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老石化化工厂安全环保的建议石油是工业的血液,中国经济发展与腾飞的有力保障,石油产业的兴盛刺激 了经济的繁荣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石油已经成为现代化经济发展与进步不可或缺的能源资源,然而,随着石油化工生产的发展,所导致的安全与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环境与生存空间,面对这样的情形,如何保证生产安全、提高资源能源的使用效率、提高环境质量,在资源作用开发的同时,确保环境不受污染,成为社会各界普遍争论的话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其中主要是针对中国当下的存在的问题,虽然石油化工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其生产事故频发和造成的影响更是触目惊心的,必须避免石油化工行业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环境。现在的石油化学工业,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化验,从包装到储运,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与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污染等特性相关联,存在着着火、爆炸、中毒、污染、腐蚀等诸多可能性。可以说,石化企业是危险性化学品的集散地,安全风险大,环境危害严重,是一种典型的高危险、高污染行业,一旦发生事故,轻者伤人损物,重者可能是毁灭性、灾难性的群死群伤。所以,搞好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环保,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谐社会的发展进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老石油化工厂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意识不强,宣传不到位。 不少老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只重视生产,倾向于经济建设重于安全和环境保护,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环保意识,在潜意识中具有很强的“依赖政府型”,很多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管理者认为政府在环保方面应负更多的责任,认为保护环境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不少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管理者安全环境保护意识模糊,在对环保事业中作用的认识上,认为政府应负最大责任。因此,“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增强企业的环保自律和自觉行为。一些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安全环保未能真正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还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环保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 (二)生产基础薄弱 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改变,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视安全生产,减少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在安全生产方面累积欠账严重。我国的石油化工行业存在一批老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人员素质低,多年失修,隐患不断,生产现场脏、乱、差,设备跑、冒、滴、漏严重,安全管理水平差,不能完整的建立各种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1总则 1.0.1为预防人身伤害以及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 计。 1.0.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 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1爆炸上限upperexplosionlimit(UEL) 指可燃气体爆炸上限浓度(V%)值。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AllowableConcentration(MAC)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Concentration-ShortTermExposureLimit,(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Concentration-TimeWeightedAverage(PC-TWA)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2.0.14直接致害浓度immediatelydangeroustolifeorhealthconcentration(IDLH) 指环境中空气污染物浓度达到某种危险水平,如可致命或永久损害健康,或使人立即丧失逃生 能力。
3一般规定 3.0.1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对可能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进行检测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1可燃气体或含有毒气体的可燃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爆炸下限,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 2有毒气体或含有可燃气体的有毒气体泄漏时,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不能达到25%爆炸下限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3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爆炸下限,有毒气体也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4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只设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3.0.2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系统,应采用两级报警。同一检测区域内的有毒气体、可燃 3.0.3 3.0.4并 3.0.5 3.0.6 3.0.7 (UPS 4 4.1 4.1.1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检(探)测点,应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释放源的特性、生产场地布置、地理条件、环境气候、操作巡检路线等条件,并选择气体易于积累和便于采样检测 之处布置。 4.1.2下列可能泄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主要释放源,应布置检(探)测点: 1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密封处; 2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 3液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 4设备和管道的法兰和阀门组。 4.2工艺装置 4.2.1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布置的设备区内,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宜符合下列规 定:
SH 3093-1999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Health protection zone standard for petrochemical industry 自1999-9-1 起执行 关于批准《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等10项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通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根据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计划,你单位组织完成的《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等10项石油化工行业准草案,业经我局批准,现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为:强制性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1、SH3507-1999 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代替SHJ507-87) 2、SH3063-199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代替SH3063-94) 3、SH3094-1999 石油化工排雨水明沟设计规(代替SHJ1068-84) 4、SH3007-1999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代替SHJ7-88) 5、SH3521-1999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代替SHJ521-91) 6、SH3531-1999 隔热耐磨混凝土衬里技术规(代替SH3531-94) 7、SH3034-1999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代替SHJ34-91) 8、SH3004-1999 石没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代替SHJ4-88) 9、SH309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代替SHJ1070-86) 10、SH3505-1999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代替SHJ505-87) 以上标准自1999年9月1日起实施,被代替的标准同时废止。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五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院对《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SHJ 1070-86进行修订而成。 本标准共分两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容有: 1、修订了炼油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 2、增加了石油化工、合纤、化肥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 在修订过程中,针对原标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增加的容,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方面的实践经验,并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其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我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参加编制单位: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石油公工工程公司 石油化工股份环境保护研究所
