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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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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依法治国

李中元

2014年10月14日14: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党的领导是根本,领导干部是关键,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前进中的问题,则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好的关键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一、充分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叠加的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前进中的问题。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关系到法治中国建设,关系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一科学论断是我们党在经历较长时期曲折探索之后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依靠人治、依靠政策、依靠群众运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基本方式有其合理性,并且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实践证明,抛开法治,实行人治、策治、群治,负面影响很大。“文化大革命”就是人治和群众运动造成极大危害的典型例证。经过改革开放后30余年的艰辛探索,我们党深刻地认识到,只有法治才“靠得住”,并最终把法治确定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优越性首先在于它能够保持党的执政理念、执政路线、执政方针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不因领导人的改变

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次是随着革命时代的过去,国家治理已经由个人权威主义向体制推动发展转变,唯有依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凝聚共识和力量,保证我国社会可持续的发展与稳定。法治的优越性还在于,宪法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作为终极力量保证实施的,它能够克服政策、道德等社会规范体系的局限性。正是基于对历史的总结反思,对现实的认真分析思考,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要求。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很多方面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参照或借鉴,需要党带领人民群众不断摸索前进。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提出了要“摸着石头过河”,先探索实践,再建章立制,法制建设也遵循“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这种思路和模式符合我国特定时期的国情。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形势的不断变化,这种单一的“摸着石头过河”方式日益显现出弊端和不足。同时,随着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形成框架体系,许多重要方面已有成熟的理论和制度。我们有条件也有必要从以“摸着石头过河”为主的模式发展到“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的模式。当前,我国进入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在此背景下,加强法治的“顶层设计”,以法治来聚合各方力量和各种要素,推动、保障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全面实现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更显必要和迫切。因此,新形势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把法治作为最适合最可靠的理念和方式运用到改革发展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寻求下一步改革的方向、目标,设计改革的路径方式,规范改革的措施,保障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充分体现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改革发展全过程的精神。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发展方向。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又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了新的阐释,一是明确了不能离开“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而毫无目标地谈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二是强调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难看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的一项最重要的内涵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国家各项工作”必然涵盖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而“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要求也必然体现为“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所以说,“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的必要条件。而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必然要求发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基本要求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进程,法治国家的建立,决定着我们党能否依法执政、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能否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包括以下基本要求。

宪法至上。宪法至上是由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政治宣言、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安邦福民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证。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同时,要始终警惕任何改变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图谋,与西方“宪政”等思潮划清界限,做到改革不改方向、变革不变颜色,防止堕入“西化分化”的陷阱。

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的真谛在于对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法治的根本宗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纵观法治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法治是为适应人权和权利的需要而产生,并随着人权和权利需要的扩展而演进,世界上第一个成文宪法文本就是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其后各国的宪法文本大多数也是以人权和公民权利为核心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建设法

治中国的强大动力。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第四次修改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宪法》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这些权利得到宪法法律的确认。而且我国还加入了20多项国际人权公约,为权利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核心意蕴,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东方,法律总是意味着某种公平。公平正义是法的内在要求,反映、保障和维护公平正义是法的核心功能,是法治的价值追求。因而,公平正义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轴心。党的十八大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通过构建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既提出了社会公平的基本问题,也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向和思路。构建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

和平理性。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法律是定分止争的实践理性。从古希腊、古罗马到当代,法学家们大多把理性作为法律精神,把理性作为解释法律概念和法律观的关键词。法治更是一个内涵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文明、秩序、正义、效益等理性要素的综合观念。法治思维必然是一种理性思维。理性是与非理性和超理性相对的,理性精神也就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古以来,人治依赖愚昧、愚忠、无知、迷信等非理性因素来支持,法治则需要理性精神的支持。以理性精神审视人性,必然提醒我们正视这样的基本事实,人性是脆弱的、有缺陷的,即使是伟大的人物,他的认识和理解也会出现偏差以至陷于成见,他的行为也可能失却理智,而被情绪所左右。“文化大革命”期间之所以出现民主全面崩溃、法制荡然无存的局面,是与极少数不怀好意的人发动“造神运动”、鼓动对领袖人物的迷信、盲从和愚忠密不可分的。理性的法治思维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情感、舆论的关系,不能用伦理代替法理、用舆论干扰以至冲击法律的执行和适用。

