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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

***人民医院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

病案号:(填写和/或钩出

住址\单位\联系电话:

主诉:病史提供:(□患者□亲友□他人)

主要病史:

页脚内容1

主要体征:T℃,P次/分,R次/分,BP/mmHg(kPa)

意识:□正常□模糊□瞻妄□昏迷□丧失瞳孔:□正常□扩大□缩小□不等

对光反射:□正常□迟钝□消失皮肤:□正常□苍白□发红□黄染□青紫□湿冷

与诊断相关的必要体检记录(头、颈、胸、心、肺、腹、腰、脊柱、四肢等):

辅助检查:□血糖□SaO2□心电图□其他

初步诊断:

抢救记录(包括急救措施和药物):

院前病情转归:□好转□无变化□加重□死亡:□到达时已死亡□经现场急救无效□途中死亡

出诊结果:□拒绝治疗□现场治疗□送往医院□拒绝送院□转送上级医院

***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病员(或代理人)签字单

(钩出并签字)

□1患者在搬动、转运途中有病情加重,甚至心跳、呼吸停止的可能,受车载药品设备的限制,

页脚内容2

患者会出现死亡情况;救护车快速行驶及颠簸可能会使病情加重,严重者甚至死亡。途中因交通堵塞、车辆意外故障,会延误抢救时间,影响抢救效果;随车家属在途中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如果您能够确信理解以上情况并同意转送请签名。

病员(代理人)签名:

(请写明同意或不同意)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2拒绝现场检查、治疗而引发的功能障碍、病情加重及意外死亡,后果自负。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3患者病情危重,受我院医疗条件限制,经过慎重考虑及现场医患沟通,为使患者得到更加有效和及时的治疗,决定送往。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4经过慎重考虑,拒绝医生建议,决定不送医院。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5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在搬运、护送途中,病员随时可能病情恶化或心跳、呼吸停止,表示理解,要求送回家。

页脚内容3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6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已离开现场。

代理人或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7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心跳、呼吸已停止。

病员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8确认等候时间从时分开始至时分结束。

病员(代理人)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9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及时给其他患者提供紧急的救援服务,救护车不承担运送已经确认死亡的患者,请家属或代理人给予理解并配合我院工作。

□10伤病员因病情危重现场抢救无效,经严格确认符合死亡标准和停止继续抢救法定标准。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10附加表述:

伤病员姓名签字人与病员关系

谈话医生签名: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页脚内容4

填写说明

1、要求病员(代理人)在相应条款中签名。

2、一般情况下,在病人搬运前做好签字手续。

3、特殊情况下,报请110协助处理。遇车祸等特殊情况,如警方指定医院,则请求警方在相应条款上签字证明。

4、遇现场无人签字或不愿签字的,均按《急救人员工作规范》、《院前急救诊疗常规》处理,并在签字单及病历上注明。

页脚内容5

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病历管理规定

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病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急救中心(站)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院前急救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院前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记录。 第三条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急救病历管理制度,在急救中心(站)和分站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急救病历的保存与管理。 第四条急救中心(站)严格管理病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窃取、抢夺病历。 第五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六条院前急救病历应进行编号管理,标记页码。 第七条急救医生必须在每班次结束时向急救中心(站)或急救分站上交本班次全部院前急救病历。 第八条院前急救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时,应由急救中心(站)指定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九条急救中心(站)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息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条急救中心(站)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急救中心(站)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急救中心(站)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院前急救病历、院前病情告知书、院前院内交接记录单。

精编医院制度-120急救出诊制度

120急救出诊制度 生效日期:2015年12月31日修订日期:2018年10月1日 一、出诊120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不得派出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二、接到“120”调度电话后,医生、护士、驾驶员、担架人员(必要时)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救援需要准备好急救药箱、氧气袋(瓶)、创伤包、心电监护除颤仪等物品,并做好个人防护准备。 三、按照“120调度记录单”信息及时出诊。 四、“120”急救车出发后,出诊医师通过电话与患者或第一目击者联系,指导自救并进一步确定救援地点。 五、出诊人员,包括医师、护士、驾驶员须服从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按时随车出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诊。 六、救护车出诊时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使用警笛警灯,不得因非急救原因在出诊途中逗留。 七、特殊情况处置: (一)120出诊未找到病人的相关报备及处置流程: 1.继续就地寻找或疑似范围内寻找病人; 2.电话回复调度中心,反映具体情况,积极寻找其它联系方式; 3.电话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 4.积极寻找病人:如电话通知当地村公所帮助寻找病人或拨打110电话报案,请求帮助寻找病人;

