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试行)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用车规定。
一、范围
本规定所包含的车辆为:旗铃货车(车号辽F67374),依维柯箱货(车号辽FH6398),东风皮卡(车号辽F1633U),大叉车(6T),小叉车(2T)。
二、用途:
1、采购;
2、人员接送;
3、往来物流;
4、货物装卸。
三、职责
1、车辆负责人负责车辆运行使用期间的卫生、保养、故障检修、车检等。
2、允驾人负责驾驶准驾范围内的车辆,按时完成任务。
3、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燃油的加注,负责燃油及其他费用核算。
四、用车管理
1、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行车,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要求。
2、公务外出导致的交通违章处理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处理违章的费用公司和责任人各承担50%(特殊情况除外)。
3、车辆配有《用车记录》(叉车除外),车辆使用人在使用前后应按记录要求认真填写。
4、本规定所包含的车辆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管理和准驾司机驾驶,厂内不允许私自使用和违章驾驶。
5、车辆使用完毕,应停放在指定位置。
6、叉车需要加油时,由负责人向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加油记录》,车辆管理员根据申请采购油料。
7、东风皮卡、依维柯箱货和旗铃货车需要加油时,由使用人到车辆管理员处填写《加油记录》,并领取油卡加油。
8、车辆管理员于次月5日前核算上月各车辆行驶公里数、油耗及相关费用,上报财务总监。
9、用车记录存档,期限1年。
五、车辆维修、检修及保养
车辆运行使用期间的卫生、保养、故障检修、车检等由所属分管责任人负责。做到卫
生整洁、保养得当、故障检修及时、车检按期。
1、车辆使用过程中突发的非严重故障,由使用人向车辆管理员申报维修,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2、车辆定期的检修、保养、车检等,以及发生严重故障需要大修或换件,由分管负责人向车辆管理员提报检修方案,车辆管理员向财务总监申请,获得批准后进行检修,检修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六、车辆分管责任人及准驾指定
序号车辆定置地点分管责任人允驾人备注
1 旗铃货车东大
2 依维柯箱货东大
3 东风皮卡办公楼前
4 大叉车冲压车间
5 小叉车冲压车间
1、车辆的钥匙由分管责任人保管,东风皮卡和旗铃货车的备用钥匙由车辆管理员保管(特殊情况可使用),车辆由指定人员使用。
2、出现安全使用问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3、车辆使用人在使用完车辆时,如果有人交接,则将钥匙交给交接人,如果无人交接,则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钥匙交给车辆负责人,严禁将钥匙留在车上无人使用。七、考核
未按本规定执行各项要求,对违章人扣款15元/次。扣款转工会活动经费使用。
八、附则
本规定自2014年6月6日起实行,原规定与此有冲突之处,以此规定为准。
*****电机有限公司
2014年6月6日
用车记录
车型、车号:
日期出厂时间驾驶司机工作内容返厂时间备注
加油记录
车型、车号:
序号日期加油时里程数加油量(升)金额(元)操作人备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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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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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车型、车号:
日期维养原因维养项目维养当时里程数维养费经手人备注
车辆保险、年检记录
车辆信息
车辆名称车型车牌号
购买日期车架号发动机号
保险信息年检信息
投保日期投保公司当年保费保险到期年检时间到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