严格执法。坚持严格执法既要依法执政,也要依法行政。首先是依法执政。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全党全社会的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善于”,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

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不仅阐明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也阐明了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高度统一。其次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他还指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程序正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程序思维和程序方法,在某种意义上,法治就是程序之治,依法办事就是依照程序办事。在现代社会,程序法(包括立法程序、行政程序、司法程序、选举程序等)是否完备并得到严格的遵守执行,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司法公正、诉讼民主、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在程序问题上,必须破除很多误区,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我们不赞成“程序优先”和“程序正义优先”的提法,但是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惯性以及“程序虚无主义”的影响曾经非常严重,所以有必要强调程序的重要性和前提性。程序不仅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更是防止、限制行政权和司法权被滥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并提供救济途径的重要机制。重视程序的价值,维护程序正义是法治进步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要切实维护正当程序的严肃性,必须加强对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的监督、纠正、责任追究力度。

三、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需要具备诸多条件和克服许多困难,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毫无疑问是其中最需要具备的重要条件,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已经成为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基本内容,成为衡量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是深化法治认识。法治是现代制度文明的核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领导干部不仅要深化对法治重要性的认识,而且要深化对法治本质的认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自觉性。法治既是工具,更是

价值,是工具和价值的结合、手段和目标的统一。只有把法治作为价值来追求,才能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层次和水平。法治既授予权力,更约束权力。权力来源于法律,权力的行使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这就是说,权力有边界,行使权力与接受监督、承担责任要相互统一。从这一意义上讲,法治的要义首先是限制权力、防止滥用。对掌握权力的人来说,法治首先意味着对自己是一种约束。我们要深谙权力的有限性,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法治观,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基于对法治油然而生的神圣情感,是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法治之所以能够被信仰,是因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社会全体成员的行为准则。是非人格化权威,超脱于特定的人和利益,能够激起社会成员信仰层面的尊崇。是一种实践理性,凝结着民族精神,承载着规律和真理。法治信仰,首先在内心要敬畏法治,这样才能由衷地认同和尊崇。要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明白法律是神圣不可亵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的。对领导干部来讲,敬畏法治,最根本的是要敬畏法治对权力的约束,敬畏公民的合法权益,自觉把手中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是提高法治素养。领导干部首先要明晰法律授予什么权力、边界在哪里、行使的程序是什么、不依法行使应承担什么责任等,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其次,要加强法律逻辑训练。法律逻辑推理是运用法治原理和法律规定,对社会问题进行分析判断、综合推理,并得出相应结论或者拿出解决办法的思维过程。通过法律逻辑推理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就是要依法办事,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越是问题复杂,越是情况紧急,越要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处理。只有这样,办事情、处理问题才会更稳妥,更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是加强实践养成。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的养成和提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是必须经过不断的法治实践和法治教育培训才能养成的。一方面,领导干部应通过大量的工作和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法治能力,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多地运用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运用到社会矛盾化解中去,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从而在实践中养成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加强法治方面的学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基本法理原则,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才能形成法治思维,才能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表率。通过学习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进一步明确法治的核心是对公权力的约束与规范,以及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从而树立正确的法治观。

五是坚守法治底线。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坚守法治的定力、坚定法治的意志,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备的品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做到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不懂得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干部。”

(作者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

考试复习指南答题第四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考试复习指南答题第四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第四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1、(单选题)依法行政是()的基础和保障。 A.文明执法 2、(单选题)在依法治国不断深入的当今, 行政机关()往往成为了行政权力运行中的 一大风险。 C.不依法决策 3、(单选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贯穿于宪法始终、体现在各部法律之内。B.权力制约 4、(单选题)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先必须要(),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C.结合实际

5、(单选题)下列关于职权法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C.非经法律授权,不得作出行政管理行为,超出法律授权范围,不享有对有关事务的管理权,否则都属于刑事违法 6、(单选题)()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内容和基本遵循。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7、(单选题)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C.共产党执政

