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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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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二、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是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三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四是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只要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真正地使宪法的上述规定落到实处,就基本符合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要求。

三、什么是宪法的渊源?我国宪法的渊源有哪些?

宪法渊源是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在我国,能够作为宪法渊源的是宪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

对宪法典予以修改的宪法修正案。另外,依照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所作出的解释也可以视为宪法规范的法律形式。

四、人类历史上,宪法可划分哪几大历史类型?

宪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产物。自宪法产生至今,世界上的宪法根据其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和反映的阶级本质,可划分为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历史类型,不同历史类型的宪法经历了不同的发展历程,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宪法最终取代资本主义宪法成为最后一种类型的宪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较长的时期内,两种不同的历史类型的宪法还将长期共存,既相互斗争又相互借鉴。

五、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为新中国的建立而制定颁布的。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六、什么是国体?

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七、我国的国体是什么?其本质特征有哪些?

就我国而言,现行宪法第1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原则有:

(一)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二)各民主党派是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党的领导的,与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三)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四)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五)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六)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

(七)以坚持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奋斗目标;

(八)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九)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负有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责任。

九、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形式有哪些?

当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权力机关参政议政,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以及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作用等。

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有哪些?

(一)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和重要机构,但按其性质而言,它不属于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国家机关;

(二)它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现阶段,我国已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三)它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和法律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它不同于一般人的人民团体,而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

十一、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体现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主人翁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经济制度。

十二、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它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如何?

社会主义公有制又称“社会主义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或劳动者集体所有的形式。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和主体。

十三、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有哪几种?它们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如何?

现阶段,我国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并不排斥其他非主体经济的合法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宪法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十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怎样的分配原则?有哪些分配方式?

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由于存在多种经济形式,在分配方式上就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除按劳分配这神主要的分配方式外,还有: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由此而出现凭债权取得的利息;随股份经济的产生,股份分红相应出现;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括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

十五、什么是物质文明?什么是精神文明?两者的关系如何?

物质文明是指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包括生产工具的改进和技术进步,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等。

精神文明是指人类改造主观世界所取得的精神成果,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等事业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互为条件、互为前提。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最终决定着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的反映,对物质文明的发展有能动的反作用;二者总的发展状况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但又不完全一致,精神文明可相对独立于物质文明而发展。

十六、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

(一)文化建设的内容包括: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科学事业、卫生和体育事业、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

(二)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包括:普及理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培养“四有”公民;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各种腐朽思想。

十七、什么是政体?

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

十八、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十九、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它有哪些类型?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它主要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型。单一制,是指作为一个整体国家内部由若干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这些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成。复合制,是指某一个国家整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某种独立性的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的联邦国家或国家联邦的国家结构形式。复合制国家又可分为邦联制和联邦制国家。

二十、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什么?其特点有哪些?

我国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我国特定的国情下,有下列自己的特点:

(一)我国没有实行一般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制度,中央与地方除分别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外,它们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在法律上不具有与中央平等的地位和资格;

(二)在单一制下,为处理多民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照顾少数民族自身的特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权;

(三)在单一制下,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允许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国家其他地区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二十一、什么是行政区划?确定行政区划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区划即行政区域划分,属于国家结构的范围,也是国家领土结构。国家按照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把全国的领土划分为大小不同、层级不同的部分,并设立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以便于管理。

我国确定行政区划采用的原则是:

(一)便于人民群众行使国家权力的原则;

(二)有利于各民族之间团结的原则;

(三)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

(四)照顾历史状况的原则。

二十二、我国宪法是如何进行行政区划的?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三级制,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县级市),乡(民族乡、镇)。有的省、自治区下设自治州、市,而州、市下属的自治县、县或区又设乡、民族乡、镇的,属于四级制。

(一)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三)特别行政区: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我国目前有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十三、什么是国家象征?国家象征包括哪些?

国家象征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标志,主要包括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二十四、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和不可转让性,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

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指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出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

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权利

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

是指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七)监督权

是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二十五、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文面的利益。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

1.受教育义务。指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的义务。

2.劳动义务。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

另外,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及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二十六、什么是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员的原则、程序与具体方法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一)普遍性原则

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选举权平等原则

选举权平等的基本含义是: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个投票权,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的选举;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与效力是一样的,不允许任何选民有特权;禁止对选民的投票行为的非法的限制与歧视;在各级人民代考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上,采取一定人口数为基础的原则。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主要是根据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具有现实的客观基础。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四)无记名投票原则

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二十七、什么是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关如何分类?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行使国家权力,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而建立的具有不同职能的层次,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机关总称。在

我国,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职能,又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等级,又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我国的地方国家机关包括:一般地方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特别行政区机关(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会及司法机关)。

二十八、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有哪些?

