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经济法第七章练习题及答案(完整资料).doc

经济法第七章练习题及答案(完整资料).doc

经济法第七章练习题及答案(完整资料).doc
经济法第七章练习题及答案(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经济法第七章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2008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08 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08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08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08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08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做出答复。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B、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C、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

D、乙公司有权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申报债权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申请之日起()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A、15

B、10

C、25

D、30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中止

B、继续进行

C、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D、终结审理

4、某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该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发生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A、向关联企业转让一套关键生产设备

B、对关联企业的一项贷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C、解除了与关联企业的一项买卖合同

D、放弃关联企业所欠的一笔劳务费

5、某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该公司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B、因债务人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支出

C、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支出

D、管埋人依法解除本公司与A公司的合同而应支付给A公司的赔偿金

6、甲企业从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企业对该笔贷款提供一般保证,后人民法院受理了A企业的破产案件,但甲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尚未到期,此时银行向A企业申报了债权,在破产分配程序中,经管理人计算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为35%,在破产分配后,甲企业欠银行的贷款到期,甲企业也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此时在破产分配程序中向银行清偿了80万元的债务。关于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A企业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因此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B、银行向A企业申报债权的金额可以为100万元,取得的35万元清偿应先予以提存

C、银行获得甲企业清偿后,应获得提存额中20万元的支付,余款分配给A 企业的其他破产债权人

D、银行获得甲企业清偿后,应获得提存额中7万元的支付,余款上缴国库

7、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货物,丙公司作为甲企业的担保人。当甲企业无力支付货款时,丙公司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来甲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不能申报债权,仍应由乙企业申报债权

B、丙企业可以以其对甲企业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C、丙公司和乙企业都不能申报债权

D、丙公司不能再向甲企业行使追偿权

8、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并被法院受理。经核查,甲的财产价值总额为3800万元,其中已设立抵押的设备价值1100万元。本案中,管理人的报酬最多不得超过()。

A、281万元

B、118万元

C、312万元

D、194万元

9、某公司拖欠多项到期债务无力清偿,被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下列选项不用申报债权的是()。

A、拖欠某银行的贷款,有财产担保

B、附条件的债权

C、拖欠某公司的货款,正在诉讼程序中

D、拖欠本公司职工的工资

10、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A、占全部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B、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C、占全部债权人人数1/2以上的债权人

D、占全部债权人人数2/3以上的债权人

1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法定期限内召开,该期限是()。

A、7日内

B、15日内

C、10日内

D、30日内

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行使的职权是()。

A、核查债权

B、选举和更换债权人会议主席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3、某企业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并被受理,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时,普通债权组共有9位债权人出席,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条件之一是()。

A、至少3位债权人同意

B、至少4位债权人同意

C、至少5位债权人同意

D、至少6位债权人同意

1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以表决方式判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决议的法定条件是()。

A、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B、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2/3以上

C、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D、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2/3以上

1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法定期间是()。

A、破产程序终结后半年内

B、破产程序终结后1年内

C、破产程序终结后2年内

D、破产程序终结后3年内

1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家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17、指定管理人采取竞争方式的,被指定的为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应经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比例是()。

A、成员的半数以上

B、成员的过半数

C、成员的1/3以上

D、成员的2/3以上

18、甲企业被债权人王某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B、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0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C、如果债权人王某愿意垫付相关费用,则破产程序可以继续进行

D、人民法院在确认属实后,应当受理破产案件,并作出破产宣告,同时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19、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需要进行债权申报的是()。

A、破产费用

B、共益债务

C、职工工资

D、税收债权

20、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上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除上市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外,由管理人履行原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B、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详细的经营方案

C、管理人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由上市公司承担责任

D、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前因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害的,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根据其过错对控股股东的股权作相应调整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法院应当受理的有()。

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

D、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2、甲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张某作为债权人由于个人原因未来得及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自动视为张某放弃债权

B、张某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张某可以补充申报,而且,已进行的分配,也要对张某进行补充分配

