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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1.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2.养殖场养殖免疫档案,需完善以下内容。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生产流水日报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表、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兽药疫苗采购记录、药物添加剂及限用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销售记录、饲料采购记录、标识使用记录等。

3.养殖场需妥善保管养殖免疫档案,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养殖档案保存时间不得低于2年。

4.养殖场所停业后,于停业后30日内将《动物防疫条件》交回发证机关注销。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的,于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篇: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一、、养殖场必须建立健全统一的养殖档案,并按档案要求对生产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

二、设置养殖档案专柜,并由专人管理,养殖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记录、搜集、汇总并对档案记录结果负责。

三、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包括。引种、转群、死淘、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采购和使用、检疫、免疫、消毒、诊疗、检测、无害化处理、繁殖、饲料消耗、畜禽产品销售等记录以及有关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

四、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技术资料档案一般设为长期保管,种畜禽场应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返,“三证”齐全,归档长期保存。

五、档案管理应制度化和标志化,各项管理制度应张贴或悬挂上墙,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布局应设有标志牌,生产记录能正确反映企业的实际生产水平。

六、严格实行责任制管理,所有档案不得外借,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材料须填写借阅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按期归还,借阅者不得擅自拆卷、复制严禁在档案文件上随意涂划和丢失档案,对档案保密负责。

畜禽标识制度

一、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畜禽标识和畜禽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畜禽标识是指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产品标签、脚环以及其它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

三、畜禽标识实行一畜一标,编码具有唯一性

四、耳标领用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供应,逐级发放,散养户由村级动物防疫员代领取耳标,规模饲养场由场方防疫员领取耳标。

耳标使用耳标由畜禽养殖者向当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领取,并负责实施。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三

十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畜禽,在畜禽到达目地地10日内加施畜禽标识。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五、畜禽标识严重磨损、坏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畜禽屠宰前检验、登记畜禽标识。畜禽屠宰经营者应当在畜禽屠宰时回收畜禽标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保存、销毁。

七、畜禽经营屠宰检疫合格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畜禽产品检疫标志中注明畜禽标识编码。

八、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检疫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进一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申报制度。

第二条对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实行检疫申报制度、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

检疫申报内容包括。依法需要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名称、数量及去向、申报人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三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受理管辖范围内动物的检疫申报,并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第四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建立检疫申报受理管理制度,公布

检疫申报受理电话,明确检疫申报受理权限和范围,安排检疫申报值班人员,做好检疫申报受理工作。

第五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可以在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村、市场或其它场所)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动物检疫报检点,负责受理检疫申报工作。

第六条货主应当按下列时间规定申报检疫

(一)种用、乳用和役用动物提前十五天;(-)动物产品和供屠宰或育肥的动物提前三天;

(三)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在捕获后三日内;四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动和携带动物,随时申报检疫。第七条货主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申报检疫:(-)书面申报(-)电话申报。

第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其申报点,按下列规定受理检疫申报:(一)问明情况;

(二)对于符合受理权限范围的,接受申报;对于不属于受理职权范围的,告知申报人向有职权受理的单位申报;

(三)告知申报人预期检疫时间及需要准备的事项

第九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派执法人员到现场实施检疫,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地出具检疫证明,对动物产品加施检疫标志,经检疫不合格的,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第十条对于不按规定申报检疫的货主,依据《动物防疫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毒制度

一、消毒方法

(1)喷雾消毒用一定浓度的次氯酸钠、有机碘混合物、过氧乙酸、新洁尔灭、煤酚等对清洗完毕后的畜禽舍、带畜禽环境、道路和周围及进入场区的车辆用喷雾方法进行的消毒。

(2)浸液消毒用规定浓度的有机碘混合物、新洁尔灭、煤酚的水溶液对常用的兽医器械、工作人员用具进行的消毒。

(3)紫外线消毒在畜禽场的入口处和更衣室设置紫外线照射消毒。(4)喷洒消毒在畜禽场周围、入口、产床、培育床、猪舍地面等撒生石灰或火碱以杀灭大量细菌和病毒的消毒方法。

(5)火焰消毒在畜禽经常进入的地方用喷灯火焰依次瞬间喷射消毒。(6)熏蒸消毒用甲酡对饲喂用具和器械在密闭的室内或容器内进行熏蒸。

二、消毒范围

(1)环境消毒畜禽舍周围环境每2-3周用2%火碱溶液或生石灰消毒1次,畜禽场周围及场内污染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畜禽场、

