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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托陕旅大通文商旅投资基金(1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山东信托陕旅大通文商旅投资基金(1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山东信托陕旅大通文商旅投资基金(1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山东信托?陕旅大通文商旅投资基金(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

风险警示:

重要提示:

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山东信托?陕旅大通文商旅投资基金(1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写。

信托计划说明书阐述了山东信托?陕旅大通文商旅投资基金(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其他信托文件。

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信托计划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绩表现保证;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信托合同编写。信托合同是约定信托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欲了解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详情,应查阅信托合同。

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山东信托?陕旅大通文商旅投资基金(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投资范围: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享有所有权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信托文件确定的权限内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之约定将集合信托资金用于认购西安海市通旅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闲置资金仅用于银行存款,并将取得的投资收益按本合同的约定分配给受益人。

信托计划的规模:本信托的成立时信托单位总额不超过【4,800】万份。

信托期限:本信托的期限为【2】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本信托计划可能提前终止或延长。

受益人可以于信托计划期满2年前提前【六十】日向受托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要求将其持有的信托单位的期限延长至2.5年。有任一受益人申请延期的,受托人将于信托计划期满2年前的【十】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将信托计划的期限延长至2.5年;此时,申请延期的受益人所持有的信托单位的期限将延长至2.5年,未申请延期的受益人所持有的信托单位将于信托计划期满2年之日到期终止。

委托人资格:符合信托文件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信托单位的种类:本信托的受益权划分为等份额的信托单位。

信托成立时信托单位净值:1元

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2】月【22】日止。

受托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目录

第一条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1)

第二条信托计划的推介与成立 (2)

第三条认购程序 (3)

第四条信托单位的认购 (4)

第五条信托合同内容摘要 (5)

第六条风险警示 (7)

第七条法律意见书 (7)

第八条信托文件的效力、解释和说明 (7)

第九条备查文件 (8)

第一条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1.1受托人基本情况

1.1.1 受托人公司概况

名称: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金融许可证号:K0039H237010002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18004547

注册资本:12.8亿元

简介: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于1988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公司充分发挥金融与投资双重职能,在诸多业务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现已发展成为以管理省基建基金、资金信托、财产信托、投资银行、融资租赁、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业务的金融公司。2011年,公司新增信托业务规模1135亿元,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1145亿元。

1.1.2 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职责:

(1)拟定信托财产运用方案,取得受托人内部决策意见后实施;

(2)按信托文件规定运作信托财产,并对资金拨付等发布指令;

(3)负责跟踪信托计划的运作,控制资金运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4)提出信托利益分配方案,报受托人内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为:

宋磊履历:1998年毕业于山东大学。1998年加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先后在证券总部、办公室、综合管理部、信托业务七部工作,现任信托业务七部

经理。从事过股票发行承销、投资银行以及信托业务的研发和实际操作。成功参与设计和实际操作了多个资金信托项目,拥有较为丰富的信托业务经验和理论基础。

郑灿亮履历:201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同年进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工作。现在信托业务七部工作,实际操作了多个资金信托项目。

第二条信托计划的推介与成立

2.1 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2】月【22】日,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受托人有权根据投资运作需要延长推介期或提前终止推介期,并在受托人网站上予以公告(该等公告视为对委托人的通知)。

2.2信托计划的成立

信托计划推介过程中,受托人可视实际情况宣布推介期终止并宣布信托计划成立;

信托计划成立日为受托人宣布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

受托人应当信托计划成立后在5个工作日(含成立日)内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

2.3如信托计划不成立,受托人于推介期结束后30日内将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连同交付日至退还日期间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相关债务和费用,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承担。退还完毕后,受托人就信托文件所列事项免除一切相关责任。

2.4 本信托之成立或不成立,受托人将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资者。

2.5 推介期内或信托成立前,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将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信托募集账户,投资者、受托人均不能动用。如本信托成立,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于信托生效前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计入信托财产。

第三条认购程序

3.1认购资格

委托人应当是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

3.1.1认购信托单位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1.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1.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加入信托计划的委托人须是符合上述委托人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信托计划推介期内,申请认购信托单位的合格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人数超过50人的,由受托人按照“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接受认购申请,认购申请以个人投资者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的方式进行。

3.2在本信托成立时每份信托单位净值为壹元人民币,壹元人民币认购一份信托单位。

受托人不接受投资者的现金认购,委托人应在推介期内或开放期内将认购资金由其在银行开设的自有银行账户划款至信托募集账户。

3.3 资金要求

个人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有权根据认购情况调整单笔认购资金的最低金额。

机构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3.4受益人要求

受益人与委托人是同一人。

3.5认购利息的处理

投资者将认购资金与划付至受托人开立的信托募集账户之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于信托计划成立日次日归入信托财产。