D、张某可以补充申报,但是,已进行的分配,不得对其补充分配

3、对于下列事项的表决,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的,解决方法正确的有()。

A、对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事项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B、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的事项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C、债权人对于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D、债权人对于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4、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即别除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别除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限制

B、别除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别除权

C、别除权人就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D、别除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5、下列对提存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的处理正确的有()。

A、对于无法通知且无法直接交付的债权人的财产分配额,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管理人应将其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B、对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最后分配公告日,条件未成就的,应将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C、对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最后分配公告日,条件未成就的,应将分配额交付给该债权人

D、对诉讼或仲裁未决的债权,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将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6、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管理人的指定说法正确的有()。

A、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人民法院的指定

B、管理人拒绝指定行为,可以决定停止管理人5年

C、管理人拒绝指定行为,可以将其除名

D、管理人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可以申请更换

7、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调整管理人报酬通知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该一定期限为()。

A、自收到债权人会议异议书之日起3日内

B、自收到债权人会议异议书之日起5日内

C、自收到债权人会议异议书之日起10日内

D、自收到债权人会议异议书之日起15日内

8、甲企业于2013年2月被申请破产,已知,2013年1月甲企业为取得流动

资金,质押一批货物,至今尚未清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管理人可以清偿债务取回质物

B、管理人可以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

C、如果质物的市场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则管理人应该以质物的市场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D、即使质物的市场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管理人也应该以债权额为限清偿债务

9、下列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A、因债权人要求管理人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B、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C、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D、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10、下列各项中,关于破产申请的提出,说法正确的有()。

A、和解只能是债务人提出

B、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提出和解申请

C、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组也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D、国务院金融监督机构对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11、甲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于2013年1月被申请破产,已知,2012年12月3日由于甲企业违约,被乙企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案件正在审理中。则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民事诉讼案件应当终止

B、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中止

C、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案件继续进行

D、民事诉讼案件应移交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12、甲企业申请破产被受理后,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下列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

A、王某曾欠甲企业10万元,但现已还清

B、李某2年前曾担任甲企业的财务顾问

C、张某现担任甲企业的债权人乙企业的董事

D、刘某是甲企业监事范某的弟弟

13、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效力包括

()。

A、和解债权人只能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接受清偿

B、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有效

C、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D、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4、下列各项中,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A、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

B、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通过但未获得批准

C、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未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

D、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但通过批准

15、下列选项中,属于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的有()。

A、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B、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C、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D、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16、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特定情形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下列选项中,符合该特定情形的有()。

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B、债务人有欺诈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C、债务人有恶意减少债务人财的行为

D、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17、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B、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金等申报债权

C、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不能再向债务人申报

D、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不需由职工本人向管理人申报

18、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的有()。

A、事实清楚

B、证据充分

C、债权债务关系简单

D、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

19、关于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对方当事人可以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B、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C、对该笔债权的核查确认费用作为破产费用支付

D、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费用属于共益债务

20、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申请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公司应当提交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B、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甲公司拒不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甲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C、甲公司以乙公司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诉讼费用,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

三、案例分析题

1、20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1)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项申报了债权。

(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

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06年8月27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万元。甲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年6月被甲公司抵押给B银行,用于担保一笔2000万元的借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A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

·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偿?

2、甲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该公司的债权人A公司于某年6月12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6月15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认为《企业破产法》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法院于6月23日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同时指定B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管理人对甲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整理如下:

(1)甲公司全部资产价值为5200万元,其中包括:①用于对工行8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办公楼价值740万元;②用于对所欠A公司货款700万抵押担保的厂房价值550万元;③一套加工设备价值90万元;④丙公司欠付的劳务费15万元。

(2)甲公司全部债务共15800万元,其中包括:所欠工行贷款800万元;欠A公司货款700万元;欠发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470万元;欠交税款220万元;欠丙公司货款15万元;管理人于8月3日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合同,给丁公司造成损失230万元。

(3)乙公司提出,以上资产中价值90万元的设备是乙公司出租给甲公司的,所有权属于乙公司,并提供了租赁合同。

(4)丙公司提出以货款抵销欠付甲公司的劳务费。经管理人查明,此前丙公司欠甲公司15万元的劳务费一直没有支付。同年4月30日丙公司知道甲公司有大笔到期债务无力清偿后,遂向甲公司转让15万元货物。

