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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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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近日,以解决当前贵州省民间投资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导向,贵州省正式出台《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获悉,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围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合理引导民间投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使用财政资金、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扩大投资、积极推广PPP模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十个方面展开,包含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流程、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完善民间投资项目库、降低企业土地使用成本和物流成本、落实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等52条具体措施。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以往部分行业和领域存在政策落地难、市场化不充分等“玻璃门”、“旋转门”现象,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充分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为出发点,“条条都是干货,款款有内容,含金量极高”。

在建立更加宽松的审批管理方式方面,《措施》明确了加强投资体制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三清单一平台”,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

必须为。同时,推行项目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制度,厘清流程,公布办事指南,实现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全程服务”,提高民间投资便利化水平。

在培育更加广阔的民间投资领域方面,《措施》放开了可以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切实消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各类显性或隐性壁垒。同时,围绕做强“三块长板”、补齐“三块短板”,启动了“三长三短”项目库、PPP项目库、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库建设,及时向社会推出了XX年第一批三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包和大数据发展项目工程包。

在构建更加多维的资金筹措渠道方面,《措施》从金融资金和财政资金两方面发力,构建全方位的资金保障体系。其中,在金融资金方面:我省将加快金融机构建设,搭建融资综合服务平台,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方式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不定期召开专题银企对接会,实现金融服务和实体经济的对接、融资需求和融资供给对接、金政企社会金融服务和金融监测对接;在财政资金方面:我省将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政府性资金参与发起、认购份额、运营补贴等方式,促进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合作,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具体到“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贵州脱贫

攻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规模3000亿元左右。

同时,针对民间投资信心不足等问题,一方面,《措施》从加速固定资产折旧、降低用电成本、降低收费、降低用地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等维度入手,通过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另一方面,积极支持三次产业民营企业扩大投资,大力推广PPP模式,激发民间投资内生动力。在此框架下,确定为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0%以上将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支持10个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开展扩大民间资本投入服务业试点工作。

此外,针对政策措施不公平、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措施》还提出了开展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清理,进一步精简开工前置条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民间投资快速增长,民间投资已经占到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40%以上,呈现出“总量增加、增速较快、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

当前我国民间投资存在问题及建议

当前我国民间投资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日趋完善,各种所有制经济展现出新的活力。随着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国有投资将通过市场竞争在国民经济各产业重新布局,为民间投资创造新的发展。民间投资对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提高投资效率等都有重要作用,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和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我国目前的民间投资仍然存在着种种问题,面临着诸多挑战。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制定积极有效的对策来解决民间投资的发展难题。 一、对民间投资概念的理解 目前关于民间投资概念的讨论,在我国理论界主要是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划分来进行认定,即民间投资概念是对投资主体的一种分类。由于不同行为主体代表着不同的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因此以投资主体为标准划分民间投资,相对于以投资的资金来源或者以投资主体的规模为划分标准,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按资金来源划分民间投资的观点容易混淆投资资金来源和投资行为之间的关系,简单地把国家预算内资金视为政府投资,而把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和其他资金都当作民间投资。实际上,无论是民间投资还是政府投资都可以来源于国家预算、银行贷款或者利用外资。按投资规模来划分民间投资的观点,把

中小企业投资等同于民间投资明显不符合现实情况,并且缺乏理论根据。 按照宏观经济学投资理论的基本概念来看,民间投资是相对于政府投资而言的,即除了政府投资以外的投资都属于民间投资。本文将民间投资定义为非政府投资,即民间投资是指政府投资之外的投资,然而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以认为政府投资等同于国有经济投资,它包括国有独资经济投资和国有控股经济投资两个部分;同时,由于我们的研究集中于国内市场主体,可将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排除在外,所以,我们认为民间投资是国有独资经济和国有控股经济投资以外的国内市 场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其他经济以及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中非国有控股的经济成份的投资总和。 二、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为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家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大力促进公有制经济体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的发展。作为非国有经济成份的民间投资在近些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投资的领域有限

国家对民间理财项目的政策-民间互助理财项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国家对民间理财项目的政策|民间互助 理财项目 为进一步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家对民间理财项目的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家对民间理财项目的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促进投资增长、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完善相关财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改进综合管理服务措施、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目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 附件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一、促进投资增长 (一)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按照国务院两个“36条”、一个“39条”要求,进一步开放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配售电、国防科技等领域,市场准入对各类投资主体要一视同仁,鼓励民间投资进入。

