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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政策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现状和对策

(专业:农村与区域发展学号:1517395020姓名:于欢)

摘要:近年,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变得越来越尖锐,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很缓慢,我们要解决“三农”问题,不仅要在增收上下功夫,还应在农民的最基本的保障问题上加大力度,使农民老有所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文章从分析探讨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现状和困境,提出如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如何强化执行监督,以提高农村社保政策执行的效率,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现状;对策;

我国的经济发展飞快,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状态下,我国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存在城乡差异。我国目前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比较缺乏,农村仍实行以家庭保障为主,国家救济、集体救助为辅的保障方式,体现着农村社区居民互助共济的特点。现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主要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内容,各个地方的实施因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而异。通过了解它的实施现状,发现问题,为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提出改善的对策。

1农村社会保障的理论阐释

1.1农村社会保障的内涵

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的起步比较晚,研究也较少在20世纪中期,虽然起步较晚,但对社会保障内涵的界定已基本达成一致的认识。我国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指:“国家和社会依法通过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作为一个广义的概念,我国政府界定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包括狭义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家为公民提供各种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而且包括企业、团体、家庭和个人提供的各类保障。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它具有我国社会保障的一般规定性,但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点。农村社会保障的保障对象是农民。在中国,农民的概念有两个,一个是身份意义上的农民,即是农村户籍的居民,即使成为了城市居民,如果仍然是农村户籍,那么还是属于农民;另一个概念是职业意义上的农民,也就是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劳动者。我国农村现行社会保障,对象主要是指身份意义上的农民。实际上,我国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农村社会保障。在发达国家有这一说法,因为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是与工业化紧密联系的,而我国农民还没有进入工业化的领域,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还在很大程度上代替着社会保障。一般还是靠家庭保障,亲戚间的互助,这还是普遍存在农村社会中。再一个是土地保障,农民利用土地作为生产生活的保障,通过土地耕种的收益来维持生存。计划生育多年来,家庭规模逐渐缩小,人均可耕地减少,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功用逐渐减弱,迫切需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社会发展,我国在农村这会保障方面也有巨大的改变,国家我农村的基本生活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其他的一些福利,国家越发达,保障的方面和力度也加大。在以前的农村大家想都不敢想的福利,在今天的农村实现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项目包括农村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现有比较

多地方推广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

1.2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

我国现阶段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了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内容,要与当前我国农村的经济收入相适应,也要国家的财力和农民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又能充分注意广大农民对社会保障的迫切要求。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应包括农村社会救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优抚安置、农村社会福利、农村社会互助五个方面的内容。

1.2.1农村社会救济

农村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特殊情况下收入减少或者没有收入,这种情况下不能正常的维持生活的那部分,给予农民资金或实物帮助,从而保证他们最低生活需要的一种制度。在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救济制度主要包括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遇到灾害时灾民救助。比如重大的旱灾和洪涝,四川的地震这些突发的情况。

1.2.2农村杜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在农村属于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障应包括养老、医疗、行业、工伤和计划生育等许多方面的保险。从我了解农村的现实情况看,农民需要的社会保障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2.3农村社会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一种褒扬和补偿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对象是对革命事业和保卫国家安全有贡献的特殊社会群体。在农村也有抗战老兵的补贴,抗美援朝,抗越老兵都会有一定的生活补贴。对那些做出贡献的家属进行抚恤优待和补贴。

1.2.4农村社会福利

农村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农村特殊对象和社区居民提供除社会求助和社会保险外的保障措施与公益性事业。它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孤、寡、老、弱、病、残者的基本生活,同时对这些特困群体提供生活方面的上门服务,并开展娱乐、康复等活动,逐步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这个农村社会保障保障比较少见,因为农村还没有完善的社会福利院和养老院。但也有些接近养老的地方,比如我见过的“五保”户有人的照顾,专门有房子和娱乐设施给予提供。

1.2.5农村社会互助

农村社会互助是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主要包括社会捐赠、社会帮扶和邻里互助等形式。在现在的公益慈善比较剩行的今天,很多做公益的人山区送温暖行动,捐赠各种东西。

2.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现状及其困境

2.1新型合作医疗的执行现状

2.1.1实施现状

新农合在农村比较流行,但也会有农民不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农合保障水平有待提高,报销比率相比城市报销偏低,报销的手续复杂繁琐;保障能力弱,筹资水平低保障能力薄弱难以激发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管理资源短缺,管理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投入人、财、物少,技术力量薄弱,农民对这些机构缺乏了解和认识,导致农民对资金管理机构不信任,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作用不大,加入的人也不是很多;地方监管力度不够,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医疗收费价格过高,现有农民收入水平难以负担得起。

2.1.2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困境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农村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不但存在,反而与日俱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应运而生,新农合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不少问题。资金筹资十分艰难,一是由于农民收入不稳定,不能按时缴纳保险费,农村人口比较多,交一次还是比较大的数目。二是新农合建立在自愿缴费原则上的筹资机制缺乏长期预期;观念难转变,过去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不断改变,许多农民对此持怀疑态度;还有少部分农民对干部、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认为减免的费用是卫生部门又通过药费涨价、多开处方给扣回去了;合作医疗管理操作难,在报销费用的过程中,手续程序繁杂,定点医疗单位报销的标准低,农民群众能报销的范围和幅度都不大,对于高费用的大病无济于事,所报销的费用还不够往返的车费,部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被大大打击。

