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计量标准考核新版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新版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新版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新版申请书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附录A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

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

件一套;

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和复查时间和方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通用)(空白模板)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 印件一套; 8)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JJF《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实施指南

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实施指南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填写说明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无论申请新 建计量标准,或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均应提供《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2份和电子版各1份(格式按省局规定)。 ●各栏目的填写要点和具体要求如下: A.封面 ● 1 “ [ ] 量标证字第号” 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编号。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待考核合格后,根据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编号。 ● 2 “计量标准名称”和“计量标准代码” 按《计量标准命名规范》JJG1022-1991的规定查取计量标准名称和代码。《计量标准命名技术规范》中没有的,可按该规范规定的命名原则进行命名。 ● 3 “申请考核单位”和“组织机构代码” 分别填写申请计量标准考核(或复查)单位的全称和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的全称应与本申请书“申请考核单位意见”栏内所盖公章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 4 “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 分别填写申请计量标准考核(或复查)单位的具体地址,以及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 5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可以是该单位分管计量标准的负责人,也可以是所建计量标准的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应是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号码(同时注明所在地区的长途区位号码),或手机号码。 ● 6 “ 年月日” 填写申请计量标准考核(或复查)单位提出计量标准考核(或复查)申请的日期。该日期应与本申请书“申请考核单位意见”一栏内的日期相一致。 B.申请书内容 ● 1 “计量标准名称” 与本申请书封面的“计量标准名称”栏填法一致。 ● 2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时不必填写,申请计量标准复查时应填写原《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编号,并与本申请书封面的相关栏目填法一致。 ● 3 “存放地点” 填写该计量标准存放部门的名称,存放地点所在的地址、楼号和房间号。 ● 4 “计量标准总价值(万元)” 填写该计量标准的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原值的总和,单位为万元,数字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该总价应当和《计量标准履历书》中“总价值(万元)”相一致。 ●5“计量标准类别” 需要考核的计量标准,分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三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属于计量授权。此处应当根据该计量标准的类别和是否属于计量授权在对应的“□”内打“√” ● 6 “前两次复查时间和方式” 填写该计量标准前两次复查时间和方式。如果是新建计量标准则不填;如果是新建后的第一次复查,则仅填新建计量标准考核时的时间和方式;如果是第二次复查,则填新建计量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Of Measurement Standard 本规范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1年03月02日批准,并自2001年06月0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司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邓媛芳房秀娟徐杰 参加起草人 叶德培倪育才席德熊 高朝楷段军阳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引言 为了规范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依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复查的考核工作。

2引用文献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在执行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3术语 3.1测量标准 计量标准 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 注:1.一组相似的实物量具或测量仪器,通过它们的组合使用所构成的标准称为集合标准。 2.一组其值经过选择的标准,它们可单个使用或组合使用,从而提供一系列同种量的值,称为标准组。 3.本规范所指计量标准约定由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组成。 3.2参考标准 最高计量标准 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 3.3工作标准 用于日常检定/校准或核查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或参考(标准)物质的测量标准。

注:1.工作标准通常用参考标准检定/检准。 2.用于确保日常测量工作正确进行的工作标准称为核查标准。 3.4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计量标准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恒定的能力。 3.5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 在相同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被测量,计量标准提供相近示值(或复现值)的能力。 3.6[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偏差 对给定的测量仪器,规范、规程等允许的误差极限值。 注:有时也称测量仪器的允许误差限。 3.7比对 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同种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进行的比较。 4申请计量标准考核 4.1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前的准备 申请单位在提交《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见附录A)之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选用的计量标准,其计量技术指标应满足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有效检定证书; 2)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应当试运行足够的时间;

(-10~10)KPa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技术报告、履历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 申请考核单位:华能滇东第二发电厂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雨汪镇滇东第二发电厂邮政编码:655507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1年8 月25 日

说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即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复查时间和方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附录A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治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讲明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要紧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能够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要紧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 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 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假如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假如适用)复印件一份; 11)能够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纳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的可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20××]鄂量标鄂企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压力控制器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力发电厂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市××县(区)××镇(路)××村(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年××月××日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2份和电子版1份;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即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3.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计量标准考核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清单和申请文书示范文本

计量标准考核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清单和申请文书示范文本 2018年7月1日

(一)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自行提供);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计量机构出具); 4.开展检定或者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自行提供);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自行提供)。 (二)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自行提供); 3.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的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计量机构出具); 4.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者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自行提供); 5.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自行提供);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自行提供); 7.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自行提供); 8.《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自行提供); 9.《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自行提供)。 (三)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后,如果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以及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均无变化,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 2.更换后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有效地检定或校准证书(计