5.如就地寻找20分钟,仍未找到病人,再次电话报备行政值班后返回; 6.做好120出诊记录:本次出诊到某地、时间、具体情况(未找到病人),已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电话通知拨打120电话本人、必要时拨打110电话备案,于何时返回医院,出诊人员签名。 (二)120出诊途中特殊、意外情况的相关报备及处置流程: 1.出诊人员电话联系报案当事人说明具体情况; 2.积极寻找其它替代路线前往; 3.征询报案当事人是否可以将患者送达车辆及救护人员能到达的地点(双方协调,共同努力),于最可能接到病人的地点等待报案当事人及病人赶来; 4.电话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 5.必要时,医院派其它出诊车辆、人员出诊; 6.必要时可拨打110报案,请求帮助协调处理; 7.除非接到报案当事人放弃本次120报案的电话或行政值班电话指示后方能返回; 8.做好120出诊记录:本次出诊到某地、时间、具体情况(断路、堵路等),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必要时报110电话备案,于什么时间返回医院,出诊人员签名。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标准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制订必须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 院前急救病历是集病案实录,救治承载,告知签字,法律凭证,统计归类、特殊情况记载等于一身的实时记录。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院前急救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院前医疗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记录。 第二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是指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在急救现场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现场救治及途中监护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且重点突出。 第四条院前急救病历一式两份,书写应当使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第五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

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除等方法掩盖或除去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院前急救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关的医务人员签名。急救医生必须在每班次结束前完成院前急救病历并上交。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受进修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的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上级医务人员在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记录清楚、可辨。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治疗、转送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

“120”院前急救工作程序

医院“120”院前急救工作程序 1 目的:使病员迅速、安全到达医院。 2 适用范围:突发疾患,需要院前或院内急救的病员。 3 职责 3.1 120调度员: (1)负责“120”接警电话的接听、记录。 (2)记录出诊目的地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病员的病情。 (3)需要时电话咨询、指导现场急救。 (4)立即通知“120”出诊医师、司机出车。 (5)负责救护车回院后一切费用的收取。 3.2 “120”出诊医师: (1)负责出诊救护车医疗物品的准备,保证值班车内配备:心电监护仪、内科急救箱、外科急救箱。 (2)接到出诊通知后,立即随车出诊尽快到达目的地。 (3)需要时电话咨询、指导现场急救。 (4)到达现场后检查病员,对病员病情做出评估。 (5)根据病员病情做出决定,如病情平稳,马上转送。如病情不稳定,则给予相应处理后或一边处理一边转送。 (6)根据病情送回本院急诊科或就近医院,如病人及家属坚决要求送往其指定医院,可酌情同意,但需要家属签字。 (7)随时和急诊科保持联系。 (8)送达医院后向急诊医师汇报病情及治疗过程。 3.3 救护车值班人员: (1)任何时间至少有1名司机和一部完好救护车。 (2)负责救护车担架、供氧系统的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3)接到出诊通知后,带齐必备物品,2分钟内随出诊人员出发。 (4)熟悉周围道路状况,以最短时间,安全、平稳到达目的地。 (5)需要时搬运病人,帮助医生救治。 (6)随时和急诊科保持联系。

5.7.4 流程图(见下页) 医院“120”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图

“120”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120”院前急救24小时全天候应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 2.接班后立即对救护车内医疗设备、器械、急救药品进行检查、保 养,保证急救器材、药品能正常使用。并填写《交班本》。 3.救护车内一切医疗设备、器械、药品必须按规定配备,用后及时 补充,并放在固定位置,有明显标志,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4.救护车要保持清洁,每日用紫外线消毒一次,并有记录。 5.保持救护车性能良好并按规定进行年审,任何人不能随意将值班 车派出做与“120”无关的任何事情。 6.严格执行各项诊疗规范、技术操作常规,作好各项质量记录。 7.转运病人时,医生、护士应与病人在一起,不准开玩笑或闲谈与 此次出诊无关的事。 8.转运途中应不间断地观察、抢救病人,病情需要时及时电话通知 医院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 9.如遇病人无家属或为故意伤害受害者、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及时 报“110”与民警取得联系,不要随意搬动病人,破坏现场。10.当自身安全无保障时,应与公安机关或其它有关部门取得联 系,确认安全后再处理病人。 11.原则将病人接回本医院或就近医院治疗,如家属不同意,需要 向家属告之危险并在出诊记录上签字。 12.病人因各种原因拒绝来医院进一步诊治的,医生应细心解释病 情,如仍不来医院诊治,需患者或家属签字。 13.病人到达医院,原则上用急救平车送到抢救室继续治疗,不能 让病人自己行走。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天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院前急救设施配备,加强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大型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由急诊科主任负责救护车设施策划和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行车路线、病情或受伤情况,要求呼救者提供联系电话(且不要随意使用该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在5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 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或就近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有生命危险的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120急救出诊制度