按照我国先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有:(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三)联系群众原则;

(四)民族平等原则;

(五)精简、效率原则;

(六)党的领导原则;

二十九、什么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及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有哪些?

根据1982年宪法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一)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村主委员会的任务是: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

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4.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相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7.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三)村民委员会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关系为:

1.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2.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三十、什么是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及基层政权的关系有哪些?

根据1982年宪法和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一)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此外,居民委员会应对编入居民小组的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进行监督和教育。

(三)居民委员会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关系是:

1.以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2.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3.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工作,应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4.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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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大全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试题及答案

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库 (共1000题) 一、选择题(共400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312题)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D)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三十八条,其四个修正案共有(B )条。 A、三十 B、三十一 C、二十 D、二十一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D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C )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 D)相适应。 A、社会发展 B、社会资源的增长 C、生态环境 D、社会发展计划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 D )的分配制度。 A、按劳分配 B、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 C、按需分配 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7、( B )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规定。 A、1999 B、1993 C、1988 D、1982 8、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 D )、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A、主权 B、领土 C、主权和领空 D、主权和领土完整 9、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 A)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A、宪法和法律 B、党章 C、章程 D、法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B )。 A、公民 B、人民 C、人民代表大会 D工农联盟 11、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A )。 A、重要组成部分 B、必要补充 C、重要基础 D、最具活力、最有前途的部分 12、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是( A )。 A、国有经济 B、集体经济 C、私营经济 D、个体经济 13、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D )集体经济的发展。 A、保障 B、监督、管理和指导 C、保护 D、鼓励、指导和帮助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C )的原则。 A、单一制 B、议行合一 C、民主集中制 D、三权分立 15、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A ),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A、区域自治 B、民族自治 C、基层群众自治 D、特殊的经济制度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 C )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 A、1988 B、1993 C、1999 D、2004 17、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 A )。 A、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B、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C、坚持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集体和其他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D、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18、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C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以上多数通过。 A、四分之一,三分之二 B、三分之一,三分之二 C、五分之一,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一,二分之一 19、宪法以(B )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序言 B、法律 C、文件 D、决议 2

初二政治宪法专题核心知识点.doc

初二政治宪法专题核心知识点 初二政治宪法专题核心知识点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的要求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5、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 1、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

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法律与我们同行—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的树立和维护学校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方法: 知识学习、观看事例、参予讨论 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二、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一)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

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评选优胜小组)。 三、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1、包间内,乌烟瘴气,一群中学生饮酒庆祝同学生日。 2、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3、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4、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5、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四、班主任老师总结。 五、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宪法知识专题WORD版

宪法知识专题 1、(单选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是()。 o A.决议制 o B.民主集中制 o C.民主制 o D.集中制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解析:展开解析↓ 2、(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居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的是()。 o A.调解民间纠纷 o B.侦查刑事案件 o C.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o D.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解析:展开解析↓ ?3、(单选题)下列职务依照宪法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的是()。 o A.自治州副州长 o B.自治区主席 o C.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o D.自治区人民法院法官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解析:展开解析↓ ?4、(单选题)宪法规定的()原则,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属性。 o A.社会主义法治 o B.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 o C.民主集中制 o D.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解析:展开解析↓ ?5、(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的人大选举。 o A.下一级 o B.上一级 o C.上两级 o D.同级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解析:展开解析↓ ?6、(单选题)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对()负责,受本级人大的监督。 o A.本级人大 o B.上级人大 o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o D.本单位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C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7、(单选题)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负责。 o A.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 o B.同级党委 o C.同级人民政府 o D.上级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C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8、(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o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o B.地方各级人大 o C.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o D.地方各级党委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C导入到我的错题

2020年宪法知识讲座培训内容

2020年宪法知识讲座培训内容 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三、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2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3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4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只要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真正地使宪法的上述规定落到实处,就基本符合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要求。

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专题:宪法(doc 7页)

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专题:宪法(doc 7页)

