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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荒漠化研究

1引言

1.1荒漠化研究背景

土地荒漠化是当今世界公认的重大环境问题,被列为全球生态环境十大问题之一。如何治理荒漠化已成为全世界所面对的一个不可回避、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而我国是世界上受荒漠化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国有262.2万平方公里的荒漠化土地,并以每年平均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荒漠化面积已接近国土总面积的30%,影响9个省区数亿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在荒漠化严重的9个省区中,内蒙古又名列前茅,荒漠化土地占到全国的1/3左右。

1.2荒漠化的概念

国际上关于荒漠化概念的提出,有50多年的历史,但曾经有过100多个关于“荒漠化”的定义,这本身就说明了荒漠化现象与过程的复杂性。荒漠化是法国植物学家、生态学家奥不立维尔(A. Aubreville)于1949年研究热带和亚热带森林的稀树草原化过程时,在其文章中首先用的术语。原意是指中非和西非年降水量700—1500mm的半湿润、湿润地区的热带雨林,由于人类滥伐,烧荒和耕作导致的树林的稀树草原化和干旱环境的出现及类似荒漠景观的演变模式。根据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决议第12条,“荒漠化”的定义是“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这一定义后来就作为1994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明确定义。

2正镶白旗概况

2.1地理位置和区划

正镶白旗位于锡林郭勒盟西南,内蒙古高原东南边缘。东临正蓝旗,南接太仆寺旗和河北康保县,西与镶黄旗和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接壤,北与苏尼特左旗为邻,辖2个镇、2个苏木,分别是明安图镇、星耀镇、乌兰察布苏木和伊和淖尔苏木。总面积为6215平方公里。正镶白旗旗政府所在地明安图镇,是全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2地质与地貌特征

正镶白旗属阴山山脉的东延部分,内蒙古高原的东南边缘,地形南高北低,中部微隆起,由东南向西北倾斜,海拔高度在1100~1400米。其地处浑善达克沙地南缘与丘陵相接地区,南半部为丘陵和低山丘陵区,地势起伏较大,有着广

阔的天然牧场。北半部为大面积沙丘沙地。介于低山丘陵与沙地之间为一窄长的低丘地,分布有自然森林和常年河流。由于地貌形态多样,全旗地貌可分为低山丘陵、丘间沟谷洼地、低丘、河谷平地及风积沙地等六类。河谷平原,分布范围较小,主要分布在卓伦河两岸,其物质组成由上新纪的冲积、洪积、砂砾、碎石和粘土组成,地形平坦开阔,植被覆盖好,是良好的天然放牧场和打草场。

2.3气候与水文特征

正镶白旗气候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主要特征为寒冷,风大,干旱,无霜期短,温差大,降雨量少且分布不均。年平均气温1.9℃,寒冷期长达半年之久,从10月到来年4月,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7.7℃,极端最低气温达零下35.9℃,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19.1℃,极端最高气温达34.9℃,年平均无霜期110天左右。年平均风速达4米/秒,全年大风日数75天(7—8级风)。

正镶白旗年平均降水量363毫米,多集中在7、8、9三个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8%,降雪量年平均27.1毫米。而年均蒸发量为1932毫米,是降水量的5倍多。在其境内有4条季节性的小河,较大的有布日嘎斯太河。无较大的湖泊,多为季节性的沼泽,共105处,较大的有沙日盖淖、伊克淖、乌兰淖等,都分布在北部地区。

2.4土壤

土壤以栗钙土为主。还有黑钙土、灰褐土、草甸土、灰色草甸土、碱土等。栗钙土为地带性土壤,分布很广,除北部沙地外,绝大部分为栗钙土;黑钙土主要在低山丘陵垂直带上零星分布;草甸土和灰色草甸土分布于沿河阶地、河漫滩、丘间低洼地、沙丘间平地及湖盆外缘和低山丘陵。碱土主要分布于湖盆外缘低洼地。

2.5植被

主要有三种植被类型:

草甸草原植被分布于中部低山丘陵,发育了中生灌丛和中生草本植物建群的草甸草原植被。草甸草原植被中的山体集水线上出现有少量的白桦、山杨。

典型草原植被分布于南部丘陵地带,具有地带性,主要植被有克氏针茅、羊草、糙隐子草、冷蒿、小叶锦鸡儿等。

沙丘沙地植被分布的沙丘沙地地区为典型的风沙地貌,是浑善达克沙地的组成部分,沙丘沙垄植被稀疏,沙丘间小平原植被繁茂。植被有沙生灌木、半灌木及沙生禾本科植物为主组成的群落类型,建群植物有沙柳、小叶锦鸡儿、沙蒿、沙芦苇、卵穗苔草等。

3正镶白旗土地荒漠化的动态变化

3.1荒漠化的分类系统

内蒙古中部地区属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区,根据中国三北地区荒漠化区域分类,将正镶白旗荒漠化土地分为三类,即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和盐渍荒漠化,在此基础上又分为未荒漠化、轻度荒漠化、中度荒漠化、重度荒漠化、严重荒漠化五级(表1)。

表1 荒漠化土地分类分级系统

3.2正镶白旗荒漠化现状

根据作者目前掌握的资料,2006年正镶白旗荒漠化土地总面积为364111hm2,占总土地面积的58.06%,其中中度荒漠化土地面积最大,为160284.4hm2,占总土地面积的25.56%,占荒漠化面积的44.02%,其次为轻度荒漠化土地,面积为74486.5hm2,占总土地面积的11.88%,占荒漠化总面积的20.45%,在次为重度荒漠化土地,面积是66597.3hm2,占总土地面积的10.62%,占总荒漠化土地面积的18.29%,最后是严重荒漠化土地,面积是62742.7hm2,占总土地面积的10%,占荒漠化土地面积的17.23%。(表2)

表2 2006年正镶白旗不同荒程度漠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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