3.5 全体委托人的陈述与保证

3.5.1委托人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委托人资格。

3.5.2委托人用于认购信托单位的认购资金不是银行信贷资金,认购信托单位未损害委托人的债权人合法利益;认购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具有完全支配权的财产,并符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认购资金的规定。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作出本条规定的陈述与保证或其它相关事项的决定时没有依赖受托人或受托人的任何关联机构,受托人不对认购资金的合法性负有或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委托人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负有或承担任何责任。

3.5.3委托人对金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托风险等有较高的认知度和承受能力,并根据其自己独立的审核以及其认为适当的专业意见,已经确定:a、认购信托单位完全符合其财务需求、目标和条件;b、认购信托单位时遵守并完全符合所适用于其的投资政策、指引和限制;c、认购信托单位对其而言是合理、恰当而且适宜的投资,尽管投资本身存在明显切实的风险。

3.5.4委托人已就签署及履行信托合同取得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或组织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批准或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委托人董事会及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或执行机构及决策机构已依法及根据其章程规定对信托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作出批准决议。

3.5.5委托人保证向受托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以上陈述与保证均为真实有效。

第四条信托单位的认购

4.1信托单位的认购

4.1.1委托人通过货币形式认购信托单位,受托人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南泉城路支行】设立了信托募集账户,作为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时的资金流转专用账户。委托人须按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将认购信托单位对应的货币资金汇入此账户。委托人划入该账户的货币资金在转入信托财产专户前不计入信托财产。信托募集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支行

户名: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7372910186800060431

4.1.2受托人在保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处开立的信

托财产专户,在信托存续期内不可撤销,作为货币形式信托财产保管、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专用账户。

4.1.3认购信托单位对应的货币资金的划拨

受托人应于信托成立日当日将信托单位对应的货币资金由信托募集账户划至信托财产专户。

4.2赎回

本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持有的信托单位在本信托存续期间不得赎回。

第五条信托合同内容摘要

5.1 重要提示

本条为对信托合同内容的摘要,详细内容请详阅信托合同的规定。本条内容如与信托合同冲突的,以信托合同为准。

5.2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享有所有权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信托文件确定的权限内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加以集合运用,用于认购西安海市通旅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受托人以投资者最大利益为原则而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

5.3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详见信托合同第七条约定。

5.4 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详见信托合同第九条约定。

5.5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5.1 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等。

5.5.2 委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保证所交付的认购资金或资产来源合法;保证其享有签署信托文件的权利。

5.5.3 受益人的权利主要包括: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信托受益权。

5.5.4 受益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受益人有义务将有效的联系方式和信托受益账户资料以书面之方式告知受托人,以确保受益人信息准确无误。

5.5.5 受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按照信托合同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妥善处理信托事务,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并有权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收取信托管理费。

5.5.6 受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5.6信息披露

5.6.1 本信托计划相关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披露。

5.6.2 受托人将通过邮寄方式就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事项报告受益人。受托人可同时通过网站信息发布、手机短信通知、电子邮件发送等方式将披露信息或摘要报告受益人,但上述补充披露方式并非受托人的法定义务。受益人可登陆网站自行查阅本信托的当前及以往披露信息。本信托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s://www.sodocs.net/doc/e92183902.html,/。

受托人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可通过网站公告及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委托人、受益人。

第六条风险警示

6.1投资有风险,请谨慎选择。投资者在认购信托单位前,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信托计划存在的法律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普通合伙人的信用风险和管理风险、担保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托计划提前终止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保管人保管风险、本金损失风险和不可抗力及其它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认购信托单位前,应当仔细阅读信托合同。

6.2受托人不保证本信托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本信托的最低收益。

6.3受托人依据本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6.4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第七条法律意见书

本信托计划的法律意见书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

第八条信托文件的效力、解释和说明

8.1 受托人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受托人受信托计划说明书约束;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和认购风险申明书,即表明其愿意承担信托计划的各项风险,同意受信托计划说明书约束。信托文件的解释和说明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未经受托人明确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在任何文件中使用受托人的名称或与之相似的任何名称作为文件的一部分内容,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8.2 本信托计划说明书经受托人公布,构成对信托各方当事人的法律约定,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参与信托计划即代表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信托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内容。

8.3 本信托计划说明书与信托合同是相互补充的两份法律文件,两者不一致的地方,以信托合同为准。信托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说明书为准。

第九条备查文件

9.1《山东信托?陕旅大通文商旅投资基金(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9.2《山东信托?陕旅大通文商旅投资基金(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协议》