(5)除上述债务外,还发生诉讼费80万元、管理人员报酬60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费用50万元、评估费20万元、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28万元。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戊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甲公司对戊公司不当得利

22万元,要求返还给戊公司。

(6)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但到破产申请受理日,甲公司的某股东尚差200万元的出资未缴足,该股东有补足股本的能力。

要求: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法院受理时间、甲公司提出异议的理由、管理人的产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甲公司破产前租用乙公司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丙公司提出以货款抵销欠付劳务费的要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甲公司的股东未缴足的出资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如何清偿?说明理由。

·说明本案的破产清偿顺序?

·丁公司可以获得的清偿金额为多少(列出计算过程)?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申请的受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本题情形视为解除合同,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2、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效力。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4、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撤销权。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依法或依约享有的债权予以放弃,管理人有权要求撤销该行为。

5、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为破产费用。

6、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破产案件的财产分配处理。根据规定,一般保证人破产的,其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因此选项A错误;保证人的补充责任应按破产债权数额而不是实际分配数额确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本题中,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是20万元,按照此计算清偿额为20×35%=7万元。

7、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案件债权申报。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报酬。确定报酬的财产价值总额=3800-1100=2700(万元)。100×12%+400×10%+500×8%+1700×6%=194万元。

9、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10、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事项时,经债权人会议2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1、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债权人会议是依靠召集方式活动的。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12、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13、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重整计划的批准。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14、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对和解协议草案的通过。债权人会议的一般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对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15、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根据规定,自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出卖人取回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

17、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指定管理人的方式。定管理人采取竞争方式的,被指定的为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应经评审委员会成员的1/2以上通过。

18、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在债权人或债务人等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时,即发现破产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在确认其属实之后,应当受理破产案件,作出破产宣告,同时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19、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申报。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职工工资不需要申报债权。

20、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管理人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由上市公司承担责任,因此C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原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1)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

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3、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的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应进行二次表决,如果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才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于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4、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别除权。

5、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分配。

6、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指定。管理人拒绝指定行为,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1年至3年。

7、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报酬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债权人会议异议书之日起10日内,就是否调整管理人报酬通知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

8、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人财产的一般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管理人所作的债务清偿或替代担保,在质物或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9、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

10、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提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和解只有债务人可以提出。

11、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继续进行。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该法院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由该院审理或指定由其下级法院审理。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利害关系。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担任管理人,王某的债务已经了结,可以担任管理人。

13、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无效,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效力。

14、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的,可以再表决一次。

15、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属于管理人的职责。

16、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期间的相关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17、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的规定。根据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注意,不包括违约金,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18、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资格。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19、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对方当事人可以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普通债权,这不是共益债务。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选项A、B的表述正确。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的表述错误。

三、案例分析题

1、【正确答案】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之前的没有担保的乙的货款设定了担保,因此这是可以撤销的。

【正确答案】A银行不能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根据规定,如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本题中甲仅仅为丙提供了抵押担保,因此对于抵押物不能够清偿的部分,A银行只能够要求丙清偿,不能够向甲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为5万元。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本题中管理人解除甲丁之间的合同给丁造成的损失是5万元,因此丁只能够以5万元去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戊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本题中戊公司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李某对甲的债权的,因此戊公司不能够主张债务抵销。

【正确答案】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应该按照下列的顺序清偿:

①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甲公司在2006年8月27日前所欠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20万元,应从剩余破产财产中优先于抵押权人(B银行)受偿。

②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甲公司在2006年8月27日后所欠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17.9万元不能优先

于抵押权人受偿。

2、【正确答案】①甲公司破产申请人合法。根据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偿申请。

②法院受理时间合法。根据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于7日内提出,法院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裁定是否受理。

③甲公司提出异议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企业破产法》清理债务。股份公司属于企业法人。

