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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岗位津贴方案(试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岗位津贴方案(试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岗位津贴方案(试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校内岗位津贴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既符合改革要求又符合我校实际的校内津贴分配制度,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逐步建立健全竞争、激励、评价、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体系,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党和国家及江苏省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为依据,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强化岗位意识,注重工作实绩,在学校总体投入逐年增加的前提下,通过校内岗位津贴分配方案的实施,努力做到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的竞争、激励和管理机制,有利于调动院(部)、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优秀人才尽快成长和发挥才干,有利于稳定队伍、留住人才和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有利于倡导团队精神,形成强有力的学科团队和管理团队,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实现我校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变的奋斗目标。

(二)指导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科

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明确岗位任务和考核期限。

2、岗位津贴与工作业绩和贡献相挂钩原则。努力体现按劳分配、优劳

优酬,并逐步建立起各级各类人员的校内津贴分配的激励机制。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既倡导奉献精神,又落实分配政策。做

到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有较高的收入、取得优秀业绩的教师有相应的

收入、一般岗位上的教职工收入普遍有所增加。

4、分配办法遵循合理、简便、易于操作与管理的原则。

二、试行校内岗位津贴的对象

校本部事业编制的在岗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党政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和少量工勤人员。后勤服务总公司属事业编制人员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分配办法,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工资构成

工资是职工劳动的货币化报酬的总和,实施校内岗位津贴制度后,事业编制受聘在岗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将由基本工资、校内津贴两部分构成,方案实施后,学校不再发放各种奖励金及有关补贴。

1.基本工资: 由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基本津贴、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综合补贴、房贴等部分组成;

2.校内津贴:由岗位津贴、超工作量酬金、科研奖励和办学效益奖励四部分组成。岗位津贴由最终聘任的岗位决定;超工作量酬金是指超额完成岗位基本任务以上的部分;科研奖励由科研成果核定;办学效益奖励由学校办学收益确定。

四、岗位津贴的设置和标准

岗位津贴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包括政工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四个不同岗位系列分设。并按重要程度、贡献大小分级。具体岗位津贴标准见附件一。校本部事业编制的在岗教职工按受聘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五、教师岗位基本教学工作量标准

教师岗位基本教学工作量(指教师承担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和普通本科教学的额度标准学时,包括因管理、科研取得的工作量减免;在不满足基本教学工作量时也可用滨江学院等价课时折抵)按下表核定:

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核定表(标准课时/年)

六、校内岗位津贴的组成和发放办法

1.岗位津贴及发放办法

(1)除特级岗和校特聘教授岗外,教职工岗位津贴以年度考核为

依据:教师教学工作量和承担的科研任务考核当年的工作,

科研成果的考核周期为最近三年(即考核当年和前二年的科

研成果的累计)。

(2)教职工岗位津贴与完成所聘岗位目标任务的实绩挂钩,平时以相应的良好档按月预发总额的7.5%(一年按12个月发),

其余根据岗位考核结果在下年度津贴中多退少补。

(3)教师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的津贴均与所在岗位完成的目标任务、业绩挂钩。

(4)工人岗位津贴的发放考核,在后勤岗的由后勤管理部门和后勤服务总公司根据自己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其它部门

参照管理岗的考核办法执行。

2.超课时工作量酬金及发放办法

(1)教师岗位:计算超过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以上的部分,称超课时。其酬金按35元/标准课时计发。

(2)管理、教辅、工勤岗位:根据酬金分配向教学科研第一线倾斜的原则,将教师岗位超课时酬金的平均数的八折作为管理、

教辅、工勤等三类岗位超工作量酬金的基数,在保持各类人

员校内分配收入总体不降低的基础上,按校内分配原则实施。

(3)学院(部)双肩挑领导年授课工作量(包括减免工作量,不包括指导研究生工作量)一般不得超过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定额的

1.8倍,超过1.8倍以上部分超课时酬金按标准的50%计酬。

七、关于其它具体问题

1. 关于学期中途调入的教师如当学期没有教学任务,各院(部)必须安

排适当工作并报人事处备案,其教学工作量从下学期起计算,但科研工作量必须按规定考核,其岗位津贴按当年实际来校月份发放。2、关于海内外引进的全职高层次人才,第一聘任年度,可视其科研业

