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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实习报告

劳动关系实习报告
劳动关系实习报告

劳动关系实习报告

篇一:劳动关系管理实训报告

劳动关系管理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们在王老师的指导下学习了劳动关系管理这门课,由此我们对于我国目前的劳动关系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同时也进一步认识到了劳动关系在社会之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它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对于劳动关系管理这门课我不得不说它非常具有实践性,它针对我国劳动关系管理面临的实际问题,立足于企业,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视角来分析与运用相关理论和政策法规。帮助我们系统的了解企业的实际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并掌握相关的必备知识和技能。同时它还用大量的真实案例生动说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经验以及教训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相关的理论与政策法规。

与此同时劳动关系管理这门课它还帮助我们更加清晰的认识了这个社会,让我们接触到许多我们原来根本没机会接触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它还教会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如何利用更种手段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不被人侵犯。

不仅如此它还向我们阐述了劳动关系的复杂性以及重要性。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它不仅涉及到人口众多的从业人员,还通过家庭关系辐射到几乎是全社会的人口。劳动关系还是以经济关系作为基本构成的社会关系,因

此,劳动关系双方结合过程中的关系是否协调,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高效、有序地运行和发展。因此,劳动关系,特别是集体劳动关系,是否稳定,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如果一个社会的劳动关系两大相对群体之间不和谐,整个社会也不会是和谐的,或者是只能实现有限的和谐。所以说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有着直接相关的关系。

劳动关系对劳动者、企业和整个社会都有影响。对广大劳动者来说,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都是生活必要的部分,合理又合法的劳动者工作如果戳里的好会在给劳动者带来生活质量的同时提升他们的职业观念从而为企业带来利润。这就需要我们充分运用劳动关系连接处理好企业与劳动者的雇佣关系。从大的方面来说,对于整个社会,劳动关系还会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就业率,人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说劳动关系管理在社会发展中有着巨大的作用。

在课程的学习中我还了解到我国目前劳动关系总的状况,政府有关部门的评价是,总体上看,我国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但在一些局部问题上矛盾突出,

部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这说明我国的劳动关系管理还不够成熟迫切需要我们一起去努力维护和完善它,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使它成熟起来。

通过劳动关系管理这门课的学习,我清楚的认识到我国劳动关系管理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这将为我们这一批人力资源管理学习者提供一个巨大的舞台。所以我相信我只要学好这门课,那么在我国将来的劳动关系舞台上必将有我的一席之地。

篇二:劳动关系专业毕业实习报告范文

劳动关系专业

姓名:杜宗飞学号:XX090118 专业:劳动关系班级:劳动关系01班指导教师:赵建明实习时间:XXXX-X-X—XXXX-X-X

20XX年1月9日

目录

目录 ................................................ ................................................... . (2)

言 ................................................ ................................................... . (3)

一、实习目的及任务 ................................................ (3)

实习目的................................................. ................................................... . (3)

实习任务要求................................................. .. (4)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 . (4)

实习单位简介................................................. .. (4)

实习岗位简介(概况)...............................................

三、实习内容(过程) .............................................. . (5)

举行计算科学与技术专业岗位上岗培训。............................................... . (5)

适应劳动关系专业岗位工作。............................................... (5)

学习岗位所需的知识。............................................... (6)

四、实习心得体会 ................................................ ................................................... . (6)

人生角色的转变................................................. . (6)

虚心请教,不断学习。...............................................