生产区、畜禽舍入口设消毒池,使用2%火碱溶汽或煤酚溶液,定期更换消毒液。

(2)人员消毒包括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畜禽舍生产区必

须消毒。(3)畜禽舍消毒每批畜禽调出后,都必须彻底清扫,高压水枪清洗,0.1%新洁尔灭或4%来苏儿等消毒液喷洒,福尔马林熏蒸消毒。(4)用具消毒定期对饲喂用工具、食槽、饮水器及兽医用具0.1%新洁尔灭等消毒液进行消毒。

(5)带畜禽消毒根据需要,每1-2周进行带畜禽消毒,以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6)有效杀灭鼠、蚊虫等选择的药物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对杀灭物应做无害化处理。

疫情报告制度

1、养殖单位(个人)负有动物疫情报告的法定义务。

2、当动物发生疑似传染病时养殖场负责或兽医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兽医站或

动物疫控中心及动监所报告。

3、报告内容:(1)动物发病时间和地点:(2)发病动物种类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5、采取的措施。(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禽隔离;(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染污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3)病死畜禽不得销售和食用;(4)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5)限制人员流动。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

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用药制度

一、用药原则

1、尽量减少用药,确需用药,兽医指导。

2、建立进货台帐记录,确保采购品质质量合格。

3、所用兽药全部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e》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4、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

5、所用兽药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兽药使用应符合规定

1、按规定使用允许使用的药物。

a、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途,使用剂量、疗程、注意事项。

b、按农业部兽药公告“193号”“278号”,遵守休药期、弃蛋期、奶废弃期的规定,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

c、注意配伍禁忌

2、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禁止使用致崎、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a、禁止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

b、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兽药(包括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或已被淘汰的兽药。

c、禁止使用标准、法规中禁用的药物

3、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畜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4、不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及违禁农业投入品(“瘦肉精”,苏丹红聚氰氨),不使用含有三聚氰胺的问题乳品。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本场生产所产生的病死畜(禽)类粪便污水和其它废弃物严格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三、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四、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

五、本场选择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在饲养场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变道。

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喷洒清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七、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第三篇: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制度,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三、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

第四篇: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制度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制度

一、畜禽养殖者应当向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申领畜禽标识,并按规定对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二、畜禽标识实行一畜一标,如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三、畜禽养殖场依法向县畜牧水产局畜牧站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及时填好,记录内容真实、全面。

五、饲养种畜建立个体养殖档案,信息完整;种畜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六、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

20年,羊为xx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第五篇: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员工守则

一、企业利益是职工的共同利益,职工应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树立与企业共荣的思想,积极参与经营管理,为企业献计献策。

二、听从领导安排,服从工作分配,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技

术,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做好防火、防风、防电、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三、企业一切财物归企业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或占为己有、任意处臵,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职工对企业财务负有安全保护的职责,造成损失的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不浪费原料、水、电等,努力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五、工作期间,不从事娱乐、玩耍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遵守请假、休假、销假制度。

六、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作业,凡没有按照工作程序作业而造成损失的,由工作人员按损失程度赔偿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团结同志,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不拉帮结派,不谣言惑众;爱护场里的一草一木;不赌博,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侮辱妇女,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消毒、防疫管理制度

一、非本厂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必须进入的经主管领导审

批,由门卫登记,并按程序消毒。

二、非本厂生产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的,经公司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消毒防疫程序消毒后方可进入。本场非生产人员不准擅自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的经生产区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违者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罚款100元,对举报人奖励50元。

三、本场人员及车辆外出回场时,必须按照防疫程序进行消毒,生产区车辆、工具、用具未经批准不得带出生产区,否则罚当事人50元。

四、本厂生产区人员因事外出、在外就餐的,回场后必须隔离半天,隔离期间不准与生产区人员接触,违者罚款50元,并严格按照程序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五、生产区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经批准进生产区的,必须经消毒房,更衣、鞋、帽、淋浴,消毒后方可进入。任何人不得从其他地方进入生产区,违者罚款50元

六、每天上午8:10-8:30为后勤上班集中统一考勤消毒时间,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否则视为旷工。