绩直接确定聘任岗位,享受议定的岗位津贴,不作具体的考核;第二聘任年度按学校规定执行。

3、关于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兼课的规定:

(1)管理岗位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副处及以上领导职务且选择管理岗位的人员,确需安排教学任务的,须由安排教学任务的部门报经该人员所在部门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授课课时原则上不超过4课时/周(包括成教院和滨江学院课时),其课时酬金按教师超工作量标准计发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课时酬金。

(2) 管理岗位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副处及以上领导职务也可选择教师岗位,其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可参照同类教师的30%核定,授课课时不超过其标准课时,按同类教师科研要求进行考核,在其管理岗位所履行的职责考核合格后,按教师岗执行校内分配。

(3)党政管理岗位上副处以下(不含副处)人员及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如确需安排的,须由安排教学任务的部门报经该管理人员所在部门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原则上不超过4课时/周(包括成教院和滨江学院课时),其课时酬金按教

师超工作量标准计发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课时酬金。

(4)学院(部)行政双肩挑领导应按教师系列申请岗位,其教师基本

教学工作量可参照同类教师的50%核定,按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要求进行考核并计发津贴;在管理岗位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应管理岗位津贴标准的30%计发补贴。

担任各学院(部)党务领导或其他领导职务的教师,可以选择教学岗或党政管理岗。申请教师岗位,则按上述办法执行。申请党政管理岗位,必须将主要精力投放在党政管理工作上,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确因教学需要,从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其他各类学历及非学历教学时数不超过4课时/周;4课时/周以内按超教学工作量标准仅计发其中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课时津贴。

(5)辅导员可选择管理岗位或教师岗。如选择教师岗,基本教学工作量为2标准课时/周,但授课工作量不超过其标准课时的50%,科研按相应教师岗考核,在辅导员岗位考核合格后,按教师岗执行校内分配。

(6)学院下设系的系主任,经考核合格,每年发给岗位补贴1440元,副主任每年发给岗位补贴1200元;学院下设的教研室主任每年发给岗位补贴1440元,副主任每年发给岗位补贴1200元。

4、关于教师主持科研项目减免教学基本工作量的规定:

①对纵向项目:按下表减免相应教师数的基本教学工作量:

②对横向项目: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规定的

横向项目经费与纵向项目的对应关系,在项目合同规定的完成

年限可参照纵向项目的减免办法执行。

5、重点实验室或研究所专业研究人员可以选择教师岗,按相应的教师岗位

要求考核,并享受津贴。

6、关于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学习工作量减免的规定:

(1)教学科研人员参加各类进修均不减免科研工作量。

(2)2006年12月以前入学在读博士的教师,其进修政策按原有规定执行。

(3)2007年1月以后,经批准考取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的教师,可实

行在职培养,第一学年教学基本工作量全免,第二、三学年教学

基本工作量减免50%,科研工作量不减免。对经批准考取非国家

重点学科博士点,且为学校重点培养的教师也可按此政策执行。

7、岗位津贴档次确定后,在考核周期内,除职务、职称变动按以下办法调

整岗位津贴档次外,不再调整晋升岗位津贴档次。

⑴教学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后,从生效的次月起其岗位津贴进

入新任专业技术职务档,考核原则上按新任职务任务考核。

⑵党政管理干部提任职务(职级)、教学科研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

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人技术等级晋升,从晋升生效的次月起,岗位津

贴按新任职务(职级、等级)档次核定。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或停发津贴:

⑴教职工全学年病假10天以内不扣发岗位津贴,超过10天以上按个人

日标准(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扣发;如学期内病假超过1个月,则相对应2月或8月的岗位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⑵教职工事假按事假天数和个人日标准扣发;如学期内事假超过10天,

则相对应2月或8月的岗位津贴不发。

⑶教职工旷工除按天数扣发工资外,旷工1天,扣发1个月的岗位津贴,

旷工2天,扣发2个月的岗位津贴;一个学期累计旷工满3天,扣

发50%的年津贴;全年累计旷工满5天者,扣发全年的津贴。

⑷教职工受行政警告处分扣发年津贴的20%;受行政记过(党、团警告)