8、(单选题)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载入宪法,明确规定“()”。B.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9、(单选题)行政机关的岗位职责来自于(),必须要牢固树立岗位权力清单意识,在想问题、作决策和办事情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尽职、依法行权。C.法律授权 10、(单选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D.权力清单 11、(单选题)1991年11月1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向世界公布了新中国第一份()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摘要】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表明,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文章分析了我国当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现状,并从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自觉性,改善法治环境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用一个专题,以较大篇幅论述了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执政党报告中首次出现,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到如此高度,这说明,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建设已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法治建设任务任重道远。而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 一、深刻理解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内涵 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的要求。党的十八大的提法则更进一步,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法治思维”是思想层面的要求。指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能够运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和逻辑对所遇到和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做出结论的思想认识过程。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要求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无论是在决策、执行和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要做到权力行使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合法。 “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指领导干部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法。 二、当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现状 从当前来看,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我国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缩影,有了明显的提高,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习惯也在逐步养成。但是种种现象也表明,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些基层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问题。

讲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讲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政法工 作法治化水平 一、为何选择法治 法治就是依法治理国家,上至国家政体,下至公民个人,其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实施,而且人们对行为的后果都有合理的预期。 法律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然,而法律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己。——埃德加·博登海默(美) 古代法家的法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三治三不治,即治下不治上,治外不治内,治民不治官。 (一)为何选择法治 当代中国选择法治的第一个原因:国家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条件来配置法治资源。 当代中国的国家财力完全可以保障法治的推进,同时,日新月异的现代科技特别是互联网技术,不但有力保障了法治的推进, 而且也是强化执政党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动因。 (二)为何选择法治

当代中国选择法治的第二个原因:法治所具有的政治功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发挥。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执政党汇集了全党的政治精英,借助中央全会这样的政治舞台,通过大会决议这样的政治行为,完成的是对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而其中受影响最大、受益最多的还是千千万万的法律人。 (三)为何选择法治 国家搞不搞法治,国家的法治规模是大是小,主要还是从政治功能上出发来进行权衡,从国家治理全局出发来进行考虑。 法制的统一和完善,法治的实施和推进,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单纯是民主的产物,而是中央集权甚至是强权政治的产物。如果忽视了法治所承担的政治功能,那就是在根本性问题上犯了颠覆性错误。 (四)为何选择法治 司法权就是执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威就是执政权威的重要体现。因此,我们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一方面,要严格遵循中央两办发布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 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不得借领导之名非法干预司法活动。另一方面,执法司法活动要始终自觉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下) 试卷 77分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下)试卷77分 1、《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 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正确 错误 2、政府在做很多事情时不计成本,这与其权利和责任不匹配没有任何关系。 正确 错误 3、多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但法治问题依然非常突出。 正确 错误 4、理论界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走出目前依法治国的困境等问题,都做了深刻的理论阐释。 正确 错误 5、从理论上说,只有一种途径可以解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 正确 错误 6、在科层制的行政领域,处理问题需要尊重最基本的规律和原则,即行政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 正确 错误 7、现场办公与其说是“亲民”,更多时候可能是扰民,甚至是漠视基本的行政程序。 正确 错误 8、良法就是指法律具有正当性、合理性,而法自身所彰显的价值是其具有正当性、合理性的基础。 正确 错误 9、当前,我国社会并不需要秩序和安全。