9.3 《山东信托?陕旅大通文商旅投资基金(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法律意见书》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1日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1.课程性质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是金融管理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本课程是金融管理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必修课程,也是考取证券从业资格,证券经纪人资格、理财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开设本课程是为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全而了解证券投资及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具备证券投资分析的基本方法和和专业技能、正确进行投资决策的现代理财应用性技能人才。在学习了货币金融学、宏观微观经济学的基础上,为学生以后学习证券投资分析、投资运作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使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与操作技能达到本专业上岗标准。本门课程以《经济学原理》、《经济数学》、《金融概论》、《金融市场基础》课程学习为基础,也是进一步学习《证券投资分析分析》、《证券交易》等课程的基础,学习完本课程后可以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2.课程设计思路 该课程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按照高职学生认知特点,采用并列与流程相结合的结构展示教学内容,让学生在重点完成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锻炼提高相关实践技能,发展职业能力。 课程内容突出基础理论讲授并穿插实践能力提升,课程理论知识的选取紧紧围绕资本证券市场理论与实务相关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进行,同时又充分考虑了高等职业教育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需要,并融合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在教学实施中突出学生的工作角色,采用任务引领、角色扮演、案例教学、启发引导、分组讨论、模拟交易、讲座教学及观摩教学等教学方法,强调学习方法、工具的应用和学生的主动性学习,通过具体任务的完成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本课程的实践主要采用案例教学和模拟实践的方式。以学生所学书本知识为基础,将所学理论和 实务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增加感性认识。教学过程中所涉及的每一工作任务模块都以相关的证券 市场制度法规为基准,按照业务操作的流程顺序逐项学习各项证券投资业务的操作要点。另外, 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学生到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现场观摩,并邀请证券投资分析一线实践专家到校指 导学生,为学生创造和提供丰富的体验、感受真实工作氛围的机会,培养学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标题】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财建[2011]668号 【颁布时间】2011-8-17 【失效时间】 【全文】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1]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

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精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是指中央财政资金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与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或通过增资方式参与的现有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参股基金)。 第三条参股基金管理遵循“政府引导、规范管理、市场运作、鼓励创新”原则,其发起设立或增资、投资管理、业绩奖励等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创投基金与信托合作模式

创投机构与信托基金合作方式的探讨 1、 创业投资信托 1、创业投资信托的涵义 创业投资信托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以高科技产业为代表的高风险企业作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投资目标所进行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其特点是该信托的封闭期限较长,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投资风险与回报有所不同,但总体上能体现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 创业投资信托与证券投资信托、产业投资信托共同构成资金信托的三大领域。创业投资是一种集金融、创新、科技、管理与市场为一体的新型资金运作模式,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因此必须有相应的机制来满足这种要求才能使其得以正常地进行。信托所具有的独特的运作机制正好能够满足这种要求。 首先,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可以发挥其代客理财的功能,为客户的资产保值增值。信托投资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专家理财服务并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而佣金的多少与所投项目的收益状况直接相关,如果投资收益达不到预期的最低底线,可能没有任何佣金收入。保值增值的压力使得信托投资公司在进行创业投资时不得不进行权衡,最终使各方当事人所获得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达到动态的平衡。 其次,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利用其资产管理方面的人才优势和管理优势,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充当基金管理人。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不仅可以为分散的民间资本找到新的投资渠道,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创业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 此外,在创业投资推出阶段,如管理人收购、股权转让、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等各种方式中,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凭借其资本运作的经验,担当财务顾问等方面的角色。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可转移性使得其能够适应创业投资运行机制的许多内在要求。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流程 一、如何设立产业基金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作为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也有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程序 第一步: 1、开始准备注册XX股权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 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 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1%的自有资金),最后确认该 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 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范围。 4、制作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次联系的邮件、传真内容,或电话联系的内容;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基金的投资方向;拟定基金名称并制作募集说明书;准备合伙协议。 5、与基金投资群体的的联系和接触,探寻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并对感兴趣者,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 6、开募集说明会,确认参会者的初步认股意向,并加以统计。 7、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并判断是否达到设立标准(认缴资金额达到预定募集数量的70%以上)。 8、如果达到设立标准,基金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开始向指定地区的工商局进行注册预核名。在预核名时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归档,最终该基金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表述为:XX投资管理中心或XX投资公司(有限合伙)。 9、预核名的同时,如果基金合伙人愿意,可以开始策划与当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门进行接触,从而争取当地政府对该基金的设立给予支持(无偿给予基金总额的10%-20%的配套资金)。第二步: 1、预核名通过后,举行第一次基金股东会,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发起设立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章程、人员并确认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准备该基金在工商注册的所有必要资料(包括:认缴出资确认书、合伙协议、企业设立登记书、委托函、办公地点证明、身份证或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照片等); 3、资料准备完成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向工商部门提交所有注册资料并完成注册; 4、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接触,向政府提交基金的设立计划和希望政府给予的支持计划。该基金如果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可以让该基金未来在很多业务上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金融基础课程标准