处分扣发年津贴的30%;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团严重警告)处分

扣发年津贴的50%;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停发1年津贴,1

年后按降级(职)后的级别发放;受开除留用察看(留党、团察看)

处分停发岗位津贴,察看期满后重新核定津贴档次;因违法违纪被依

法刑事拘留不足10天或被行政拘留者停发1年岗位津贴,被依法刑

事拘留10天以上者停发2年岗位津贴。

⑸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停发1年岗位津贴。

⑹因渎职或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者,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

处理外,停发1年岗位津贴。

⑺发生Ⅰ级教学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发年津贴的30-50%;

发生Ⅱ级教学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发年津贴的20%;发生Ⅲ级教学

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发年津贴的5%。

(8)缓聘、不聘、辞聘、解聘、拒聘或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的教职工,未

聘期间停发津贴。

(9)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者,同时停发岗位津贴。

10、试聘人员的岗位津贴减半计发。

八、附则

1、学校成立校内岗位津贴分配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岗位津贴方案;

2、学校成立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工作组,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岗位津贴方案的具体实施;

3、校内岗位津贴方案中的有关问题由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工作组负责解释,重大问题由校内岗位津贴分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岗位津贴标准(一)、(二)、(三)、(四)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岗位上岗条件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岗位任务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岗条件

附件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岗位任务

附件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附件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8:教师岗位各级别津贴分档实施办法

附件9:教辅岗位各级别岗位津贴分档实施办法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服务方案

颜店镇屯二小学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 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 生工程。为满足学生课后服务的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 现就港沟实验小学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优势,对监护人确有困 难无法按时接送需要早到或晚走的学生,在早间、午间和下午放学后等时段, 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委托”的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建立家长申请、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程序和办法 1、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务主任副组长,全体教职员工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活动小组;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小组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2、课后服务时间和项目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开展晨间诵读活动;午间以午休为主,开展课业辅导工作;下午放学以后以作业辅导为主,开展自主阅读和小组活动。 3、成立服务组 学校成立以各班级为单位的服务组,各班主任为负责人的服务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班级的课后服务工作。 4、学生自愿申请 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的指导下,填写《屯二小学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工作小组。 5、签订服务委托协议 学校与申请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明确家长、学校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课后服务委托协议每学年签订一次,学校做好备案。 四、保障机制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学校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实验实训部 2005年2月

一、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目标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应围绕着培养学生具备高素质 的技术应用性人才为目标,使之主要成为高职教育实施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和载体。其建设的指导思想为:根据专业教学要求,使专业实践教学具有相对稳定性,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具有先进性,教育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示范性,管理模式和运作方式具有规范性,与理论教学和技术发展同步的结合具有紧密性。 1.基地建设的特点、功能与作用:努力建设好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使之具备以下功能、特点与作用: (1).使基地成为高职教育培养应用性人才的教学基地。 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完成就业岗位所需的岗位能力训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不仅成为学生掌握基本专业技能的场所,还应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与设计,提供一个与实际职业岗位相贴近的技能训练空间,让学生在有目标的实践训练前提下,通过一些设计性、探索性、开发性、

工艺性和综合性等的模拟训练,使学生到达就业岗位后,不会对所处的环境,所遇到的工艺、技术、设备、生产组织管理等问题感到陌生,从而缩短了岗位适应期。同时培养并逐步使学生形成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良好的工作品质和职业道德的个人能力以及与人协作、交往的社会能力,使之具备实践性强和有利于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特点。 (2).使基地成为科研项目开发的基地。 依据专业教学要求和专业发展的需要,以及科研的要求,投入必要的教学仪器与设备,并根据科技发展和技术工艺的更新,适时添置和更新仪器设备,注重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现代科技含量;同时发挥学院科研人员和先进实验设备优势,鼓励教师参与技术创新、技术交流和技术转化,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科研,教师也让学生早接触先进的仪器设备,早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基地全天开放,教师积极参与与科研,以科研带动教学,以教学促进科研,形成教学科研的有机结合,使之具备技术含量高新的特点。(3).使基地成为行业技术、信息资源和培训的中心。 加强与企业的联合与协作,及时把行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反馈到实践基地,使实践教育能及时体现出经济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同时充分发挥基地高新设备的功能,开拓为社会提供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考核、材料检验检测、劳务培训、课题研究、产品开发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功能,使之具备开放性特点。 (4).使基地成为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多功能基地。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 __《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__》(国发〔xx〕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 意见》(皖政〔xx〕74号)、《安徽省 __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财教〔xx〕266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 __》(皖政〔xx〕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我市高等、中等职业和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1、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__、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 __确定的总人数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根据从我校实际出发,就做好我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看护原则 遵循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有限服务的原则,为放学后学生看护确有困难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服务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不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看护对象: 放学后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本校学生。 四、看护人员: 本校教职员工 五、看护时间: 工作日下午放学后至18:00。 六、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全面负责课后服务工作,并成立由全体行政、全体年级组长为组员的课后服务工作小组,落实服务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和机制,组织宣传让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家长的合理诉求,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与有序,而且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各类保障。 2、健全制度和机制: 根据市教委有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4] 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7] 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徐汇区华泾小学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制度》。见附件1 学校总务处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队部、班主任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德育处建立相应的学生伤害应急处理机制,教导处制定并落实考勤制度和人员的安排。 3、加强宣传,增进共识 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市教委有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领会精神,增强服