化工企业环保知识 化工企业环保知识 一、企业为何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如何开展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企业在进行项目建设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施工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分析、预测和评定,全面分析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产生量,并对照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科学预测项目建设及生产有可能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针对性地提出污染治理对策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建设项目合理选址提供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调查清楚周围环境的现状,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还可以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也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要依据。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组织开展环评,也可以委托环评中介机构开展环评。企业环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二、什么是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哪些类型?记载哪些内容?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
必须事先向市环保局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市环保局批准并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排污许可证,即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是市环保局根据排污单位的申请,依法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提出环境管理具体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作为排污单位守法和市环保局执法以及社会监督的依据。这个书面依据就是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是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法定依据,企业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排放污染物。 我市的排污许可证分a、b、c三种类型。排放主要污染物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的企业申领a类许可证;未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的企业申领b类许可证;三产服务类企业申领c类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记载的主要内容有:企业基础信息,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以及排放地点、方式、去向等,固废处置利用要求,企业建设期、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要求。 三、企业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要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市环保局将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市环保局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什么是环保“三同时”?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知识答题(勘探开发) 说明:本次试卷共有60道题,分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三种题型,判断题每题1分、单选题每题2分、多选题每道题3分,共计100分。答题过程中,可以随时点击屏幕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答题结果;答题完成后,请点击屏幕下方的“交卷”按钮,完成答题。“交卷”完成后,屏幕将显示考试得分和每道题目的完成情况及正确答案;系统提供试卷下载功能,供答题者学习使用。(如果点击“交卷”,请在屏幕给出考试成绩后再退出答题系统)本次答题活动截止时间为2013-10-20 18:00:00。 一、判断题(每道题1分,共30道题,总计30分) 1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案出处:第九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2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 害。√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案出处:第二十六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二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4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十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5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三十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6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不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答案出处:第七条 正确描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A、对 B、错 用户答案:错正确答案:错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年9月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在我国境内行使经营管理责任、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环境风险源的识别与评估,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储运等企业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储运设施、销售经营设施等。 2.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参照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气站场安全规程》(SY6779-2010);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安全规程》(SY6780-2010);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净化厂公众安全防护距离》(SY6781-20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 《中国石化油气田钻井和作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环境风险 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3.2环境安全隐患 本指南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各类不符合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缺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上的缺陷,以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安全生产及设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总则 1.为保证在石油化工企业工程设计中贯彻《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根据《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得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得设计。 3.石油化工企业得环境保护设计,应做到全面规划、减少排污分流、分级控制、综合 利用、有效处理,以达到防治污染得目得。 4.环境保护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污染防治技术不落实得生产工艺,不得用于 设计。 5.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得国家、地方与石油化工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得要求. 前期工作合格设计阶段得要求 1.项目建议书中,应根据建设项目得性质、规模、排放得污染物及建设地区环境现状等 资料,对可能造成得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 2.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设计任务书)中得环境保护部分,应按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 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得要求编写。 3.初步设计得环境保护篇(章),应按《石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编写.且大型 建设项目得环境保护部分,宜独立成册。 4.施工图设计,应按已批准得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得各项措施与要求进行。 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 1.厂址选择,应根据建厂地区得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与环境背景资料,结合工厂排放得 污染物,进行综合分析论证,阐明不同选址方案对环境影响得差异。 2.企业得厂区、生产管理区、居住区、废渣堆埋场及污水排放地点,应同时选择,并应 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得要求。 3.严禁在城市规划确定得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 泉、疗养区与自然保护区等区界内选址。 4.厂址宜选在自然条件有利于废气扩散、废水排放得地区。 5.场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卫生防护距离。确定防护距离时,炼油厂应按现行《炼油厂 卫生防护距离》(SHJ1070)得规定进行;石油化工工厂,化纤厂及化肥厂,应按批准得环境影响报告书得结论确定。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居住得房屋,并应绿化。 6.石油化工企业得生产管理区,应布置在靠近居住区得一侧,构成企业得非扩建端;同时 应合理规划其扩建方向。 7.对大气污染较严重得装置与有毒有害物料得储运设施,宜布置在工厂生产管理区与人 员集中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得上风侧,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8.场区绿化,应按现行《石油化工企业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J8)进行. 9.放射性物品储存仓库,应布置在人员很少接近得厂区边缘地带,并应按有关放射物 品储存规定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10.强噪声源,宜远离工厂生产管理区及噪声敏感区. 11.总图布置,应综合考虑声学因素,合理规划.利用地形,建筑物等阻挡噪声传播,并 合理隔离噪声源。噪声敏感区宜布置在自然屏障得声影区。 12.废渣堆埋场,应与居住区、自然水体与地下水源等保持免受污染得距离。 污染防治 第一节一般规定 1.环境保护,必须作为工厂设计方案比较得内容之一。在选择方案时,宜采用不产生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Code for the design of combustible gas and toxic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for petrochemical industry 2009-03 发布 2009-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 258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 测报警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93-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 124号文《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针对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中的检(探)测点确定、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指示报警设备的设置等问题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近年来石油化工企业使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实践经验,参考欧洲标准EN50073:1999《可燃气体或氧气检测与测量仪器的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指南》, 并征求有关设计、生产、科研和检测器制造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检(探)测点的确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负责对规范的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款的解释。