正确 错误 10、为了维稳,政府不计成本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 错误 11、当前,我国民众普遍缺乏安全感,这与我国的法治制度不够健全、法治环境不够完善没有任何关系。 正确 错误 12、对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部分群体,应进行野蛮驱逐。 正确 错误 13、单纯发展经济,有时候并不一定能完全解决社会秩序问题。 正确 错误 14、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公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本身就是法治的价值之一。 正确 错误 15、法治能够给社会提供秩序保障,能够给民众提供安全保障。 正确 错误 16、公权力只是权利不是义务。 正确 错误 17、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是权利义务主体,而不是可以随意侵犯的客体。 正确 错误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反映出我们党对国家与政权建设基本规律和治国理政基本规律的深刻认识,是党执政和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根本转变。在民众尚未形成普遍性的法治思维的情况下,作为执掌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法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等法治问题进行了浓墨重彩的论述,阐述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理念,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把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论和法治纲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织者和践行者,也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与此同时,为适应风险社会的治理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明确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治国理政中的战略地位。其中,法治思维要求领导干部时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承担法律责任。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行为实践,是在操作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二者相辅相成,是新时期深入持久和卓有成效地提升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现状反思 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在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等法治素养等方面较好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是,树立以合法性判断为优先、法律规则为中心、坚持程序正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上) 答案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上) 第1部分:判断题 (共10题,共25.0分; 默认单题0.0分) 2.5 1、民意如何汇聚并不是国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2、《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 2.5 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5 3、多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但法治问题依然非常突出。(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4、理论界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走出目前依法治国的困境等问题,都做了深刻的理论阐释。(2.5分) 得 2.5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5、在某些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干部现场办公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给现场造成混乱。(2.5 2.5 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5 6、领导干部在视察过程中,需要明确自己的定位,做到各在其位、各谋其职。(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0.0 7、政府在做很多事情时不计成本,这与其权利和责任不匹配没有任何关系。(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8、现场办公与其说是“亲民”,更多时候可能是扰民,甚至是漠视基本的行政程序。(2.5分) 得分:2.5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0.0 9、从理论上说,只有一种途径可以解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10、在科层制的行政领域,处理问题需要尊重最基本的规律和原则,即行政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2.5 2.5 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第2部分:单选题 (共10题,共25.0分; 默认单题0.0分) 1、()报告中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 2.5 稳定能力。”(2.5分) 得分: A 十五大 B 十六大 C 十七大 D 十八大 正确答 案:D 2、党的()提法更进一步,不仅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5 2.5 分) 得分: A 十五大 B 十六大

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一,思维方式决定思想高度。 法治思维是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塑造社会秩序、推进良法善治的逻辑化理性思维方式,与人治思维、权力思维相对立。从个体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和办事原则;从社会层面看,法治思维要落实为一种有序的社会生活方式,表现为一整套有关权利、义务、权力、职责的制度性安排;从国家层面看,法治思维体现为一种宏观的国家治理方略,是一个国家在多种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治理手段;从精神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文明的国家精神,呈现出国家对人的尊严的终极关怀,对良法善治的深刻洞见与守护。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法治思维的内涵。 法治思维是一种制度性思维。厉行法治,就是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制度保障作用。建立起一整套成熟的可预期行为后果的制度,是社会存在和延续的基础。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于抑制人际交往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而且这种持续性的抑制还会逐渐凝结成共识,形成社会秩序并增进这种秩序。制度一经形成,即有助于实现人们设定的各项目标,并节约实现目标过程中高额的协调成本。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现代国家文明程度集中反映在它的制度体系及制度执行力上,制度文明往往体现并制约着该国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所能达到的程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表明我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文明发展道路。 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性思维。规则思维,即所谓尊重既定法律规则。法律既已制定,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去违背法律规则,只能严格遵照执行。法治思维体现了法律所固有的规则性及其内在的逻辑力量,表现出稳定性、确定性的刚性色彩。在既定法律面前,只有严格遵循方为合法正当。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对法律规则怀敬畏之心,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 法治思维是一种程序性思维。法律程序属于行为程序,为了达到一定的法律目的,通过法律预先设定行为方式和行为步骤,再通过对这些步骤和方式的遵循,一环扣一环而逐步充实展开,获得确定性法律后果。程序思维表现为,未经法律正当程序,对人身和财产等不得剥夺。法律程序的意义在于可以实现人的参与需求、理性选择和正义价值,还可以切实推进政治职能转变,提高法治政府水平。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法治思维主题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法治思维主题 让法治思维深入基层干部之心 过往的法治实践活动,我们对法治的追求总是存在着一定的价值序位,法治经常沦为政治的附庸,在与政治的互动中,永远扮演着配角。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治思维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整个社会的要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有基层干部做好表率作用,以法治思维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才能真正建成法治国家。 学而思,做学法懂法的带头人。“法者,治之端也。学则治,不学则乱。”为官之义在于明法,基层领导干部学法懂法,不仅是修身自持的要求,更是适应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要求。要把学好“修身法”作为立身之本,把学好“专业法”作为执政之纲,把学好“民生法”作为重中之重,三者不偏废其一,既做到“术业有专攻”,又做到“十个指头弹钢琴”。要带头好学、勤学、真学、善学,带动所在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一起学,形成上下齐学的良好氛围,使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要有钻研精神,发动干部职工认真研读法规条文、思索法理,带着问题学习,联系实际思考,不断领悟、不断参透,克服“好学法,不求甚解”的心态,避免“学而不思则罔”的困境,做到学有所得、思有所悟。 思而行,做守法用法的先行者。基层领导干部光学不练,守法用法停留在脑海里、口号上,则如同耕地不播种,终无所获。扯开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行动是最好的诠释。要在法律框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身有所正、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谨慎处理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权和法的关系,严于守法而不逾矩、不妄行。要带头严格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把合不合法、合不合规作为决策的前置审查条件,切实做到决策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严于用法而不打折扣、不钻空子。要真正做到立说立行,把“修身法”融入到个人日常习惯中去,把“专业法”贯彻到具体工作实际中去,把“民生法”运用到为民服务工程中去,严于笃行而不抛弃、不放弃。 行而信,做尊法护法的卫道士。实践是意识的来源,意识具有能动性。正所谓行而信之,信而行之。基层领导干部只有不折不扣地依法行政,才能以上率下树立法治理念不动不摇;只有坚定法治信仰,才能更好地督促自身和下级依法行政不偏不倚。要带头尊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牢牢守住宪法法律不能逾越的底线,自觉消除人治思维和特权思想,把法律意识深化为内心信仰,转化为行为模式;要带头信法,领导干部信权不信法,群众也就会信访不信法。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养成凡事依靠法律解决的思维习惯;要带头护法,积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对那些法治观念淡薄、“拍脑袋”作决策、不作为、乱作为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坚决实行“零容忍”。 “法治才能大治,严治方为真治。”昔日曹操为整顿军纪,曾“割发代首”,树守法之典范,“于是三军悚然,无不禀遵军令”;当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领域的