量机构出具)。 (四)如果建标单位名称发生更换,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书; 2.变更前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行提供)。 注:申报时以网上材料为准,不再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对需要现场核查的,由审查组结合现场审查将纸质申请材料企业现场签章后,带回留档备查。对不需要现场核查的,由申请人将纸质材料寄送省(市)局政务受理窗口。

企业标准化申请表

附件2 X X X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 申请行业:专业: 申请性质:等级: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表申请企业 地址 企业性质 安全管理机构 员工总数人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 人员 人 固定资产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倒班情况□有□没有倒班人数及方式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 本次申请□初次评审□延期 □一级□二级□三级 本次申请前本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无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 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主要成员 姓名所在部门职务/职称电话备注组长 成员

二、企业重要信息表 1、企业概况:

2、近三年本企业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3、安全管理状况(主要管理措施及主要绩效): 4、有无特殊危险区域或限制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表 1、企业是否同意遵守评审要求,并能提供评审所必需的真实信息? □是□否 2、企业在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工厂平面布置图 □重大危险源资料 □自评报告 □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自评整改完善计划、措施、完成情况 □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3、企业自评得分: 4、企业自评结论: 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5、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示例表格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单位:海宁市××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宁市×××× 邮政编码: 3144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3-××××

××××年××月××日

说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复查时间和方式。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18年3月修订)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6号局长令发布, 自2018年3月6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

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第六条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 (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四)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 (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六)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和检定或者校准结果的重复性符合技术要求。

计量标准(压力表)考核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弹簧管式压力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内蒙古达拉特旗王爱召 邮政编码014300 联系人王永芳 联系电话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复查时间和方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查JJF 1022-2014《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___________ 计量标准代码查JJF 1022-2014《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___________ 建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E 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______ 尽量填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打印要求: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2、编号:新建的不填写,复查的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上的写;

年月日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的步骤和主要内容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的步骤和主要内容 【字体:大中小】2011-03-07 16:15:36信息来源:计量处供稿:计量处 计量标准的考核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 任何单位建立国家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均需向有关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申请考核应按照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规定填报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2. 计量标准的考核按以下责任范围分别进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其他等级的,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3. 主持考核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对接受考核的项目编制考核计划,并将考核的时间和安排通知申请考核的单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4. 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1)计量标准设备配套齐全,技术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2)具有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所; (3)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证件;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 5. 经负责考核的单位认定考核合作的,由主持考核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后发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确定有效期。 6. 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由组织建立该项计量标准

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方可使用;属部门最高计量标准的,由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属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由本单位批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7.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持证单位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复查。经复查合格,准予延长有效期。 8.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计量标准的考核是对其用于开展计量检定,进行量值传递的资格的计量认证。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国家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必须进行考核。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并对社会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各项计量标准。 部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专业特点或生产上使用的特殊情况建立的,在部门内部开展计量检定,作为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的各项计量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的,在本单位开展计量检定,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的各项计量标准。

企业安全标准化期满复评申请书(2020年)-工贸复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期满复评 申请书 自评单位: 社会机构登记码: 行业:专业: 性质:期满复评等级: 日期:年月日

单位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复审申请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 一、企业取证后情况: 1.企业取证后是否每年开展自评并公示;□是□否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 3.企业取证后是否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是□否 4.企业安全管理是否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是□否 5.是否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是否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 围。□是□否 二、企业在提交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需提供说明)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完整制度内容放入电子文档内)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原有标准化达标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 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工厂平面布置图 ◇设备设施拥有数量表 ◇重大危险源资料(若无需提供说明) ◇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资料(如无需提供说明) ◇自评报告 ◇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包含以上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

三、最近一次企业开展自评年检结果: 1.自评得分: 2.附自评不符合项清单 四、复审申请企业意见: 本单位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后,将严格按照要求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水平。 经自查,本单位无《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所涉及的重大隐患。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五、上级主管单位或街镇、工业区安全办意见: 该企业申请材料属实,持证期间未被行政处罚。 负责人(签名):(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六、区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该企业申请材料属实。 负责人(签名):(区应急管理局盖章) 年月日 七、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安全生产协会盖章) 年月日 八、市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市应急管理局盖章) 年月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 申请行业:专业: 申请性质:等级: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一、基本情况表申请企业 地址 企业性质 安全管理机构 员工总数人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 人员 人 固定资产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倒班情况□有□没有倒班人数及方式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 本次申请□初次评审□延期 □一级□二级□三级 本次申请前本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无 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本企业安 姓名所在部门职务/职称电话备注组长