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专题:宪法(宪法介绍) 宪法 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结果,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它是一定政治斗争的终点和起点,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也叫做主权在民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叫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中国第2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二国家性质 (一)国体问题 国体表明一定人在国家统治及统治机构中的地位,即国体是一种统治形态,国体表明一定阶级的统治或专政,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中国宪法第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本质即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在内容和特征上一般表述为,它是人民民主和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专政的有机统一,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的结合。 (二)政党制度* 我国政党制度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这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一个突出特色。

除了中国共产党以外,我国还有八个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 国民党”;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九三学社,简称“九三”;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 (三)爱国统一战线* 宪法在序言中规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2004年宪法修正案新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应当引起注意。 三、国家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

宪法知识集锦

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D )年 A 、 2年 B 、3年 C 、 4年 D 、 5年 2、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D ) A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B 、自治州的人民法院 C 、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D 、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会 3、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席的时候,由全国人大补选。在补选之前,应由谁临时代替主席的职位(C ) A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B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C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 、国务院总理 4、根据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哪些条件(B ) A 、赔偿 B 、补偿 C 、兑换 D 、支付金钱 5、我国采取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国家结构形式(D ) A 、“一国两制” B 、统一的多民族 C 、复合制 D 、单一制 6、下列选项的制度中最能反映我国的政治生活全貌的是(D ) A 、民主集中制度 B 、人民民主专政制 C 、政治协商制度 D 、人民代表大会制 7、我国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正案是什么时间公布施行的(C ) A 、 2004年 2月 28日 B 、 2004年 3月 4日 C 、 2004年 3月 14日 D 、2004年 3月 15日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法定多数通过。这个法定多数是指下列哪一项 (B ) A 、 3/4以上 B 、 2/3以上 C 、 3/5以上 D 、 1/2以上 9、根据宪法第 91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在下列那一主体的领导下,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B ) A 、国务院 B 、国务院总理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审计署 10、根据宪法第 107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级人民政府有权审批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C ) A 、市一级人民政府 B 、县、市级人民政府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 、国务院

宪法讲座讲稿

宪法讲座讲稿 吴才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的是依宪执政,这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基本方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下面,我与大家共同学习《宪法》有关知识。 概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先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 2004年修宪共修改完善14条(第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主要内容是:(1)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2)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3)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4)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5)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6)完善土地征用制度;(7)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8)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10)完善紧急状态制度;(11)在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中增加“增行国事活动”;(12)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13)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涵议是指: ⑴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相应的义务。 (2) 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不论是普遍公民还是国家工作人员,不管他们的职务多高,功劳多大,都必须毫不例外地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一切违法行为必须受到追究和制裁。 ⑶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都有宗教信仰自由。此外,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教育上、社会生活上均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⑷司法机关的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司法机关对我国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加以保护,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一律平等地加以追究。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现行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合称选举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一项权利,其涵义包括三个方面: ⑴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 ⑵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 ⑶公民有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的权利。 由于选举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所以,现行宪法规定,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选举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自由就是宪法规定公民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的自由。因此,从广义上讲,新闻、出版、著作、绘画等自由也可以包括在言论自由之列。但从狭义上讲,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在表达形式上还是有区别的,我国宪法分别列举,更有利于保护公民的这些自由权利。 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聚集在一定场所商讨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集会一般可分为室内集会与室外集会,政治集会和非政治性集会,私人集会与公共集会等形式,群众性的室外集会,有时表现为游行、示威、请愿等形式。 游行自由是指公民采取列队行进的方式来表达意愿的自由。 示威自由是指通过集会或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强烈意愿的自由。 我国宪法一方面保障公民享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另一方面公民也应当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向有关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准后方可进行;⑵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负责人在提出申请时必须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和数量、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事项;⑶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⑷举行集会、游行和示威时间除当地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外限于