(二)确保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社会服务领域一视同仁。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完善已有的配套政策,出台实质性措施。重点解决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立许可、土地使用、医保对接、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难题,民营医院在职称晋升、政府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突出困难,民办学校在办学资格、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突出矛盾。 (三)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一步 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相关行业、领域的ppp实施细则,切实解决民企与国企公平竞争问题,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工作,明确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去除不合理门槛,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五)加快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各地区、

国务院出台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

国务院出台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 发布时间: 2010-05-17 来源:《证券日报》发表于:国家煤炭工业网 中国政府网昨日授权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36条。《意见》指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

陕西省民间投资调研分析报告

陕西省民间投资调研分析报告 陕西日报汪曼莉赵翔 民间投资是指来自于民营经济所涵盖的各类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个体投资、私营企业投资、私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以及集体企业投资。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税收、带动就业、繁荣城乡市场等方面,民间资本可谓影响巨大。 近年来,我省民间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到2011年,陕西民间投资发展到5676.58亿元,是1995年的58.10倍。同时,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亦呈上升趋势,十七年间年均增长率29.12%。 有分析表明,民间投资与GDP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并且存在从民间投资到经济增长的单向因果关系。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2010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旨在鼓励、支持、引导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在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总量、扩大民间投资规模、提升民营企业技术水平和增强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尽快取得新突破。 为切实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了解民间投资动态,全面准确地把握民间投资的总量、分布与结构,陕西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30个县(区)分别抽取了20个民间投资项目,对我省民间投资的投资意向、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行业分布、新增生产能力进行了统计调查。 现状:投资多元规模增大意愿强烈 调查显示,在投资项目上,我省民间投资不再是仅仅青睐农林牧副渔业、批发零售与餐饮业、房地产业等传统行业,而是慢慢向一些战略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新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电动汽车等)渗透,全省投资在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项目多达39.14%。 同时,投资的规模在不断增大。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投资项目中,投资规模在一千万元以下的项目占6.68%,投资规模在一千万元到五千万元之间的项目占32.74%的,投资规模在五千万元到一亿元的项目占31.27%,投资规模在一亿元到五亿元的项目占22.8%,剩余4.32%、2.28%的项目分别为五亿元到十亿元的项目与十亿元以上的项目。投资主体还十分看好投资项目,对自己投资项目充满了信心。有87.96%的项目,投资主体认为未来收益会很好;10.91%的项目,投资主体表示不能准确判断未来的前景如何;仅仅1.12%的投资项目,投资主体认为前景不容乐观。 我省资源富集,陕北的石油和煤炭,陕南的矿产、水利和植物资源等等,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一大优势,也成为企业投资考虑的主要因素。调查显示,企业在本地投资时的考虑因素,首先是本地资源优势,往下依次是本地政府招商政策优势、本地用户优势、本地人力资源优势、本地交通、信息优势、本地物业成本优势及其他。在被调查的投资项目中,有70.56%的项目是因为当地的资源优势,有50.08%的投资项目是被当地政府优惠政策所吸引,说明我省在对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持方面,有很多可取之处。 另外据统计,有七成以上企业是使用单位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同时扩大投资的意愿比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当前形势下出台《若干意见》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财税收入的重要支柱和创造社会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据初步统计,2009年1月至11月,民间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56.4 %,已是半壁江山。如何调控、引导和发展好民间投资,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投资管理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若干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实际需要,在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系统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出台《若干意见》既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的迫切需要,也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久之策。

从当前看,出台《若干意见》是丰富和充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巩固经济向好回升势头。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沉着应对,迅速出台并不断完善应对危机促进发展的一揽子计划,有效实施两年内中央新增投资1.18万亿元带动总额4万亿投资的计划,我国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实现总体回升向好。在此过程中,政府投资对于稳住全社会信心、拉动投资和稳定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以市场化为基本取向的改革和发展进程中,仅仅依靠政府投资和信贷增长等刺激性政策拉动经济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在靠刺激性政策增加投资能力的同时,更应当重视形成带动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2010年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关键之年,也是经济形势异常复杂的一年,在保持一定范围和力度政府投资的同时,需要更加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启动民间投资,切实将民间储蓄的优势转化为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机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从长远看,出台《若干意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