《金融学》课程标准 一、课程概述 (一)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金融学》课程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 (二)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本课程是金融专业的专业核心能力课程;是国家教委规定的院校财经及管理类专业必修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21世纪高等学校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核心课程。它在整个财经类课程中处于核心地位,为财经类各专业学生准备经济学科方面的基础知识,为以后学习各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课程的作用本课程充分体现了“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的指导思想。是我院金融专业和会计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涵盖货币、信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货币供求均衡、货币政策等方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系统的掌握货币、信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宏观调控等基本范畴、内在关系及其运动规律。重点掌握货币的职能、货币制度、货币需求和货币供给、货币政策;信用、信用形式以及信用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利率和利息;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的构成等问题,掌握存款货币银行的性质、职能和业务经营、掌握中央银行的职能、熟悉我国货币金融政策、金融体制改革的进展等问题;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有关金融工作问题的能力。课程的难点是如何将抽象的金融知识与表象化的经济问题结合、深奥的金融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这一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要求学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知识与基础理论,并能用相关的理论解读现实的经济现象和金融现象,能够运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分析简单的经济金融问题,进而站在高度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微观金融活动,为专业课程学习打好基础。 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前导课程、后续课程)

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选择

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选择 我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已经有十几年历史了,但在创业投资的法律、政策条件、政府支持的意识和行为模式以及创业投资机构本身的投融资实践等方面,还仅仅处在起步阶段。 随着国家对自主创新支持力度的加大,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支持创业的投资体制”,成为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内一些省市已着手研究如何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探索建立北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列入2006年市政府的折子工程。结合北京实际和现有的创投资源,北京在创投引导基金模式选择上不仅要简单易行,还要为创投业的未来发展做好机制准备。 一、国内创投的沉浮与北京的实践 创投公司可以说是伴随我国市场化的进程而曲折发展的。20世纪80年代成立的中创投资公司,由于创投业务较少,在市场上挣扎几年后很快转向房地产产业。由于邓小平南巡讲话提出了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支持科技性产业发展的号召,1994年后又陆续成立了20多家风险产业机构。由于缺少政策支持,大部分创业投资企业偏离了创业投资方向,大量资金被投向低风险领域。1996年后,上海、北京相继成立了政府背景的创投公司,这些机构对大众化的风险投资起到了很大的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的发展几乎主导了国内创投的浮沉。2000年前后,受互联网风潮、纳斯达克和国内的“创业板即将推出”的传闻的影响,国内创投达到了高潮。2000-2001年,仅深圳设立的创投机构就超过了100家。2004年5月深圳中小板推出时,创投又掀起了一个高潮。在中小板上市的6家公司中,创投机构4家。此后IPO暂停,创投归于平静。今年IPO开始发行,国内创投又开始活跃。 北京创投业起步较早,2004年末,共有创业投资机构87家,其中本地创业投资机构55家,外资创业投资机构20家,外地创业投资机构驻京办事处11家,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1家,可投资资本共52.27亿美元。今年一季度,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及其他省市创业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9%,14%,10%,7%,10%。不过从创业投资的总投资额来看,国内创投投资总额80%以上是国外创投机构的投资。自1998年市政府出资1.2亿元引导非政府资金6.9亿元,成立两家创业投资公司以来,这两家公司的资本规模一直维持不变,并且相当一部分投资偏离了创业投资性质,整体经济效益也不高。 二、北京市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时机和政策已经成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讲话明确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要培育一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书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讲明书 *产品独特优势 1、国泰金龙系列基金的独特优势 ●同业利率转份额,早买早获利 投资金额在认购期内产生的利息以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1.89%来计算(远高于一般性银行存款利率),并于认购期结束后自动转为基金份额为投资者所有。 ●买一万送保险,买五万送基金(只针对个人投资者) 认购金额1-5万元(不含5万元),满1万元赠送保额1万元的太平洋“安居综合保险”C款。 认购金额5-10万元(含5万元,不含10万元),赠送认购份额0.2%的金龙债券基金;认购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赠送认购份额0.3%的金龙债券基金。 2、金龙债券基金独特优势 ●本金相对安全、收益稳定、超额回报 ●治理团队稳定,过往业绩优秀 ●设定自制性措施,分担投资者风险基金经理人郑重承诺: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半年后(含半年)累计净值跌破面值,则停止计提治理费直至累计净值达到1元。 3、金龙行业精选基金独特优势 ●产品核心技术(投资评价模型)引进了瑞士银行环球资产治 理集团的先进经验 ●引入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选股策略,选对行业确 实是选对市场 *历史业绩回忆 稳健的基金投资业绩