④管理人的产生合法。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担任。

【正确答案】甲公司破产前租用乙公司的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他人的财产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乙公司作为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正确答案】丙公司的要求不合法。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销(丙公司可以就15万元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甲公司的股东应补足未缴纳的出资。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甲公司的出资人(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补缴的出资作为债务人财产(破产企业的财产)。

【正确答案】①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80万元、管理人报酬60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费用50万元、评估费20万元,共计210万元。

②共益债务包括:为继续营业应支付的职工工资28万元、债务人不当得利22万元,共计50万元。以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先以甲公司资产的变现财产清偿。甲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

【正确答案】本案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①甲公司股东补足的出资作为甲公司的财产,则甲公司破产财产共计5310万元(5200-90+200)。

②以办公楼变现所得740万元,优先清偿所欠工行贷款;以厂房变现所得550万元,清偿欠A公司货款。工行贷款未能清偿的60万元和A公司的未能清偿货款150万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参加分配。

③剩余破产财产共4020万元(5310-740-550),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210万元和共益债务50万元。

④剩余破产财产共3760万元(4020-210-50)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470万元;所欠税款220万元;支付其他所欠的普通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通过以上程序,普通破产债权为:15800-740-550-470-220=13820万元;丁公司可获得清偿额=(3070÷13820)×230=51.09万元。

经济法基础学习知识重要资料归纳(精)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 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 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 条件:1、名称 2、章程 3、相应的资金或资本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5、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企业设立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创设法人、营业登记、准许开业。

经济法概论课后答案

经济法概论课后答案 第1章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同为有效经济合同。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且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第2章1.答: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时是否处于病态。根据案情我们了解到,刘某已年满16周岁,且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否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在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此行为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即,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认,所以第一批5000斤小枣食品公司必须收货付款。至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是属于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4.答: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单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侵害的事实和致害人或单位的时候算起。在本案中,96年9月6日食品公司提货时,东郊站将注明破损情况的货运记录交给了食品公司。且货单上已注明“收货人(发货人)应在车站交给记录的次日起一百八十天内提出赔偿要求”。东郊站已明确通知对方:铁路运输的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为180天。由于食品公司于1997年4月2日后发现罐头有破损,才向东郊站提出索赔,已超过180天,其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所以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 5.答:乙单位应返还多取走的450斤大米,或者按购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在本案中,某单位(乙)多取走的450斤大米,很明显是取得了利益;而且所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且给某粮油公司(甲)造成了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当返还。 6.答: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本案中,甲商店和乙公司所签购销合同中,关于电子表的部分因为以走私品(限制流通物)为标的违犯法律而无效,但它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中有关机械表的条款仍然有效,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 7.答:该手机应该归某乙所有。某甲、某丙都无法取得该手机。在本案中,某甲虽然对手机有所有权,但经招领期满而未去认领,而且该手机已被依法拍卖,其所有权已被强制消灭。某丙虽然以500元购得此机,但由于是从小偷处购得,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均有返还原物的义务。而某乙是从拍卖场购得该手机,是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该手机的所有权,某乙对该手机的所有权,不因该手机的被盗而消灭。所以,该手机应该归某乙所有。 8.答:该厂长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其理由不成立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的有关规定,企业法人分立或合并的,它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在本案中,五金厂并入机械厂后,其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即机械厂享有或承担。所以,机械厂应该清偿五金厂所欠某公司3万元 第3章1.答: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具体,应视为有效经济合同。既为有效经济合同,在新的协议没有达成之前,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责任。 新华书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对于新华书店未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置电脑,是属于违反财经纪律,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的合同无效的认识与行为,是缺乏法律意识,侵犯企业经营劝,是完全错误的。

经济法概论》期末考试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 期末考试试卷 考生注意:1.本试卷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4.填写内容不得超出密封线。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 共30分) 1.经济法律事实中,客观上发生和存在的、与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无关的,但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 ) A .合法行为 B .事件 C .事故 D .违法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法律 3.下列物或行为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 .枪支弹药 B .海洛因 C .太阳 D .自有黄金 4.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 )。 A .厂 B .中心 C .公司 D .工作室 5.甲出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 了一份标的额2万元的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 .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们法院予以撤销; D .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 有效。 6.合伙人( )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A .不得 B .可以 C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 D .合伙协议约定就可以 7.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投资人出资方式的有( )。 A .土地使用权 B .其他财产权利 C .劳务 D .家庭共有财产 8.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和合伙企业的关系中,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为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D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用于清偿 9.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 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10.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经济法复习资料全