120急救出诊制度 一、出诊120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不得派出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二、接到“120”调度电话后,医生、护士、驾驶员、担架人员(必要时)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救援需要准备好急救药箱、氧气袋(瓶)、创伤包、心电监护除颤仪等物品,并做好个人防护准备。 三、按照“120调度记录单”信息及时出诊。 四、“120”急救车出发后,出诊医师通过电话与患者或第一目击者联系,指导自救并进一步确定救援地点。 五、出诊人员,包括医师、护士、驾驶员须服从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按时随车出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诊。 六、救护车出诊时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使用警笛警灯,不得因非急救原因在出诊途中逗留。 七、特殊情况处置: (一)120出诊未找到病人的相关报备及处置流程: 1.继续就地寻找或疑似范围内寻找病人; 2.电话回复调度中心,反映具体情况,积极寻找其它联系方式; 3.电话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 4.积极寻找病人:如电话通知当地村公所帮助寻找病人或拨打110电话报案,请求帮助寻找病人; 5.如就地寻找20分钟,仍未找到病人,再次电话报备行政值班

后返回; 6.做好120出诊记录:本次出诊到某地、时间、具体情况(未找到病人),已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电话通知拨打120电话本人、必要时拨打110电话备案,于何时返回医院,出诊人员签名。 (二)120出诊途中特殊、意外情况的相关报备及处置流程: 1.出诊人员电话联系报案当事人说明具体情况; 2.积极寻找其它替代路线前往; 3.征询报案当事人是否可以将患者送达车辆及救护人员能到达的地点(双方协调,共同努力),于最可能接到病人的地点等待报案当事人及病人赶来; 4.电话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 5.必要时,医院派其它出诊车辆、人员出诊; 6.必要时可拨打110报案,请求帮助协调处理; 7.除非接到报案当事人放弃本次120报案的电话或行政值班电话指示后方能返回; 8.做好120出诊记录:本次出诊到某地、时间、具体情况(断路、堵路等),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必要时报110电话备案,于什么时间返回医院,出诊人员签名。

院前急救记录书写基本规范

院前急救记录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院前急救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院前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记录。 第二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是指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在急救现场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现场救治及途中监护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重点突出。 第四条:院前急救病历可以使用蓝色、黑色钢笔书写。 第五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除等方法掩盖或除去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院前急救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关的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的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记录清楚、可辨。 第九条:急救医生必须在每班次结束前完成急救病历并上交。 第十条: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治疗、手术、转送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有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有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120院前急救工作自查

准格尔旗中蒙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自查 准格尔旗中蒙医院急诊科是主要承担医院各种急危重症、首诊医疗的临床科室,是集院前急救、院后救治于一体的综合性科室。多年来急诊科坚持“时间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以扎实的理论基础,过硬的急救技术,细致的病情观察,精准的诊断治疗,体贴的医疗服务为工作作风。在危重病人抢救尤其是重大疑难病人的抢救中,无数次取得骄人的成绩。院前120急救人次2013年1月1日-12月9日达296人次。同时响应(2013)31号文件,开展了院前急救工作自查如下: 一、救护车管理: 1.严格按照准格尔旗医院救护车车辆理制度规定,无挪用转包情况,救护车必须服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以及本院急诊科的管理。 2. 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发现救护车内卫生差,有用过的吸氧管,未按照规定放置到医疗垃圾。 3.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必须服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的调度指挥,接到调派指令后,必须在3分钟之内出车,救护车司机基本能达到要求。 4.及时反馈信息,及时和120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回来后医生及时反馈病情及接送情况。达到要求。 5.出车登记整齐规范,按要求执行。