费德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费德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湖北日报2012.12.5 星期三费德平(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全新论述,不仅从价值观和方法论的高度,提出改革、发展与稳定难题的破解之道,而且从弘扬法治精神的深度,提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决策的新思路、新要求。 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规则意识、法治思维能力得到逐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一定程度上存在官本位的特权观念。一提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而是治“民”,出现以权压法、以情轻法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视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发群发的现实,奉行“摆平就是水平,稳定就是搞定”的人治思维,认为“有法(律)无(办)法,无法(律)有(办)法”,采取非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往往为追求“稳定”而牺牲“法治”。有的领导干部追求GDP至上,以牺牲“法治”的方式来换取经济的发展。这些模糊认识直接影响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二是法治思维能力不足。有的领导干部忽视甚至违背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对某些遵循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可以决策的事项,机械地按法律条文办事,致使决策违背法律的根本目的。有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选择地适用法律,有利于自己的就办,不利于自己的就不执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足,还突出表现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不能正确把握运用法治原则和精神,不能做到统筹兼顾,灵活处置,以致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 三是忽视决策程序。近年来,有的地方违反土地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违反物权法和征收补偿条例,违法征地、违法拆建,任意侵犯公众财产权和人身权,引发多起自焚、自杀等惨剧或者暴力对抗致人死亡的恶性事件;一些地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兴建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以致造成严重生态灾难事件。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领导干部决策时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事,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城市1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城市 城市是所有市民的生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城市生活共同体的有效运行,需要发挥每一个组织、每一位市民的作用,让各类组织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治理,成为城市政府的伙伴和助手,这既是“中国梦”具体实践的要求,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权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城市管理就是典型的社会事务,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难题,提升城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立法、执法、监督三方面实践。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运用有赖于立法、执法、监督三个方面的实践。法治思维就是法律的执行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形成结论、决定的认识活动过程;法治方式则是法律执行者运用法律处理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争议,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和方法。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辩证统一体现在法治思维支配法治方式,法律执行者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体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难点和问题。