由建设部授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本规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负责对规范条文的具体解释工作。 希望各单位在本规范的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往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 邮编:471003 参编单位:北京燕山时代仪表有限公司 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上海理研仪器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油诺安电子有限公司 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文科武李苏秦罗明裴炳安王珍珠吕明伦朱华兴 马振武潘建新卿笃安刘文王爱中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改善环境、持续发展”的环境工作方针,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新、改、扩建项目建设(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减少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国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 建设项目应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能够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条 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简称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编制填报程序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由建设单位环保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程序和本细则的有关要求,完成各阶段的环保工作。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试生产与竣工验收五个主要阶段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 项目建议书阶段: (一)建设单位结合选址,对建设项目构成和污染物特征、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简要说明(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 (二)对选址有争议的建设项目,可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做进一步论证或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厂址选择论证。 (三)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委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在委托前向股份公司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委托有相应资质和石化业绩的环评单位开展
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知识答题(油品销售) 说明:本次试卷共有60道题,分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三种题型,判断题每题1分、单选题每题2分、多选题每道题3分,共计100分。 判断题(每道题1分,共30道题,总计30分) 1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对 B、错 2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在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前,该建设项目可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A、对 B、错 3 、凡是向已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A、对 B、错 4 、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应当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A、对 B、错 5 、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防治污染处理。() A、对 B、错 6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量,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A、对 B、错 7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A、对 B、错 8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可以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A、对 B、错 9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废弃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 A、对 B、错 10 、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科学技术、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A、对 B、错 11 、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A、对 B、错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所称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A、对 B、错 13 、对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消费者不应当将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交给生产者或者其委托回收的销售者或者其他组织。()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某某化工有限公司。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 第 1 页共 16 页
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它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自然开发项目。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是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两大“法宝”,是中国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化、制度化。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 2 页共 16 页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上海石化湿式氧化车间废气处理系统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性质 1.1项目名称:上海石化环保水务部湿式氧化车间废气处理系统环保隐患治理1.2项目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环保水务部卫八路、卫九路区域 1.3建设单位名称及性质: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企业1.4建设项目性质:技改 1.5占地面积:400m2。 2、环评文件审批 2015年4月由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获上海市环保局批复文号:沪环保许评[2015]548号)。 3、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5年11月8日 设计单位:上海众一石化工程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乾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聚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金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金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环保治理项目,通过本项目可以提高废碱液处理装置生产废气处理效果,并对含油污水储罐、废碱液储罐罐顶气进行收集处理,从而改善周边环境。上海石化环保水务部新增一套3000Nm3/h废气焚烧处理装置,包括:废气收集管线、缓冲罐、分液罐、风机、燃料管线、立式底烧焚烧炉等。焚烧炉处理两路废气,一路为废碱液处理装置的生产废气,一路为湿式氧化车间污水储罐增加氮封后的收集的罐顶气,焚烧炉采用清洁能源甲烷氢作为燃料气,从而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项目公用工程主要依托现有装置,并对部分进行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内容 实际选址选线: 新增废气焚烧装置总图布置分两个区域布置,废气收集部分布置在位于卫九路东、随塘河西的环保水务部湿式氧化车间,废气焚烧部分布置在随塘河北、卫八路西的卫八路污水处理车间内。 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现有上海石化厂内,建设期污染工序主要为设备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为减少施工扬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中遇到连续的情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在弃土表面洒上一些水,防止扬尘,同时对道路环境实行保洁,一旦有弃土、垃圾等及时进行清理。施工过程中选用符合规范的设备减少噪声的产生,且无夜间施工。生活污水进入现有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4、项目主要内容 4.1总投资:195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2.98万元; 4.2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或规模、功能; 本项目新建一套废气焚烧处理装置,将目前上海石化环保水务部湿式氧化车间废碱液装置产生的废气,车间储罐排放气(污水罐、废碱液罐、污油罐呼吸气)进行收集引进新建废气焚烧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改善湿式氧化车间及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新增废气焚烧装置分两个区域布置,废气收集部分布置在位于卫九路东、随塘河西的环保水务部湿式氧化车间,废气焚烧部分布置在随塘河北、卫八路西的卫八路污水处理车间内。 (1)废气焚烧部分:新增的废气焚烧系统布置在环保水务部的卫八路厂区2#污水处理装置进水泵房西侧空地上。(2)废气收集部分:本项目中新增的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出版社