. 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 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双手并用”的分析框架强调: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2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的有形之手。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3、“两个失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来看,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

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的权力,而是要通过适度分权,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文档Word . 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利益主体的分析框架5,即假定在经济法上,各类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 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博弈行为的分析框架,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努力实现自身利 益的最大化;交易成本的分析框架,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经济法不但要规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等市场行为,同时要规政府的调控和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因此,有两类:一类是市场失规制行为。灵的问题,一类是政府失灵的问题。 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就是经济法通过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7、来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

经济法重点

经济法重点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 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

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经济法概论历年试题及答案.doc

全国 2 0 0 7年 1 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 0024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 均无分。 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 经济法律关系 B.经济关系 C.经济法 D.经济现象 2.某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公有法典》中提及了“经济法”概念。该学者是() A. 摩莱里 B.德萨米 C.雷特 D.孟德斯鸠 3.下列法律规范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A. 《民法通则》 B.《物权法》 C.《合同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的地位,心须要说明经济法是否有独立的() A. 法律体系 B.法律价值 C.调整对象 D.调整方法 5.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不包括() ... A. 独特性标准 B.普遍性标准 C.包容性标准 D.经济性标准 6.在经济法基本原则中,更强调符合规律和公平有效的原则是() A. 调制法定原则 B.调制适度原则 C.调制绩效原则 D.调制平衡原则 7.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一种() A. 一元结构 B.二元结构 C.单一结构 D.多重结构 8.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分为()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受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 B.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C.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

D.重大责任和一般责任 9.从经济法的运行来说,其起点是() A. 立法 B.司法 C.执法 D.守法 10. 一般来说,确立法律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主要依据() A. 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国籍原则 D.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11. 国家通过确定法定利率、税率、汇率、价格和工资标准等经济参数,调节经济活动,这 种经济法调整方法称为() A. 利益诱导方法 B.计划指导方法 C.产业政策调控方法 D.强行控制方法 12. 以下原则中,不属于宏观调控法原则的是() ... A. 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先原则 B.政府调控法定原则 C.政府调控干预原则 D.政府调控适度原则 13. 在财政法的体系中,被称为核心法、骨干法的是() A. 预算法 B.税法 C.国债法 D.政府采购法 14. 《政府采购法》最为直接的调整目标是() A.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B.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C.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D.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 税法的核心要素是() A. 征税客体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税率 16. 我国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A.3% B.5% C.13% D.17% 17.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 A. 国务院所有 B.国家所有 C.中国人民银行所有 D.中国人民银行不同股东所有 18.《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股票交易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A.3000 万元 B.5000 万元 C.6000 万元 D.1 亿元 19.在以下行为中,属于逃汇的是() A.违反汇率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07944 经济法学原理 复习资料1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经济法重点整理

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

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 (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其次,“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说法过于模糊,无法准确界定其范围。 再次,具体划分的四部分内容,存在交叉。

(完整版)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答案下载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务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 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0分)。 1、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①17%②33%③13%④0 2、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 ①全体农民集体所有②乡政府所有③村民委员会所有④投资者所有 3、保险经纪人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是基于投保人的…() ①利益②请求③信任④同意 4、中国仲裁协会是………………………………………………………………………() ①企业法人②社会团体法人③机关法人④事业单位法人 5、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①15%②25%③35%④45% 6、基本建设是指…………………………………………………………………………() ①对原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②建立新的固定资产 ③以内涵为主的固定资产再生产④多项建设项目中最基本的建设项目 7、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过批准,其批准机关是…()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 ③上级主管机关④专利局 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①普查方式②抽查方式③重点复查方式④全面检查方式

