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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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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

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之一:领海到哪里?

每天到河里来潜水,饮水好多瓢,不贡献点什么,觉得对不起人,尽管知道此处水深怪多,吐个泡泡凶多吉少,也要奋不顾身一把。

在下干了十年的海洋工作,看了你克我服先生的东海石油问题,觉得有话可说,此地多持平之论,也是个说话的好环境,悖谬之处,敬请诸兄指正。

首先说个段子。有人知道我们的领海是怎么回事么?有朋友说了,那有何难?12海里领海+12海里毗邻区+176海里专属经济区嘛,总共加起来也就是200海里。那么,我们的领海是从那里起算向外推12海里的呢?也就是说,领海基线在那里?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表声明,我国采用12海里领海。一石激起“三”层浪,因为声明语焉不详,印尼,美国等国家都纷纷来打听,你们的领海到底到哪里啊?这可不是小事,事涉主权,如果你宣布的范围与他们的冲突,对方自然要提抗议;事情也涉及商业,人家的货轮如果遇难或者被抢,也知道该找谁帮忙救助。

可是我们中国就是不吭声,不肯发表必须附上的海图。

现在回想起来,也真是苦了周总理为首的外交系统,要是那时候就宣布了海图,跟印尼、菲、马、越、日、韩的关系改善肯定是凭添难度了,不发表声明又不行,所以搞了一出有头无尾的戏。

中国不透底,周边国家也就搁置了这件事,反正你还没宣布边界嘛,等宣布了再抗议也来得及。

只有美国搁置不了,天天来打听,心里急啊。它是海洋大国,又天天在这边晃,又怕莫名其妙发生冲突,通过好多渠道来打听过,其中包括波兰渠道,中国就是不告诉他。12海里领海云云,本来就是对付你的嘛,你急,正好。

说起来有钱人就是有办法,美国人不像我们有五千年与人斗的智慧,可他们是科学大国啊,别的不会,做试验有的是经费,准备停当,这就做开了试验......从那年开始,你去看看《人民日报》,隔几天就有一篇声明:“美国悍然入侵我国领海,强烈抗议......”美国也很滑稽,照例是一篇回复:“你没公布你的领海边界,我是误入”。你来我往,双方都很有耐心,用了几年的时间,美国海空军共计入侵我国领海领空500余次(一说是900余次),此后就不来了。

90年代初,我国《领海法》颁布,宣布领海基线的时候,美国提供了一张图,与我国自定的边界一致。这张图怎么来的呢?就是搞了500次入侵,从外海往里拱啊拱啊,直到中国抗议,赶紧退出去,海图上作个标记,这就是中国领海了,500个点点下来,互相一连,中国的领海线就清楚了。你说为了这根线,美国人花了多少钱啊。

荡开一笔,美国作为海上霸主,最反对别人搞宽领海了,但后来自己也随大流,为什么呢?且听下回分解。

中国的的海洋权益之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笑话

活了几十岁,突然受到表扬,喜不自胜。不睡觉了,再来一篇。

本朝自宣布12海里领海以来,长达三十余年不向世界公布领海边界,创造了国际法上的奇观。虽然有为难之处,但是也确实暴露了我们长期以政策代替法律,随机应变,缺乏长远打算的执政特点。这条边界线,就既给我们带来过利益,也让我们成过全世界的笑柄。

带来利益的例子,打捞阿波丸就是一件,有理有利,还挺仁义。

带来祸害的例子,无过于希腊货轮事件。

1973年,希腊籍“波罗的海克里夫”号货轮在台湾海峡受强台风袭击遇险,要求救助。地点在厦门港外不到50海里。台湾,大陆,香港都收到了求救信号,也都表示要前去救援。这船的船长先生大概是个学国际法的,背得过“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中国唯一合法

go-vern-ment”这句话,再加上离大陆确实近,就拒绝了台湾的救援要求,专心等待“唯一合法

go-vern-ment”救援。结果厦门根本没有能够在这种风浪下出海的船,无法出海抢救。难船在风浪中挣扎达十多个小时,终于沉没于厦门港外,船上20名船员死了14个,6人被赶来的新加坡商船救起。这件事之后,据说周恩来大发雷霆,立即拨款去日本买了大型专业救捞船,就是着名的“沪救101”,成立了广州和烟台救捞局。

这条船我是未见其生,有幸见其死。90年代初,这条船从日本回来,快要进入烟台港了,高压油管破裂还是怎么的,机舱突然起火,船员闻警而动,不去救火,而是抱上从日本买回来的细软,纷纷放救生艇逃走,结果一条已经回到家的大型专业救捞船在锚地烧得只剩了个壳。

回到正题,希腊货轮的例子告诉我们,领海的权益不仅仅是利益,它还意味着责任。国土是你的,你一定有义务要管好,否则,你很可能对全人类犯下了罪行。破坏本国的生态和保护本国的生态,意义也是如此。美国为了让别人缩窄领海,提出种种理由,只有这一条我挺认同。本来嘛,那些自己规定了200海里领海的国家,根本就没有维持秩序和援助别人的能力,又依法不许别人管,如果咱们在那片海域里出了事,岂不是晦气到家了?

为了对付美国的海上霸权,联合国里的一帮穷哥们凑起来,张罗着搞一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权益的各个方面逐一定义,我天朝作为第三世界领袖,自然不能不侧身其中,不但参与,而且领导;不但领导,而且率先批准;不但率先批准,而且率先糊涂。时至今日,可以说是糊涂得一塌糊涂,但断绝了后路,反而有了出路,南海问题总算迎来了解决的曙光,这是后话不提。

话说一帮穷人要对付地球村首富,瓜分海洋,每家200海里,山姆大善人岂能不知?这不是压缩美国海军的活动空间吗?美国是坚决反对,go-vern-ment不签约,更谈不上国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就变成了一个玩具,眼看要无疾而终。谁知道峰回路转。

里根时期,美国终于出了一位矮人,他矮在哪里呢?此人可以看见自己的海岸!原来美国人一向高瞻远瞩,只看得见别人家的海岸,从来不知道自己家也有海岸的。里根go-vern-ment突然发现,世界上原来只有他是面临两个大洋的国家,而且海外一望无际,不需要跟任何人平分什么专属经济区,更不用说领海了。原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旦公布,他才是最大得益者,所以立即行动,

go-vern-ment批准,说服国会通过,动员其他海洋国家签约,快马加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终于从玩具变成了工具。可是原来想联合起来对付富人的把戏,结果还是富人沾光。马太效应果然不凡。“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定和生效过程,就是这样一幕含泪的喜剧。说是喜剧,里边自然还有笑料。诸君试看其中的《公海》一章。开宗明义,好像是“公海是全人类共同的财产,只能够用于和平用途”,鄙人家里的《海洋法公约》早已束之高阁,大意如此吧。这段话堂堂皇皇,美国中央司令部不干了,据说他们的一位司令长官专门跑到一个研讨会上请教专家:公海既然只能用于和平用途,那运兵算不算?运ammo算不算?两国掐架,难道要约好了到谁家里去打?

不知道专家怎么答复。

中国的海洋权益之三:东海的分割兼谈划界规则,我们为什么不去国际法院?

国家对海洋的权利基于陆地,没有陆地谈什么领海?但有了陆地,领海怎么定呢?大致上有这么几个原则:

1、自然延伸原则。就是所谓大陆架,是大陆的延伸,延伸到哪里算哪里,直到海底地形突然一沉,就算是大洋了,大陆架也就到头,土地权利延伸的极限就在这里了。

PS:按照我们东海的海底地形,从大陆出去,一直是几十米到百把米的缓坡,直到冲绳海槽,地形突然下沉,一下到了2000多米深,黑潮宽阔壮观,不动声色,沿海槽缓缓而来直上东北,水色清到蓝黑色,令人终生难忘。我出海考察的时候,在奄美大岛附近测过透明度,30cm直径的白盘子,一直放到四十米水深还看得见,当时的疑惑是我们的潜艇在这里可怎么躲呢?