前言 石油石化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的特点,随着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2000年在国内外成功上市,油田勘探开发区块不断扩大,炼化装置大型化,石油库正朝着大库的方向发展,油品销售站点星罗棋布,这充分表明安全永远是从事石油石化工作的重点,时时刻刻不能松懈。因此我们依据近几年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就多年以来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上、中、下游一体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基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专家制修订定出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 在制修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过程中,我们立足建立并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尽我们的最大能力,使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与国际惯例相吻合,使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安全要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分为总则、综合管理、专项管理、作业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消防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及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十个篇章,共包括项制度。另外在附录中列出了一些常用名词解释和数据。为便于基层能全面贯彻实施,我们还汇编了国家颁布的法规、条例和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编写组写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初稿、经安全环保局领导和职能处室审核,并发文广泛征求直属企业意见,最后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审定后修改而成。因此,本制度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也是组织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集团公司每一名干部和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掌握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在生产过程中,人人、事事、时时都应遵章守纪,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由于时间紧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使用者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反映。 2
目录 第一章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3) 第二章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0) 第三章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 (13) 第四章环境保护统计暂行规定 (14) 第五章环保例会制度 (17) 第六章排污费缴纳及环境保护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18) 第七章设备检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0) 第八章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2) 第九章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制度 (24) 第十章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26)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28) 2 第一章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所有员工、外来劳务人员、外来实习及检修人员。二、职责 1、公司环保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各职能部门相协调、各级行政领导负责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2、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都有保护环境责任和义务,同时向各自主管领导负责。 3、公司的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三、各级各类人员环保职责(一)总经理环保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第一环保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审查和批准大中型环保治理项目。 3、组织制定、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4、监督、检查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将环保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中。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环境污染事故。(二)主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的环保职责1、协助总经理做好环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评审并批准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 2、直接领导安全环保部的工作,及时组织并研究解决环保方面存在问题。 3、重视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管理水平。 4、审批环保设施停运申请,审批工业污染物排放与控制统计表,审批排污申报等外送材料。 3 5、组织评审开停车方案及维修计划中的环保措施。 6、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工作。 7、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环保职责1、组织编制环保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环保技术长远规划。 2、协助总经理组织环保治理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环保治理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环保治理技术和环保治理设施。 3、负责审查新产品开发及新建项目中环保方面的技术问题。(四)其他副总经理的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3、参加涉及本工作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五)各个职能部门领导的环保职责 1、职能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的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环保负全责,认真贯彻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 2、组织本部门的环保教育培训计划并考核。 3、组织或主持本部门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4、组织建立本部门环保管理有关台帐及档案。(六)车间负责人的环保职责 1、负责车间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 2、负责组织严格执行车间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 3、负责车间环境保护管理和考核工作,搞好日常生产、设备开停、检修前后的环境管理,严防因执行生产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不严及停机清洗、排放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 4、负责车间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的管理,组织开展以小型环保治理和综合利用为课题活动。
环境保护知识答题(勘探开发) 说明:本次试卷共有60道题,分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三种题型,判断题每题1分、单选题每题2分、多选题每道题3分,共计100分。答题过程中,可以随时点击屏幕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答题结果;答题完成后,请点击屏幕下方的“交卷”按钮,完成答题。“交卷”完成后,屏幕将显示考试得分和每道题目的完成情况及正确答案;系统提供试卷下载功能,供答题者学习使用。(如果点击“交卷”,请在屏幕给出考试成绩后再退出答题系统)本次答题活动截止时间为2013-10-20 18:00:00。 一、判断题(每道题1分,共30道题,总计30分) 1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宪法》 答案出处:第九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2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 害。√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宪法》 答案出处:第二十六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3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二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4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十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5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三十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6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不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答案出处:第七条 正确描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A、对 B、错 用户答案:错正确答案:错 7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不必取得排污许可证。√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 答案出处:第二十条 正确描述: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A、对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精)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环办[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针对当前石油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其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部组织制订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用于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指导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地方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南》,熟悉、领会其内容要求,并在环境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一是要求现有石油化工企业在编制或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时,按照《指南》进行,经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要依据《指南》对其进行形式审查;二是要求新建或改建、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指南》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一同提交环保部门审查。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化工(包括石油炼制与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该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环境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环境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环境敏感区 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3.3环境保护目标 石油化工企业周边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 3.4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