全生 产标 准化 自评 成员 小组 主要 成员 二、企业重要信息表 1.企业概况: 2.近三年本企业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3.安全管理状况(主要管理措施及主要绩效):

4.有无特殊危险区域或限制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表 1.企业是否同意遵守评审要求,并能提供评审所必需的真实信息? □是□否 2.企业在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工厂平面布置图 ◇重大危险源资料 ◇自评报告 ◇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3.企业自评评分: 4.企业自评结论:

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5.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安全监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1.“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申请行业”按本考评办法第二条的行业分类填写。“专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等。 3.“申请性质”为“初次评审”或“延期”。“等级”为“一级”、“二级”或“三级”。 4.“企业性质”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申请表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 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人注册地址省(市)县(区)生产厂址 经济行业企业经济类型邮编 标准化管理机构名称标准化主管人员姓名 主要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编号登记注册号企标备案号是否出口 产品采标情况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 采用标准编号采用程度 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同修改 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有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企业标准体系建立时间企业标准体系运行时间 企业标准体系自我 评价情况和结论 申请单位意见: 年月日受理部门意见: 年月日 ZAS/Q—01A

企业标准体系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部门(或岗位)部门负责人或岗位员工姓名 评审员姓名评审日期 检查项目依据的体系标准 (文件)号 标准 章节 现场检查记录结论 ZAS/T-02

企业标准体系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企业名称(盖章): 评价组长: 联系电话: 评价日期:

企业自我评价报告编号:日期: 评价开始日期评价结束日期评价目的、范围 评价依据 不合格项内容 纠正和预防 措施及要求 自我评价持续 改进措施落实 情况

企业自我评价评分表评分项目规定得分扣分实际得分得分说明标准化工作 基本要求 60 技术标准体系120 管理标准体系80 工作标准体系40 标准的实施、监督与 持续改进 100 加分项目100 否决项目1.企业未建立和运行有效的标准体系,产品标准覆盖率未达到100%,进行无标生产或产品不能满足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企业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等事故,而受到国家、地方通报或处分的。 3.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抽查的产品质量,未达到产品标准要求,并两年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 以上凡有其中一项者,均不得申请企业标准体系的社会确认。 合计500分最后得分分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人员名单 姓名工作部门(单位)职务(职称)签字 企业最高管理者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ZSA/Q-02A 注1:附自我评价详细评分表(格式按标准化良好行为评分汇总表)(ZAS/T-02A 表单)。 注2:自我评价小组人员名单填写不下可另附表。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以单相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为例) 计量标准名称单相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山东省××市(地)××区(县)××路(街道)××号 邮政编码2500××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张××、186××××××××××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刘××、186×××××××××× ××××年××月××日

说明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 可以说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 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 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 件一套; 8)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 可以说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 件一套。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安全标准化复审申请书

附件一: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书 单位名称:XXXXXXXXXX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XXXXXXXXX有限公司地址重庆XXXXXXXX路XXX号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电话邮编 联系人电话 传 真手机 电子信 箱 是否倒班□有■没有倒班总人数 员工总数20厂休 日 可否占 用 可占用 1.本次申请的评审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 2.如贵公司是某集团公司的成员,请注明其名称: 3.安全生产标准化牵头部门: 4.计划在什么时间评审? 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10日 5.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经理/厂长、主管厂级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标准化负责人) 姓名职务姓名职务姓名职务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 副总 6.申请方主要化学品名称、用途、数量:(此处不够可另附页)名称用途数量属性 乙炔焊接切割20000瓶易燃气体压缩气体氧气焊接切割20000瓶不燃气体压缩气体 8.如有分支机构或多个现场(包括临时现场),请填写如下内容

名称地址联系人员工数电话/ 传真 主要业务活动描 述 溶解生产车间乙炔生产 氧气充装车间 氧气、氩气、二氧化 碳充装 二、有关情况说明 1.近五年(一级企业)或近三年(二级企业)或近一年(三级企业)发生生近3年来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2.可能造成较大安全、职业健康影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公司无可能造成较大安全、职业健康影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3.安全、职业健康主要业绩: 企业自1997年建成投产以来,未发生一次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和职业病,企业实现了安全发展的目标。 4.有无特殊危险区域或限制的情况: 无特殊危险区域或限制的情况 三、其他信息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