2021年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活动演讲稿范本

22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活动演讲稿范文 现在的学生不仅要了解法律知识,更要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因此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分必要。下面就是豆花问答网给大家带来的22全国法制宣传日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2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当,简单的话语,冲破人心的平衡,道德,谁还在坚守当,错误的选择,打破以往的和平,安全,谁还在保障当,败露的行为,破坏他人的健康,品质,谁还在重视我,还在! 守法,如此重要!童星无极限,守法在身边!遵纪守法,目标,我还在坚守!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我会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我会弯腰捡起地上的瓜皮纸屑;在生活中,我会力所能及的给予他人一些帮助;在课堂上,我会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课堂笔记;在课后,我会认真复习,及时完成老师的作业。知法守法,目标,我还在前进!作为一个中学生的我,我严格遵守《中学生法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不进网吧、歌舞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我还积极阅读关于安全知识的书籍,认真听取学校举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安全隐患。我不光自己做到,更不忘积极向同学们和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我像爱家一样爱着学校、爱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每天,我愉快地到校上学,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经常以身作则做好班级的安全宣传工作我教育同学们不要在教室旁边的栏杆上攀爬,这样既不文明更不安全;告诉同学们不能随意有手触摸开关,保护自身安全等。我还是家庭平安行动的实践者,外出活动时我总要关照妈妈要遵守交通规则;总要叮嘱送我上学的妈妈,不要喝酒开车、不要开车接打电话等,妈妈称我为“安全小模范”。 我学法,我骄傲;我学法,我自豪 在学习中,我经常积累法律知识,现在,我已基本理解大部分法律条例,并做到严格遵守它们。不仅如此,我还善于发现他人的错误,指出他人的错误,做到真正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我,将以法护童;我,将以法成星!我将从遵纪守法的目标前进,一步步迈向知法守法的目标!我将全面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不断在学习中积累更多的法律知识,在人生旅途上陶冶更高尚的情操,在社会实践中磨练更刚强的意志! 22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作为青少年,也有与我们相关的法律,那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这样,就使我们青少年受到了一定的保护。

2018年宪法知识竞赛试题150题及答案

2018年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库(共150题)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D)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三十八条,其四个修正案共有(B)条。 A、三十 B、三十一 C、二十 D、二十一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D),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C)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D)相适应。 A、社会发展 B、社会资源的增长 C、生态环境 D、社会发展计划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D)的分配制度。 A、按劳分配 B、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 C、按需分配 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7、(B)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规定。 A、1999 B、1993 C、1988 D、1982 8、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D)、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A、主权 B、领土 C、主权和领空 D、主权和领土完整 9、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A)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A、宪法和法律 B、党章 C、章程 D、法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B)。 A、公民 B、人民 C、人民代表大会 D工农联盟 11、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A)。 A、重要组成部分 B、必要补充

2018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大全最新完整版

2018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大全(最新完整 版) 2018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1、我国现行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第四部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D)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四十三条,其五个修正案共有(D)条。 A、三十一 B、三十二 C、五十一 D、五十二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D),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C)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

济和(D)相适应。 A、社会发展 B、社会资源的增长 C、生态环境 D、社会发展计划 2018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大全(最新完整版)b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D)的分配制度。 A、按劳分配 B、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 C、按需分配 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7、(B)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规定。 A、1999 B、1993 C、1988 D、1982 8、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D)、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A、主权 B、领土 C、主权和领空 D、主权和领土完整 9、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A)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A、宪法和法律 B、党章 C、章程 D、法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B)。 A、公民 B、人民 C、人民代表大会D工农联盟 11、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

宪法专题讲座(法学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实践宪法学和实用主义宪法学研究--------论历史经验主义和规范理性对宪法和学法学的影响 李岩松 第一讲古今中外宪法思想与宪法学流派 一、西方宪法思想(古希腊、古罗马、中世纪和近现代)的产生及其历史背景 二、中国近现代宪法思想的出现及其实用主义目的 三、宪法学的流派(以规范主义宪法学与功能主义宪法学的流派分析) 四、马克思主义宪法学及其影响 第二讲制宪权与宪法基本原则中的历史经验主义 一、制宪权及其关键难题 二、宪法基本原则中的历史经验主义与规范理性主义 第三讲宪法历史发展模式与宪法判例经验 一、宏观历史经验中的宪法模式 二、特定历史条件下宪法判例中历史经验与规范理性 第四讲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中的宪法解读 一、宪法规范中的规范理性与实用经验主义 二、宪法解释中的历史经验标准与现实需要 三、宪法修改的限度难题(历史经验与规范理性的边界) 第五讲宪法的功能与未来 一、稳定和动荡社会中的宪法命运 二、趋向尊重个体权利的各国宪法及其统一