(完整版)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方案(DOC)

河南工信学院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前言 电子商务是一门交叉性学科,具有实践性强、发展速度快的特点,仅仅凭理论教学很难对日新月异的电子商务活动进行有效地指导,必须结合实际,通过补充相关的实践教学来提高教学效果。因此,构建一套完善的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是完善电子商务教学的有效手段和必要方式。随着商业应用的发展,企业越来越重视电子商务的商业运作,把企业中的实际应用,融入到电子商务实践教学体系中,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现实接轨,是完善电子商务实践教学的重要途径。 作为河南省工信厅直属院校的河南工信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是我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本实训基地建设的目的是将现今电子商务领域的各个环节合理的融入到高校实践教学,指导学生充分实践,从而达到理论教学不能涉及到的领域,并大幅提高我院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对电子商务专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一、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要求 电子商务实训室建设采取企业业务部门布局结合多个研发中心(机房)布局。建设并形成校内运营实训中心、研发实训中心;依托电子商务运营的真实任务,校企合作共建拓展学生职业能力的、校企互动、互惠互利的校内实训环境。实训室设计打破单项技能训练格局,完全模拟电子商务项目商业运作环境,引进真实的电子商务项目,营造实际工作氛围,让学生获得更加真实的创业能力和各项职业能力训练,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优化实践教学体系,改进实践教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运营实训中心按照实际商业办公环境布局,包括:客服部、技术部、市场运营部。为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电子商务实训平台和电子商务项目运营平台。让同学们在校期间可以边工作边学习,做到“工学合一”,在强化专业技能的同时,积累一顶的工作经验,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做准备。 二、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目标 结合《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实践与思考》,充分发挥学院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区域内行业企业、产业、教育、科研院所等电子商务力量,有效整合区域资源,构建区域电子商务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同时,促进和完善我校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和校内教学实训条件,参照企业对电子商务实际工作岗位要求,强化电子商务实践技能培训,帮助学校建立一支理论水平高且实践教学技能强的实验教学团队,培养能承担电子商务各岗位任务、胜任电子商务各岗位的人才,提升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使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辐射能力等方面显著增强,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第一、统筹电子商务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以层级化的电子商务岗位实践为导向,优化电子商务专业的教学计划。 第二、构建理论课程体系与实验课程体系相结合的电子商务课程体系。 第三、从企业的角度帮助学院优化电子商务专业的建设,培养符合企业用人要求的电子商务人才。 第四、通过学院电子商务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帮助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能力。 第五、完善学校电子商务实验、实训条件,为提高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师生实践能力提供支持。 第六、培养区域产业、行业、企业发展急需的各类电子商务实践及创新人才,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增强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能力。

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凤中字〔2012〕11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年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2010〕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附:《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安徽省凤阳中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抄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抄送:凤阳中学各部门、年级

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2010〕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普通高中在籍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读、复读生除外)。凡申请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安徽省城、乡户籍。 (二)遵纪守法,诚信品正。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包括: 1、父母双双或单方亡故,家庭经济困难者;

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7.16)

