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悟县中考实验技能考试考务细则
根据市教育局孝教育技[2011]02号“关于做好2011年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确保我县中考实验技能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务细则》。
一、考试对象:
在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后均可参加考试。
二、实施要求: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2011年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领导,现成立2011年大悟县中考实验技能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周立波
副组长:李仁才
成员:黄寿斌韩朝晖付银安查建波
刘琴喻遵志郭辉
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的组织工作。各考点应成立实验技能考试考点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一切考务工作。
(二)报名、办理准考证:
今年实验技能考试与体育考试报名、准考证的办理实行二合一制,在4月3日前,各参考单位完成有关手续,结束报名工作。
(三)试题、试卷:
1、试题、试卷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统一监制,并制定统一评分标准。
2、试卷分袋包装,每袋24份。
(四)考点要求: 1、设考要求:按孝教育函[2011]19号文件执行;
2、每个考点设考室2个,每个考室内设置实验台24张、凳子30个,按4组6排布置,每张实验台上编号方法如考室平面图所示:
考 室 平 面 图
讲 台 生物4
生物3 生物8 生物7 生物2 生物1 生物6 生物5 物理4
物理3
物理2 物理1 废水 桶 清水 废水 桶 清水
每个考点还应在校门口张贴“2011年孝感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考点”的横幅标语。在校园醒目位置上张贴《考室布局图》、《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等规定,要设立处理烧伤的医务室,要适当张贴标语口号,为考生创造一个文明、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五)考务、监考人员:
每个考点将派主考、监考人员。各考点应安排好有关工作人员;
主考由县考试领导小组指派,全面负责考点工作;
监考教师由考试领导小组选派,按1名监考人员,监考8名考生的原则确定;
副主考由学校校长担任,协助主考组织考点的考务后勤工作;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人员各1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整实验器材;
司铃人员1名,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和终止信号;
医务人员1名,负责考生临时伤病急救。
三、实施过程:
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实验技能考试时间在4月15—25日完成(各初中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期间,除巡视员、监考人员和主考外,其它任何人员不准进入考室,每生三科考试时间共为1小时,场间隔15分钟,每天考六场,上下午各三场。上午第一场开始时间8:00时,下午第一场开始时间2:00时,其它场次时间,依次类推。当场考试前15分钟由考点办公室组织考生抽签,确定教室和实验台号,并教育考生应遵守纪律、爱护器材,听从监考教师安排。考前5分钟,考生持准考证和所抽实验台号进入相应考室,对号入座。监考教师分发试卷,考试铃响考生开始考试。
监考教师按要求认真做好考生操作情况记载。考试结束后,连同试卷当场密封。由考点办公室负责派人收取,监考教师应立即清点、整理器材,为下场考试作准备。
四、评卷登分:
评卷登分工作由市站统一安排,具体事宜按孝教育函[2011]19号
文件执行。
五、试卷保存:
考试结束后,试卷妥善保存,保存期半年,无特殊原因不得查分。
孝感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本,只准带必需的文具。
三、考生在每场考试前5分钟凭《准考证》入场,按抽签号对号入座,正确清楚的填写姓名、考号、实验台号等,凡填写不清者,该试卷作废。考生应检查实验仪器是否完备。考试铃响后,开始做实验,并填写实验操作记录。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书写,注意字迹清楚、卷面整洁。
四、考试结束铃响,监考教师应立即指令考生停止操作或答卷,考生应主动将答卷放在桌上并将仪器整理复位,按顺序离场。
五、考试时间,除巡视员、主考外,其他人员不准入场。
六、考试期间,考生因突发疾病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和交卷两种情
况可离开考场外,不准以其他理由外出考场。
七、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违反纪律者按处罚实施细则执行。
孝感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监
考教师守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辛苦且专业性强的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对考生的监督、仪器。药品的添补、复位及考生操作情况记载等一切考务工作。
二、每个教室派监考教师3人。
三、每场考试前15分钟,监考教师将实验台上的仪器复位并增补必要的药品及仪器。
四、每场考试前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签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监考教师应提醒和督促考生在试卷指定的位置写上姓名、学号、实验台号等。
五、考试铃响后,考生开始做实验。监考教师应认真做好考生实验操作情况记载。考试结束铃响后,提醒考生停止答卷,依次离开考场。将试卷按实验台顺序号整理并与考生操作情况记载表一起装订密
封后,交考场办公室。
六、在考室内,监考教师不得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
七、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对舞弊者,依《处罚实施细则》处理。
八、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纪者,将作严肃处理。
孝感市中考实验操作考试
处罚实施细则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验操作考试试卷作废:
一、试卷上不写全姓名、学号、实验台号者;
二、不按规定使用工具答卷的;
三、偷看他人答卷,经制止不改的;
四、终考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五、大声喧哗、取闹、随意走动的;
六、请他人代考者;
七、在考场内滋事,故意损坏仪器,将仪器带走的;
八、捏造事实、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采取暴力侵犯考试
工作人员人身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