摆着心态,快乐工作................................................. .. (7)

五、实习总结 ................................................ ................................................... (8)

打好基础是关键................................................. . (8)

实习中积累经验................................................. . (8)

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 . (8)

专业实践阅历远不够丰富。............................................... . (8)

本文共计5000字,是一篇各专业通用的毕业实习报告范文,属于作者原创,绝非简单复制粘贴。欢迎同学们下载,

助你毕业一臂之力。

前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即将毕业的劳动关系专业在校生而言,为了能更好的适应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后能够尽快的融入到社会,同时能够为自己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毕业实习是必不可少的阶段。毕业实习能够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劳动关系专业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使我认识到将所学的知识具体应用到工作中去,为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在实习期间尽快调整好自己的学习方式,适应社会,才能被这个社会所接纳,进而生存发展。

刚进入实习单位的时候我有些担心,在大学学习劳动关系专业知识与实习岗位所需的知识有些脱节,但在经历了几天的适应过程之后,我慢慢调整观念,正确认识了实习单位和个人的岗位以及发展方向。我相信只要我们立足于现实,改变和调整看问题的角度,锐意进取,在成才的道路上不断攀登,有朝一日,那些成才的机遇就会纷至沓来,促使我们成为劳动关系专业公认的人才。我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劳动关系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才能真正掌握这门知识。因此,我作为一名劳动关系专业的学生,有幸参加了为期近三个月的毕业实习。

一、实习目的及任务

经过了大学四年劳动关系专业的理论进修,使我们劳动关系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了根本掌握。我们即将离开大学校园,作为大学毕业生,心中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去做好自己专业发展、如何更好的去完成以后工作中每一个任务。本次实习的目的及任务要求:

实习目的

①为了将自己所学劳动关系专业知识运用在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巩固自己的理论知识,将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反过来检验书本上理论的正确性,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通过劳动关系的专业实习,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提高综合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并且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通过劳动关系专业岗位实习,更广泛的直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需要,加深对社会的

认识,增强自身对社会的适应性,将自己融合到社会中去,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缩短我们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工作人员之间的观念与业务距离。为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③通过实习,了解劳动关系专业岗位工作流程,从而确立自己在最擅长的工作岗位。为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起

到关键的指导作用。通过实习过程,获得更多与自己专业相关的知识,扩宽知识面,增加社会阅历。接触更多的人,在实践中锻炼胆量,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和其他社交能力。培养更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好正确的职业道德观。

实习任务要求

①在劳动关系岗位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毕业实习专业指导老师的安排,做好实习笔记,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

②在实习过程,有严格的时间观念,不迟到不早退,虚心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积极主动完成实习单位分配的任务,与单位同事和谐相处;

③每天都认真总结当天的实习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和收获体会,做好工作反思,并按照学校毕业实习要求及时撰写毕业实习日记。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实习单位简介浙江XXXX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是一家专注于XX产品和XXX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的高科技企业,总部及研发基地设立于****科技创业园,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研发实力雄厚,是国家863项目的参与者,并被政府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浙江XXXX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将国外先

进的信息技术、管理方法及企业经验与国内企业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能力,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竞争力,实现企业快速、稳定地发展。

公司人才结构合理,拥有多名博士作为主要的技术骨干,具有硕士、学士高\中级技术职称的员工达800多人。为了开发出真正适合企业需求的XXXX

产品,企业特聘请劳动关

系专业专家(中科院院士)作为咨询顾问,紧密跟踪劳动关系行业发展特点,不断优化。

实习岗位简介(概况)

A. 参与劳动关系岗位的日常工作,参与组织制定单位劳动关系岗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

划(包括年度经费使用计划,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等),并协助同事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B. 协助主管领导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确定自己在劳动关系专业岗位的工

作职责与任务,定期进修和业务相关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C. 在工作过程,跟同事一起通过与客户的洽谈,现场勘察,尽可能多地了解客户从事的职

业、喜好、业主要求的使用功能和追求的风格等。努力

提高客户建立良好关系能力,给客户量身打造设计方案。

三、实习内容(过程)

举行计算科学与技术专业岗位上岗培训。

我很荣幸进入浙江XXXX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毕业实习。为了更好地适应从学生到一个具备完善职业技能的工作人员,实习单位主管领导首先给我们分发劳动关系专业岗位从业相关知识材料进行一些基础知识的自主学习,并安排专门的老同事对岗位所涉及的相关知识进行专项培训。