2、人口比例原则,人口多的国家多分一点。

3、相向岸线长度比例原则,岸线长的国家多分一点。注意,这里说的是相向岸线,只是争议双方相对的部分,不是指海岸线总长度。

4、中分原则。把争议地区一分两半,最直观的分法。

我们对日本主要是坚持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边界到冲绳海槽中线。按照这个原则,日本大概只会剩下二三十海里的样子,中国几乎把东海全占光,成了名副其实的东中国海,日本当然不干。

日本提出的理由是这样的:日本的东西两面都有海槽,东面的海槽举世闻名,乃是马里亚纳海沟,一万多米深,乃是个喜马拉雅山放进去都不露头的大坑,外边才是真正的西北太平洋。所以日本说了,这个冲绳海槽,其实是大陆架上的一个凹陷,并不是陆架的终点,马里亚纳海沟才是终点。这样一来,日本和中国就是共大陆架的国家,延伸原则不适用。

日本提出的原则是中分,中国不予理睬,但是在事实上也从来不在中分线的对面搞什么动作,所谓不欲多事是也。这虽属无奈,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个行动本身会说明一些问题,让对手猜到了我们的底线。

中国提出来的让步,基本上是坚持大陆架延伸原则,可以考虑岸线长度比例原则稍作调整。

至于人口比例原则,日本自然是不提,中国好像也没提,大概是倚多为胜,胜之不武,不好意思吧,也可能是依据已经充分,不需要再提。

东海的划界问题之所以十分讨厌,因为它还要涉及到韩国,韩国也宣布过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中国当即声明不承认,但是此后也约束自己的军舰船舶,不得越线,我们大概就是在韩国声称的领海内进行过科学考察的最后一批中国人了吧。

韩国与中国是典型的共大陆架国家,延伸原则不适用。看到中国与日本谈判,中国愿意引入岸线比例原则,韩国就要求中韩双方按照岸线比例来分,中国严词拒绝。为什么呢?诸位去看看地图,中国对着韩国的海岸是江苏和上海,岸线平直,其实是很短的,韩国对着中国的岸线锯齿狼牙,其实很长,按照这个比例,中国大大吃亏,所以坚决不认。估计这片海域将来会中分了事,中国稍微让一点也有可能。

看到这里就清楚了,国际法上的划界原则,其实只是一种说法而已,到了最后,还是要看谁的力气大,中国在小小一个东海,对不同的对象坚持不同的原则,唯一的取舍标准还是国家利益。

日韩都曾经提出要和中国进行东海划界的多边谈判,中国一直是坚持双边原则,一家一家谈。这可是周恩来定下的老规矩,宁肯在双边谈判中多让步,也不参加多边谈判,这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与各国列强打交道血的教训,只要有可能就会坚持。再说了,前面河里有朋友谈可以请国际法院管辖等等,

不要说国际法院需要争议各方主动接受管辖,承认并执行其判决,审判又旷日持久。中国go-vern-ment 和中国人民,是绝对不会允许什么人把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交到几个专家或者第三方手中的。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公正,却不能寄希望于外国的调停、干预,更不用说判决了。所以我们只往国际法院送大法官,给别人判案,自己的事情么,还是握在自己手里比较好。

说到这里,朋友们可能不知道,七十年代后期邓公与日本谈海洋权益的时候,我们还根本没有海底地形图,是拿着海军的航海图去的,日本资料反倒很详尽,那叫一个被动。邓公回来后大搞海洋调查。到今天,可以说我们掌握的水文、地质、化学等海洋资料数据之周密翔实,已经不弱于日本,可以说,总算把家门口的事情搞清楚了。为了这些数据,不惜血本,八十年代中后期,我国自己造的(其实是用货轮改的)向阳红5号和向阳红10号两条万吨级远洋考察船都名列世界十大考察船之列,10号还兼有通信船之职责,天线密布,蔚为壮观,三百五十多个床位,四十多个实验室,在我们业内人眼里,比起军舰,也许更令人自豪。为了这些数据,每年都有人牺牲殉职。我的两个校友留学归来,参加海洋调查潜水死在黄海;海洋二所的科研人员,为了取得强台风的潮位资料被风浪卷到礁石上摔死;大洋协会两个人,为了西北太平洋考察,取得先驱勘探权,在向阳红16号上因船难牺牲。今天可以跟人家摆事实讲道理,全是靠人命和金钱堆起来的实力后盾,如果不是国力的提高,谁来理你!

我看到萨苏兄谈page~ant,说中国的希望在于疲惫归家的工程师,不由得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发愤建设这个国家容易,真干起来,其中的辛苦无奈和不甘,庶几有《赵氏孤儿》的那份心情。

中国的海洋权益之四:向海洋!图们江入海权与西北太平洋形势

尽管临海,但中国在传统上就是大陆国家,海洋一直代表着危险和反叛,而不是代表着机会。历朝go-vern-ment都防范有加。所以有人打过来,割地赔款,肉痛得很,跟我们要一点海洋权利,倒是立刻答应。所谓天朝弃之,蛮人得之,于我为无用之物,于彼有活命之资,从来就不当回事的,乐得做好人。西方国家则不然,出海口问题争得拼死拼活,在一个水面占了70%的水球(而不是地球)上,谁掌握海洋谁就掌握世界,这才是大国的根本。而出海通道,则是第一步。

在出海通道问题上,日思夜想,经常要大打出手的最突出选手,就是我们的北方邻居俄罗斯。为了获得通向大洋的道路,为了获得不冻港,为了成为一个海洋国家,他们迁都、侵略、吞并、欺诈,合作,用尽了手段。你去看看圣彼得堡的历史、塞瓦斯托波尔的历史、塔林的历史、大连的历史、血泪斑斑,都和他们有关。

这里要说的,是瑷珲条约和图们江的故事。由于时间久远,家里的书和资料又不在手边,纯凭记忆写来,不一定对,欢迎指正,有时间的话再改写一次。

大家注意一下中国东北吉林黑龙江的地图,有没有发现靠海的地方都属于俄罗斯?老毛子对于海洋的贪婪和我天朝对海洋的无谓,两种态度合成这条国界线,记载在一个文件上——《瑷珲条约》。从此,东三省被隔绝于大洋之外,只有辽宁还留有对内海的港口。

闭关锁国的年代,我们不需要海洋;贫穷落后的中国,海洋对于我们也只意味着几条鱼虾,但是一个强大的中国需要什么呢?

必须成为一个海洋国家!政治上要求我们走向海洋;经济上要求我们走向海洋,开发海洋。为了保障这一切,军事上,我们必须能够自由地航行在大海上!

然而有岛链。海洋环境是严酷的,不通过岛链我们不能进入西北太平洋,不通过马六甲海峡我们不能进入印度洋,而这些咽喉要地,都控制在别人手里,每天有无数只眼睛盯着你,无数只耳朵在倾听,大门随时可以关闭。一旦关闭,贸易将停止,能源将枯竭,军舰出不去回不来。那些陶醉于我国

海上力量建设的朋友们,可曾想到这一点?一支可能出不去的舰队?一支出去了就可能回不来的舰队?光强大有什么用?对马海战和两次大战中德国海军的遭遇,不都证明了拥有开放性通道的重要性吗?别看前几天有条潜艇招招摇摇地过大隅海峡回来,那是溜出去的!正好证明了你不能正大光明地自由出入。

所以每次看到中国地图,看到右上方的地形,心里总是一股苦味久久不去。哪怕在这里有一点靠海也好啊,我们就可以拥有一条绕过岛链,奔向大洋的北方出路,怎么老祖宗就都不要了呢?

