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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 重点

法学概论 重点
法学概论 重点

概念: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即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律则专指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定义: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由特定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和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体系

一种反映阶级意志和利益的特殊社会规范

法的本质

1.法的阶级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首先,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

其次,但不能简单理解为统治阶级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

再次,法所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最后,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随心所欲,而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2.法的社会性:法是社会生活的共同需要

法的政治职能即直接实现统治阶级专政,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职能。

法的社会职能,又称公共职能,即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而维护全体社会居民共同利益的职能。

3.法的本质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只有阶级性没有社会性的法,也不存在只有社会性没有阶级性的法。

法的阶级性的分量在下降,社会性加强

4.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法的渊源:用以表现法的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规范性文件/习惯

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成文法/制定法)

“十六字”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有完备的法可以遵循

有法必依:法律制定出来就要付诸实施

执法必严:执行法律必须严格,一丝不苟地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违法必究:一切违法犯罪分子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人不准凌驾于法律之上,享有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

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构成违法:1. 必须是行为,而不是思想2. 行为必须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对社会造成了危害3. 一般来说主观上要有过错4. 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或责任能力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就是管理国家事务,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除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具体的体现了我国人

民当家作主,参加国家管理的主人翁地位。

1.国家立法权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统一行使

2. 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3.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4. 设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对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规定地方性法规。

5.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

社会主义法制定的程序

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国家立法权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加以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司法活动。

行政行为:警告罚款没收,许可批准等等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民法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民法总则》第4条

主体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

第二、意思自治原则《民法总则》第5条

尊重自主意思

第三、公平原则《民法总则》第6条

公平合理

第四、诚实信用原则《民法总则》第7条

做到诚实信用,不得欺诈,威胁和恶意串通

第五、公序良俗原则《民法》第8条

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社会一般利益

第六、绿色原则《民法总则》第9条

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理智正常的人;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有完全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合同法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原则:首先,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第二,合同必须是一种协议,必须以相互间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条件;

第三,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得强加给另一方意志

第四,合同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德

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公证,鉴证,批准,登记形式。

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

订立合同应具有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保证;抵押(不转移);质押(转移);留置(运输);定金(20%)

合同的种类

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互相负有权利和义务;只有一方享有权利。赠与合同是单务。

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各因为自己的给付而从对方获得财产利益,如买卖合同;只有一方给付,并且不因给付而从对方获得利益的,单务合同大多无偿。有偿合同比如买卖合同,无偿合同如赠与合同

3.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协商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即告成立的,如供应合同;除协议外还要交付物,才算合同成立的,如借用合同

4.要因合同和无因合同

财产上的给付必以原因的存在为前提的,如约定借贷款项必须用于特定的事项的借贷合同,

大多数合同都是要因合同;反之则为无因合同。如无记名债券兑付的合同。看合同和原因能否分离。

5.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法律规定是否以一定的形式或程序签订

6.有名(典型合同)无名(非典型合同)

已有特别规定:15种,买卖,用电、水、气、热,赠与,借款,租赁,融资,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没有特别规定则为无名

7.主从合同

主合同就是能独立成立的合同;依附的为从合同

人身权:人格权和身份权

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名誉权(侮辱诽谤)婚姻自主权

婚姻法,继承法

原则

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

3.男女平等

4.保护老人妇女儿童

5.实行计划生育

婚姻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

医学上某些疾病也不允许结婚

取得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才正式成立

离婚终结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情况判决。家庭土地承办经营享有的权益继续保护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继承或赠与: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医疗费补助费,遗嘱专属一方,生活用品:一方财产

继承法

原则:男女平等,养老育幼,团结互助,权利义务相一致

法定继承:

配偶,子女,父母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尽孝也是一顺位

法定继承类型:1. 未立遗嘱

2.放弃遗赠

3.继承人,遗赠人先死亡

4.丧失继承权

5.遗嘱处分无效

6.遗嘱未处分

代位继承人:继承人死亡由晚辈直系血亲继承

遗嘱继承:公民用书面或口头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

人继承,或指定各法定继承人的份额的行为,称为遗嘱继承。

公司法

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和运作的,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由股东依法按照公司法投资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点1. 定额股东,股东人数不得多于五十人

2.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兼有资合性和人合性

资合性:资本的构成和数额多寡作为公司赖以建立的基础

人合性:主要依靠个人人格信用作为公司赖以建立和存续的基础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出资额符合规定,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有公司住所。

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书面文件

股东和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结构,股东享有股东会会议的出席权和表决权。

股东会享有以下职权: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董事,董事会和高级管理:日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3-13人

破产、贪污腐败等等不可担任

不违章经营,不以权谋私,不资金借贷,不透露秘密

对股东会负责,行使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会决议,制订年度财务预算,管理机构的设置