适应劳动关系专业岗位工作。

为期两个多月的毕业实习是我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校园与职场、学习与工作、学生与员工之间存在着思想观念、做人处事等各方面的巨大差异。从象牙塔走向社会,在这个转换的过程中,人的观点、行为方式、心理等方面都要做适当的调整和适应。我在劳动关系专业岗位慢慢的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同事后,逐渐进入工作状态,每天按照分配的任务按时按量的完成。在逐渐适应岗位工作的过程中,我理解了工作的艰辛与独立自主生活的不易。在工作和同事相处过程中,即使是一件很平常的琐碎小事也不能有丝毫的大意,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

篇三:劳动关系实训报告

劳动关系实训报告

(一)目的

劳动关系的实训目的是让我们巩固所学的劳动法律知识,合理的运用所学知识来完成这次实训,提高学生进行组织管理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劳动关系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时间

XX年6月7号至XX年6月11号

(三)实训单位

富士康集团

(四)内容: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针对企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五)效果与过程

1、6月7号至6月8号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确定了实训企业。

2、6月9号我们组进行了个人分工和工作细分。

3、6月10号、11号组员共同完成实训报告。

二、实训企业简介

(一)、企业简介

富士康科技集团(FOXCONN TECHNOLOGY GROUP)是由外商投资的专业生产精密电气连接器、精密线缆及组件、计算机机壳准系统、计算机系统组装、无线通信关健零组件、消费性电子、半导体设备、液晶显示器等产品的高科技企业。

自1988年在深圳地区投资建厂以来,经由集团总裁郭台铭先生对

科技产业发展动态的前瞻性把握和果断决策,以及富士康全体同仁的辛勤耕耘,集团规模迅速壮大。在中国大陆、台湾、日本、东南亚及美洲、欧洲等地拥有数十家子公司,现有员22万余人,产品从单一的电气连接器发展到广泛涉足计算机、通讯、消费性电子等3C产业的多个领域。目前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计算机连接器计算机准系统生产厂商,至今连续七年入选美国《商业周刊》评选发布的全球信息技术公司100大排行榜。XX年后一度成为中国大陆出口200强企业第一名,XX年位置总产值突破3000亿新台币,XX年产值为10亿美元并入选世界500强企业,母公司鸿海精密工业于XX年起稳居台湾最大民营制造商。集团拥有“Foxconn”自我品牌,计算机、通讯及消费性电子产业中享有盛誉。产品主要供应给全球顶尖的IT领导厂商,其中集团与惠普、戴尔、英特尔、索尼、诺基亚、思科、联想等建立了全球策略联盟关系。科技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原动力,从XX年开始往后的六年,集团将进行从“制造的富士康”迈向“科技的富士康”的事业转型。纳米科技、热传技术、纳米级的量测技术、无线络技术、绿色环保制程技术、CAD/CAM技术、光学镀膜技术、超精密复合/纳米级加工技术、SMT技术、络芯片设计技术、e供应链技术等,将是集团未来重点发展的技术方向。这是一种全方位的技术研发,将使集团在纳米、金属、塑料、陶瓷、热传导等材料领域取得巨

大技术突破,建立集团在精密机械与模具、半导体、计算机、LCD、无线通信与络等产业领域的产品与市场地位,进而在光机电整合的科技产业领域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科技公司。

(二)、组织结构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协理

经理

副理

专理

课长

组长

线长

基层员工

走在富士康厂区附近,会不时看到穿着相同款式但却不同颜色工服的富士康员工。通过黑蓝色、红色和白色的衣服颜色,很容易判断出他们的工作性质和身份。

比如,穿黑蓝色工作服的男生,一般是基层流水线或仓库内的普通工人,此外,还有穿红色衣服的女生,也是流水线的员工;而穿白色同样款式工作服的男生,基本上都是毕业于高校的大学生,是这个公司的核心技术人才。车间内则通过帽子来辨别员工与上司。曾在富士康工作5年的青桐讲

到自己升职后的心情时说:“在更衣室,我换上了组长的帽子。看着镜子里的白色员工帽换成了黄色的组长帽,我有些失神。这顶帽子终于换过来了,这中间付出了多少汗水,受过多少的委屈?再想想主管的浅红色帽子、课长的深红色帽子、经理的蓝色头套,得用多少青春和委屈为代价才能一顶顶的换过来。”