6.车辆标识清楚,规范。 二、院前急救人员培训培训情况:院前急救人员定期培训,如 重大伤情检伤分类流程、心肺复苏、集体食物中毒、意外 灾害、突发事件演练等,有应急预案、学习记录及应急演 练内容,考察医护人员对应急演练内容熟悉程度,全体成 员基本过关,知晓率达97%。 三、网络维护及终端设备使用情况:120网络于2011年开通, 运行通畅一月余,但在2011年底,由于120网络、旗网 络变化,导致我院120网络运行不畅,院长非常重视,多 次让我院工程师和120指挥中心网络维护工程师联系,并 请当地移动公司多次维修,但一直未能解决,找不见问题 的原因,希望此次120指挥中心协同我院解决网络问题,使我院最终达到保质保量完成120指定任务。目前120我 院以电话方式接受命令,并最后反馈结果。 四、院前急救病历书写情况:院前急救病历书写规范,签字及 时,个别大夫有漏签字情况,督促及时签字。 五、120出车及时反馈情况:2013年无120出车未反馈情况, 反馈及时。 改进措施: 1.发现救护车内卫生差,有用过的吸氧管,未按照规定 放置到医疗垃圾。加强检查,自查,同时与效益挂钩。 发现一次罚款30元。

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病历

一联 由急救站留存(白) 二联 由接受医院留存(红) ***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病历 急救站(点)名称: № 00-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出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现场地址: 到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主诉 病史 病史叙述者 电话 体 检 体征:T ℃ P 次/分,R 次/分,BP / Kpa (mmHg ) 意识:正常,模糊,谵忘,昏睡,昏迷,丧失 皮肤:正常,苍白,发红,黄染,青紫,湿冷,僵硬 瞳孔:正常,散大,缩小,不等 对光反射:正常,迟钝,消失 头颈部: 胸部: 心: 肺: 腹部: 脊柱、四肢: 专科检查: 辅助 检查 心电图诊断: 其他检查: 拟诊断 病情 急 轻 中 重 死亡 时间 时 分 不详 死亡 地点 家庭 现场 护送途中 其他 急救处理: 时间:自 时 分起到 时 分止 计: 时 分 药物: 口服 肌注 静脉 护送处置:吸氧 人工呼吸 简易呼吸器 呼吸机 胸外心脏按压 吸痰 催吐 物理降温 心脏除颤( 次) 心脏起搏 心电监护 气管插管 止血 包扎 骨折固定 口咽管 其他 病情分类:危重,一般急诊,单纯运输 死亡证明:已开,未开 是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是,否 急救效果:显效,有效,无变化,恶化 患方合作:合作,不合作,拒绝 患方签字: 离开现场时间: 时 分 病人去向(医院): 医(护)签字: 时间: 时 分 送达目的地: 到达时间: 时 分 病情告知 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患方意见 患方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评价: 科主任: 司机: 医生: 护士: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

***人民医院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 病案号:(填写和/或钩出)

***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病员(或代理人)签字单 (钩出并签字) □1患者在搬动、转运途中有病情加重,甚至心跳、呼吸停止的可能,受车载药品设备的限制,患者会出现死亡情况;救护车快速行驶及颠簸可能会使病情加重,严重者甚至死亡。途中因交通堵塞、车辆意外故障,会延误抢救时间,影响抢救效果;随车家属在途中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如果您能够确信理解以上情况并同意转送请签名。 病员(代理人)签名: (请写明同意或不同意)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 分 □ 2拒绝现场检查、治疗而引发的功能障碍、病情加重及意外死亡,后果自负。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 分 □3患者病情危重,受我院医疗条件限制,经过慎重考虑及现场医患沟通,为使患者得到更加有效和及时的治疗,决定送往。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4经过慎重考虑,拒绝医生建议,决定不送医院。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5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在搬运、护送途中,病员随时可能病情恶化或心跳、呼吸停止,表示理解,要求送回家。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6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已离开现场。 代理人或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7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心跳、呼吸已停止。 病员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8确认等候时间从时分开始至时分结束。 病员(代理人)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9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及时给其他患者提供紧急的救援服务,救护车不承担运送已经确认死亡的患者,请家属或代理人给予理解并配合我院工作。 □10伤病员因病情危重现场抢救无效,经严格确认符合死亡标准和停止继续抢救法定标准。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10附加表述: 伤病员姓名签字人与病员关系 谈话医生签名: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填写说明 1、要求病员(代理人)在相应条款中签名。 2、一般情况下,在病人搬运前做好签字手续。 3、特殊情况下,报请110协助处理。遇车祸等特殊情况,如警方指定医院,则请求警方在相应条款上签字证明。 4、遇现场无人签字或不愿签字的,均按《急救人员工作规范》、《院前急救诊疗常规》处理,并在签字单及病历上注明。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