优秀的债券投资业绩 注:引自证券时报《专刊:基金公司投资债券市场绩效分析》(2003年4月29日),该文以规模20亿以上的基金作为可比样本。 一、金龙系列基金产品概要 ●基金名称: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组成: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期

●子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子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 ●基金治理人:国泰基金治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进展银行 ●子基金费率:

投资基金课程标准

《投资基金学》课程标准 课程类别:专业课 适用专业:投资理财专业 授课系(部):会计系学时(学分):96 执笔人签字:慧审核人签字: 一、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投资基金学》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主要研究和介绍基金的募集、交易与注册登记;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部管理与部控制;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估值、费用与会计核算;基金的收益分配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监管等知识 课程的作用:要求学生熟练使用“世华财讯”软件、“大智慧”软件,掌握Internet的基本原理,并且能够正确地进行股票、债券、基金、权证等投资工具的交易,所以在教授过程中应充分体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念与实务结合,使学生在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基础知识,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的术语,通过模拟操作世华财讯、大智慧等软件,到相应的实习基地实习等多种形式紧密联系证券市场,为其将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投资基金学的专业基础课程为金融学、证券投资学、财务管理学、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等。 (二)课程基本理念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证券投资工作所必须的操作证券投资工具的能力,争取获得证券从业书与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具备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快速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同时熟悉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为从事证券工作打下理论知识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驾驭和正确运用证券投资策略和技巧的本领。加强学生的证券职业道德规和行为准则教育,逐步提高防金融、证券风险的专业素质和识别本领。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证券投资基本工具: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品的基本概念、分类、具体容。熟练掌握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投资基金课程标准

投资基金课程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投资基金学》课程标准 课程类别:专业课 适用专业:投资理财专业 授课系(部):会计系学时(学分):96 执笔人签字:李慧审核人签字: 一、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投资基金学》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主要研究和介绍基金的募集、交易与注册登记;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估值、费用与会计核算;基金的收益分配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监管等知识 课程的作用:要求学生熟练使用“世华财讯”软件、“大智慧”软件,掌握Internet的基本原理,并且能够正确地进行股票、债券、基金、权证等投资工具的交易,所以在教授过程中应充分体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念与实务结合,使学生在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基础知识,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的术语,通过模拟操作世华财讯、大智慧等软件,到相应的实习基地实习等多种形式紧密联系证券市场,为其将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投资基金学的专业基础课程为金融学、证券投资学、财务管理学、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等。 (二)课程基本理念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证券投资工作所必须的操作证券投资工具的能力,争取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与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具备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快速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同时熟悉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为从事证券工作打下理论知识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驾驭和正确运用证券投资策略和技巧的本领。加强学生的证券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教育,逐步提高防范金融、证券风险的专业素质和识别本领。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证券投资基本工具: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品的基本概念、分类、具体内容。熟练掌握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论、运作实务以及与基金投资管理有关的投资学方面的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范的基本要求 (三)课程设计思路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设计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一、设立背景与目标 (2) 1.1背景 (2) 1.2目标 (3) 二、基金组建方案 (4) 2.1基本架构 (4) 2.2基金募集 (4) 2.3业务定位 (5) 2.3.1投资方向 (5) 2.3.2投资领域 (5) 2.3.3投资对象 (5) 2.3.4投资限制 (5) 2.4管理架构 (6) 2.5基金运营模式 (6) 2.5.1运营原则 (6) 2.5.2项目遴选 (7)

2.5.3投资决策 (8) 2.5.4资金托管 (8) 2.5.5风险管控 (9) 2.5.6投资退出 (9) 2.5.7基金管理费用 (10) 2.5.8收益分配 (10) 三、基金管理人 (11) 3.1基金管理人概况 (11) 3.2竞争优势 (11) 3.3管理业绩 (11) 3.4专业管理团队介绍 (11) 为响应国家建设创新型经济社会的战略决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带动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湖南今朝习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借鉴国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和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自身管理经验,按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668号),设立今朝习善创业投资基金。 一、设立背景与目标 1.1背景 1、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规模跻身世界前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也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2、我国经济仍将平稳快速发展,伴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将涌现出大量创新型企业随着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虽在增长率上会有波折,但增长趋势不会改变,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核心命题。经济发展结构转型的关键就在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外延增长转到创新驱动、内生

产业基金REIT与房地产投资信托

产业基金R E I T与房地产 投资信托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产业基金、REIT与房地产投资信托 最近中央出台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业的融资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房地产金融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产业投资基金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也成为媒体和各种房地产金融研讨会所讨论的重要议题。 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概念,证券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产业投资基金则直接投资于产业领域。主要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或基金公司,由基金或基金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托管基金财产,从事实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又称“未上市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投资基金的一个种类,它具有“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规范运作”的特点。按投资领域的不同,相应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以及基础设施、房地产等行业性或跨行业性的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又称为风险投资基金,专指以股权方式投资于新兴的、有巨大潜力的中小企业的投资活动。所投资的对象除了具有高度风险外,往往是新的快速成长的企业,创业资本期望能从中获得巨额利润。还有一种说法是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都可视为创业资本。我国从一开始引进这个概念,就称为风险投资,直接体现了其