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比较

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比较 [摘要]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尽相同,明确二者对经济发展拉动作用的大小,对合理安排投资结构,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久健康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建立V AR模型进行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分析认为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远大于民间投资。 [关键词]政府投资;民间投资;脉冲响应函数;方差分解 1引言 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对经济增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投资包括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二者对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作用。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合理化,对私人部门无力或不愿进入的行业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性行业进行的投资。民间投资是相对于政府投资和外商投资而言的,是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个体根据市场的需求,利用自己的资金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政府投资具有非营利性的特征,其目的是提供公共产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而非投资收益最大化,以其投资力度大、见效快等特点,对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相对与政府投资,民间投资规模较小且产权清晰,具有高度的决策自主权和资产支配权,有利于快速高效达成决策、调动资金,投资效率高,资金来源广泛,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明确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对于合理安排投资结构,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久健康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对于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研究大多侧重分别研究二者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或者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相互关系,对二者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进行对比的研究较少。钞小静,任保平(2008)通过对政府投资民间投资与经济增长的一般理论分析,分别对其长期和短期效应进行实证研究,认为短期内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较大,而长期来看其效率远低于民间投资。陈真玲(2010)通过建立协整模型,发现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小于民间投资,认为政府投资效率低下,公共物品不足与过剩共存,这些负面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对经济增长的拉动。马宁,邹洁(2009)对我国西部12省时间序列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在经济发展中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投资重在启动与引导投资而民间投资重在吸引与扩大投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梁毅华,陈文静(2011)通过建立协整与误差修正模型对深证市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表明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大于私人投资。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通过方差分解和脉冲响应函数对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了比较分析。 2实证分析过程 2.1变量的选取与处理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 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六大领域: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新36条”发布后,国家发改委还将出台作为指导性文件,细化拓宽民间投资的操作。其后,央行和银监会将制定相关金融政策;财政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工信部将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有关部委将合力扫清拓宽民间投资道路上的障碍。 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交通运输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 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 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 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 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社会事业领域 医疗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切实落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 金融服务领域 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商贸流通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支持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

浅谈我国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发展变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浅谈我国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发展变化现状及发 展趋势 摘要:政府投资对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在历史上曾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它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主导地位日益降低,并逐步被民间投资取代。民间投资具有巨大的潜力和明显的优势,它的发展对于推动增长、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的收入,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发展变化现状、趋势,提出了促进民间投资的有关措施。 关键词:政府投资;民间投资;民营经济 一、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推动作用的演变 政府投资是由政府决策并由国有资金进行投资的行为或由代表政府的国有企业进行的投资活动。其投资主体是政府,产权属于国家,形成国有资产,构成国有经济,因此,政府投资在某些情况下又称国有投资。民间投资在我国通常是指由集体、私人进行的投资活动,投资主体是个人,产权属于集体或个人,构成民营经济。外商投资是由国外政府或私人进行的投资,形成外资经济。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外商投资共同构成我国社会的总投资。在我国,政府投资又分为中央政府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这样,目前我国投资主体

是由政府及代理人、个人、外商组成的。政府投资在我国建国后很长时期,一直是投资的主要力量,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国的国有经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政府投资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日益减少,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日益壮大。 依靠政府投资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在我国经历了建国以后到确立改革开发基本国策近30年的历史。这个做法既促进了我国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一定的成绩,又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带来一系列至今尚难以消除的后患。与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推动作用的主导地位的确立相对应,民间投资也经历了由艰难生存、限制发展和逐步削弱甚至消亡的命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营经济逐步得到肯定,民间投资也日益活跃。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民间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政府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的比例显著降低,而民间投资的比例明显上升,二者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 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它与消费、政府支出和进出口共同构成一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2002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为8%,其中有3.77个百分点为投资所做的贡献。在过去几年里,为了遏止通货紧缩,政府主要运用了利用国债进行投资的财政政策,通过刺激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拉动内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目录 国发〔2010〕13号 权威解读 编辑本段国发〔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三)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四)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为切实加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分布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一)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二)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三、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划分如下:

注:混合经济投资主体是否属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控股情况确定。 四、本规定适用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的收集、 整理、发布活动。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规定的说明 一、规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范围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 产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部门内部标准测算,该比重 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微乎其微发展到超过50%,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主要力量,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正 逐步加强。 尽管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受媒体和学界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当前社会各界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还存在不同的认识。民 间固定资产投资的概念从内涵、外延到投资额的计算方法均 不统一。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