***人民医院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

***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病员(或代理人)签字单 (钩出并签字) □1患者在搬动、转运途中有病情加重,甚至心跳、呼吸停止的可能,受车载药品设备的限制,患者会出现死亡情况;救护车快速行驶及颠簸可能会使病情加重,严重者甚至死亡。途中因交通堵塞、车辆意外故障,会延误抢救时间,影响抢救效果;随车家属在途中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如果您能够确信理解以上情况并同意转送请签名。 病员(代理人)签名: (请写明同意或不同意)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2拒绝现场检查、治疗而引发的功能障碍、病情加重及意外死亡,后果自负。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3患者病情危重,受我院医疗条件限制,经过慎重考虑及现场医患沟通,为使患者得到更加有效和及时的治疗,决定送往。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4经过慎重考虑,拒绝医生建议,决定不送医院。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5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在搬运、护送途中,病员随时可能病情恶化或心跳、呼吸停止,表示理解,要求送回家。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6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已离开现场。 代理人或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7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心跳、呼吸已停止。 病员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8确认等候时间从时分开始至时分结束。 病员(代理人)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9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及时给其他患者提供紧急的救援服务,救护车不承担运送已经确认死亡的患者,请家属或代理人给予理解并配合我院工作。 □10伤病员因病情危重现场抢救无效,经严格确认符合死亡标准和停止继续抢救法定标准。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10附加表述: 伤病员姓名签字人与病员关系 谈话医生签名: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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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

***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病员(或代理人)签字单 (钩出并签字) □1患者在搬动、转运途中有病情加重,甚至心跳、呼吸停止的可能,受车载药品设备的限制,患者会出现死亡情况;救护车快速行驶及颠簸可能会使病情加重,严重者甚至死亡。途中因交通堵塞、车辆意外故障,会延误抢救时间,影响抢救效果;随车家属在途中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如果您能够确信理解以上情况并同意转送请签名。 病员(代理人)签名: (请写明同意或不同意)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2拒绝现场检查、治疗而引发的功能障碍、病情加重及意外死亡,后果自负。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3患者病情危重,受我院医疗条件限制,经过慎重考虑及现场医患沟通,为使患者得到更加有效和及时的治疗,决定送往。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4经过慎重考虑,拒绝医生建议,决定不送医院。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5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在搬运、护送途中,病员随时可能病情恶化或心跳、呼吸停止,表示理解,要求送回家。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6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已离开现场。 代理人或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7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心跳、呼吸已停止。 病员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8确认等候时间从时分开始至时分结束。 病员(代理人)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9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及时给其他患者提供紧急的救援服务,救护车不承担运送已经确认死亡的患者,请家属或代理人给予理解并配合我院工作。 □10伤病员因病情危重现场抢救无效,经严格确认符合死亡标准和停止继续抢救法定标准。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10附加表述: 伤病员姓名签字人与病员关系