高风险的主要特征。创业投资不同于传统投资,它是一种将创新与金融结合起来的新型现代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高度专业化和低流动性”的主要特征。创业投资的收回是在企业获得成功或上市之后,主要形式是股权转让。 与创业投资基金不同,其他类型的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征,其特点是追求较长期、较稳定的收益,在基金的存续期内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得到最大的回报。不同的市场环境下,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也不尽相同。美国的产业基金大多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创业初期,即我们所说的风险投资。而日本的产业基金则是分散投资于各行业,遵循一种审慎的投资理念。 产业基金一般按封闭式设立,即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和存续期间,在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不得赎回,只能转让。产业基金的募集方式在国外一般以私募为主,即以非公开的形式向法人和自然人发出要约以募集资金。在美国和日本等国,无论是对法人还是自然人均倾向于私募方式。产业基金按其组织形式不同,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契约型基金是按照信托原理来进行组织和运作,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基金。公司型基金是指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基金。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 REIT(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起源于美国,1960年美国通过了内地税则(Internal Revenue Code )与REIT法案。最初法令上只允许权益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XX基金(有限合伙) 募集说明书 XX有限公司 201X年11月

摘要 在经济发展、行业整合、政策支持、法律完善的环境下,中国本土私募股权基金正处于发展的春天。为了抓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行业整合加速的历史性机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XX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专门从事创业型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创造的投资机遇,谋求基金资产的快速增值。 ?基金名称:XX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XX有限公司 ?投资方向:拟上市的优质企业、高成长的细分行业领袖、 创业型企业 ?基金期限:5+2年 ?基金规模:5亿元人民币(首期募集3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费:2011~2013年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基金总规模 的2%;2014年及以后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已投资并处于投 资管理状态下各项目原始投资本金总金额的2%,但某年度 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自下一年度起将不再视为处于投资 管理状态。 ?预期投资收益率:80%(预期投资收益率不作为最终承诺)

?投资收益分配:基金就其任何项目投资取得现金收入,基 金管理人将在取得现金收入三十日之内尽快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并且,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小于等于15%(“优先收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享受业绩分成;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大于15%的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和全部合伙人按照20%:80%的比例对超出15%投资收益率的的剩余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但前述任何情形下,均不影响和妨碍基金管理人由于其出资而应当然享有的分享合伙收益的权利(详见《XX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为避免疑义,上述投资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为:投资收益率=(基金就其所有项目投资已经取得的现金或实物收入累计金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100%。 ?认购期限:2010年xx月xx日至2011年xx月xx日 ?基金份额:共100份,500万元人民币/份 ?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

创业投资基金

?第五章创业投资基金 ?经济管理系:朱平安 ?第一节创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 ?一、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 ?1、定义 ?根据美国创业协会(NVCA)的定义,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VC)是指投资具备相当发展潜力的创业企业并为之提供专业化经营服务的一种权益性资本。由此可见,创业投资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 ?(1)投资对象是具备相当发展潜力的创业企业。 ?(2)不仅提供资本,而且提供专业化投资服务。 ?2、分类 ?依据组织程度,创业投资划分为三种投资形态: ?其一,“个人分散性创业投资”,即天使投资(angels),此类投资有个人分散地将资金投资于创业企业,或通过律师、会计师等非职业性投资中介将资金投资于创业企业,此类创业投资始于19世纪末; ?其二,“非专业管理的机构性创业投资”,一些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等非专门从事创业投资的机构,以其部分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此类创业投资始于20世纪前叶; ?其三,“专业化和机构化管理的创业投资”,即所谓的创业投资基金,它与前两类创业投资的本质区别是,创业投资基金由专业化的创业投资经营管理机构,实现创业投资经营主体的专业化和机构化。 ?3、创业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是创业投资的一种形式,投资银行作为经营管理创业投资的专业机构,在创业投资中具备以下功能: ?其一,作为创业投资基金的中介服务机构,主要业务是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融资服务,负责出售创业投资基金,或作为第三方监管创业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 ?其二,投资银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直接参与创业投资业务。 ?4、创业投资基金优势 ?其一,由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资金规模巨大,能够适当地平衡创业投资的集中化和分散化; ?其二,管理的机构化,提高了创业投资基金的效率。 ?二、创业投资基金的特点 ?第一,一般选择权益性投资 ?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私募权益投资方式,其中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是权益性的,而不是信贷资金,其着眼点并不在于投资对象的短期盈亏而在于它们的发展前景和价值的提升,以便能够通过上市、并购或出售等方式获得高额的资本回报; ?其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股权一般是以私募证券的形式拥有的。 ?第二,倾向于选择集中和分散结合的投资策略 ?所谓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投资策略是指某只基金的投资对象一般局限于某个或某几个行业。 ?所谓创业投资基金的分散投资策略是指某只基金的投资对象广泛的分散于某个行业的诸多创业企业中。创业投资基金选择此种投资策略的原因在于其管理者的知识专业化和规避不确知风险。 ?第三,相对固定的投资期限 ?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期限一般界定在3至7年,其中的原因在于,创业投资基金希望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能够获得成功。 ?第四,选择投资对象不仅基于创业企业的投资背景,还依赖于创业者的管理能力和创业精神 ?技术背景并不是创业企业成败的全部因素,创业投资基金在选择投资对象时还依赖于创业者的管路能力和创业精神。 ?第五,创业投资基金选择的是参与管理型的投资方式 ?创业投资基金不仅向投资对象提供资金,还以其经验、知识和信息,协助创业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经营管理企业。 ?表22-1归纳了创业投资与一般金融投资的特点: ?三、创业投资基金的功能 ?创业投资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培育和扶植中小创业企业的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则能够较好地满足创业企业在资本支持和经营管理服务方面的双重需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业基金信托计划概要)