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试行) 二0一三年七月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整体办学质量与效益,构建充满活力、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郑州师范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稳定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制度和管理机制,充分体现向教学一线和高层次人才倾斜,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把我校办成合格本科院校,实现学校“三步走”发展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公正公平,合理合规。依照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最大限度的做到公平公正,各院(系、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要依照相关程序进行。 2.以岗定责,量化考核。岗位和工作量是方案制定的基础,各院(系、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也必须以岗位和工作量为基础。 3.两级管理,分类指导。学校提出指导性原则和工作量要求,各院(系、部)负责具体分配。学校明确岗位类别,各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4.统筹兼顾,逐步完善。充分考虑学校目前的具体实际,同时为学校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并加以完善。 三、实施范围 校内岗位津贴实施的范围: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四、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一)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我校现有岗位设置为六类:教学科研岗、科研教学岗、教学辅助岗、辅导员岗、党政管理岗、工勤岗。 1.教学科研岗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教学单位。 2.科研教学岗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科研机构。 3.教学辅助岗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专业技术、员级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除教学、科研之外的专业技术系列。 4.辅导员岗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 5.党政管理岗包括正校级、副校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党政机构及群团组织。 6.工勤岗包括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 (二)岗位工作量标准 1.依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对其进行量化,按照合格工作量标准进行考核。工作量核算单位是“分”,教学中的1个标准课时为1分,其他工作量均参考此标准确定。各岗位合格工作量标准如下: (1)教学科研岗位(单位:分) (2)科研教学岗位(单位:分)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某区)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区县) 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做好我区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及《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 基教〔2018〕16号)要求,结合xx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非教育教学时段受学生家长或指定监护人的委托所提供的服务。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

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引导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有证校外托管机构。 (三)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采取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服务内容和形式 (一)服务时间。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是指正常上课日的中午、下午课后至18:30止,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午的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二)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的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三)服务内容。 1. 在校午餐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由区教育局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两家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对东、西两个片区的中小学午餐进行集体配送。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打造校外实习基地是学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校外实习基地是充分利用企业生产与经营的软硬件资源,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实践教学场所。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 在实际工作中教育自己, 掌握未来就业所需知识和职业技能,培养自身的职业素养。校外实习基地的良好运行是开展实习教学工作的基础和质量的保障,保持校外实习基地长期稳定发展, 对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应有的作用, 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目标 1.打造校外实训基地,满足专业学生的课程实训和专业实习需求。 2.拓展校外实训基地的功能,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着实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 3.加强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 4.在师资队伍培养、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研发、技能竞赛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5.建立和完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体系及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6.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弥补校内教学资源的不足,为企业建立人力资源储备,促进企业经济增值,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多赢效果。 二、建设原则 1.互惠互利原则 学校和企业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其社会责任、功能定位互不相同。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虽然给企业解决了一些人力资源的问题。但直接利用实习基地的场地、设备以及接受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这必然给企业带来许多负担。为了建立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实现长效发展,在充分利用企业资源的同时,学校也要为企业创造利益。例如利用院校师资力量,为企业员工提供职业岗位培训。利用学校智力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甚至与企业联合做课题,与企业技术人员一起共同研究和攻克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效益。 2.专业对口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充分考虑与学校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满足相关专业培养的要求,实现较高的专业对口率,提高专业与行业的契合程度。在开发校外实习基地时,除考虑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外,重点识别企业是否能为学生实习提供相应设备、实习环境以及相应的专业实习内容。避免出现专业不对口,学生在企业充当低技术含量的“廉价”劳动力的现象。 3.互补共享性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要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专业科系的技术、人才、文化、信息等资源优势,在开展实践教学的同时,加强与基地单位在人才培养、信息技术开发、课题开发、技术革新及成果转化、文化建设、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合作,通过优势资源的共享,促进学校和实习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4.动态发展性原则

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样本

校内资助贫困生管 理办法

凤中字〔〕11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年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附:《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安徽省凤阳中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抄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抄送:凤阳中学各部门、年级

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普通高中在籍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读、复读生除外)。凡申请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安徽省城、乡户籍。 (二)遵纪守法,诚信品正。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包括: 1、父母双双或单方亡故,家庭经济困难者; 2、父母双双或单方下岗,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市低保或农村贫困救济;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

