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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合同通用条款

开县临江至南门公路改建工程

合同编号:

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开县交通局(盖章)施工单位:重庆市开县华兴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二○○七年九月

目录

一、合同书 (1)

二、补充合同 (4)

三、廉政合同 (5)

四、安全生产合同 (8)

五、合同专用条款 (11)

六、合同通用条款 (14)

七、开县交通工程承包人违约处罚实施细则 (59)

八、投标单位工程量报价清单(修正后) (67)

一、合同书

鉴于业主为修建开县临江至南门公路改建工程 D4 合同段工程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合同的投标书,现由开县交通局(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和重庆市开县华兴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 2007 年 9 月 6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1.合同段K 15 + 000 至K 18 + 000 长约 5.0 km,宽 5.5 m,桥梁km,及其相应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问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7)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8)工程量清单及预算;

(9)投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叁佰零壹万柒仟零壹拾叁元(¥3017013元)。

5.由于业主按本协议书第6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6.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本合同工程工期为:路基(含路面基层)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路面面层在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工期从上述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开工令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发开工通知书期限内发出。

8.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9.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副本

五份,乙方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甲方:开县交通局(盖章)乙方:重庆市开县华兴建筑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二00七年九月七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就开县临江至南门公路改建工程、城黔路开县汉丰至赵家段路面工程、开县九龙至天和公路天白支线改建工程三个项目经业主与施工单位代表对施工合同进行磋商,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合同条款:

一、合同总价按投标单位清单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后的总价签订合同。

二、根据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修改表中第23.2条规定,若投标人清单单价与业主清单单价相差超过10%时,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工程数量按合同总价包干,施工中增减工程量以业主清单预算为依据,根据投标报价与业主预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第200章至第700章)相比较计算下浮比例,并以业主清单同等比例下浮后的清单单价作为增减工程量的单价;新增工作内容项目单价另行计算,按同等比例下浮后的单价执行。

三、安全生产费用应在业主监督下作为安全生产专项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施工中红线外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费,业主不负担任何费用,但应负责协调、联系处理。

五、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五份,乙方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开县交通局(盖章)乙方:重庆市开县华兴建筑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二00七年九月七日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开县交通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重庆市开县华兴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开县监江至南门公路改建工程 D4 合同段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开县临江至南门公路改建工程D4合同段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执副本五份,乙方执副本三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开县交通局(盖章)乙方:重庆市开县华兴建筑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址:开县新城建委二楼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二00七年九月七日日期:二00七年九月七日

甲方监督单位:(全称)盖章)乙方监督单位:(全称)(盖章)

四、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开县临江至南门公路改建工程D4 合同段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开县交通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重庆市开县华兴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

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一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伺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执副本五份,乙方执副本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开县交通局(盖章)乙方:重庆市开县华兴建筑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二00七年九月七日

五、合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数据表

本表所列内容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明确。未列条款以通用条款为准,表列

六、合同通用条款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或术语,除文中另有要求或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指的含义:定义 1.1

(1)a.业主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

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

法继承人(单位)。

b. 承包人指其投标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合同工程

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c. 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

分的当事人(单位),或合同中指明作为分包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分包人应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d. 监理工程师指业主为实施本合同委托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独立法人。

监理工程师的名称将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e. 总监理工程师指代表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

总负责人(简称:“总监”)。

f.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2.2款(1)规定,指派常驻现场的授

权代表(简称:总监代表)。

g. 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

代表。

h. 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

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2)a. 合同指合同条款(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投标书附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

文件。

b. 规范指合同中包括的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在技术规范中引用的国家、部颁

规范、规程、标准,包括按第51条规定所做的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对技术规范的修改或补充。

注:(1)未加特别说明的条款引用,均为引用本合同通用条款。

2018年最新公路施工合同范本通用

【公路施工合同范本通用】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公路K0+000-K3+600段路面工程,路线长度 3.6公里,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 4.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承包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培路肩。 4、承包方式:出国留学网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中。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计算。 第二章工程期限 1、本项工程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2011年6月10日开工,至2011年8月10日结束。 2、乙方进场后,甲方将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 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技术人员及 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运的材料应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费用不得结算。 第三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 第四章双方义务 1、甲方合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指导、质量检测及工程测量工作。帮助乙方协调与监理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关系。帮助乙方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及其它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依照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合同义务 (1)按照施工图及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服从甲方派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范标准。 (3)乙方在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第五章工程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合同单价为元/平方米。其中,整修路基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元/平方米,培路肩元/米。工程结算价款以检验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开工后,甲方先期支付15%工程预付款,以后根据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可逐步预借不大于完成工程造价的10%作为乙方生活费和