近年来,我们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管理渐上水平。但与践行精细化理念、向一流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标准看齐相比,城市管理中尚有四大乱象比较突出。一是车辆乱象。表现为非法运营,违章行驶,乱停乱放,违规超车,随意上下车。二是行人乱象。表现为多人并行,不管车辆行驶;爱走捷径,不走斑马线;抢过马路,不看红绿灯;翻越护栏,不走人行天桥。三是行为乱象。表现为沿城市主干道散发小广告;沿马路堵车乞讨;烟花爆竹随意燃放,加重雾霾天气;乱堆乱放乱丢垃圾。四是养犬乱象。无证养犬,饲养烈性犬,犬伤人,粪便污染;将犬随便带至公园、广场、公交车、乃至餐馆影院等公共场所。针对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各种乱象,不从立法、执法、监督上加以制止,长期下去势必变成隐患,治理的难度将会增大。因此,应从立法、执法、监督三个方面入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这些乱象。在立法上,适时制定新的法律,及时修改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用明确的法律来规范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在执法上,做到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那么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在监督上,做到公正司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法治国家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法治国家 [摘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十八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新阐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关键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首次在党的报告中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阐述、新要求。早在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就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从国务院发布的意见到党的报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提出表明了决策层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立场,表达了决策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诠释,同时也是对中国是否坚持走法治道路以及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的明确回应。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 究竟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按照法学专家的解释,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改革、发展、纠纷、维稳等各种相应问题以及对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而“法治方式”则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以及法治精神的指引下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改革、发展、纠纷、维稳等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方法。由此可见,法治思维强调的是一种法治理念。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治思维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对于中国的重要性,突出党对法治的理念态度,规则意识,这是在思想层面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法治方式强调的是一种行为准则。报告中说:“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人类社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经历了从人治到法治、从权力支配法律到法律支配权力的历史发展过程。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为当今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运用法治方式意味着执政者要时刻用法律标尺来考量自己的行为,这是在操作执行层面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 治国首在治吏,法治重在治权。“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故为政在人”。中国的法治道路属于政府推进型,决定了领导层必须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在法治成为治国理政方式的大背景下,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已经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对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要求。 二、制约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形成的因素

浅谈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浅谈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2014-10-22 10:37:22 来源:四川法制网作者:先梦洪王其远【大中小】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人人网腾讯微博豆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把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详细描绘法治中国新图景,中国共产党在致力于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国的意识和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是坚持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成为各级领导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这意味执政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工作的时候也就要做到法律至上。 一、法治与法治思维内涵 法治,追根溯源是追求公平、公正、公开。法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权力与权利的冲突。这里的权力指的是公权,权利指的是私权。法治的精髓就在于限制权力、保护权利。对于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由此可见,法治重在治权、重在治官。人民政府应该是“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敬重”的政府;政府官员应该是“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

的公仆。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所在。运用法治思维,是相对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来讲的,主要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既是法治的精髓,也是运用法治思维的核心。 二、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思维素养,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1、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法治思维与权力行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权的关系,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使领导干部能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领导干部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法治思维定势,就是思维主体在运用法治思维时的一种心理定势和法律价值趋向。领导干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还是行政思维、