9、债的最广泛、最典型的形式是………………………………………………………() ①因合同所生之债②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③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④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10、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 ()罚款。 ①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②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③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④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多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答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把你认为正确答 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少选、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5分)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取多种方式,包括……………………………………() ①批准设立②发起设立③申请设立④募集设立⑤自由设立 2、经济法调整的经营直辖市关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包括 …………………………………………………………………………………………… () ①经济联合关系②涉及经济全局的经济协作关系 ③经济竞争关系④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⑤经济管理关系 3、凡有逃汇行为的,自外汇管理机关进行处理的办法是……………………………() ①责令限期调回外汇②查封③强制收兑 ④吊销营业执照⑤处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包括………………………………………………………()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整理汇总

了解: 1.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与规范;有关国际投资的~;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有关国际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2.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同:国际性、互助性、基本原理 VS国际公法①主体(国家、政治经济组织) 异②渊源(国际公约) ③调整对象(国际政治关系) ④解决争议的方法(赔礼道歉战争) 同:主体、国际性、基本原理 VS国际私法①调整关系(民事流转关系,人身非财产关系) 异②法律性质(冲突法,间接调整) ③解决争议的方法(不接受仲裁不适用) 3.基本原则:①经济主权和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②公平互利③国际合作与谋求发展(南南合作【发展中国家之间】、南北合作【发展中与发达】) 4.WTO 《建立WTO协定》 《关贸总协定》GATT WTO的法律文体体系——“一个协议四个附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另外三个附件 WTO的基本原则体系及例外 ①最惠国待遇原则(MFN: Most Favoured Nation Treatment):一方保证把它 给予任何第三方的贸易优惠(如低关税或其他特权)同时也给予对方。

MFN的例外: a)区域经济安排 b) 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遍优惠制) c) 边境贸易 ②国民待遇原则(NT:National Treatment):即在其他成员的产品或服务、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进入本国后,其所享受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产品或本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受的待遇。 NT的例外: a) 政府采购 b)仅对某种农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 5.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区别 ①无形性 ②主体的跨国流动性 ③多样性 ④复杂性(法律、政策) 6.服务的提供方式 ①跨境服务②过境消费③商业存在④自然人流动 7.《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产生、特点、宗旨、主要内容、影响 全称: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产生:GATS 是 1982年美国在GATT部长级会议上提出进行多边服务贸易谈判的建议,1986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贸易纳入谈判议题。直到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994年4月15日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质的管辖范围。 宗旨:通过建立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 主要内容: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法条分析重点总结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 p32) 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P89)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P 95)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 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p115) 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P125) 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 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主要有适用 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P152)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P158)10、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 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P159)11、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出资形式分为两种: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务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0分)。 1、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①17%②33%③13%④0 2、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 ①全体农民集体所有②乡政府所有③村民委员会所有④投资者所有 3、保险经纪人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是基于投保人的…() ①利益②请求③信任④同意 4、中国仲裁协会是………………………………………………………………………() ①企业法人②社会团体法人③机关法人④事业单位法人 5、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①15%②25%③35%④45% 6、基本建设是指…………………………………………………………………………() ①对原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②建立新的固定资产 ③以内涵为主的固定资产再生产④多项建设项目中最基本的建设项目 7、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过批准,其批准机关是…()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 ③上级主管机关④专利局 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①普查方式 ②抽查方式③重点复查方式④全面检查方式 9、债的最广泛、最典型的形式是………………………………………………………() ①因合同所生之债②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③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④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10、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 ()罚款。 ①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②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③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④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多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答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把你认为正确答 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少选、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5分)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取多种方式,包括……………………………………() ①批准设立②发起设立③申请设立④募集设立⑤自由设立 2、经济法调整的经营直辖市关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包括……………………………………………………………………………………………() ①经济联合关系②涉及经济全局的经济协作关系 ③经济竞争关系④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⑤经济管理关系 3、凡有逃汇行为的,自外汇管理机关进行处理的办法是……………………………() ①责令限期调回外汇②查封③强制收兑 ④吊销营业执照⑤处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包括………………………………………………………() ①募股集资封闭②股东数额限制③全部股份等额 ④组织结构简单⑤股份自由转让 5、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方式有………………………………………………………………………………………………………… ()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