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监事和监事会,监督公司事务和财务工作的公司常设机关

不得少于三人,可以有监事,无监事会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完全股权或部分股权;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三十日之内未回复视为同意,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协商确定。

股权回购: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盈利;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解散事由出现,通过会议使其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是有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投资组成,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公司资本平分为等额股份

2.股东人数的广泛性和规模的巨大化

3.设立条件严格,程序复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人以上200人以下作为发起人,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

股东大会:公司的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人数的2/3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2/3的;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请求的;董事会认为必要的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每一股有一表决权,合并分立解散修改章程,必须2/3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通过

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长一人,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要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主席1 人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7%,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股份的表现形式:股票,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能低于票面金额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国务院批准的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董事、监事、高管每年不得转让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法

破产:当债务人即将出现破产原因或者已经出现破产原因是,对债务人实施的挽救性程序以及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的概括性清算程序的统称。

破产运营是破产申请得以提出的依据:1.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取回权:财产权利人主张自破产财产或管理人返还或交付不属于破产财产而归其支配的财产的权利。

抵消权:破产抵消权是指破产债权人于债务人受到破产宣告时对该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

不依破产分配程序而以自己享有的破产债权与该债务等额内相抵消的权利。

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保险法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此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法上的保险是商业保险

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的承认的利益。

遵循保险利益原则作用表现在:1. 消除赌博的可能性2. 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道德危险:诈取保险金赔付

2.最大诚信原则

又称最大善意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定理合同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可能影响对方是否缔结合同和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同时严格信守各项承诺。

主要表现为:1. 投保方的如实告知义务;2.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3. 保险人的弃权与禁止与禁止反言原则,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不得解除合同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各种利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竞争,或限制他人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不正当竞争行为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

注册商标;特有名词;企业名称;名优标志

2.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他人公平竞争的行为

3.滥用行政权利限制市场交易的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

5.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行为

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7.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8.违反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

9.违法进行有奖销售

10.诋毁行为

11.通谋招标

反垄断法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支配地位:

1.1个经营者市场份额超过1/2

2.2个合计市场份额超过2/3

3.3个合计市场份额超过3/4

滥用:

1.不公平的高价销售

2.没有正当理由低于成本价销售

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

4.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5.没有正当理由差别待遇

6.其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

2.知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依法结社权

7.获取相关知识权

8.受尊重权

9.监督批评权

刑法

刑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同时具有惩罚性和保卫性的任务

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刑法未禁止不为罪,刑法未规定不能罚,严格按照刑法有关规定

2.平等适用法律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当原则,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四点体现:

1.确立了科学的刑罚体系

2.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3.根据各种犯罪不同的社会危害性,轻重有别

4.根据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规定了一系列刑罚制度

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不是思想

2.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具有形式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构成

每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共同要件

1.犯罪客体

2.犯罪客观方面

3.犯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刑罚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犯罪行为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就是因为侵害了社会关系

一般客体:一切犯罪行为所共同具有的客体

同类客体:某一类的犯罪行为所共同具有的客体,反映该类犯罪的共同本质只有一个客体:简单客体;两个以上;复杂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的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可言

表现形式:作为和不作为

犯罪结果:犯罪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的损害,犯罪结果是否发生是划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分析犯罪的客观方面时,必须查明行为和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对自己的罪行依法应负法律责任的人

1.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2.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重罪(杀人抢劫强奸防火爆炸投毒)负刑事责任

已满14不满18,从轻或减轻处罚

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家长/国家监督教养

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过失犯罪可以免除

3.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精神病人发病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

醉酒应负刑事责任

盲聋哑可以从轻减轻免除

4.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的主体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及其可能引起的危害社会的后果具有的

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状态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两种故意犯罪

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2.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两种过失犯罪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

预见,如没有检查刹车而发生事故致人死亡

2.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

却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过失犯罪虽然也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由于过失犯罪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危害社会的意图,没有规定则不负刑事责任

意外事件的行为人也不负形式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还包括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目的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指犯罪人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动机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

虽然不是犯罪的必要条件,但是对于正确量刑有一定的意义。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是一种同犯罪作斗争的合法行为,是一种排除社会危害的行为‘

不仅不负刑事责任,而且应当受到鼓励

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防卫

2.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防卫

3.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4.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超过必要限度的规定比较笼统,随意性较大,容易被判防卫过当

因此,刑法特地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用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法律所保护的另一方利益的行为。

也是一种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条件:

1.必须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

险而采取的

2.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所采取的

3.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

4.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在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因避免本人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如警察、消防员等。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1.正当防卫只能发生在不法侵害的场合,而紧急避险也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而造成危险的

场合。

2.正当防卫行为只能施之于不法侵害者;紧急避险行为则是对第三者实行的,使第三者的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正当防卫行为的方式不一定是唯一的;紧急避险行为一定是唯一的。

4.正当防卫所引起的损害只要求大体相适应所避免的;紧急避险所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