然而绝处有生机。

八十年代在海洋法学界有一个大的盛事,就是重新发现我们拥有图们江的入海权。《瑷珲条约》是中国go-vern-ment签订的没有中文本的国际条约,它只有满文、蒙文和俄文本,也就是说,如果你只懂汉语,你没有办法合法地理解它。后来的《中俄北京条约》基本追认了这个丧权辱国的条约。从此,中国的海岸,就永远和日本海、鄂霍次克海说再见了。

但是据说,瑷珲条约的俄文本中,留了一段文字,说是中国渔民可以合法地在图们江上航行,也可以合法地通过图们江出海,因为他们以捕捞大马哈鱼为生。谈判的时候我们请了一位法国传教士作翻译,是他自作主张写上了这段文字,后来勘界的时候,吴大澂坚持了此条。

我们从图们江入海,需要沿江航行15公里,有了这15公里的航行权和出海权,就有了一个出气孔,将来未必不能成大气候。所以外交部发出说帖,取得俄朝两国认同,先派渔民,然后弄了一条小小的考察船,沿图们江入日本海,两家没有异议,权利就落到实处了。

要把这个权利弄成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还需要做很多工作。我们倡议建立图们江口国际开发区,一直张罗到联合国;图们江上横着很矮的俄朝铁路界桥,我们的大船出不去,要做工作请他们加高,朝鲜还要从中作梗,要说服,要拿东西来交换;这个航行权最初是为了渔民捕捞大马哈鱼而设的,在没有成气候之前,大马哈鱼可千万不能绝种,所以每年我们都要往江里投放大马哈鱼鱼苗。可笑吧,可是没有办法,没有人会喜欢邻居强大的,俄国和朝鲜也不例外,只有细雨微风,缓缓图之。我的心中,总有一天,或买或租,我们会在图们江口拥有一块港口飞地,直下日本海和鄂霍次克海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我们这个国家,至少衰落了两百年了,病去如抽丝,今天力图中兴,急不来的。

最后,我觉得应该寻访后人,给那位法国传教士发一个大勋章。呵呵。

中国的海洋权益之五:南海啊南海

南海真是个好地方,如果有可能,建议各位一定想办法去一次,我觉得比去西藏值得。何况西藏永远不会是别人的,南海嘛,还有不少麻烦,也许将来会有很大一部分是外国了。

所谓南海问题,包括西沙和南沙问题,主要是指南沙问题,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是谁首先宣布南海是中国领海?又是根据什么呢?

清朝的皇帝,连领土也保不住,知不知道有领海这回事也都难说,自然不会主张海权。民国建立后,太平日子没有几天,不是内战就是外患,然后是世界大战,幸亏站在了胜利者一边,这才有南沙问题,要是站在输家一边,今天可能还没资格谈这个问题呢。说来也奇怪,中国人每逢大事,点子奇准,两次大战,都站在赢家一边。第一次是名胜实败,第二次则是中了大奖,所获奇丰,弄了个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当当。到现在快六十年了,还是玩得兴高采烈。多少比我们有钱的人眼睛红得出血,也想参加进来,可我们玩我们的,就是不给你玩。想起来真的要感谢当年的总统蒋公。

话说1946年,林遵率舰队收复诸岛,说是收复,我看还是有接收失败者财产的成分在,有些岛

屿其实不知道是谁的,日本人占了,又输给了我们,我们自然就笑纳。跟随舰队出海的,有一位地质矿产部(?)的司长级官员,大笔一挥,用九条虚线划了一个大口袋,这个口袋大到什么程度?我们的地图上都只好另开一个新窗口,专门显示它。回来以后,印到国民go-vern-ment的地图上,公诸于世,边界线就这样出笼了。

本来我们画了图,说我们家的院子到哪里哪里,邻居们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不说,就当你们没有意见了,但是这伙邻居几乎十年都不吭声。从五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这才陆续跑出来主张主权。我们自然是得理不饶人:“你们有意见为什么不早提?现在我们都管了这么多年了,哼哼!”

那帮家伙也挺委屈。原来1946年菲律宾还没有独立,美国还罩着他呢,应该美国替他出头的。美国被土着人吵得头晕,正准备撂挑子让他们独立,哪里还有心情管这等鸟事,所以没有态度。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情况也差不多,革命party刚从树林子里钻出来,或者还没钻出来呢,东西南北还摸不清楚,谁看见过中国印的这张图?又有谁知道该抗议呢?越南当时正打得如火如荼,保大皇帝自保不暇,法国老大到处救火,也顾不上管这档子事啊。

不管怎么说,主权这玩意有时候就像西式结婚,要公告一家伙。牧师大人庄严宣布:“有异议现在提,否则永远闭嘴”。“什么?没有人有意见啊,那就这么定了!祝福你们,阿门”。

但是这九段线划得实在是太那个了一点,基本上都是沿着人家的海岸线划的,人家家里内讧结束,当然要出来理论一番,南沙争端,于是越演越烈。

这九段虚线到底是什么线?它既不是领海基线,也不是领海线,它的法律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自己家里也心虚得厉害,所以1995年公布领海基线的时候,根本就不提。海洋法学界内部,就称之为九条断续线。爱国的诸位同胞,可有人去数过从越南沿海到巴士海峡,围这个大口袋到底用了几条线?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候可不能发书呆子气,什么依法办事之类。前朝给我们留了一个理由,我们就要用足。找新的理由,付诸实际行动,去争、去抢,弄多少算多少。

具体的行动,大家看到了岛礁上驻守的战士,捕鱼的真假渔民,护航的渔政船和军舰。还有大部分人不知道的。十年以前,地矿部,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总公司联合搞了一个南沙海域的物探调查,弄了一架飞机空中来搞。外交部紧张得要死,所以最后的实施方案不是按照一般的物探方法从一侧开始逐条勘查,而是先在最中间,肯定没有争议的地区飞了一个来回,看看没有人抗议,再往左右扩一点,再扩一点,结果全部勘测了一遍,邻居都不吭声,于是得胜还朝。实际上呢?这周围都是穷邻居,可能根本就没有空中监控力量,不知道你在干啥呢。如果是在东海啊,那就早把答复邻居的抗议照会都拟好了再出海的啊,他们哪里会看不见。

结合后面的几个说明,我的观点是:

钓鱼岛问题的实质是“保”。主权是明确的,就是属于我们。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扞卫主权,在法律上根本就不会承认日本的什么权利,永远都不会。即使他现在占着,那也还是我们家的东西,我确实有可能永远也拿不回来,但子子孙孙都要给我记牢,那是我们家的,有朝一日时机成熟,一定要拿回来。

南沙问题的实质是“争”。法律上确实有问题,但先下手为强,争得多少是多少,为此杀人放火则没必要。

附带说一句,本系列全属谬论,放之四海而皆不准。而且在十年前我就是这个观点,当时就不合时宜。我姑妄言之,各位姑妄听之吧。

中国的海洋权益之六:在南海,中国真的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利吗?

谈到南海的权利,我们喜欢说一句话,叫做自古以来就如何如何,有时高兴起来,还要加上“神圣”两个字,这就是所谓历史性证据。

南海的历史性证据,主要是渔民世世代代捕捞的传统生产证据。还有就是在诸岛上发现了很多中国人生活过的证据,什么铜钱、船具、水井、房屋等等。可是这些证据,在现代国际法上的意义已经越来越小。想想也是,这些依据如果可以算数,那我们的海洋国土可以一直拓展到暹罗湾,泰国都跑不了,更不用说什么菲马新越了,那样的话,南海问题一举解决,连邻居家的房子地皮都成了我们的了,院子还在话下吗?大家不要笑,这个主张我是亲耳听台湾一位海洋法学家说过的。这位先生不但强调历史性证据,而且要求据此宣布暹罗湾为我国的历史性海域!他演讲下台以后,中午用午餐碰上,我笑着说他:“你还真是怕我们和邻居打不起来啊。”所以在哪里发现了什么什么,证明我们的祖先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之类的话,听听就是,不可认真。

真正过硬的证据,就是实际控制。你说那里是你的,你有没有去管理过?那里的人服不服管?别人是否都没有意见?这些问题的答案如果都是“是”,你多半就赢了。在西沙,我们就有这样的依据,在南沙,好像还没有,幸好别人也没有。毕竟我们只是路远够不着,而邻居们那时候很可能还住在树上,有时候宰两个人吃吃什么的,谈不上主权二字。(在钓鱼岛,则是日本人实际在管,那里没有人住,中国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而且是持续反对,有了这第三点,日本在那里的主权成立不了的,我们很有耐心地不断抗议,奥妙也在这里。)

滑稽的事总会有,在西沙就出了这么一件。越南海洋法学家搜罗旧闻,发现了这么一件奇事,如获至宝,谈判的时候,当作王牌打出来了。

原来在清朝的时候(什么年间我忘了,大概在咸丰同治之间),有一条法国货船运铜经过西沙海域,遭遇海盗,被抢了个精光。根据海上的货运规则,这时候应该到当地go-vern-ment报案,请求缉捕海盗,go-vern-ment并且出具证明,回去后就可以向货主交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法国船长于是就把船开到最近的海南岛榆林港,向当地知府(也许是知县?)报案。咱们是中国人,熟知

go-vern-ment官员的作风,当时又是洋人甚嚣尘上的时代,大家都是避之则吉。此后发生的事情,那是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

那官员告诉船长,我这里叫做天涯海角,天朝上邦到此就为止了,你那个海外,谁知道在哪里?你被抢了,我们不负责任,管不了,也不想管。就这么把被抢船长送出了衙门。

但是这件事需要有个了结啊,要不然回法国不好交待。于是法国船长只好驶向越南海防港,那里的地方官员倒挺好,给他开了证明,还派了条小船出去转了一圈,算是缉捕过了。

这是什么证据?这就是实际控制和治理的证据。这个证据说明,中国go-vern-ment早在清朝,就不承认西沙是本国领土,也不承担那里的治安等工作。而当时的越南go-vern-ment不但认为西沙是越南领土,而且实施了维持秩序的工作。这还不说明西沙自古以来就属于越南吗?