泉州海洋学院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律、自强精神,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拟在全校范围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一、受聘对象及要求 1、全日制在籍家庭贫困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勤工助学岗位的要求; 4、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设置要求 1、本着必要的原则,因人设岗; 2、各用工单位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3、各用工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应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或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 4、各用工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其工作时间应尽量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或休息日,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三、设岗程序 1、由拟设岗的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泉州海洋学院勤

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学生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岗位; 2、未经学生处审核批准擅自以勤工助学名义设立的岗位,学生处不予承认,责任自负。 四、勤工助学岗位人员聘用程序 1、根据推荐人数组织有能力、有责任心、被界定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报学生处备案; 3、学生处从推荐的勤工助学学生名单中聘用符合岗位需求的学生; 4、受聘学生名单汇总至《泉州海洋学院勤工助学工资发放单》由学生处备案。 五、勤工助学岗位的考核 1、校内各用工单位须设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单位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教育培训并及时向学生处反馈本单位用工情况; 2、学生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学生上岗情况,一旦发现违纪情况,将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的资格。 3、学生处不定期抽查校内用工单位设岗情况及工时使用情况,对存在虚假设岗或虚报工时的用工单位,取消设岗并上报学院党政领导,进行全院通报。 六、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 1、原则上一般岗位按8元/小时计算; 2、固定岗位酬金按月计算,每月200元。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及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教育发展新趋势,满足群众新需要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把好事办好,让家长放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免费对有需求的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不向学生家长收取。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学校,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形式。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

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方案.资料

电子商务实训基地 建设方案 经济管理学院 2013月9月24日 目录 一、全国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需求现 状 . (3) 二、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方 案 (5) 1、培养目 标 . ....................................................................................................................................... 5 2、培养规 格 . ....................................................................................................................................... 5 3、专业招生对象与学 制 .................................................................................................................... 6 4、专业核心课程及简介 .. (6) 5、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进程 表: ................................................................................................ 7 6、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进程表: (8) 三、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目 标 (10)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 析 . (10)

东门庄幼儿园校内资助工作方案

东门庄幼儿园 校内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校内资助是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做好校内资助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内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做到应助尽助,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园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做好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和遵化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及评审小组 组长:刘红艳(园长) 组员:付荣英张红侠麻东红骆静怡刘红秀乌娜 沙伶云张立杰(班主任及教师) 沙玉红张冬辉张宇妹(家长代表)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得到资助。 二、资金提取额度及使用办法:每年从幼儿保教费中及时足额提取3%作为校内资助经费,做到专款核算、专款专用。 校内资助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补 助及其他与资助贫困幼儿相关的支出。 三、资助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的3—5周岁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 2、低保家庭儿童; 3、孤儿; 4、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 5、军烈属子女; 6、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儿童。 四、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分上、下两学期)500—1000元。 五、资助评定流程: 1、申报。 (1)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原因,阐述家庭现状、经济来源、贫困程度、为何贫困等。 (2)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现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简要阐述家庭现状、经济来源、贫困程度、为何贫困等),加盖公章,村委会人员签字。 (3)提供有效期内的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农村特困供养证、孤儿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审核。在学生提出申请并交齐相关资料一周内,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逐一入户走访,实地核查该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整理好相关核查材料(走访、入户影像资料等),召开评审小组会议,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评审确定初步受资助学生名单。 3、公示。受助学生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受资助学生的基本情况和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学校课后服务方案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为满足我校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校内服务体系,解决好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中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家长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 遵照《盘锦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会坚持“立足服务、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和学校审核,并向区教育局报备。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学生课后服务收费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政府、学校及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接受教育局、物价局、学生家长监督。 三、目标要求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3、达到“高效服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有效,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实施程序 1、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由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名单附后) 家长委员会履行学生课后服务的组织、运作、服务费用收支、效果评估等重要职责。 2、成立王家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确定服务项目。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白土岗镇一中2019-2020学年学生资助 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各种形式形式开展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学校制定了《白土岗一中教育扶贫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后勤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永生老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完成教育扶贫工作的日常工作。校长、副校长、班主任、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二、加强宣传,掌握政策 为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学校通过召开教职工会、学生家长座谈会、校园广播、黑板报、校信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渠道进行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图张贴在学校显著位置,方便师生了解、掌握。 同时,还在校园内开展了教育扶贫“五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作文竞赛、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黑板报、发放一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一份教育扶贫政策告知

