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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A版数学必修一11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教案

湖南省芷江县第一中学高中数学新课标A版必修一1 1 1 集合的含

义与表示教案

教学目的:要求学生初步理解集合的概念,理解元素与集合间的关系,掌握集合的表示法,知道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教学重难点:1、元素与集合间的关系

2、集合的表示法

教学过程:

一、集合的概念

实例引入:

⑴ 1~20以内的所有质数;

⑵我国从1991~2003的13年内所发射的所有人造卫星;

⑶金星汽车厂2003年生产的所有汽车;

⑷ 2004年1月1日之前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所有国家;

⑸所有的正方形;

⑹黄图盛中学2004年9月入学的高一学生全体.

结论: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也简称集.

二、集合元素的特征

(1)确定性: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是某一个具体对象,则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

(2)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体(对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

(3)无序性:一般不考虑元素之间的顺序,但在表示数列之类的特殊集合时,通常按照习惯的由小到大的数轴顺序书写

练习:判断下列各组对象能否构成一个集合

⑴2,3,4 ⑵(2,3),(3,4)⑶三角形

⑷2,4,6,8,…⑸1,2,(1,2),{1,2}

⑹我国的小河流⑺方程x2+4=0的所有实数解

⑻好心的人⑼著名的数学家⑽方程x2+2x+1=0的解

三、集合相等

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一样,就称这两个集合相等

四、集合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集合元素与集合的关系用“属于”和“不属于”表示:

(1)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A

(2)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A,记作a∈A

五、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除0的非负整数集,也称正整数集,记作N*或N+;

整数集,记作Z;有理数集,记作Q;实数集,记作R.

练习:(1)已知集合M={a,b,c}中的三个元素可构成某一三角形的三条边,那么此三角形一定不是()

A直角三角形 B 锐角三角形 C钝角三角形 D等腰三角形

(2)说出集合{1,2}与集合{x=1,y=2}的异同点?

六、集合的表示方式

(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

(2)描述法: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的方法.(具体方法)例 1、用列举法表示下列集合:

(1)小于10的所有自然数组成的集合;

(2)方程x2=x的所有实数根组成的集合;

(3)由1~20以内的所有质数组成。

例 2、试分别用列举法和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

(1)由大于10小于20的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

(2)方程x2-2=2的所有实数根组成的集合.

注意:(1)描述法表示集合应注意集合的代表元素

(2)只要不引起误解集合的代表元素也可省略

七、小结

集合的概念、表示;集合元素与集合间的关系;常用数集的记法. 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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