如果您是中国的谈判代表,受过海洋法和国际法的充分训练,面对这样一个证据,会怎么办?真得恨不得乘时光机器回去杀了那个知府啊。

实际的对付方法无非是两条。一条是提出我们自己的更多证据;另一条则是不加理睬,也不争辩,让实力自己去说话。到底采用了什么方法?反正直到如今,西沙是我们的,而且永远是我们的。

话又说回来,官员应该学法守法,已经成为公务员培训的共识,但是,地方官员一般不需要学国际法,真的不需要吗?

中国的海洋权益之七: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在南海,无权一身轻

环绕南海这九条断续线,是我们争取南沙海洋权益漫天要价的上限,超过这个范围,我们肯定是不会再提什么要求的,在这条线内部,其实是可以商量的。问题在于对国民不好交待。

这九条断续线,其法律意义到底是什么?是领海?群岛海域?历史性海域?谁也不知道。

首先,会是领海吗?不会的。前面说过,国家对海洋的权力基于大陆,也就是海权基于陆权。要确定领海,先要建立领海基线,要划领海基线,先要定领海基点。领海基点必须是主权无争议的岛屿或大陆;基点之间直线距离不得超过24海里,也就是领海加毗连区的距离;时隐时现,低潮时才出露的礁石和浅滩不算数;更严格一点的话,最好岛上是能有人类居住条件的。南沙符合哪一点?除了国民party当时占领的一部分,几乎都不太符合。我们的教科书上说到南海诸岛,都要说一句话,“南到曾母暗沙”。暗沙暗沙,自然是不露头的暗礁,暗礁暗礁,陆都没有,谈什么海权?所以这句话在法律上根本就站不住脚。可是自本朝立国以来,我们就是这么教育国民的,今天突然说这句话法律上不成立,国民接受不了,只好使一招乌龟不出头,我们不提还不行吗?

这九条断续线包围的肯定不是领海,那就要另找理由,那么多岛礁,可不可以说成是群岛海域呢?印度尼西亚可以,咱们也可以来个千岛之国嘛!

群岛海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承认的主权海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群岛海域的构成需要具备几个条件:

1、水域面积和陆地面积(包括环礁)的比例应该在一比一到九比一之间。

2、基线长度不得超过100海里,允许有3%超标,超标部分也不得长于125海里。南沙那个地方岛礁又小,相互距离又远,根本达不到这两个标准。

退一万步说,就算我们勉强宣布基线,相邻国家也没有意见,麻烦又来了。基线确定之后,基线包围的海域就成为内水,内水的上方就成为领空。国家对内水的管理可不是一般的严格,完全依据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原则上外国船舶、包括军舰就不能自由通过了,要想通过,必须事先通报,请求批准,浮上水面,挂起旗帜,快速航行,不得停船,不得下锚,弄不好还会要求你解除武装。要想不这么麻烦,就必须设立群岛水道和空中航道,供外国船舶飞机通过。

这条有些勉强,但是可以争争看。律师的理由嘛!脚下如果没有坚实的大地,有块木板也是好的。

但这不够,还要找其他理由。想破了脑袋,还是从“世世代代”这四个字上做文章。

我们可以宣布南沙是我们的“历史性海域”!这个地方是我们历史上就经营的地方,渔民赖以为生,商业贸易依赖这一通道,所谓民生赖之,不可离弃。这个理由看上去不错。别人也有这种海域,比如加拿大的哈得逊湾,大家去看一下北美地图,那个口袋其实很大的,要按照12海里领海制度,中间都是公海,可是加拿大就是宣布这里是历史性海域,袋口一扎,里面都是我们家的东西。

但是按下葫芦瓢起来,我们这个主张刚试探了一下,周边诸国还没反应呢,几个海洋和航运大国,包括美日就都来问:“听说你们要宣布这里是历史性海域?那以后我们路过的时候岂不是都要先请示汇报?”原来这里是国际海运的重要通道,每天千帆竞渡。一旦宣布为历史性海域,国家对其的管理接近对内水的管理,不但要管海洋,还要管天空,还要按照国内法来管。这样都行,岂不是生杀大权全操于我?想抓就抓,想审就审,不要说路过的军舰,路过的客商不是也很不放心?这个干法,其实相当于宣布我们家门口的高速公路是我们家自留地的一部分,我想乘凉就乘凉,想晒场就晒场,过路人肯定有意见。要强行宣布,多半会成为世界公敌。

正因为如此,前文谈到,我们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会吃亏,至少南沙问题就没有办法坚

持原来的立场,只能跟邻居商量着来了。但是在商量之前,还是要尽量占一点地方,多一点讨价的砝码,理由嘛,管他呢!

南沙周边诸国的抢占活动,其实相当于我们国内拆迁以前的抢搭违章建筑。当然是非法的,国家也不承认,但是到了补偿的时候,还是会考虑的。不但邻居争地盘如此,公共汽车上争坐位更是这样,先扔一个包包过去,别人想坐,就可以大喝一声:“有人了!”这句话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奇怪的是大家看见这个包包,听了这句话,多数会乖乖走开,另找地方去了。大家承认,那就行了,这就叫做惯例的力量。

这里要顺便说一句,前些年,有些人策划在公海上建立流动广播电台,向中国发送政治性广播,后来无疾而终。为什么不敢干呢?原来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只要出现这样的广播船,可以收到广播的任何国家的法院均可以接受起诉,加以审判,本国军舰可以实施登临权,即使你在公海上也一样。所以只要该船开始广播,大陆可以收听到,法院一判,军舰就可以立即出发去抓人,管你在不在公海。这几个人只想做先驱,不想做先烈,自然是偃旗息鼓。

中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实是大势所趋,吃不消像美国那样耍赖的。南沙问题上吃一点亏,也是必然,东海上就沾光了嘛!遗憾的是,这些事跟国民不容易交待,没有哪个go-vern-ment 官员敢说南沙问题上,我们是弄多少算多少,实在没有也就算了。全国人民还不生吃了他?所以谁都不出头解释,老百姓也不明白,只是觉得go-vern-ment软弱无能,呵呵。

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放弃了一点权益,却明确了规则,这叫做无权一身轻,今后谈判起来容易一点,对国民交待起来,也有个依据。赶紧跟四邻把地界划清楚了,大家都是好邻居,可以专心建设,也省得别人挑拨离间,天天扯皮,好处还是不少的。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解决方案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解决方案 关于海洋权益的定义,不同的国家都有其各自的理解和定义,不同的书籍和文件也有些各自不同的描述。如在郁志荣《浅谈对海洋权益》中的定义中所叙述的一种海洋权益的定义是:海洋权益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国家在海洋上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发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权。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所属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但是,在这些海域内,不少区域和海上邻国存在矛盾和争议,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四是海洋科学利益。 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主要集中在海洋政治权益与海洋经济权益这两方面。海洋经济权益是伴随海洋政治权益而产生的,因此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分问题,以及岛屿归属问题方面。 在南海和我国的周边海域,有些国家已经非法在开发和开采利用那里的资源了,而由于我们国家的政治及军事等一系列原因,或是综合考虑,一直还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动作。尤其是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小国,更是猖獗异常。透过日本、南海周边国家对我国所属海域大肆开发、旅游的表面景象,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核心还是为了攫取各种各样的利益。而国家海洋权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方面,周边国家行动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这三种利益。 下面按照我国的海域分别阐述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 1、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2、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