XX信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业务概要 一、业务模式要点 1、信托名称: XX信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规模: 预计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受托人可以分期募集,首次募集规模不低于5亿元。 其中由普通投资者认购的受益权占信托募集规模的80%,XX集团及投资顾问认购其余20%受益权(其中XX集团认购10%,投资顾问认购10%),并承诺在信托存续期内不赎回、不转让。 3、信托期限: 2年,信托计划期限满2年时,经与投资顾问协商同意,受托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信托计划期限,延期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 4、委托人及受益人: 集合信托计划投资者(认购金额单笔不低于100万元,最高不超过2亿元) 5、受托人: 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投资顾问: 天津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运作形式: 本集合信托计划成立后,由受托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以该公

司为主体进行对外投资。由投资顾问负责推荐投资项目,受托人负责投资执行。投资顾问负责项目的选择和调查、向受托人提交投资项目、协助受托人执行投资,并负责项目的投后管理和投资退出的全程运作。 8、投资方向: 信托资金用于组建公司型的产业投资基金,以基金参股、收购目标企业股权或目标资产,通过将目标公司优质资产打包装入上市公司为盈利方式,目标资产主要定位于具备增值潜力的旅游景区、酒店、旅游服务等私募股权相关设施。 9、退出方式: 以注入上市公司为主要目标。其他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权、目标资产的出售转让。 10、受益人预期权益: 1)优先级受益人在2年的信托期限内享受每年11%的年化收益率,每年9月份分配收益。 2)信托计划延期2年的,在延期的2年期间,继续持有的优先级受益人可享受13%的年化收益率,每年9月份分配收益。 3)如信托期限期满时,信托计划未完成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目标的,则劣后级受益人全部受让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权益(即由劣后级受益人回购优先级受益人的持有份额,以确保优先级受益人的本金)。 4)如信托计划完成注入上市公司目标且信托计划收益大于固定收益率(信托期限2年时为年11%,信托期限延长2年时为年13%)时,优先级受益人按超额收益(超过11%或13%的部分)的20%享受浮动收益。 11、信托报酬: 受托人收取信托报酬分为固定+浮动,以信托财产承担。

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现状

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现状 发展制约 发展信托投资基金乃大势所趋,但是,目前至少还存在三个制约因素: 首先是税收优惠政策的缺失。信托投资基金在美国发展的最为成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美国对信托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根据《1960年美国中国税收法案》规定,如果信托投资基金将每年盈余

的大部分以现金红利方式回报投资者,则无需缴纳所得税,这就避免了对信托投资基金和股东的双重征税问题。同样,亚洲做信托投资基金相对成功的新加坡当局一直积极鼓励外国将境外的房地产透过新加坡信托投资基金的架构在新加坡上市,为此提供了一系列鼓励外国投资者的措施和降低成立成本及税务优惠。这些优惠包括:免除个人投资者于新加坡信托投资基金分红的所得税;免除新加坡信托投资基金物业出售的印花税;对外国非个人投---------------------------------------------------------精品文档 ---------------------------------------------------------------------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资机构的税率由20%降至10%等措施以吸引更多本地及外地利得财富基金在新加坡上市。只有在的政策鼓励下,信托投资基金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目前,中国还没有这方面的优惠税收政策出台,对于营业税、租赁税等的征收,表现出不鼓励长期持有基金的态度,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信托投资基金的竞争力。 其次是监管的相关法规还未完善。信托投资基 z1b1e 二元期权 https://www.sodocs.net/doc/e92183902.html, 外汇期权期货外汇股指股票