2.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现状

2.2.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现状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在“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基础上,从我了解的范围来看,现在很多农村的农民是对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不畅,但是内部信息活跃,也不是很了解参保的方式和能领取养老金的养老模式,现在养老方式观念的转化,农村居民的养老意识也由传统的“养儿防老”转向靠自己和政府。很多人还是希望能有养老金。之前的农村有一次性买的养老保险,60岁以上老人可以买,价格4万左右,很多人也买不起。

对参保的障碍:很多村民认同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农政策,但有些村民对这一政策不信任;有些村民认为发放时间太晚,以及缴费时间过长;还有些村民认为该政策没有实质性的效果。村民消极的心理原因对新农合建设非常不利。在中国小农经济的影响小,很多人都注重眼前的利益,对自己的未来并没有投入多少,也不愿意对这个很久才能发放的钱考虑太多,还有政府宣传不到位,农民信息缺乏,有时候会乱收别的费用,以及有些干部贪污腐败,致使农民对政府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任。

2.2.2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困境,广大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基本生活才刚解决,没有更富余的资金,加之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农民的投保金额都集中在最低档次的投保水平上,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保障面过小,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保障水平低,无法达到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根本目的。国家在农村社会保险中的责任轻,由于国家和集体的责任未通过约束性规范加以具体规定,当集体经济实力不强时,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农民个人。

2.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执行现状

2.3.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实施现状

虽然国家花了大钱给了农村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是现在都没有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看过报道就知道,很多村民开着小车领低保,谁有钱有势就可以领低保,难以做到精确的给到需要的人,政府没有能够把款项落实到位,也产生了很多的腐败分子,侵吞了款项没有把钱拨下去。

2.3.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实施困境

目前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仍然很低,难以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在我们村一个人就能领60元的最低生活补贴,就只能买些米和菜。覆盖率

较低,一个村就是几户人家,对农村低保制度的宣传不够。农村低保制度还没有覆盖到应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受惠人群有限。建立低保档案较困难,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支撑,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调查存在较大的困难。家庭收入难以核实,看不见的物资大家也不懂。未建立规范、透明、适用的农产家庭收入调查和体系。低保标准的确定难度大。建立一个标准去衡量贫困农户家庭基本生活关系到他们能否得到保证,低了不足以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了政府财政承受不了。现在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低保机制也会造成懒人的诞生,如果可以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但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等、靠、要”的现象。

3.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

3.1对纯农业人口(以经营土地为生的农民)实施农村养老保障。进行养老保险进行调整与改革,最重要的是改变“个人缴纳为主、集体缴纳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国家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国家设立专门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农民个人缴费和部分国家投入全部划人个人账户。鼓励更多人参与商业保险,参与集体养老模式。

3.2对进城的农民工实施社会养老保障。设定一个进城生活年限,可以与城市居民可以买同等的社会保险,比如已经在城市生活较长时间(5年及5年以上)、就业稳定的农民工实行类似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方法,即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农民工个人缴费和企业部分缴费划人个人账户。为了不影响企业招收农民工的积极性,可以按工作年限交,工作年限短,缴纳费用低;工作年限长,缴纳费用高。对于在城市从事个体工商业的自雇性农民工,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障,实行自愿原则。

3.3国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使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得以规范化。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稳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农村社会稳定,本着社会公平原则,对农村老年群体实施的社会保障,是作为调节社会分配手段而建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步伐应加快,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各项措施都有法律保障,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法律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市场运作让其不断增值,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需要。

3.4各级政府和农民应提高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认识。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国家经济发展的目的是更好的造福于百姓,政府不应该只抓经济,更应该关心老百姓的最低生活情况,把社会养老保障实施到位。同时要改变观念和提高认识,把农村社会保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宣传社会养老保险,使农民能主动接受。

3.5继续倡导和推行家庭养老。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一蹴而就,我们是要循序渐进,不能只靠社会养老保险。中华民族历来有着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这为家庭养老制度的实行和巩固奠定了思想和文化基础。虽然人口老龄化相继到来,我们的负担越来越重,家庭养老受到一定的威胁。从长远的观点看,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进步,养老方式必然将由家庭向社会过度。但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诸多因素存在,农民养老不可能依靠社会,家庭养老仍然是老年保障的主要形式,必须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优势。政府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农村家庭养老,毕竟社会资源有限,例如给予税收政策的优惠和适当

的收人补贴,对于农村家庭养老方式进行不定期的慰问。

3.6改革管理体制,提提高基金的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农民的血汗钱,养命钱,既要确保安全,又要确保合理增值。养老基金是资金的一种,基金的安全和增值既是资金的一般规律要求,又是确保社会保险良性循环的保证,同时也有利于刺激参保者的参保意识,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做到统一管理,充分利用好资金,哪里需要要及时发放,让农民更加信任,愿意投保,设立相关的管理部门,提高办事效率。

3.7加大国家的资金投入,严格管理资金发放。对于不发放和乱发放资金的腐败分子予以严重处罚,做到精准到位,把钱利用起来。把国家的精准扶贫方式利用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

参考文献:

[1]谷跃兵.我国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执行现状研究[J].科教导刊, 2014,(7):93-94.

[2]邹萃.让农民养老不犯愁[J].中国社会保障,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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