院前急救工作规范

烟台市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 一、上班前准备 值班员、医师、护士、驾驶员、担架员应提前15分钟上班,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 (一)值班员负责检查指挥终端设备是否运转正常,点击测试铃声是否正常;检查打印机是否有纸,确保打印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医护人员负责检查当班救护车按规定配置的药品器械及各种表单等。 (三)驾驶员负责检查待命车辆,确保车辆处于“站内待命”状态;检查车辆性能、警报器、警灯及车载终端设备,发现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并启用备用车辆开启车载终端设备登记上班,确保车辆为“站内待命”状态。 (四)担架员负责检查担架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无专职担架员的,由医护人员负责检查)。 二、接受任务 值班时间内,值班员、医师、护士、驾驶员、担架员等人员应保持高度待命状态,指挥终端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守,确保随时接受院前急救出诊指令。因故不能出诊的,应提前向指挥中心报告,以免延误出车时间;当不能出诊情况解除时,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恢复对车辆调度。 (一)值班员 值班员接到指挥中心出车指令后,应立即认真查看派车单相关信息,并迅速通知派车单指派车辆驾驶员、相关专科医师、护士及担架员在规定时间内(早7:00至晚21:00在3分钟内、晚21:00至早7:00在5分钟内)出车,因故不能出车的,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另派车辆。我市实行统一调度后,各入网医院不再受理急救呼救,如遇病人求救的情况,应告知其立即拨打120求救,由指挥中心统一安排急救。 (二)驾驶员 驾驶员接出车任务后立即发动车辆,待医护人员上车后通过车载指挥终端向指挥中心上传“驶向现场”并立即出车,如发现车辆故障不能出车,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另派车辆。 (三)医师、护士、担架员 医师、护士、担架员接到出诊通知后携派车单,立即跑步上车。 三、行车途中 (一)驾驶员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以最快的行驶速度、最近的行车路线到达派车单注明的接车地点。如若途中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同时迅速检查故障原因并排除故障,如无法立刻修复,立即请求指挥中心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 发生行车事故时,应按道路交通有关法规程序处理,并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同时报122。 (二)医师、护士、担架员 1、医护人员上车后应立即与呼救者联系,进一步核实接车地址、了解病情,给予相应的急救指导,并告知大约到达时间及相关事宜。 2、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故时,协助驾驶员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遇有伤人事故,应及时做好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同时向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原急救任务。 3、急救途中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指派的救护对象,如路遇非指派对象拦车时,随车医护人员根据病情轻重缓急确定是否更改救护对象。若确定改变救护对象,应立即请示指挥中心请求另派车辆完成原急救任务。若不需要改变救护对象,医务人员应在现场做好解释工作,在对伤病员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理后立即执行原急救任务,同时请求指挥中心另派车辆增援。 四、到达现场 (一)驾驶员 救护车到达现场,尽量停靠伤病员位置,驾驶员通过车载指挥终端向指挥中心上传“到达现场”;遇重大事故,应协助医护人员反馈现场情况。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亲属等候时,立即向指挥中

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1、院前急(120)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或急送当地医院抢救。 3、接到出诊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报调度室并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调度员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5、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并签字,无家属者告知相关者或现场警察并取得签字。 6、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在《院前病情告知书》签字后方可转运。 7、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相应科室做好抢救准备,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8、危重病人转运途中,医护人员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9、病人在当地医院救治需转运者,必须征得当地医院值班人员同意。 10、回到医院后,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11、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12、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120急救中心领导要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院领导组织协调、支援。 13、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附件: 院前急救(120)工作流程 1、“120”电话呼救。当发生意外或急性发病时,患者或目击者,拨打“120”急救电话。

120急诊急救管理规范

急诊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xx 人民医院急诊科 (1)抢救流程24h 开通急救绿色通道: ①急危重症: 复苏室抢救病情稳定后ICU专科病房、抢救室、观察病房等 ②创伤外科: 严重多发伤急诊手术室,手术后ICU创伤外科病房;或观察室清创处理后留观、创伤外科病房、输液室等 ③一般急症: 处理后专科病房、观察病房、输液室等 (2)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急诊值班医师、护士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医务处以及急诊科科主任汇报,必要时直接向分管院长汇报,抢救工作按原医院规定以及急诊工作制度执行,急诊科科主任负责二线值班会诊抢救。急诊科的医疗抢救工作服从医务处以及医院抢救小组的指导。 (3)院外紧急外派抢救医务人员: ①急诊科服从医务处或总值班(夜间)以及院级领导紧急外派抢救指令。 ②急诊抢救人员常规组成: 急诊内、外科值班医师、急诊科值班护士各一名。额外人员指派由医务处或总值班临时决定。具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定,服从医院统一按排。 ③急诊抢救人员派出时间内值班替代由医务处调配。 ④急诊科应准备好紧急外派所需要的急救药品、抢救器械。 4)其他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的使用,根据灾情,由领导小 组统一调拨和安排。掌握各病区、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人员的数量,协调好