单,通过“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全面宣传教育扶贫政策,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 三、精准识别,落实帮扶 开展万人大走访活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台账。全校教职工帮扶全镇四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老师们利用课余时间、周末去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核对相关信息。对全校每学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核实。根据教育局、扶贫办提供的信息,一一核实比对,发现错误信息及时更正,对所有建档立卡户在校和非在校学生建立了详实台账。对那些孤残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通过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生活帮助、行为矫正等给予特殊关爱。 四、控辍保学,形式多样 针对因病、因残、厌学、早婚早育、重男轻女、外出务工等原因失学辍学的特殊学生进行认真研究,分类施策,采取签约教师劝返、送学、送教等方式进行逐一解决,已辍学的学生进行劝返。只有个别重度残疾辍学人员难以劝返复学,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解决。 五、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学校课后服务方案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课后服务方 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课后服务 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及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教育发展新趋势,满足群众新需要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把好事办好,让家长放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免费对有需求的小学阶

段在校学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不向学生家长收取。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学校,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形式。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

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实践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学生社会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实训基地建设,是进行实践教学的根本保障,是学校事业发展和实现办学目标的需要,也是学校与社会、企业互动的需要。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加大投入,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已成为当前我校实践教学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根据我校专业发展规划,建成一批相对稳定的能满足我校各专业实践教学需要的实训基地。 二、建设思路 (一)根据我校专业发展规模,制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校友优势、师生优势,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二)根据我校办学需要和社会教育资源状况,我校实训基地主要分为三个类型开展建设: 1.以模拟实训为主,建立校内实训基地; 2.立足县市,建立省内实训基地; 3.面向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建立省外实训基地。 (三)实训基地建设要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我校的科技、人才、文化、信息等资源优势,在完成我校实践教

学任务的同时,帮助基地单位培养人才和进行科技咨询与开发、文化建设等,促进我校和实训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四)建立实训基地工作程序: 1.根据我校专业建设需要,向教务处提出拟建实训基地的申请。 2. 经学校审核同意,方可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教务处、学院、实训单位各一份)。 3. 经过建设和学校评估,条件成熟的实训基地,授予“陇东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挂牌)。 (五)实训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和关心我国的教育事业,设有相应的接待部门和专门的兼职负责人; 2.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指导与管理经验,能为实训师生的工作和生活提供适当条件,满足我校专业教学实训的需要。 三、建设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建设规划。为适应实训基地建设需要,我校将建立和健全各项实训基地建设的管理规定,使之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实训基地建设的顺利开展。要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特点及我校的优势,制定我校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明确实训基地建设的目标、内容、进程,确定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组织力量,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关于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重新确认的通知

关于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重新确认的通知 各单位: 我校从2005年起实施的校内津贴分配方案,为鼓舞宽敞专业技术人员主动投身教学与科研工作起到了主动的作用。按照方案规定,现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进行重新确认,重新确认后,所有教师岗位人员均按新的等级发放校内津贴。 一、执行条件 此次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确认仍执行“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分级条件”及《中国医科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规定》(医大人字[2006]4号)及“关于2008年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申报与审核程序 ⒈申请教授岗位二级以上津贴、副教授岗位一级津贴、讲师岗位一级津贴人员依据“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分级条件”中“享受各级岗位津贴条件”所列条款,填写“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申请表”,并提供业绩佐证材料,报所在院系部。业绩材料时限界定以正式批准日期或出版日期为准。 教授岗位: 2004年底往常聘任者,提供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2005年1月以后聘任者,提供任现职后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副教授岗位:提供任现职后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讲师岗位: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或任现职后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⒉各院系部对申请人的业绩材料审核后,填写“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一览表”,报学校人事处。 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名单和津贴发放安排。

三、时刻安排 10月21日至10月31日为布置工作和个人预备材料时期; 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各院系部审核时期; 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学校最后确认时期。 四、从现在起至年底之间取得的业绩材料,暂不做认定,等材料出来后,再汇总确认各岗位津贴等级。 中国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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