附件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 (一)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 (二)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 (三)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其处理污水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4〕1366号) (四)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国税地字第14号) (五)销售自产的再生水免征增值税。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

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六)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七)销售自产的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八)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九)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销售自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的税收政策

【宏观经济学案例与分析】第4章案例 我国民间投资的启动与发展

我国民间投资的启动与发展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推进,以单一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格局被打破,我国的经济成分呈现多元化,非国有经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正日渐增大。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结构必然会影响到投资的所有制结构。其中,国有经济的投资比例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股份制经济投资比例大幅度上升,这种变化使得民间投资的比重大幅提高。 从整体上来看,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民间投资的增幅大大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92年以来,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持续上升,并不断加速。1992-1999年的8年中民间投资所占比重由31.38%上升至41.94%,共提高10.56个百分点,而2000-2005年的6年间,民间投资所占比重由44.63%上升至57.09%,共提高12.46个百分点。这说明近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强劲增长是由于民间投资尤其是股份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推进的。 从投资来源上看,企业自筹资金成为“主流”,这也反映了民间投资的活跃程度。随着收入分配流程和收入分配格局的根本性变化,投资主体和储蓄主体都呈现多元化,投资资金的来源也呈现多样化。根据我国的统计分类,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来源分为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四类。当前,企业自筹资金已经成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占固定资产投资的绝大部分,且该比重呈逐年递增趋势。2005年自筹和其他资金到位70138.7亿元,比重由2000年的68.2%上升到74.1%。2006年1-11月自筹资金增长率达29.6%。这表明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股份制改造有明显效果: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自主能力也逐渐提高。 问题:1、什么是投资?投资与资本在概念上有何区别? 1

民间投资现状

民间投资现状 1998年以来,国家连续4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一种短期行为, 投资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从长远来看还应立足于调动民间投资的 积极性上。本文拟从衡水市民间投资现状入手,分析民间投资的特点,揭示发展民间投资的阻滞点,提出进一步启动民间投资的对策建议。 一、衡水市民间投资的现状及特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投资领域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 的局面。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联营、个体私营、股份制 等经济形式的长足发展,民间投资迅速壮大。2001年衡水市全社会投 资132亿元,比2000年增长10%,其中民间投资90.8亿元,比重为69%,比2000年增长13%1,成为带动投资增长的主要因素。 1.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国有投资的增速。1996~2001年衡水市国有投资年均递增4%,而民间投资年均递增12%,高出国有投资8个 百分点。表明民间投资的自我发展能力要高于国有投资。因为衡水市“三农”地区的特殊性,缺乏大项目、优势项目,能够列入国家、省 级重点的项目少,增加了争取资金的难度。1998~2001年4月间衡水 市有27个项目争取国债资金7.8亿元,带动投资18.2亿元,占4年 国有投资额的15%2,占全社会总投资额的比重更小,对带动民间投资 基本上没有起到作用。 2.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呈下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非国有经济主体 在我国经济体系中的作用日益强化,宽松的宏观环境为民间投资的发 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机遇。1995年衡水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亿元,其中民间投资33.7亿元,分别是1990年的30倍和56倍,民间投资 的比重由1990年的32%上升到57%。1995年以前,民间投资呈稳定、 快速的发展态势。1995年以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出现下滑趋势, 由1996年的36%下降到2001年的13%,其中1997年增幅仅为9%3。民间投资增长减慢一方面说明民间投资经过前几年超常发展之后已渐入

