产变动管理在使用固定资产期间,固定资产因为各种原因进行变动的业务 5 资产评估管理资产评估后资产的变更情况 6 资产减值管理企业因市场等变化造成的资产减值 7 资产调拨管理集团内部各分子公司调拨情况 8 折旧与摊销管理固定资产每月的折旧情况 3.1、账簿初始化 固定资产的资产类别、折旧方法、增减方式、使用状况、变动原因、卡片项目、卡片样式7项内容由总部统一管理。各单位无权进行操作。 第一次使用NC系统进行初始化需进行如下操作: 双击“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参数设置”(如下图)。 各单位一定要把“使用期限的最后一个月折旧提足”前面的对勾去掉,其他的选项为默认。 3.2、录入原始卡片 原始卡片录入业务:是指卡片所记录的资产的开始使用时间要早于其录入系统的月份。也就是在启用固定资产模块之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如我们启用固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9年第2号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将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 第八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贷款人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九条贷款人受理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二)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长春梅陇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分类 1、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和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 2、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使用管理 1、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由财务部负责。 2、实物管理由物业处负责。 3、日常管理按照哪个部门使用,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的原则进行。 4、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人要对资产的使用安全负责。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资产丢失或损坏,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如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丢失或损坏,公司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物业处应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登记,并与财务部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购进日期、使用年限等。 6、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根据使用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如车辆由每位驾驶员各负其责管理,如果共同使用的资产由物业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要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防止损坏与遗失。 7、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与大修理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物业处根据公司的修理制度,编制本年度修理计划(计划要说明修理时间、施工单位、费用预算等情况),并将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固定资产增加 1、物业处正确核定各部门固定资产需要量。购建固定资产时,必须坚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做到花钱少,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并能适应公司的现状和发展需要。 2、各部门购建固定资产,应写出书面报告,物业处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物业处负责购建。 3、建设房屋及建筑物,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编报工程决算,由负责建设的部门,填写《房屋建筑物交付使用单》,报送物业处一份,由物业处进行验收、登记。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贷款方(甲方) 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 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________ 元_ (大写人民币______ 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___ ,_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 ________ 个_ 月(___ 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贷款利率为月息 __________ %o。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 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 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 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 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行_开立的人民币第 _________ 号_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授信风险,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9 年第2 号)、《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由本行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安装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投资支出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借款人为符合本行规定授信条件的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管理。固定资产贷款应遵循“先评估,后决策”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贷款合法合规,保证贷款的质量与效益。不得绕开固定资产贷款的授信程序,以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或其他各种表内外方式向**项目提供融资或担保。 第五条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为一次性额度,不得循环使

用。 第二章授信对象及其条件 第六条固定资产贷款授信对象的风险评级一般应按本行内部评级体系PD评级为12级及以上,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并且非本行减持、退出类客户及其项目。同时,授信对象不得为被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列入耗能、污染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黑名单”客户。授信对象即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对被国家环保部门列入“区域限批”或“流域限批”名单的对象,要从严控制授信。 第七条符合以下特征的固定资产贷款为项目融资,应审慎授信: (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二)借款人通常是为**、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八条授信对象申请本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必须符

202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_________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 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 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______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 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 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 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 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_____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

固 定资产管理流程图说明 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流程图主要分三部分:一是原始数据的导入及新增资产业务,二是已经形成资产账户的部分资产的变动及处置业务,三是资产账务及有关账表。 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一、原始数据导入及新增资产业务 (一)原始数据的导入业务

1.原始数据录入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录入。通过主菜单“资产管理”下的“原始数据录入”完成。资产信息项填写完毕后,通过系统提交给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提交之后的资产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确需修改,先撤销提交,再修改,然后再提交。一旦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该资产的资料在本地机录入窗口中便不能再看到,因此,也不能再被修改。 2.为了保证本系统资料的可靠性与严肃性,“原始数据录入”工作只允许进行一次,之后不能再使用这一功能。 (二)新增资产业务 1.新增资产验收单数据录入:由学校使用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录入新增加的固定资产资料。具体操作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增加”→“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类别”→“添加”→“完成”。 2.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单的信息项包括:资产分类号(分类名称)、资产名称、现状、国别、单价、数量、计量单位、资产来源、资金来源、申购单位、采购(经手)人、购置日期、货到日期、验收日期。 (三)生成固定资产卡片 1.新增资产资料录入(录入验收单资料)完毕,确认无误后可通过菜单栏的“建卡”按钮生成卡片信息;已经导入的数据自动生成卡片,没有验收单。对生成的卡片分别填写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方向、存放地点等信息项;如果有图片可以在此时把资产的图片插入到卡片信息项中。当信息项填写不完整时不能生成卡片信息。 2.对于使用人、使用方向、使用单位、存放地点等信息只能用菜单选择,不能汉字输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53号) 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经营行为,现就贯彻《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办法》和《指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办法》和《指引》实施前已签订借款合同但尚未按合同全部支付(即所余未拨付部分)的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必须自即日起严格执行《办法》和《指引》规定的支付条件和方式。贷款人应立即与相关当事人主动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办法》和《指引》有关贷款支付的要求。 二、对于固定资产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银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社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年02月12日实施日期:2010年02月1 2日(中央法规)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9〕71号) 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国境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 (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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