避免的。

犯罪形态

是指故意犯罪从犯罪的预备,到犯罪的实施,到犯罪完成的过程。

犯罪的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行为多样,一类是准备工具,一类是制造条件(除工具)

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后者只是流露出某种犯罪思想,缺乏客观条件,不能构成犯罪。

犯罪未遂:

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的特征:、

1.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2.犯罪未能得逞

3.出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犯罪既遂:

犯罪人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构成某一具体犯罪的全部法定要件。

犯罪中止

两种情况

1.自动放弃犯罪行为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行为

(2)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不是由主客观条件所迫

2.犯罪行为发生完,但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有效的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必须有效的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中止犯的社会危害程度比较小,为了鼓励中止行为,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自考5677法理学小抄.自考笔记.自考预测押题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法学绪论 1、释义: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1)法是社会科学,具有科学性。 (2)法学的产生以法的产生为前提。 法学产生的前提,一般地说就是:第一,立法已发展到相当复杂和广泛的程度;第二、社会上已出现了专门研究者。 (3)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的法学有那些区别? 马克思主义法学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它与以往的法学具有原则的区别。 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科学的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的,它认为,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就是说,法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 第二、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并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制定出来的,是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第三、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意义上的法并不是超历史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级的产物,她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 2、法学是历史和国情的范畴 法学有悠久的历史,它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深化为专门的学问和学科的。 法学一词,源自公元前3世纪末罗马共和时期的拉丁文。 不过,在法学究竟是什么样的学问或学科的问题上,至今信用证有种种歧视。同人胶所处环境和所受传统的影响联系在一起。这些见解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都把法学同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的问题联系起来;而其差异,则主要是由两大法系的不同传统,对其法学学人产生不同影响所造成的。 在中国古代,法学曾经是关于刑名法术的学问,故称“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后来,中国古代法学在很长时期里主要采取了律学的表现形式,法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以官方注律为基本形式的律学。 在当代中国,关于什么是法学的问题,一般都认为:法学,又称为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汇编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汇编 1、上诉人:张甲,男,15岁,住某县建设路5号院内,学生。 法定代理人:张乙,男,47岁,住址同上,系张甲之父。 被上诉人:李甲,男,8岁,住某县光明小区某家属院内。 法定代理人:李乙,男,30岁,住址同上,系李甲之父。 1990年4月21日,被上诉人李甲与邻居6岁的小孩王红在院内各拿一个小鞭子戏耍。上诉人张甲路过该院时,被上诉人李甲和王红索要鞭子,李甲没有给张甲鞭子,并抽了张甲一鞭子,张甲从临近废钢筋堆旁拾器起一段废钢丝追打李甲,打伤其左眼。经李甲之父李乙送医院治疗,诊断为:左眼角巩膜横断裂伤,眼内容物完全脱落,已无视力。李甲因此住院62天,支付医药费560元,营养费460元。李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张甲的父母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此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甲之父张乙负责赔偿李甲医药费55元以及住院期间的营养费430元;赔偿护理人员误工补贴及火食补助费510元。张乙不服,提起上诉。 [问题] (1)甲的父母是否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2)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2、杭州王某是一个装裱师,65岁,因技艺高超,收入颇丰,有三居室住房一套,且有不少名人字画。王某有一女儿,在北京居住,因关系不和睦,父女很少来往。王某请一18岁的李姓保姆照顾自己。1999年王某立下一份遗嘱:“本人去世后,住房一套、所藏名人字画及所有积蓄,赠于李某”,并且经过公证。2001年12月,王某又立一份遗嘱:“本人百年后,住房赠于李某”,且也到公证机关公证。2001年1月,王某去世,其女儿回来,要求继承遗产,并且说王某所立的遗嘱是受李某胁迫,且两份遗嘱内容不一致,应认定无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法院该如何判决? 刑罚、共同犯罪、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数罪并罚、犯罪构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诉讼参加人、证据 1、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某用尽一切办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正要离开时,恰好保安人员前来巡逻,看到财务室的门是虚掩的,就进去查看,与李某相遇。李某用撬保险柜的棍子将保安打晕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害怕保安员已经认出自己,醒来后报案,就拿了一把匕首,要将保安员杀死灭口。李某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口,就被接到报案后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题] (1)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人员打晕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2)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欲将保安人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 (3)对李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2、甲乙丙丁四被告都是成年人,一天他们在一起喝酒,甲某提出到江边的货船上去盗窃,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甲某遂分派乙某去准备七首和自行车,丁某去窥视作案地形。入夜后,甲乙丙三人从货船上盗窃得价值6000元的衣料,第二天他们又找到丙要求其想办法销脏,起初丙不同意,后惧怕三人的威胁,处理了脏物,所得赃物四人平分。 请问:四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如何?为什么? 一、概念 行政法制监督、知识产权、商标、商标权、职务发明、经济法、上市公司、合同、要约、承诺。 案例分析 1、王某于一日深夜盗窃邻家摩托车一辆,请年分析该犯罪构成。 答:该案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为王某,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客体为邻居的财产权,客观方面为实施了盗窃行为。