我国民间投资发展现状和政策建议

我国民间投资发展现状和政策建议 曲金丽,杨新雯 (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76) [摘要]目前,我国民间投资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民间投资存在的投资产业结构不合理、 融资渠道单一、政府职能缺失、民营企业的自身素质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等现状不容乐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持续发展,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政府在民间投资发展过程的调控作用;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切实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素质,从根本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关键词]民间资本;发展现状;政策建议[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Developm ent Situation of Investm ent from Private Sector in China and Policy Advice QU Jinli ,YANG Xinwen Abstract:Although investment from the private sector has been key to advanc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at present,people still worry about its irrational investment structure,undiversified financing channel,absence of government's function,and restraints exercised by privately owned companies.Can healthy sustained development of investment from the private sector be achieved by implementing Notes of Encouraging and Leading Healthy Development of Investment from Private Sector promulgated by the State Council,making gov-ernment's control to play its full part,setting up diversified financing channels,raising the performance of private companies to fundamen-tally increas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bility. Key words:capitals from the private sector,development situation,policy advice [收稿日期]2012-06-21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研究创新项目课题: 我国民间投资制度创新研究YJSCX2011-139HLJ ;黑龙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重大决策资询项目(11G005)深化黑龙江省民间投资体制机制改革研究阶段性成果。 一、研究背景 民间投资是根据投资项目资本总额构成中出资人的资金来源性质对投资进行一种分类,它是相对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而言的,属于投资来源或投资主体的概念划分,但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具有深刻制度内涵的范畴。 近年来由于民间投资对我国经济,财政,就业等贡献巨大,所以国家非常重视对民间投资的鼓励和扶持。特别是国务院2010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要求消除市场准入障碍,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这一政策既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基础的迫切需要,也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久之策,具有现实的意义。 二、我国民间投资现状 (一)民间投资产业结构不合理 市场准入是民间投资的入门证。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投资体制一直都是政府主导、国有经济为主体。 自改革开放以来,状况虽有改善,但其根深蒂固的所有制歧视并未完全消除。民间投资比重较大的行业仍然是制造业、房地产业、农业和其他一些投资少、见效快、技术性不强的一般性竞争行业,在科学技术、金融保险、文教卫生体育等行业投资比重仍旧很低。虽然《意见》中也对消除市场准入障碍做出了一些要求,但是效果不大,目前民间资本在电力生产和供应业中只占13.6%,在金融业只占9.6%,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只占7.5%,至于在石油、电信、铁路等领域,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很多地方政府出现了宁愿借钱建高铁也不愿意使用民营资本的奇怪现象。 (二)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单一 在我国,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自身积累。因为无论是资本市场融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还是抵押担保等间接融资,大部分的融资渠道一直以来都主要面向国有企业,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超一半以上的金融资源被用于国有经济部门,而用在民营企业的资金十分有限。这无疑反映了我国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的现状。由于民营企业规模等自身因素的限制,社会中的贷款是很难流向民营企业的,即使民营企业 第2012年第7期(总第402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7,2012Total No.402 [文章编号]1009-6043 (2012)07-0077-0277--

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 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专员办,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中国证券业、期货业、上市公司协会,会内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120号)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现研究提出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作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纳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中,切实抓好落实。 一、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 (一)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促进一级和二级市场均衡协调健康发展。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二)支持民营企业债权融资。积极推动债券市场的统一规范和互联互通。修改完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配套规则,简化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审核流程,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提高债券融资效率,拓宽民营企业占主体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三)加快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继续推进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抓紧做好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筹建工作,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和配套规则,为符合条件的非上市民营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渠道和服务。研究出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指导意见,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四)支持民营企业境外上市。推动完善企业境外上市法规制度,适当降低境内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门槛,简化相关程序,促进民营企业境外上市规范化、便利化,拓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利用境外资本市场效率。 (五)促进民营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常规监管,引导民营上市公司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内生机制,加强对实际控制人的制衡和约束,推动民营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工作,健全内部约束机制,提升民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六)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推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配套规则,引导并推动民营非上市公众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支持民营中小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促进资本市场更广泛地服务于民营企业,服务于实体经济。

2010年5月7日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 (三)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英对照)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英对照) Several Opinions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Encouraging and Guid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Private Investmen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of all provinces, autonomous regions and municipalities dire 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ll ministries and commissions of the State Council, and all agencies directly under the State Council,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the private investment has continuously grown up of our nation; i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orce in promoting the economy development, regulating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booming the urban and rural market, and enlarging the social employment. Spontaneously with firmly consolidate and develop the public economy, firmly promote, support and guide the development of nonpublic economy, further, to encourage and guide the private investment, it is helpful for persistence and perfection of the basic economic system on the primary stage of socialism of our nation, base on the modern system of property righ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diversified-ownership economy, promotion of the equal competition and joint development of various ownership economy; it is helpful for perfection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system, fully playing the fundamental roll of the market in resource allocation, establishing a market environment of equal competition; it is helpful for excitation internal power in economic growth, fastening the foundation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romoting a long-term steady and rapid economy development; it is helpful for enlargement of social employment, increasing the income of residents, stimulating the domestic consumption and promoting the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To this end, we hereby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opinions: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I. Furth widen the field and scope of the private investment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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