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第三部分)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中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___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验评标准及施工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 「一一一一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一一一一「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四套_________________ 2007年3月1日前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外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一一一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全权处理施工中有关技术、质量、进度问题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有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质量、技术问题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2003年版公路国内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定义和解释 定义含 义: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或术语,除文中另有要求或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指的 (1)a?业主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 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 b. 承包人指其投标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 合同工程的当 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c. 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 当事人(单位),或合同中指明作为分包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分包人应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d. 监理工程师指业主为实施本合同委托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独立法人。监理 工程师的名称将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e. 总监理工程师指代表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总负责 人(简称:“总监” )。 f.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2.2 款(1)规定,指派常 驻现场的授权代表(简称:总监代表)。 g. 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代表。 h. 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 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2)a. 合同指合同条款(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投标书附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 文件。 b. 规范指合同中包括的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在技术规范中引用 的国家、部颁规范、规程、标准,包括按第51 条规定所做的或由承 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对技术规范的修改或补充。 c. 图纸指监理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和可能附有的计 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或由承包人提交并 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计算书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d. 工程量清单指投标书文件中已标价、经算术性修正无误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 工程量清单。 e. 投标书附录指直接附在投标书(函)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组成部分的 附录。 f. 投标书附表指投标书附录之外的编入第8 篇所示格式的各种附表。 g. 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 补充或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a开工期指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限。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

合同编号:YTO-FS-PD219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发包人:*****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所有空填全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写元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定义和解释 定义1.1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或术语,除文中另有要求或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指的含义:??(1)a.业主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b. 承包人指其投标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c. 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或合同中指明作为分包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分包人应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d. 监理工程师指业主为实施本合同委托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独立法人。监理工程师的名称将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e. 总监理工程师指代表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总负责人(简称:“总监”)。??f.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2.2款(1)规定,指派常驻现场的授权代表(简称:总监代表)。 g. 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代表。 h. 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2)a. 合同指合同条款(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书附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b. 规范指合同中包括的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在技术规范中引用的国家、部颁规范、规程、标准,包括按第51条规定所做的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对技术规范的修改或补充。 c. 图纸指监理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和可能附有的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计算书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d.工程量清单指投标书文件中已标价、经算术性修正无误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 e. 投标书附录指直接附在投标书(函)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组成部分的附录。?? f. 投标书附表指投标书附录之外的编入第8篇所示格式的各种附表。 ?g. 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补充或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a. 开工期指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名词解释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协议书》的相关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颁发的工业设备、管道防腐绝热规范、标准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五天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有特殊要求的标准或规范由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在工程正式开工前五日内,向承包人提供安装施工图贰套,土建施工图壹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师 职权:监督工程进度及工程施工质量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刘庆职务: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设备、管道的安装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电、电讯,发包方在施工场地内指定具体使用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应保证施工运输要道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承包人正式进场施工前,应办理完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无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无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最新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建设项目 施 工 合 同 年月日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5补充:签约合同价并不等于最终结算价,根据该项目的投资组成,承包方在发包方的指示下优先实施国补资金建设内容,自筹资金建设部分视其资金到位情况由发包方指示承包方实施.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9)其他合同文件.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用地 承包方向当地政府申请施工用地,发包方负责协调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占地、青苗和林木等,承包人应节约用地.临时占地、青苗和林木等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①批准工程的分包;②确定延长完工期限;③确定变更内容和范

围;④确定暂停施工;⑤工程量的增减;⑥其它发包方认为应进行研究的问题. 3.1.2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均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负责工程全部设备设施的试运行 4.2 履约担保 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万元,差额保证金万元,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万元,共计万元;由承包人的基本帐户转入发包人帐户. 4.4 联合体 承包人不组建联合体.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指派项目经理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7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符合资质条件的代表代行其职责.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1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施工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和维护,并承担费用. 6.2发包人无施工设备租用给承包人. 7. 交通运输

公路道路运输合同通用版

合同编号:YTO-FS-PD143 公路道路运输合同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公路道路运输合同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托运方: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009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009 A.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第1.1.1.6目细化为: 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第1.1.1.8目细化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本项补充第1.1.1.10目: 1.1.1.10 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补充第1.1.2.8目: 1.1. 2.8 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第1.1.3.4目细化为: 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第1.1.3.10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第1.1.3.11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项补充第1.1.3.12目、第1.1.3.13目: 1.1.3.12 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 1.1.3.13 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 1.1.6 其他 本项补充第1.1.6.2目,第1.1.6.8目: 1.1.6.2 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4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5 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它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 1.1.6.6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最新)

(GF—2013— 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X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XXXXXX施工项目。 2.工程地点:XXXXXXX。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 4.资金来源: XX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主厂房土建、主体钢结构工程、工艺钢结构,屋面、墙面、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完整版)通用合同条款