自考法学概论的所有名词解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的实施 是指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实施的方式有两种: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37.(我国的)国家公务员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8.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9.上市公司 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0.条约 指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结缔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社会主义法律适用 2.国家机构 3.继承权 4.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5.外交机关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 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审问和侵害。广义的人身自由则除包括狭义的内容外,还包括与公民人身相联系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7.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38.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9.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0[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 当事人故意制造另一个连结点,以避开依有关冲突规范指定本应适用的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并取得自己所希望的准据法的适用,从而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的成立或确认的脱法行为。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意识 36 是统治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任何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 37.行政处罚 37 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法学概论(00040)自学考试历年试题及答案汇总

2012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一、单选题 1.原始社会的规主要是C.习惯 2.我国宪法规定,休息权的享有者是A.劳动者 3.根据行政立法的容,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A.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 4.我国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称为B.条例 5.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D.罚款 6.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施行时间是B.1999年10月1日 7.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C.2个月 8.本票和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中相同的一项是D.确定的金额 9.下列属于票据法律关系中非基本当事人的是A.背书人 10.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抽查对象的产品是D.一般日常用品 11.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于专门用于生产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的原辅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可以行使B.没收权 1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时限是自收到处罚决 定之日起C.15日

13.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下列属于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是A.商品存在缺陷的 1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D.6个月 1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的核准机关是B.最高人民法院 1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后A.20日审结 17.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的时间是D.1991年4月9日 18.下列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的是C.辩论原则 19.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B.对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20.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A.鉴定人 21.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D.被告承担 2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是B.7日 2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C.50元至100元的罚款 24.我国加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时间是A.1997年 25.下列属于联合国的发起国的是C.中国 26.国际法院必须由多少个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 B.15 个

法医学经典小抄加复习题目

1、法医学的研究的对象(内容):死亡或伤害发生的现场、尸体、活体、物证和文证审查。 2、脑死亡:是指脑的功能全部停止,而且是不可恢复地停止,不管心跳呼吸是否存在。 3、肺呼吸是否存在的确定方法:玻片法;纤毛法;泡沫法;观水法。 4、心跳是否存在的确定方法:听诊法;压迫止血法;x光透视法;心电图法。 5、暴力死亡:除病死和老死其它都是。6.早期尸体现象:肌肉松弛、尸僵、尸冷、尸斑、尸体痉挛、皮革样变、角膜混浊、自溶等7、晚期尸体现象包括:尸臭;尸绿;腐败静脉网;腐败气小泡;腐败巨人观;白骨化。8、死亡时间的判断:利用尸体现象;利用蝇蛆生活史;死后尸体化学变化;胃肠道食物的消化及移位情况;植物生长规律;其它方法。9、损伤:机体受到外界因素作用引起人体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10、机械性损伤:机械性外力与人体作相对运动所造成的损伤。11、机械性损伤形成三要素: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12、钝器创特点:创口裂开不规则,创缘不整齐多伴有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创角钝,创壁粗糙,创底不平有时大于裂开创口,创腔有组织间桥。 13、常见钝器创:表皮剥脱、皮下出血、骨折、内脏破裂挫伤。14、高坠伤:躯体从高处坠落撞击地面或者其它物体上造成的损伤。特点:广泛而严重多种损伤并成;体表损伤相对较轻内脏损伤重; 损伤多集中在躯体的一侧;人体震荡伤显着;15、射击伤:远距离:组织缺损、挫伤轮、污垢轮、近距离:加火药烟晕、枪口印痕、火药颗粒附着物。 16.爆炸损伤特征:炸碎伤,烧灼伤,抛出物及弹片射入伤,冲击波伤。17、烧死的特征:尸体外表特征:局部烧伤;闭眼特征;高温作用。尸体内部特征: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血液内有碳氧血红蛋白;胃十二指肠内有烟灰炭末;硬脑膜外热血肿。18、烧伤与死后焚尸鉴别:生前:皮肤有烧伤的生活反应;呼吸道内有烟灰炭末;呼吸道有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增高;其他致命伤无 19、机械性窒息的特征;尸体外表特征:尸斑出现早且显着;颜面肿胀发绀;面部皮肤及粘膜下出血点;尸冷缓慢;流涎,流涕。尸体内部特征:血液呈暗红色;内脏淤血;浆膜及粘膜下点状出血;肺气肿和肺水肿;20、扼死要注意的问题:警惕加害人扼颈时的辅助手段;扼痕的形成显现时间有时需经12-24小时;在勘验扼死案件现场时,需要发现和提取(微量物证)。21、溺死的尸体特征:外:尸斑出现缓慢,颜色较浅;手中抓有异物;口鼻围部有白色泡沫;皮肤肿胀皱缩;皮肤呈鸡皮样改变;尸体沉浮及腐败;水中尸体多见损伤。内:呼吸系统的改变;心血管的改变;消化道有溺液;内脏有浮游生物;肌肉出血;尸体器官内溺液外渗。 22、毒物的吸收途径:消化道;呼吸道;皮肤;注射。 23、一氧化碳中毒检材提取:检材采取心血,防止心色液或胸腔积液混入,盛器内不留空隙,无法取心血液时取骨髓。 一。判断题是非题 1、临床医师可以受人民政府或公安、司法机关委托而担任检验、鉴定刑事或民事案件工作。( 2 ) 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自杀或他杀嫌疑者,应当进行法医学解剖。( 1 ) 3、心跳呼吸停止,意味着机体死亡。(2 ) 4、辅助死因多指引起体内潜在疾病发作而致死的损伤或情况。(1 ) 5、尸蜡和蜡质化学成分类似,由饱和脂肪酸等构成。( 2 ) 6、创系指皮肤真皮层破裂的损伤。( 2 ) 7、窒息时,肺胸膜、心外膜和胸腺被膜点状出血称为塔雕氏斑。(1 )