维护海洋权益

坚决维护海洋权益,努力建设海洋强国 一些国家不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千方百计的与我国夺南海海域及其资源。面对周边国家的种种活动在新一轮的海洋竞争中如何处理潜在矛盾和冲突,如何应对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是事关我国南海发展和安全带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报告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确定了宏伟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关键字:海洋权益,海洋维权,海洋强国。 2012年年初以来,我国周边海域热点频发,我国维护海洋权益形式严峻,引发国内外关注。作为青年学生,我有必要理解认识什么是“海洋权益”,海洋权益的意义在那里,如何看待我国维护形式如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如何建立海洋强国,而且要为之付出长期不懈努力。全面理解海洋权益,何为海洋权益?一般的理解是,是国家在认识和利用海洋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例如:毗连区管制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他国管辖海域的航行权利,行驶公海六大自由的权利,以及分享国际海底区域人类公共继承财产利益等。严格说国家海洋权益包括两方面:一是在海洋上可行驶的权利,二是可获得的和需要维护的利益,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有关国际法,以及我国《厉害及毗连区法》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法律法规,我国的海洋权益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既包括在我国管辖海域范围内的权益,也包括我国在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南北极等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我裹拥有的海洋权益包括:第一,在内海和十二海里领海内,拥有排他性的主权。第二,在我国领海以外,宽度以十二海里的毗连区拥有海关财政,出入境管理,卫生以及安全的管制权。第三,在宽度不超过二十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主权权益。拥有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筑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第四,我国可以根据《公约》主张二百海里以外的大陆架权益,经联合国大陆架界线委员确立后,享有与二百海里内大陆架相同的权益。第五,我国对在我国版国上标注的“南海断续线”内的岛屿反其附近话语拥有主权,并享有该线内相应历史性权利。在我国管辖海域范围以外,我国拥有海洋权益包括,第一、我国公海享有广泛的海洋权益。我国在《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在公海享有航行,飞跃、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捕鱼和科学研究等六项自由,我国对在公海航行的悬挂中国旗帜的船舶拥有管辖权,我国对于在公海发生的违反人类利益的国际罪行以及某些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具有普遍管辖权。第二、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拥有对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权。由于国际经济的交流和相互依赖并不能直接改变国际政治领域的矛盾和摩擦。因此,对海洋运输线的安全保卫能力将成为中国经济安全面临的重大课题。 力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世界各国纷纷要求中国承担大国责任。经济上,维护中国的海洋资源,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改革开放的伟大设计师邓小平提出:“把经济搞上去,”是中国的大局,一切都要服从“国家建设这个大局。”在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经济的今天。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中国的陆地矿场资源虽然丰富,但是也面临着与满足经济建设发展与要求差距不断拉大的局面。而与此同时,中国广阔的海域却蕴藏着丰富的生物,油气、矿场资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聚宝盆。以南海油气资源为例,油气资源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之一,

《我国的海洋权益》同步练习

我国的海洋权益》同步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对于缓解对陆地环境的压力没有影响 B. 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有利于增加资源保有量 C. 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有利于巩固国家安全 D. 强化全民海洋意识,树立海洋国土观念 解析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有利于缓解对陆地环境的压力,因此A项错误。 答案A 2.下列有关我国大陆架权益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黄海、东海全部位于大陆架上 B. 《大陆架公约》是保护我国大陆架权益的法律依据 C. 渤海是我国大陆架面积最大的海区 D. 南海是深海盆,没有大陆架 解析大陆架权益的确立是以《大陆架公约》为依据的,所以《大陆架公约》是沿海国保护其大陆架权益的法律依据。 答案B 3. 下列国家中与我国无海权之争的国家是( ) 。 A. 印度 B .日本C .越南D .菲律宾 解析除印度外,日本、越南、菲律宾都是与我国隔海相望的邻国,都与我 国存在海权纠纷。 答案A 4. 我国专属经济区面积最大的是( ) 。 A. 渤海B ?黄海C ?东海D ?南海 解析南海的面积为350 多万平方千米,其专属经济区面积最大。 答案D 2006 年1 月22 日,我国“大洋一号”科学考察船经过300 天、43 230 海里的环球航行后顺利返回青岛。这次环球大洋科考,我国科学家在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的 5 个区域进行深海探测,

采集样品,对周边生态现象等进行综合研究。下图为这次考察路线示意图。读图, 回答5?6题。 5 ?有关图中①?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叙述,正确的是()。 A. ①是联系地中海和大西洋的重要通道 B. ②所在大洲是人口增长最快的洲 C. ③所在地区以热带沙漠气候为主 D. ④附近有世界著名大渔场 6. 2005年12月,考察船从②启航回国,其中在②?③海区航行时()。 A. 一直顺水航行 B. 以逆水航行为主 C. 顺水航行里程长于逆水航行里程 D. 先逆水后顺水解析第5题,①为巴拿马运河,联系的是太平洋和大西洋;②为非洲,人 口自然增长率最高,人口增长最快;③所在地区为印度半岛,以热带季风气 候为主;④为东南亚,附近没有世界著名的大渔场。第6题,12月北半球为 冬季,北印度洋海区风向为东北季风,船自西向东航行时以逆水航行为主。 答案 5.B 6.B 7 .日本与我国一水之隔,这里的“一水”是指( A.日本海B .渤海C .黄海D .东海 解析日本与我国隔东海相望。 答案D &对浙江发展滩涂养殖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是( A.海啸B .寒潮 C .台风 D .洪涝解析该渔场位于我国东南沿

浅谈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历史不止一次的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道理。事实证明,享有海洋权益并不等于控制了海洋,一个国家的海洋经济权益是需要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加以捍卫的。同时,对于如何维护国家 的海洋权益,不能简单的认为单凭先进的科学和技术手段就能对海洋的资源来加以控制和利用,说到底,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有效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经济资源的开发利用。 美国著名的军事理论家A.T.马汉曾指出:“自有史以来,海权都是统治世界的决定性因素,任何国家要称霸世界,并在国内达到最大限度的繁荣与安全,控制海权为首要之务。”世界近现代史更是用史实说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这样一个道理。这也是人类历史上围绕海权发生过大小无数次战争的原因。 就当今世界而言,虽然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主题,但是竞争与争端也仍然存在,特别是陆地资源的枯竭,21世纪将是海洋的世纪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于是,海洋就成为了国家间领土的控制和资源争夺的“热点”地带。作为拥有30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我国,在海洋权益纷争不断、海洋资源被严重掠夺的情况下,应该如何主动应对,才能确保海洋国土的安全?这将是影响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 纵观历史,可以说,一个国家的全球性地位,都是随着这个国家海权的兴衰而变化的。一个国家对海权控制的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也就真实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国家海洋安全问题主要有:岛屿主权的、海域化解和海洋权益的维护。 第一:由岛屿主权的归属问题而产生的争端 在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的问题上,如果没有涉及到实际的军事占领和开发,其争端也就多表现为口头或书面上的争执。同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问题相比,岛屿主权的归属则是最敏感,同时也是最容易引发局部冲突的问题,因为解决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争端的最终结果是随着岛屿归属的最终确定解决的。 中国的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就有6500多个,其中,近大陆岛屿占90%,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我国拥有领海海域38万平方公里,可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近300万平方公里,在这片海域中,这些岛屿分布广泛、相互毗邻,形成了近50多个列岛、群岛,是天然的海上屏障,对我国国防和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以来,在我国海域内出现了岛礁被他国侵占、海域被分割、所属海域内海洋资源被掠夺等等极其严重的形势,而这种局势在我国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的争端中表现的最为激烈。以南海诸岛为例,南海诸岛地区分布着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等众多岛礁,而且自古以来就是属于中国的“历史性水域”。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只有极少数的个别国家对南沙群岛提出过非法的主权要求,但最终都没有得逞,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南海的石油天然气资源被源源不断的勘测出来,其周边的一些国家纷纷抢占南海诸岛岛礁,对其进行军事占领,其最终目的就是想获取南海地区丰富的石油资源。目前,除西沙群岛有我国海军驻守、东沙群岛由台湾军队驻守、中沙群岛位于水面以下之外,南沙群岛有近40多个岛礁被他国非法侵占,仅越南就侵占了29个岛屿。 第二,由海洋资源而引发的争端 南海海域除了拥有种类众多的鱼类资源以外,还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南海海域面积宽广,其海底盆地面积大,沉积厚,具有多层产油等特点,是亚洲大陆架上的最大的储油区之一,同时还是与波斯湾、墨西哥湾、北海齐名的世界四大海洋油气区。目前南海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为230~300亿吨,天然气储量为8~10万亿立方米。以我国2008年共