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的紧急调用。 (5)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及事后总结工作。 急救医疗管理制度 1. 急救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急救指挥调度,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未经科室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2. 出诊医务人员在接到调度中心指令后,应在五分钟内出车。 3. 急救医务人员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4. 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的病情需及时告知家属,并请病人家属签字。 5. 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6. 接送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其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不动手或坐在驾驶室接送病人,如遇危急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7. 加强查对制度,如药名、给药剂量、给药方法、配伍禁忌等,及时书写院前急救病历。 8. 保管好急救药品和器材,当班用完,当班补充,使仪器设备处良好状态。 9. 如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特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洪水等),接到急救指令,争分夺秒,参与急救。10.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活动,完成医务科交办的其他任务。 车辆管理制度 1. 救护车实行24 小时值班制,服从中心调度室的指挥,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长途或拆迁、保障等公务出车一般情况下由调度直接安排,必要时由车管科或分管主任酌情安排。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

***人民医院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 病案号: (填 写和/或钩出)

主要体征:T °C , P 次/分,R 次/分,BP / mmHg (kPa) 意识:□正常□模糊□瞻妄□昏迷□丧失瞳孔:□正常口 扩大□缩小□不等 对光反射:□正常□迟钝□消失皮肤:□正常□苍白□发红口黄染□青紫□湿冷 与诊断相关的必要体检记录(头、颈、胸、心、肺、腹、腰、脊柱、 四肢等): 辅助检查:□血糖口SaO □心电图□其他 初步诊断: 抢救记录(包括急救措施和药物): 院前病情转归:□好转□无变化□加重□死亡:□到达时已死亡□经现场急救无效□途中死亡 出诊结果:□拒绝治疗□现场治疗□送往医院□拒绝送院□转送上级医院 出诊医生:出诊护士:出诊司机: ***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病员(或代理人)签字单 (钩出并签字)

□ 1患者在搬动、转运途中有病情加重,甚至心跳、呼吸停止的可能,受车载药品设备的限制,患者会出现死亡情况;救护车快速行驶及颠簸可能会使病情加重,严重者甚至死亡。途中因交通堵塞、车辆意外故障,会延误抢救时间,影响抢救效果;随车家属在途中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如果您能够确信理解以上情况并同意转送请签名。 病员(代理人)签名: (请写明同意或不同意)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 分 □2拒绝现场检查、治疗而引发的功能障碍、病情加重及意外死亡,后果自 负。 病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 分 □3患者病情危重,受我院医疗条件限制,经过慎重考虑及现场医患 沟通,为使患者得到更加有效和及时的治疗,决定送往。 病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 签字时间:年月日 时分 □4经过慎重考虑,拒绝医生建议,决定不送医院。 病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年月日 □5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在搬运、护送途中,病员随时可能病情恶化或心 跳、呼吸停止,表示理解,要求送回家。

急诊急救应急演练记录及总结

广宗县医院 急诊急救演练过程记录 2015年2月5日下午2点,按照《广宗县医院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和《急诊急救演练实施细则》要求,进行了急诊急救演练,此次演练由徐文虎副院长担任总指挥,吕景星院长亲临现场督查,王瑞坤副院长负责策划和监督,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外科、骨科、脑外科、麻醉科、心电图室、检验科等多部门参加演练。 演练事发现场在和平路中段棉麻家属院西侧(因不是交通主干道,新修公路宽而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1人生命垂危3人受到重、中、轻不同程度的外伤(生命垂危者:模拟人,重症患者由陈建勇装扮、头外伤者:邸宗鑫扮,前臂骨折:吕新召)。 由急诊科护士长路凤双在现场电话报120急诊(14:09),120值班员张景宇接到急救电话并记录后,报急诊科毕铭三主任,毕主任电话联系医务科安兴君科长、安兴君科长电话向王瑞坤副院长做了汇报后,与护理部李晓珂主任一起到达了现场,与急诊科毕主任共同组织安排急救人员出诊,徐文虎副院长和毕主任分别带领两组医护人员(①医生高建乐、王俊卿、护士刘晓津、司机赵尚恩;②医生孟德良、王鹏,护士荀志慧、司机李子林),开急救车驶去事故现场;李兆旺、张芳、王晓迪,毕馨月,在急诊科值班并做好接诊准备工作。 徐文虎副院长到达现场后(14:20),首先对外伤病人进行了