同时,在这个庞大的群体中,还有一些特权级的人物。他们

来自郭台铭的大本营台湾,被称为“台干”(台湾管理干部)。富士康总数超万人的干部队伍中,“陆干”(大陆管理

干部)人数近1万,“台干”约3700~3800人。但这样的人数

比例背后,是“台干当家、陆干抬轿”的局面。

“台干”出入厂区享有专门的通道,这个通道无需验明身

份、无需刷卡,也无人检查;而被称为“陆干”的大陆干部只

能沿着其余3条通道上下班,哪怕他的职位已经进入了高阶管

理层,仍只能从普通通道进出。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遵从并维

护着这一规则。

在富士康,管理层的等级繁多而森严。据介绍,自低层至

高层,富士康的管理职务通常有:线长、组长、课长、专理、

副理、经理、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这只是一种简单的

划分,事实上,上述职位的每个阶层都可以进行再一步的细分,如经理会再细分为经理、资深经理;协理可以细分为协理、资

深协理等,管理者的收入与其所在职务的高低密切相关。

台干”和“陆干”的区别还体现在职位的升迁上。“台干”

待遇优厚,而且升职很快。来大陆的“台干”,一般是副理,

做两三年升经理,偶尔有极个别担任课长,但60%~70%为经理

级以上。相形之下,“陆干”升职难得多。通常做到课长需要

十年左右,而课长可能干五六年还是课长,一般来说,到副理就得40岁以上了。

在这种严格的等级划分中,下级绝对服从上级也成为富

康的“铁律”。

富士康内部还有两条不成文的规定:第一是上司永远是对

的;第二是如果上司错了,请参照第一条。

一提起上司——也就是他们的“老大”以及公司的这两条

规定,正坐在园区外面的马路牙子上休息的陆浩就有几分激动。他来自西安翻译学院,刚入职不久。

“有时‘老大’们的要求很无理。”他说,“他们很喜欢

做表面工作,就是为应付领导来检查。”比如说,对于地面卫生,“老大”会拿个红外检测灯不停地照。“我们正忙得焦头烂额,他却来说地面脏了,真的很烦人。”

“动不动就骂人,很普遍。每天都要训你,其实已经做得很好了。他就是想训你。开会的时候训人,下班的时候,不能轻轻松松地走,他还要训你半个小时。”不过,他说这段时间好多了。“因为跳楼,车间的管理更加严格细致,对车间的设备进行检修,也因此有了今天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另有富士康员工说,富士康的压力来源于单向传递,如果基层员工出了差错,其主管的做法通常是限时员工整改,而很少与员工一起解决,压力全都集中在一线员工的身上。

由此,更大的压力就产生了。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汇总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汇总 1. 我国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 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主体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劳动关系主体使用者,即拥 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用人单位)。劳动者称劳动主体,用人单位称用人主体。 3.雇员是指在企业组织中,雇员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 工作者。雇员也可称之为员工、劳动者,包括从事体力和智力劳动而获取工资或报酬的工作者。 4.雇员团体是指因为共同利益、雇员团体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 类似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P10 5.雇主雇主也称用人单位,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 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6.雇主组织的含义雇主组织的含义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 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织。 7. 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是指组织内部雇员有权参与与其工作有关 的决策,即由员工或其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之利害关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业策略和制度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劳资和谐与企业发展P107 8. 劳资合作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9. 工会的内涵工会的内涵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 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10. 标准工作日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是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 的时间。我国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 11.缩短工作日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缩短工作日日。我国缩短工作日 情况有: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夜班工作;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 12.不定时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使用于不定时工作日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者。(需履行审批手续)13.综合计算工作日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分别综合计算工作日采取以周、月、 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形式。一般使用于从事受自然条件或技术条件限制的劳动。(需履行审批手续) 14.弹性工作时间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弹性工作时间作时间不变,每 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 15.计件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计件工作时间 作时间。 16. 加班加点即延长劳动时间,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加班加点加点律定的标准工 作时间。 17.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 最低劳动报酬。 18. 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概念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 和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协议。 19.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 2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止日期