2019-2020学年高中地理人教版选修2课后检测:第六章 第三节 维护海洋权益 加强国际合作 Word版含解析

一、选择题 读图,回答1~4题。 1.上图能正确表示一个沿海国家毗连区范围的是() A.a B.b C.a+b D.a+b+c 2.对于沿海国在b+c区域内享有的权益,说法正确的是() A.享有与领陆、内水一样的主权 B.行使管制权 C.只行使管辖权 D.享有部分主权权利及其他管辖权 3.沿海国在b享有的海洋权益是() A.享有的主权及于其上空和底土 B.防止和惩处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法律和规章的管制权 C.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D.享有勘探、开发包括海床、底土的矿物和其他非生物资源的权利 4.各国船只在④海域享有的海洋权益是() A.享有的主权及于其上空和底土 B.防止和惩处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法律和规章事项的管制权 C.海洋强国可以有效声称将其置于其主权之下 D.应用于和平目的 解析:第1题,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不超过12海里。第2题,由图判断a为领海,b为毗连区,b+c为专属经济区。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其他国家的行为必须遵守沿岸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第3题,b为毗连区,沿海国具有防止和惩处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法律和规章事项的管制权。第4题,④海域为公海,任何国家不得有效声称将公海的任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之下,公海只应用于和平目的。 答案:1.B 2.D 3.B 4.D

如下图,中间多边形表示一岛国。读图,回答5~6题。 5.该图数字所示区域为该国的() A.领水B.领海 C.专属经济区D.内海 6.关于该区域的叙述,正确的是() A.该区域范围小于领海 B.该区域范围应从领海基线起算 C.其他国家不得在其上空自由飞越 D.所属国对该区域享有领海所包括的所有主权 答案:5.C 6.B 2019年7月11日,第十五届中国“航海日”论坛在浙江宁波举行。国家设立“航海日”,对于我国开发海洋,维护海权,加强海防,实现建设航海强国和海洋强国的目标,有着十分深远的战略意义。据此完成7~8题。 7.我国可主张海洋权益的范围中面积最大的是() A.内水B.领海 C.专属经济区D.毗连区 8.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具有________的国情() ①人均海域相对较小 ②海洋环境质量恶化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③海洋划界问题已经解决 ④部分岛屿归属存在争议 A.①②B.②③ C.①④D.②④ 解析:第7题,该组题主要考查与海洋权益有关的概念。专属经济区的范围最大。第8题,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恶化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我国海域也存在海域划界和岛屿归属的争议。 答案:7.C8.C 读下图,回答9~10题。

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和捍卫海洋权益的策略思考

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和捍卫海洋权益的策略思考 发布时间:2011/3/21 何传添 得海权者兴,失海权者亡;得海洋者盛,失海洋者衰。这是历史揭示的一个鲜明的真理。1994年11 月16 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生效后,海洋自然再度成为举世关注的热点。中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自1996 年7 月6 日正式加入《公约》,就有了国际法基础上拥有的300 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然而,与中国海上相邻的8 个国家,由于历史遗留等问题,都与中国有海洋权益之纠纷,中国至今尚未与任何一个海上邻国达成海上划界协议。人类已进入21 世纪,中国既要保卫自己的海洋国土、捍卫自身的海洋权益,又要和周边国家一起把和平和稳定带入新的世纪。这是一个既崭新又敏感、既对现实又对未来有深刻影响的课题。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从1958 年起,联合国陆续召开了3 次国际海洋公约会议。1958 年2 月至4 月,第一次由联合国主持的海洋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会议就拟定海洋法草案进行了讨论,最后制定了四个公约。1960 年3月,第二次由联合国主持的海洋会议同样在日内瓦召开,专门讨论海洋宽度问题。今天的《公约》是历时9 年(1973 年12 月至1982 年12 月) 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制定的。1982年12月,经过160 多个国家的协商、妥协和斗争,终于通过了一部国际立法史上最广泛、最全面的海洋法典,即《公约》,并决定建立"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1984年12 月,共有155个国家和4 个实体在《公约》上签了字。9 年后,即1993 年11 月16 日,《公约》得到了第60 个国家的批准,一年后,即1994 年11 月16 日,《公约》正式生效。 1、《公约》规定:《公约》涉及海洋法几乎所有方面的问题,由1 个序言和17 部分组成,共320条,另有9 个附件。其主要内容包括:领海和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领海、群岛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区域"、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争端的解决等。《公约》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所谓"一揽子"协议[1 ] 。 《公约》有了许多新的规定。主要有:一、首先规定了沿海国有权建立12 海里领海和24 海里毗连区,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对毗连区行使必要的管制权,拥有海关、财税、移民和卫生等管辖权;二、规定沿海国可建立200 海里专属经济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对生物及非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对环保、科研、人工岛屿等有管辖权;三、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享有主权权利。这一权利是专属的,即:如果沿海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动。而且,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也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四、规定公海自由,属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五、规定占世界65 %以上的深海海洋底乃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的继承财产,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管理权。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及解决机制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及解决机制 内容摘要: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维护海洋权益是21世纪世界各国发展的战略方向。如何利用国际法和与海洋权益相关的条约、公约来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是个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本文从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开始分析,参考国际解决争端的范例,提出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解决机制关键词:海洋权益、争端、解决机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正文: 引言 作为一个传统的农耕民族国家,我国古代对海洋的重视程度远没有陆地高。自郑和下西洋后,明清两代闭关锁国长达400年,而与此同时西方列强却享受着拥有海洋带来的财富。中国不是没人注意海洋,郑和曾经说过“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自海上。”闭关锁国的结果就是自1840年起中华民族所遭受的一个多世纪的外辱。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但是当我们终于开始关注海洋的时候,我们的邻居早就开始有计划的争夺我国的合法海洋权益,因此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频频产生。为了更好的开发和利用海洋,为了不让祖先留下的蓝色国土在我们手中丧失,我们有必要从法律的途径来寻求解决的方式。 一、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产生原因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所属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但是,在这些海域内,不少区域和海上邻国存在矛盾和争议,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四是海洋科学利益。

高中地理第四单元维护海洋权益4.3我国的海洋权益教案鲁教版选修

第四单元维护海洋权益 第二节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设计思路】 本课最主要的任务是通过运用不同领海基线划分方法让学生认识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海洋空间的划分||,理解不同空间范围的主权内容||,运用材料分析我国的海洋基本国情||,以中日钓鱼岛的争端说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性||。 本课主要采用阅读课本、梳理知识的方法||,以小组合作学习||,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来解决说明关于国际岛屿与海域争端的解决方法||。 【知识构建】 本课主要包含三大模块||,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海域的划分、我国的海洋国情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在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关于海域划分与我国的海洋国情后||,可以更好的解决世界关于岛屿争端解决的依据||,针对中日钓鱼岛问题为案例分析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树立海洋国土的观念||。其框架结构图如图1||。 1. 2. 3. 图1 1.教学重点 依据课程标准||,可将本课的教学重点确定为“《公约》中管辖海域的划分||。”||,“我国海洋国情的基本特点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 2.教学难点 本课的知识内容识记较多||,内水、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和公海等概念||。我国海洋国情的基本特点;理解建立和维护国际海洋新秩序的重要性||,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难点在于运用有关资料的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分析、表达能力要求学生不仅能从文字和图像中提取有用信息||,还要能将知识进行有效的迁移和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尽量用书面语言简洁、完整地作出表达||。

【课前准备】 提前布置学生搜集关于中日钓鱼岛争端与中日东海油气争端相关报道||。 课前做好学习小组的组建与分工工作||。建议每个小组以4-6人为宜||,每个小组成员在教室中的座位邻近||,可以随时集中起来围坐在一起||。每个小组确定1名小组长||,1名记录员||,1名发言人||,1名纪检员||。提前为每个小组打印好“小组合作学习研讨过程记录表”(如表2所示)||,以便在讨论过程中及时记录学习情况||。 【课堂活动设计】 材料一:我国海域分布图||。 材料二:我国大陆海岸线全长1.8万km||,加上岛岸线||,总长度为3.2万km;面积大于10km2