最新《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专科起点升本科) 《法学概论》备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小题) 1.法律是一种()。 A、道德规范 B、社会规范 C、强制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2.法制是指()。 A、依法办事的制度 B、治理国家的方式 C、具体的法律制度 D、法律制定的程序 3.法治指的是()。 A、一种治国方式 B、有法可依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违法必究 4.我国的国体是()。 A、民主集中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 5.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包括()。 A、国家行政机关 B、人民法院 C、行政相对人 D、公安局 6.法律是()的体现。 A、多数人意志 B、被奉为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 C、广大劳动人民意志 D、统治阶级意志 7.下列哪一个组织不享有法律议案的提议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政协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 8.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9.肖像权在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地位应属于()。 A、物 B、行为结果 C、智力成果 D、精神财富10.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机构不包括() A、假定 B、处理 C、权利义务 D、制裁 11.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不包括()。 A、有限责任公司 B、无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12.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 A、新法与旧法相比,如果新法量刑较轻,则适用新法 B、新法原则上无溯及力,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适用新法精品文档

C、新法无溯及力,应当按照旧法量刑,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量刑较轻时,则适 用新法 D、将新法和旧法比较,哪个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量刑较轻的,就适用哪个法 1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A、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B、无罪推定原则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合法性审查原则 14.根据英美法系的传统,对法的基本分类依据是()。 A、实体法与程序法 B、普通法与衡平法 C、判例法与成文法 D、公法与私法 15.在我国,下列关于婚姻的理解是错误的()。 A、婚姻必须是两性的结合 B、婚姻双方具有夫妻身份 C、婚姻必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D、同居达到一定期限即可成立婚姻 16.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下列哪一项是属于可以计算在诉讼时间内的()。 A、鉴定期间 B、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期间 C、中止诉讼的时间 D、审查回避的时间 17.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犯罪构成主观上必须具有的目的是()。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B、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C、谋取利益的目的 D、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 18.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A、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B、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D、被继承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1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A、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B、合法性审理原则 C、当事人自愿调解原则 D、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20.下列陈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国际条约是主权国家之间缔结的协议 B、国际条约一旦签订,对条约缔结国具有强制执行力 C、国际条约必须以国际法为准则 D、国际条约主要是以书面形式的协议规定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在某一问题上的权利 义务 21.国际法上的承认是一种()。 A、政治行为 B、法律行为 C、政治行为兼法律行为 D、国家行为 22.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 A、是两种不同的规范 B、是两种不同的法律 C、是两种不同的政策 D、两者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同,只是表现形式不同 23.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该规定为()。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既有授权性规范,也有义务性规范 精品文档