参考书目: [英]哈耶克:《自由宪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英]戴雪:《英宪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英]詹宁斯:《法与宪法》,三联出版社1997年版 [英]埃尔斯特:《宪政与民主——理性与社会变迁研究》,三联出版社1997年版 [英]肯尼思·W ·汤普森:《宪法的政治理论》,三联出版社1997年版 [美]路易斯?亨金等:《宪政与权利》,三联书店1996年版 [美]斯蒂芬?C?埃尔金:《新宪政论》,三联书店1997年版 [美]爱德华?S?考文:《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三联书店1996年版 [美]杰罗姆?巴伦:《美国宪法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美]弗里德里希:《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三联出版社1997年版 [法]狄骥:《公法的变迁:法律与国家》,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法]狄骥:《宪法学教程》,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法]M?J?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 [德]奥特弗里德?赫费:《政治的正义性》,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 [荷]马尔塞文:《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李步云:《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商务印书局1999年版 [美]V·奥斯特罗姆等:《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美]巴林威·摩尔:《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6年版 [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 [法]埃米尔·杜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法]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 [法]卡尔·波普尔:《科学知识进化论》,三联书店1987年版

宪法知识点总结汇总

三大本宪法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本章介绍的是宪法的基本理论,在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本章的核心考点主要包括: 1.宪法的分类:英国学者J.蒲莱士提出了两种分类,即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此外,还有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等类型。 2.宪法的历史: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实施的,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进行了修改。 3.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本章的难点是对我国宪法基本原则与中国宪法历史脉络的准确把握,特别是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历次修改的内容,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 本章主要是对我国国家基本制度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和基本社会制度的介绍,需要对各种基本制度的内涵有总体的理解。 在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宪法地位时,需要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人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有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国家对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有所区别。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在限制私人财产权时,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补偿。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本章对国家基本制度介绍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多项单行法。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我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平等性原则,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及秘密投票的原则,要认真把握各项具体的选举程序。 [ 3.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通过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5.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及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要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尤其要把握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及司法机关)和法律制度。 6.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它

宪法知识专题

宪法知识专题 1、(单选题)宪法规定,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 A.给以鼓励和帮助 B.给以支持 C.给以技术支持 D.给以物质奖励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将人权载入宪法,明确提出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修正案是在哪一年通过的?() A.2004年 B.2002年 C.1999年 D.2007年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下列权利不属于人身自由权的是()。 A.住宅不受侵犯 B.宗教信仰自由 C.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D.休息权 正确答案:D 4、(单选题)平等权是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的一项基本原则。 A.社会主义建设 B.共产主义理想 C.社会主义法治 D.社会主义生活 正确答案:C 5、(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一项是()。 A.依法纳税 B.人身自由 C.平等权 D.宗教信仰自由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B.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公民 C.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D.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 A.信仰基督教或者信仰佛教 B.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C.信仰道教或者信仰佛教 D.信仰佛教或者信仰伊斯兰教

8、(单选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B.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C.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 9、(单选题)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责任 正确答案:A 10、(单选题)劳动是一切()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A.有劳动能力 B.成年 C.肢体健全 D.年满十八周岁 正确答案:A 11、(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人民 B.群众 C.国民 D.公民 正确答案:D 12、(单选题)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 A.停止行使选举权 B.没有选举权 C.准予行使选举权 D.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正确答案:C 13、(单选题)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的人除外。 A.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 B.初中以下学历 C.受到刑事处罚 D.有宗教信仰 正确答案:A 14、(单选题)宪法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A.十六周岁以下子女 B.没有经济来源的子女 C.未成年子女 D.子女

宪法讲座讲稿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专题讲座讲稿

宪法讲座讲稿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专题讲座讲 稿 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专题讲座 安全工作是保底工作,作为学校发展建设的基础,必须要坚持实践创新,完善人物分配,策划出总体的应急政策,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实现“三个百分之百”,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七防工程”建设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举措。 ”三个百分之百”: 1.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 2.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 3.城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七防”: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 每所学校都要认真落实好“三个百分之百”和平安校园建设“七防”工程,杜绝涉校重大公共安全案(事)的发生,切实有效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附: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三十条 一、人防 1.学校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2.学校保安员的选聘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财政部门预算专项经费解决,择优聘用,实行由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3.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服务管理。 4.学校在上、下学时段安排3人以上由教职工或家长志愿者组成的护校队,佩戴红袖标等明显标志在校门口负责现场巡逻守护。 二、物防 5.学校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建设硬质防冲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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