依法治国需要养成法治思维

依法治国需要养成法治思维 原文作者:佚名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历次党代会都根据党在不同阶段的历史任务,不断深化对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治国理念和指导方针的认识,并作出新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继往开来,不仅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而且首次明确提出了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从而把党对法治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特别是法治思维问题的提出,预示着党在领导人民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将更加注重从精神文化的层面推动形成对法治的自觉认同和遵循。[论文] 思维本来是一个哲学概念。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思维是指处于理性认识阶段的人的思想过程,是客观现实在人的大脑中间接和概括的反映。以此观之,所谓法治思维,就是指人们对法治的原理、精神和本质的一种认识,以及由此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作为一种理性认识,法治思维具有理论性、连贯性、稳定性、规律性、辩证性等诸多特点,是引导人们尤其是治国理政者坚守法治、践行法治的重要逻辑出发点。 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法治的理念、精神和原则。在通常意义上,法治与人治相对立,有时也与德治相提并论。不过,法治本身并不排斥德治,也毫不否认人在法治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从构成要件看,现代法治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的权威得到普遍的尊重和服从,即法律至上原则;二是法律的制订充分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公平正义理念和对人的权利平等保护的精神,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三是公权力受到法律和人民的有效监督与制约,即权力有限原则。在实际生活中,现代法治有许多不同的表现形式,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护人权、人人守法等等。所有这些归结到一点,就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各项活动都应该而且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或者说,在一个成型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必然成为人们奉行的一种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 纵观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程,法治思维课题的提出,深刻反映了当今我国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建国60多年来,从注重人治到重视法制,从加强法制到走向法治,从过去比较多地强调带有外部灌输性的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到养成内心深处的法治思维,我国的法治建设正一步步迈上社会主义法治中

考试复习指南答题第四章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第四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1、(单选题)依法行政是()的基础和保障。A.文明执法 2、(单选题)在依法治国不断深入的当今,行政机关()往往成为了行政权力运行中 的一大风险。 C.不依法决策 3、(单选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贯穿于宪法始终、体现在各部法律之内。B.权力制约 4、(单选题)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先必须要(),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C.结合实际 5、(单选题)下列关于职权法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C.非经法律授权,不得作出行政管理行为,超出法律授权范围,不享有对有关事务的管理权,否则都属于刑事违法 6、(单选题)()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内容和基本遵循。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7、(单选题)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C.共产党执政

8、(单选题)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载入宪法,明确规定“()”。B.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9、(单选题)行政机关的岗位职责来自于(),必须要牢固树立岗位权力清单意识,在想问题、作决策和办事情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尽职、依法行权。C.法律授权 10、(单选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D.权力清单 11、(单选题)1991年11月1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向世界公布了新中国第一份()的白皮书,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正面肯定了人权在中国政治发展中的地位。 D.《中国的人权状况》 12、(单选题)()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抓手。 D.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3、(单选题)行政垄断指行政机关(),违法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违法指定特定企业从事特定业务、违法设置条件限制其他企业参与竞争等行为。 A.滥用行政权力 14、(单选题)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中央的要求,把()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C.法制建设成效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学习心得体会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学习心得体会 十八大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党代会报告,说明了法治在当今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性,也说明了法治思维的培养必须作为一项非常急迫的任务来完成。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而领导干部只有在工作中运用所法治思维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才能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职权,才能维护政府的威信。所以,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在政府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具体而言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制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来引导,而目前我国的法律体制还不是很完善。虽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时代的需要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不同的法。但是,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规章之间、行政权与司法权依然有许多冲突存在。这让法律变得复杂,于是学习这些法也会变得复杂。所以,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使相关法律更加清晰明了,给领导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会更有利于领导干部来学习法律,从而明确自己的权与责,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来做价值判断。 2、注重法律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依法治国的方略基本实现。而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当前很多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之风屡禁不止。这些现象都突显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方式亟待提高。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相关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后的检测考核体系。完善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体系,通过专家面授和专家网上教学多种方法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从法律理论上对领导干部实行武装,让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以杜绝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提倡外部监督,尊重外部约束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除了自身的学习和自身的约束外,还必须有来自于外部的监督。领导干部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法律的监督对象。能否消除领导干部自身的特权思想,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效果。消除特权思想,领导干部就要坚持群众路线,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倾听群众的声音。利用外部力量来约束自己,把领导干部的行为都纳入在法治轨道中,这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需要当今各级领导干部共同的努力,共同去培养和提升自身的法治思维。完善的法律体系、系统的法律学习和外部监督是培养和提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可或缺的途径。