三台县八洞镇付家垭村日间照料中心 建设项目 施 工 合 同 年月日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以国家现行的工程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为准。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的新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 一般约定 1.1.5补充:签约合同价并不等于最终结算价,根据该项目的投资组成,承包方在发包方的指示下优先实施国补资金建设内容,自筹资金建设部分视其资金到位情况由发包方指示承包方实施。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9)其他合同文件。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用地 承包方向当地政府申请施工用地,发包方负责协调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占地、青苗和林木等,承包人应节约用地。临时占地、青苗和林木等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①批准工程的分包;②确定延长完工期限;③确定变更内容和范 围;④确定暂停施工;⑤工程量的增减;⑥其它发包方认为应进行研究的问题。 3.1.2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均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负责工程全部设备设施的试运行 4.2 履约担保 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万元,差额保证金万元,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万元,共计万元;由承包人的基本帐户转入发包人帐户。 4.4 联合体 承包人不组建联合体。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指派项目经理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7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符合资质条件的代表代行其职责。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1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施工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和维护,并承担费

常见的合同通用条款(中英文)

常见的合同通用条款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DATED日期 CONTRACT NAME合同名称 by and between合同双方 PARTY A NAME PARTY A甲方名称 and与 PARTY B NAME PARTY B乙方名称 TABLE OF CONTENT PRELIMINARY STATEMENT前言 1. DEFINITIONS定义 2. [OPERATIVE CLAUSES] 具体操作条款 3. CONDITIONS PRECEDENT如有必要,根据交易具体情况设定相应先决条件 4.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陈述和担保[保证] 5. TERM合同期限 6. TERMINATION合同终止 7. CONFIDENTIALITY保密义务 8. BREACH OF CONTRACT违约 9. 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 10. SETTLEMENT OF DISPUTES争议的解决 11. APPLICABLE LAW 适用法律 12.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其他规定 THIS CONTRACT(“Contract”)is made in *city and province+, China on this day of ,200 by and between [Party A name],[Party A entity form] established and existing under the laws of China, with its legal address at [addres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A”), and *Party B name+, [Party B entity form] organized and existing under the laws of [Party Bjurisdiction of incoporation] with its legal address at *addres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B”). Party A and Party B shall hereinafter be referr ed to individually as a “Party ” and collectively as the “Parties”.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两方在[地点]签订: [甲方名称],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及存续的[甲方组织形式],法定地址为[甲方法定地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一家根据[乙方所在国]法律组建及存续的[乙方组织形式],法定地址为[乙方法定地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PRELIMINARY STATEMENT 前言

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通用合同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 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 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CONTRACT NAME] [合同名称] -by and between- 合同双方 [PARTY A NAME] PARTY A [甲方名称] -and- [PARTY B NAME] PARTY B [乙方名称] TABLE OF CONTENT

PRELIMINARY STATEMENT 1. DEFINITIONS 2. [OPERATIVE CLAUSES] 3. CONDITIONS PRECEDENT 4.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5. TERM 6. TERMINATION 7. CONFIDENTIALITY 8. BREACH OF CONTRACT 9. FORCE MAJEURE 10. SETTLEMENT OF DISPUTES 11. APPLICABLE LAW 12.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 SCHEDULE A DEFINITIONS 1、定义 2、[具体操作条款] 3、[如有必要,根据交易具体情况设定相应先决条件] 4、陈述和担保[保证] 5、合同期限 6、合同终止 7、保密义务 8、违约 9、不可抗力 10、争议的解决 11、适用法律 12、其他规定 THIS CONTRACT( "Contract " )is made in [city and province],China on this_day of ,200 by and between [Party A name],[Party A entity form] established and existing under the laws of

2012版合同通用条款

2012版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条款分为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和释义四个部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除非本保险条款另有规定,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 第三条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第五条本保险仅适用于非营运个人车辆。 第一部分基本险 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第一章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尝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本车上的财产损失;

工程建设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2发包人: 1.1. 2.6监理人:(监理单位全称)。 1.1. 2.8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 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 2.9 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分包人。 1.1. 2.10 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 1.1. 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2永久工程:。 1.1.3.3临时工程:施工供水、供电、临时施工用房及设施。 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

1.1.3.10永久占地: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临时占地:本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日期 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24个月。 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1.6其他 1.1.6.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 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分别与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签订聘用协议,就评审的争议范围、评审意见效力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 1.1.6.4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或)专用合同条款。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特别说明外,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1.1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 1.2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4协议书: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招标工程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曰起30天内签订。 1.5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 1.6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被中标通知书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 1.7标准与规范: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 1.8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9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O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一部分合同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

1.12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3第三方: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组织。 1.14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发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17.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设计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的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18.1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8造价咨询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9造价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委派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由造价咨询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19.1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如果发包人没有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进行造价控制,本合同的造 价工程师是指发包人委托或指定的负责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且具有造价执业资格 的其他人员。 1.20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承 包人代表由承包人依据第20.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1.21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 计算的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数。 1.22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 的日期。 1.23计划竣工日期:指自开工日期起至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 工的全部时间(包括根据第31条和第32.2款规定所做的调整)。 1.24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实质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33.2款规定确定。 5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协议书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协议 书条款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 1.1.3 工程和设备 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1.1.6 其他 “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约定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协议书 本款补充: 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本项细化为: 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本项细化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 (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 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本项细化为: 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1.9严禁贿赂 本款补充: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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