分诊,死亡者插上黑色小旗、重症患者插上红色小旗、中度伤情的插上黄色小旗、较轻的前臂骨折病人插上蓝色小旗,两组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分别对死亡患者进行了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建立静脉抢救液路,静注肾上腺素0.1mg、阿托品1mg;对脊柱骨折的外伤病人进行了查体检查、颈托保护颈椎、用铲式担架搬运,抬上救护车,心跳骤停的患者继续进行心肺复苏,由徐文虎副院长和路凤双护士长对前壁骨折的患者检查后,进行了夹板外固定,防止骨折断端扎伤血管神经,路凤双护士长为头外伤的患者进行了三角巾包扎止血,搀扶两位伤员走上救护车一同送往医院。 救护车于14:43到达医院急诊科,分别抬进抢救室,心跳骤停的患者抬上抢救床后,立即进行抢救,由急诊科主任毕铭三负责现场急救组长,下达口头医嘱,护士王晓迪复述一遍并记录,王俊卿负责安装负责安上心脏按压器进行抢救,护士张芳、荀志慧负责配药、静脉给药,毕铭三给病人进行了气管插管接呼吸气囊,安兴君科长先后通知麻醉科(14:44)、心电图室(14:44)、检验科(14:45)、骨科(14:49)、外三科(14:50)、脑外科(14:52)到急诊科进行急会诊;脊柱骨折的病人在担架车上进行初步检查后由护士长路凤双带领4名医护人员护送到CT室进行脊柱CT扫描检查,毕铭三主任等医护人员负责继续抢救心跳骤停的病人。 会诊医师到达急诊科时间:心电图室马青14:45到达,麻醉科贾国慧14:47到达,检验科孙家伟14:47到达,骨科谷尚雷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docx

精品文档 ***人民医院 120 出诊院前急救病历 病案号:(填写和 /或钩出)患者姓名:性别:□男□ 女年龄:科别:□急诊科□科 住址单位联系电话: 发病现场:报警电话:□经120□ 来电时间:年月日时分出诊时间:时分 到达现场时间:日时分离开现场时间:日时分 送达地点:□本院□送达时间:日时分 主诉:病史提供:(□患者□亲友□他人)主要病史: 主要体征:T℃, P次/分,R次/分,BP/mmHg (kPa)意识:□正常□模糊□瞻妄□昏迷□丧失瞳孔:□正常□扩大□缩小□不等 对光反射:□正常□迟钝□消失皮肤:□正常□苍白□发红□黄染□青紫□湿冷 与诊断相关的必要体检记录(头、颈、胸、心、肺、腹、腰、脊柱、四肢等): 辅助检查:□血糖□SaO□心电图□其他 2 初步诊断: 抢救记录(包括急救措施和药物): 院前病情转归:□好转□无变化□加重□死亡:□到达时已死亡□经现场急救无效□途中死亡出诊结果:□拒绝治疗□现场治疗□送往医院□拒绝送院□转送上级医院 出诊医生:出诊护士:出诊司机:

***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病员(或代理人)签字单 (钩出并签字) □1 患者在搬动、转运途中有病情加重,甚至心跳、呼吸停止的可能,受车载药品 设备的限制,患者会出现死亡情况;救护车快速行驶及颠簸可能会使病情加重,严 重者甚至死亡。途中因交通堵塞、车辆意外故障,会延误抢救时间,影响抢救 效果;随车家属在途中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如果您能够确信理解以上情 况并同意转送请签名。 病员(代理人)签名: (请写明同意或不同意)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2 拒绝现场检查、治疗而引发的功能障碍、病情加重及意外死亡,后果自负。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 3 患者病情危重,受我院医疗条件限制,经过慎重考虑及现场医患沟通,为使 患者得到更加有效和及时的治疗,决定送往。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4 经过慎重考虑,拒绝医生建议,决定不送医院。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5 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在搬运、护送途中,病员随时可能病情恶化或心跳、 呼吸停止,表示理解,要求送回家。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6 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已离开现场。 代理人或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7 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心跳、呼吸已停止。 病员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 8 确认等候时间从时分开始至时分结束。 病员(代理人)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9 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及时给其他患者提供紧急的救援服务,救护车不 承担运送已经确认死亡的患者,请家属或代理人给予理解并配合我院工作。 □10 伤病员因病情危重现场抢救无效,经严格确认符合死亡标准和停止继续抢 救法定标准。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 10 附加表述: 伤病员姓名签字人与病员关系 谈话医生签名: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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