电大经济法概论考试要点,小抄

单选题 1.法的本质是 C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2.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D A.行政权力本位B.个体权力本位 C.企业利益本位D.社会责任本位 3.下列行为中不能代理的是 D A.提起诉讼B.签订买卖合同 C.行使追认权D.专场演出 4.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导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 C A.债权B.所有权C.胜诉权D.起诉权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 B A.所欠银行贷款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C.所欠税款D.其他债务 6.依据公司股本来源和性质,公司可分为 C A.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 B.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C.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 D.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 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B A.半年内不得转让B.1年内不得转让 C.2年内不得转让D.3年内不得转让 8.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时间的规定是 B A.发信主义B.受信主义C.投邮主义D.实践主义9.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的图形有 A A.我国的八一军旗B.太阳C.熊猫D.黄山迎客松10.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 C A.代位权和抗辩权B.代位权和请求权 C.代位权和撤消权D.代位权和人身权 11.法的渊源指的是 B A.作为法律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B.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C.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制度与法律关系 D.各种法律法规的相互联系性 12.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 C A.宪法B.经济法C.民法D.行政法规13.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活动为 B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的代理行为 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C.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14.冯某和赵某分别出资2万元和4万元开设一个个体餐厅,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3年累计共欠债8万元。对该债务,双方应承担A A.无限、按份责任B.无限、连带责任 C.有限、按份责任D.有限、连带责任15.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C A.承担有限责任B.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承担按份比例责任1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 D A.20人B.30人C.40人D.50人17.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根本区别是 D A.是否以做广告为目的B.是否以报价为目的 C.是否以电视广告为目的D.是否以缔约为目的 18.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 B A.采用格式条款B.采用非格式条款 C.比照两种条款的区别D.找出两种条款的共同点 19.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中最普遍适用的补救方式, A A.具有补偿性也具有惩罚性B.都是由当事人约定的 C.是任意的D.都是法定的 20.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C ,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A.20年B.15年C.10年D.8年 多选题 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ABD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D.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ABCDE A.国家机关B.社会组织 C.内部组织D.一定条件下的公民个人E.国家 3.下列事件中,BCDE 为民法所调整。 A.工商局吊销了某公司的营业执照B.税务局多收某个体户200元税款 C.出租车司机多收某乘客30元车费D.公司甲与公民乙签订一份加工合同 E.公民甲将公民乙打伤,乙花去医疗费3000元 4.财产所有权的客体物应具有的特征包括CDE A.必须购买得到B.必须具有价值C.必须具有使用价值D.必须存在于人身之外E.必须为人力所能支配 5.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下列特征ACDE A.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B.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6.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AB A.总经理B.董事长C.监事D.最大的股东 7.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ABCDE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D.有公司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E.有公司住所 8.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目的在于ABC A.弥补公司亏损B.扩大生产经营 C.增加公司资本D.增加职工福利E.偿还所欠外债9.法定解决合同的条件有ABCD A.不可抗力B.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0.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ABCDE A.标的B.质量和数量C.价款或者报酬 D.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E.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11.法的结构形式,一般来说由以下层次构成ABC A.法律规范B.法律部门 C.法律体系D.法律文件E.法律程序 1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主要包括ABC A.有形财物B.无形财富 C.经济行为D.经济利益 E.经济关系 13.法人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是BCDE A.要有民事行为能力B.依法成立 C.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D.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E.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4.发生债的根据有ABCDE A.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D.合同E.其他根据 15.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ABCDE A.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者B.有书面合伙协议企业章程C.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D.有合伙企业的名称E.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16.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包括ABCDE A.募股集资的封闭型B.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C.股东数额的限制性D.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 E.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17.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包括ABCDE A.募股集资的公开性B.股东数额的广泛性 C.股份的等额性D.股份可自由转让性 E.设立要求相对严格 18.《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包括ABCD A.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B.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不能分期缴付出资 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19.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ABC A.当事人一方有先为给付B.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C.后给付义务方没有提供担保D.当事人有后给付义务 E.后给付义务人履行能力明显提高 20.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生产或销售AB 必须使用注册商A.感冒清胶囊B.香烟C.食品D.柑橘型饮料E.服装 判断题 法律是公平的,它既属于统治阶级,也属于被统治阶级。X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是社会的基础法。X 3.无权代理行为经本人追认后,本人一般不能反悔。√ 4.企业按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X 5.合伙企业的主要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X 6.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X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8.电视中的广告就是要约。X 9.我国合同法把违约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X 10.仿冒他人商品包装装潢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1.企业组织的经济义务就是对消费者、用户的义务。X 12.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所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X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目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目 1.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将甲带入办公室。 问: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 答: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间在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发生的买卖关系; 二是甲因地面太滑而摔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三是因甲被保安人员误为盗窃并被强行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2.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问: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答:甲乙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因为在甲宣告死亡后乙与丁结婚,已另存在一个婚姻关系,甲乙若要同意结婚,则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丙与甲的儿子间的收养关系有效。因为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甲的儿子被丙依法收养,甲虽说被撤销死亡宣告,但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并未解除。 3.大学生甲,在校园内用鸟枪打鸟,事先没有验枪,自认为枪膛内没有铁子弹头便随手扣动板机,结果把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 问: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如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答:甲在校园内打鸟,应当预见到鸟枪的铁子弹头射出后,可能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但是他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对于这一同学的重伤,甲应失过失伤害