七、生产区禁止饲养其它禽类,不允许食用和带入非本厂生产的禽肉和禽肉制品。

八、切实做好疫情和疫病的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解剖病死禽.死亡禽只有技术人员检查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每周

二、

四、六生活区消毒;每周

一、

三、五生产区消毒。消毒药由技术人员指定。

十、各大门及圈舍门口消毒池、火碱盆每周

一、

三、五更换一次5%火碱溶液。十

一、搞好个人卫生区卫生,定期做好防鼠灭蚊工作。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按规定着装、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二、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聊天。接拨公务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

四、办公室人员树立服务意识,要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其桥梁作用;

五、公司电脑专人使用,设臵密码;上班不使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公司电脑及网络由专人维护保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盘上机操作;

七、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做到不听、不问、

不传;

八、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关窗,断电,锁门;

九、做好办公室内卫生管理;

十、负责文件的收发受控管理;

十一、负责做好人事及公司各项档案的建档受控管理;十

二、负责招聘事务工作;办理离职人员的辞工手续;

十三、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十四、做好所分管的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情及时上报;十

五、对日常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十

六、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管理制度

一、养殖场安全管理工作是生产经营,维护工作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保证,为此全员都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形成一个领导重视安全,全员懂安全。

三、领导直接参与安全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保

证企业和个人财产安全。

四、电工、汽车司机和高风险工种必须持国家认可的有效证件上岗。

五、电力设施安装,必须由电工亲自操作,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

六、圈舍彻底消毒时,要先关闭电源,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七、圈舍消毒常出现漏电现象各舍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臵。

八、电工平时要对易出现故障的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九、污水处理池要有防护装臵,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十、夜间巡逻应尽职尽责,不准玩忽失职,出现问题按厂规厂纪处理,全员注意防火、防盗,避免事故的发生。

消毒卫生制度

消毒卫生是规模化养殖场兽医卫生保持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降低场内病原体密度,净化生产环境,为鸡群建立良好的生产安全体系,促进鸡群健康、减少疾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周围环境每日消毒一次。

二、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随圈舍同时消毒。

三、公司、生产区大门消毒池内消毒水每周

一、

三、五更换,火碱浓度为5%

四、圈舍每周消毒2-3次。

五、疫病流行季节要增加消毒次数。

六、平时保持环境区域和圈舍清洁卫生。

免疫制度

一、各种疫苗要按要求进行保存,凡是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二、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三、做好免疫计划、认真填写疫苗批号及免疫记录,并做好免疫日报。

四、积极提供需要检测的鸡群报告,配合化验室做免前免后抗体检测工作。

五、盛装疫苗的空瓶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不准随意乱扔、乱用,应妥善处理,以免对鸡群造成污染。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

严把购回药品的入库验收关,保证入库药品的包装及数量完整。

二、加强药品效期管理,注意药品效期,严禁发放过期药品,对已快过期药品及时上报生产部门,并协助供销部门做好处理。

三、药品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的远近分别存放,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失效。

四、严格遵守贮存条件,保管好药品。根据药品性质做到密闭、低温、避光保存,以保证贮存期药品质量。

五、药品使用严格按照《药品耗用工作程序》执行,对已回收空瓶分类存放,定期集中销毁。

六、做好药品卫生工作,保证药品整洁有序,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

鸡场用药制度

1、对购进的药品登记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鸡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无害化处理以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二、随着公司发展必须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备。

三、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四、粪便、污水等排泄物应经沼气池或沉淀消毒池无害化处理

五、畜禽因一般性疾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1.5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六、畜禽因传染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2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七、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作好记录,由处理人和驻场责任兽医共同签字,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一、设臵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和防疫记录表格。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饲料使用管理制度

一、严把原料入库关,拒绝接受入库霉变、劣制、含水量大、杂质多的原料。

二、保持原料的合理存量,协助供销部门制订采购计划。

三、坚持“库先进,先出库”的原则,分类管理,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四、经常检查库存原料质量,发现变质情况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及时采取措施。

五、饲料加工严格按照饲料配方进行加工,确保饲料配比准确

六、按照规定填报入库单据、帐表,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日结算,月盘点。

七、保持库房卫生整洁,及时回收包装袋,定点整齐摆放。

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防虫、防鼠。

九、因把关不严者或者保管不善,造成原料损失或者丢失者,责令追回损失,并给予经济处罚。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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