浅议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毕业设计(论文) (2015届大学本科) 题目: 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2015年9月

目录 摘要 (2) 前言 (2) 1.我国的海洋权益现状……………………………………………………………… 1.1 全面理解海洋权益内涵………………………………………………………… 1.2 正确认识海洋维权形势………………………………………………………… 1.3 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2 2 3 4 2. 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 (5) 2.1政治利益 (5) 2.2经济利益 (5) 2.3安全利益………………………………………………………………………… 3.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对策………………………………………………………… 3.1完善我国的海洋立法……………………………………………………………6 6 6 3.2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 (7) 3.3加强我国海上执法力量建设 (7) 3.4建立综合的海上安全保障体系 (7) 4.结语 (8) 谢辞 (9) 参考文献 (9)

浅议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摘要:历史不止一次的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道理。事实证明,享有海洋权益并不等于控制了海洋,一个国家的海洋经济权益是需要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加以捍卫的。同时,对于如何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不能简单的认为单凭先进的科学和技术手段就能对海洋的资源来加以控制和利用,说到底,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有效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经济资源的开发利用。 关键词:海洋权益;争端;中国;资源;经济;策略 前言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2012年年初以来,我国周边海域热点频发,维护海洋权益形势严峻,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那么,什么是海洋权益,如何看待我国的维权形势,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有哪些,这些都要求我们不断深化理解,提高认识,并为之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1 我国的海洋权益现状 在黄海,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在东海,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列岛被日本非法占领,东海大陆架是中国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海区中应归我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此外,我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的舰机骚扰、跟踪和监视,严重影响了我船的正常作业。在南海,海洋权益受到侵犯更加严重。一是岛屿被侵占。二是海洋资源被掠夺。此外,中国自1999年开始,每年宣布南海实行夏季休渔期。但受到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严重挑战,越、菲两国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休渔”,而且我休他不休,乘我渔民不出海之机大肆捕捞。 1.1 全面理解海洋权益内涵 何谓海洋权益?一般的理解是国家在认识和利用海洋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例如,毗连区管制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他国管辖海域的航行权利、行使公海六大自由的权利以及分享国际海底区域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利益等。严格来说,海洋岛屿主权及领海主权在性质上高于一般的海洋权益。但依据“陆地统领海洋”的原则,海洋岛屿主权是主张岛屿领海等管辖海域及其相关权利的基础。因此,维护岛屿主权一般也被视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要任务。

优品课件之2016“关心国家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知识试题(海洋知识)

2016“关心国家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知识试题(海洋知识)2016“关心国家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知识试题(海洋知识) 一、问答题 1.中国海域辽阔,海岛广布,大约有多少个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 6500多个。 2.我国面积最大的三个海岛的名字是什么? 台湾岛、海南岛和崇明岛。 3.我国以海岛组成的省级行政建制有几个? 我国以海岛组成的省级行政建制有2个,是台湾省和海南省。 4.我国各海区海岛最多的、最少的分别是哪个海区? 我国各海区海岛数最多的是东海海区,海岛数最少的是渤海海区。 5.我国已探明海洋石油天然气储备量最大的海区是哪个海区? 南海海区。 6.我国近海各海区按面积如何排序? 面积最大的是南海,其次是东海和黄海,面积最小的是渤海。 7.我国近海各海区中平均水深最浅和最深的分别是哪个海区? 平均水深最浅的是渤海海区,最深的是南海海区。 8.我国海岛最多的省份是哪个省份? 浙江省。 9.我国哪个海区潮汐能最为丰富? 浙闽沿海。 10.我国最大的产盐省份是? 山东 11.我国鱼种最多的海区是哪个? 南海海区 12.我国面积最大的珊瑚岛是哪个岛?最大的群岛是哪个岛? 我国面积最大的珊瑚岛是位于西沙群岛西部的永兴岛,面积为1.85平方千米。面积最大的群岛是舟山群岛。 13.我国沿海有哪些重要的港口? 到2004年底,沿海港口共有中级以上泊位2500多个,其中万吨级泊

位650多个;全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6150万标准箱,跃居世界第一位。一些大港口年总吞吐量超过亿吨,上海港、深圳港、青岛港、天津港、广州港、厦门港、宁波港、大连港八个港口已进入集装箱港口世界50强。 14.我国年吞吐量最大的是哪个港口? 上海港。 15.郑和几次出使西洋? 郑和于1405-1433年的28年中七次出使西洋,经东南亚、印度洋到达红海和非洲,遍及亚洲、非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最远到达赤道以南的非洲东海岸和马达加斯加岛。 16.《南京条约》中,我国被迫开放的通商口岸有哪几个? 《南京条约》,旧称《江宁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在南京签订,我国被迫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通商口岸。 17.我国的内海是哪个海? 渤海是我国的内海,面积为7.7万平方千米。 18.我国的黄河和长江最终分别流入哪个海区? 黄河最终流入我国的渤海海区;长江最终流入我国的东海海区。19.我国大陆海岸线、岛屿岸线总长度分别约为多少千米? 我国大陆海岸线总长度约为18000千米;我国岛屿岸线总长度约14000千米。 20.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多少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 30个。 21.我国目前已经命名了获得国际SC(A)R组织承认的南极地名大约有多少个? 300个。 22.我国最北面的出海口在哪里? 图门江。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对我国大陆架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规定我国的大陆架为领海以外依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外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

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

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 1、什么是海洋权益 海洋权益这个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上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两部海洋法规,将海洋权益概念引进国家的法律中。此后,海洋权益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概念,开始为人们所关注。 首先,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或者说,国家在海洋上获得的属于领土主权性质的权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权利。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在毗连区享有的权利,也属于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关、财政、卫生等管辖权。这个权利是由领海主权延伸或衍生过来的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是属于专属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仅次于主权的“准主权”。另外,还拥有对海洋污染、海洋科学研究、海上人工设施建设的管理权。这可以说是上述“准主权”的再延伸,因为沿海国家是首先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专属权利之后,才会拥有这些管辖权。 其次,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说是“好处”。当然,利益或“好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显然,海洋权益这一概念,不仅有着深刻的法理意义,而且还有极强的实践性, 中国政府捍卫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决心是坚定的。 2、中国的领海 由北往南,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我国是一个陆海兼具的国家,海岸线长达 1.8万公里,居世界第四。中国主张12海里领海权,即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12海里外就不是中国领海。我国内海、领海共有37万平方千米,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中国的海洋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 3、中国海洋争端原因 1、历史原因:二战后形成的波茨坦-雅尔塔体系是现今世界政治关系的基础,也是东亚大多数国家领土及领海边界的划定依据。我国与周边国家疆界的划定也是以这个体系中的一系列公告作为法律依据的。根据波茨坦公告中国应当收回自1895年后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因此东海的台湾以及钓鱼岛群岛,南海的西沙、南沙都是属于中国的领土。但是由于二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出于封锁,围堵共产主义中国的需要,长期霸占钓鱼岛,后转让给日本,埋下今日的东海争端的伏笔。而后又鼓动东南亚国家敌视中国,促使其侵占中国在南海的岛礁。而日本则希望通过继续占领二战时所掠取的中国领土-钓鱼岛来突破雅尔塔体系,摆脱战败国阴影。 2、周边国家对资源的觊觎:中国的近海大陆架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在能源短缺的今天必然会被周边国家觊觎。而南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鸟粪石以及石油天然气资源,同时是战略要道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周边国家借国际海洋法规的名义,瓜分我国大陆架以及经济区,甚至公然岛屿也就不足为奇了。 3、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是现阶段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白热化的原因。由