(乔智)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途径

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途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对这些思想进行了系统化阐释,对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提出了更为具体、更为紧迫的要求。面对改革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新情况、新挑战,领导干部要“增强六个意识,提高六种能力”,在实践中学习好、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增强公平正义意识,提高捍卫秩序能力。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法治才能得到实现。牢固规则至上的思维。长期以来,遇事找关系、走后门的不良思维定势,导致办事不按规定“排队”,偏要“插队”,实则背离了公平公正原则。在法治社会,任何人都要遵守规则。强化规则至上思维,必须克服特权思想,通过制定权责清单、限制自由裁量权等措施,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只有坚持司法公正,把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作为标准和目标,提升法律公信力,纠正司法腐败、司法不公问题,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准确把握次序和秩序。讲次序就是讲规矩,就是尊重公序良俗和乡规民约。比如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应当自觉排队、礼让老弱,这里体现的既是次序也是规矩;但如果不

讲次序,推挤上车、争抢座位,就容易造成事故和伤亡,就影响了社会秩序,变成了法律问题。次序方面的问题主要用道德和规范来解决,秩序方面的问题主要用法律解决,通过约束和制裁不文明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增强公众知情意识,提高规范执法能力。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众知情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在信息化时代,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件,信息是否公开,公众是否知情,往往是关键所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利。政府做出涉及民生的决策时,要保障公众知情权,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好指引性告知和宣传,再进行严格执法,这有助于消除决策在执行中的障碍,避免因抵触情绪而出现“好心办坏事”的局面,保证执法的顺利实施。履行信息告知义务。随着公民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政府不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民就可能依法起诉政府。激发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参与的基础是知情,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对决策的接受程度会大大提高,从而有利于决策的成功执行。通过公众的参与配合,使违法人员无落脚之地,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增强法律评价意识,提高行为判断能力。在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准确的判断,有利于掌握事物的发展趋势,并作出正确决策。明确判断事件性质。运用法治思维综合衡量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矛盾,有意识地分析其属性、根源、

张立伟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张立伟: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2014-4-1 14:24:36 来源:《学习时报》2014年3月31日作者:张立伟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能力”。在此之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对概念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强调要在实际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 方式。如何从学理上阐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何为法治思维?简言之,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因此,法治思维需以法治概念为前设。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至今,于法治概念之认知尽管不完全一致,但对其核心内涵包括精神、实体、形式等层面诸要件已经有基本共识存在。就中国当下而言,经过30多年砥砺耕耘,在法治概念上的初步共识也已基本具备。这是之所以提出法治思维命题的前提。 法治思维是一个文化范畴。广义的法治文化包含了精神、制度乃至物质等不同方面,而法治思维则属于精神方面的文化要素。法治文化的精神方面大概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面。一是法治意识和观念的层面,这是最低最基本的层面。全社会成员都应当具备相应的法治意识、观念,才能够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观念基础。对于普通公民而言,既要有权利意识,又要有自觉遵守法律的义务观念;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相应的权利义务观念,则要有法治的权力观,以及带头守法、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的职责意识。二是法治思维和理念的层面,表现在法治意识和观念上升到思维、理念的层面,对制度建构和具体实践起到更加巨大的推动作用。三是法治的价值与态度层面,表现在人们的内心价值观和态度上对于法治的内在认同和尊崇,直至法治内化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这是法治文化的最高层面。由此可见,法治思维是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基础上的进一步升华,运用法治思维则是对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出的更高层面的要求。 法治思维与学术界常讲的法律思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都是根据法律的思考,以法律规范为逻辑基准进行分析推理判断。二者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二。其一在于法治思维蕴含着价值意义上的思考判断,即在法律思维中必须贯穿以人为本或者人权的基本价值标准。二是法律思维往往更侧重于强调一种职业化的思维方式,

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与法律权威

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与法律权威 【复习提示】 此模块需要重点掌握的考点是:法治观念的含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三要义、法治思维的含义和特征、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理解;易考选择题)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它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个方面的核心要义。【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三要义】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法治都是与特定的政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考点: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正确与否、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考点: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没有科学的法治理论就不可能取得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功。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考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治国方略。“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当今世界公认的价值追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时代的呼唤。 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考点:正确认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1)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对国家和社会治理而言,法治和德治都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 (2)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法治和德治对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作用,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也都具有必须遵守的性质,但约束作用的内在要求和表现形式不同,行为人违反两种规范以后承担的后果也不相同。 (3)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法治和德治的实现方式和实施载体不同。 4.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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