自考法学概论章节考试重点4

自考法学概论章节考试重点四 第四章宪法 第一节宪法概述 1、宪法的性质: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特点:1))内容方面的特点2))效力方面的特点3))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1))宪法集中反映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2))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宪法内容的变化。 3)宪法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 2、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第二节我国的国家性质 1、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 2、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工人阶级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2)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 3)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结合。 4)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1))无产阶级的领导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标志。 2))工农联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和最高原则。 3))从政权的职能来看,人民民主专政具有维护工作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民主地位,镇压和改造敌对分子,组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抵御外来侵略和保卫国家的独立与安全的职能,与无产阶级专政是一致的。 4))人民民主专政担负着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成社会主义,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的历史任务,这也正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 3、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联盟。 任务: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4、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5、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经济法概论(小抄)判断题

经济法概论 --判断题 第一章 1、法律是公平的,它既属于统计阶级,也属于被统治阶级。× 2、原始社会没有法律。√ 3、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属于历史的范畴。√ 4、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5、企业组织的经济义务就是对消费者、用户的义务。× 6、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是社会的基础法。× 第二章 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所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精神病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可以放弃的。× 4、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5、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 6、无权代理行为经本人追认后,本人一般不能反悔。√ 7、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即归于消灭。× 8、在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占有权是最根本的权利。× 9、财产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10、在债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 11、侵权行为是产生债的最大量、最主要的法律事实。× 12、法律的规定或行政命令是债的终止的最基本、最正常的原因。× 第三章 1、企业按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2、企业的首要权利是企业的资产处置权。× 3、国有企业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的企业。× 4、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必须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5、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核心工作是监督企业的经营决策。×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必须是首先清偿所欠税款。× 7、合伙企业的主要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8、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就是合伙合同的签订日期。× 9、外资企业就是外国企业。× 10、破产财产就是破产企业的财产。× 11、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职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2、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可以结案。√ 第四章 1、公司最一般的特征是法定性、法人性和组织性。√ 2、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 3、公司法调整的是所有公司内、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 4、董事会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公司内部常设机构。×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6、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关。×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1.某甲,现年17岁,某足球俱乐部青少年队运动员,其食宿由俱乐部提供,另外有1000元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2006年10月14日,甲在商场看到自己非常喜爱的一套高级音响,就以自己的积蓄和借款将其买下,花去2万元。甲父对此十分不满,遂以甲尚未成年为由,主张该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甲父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1)甲父的主张不能成立。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无效。但在本案中,甲虽为未成年人,但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甲已满16周年,并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甲因婚外情而欲毒杀其妻。一天,甲在其妻饮食中投了毒,其妻吃了有毒的食物后中毒倒地,痛苦挣扎。此时甲看着痛苦万分的妻子,于心不忍,急忙将妻子送到医院救治。经抢救,其妻脱离了生命危险并痊愈出院。 问题: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为什么? (1)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 (2)甲的行为符合“虽然已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的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两个构成要件: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本案中甲在毒杀其妻的过程中停止了杀人行动。二、必须是主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本案中甲出于其自己的意志原因,在其妻死亡的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地采取了将其送到医院救治的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3.2006年5月3日,甲开车携朋友乙等人去某旅游景区游玩,快到目的地时,乙提出让他开一会车。甲知道乙正在学车,尚未取得驾驶执照,开车尚不熟练,且旅游景区游人较多,担心乙开车会有危险,但又碍于情面,同时也认为有自己在旁指导,不会出事,遂让乙换到驾驶座位上开车。车行10分钟后,至旅游景区,车辆与行人渐多,乙有些心慌,在一转弯处,因躲避对面车辆,乙急打方向盘致车撞向旁边山壁,两名行人被车撞倒,一人死亡,一人重伤。问题:甲、乙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答:不构成。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耆两个以匕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3)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甲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让乙开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两人并无犯罪的主观共同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自考《法学概论》笔记_复习资料课程代码0040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1 (2010-03-03 17:09:44)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决定性因素: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它的决定性因素:第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第二:是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一: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第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第三: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第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第五: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的特征: 第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 第三: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第四: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第五: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4、成文法定义: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行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5、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第一: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第二: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 第三: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第五: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 第一: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确定契约自由。 第三: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确定法制原则。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第一: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第二: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第三: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从实际出发。 第二: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第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第四: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4、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定数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二:国务院。 第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 第五:最高人民检查院。 5、法律汇编:是指按照现行规范性文件所属的法律部门、颁布的年代或其他分类方法,分门别类的加以编排,并汇成书册,而不改变法律规范的内容。 6、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7、法律部门:是指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那些法律规范的总和。 8、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法学概论试题一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一及答案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一规范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授权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禁止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2、明确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观点的是下列哪一位学者? A、黑格尔 B、亚里士多德 C、耶林 D、乌尔比安 3、划分法系是按照法律的( ) A、表现形式 B、阶级本质 C、规定内容 D、历史传统 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 )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 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机关有权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D、全国人大 6、我国现行宪法制定于() A、1982年12月4日 B、1978年12月4日 C、1999年3月15日 D、1982年10月1日 7、下面说法中,哪个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 A、老王下岗后想开一个小饭馆,于是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工商局经审查,发给了老王营业执照。 B、公安交通部门根据李某的申请,发给李某驾驶执照 C、进出口食品检疫机关,经鉴定后,给某公司的出口食品贴上了检疫标签 D、某大学希望上级教育部门拨款对学校进行扩建,上级教育部门对其申请予以审批 8、下列哪些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 A、责令限期治理 B、责令停产停业 C、责令赔偿损失 D、责令退还土地 9、李某从国外归来,因携带商品过多被罗湖海关认定为走私,李某欲提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机关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B、李某应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C、李某应当向深圳市海关提起行政复议 D、李某可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或者深圳市海关提起行政复议 10、对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哪个机关管辖? A、山西省政府 B、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C、晋城市政府 D、晋城市人大常委会 11、张某的父亲是一个字画收藏家,去世,留给张某很多字画,但张某根本不懂字画,一日张的朋友看到张家挂着的一幅画,欲购买,张说,我不懂,你看着给吧,后二人以8000元成交。后张的父亲的朋友来找张,问原来墙上的画呢?张说卖了,该人说那幅画至少值10万元。该买卖关系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平原则 12、张某婚后不久因与其他人吵架患精神病,在对张某的监护问题上发生分歧,且互相推诿,在这种情况下,应由谁担任监护人? A、妻子 B、父母 C、兄弟 D、叔叔 13、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则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A、解除条件 B、延缓条件 C、延缓期限 D、解除期限 14、下列各项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 A、叔叔送给今年刚满7岁的小明一辆自行车作为生日礼物 B、小张继承哥哥的一处房子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小抄版(考试必备)