产业投资子基金设立方案最新版

产业投资子基金设立方案 一、基金设立的背景和目标 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拟与某某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某某省优质农业企业及企业家(以下简称“其他合作方”)共同成立“某某产业投资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投资某某省优质的大农业概念类公司股权,并经过一段时间培育、整合后,在其符合新三板挂牌/IPO要求,或资本增值后,通过第三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控股股东/管理层回购、A股/新三板二级市场减持股票等方式实现退出。 二、子基金基本情况 (一)子基金名称 子基金名称拟定为“某某产业投资子基金”。 (二)子基金组织形式 子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 (三)子基金注册地 子基金注册地为某某省某某市。 (四)子基金规模 子基金由某某、引导基金、某某省优质农业企业及企业家发起设立,总规模某某亿元。 (五)子基金主发起人情况

子基金由某某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某某出资某某亿元,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某某系一家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某某亿元,主要运用自有资金及设立子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以及提供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某某年,某某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牌照,编号某某。某某具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财务顾问等增值服务。 某某能够有效促进资源拓展和匹配,实现业务联动,资源共享,具有丰富的项目储备。同时某某与多家券商、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和合作,有数百家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标的公司资源,能够有效的促进股权投资基金的资源拓展和匹配。 某某主要投资管理团队人员有某某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长期服务于中小型企业,对资本市场运作具有丰富经验。此外,某某与某某行业研究所合作密切,重要项目、重点行业向研究员征求意见,共同尽调;还长期外聘相关各行业的专家作为长期顾问。 (六)子基金管理人情况 子基金将委托某某担任基金管理人,并与其签署《委托管理协议》,除非根据相关约定提前终止,该协议期限与子基金的期限一致。 (七)子基金管理团队情况 某某由某某组成子基金管理团队。管理团队组成人员简历如下: (八)子基金的组织架构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1〕668号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 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1〕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精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是指中央财政资金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专项 资金中安排资金与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或通过增资方式参与的现有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参股基金)。 第三条参股基金管理遵循“政府引导、规范管理、市场运作、鼓励创新”原则,其发起设立或增资、投资管理、业绩奖励等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中央财政出资资金委托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政府部门及其受托管理机构不干预参

金融学课程标准

陇东学院经济学专业课程标准 《货币银行学》 1、课程编码:0332308 2、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3、总学时:54学时,具体分配见各章安排。 4、学分:3学分 5、先修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6、选用教材:曹龙骐主编《金融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三版。 7、本课程的地位、作用及特点: 《货币银行学》是经济学科中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是财经类各专业的一门必修课,是教育部确定的21世纪高等学校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核心课程。它在整个财经类课程中处于核心地位,为财经类各专业学生准备经济学科方面的基础知识,为以后学习各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8、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金融活动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全面系统地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金融运行的机理或规律,并且能够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分析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分析全球范围内金融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培养学生的金融理论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9、课程主要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涵盖引言、货币与货币制度、信用、利息与利息率、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体系、商业银行、中央银行、货币需求、货币供给、货币均衡与社会总供求、通货膨胀、货币政策等。 10、教学方法: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是课堂讲授,多媒体演示。 教学内容 第一章导论(2学时) 要求和说明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金融的含义、功能的变革及对现代金融业的定位,掌握金融学科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一、金融含义的界定 二、金融功能的变革 三、现代金融业的定位 四、金融学科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第二章货币概述(6学时) 要求和说明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货币“质”与“量”的规定性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货币制度与国际货币制度,掌握货币的职能、货币制度的内容和货币制度的演变。 第一节货币“质”的规定性

创业投资基金扶持政策简述

创业投资基金扶持政策简述 何为创业投资基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务院创投意见”),创业投资是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显然,从事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投资的基金即为创业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私募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基金进行了定义: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从该定义可知,创业投资基金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种,但其投资范围具有严格限定,即,仅可对未上市的创业企业进行股权类投资。“未上市”较容易理解,是指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那么何为“创业企业”?不同法规文件对此称呼不一、界定的范围也各不相同:比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称之为“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称之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并作出相应界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下称“减持新规”)称之为“早期中小企业”并作出相应界定[2];“私募暂行办法”称之为“创业企业”但未作界定;《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亦称之为“创业企业”并界定为:指处于初创期至成长初期,或者所处产业已进入成长初期但尚不具备成熟发展模式的未上市企业。因此,在认定是否为适格的“创业投资基金”时,需要在特定场景下适用不同的政策、法规。 [1]《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早期中小企业,是指创业投资基金首次投资该企业时,该企业符合下列条件: (一)成立不满60个月; (二)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单位核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三)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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