人教版(2019)必修2第三节 海洋权益和我国海洋发展战略 练习题

第三节海洋权益与我国海洋发展战略 一、单项选择题 专属经济区(EEZ)是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确立的一项新制度,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据此回答1-3题。 1.专属经济区位(B) A.内水与领海之间 B.领海与公海之间 C.内水与公海之间 D.领海与毗连区之间 2.专属经济区的范围完全不包括( B ) A.领海 B.内水 C.毗连区 D.大陆架 3.沿海国家在其专属经济区内( A ) A.享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海床及底土的自然资源的权利 B.不享有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使用权利 C.不允许其他国家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及管道 D.享有与领海完全一样的主权和管辖权 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 ) A.沿海国家拥有12海里的领海权 B.内陆国家没有开发海洋资源的权利 C.一座小岛可使所有国拥有沿岛各个方向200海里的资源管辖权 D.一座小岛可使所有国拥有约430 000平方千米的专属经济区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我国大陆海岸线长达两万多千米 B.我国海洋环境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 C.我国陆域面积广大,无须争取更多海洋权益 D.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海洋合作,为国际海洋事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6.对于蒙古国,下面说法正确的是(D) A.没有开发海洋资源的权利 B.不能享有海洋权益 C.经济以种植业为主 D.船只可从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内无害通过 7.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正确措施有( C ) ①积极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我国的海洋权益②与邻国通过友好协商,公平合理地解决海洋争端③立即采取强硬手段,收回被其他国家侵占的我国岛礁④加速与国际海洋法接轨,建立中国海洋新秩序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近年来,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相继提出对大洋海底的领土要求。据此完成8-10题。 8.部分国家提出对大洋海底的领土要求,主要目的是( B ) A.扩大国家面积 B.获取潜在的海底矿产资源 C.增加国家的水资源 D.便于航海 9.俄罗斯最可能对哪个地区提出领土要求( D) A.太平洋 B.大西洋 C.印度洋 D.北冰洋 10.大陆架内沿海国享有的对大陆架的权利是( A )

维护国家主权,确保海洋权益

2010年以来,中国周边地区多个海域形势趋于复杂,多个国家或单独或联合举行海上军演,一时间各种海上演习“扎堆”,周边海军竞赛浮出水面。中国周边黄海、东海、南海同时“波动”,近海三大海域“维权”与“维稳”形势趋于严峻。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国际法基础上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然而,从单位陆地面积平均拥有的海岸线长度来看,中国只占世界第94位。如果按照可管辖的海域面积与大陆面积之比,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94,中国仅为0.3。我国的海洋国土由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组成,除渤海属于内水不存在争议外,其他3个海区都需要按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邻国合理划分。中国面临着激烈的海域划界争端,要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得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还有相当大的困难。 海权是历史上决定大国兴衰的重要因素,发展海权是中国应对现实威胁的需要,中国海上力量的发展和使用是防御性、自卫性的,是以维护中国的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权益 为目的,是地区性的、是以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中国海权功能主要有:能粉碎任何危害中国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企图,能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海上战略环境,能有效地维护中国的世界大国地位和保持对亚太地区足够的影响力,能遏止来自海洋方向的侵略和打赢针对中国的战争,保持有效的海上核威慑与核反击能力。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在《中国海洋发展报告二00九》报告中指出,中国大陆周边海洋形势相对平稳,黄海形势稳中有忧,东海形势突破与挑战并存,南海形势复杂多变。在南海,目前南沙群岛的安全问题尤为突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南海之争,表面上看是岛礁之争,实质是资源之争。在东南亚地区,南沙群岛争端解决没有实质性进展,中国“岛礁被侵占、海域被瓜分、资源被掠夺”的状况没有改观。中国维维护海洋权益的形势严峻,任重道远。中国的海洋安全形势处于相对和平的态势,但不确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各国之间力量的角逐日趋激烈。 面对我国周边严峻复杂的海洋形势,如何处理潜在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应对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是事关我国诸多发展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问题,我们不想称霸世界海洋,但绝不能不重视公约赋予我们的权益。我们不仅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而且要从国家、军队层面研究对策,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和领土主权。 一、完善我国的海洋立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可以说,上述法律法规,覆盖了我国管辖的所有海域,使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沿海国在其管辖海域的各项基本权利在我国国内立法中都得到了具体体现。但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海洋立法中,海洋区域的军事利用、海洋军事行动等方面的内容仍是空白。这些空白让外国军用舰机在我国控制海域的非法军事行动变得肆无忌惮。因此,应该积极推动与平时海上军事行动有关的海洋立法。对已经颁布实施的海洋法律法规必须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否则,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海上安全都将成为一句空话。 二、加强海洋意识,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 加强海洋意识,要树立海洋安全观和经济观。首先,一定要像保卫每一寸陆地国土那样保卫每一寸海洋国土。海洋也是国家安全的屏障,现在对国家安全造成的威胁主要来自海洋,最可能发生冲突的也是海洋。其次,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都与海洋息息相关。海洋运输成本低,80%以上的对外贸易通过海路。如果海洋安全得不到保证,我们的对外开放、经

中国海洋权益

中国海洋权益 国家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 而与中国相连的海洋是黄海,东海和南海。 黄海 黄海是太平洋西部的一个边缘海,位于中国大陆与朝鲜半岛之间。黄海平均水深44米,海底平缓,为东亚大陆架的一部分。 黄海的名称来源于它的大片水域水色呈黄色,由于历史上黄河有七八百多年的时间注入黄海(入海口在中国江苏省滨海县,即今天的废黄河口;1855年黄河再次改道,重新注入渤海),使得河水中携带的大量泥沙将黄海近岸的海水染成了黄色。但国际上通常沿用中国的称呼“黄海”(Yellow Sea)。 黄海从胶东半岛成山角到朝鲜的长山串之间海面最窄,习惯上以此连线将黄海分为北黄海和南黄海两部分,北黄海面积约7.1万平方千米,南黄海面积约30.9万平方千米。 东海 东海,中国三大边缘海之一,是中国岛屿最多的海域。亦称东中国海,是指中国东部长江的长江口外的大片海域,南接台湾海峡,北临黄海(以长江口北侧与韩国济州岛的连线为界),东临太平洋,以琉球群岛为界。濒临中国的沪、浙、闽、台4省市。东海的面积大约是70余万平方公里,平均水深在1000余米,多为水深200米以内的大陆架。最深处接近冲绳岛西侧(中琉界沟),约为2700米。盐度为

31-32‰,东部为34‰。海水温度平均9.2℃。冬季南部水温在20℃以上。整个海区介于北纬23°00′~33°10′,东经117°11′~131°00′之间。 南海 南海,全名中国南海,位于中国南部的陆缘海,被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岛、菲律宾群岛、大巽他群岛及中南半岛所环绕,为西太平洋的一部分。越南伪称东海、菲律宾狡辩称西菲律宾海,其他国家则称为南中国海,亦简称为南海,中国汉代、南北朝时称为涨海、沸海。清代以后逐渐改称南海。南海海域面积有356万平方公里,其中有超过200个无人居住的岛屿和岩礁,通称为南海诸岛。除了是主要的海上运输航线外,南海据信还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南海海域牵涉到许多国家的利益,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地区。 一、中国海洋权益的历史背景 中国的海洋权益问题从很早以前就存在了。 近代之前的中国海疆 鸦片战争之前,中国(大清)都是远东名副其实的超级大国,在朝贡体系之下,周边的国家与中国没有海洋领土争端。 但是闭关的政策使中国渐渐与世界的先进文化与科技脱离了联系,也为之后的各大强国瓜分中国埋下了个定时炸弹。 1757年(乾隆22年)起实行严格意义上的闭关政策。 闭关政策的主要内容: 对外:第一、关闭大部海口,只留广州一处。

维护海洋权益

海洋权益 国家在其管辖海域内所享有的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发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权等权利和利益的总称。 目录 1 海洋权益的定义 2 中国海洋权益争端的主要原因 3 可以借鉴的争端解决机制 4 海洋权益的法律保障 5 海洋划界面临的考验 海洋权益的定义 什么是海洋权益 海洋权益这个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上世纪90年代_,我国颁布两部海洋法规,将海洋权益概念引进国家的法律中。此后,海洋权益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概念,开始为人们所关注。 首先,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或者说,国家在海洋上获得的属于领土主权性质的权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权利。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在

毗连区享有的权利,也属于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关、财政、卫生等管辖权。这个权利是由领海主权延伸或衍生过来的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是属于专属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仅次于主权的“准主权”。另外,还拥有对海洋污染、海洋科学研究、海上人工设施建设的管理权。这可以说是上述“准主权”的再延伸,因为沿海国家是首先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专属权利之后,才会拥有这些管辖权。 其次,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说是“好处”。当然,利益或“好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显然,海洋权益这一概念,不仅有着深刻的法理意义,而且还有极强的实践性,中国政府扞卫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决心是坚定的。 中国海洋权益争端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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