《法学概论》备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小题) 1.法律是一种()。 A、道德规范 B、社会规范 C、强制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2.法制是指()。 A、依法办事的制度 B、治理国家的方式 C、具体的法律制度 D、法律制定的程序 3.法治指的是()。 A、一种治国方式 B、有法可依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违法必究 4.我国的国体是()。 A、民主集中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 5.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包括()。 A、国家行政机关 B、人民法院 C、行政相对人 D、公安局 6.法律是()的体现。 A、多数人意志 B、被奉为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 C、广大劳动人民意志 D、统治阶级意志 7.下列哪一个组织不享有法律议案的提议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政协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 8.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9.肖像权在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地位应属于()。 A、物 B、行为结果 C、智力成果 D、精神财富 10.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机构不包括() A、假定 B、处理 C、权利义务 D、制裁11.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不包括()。 A、有限责任公司 B、无限责 任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 12.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是 指()。 A、新法与旧法相比,如果新法 量刑较轻,则适用新法 B、新法原则上无溯及力,但是, 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 较轻时,则适用新法 C、新法无溯及力,应当按照旧法 量刑,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 罪或者量刑较轻时,则适用新法 D、将新法和旧法比较,哪个法 不认为是犯罪或者量刑较轻的, 就适用哪个法 1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事诉讼 法的基本原则()。 A、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B、无罪推定原则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合法性审查原则 14.根据英美法系的传统,对法 的基本分类依据是()。 A、实体法与程序法 B、普通法与衡平法 C、判例法与成文法 D、公法与私法 15.在我国,下列关于婚姻的理 解是错误的()。 A、婚姻必须是两性的结合 B、婚姻双方具有夫妻身份 C、婚姻必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 确认D、同居达到一定期限 即可成立婚姻 16.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下列哪 一项是属于可以计算在诉讼时间 内的()。 A、鉴定期间 B、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期 间 C、中止诉讼的时间 D、审查回避的时间 17.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主观上必须具 有的目的是()。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B、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C、谋取利益的目的 D、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 18.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 A、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B、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D、被继承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1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诉讼 法的基本原则()。 A、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律地位平 等原则B、合法性审理原则 C、当事人自愿调解原则 D、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20.下列陈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国际条约是主权国家之间缔 结的协议 B、国际条约一旦签订,对条约缔 结国具有强制执行力 C、国际条约必须以国际法为准则 D、国际条约主要是以书面形式 的协议规定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 体之间在某一问题上的权利义务 21.国际法上的承认是一种 ()。 A、政治行为 B、法律行为 C、政治行为兼法律行为 D、国家行为 22.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党的政 策()。 A、是两种不同的规范 B、是两种不同的法律 C、是两种不同的政策 D、两者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同, 只是表现形式不同 23.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保 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 务。该规定为()。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既有授权性规范,也有义务 性规范 24.捆绑销售的方式侵犯了消费 者()。 A、知情权 B、自主选择 权C、公平交易权 D、获取知识权 25.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在毗连区内,沿海国享有的管辖 权不包括下列当中哪一项事务 ( D )。 A、海关 B、财政 C、卫生 D、运 输 26.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A、拘传 B、取保候审 C、劳教 D、监 《法学概论》招考试题库第1 页共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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