劳动关系管理规范

劳动关系管理规范 1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一、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二)劳动合同订立 1.订立原则 <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中国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1)合法原则。就是要求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三项要求: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才能得到国家承认,并受法律保护。(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平 2

等,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在充分表示自己意思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劳动合同。 2.订立程序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 要约:即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提出要求的一方为要约方,与之相对应的一方为被要约方,被要约方接受要约方的建议并表示完全同意,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承诺一旦做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一般要约方往往是用人单位(但要约方也能够是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如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当事人能够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从法理人可将其分为法定内容和商定内容。法定内容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的具体内容。法定内容有:(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3)劳动待遇。商定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 3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82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依照集团水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潍坊水务分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合同签署权限 1、按照授权委托书要求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与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人代表公司与除上

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统一由各公司综合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 1、入职各类岗位员工,均须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在原单位正式退休、内退而加入公司的员工,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聘用协议》。 4、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一个月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5、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6、合同终止时间:每年6月30日之前入职的,合同终止日期为终止年份的6月30日;6月30日之后入职的,合同终止日期为终止年份的12月31日。 7、劳动合同版本,当地主管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采用当地主管政府部门提供的统一版本(需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均按集团同一版本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期限 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3年期合同;中层及以上级别的员工原则上签订5年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不得低于690元,小时工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为劳动者的保护划定了底线,雇主只能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而不能低于它,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 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 维权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我国劳动法特别强调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有劳动关系就应当有劳动合同”。 国家之所以在立法中如此强调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甚至有人说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俗话说“口说无凭”,现实中大量劳动者吃亏就吃亏在没有证据。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直接

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标准

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标准 (萧山试点版)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工作更体面、生活更尊严,让企业经营更规范、发展更健康,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参考我国批准的有关国际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 1.目的 本标准界定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关要求,旨在帮助企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完成企业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完善并执行有关制度和办法,在企业可以控制和影响的范围内实施和谐劳动关系; 向利益相关方证明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努力和成效。

2.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萧山区内各类法人企业,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受地域、产业类别和企业规模限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劳动用工的其他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应用。 3.原则要求 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相关文件以及本标准。当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适用法律、企业签署的文件与本标准相同时,以其中最严格的条款为准。 4.有关定义 4.1.企业:经工商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4.2.利益相关方:关心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或受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投资者、企业职工、企业用户、企业合作伙伴等。 4.3.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4.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第二部分:标准细则 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标准细则包括8个方面、共29条。 1.劳动合同 1.1.企业必须与工会(职工代表一方)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必须与企业工会签订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集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 标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 劳动关系协调员 2、职业定义 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 大学专科(含同等学历) 7、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当具备劳动关系的专业知识,相关的专业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能力。培训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教师应具有3年以上本职业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场地设备 培训机构应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情景教学的场所应容纳15-20人。培训场所应有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 8、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5年,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论非标准劳动关系

论非标准劳动关系

论非标准劳动关系 2010-2-22 14:54【大中小】【我要纠错】 一、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概念 非标准劳动关系,我国台湾学者一般将其称为非典型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是与标准劳动关系相区别而存在的。标准劳动关系,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重劳动关系、八小时全日制劳动、遵守一个雇主的指挥等为特征,法律在调整时也建立了相应的最低工资和基本的社会保险等一系列制度。这种标准劳动关系也被称为安定劳动关系。在传统的劳动关系当中,劳动者直接受雇于雇主(企业),在雇主(企业)的直接指挥、监督下从事职业劳动,企业对劳动要素进行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日本学者马渡淳一郎指出:“雇佣的柔软化,非典型雇佣的扩大,劳动力供需体制的多样化是世界各国雇佣体系变化的共同现象。”[1](P3)对我国而言,非标准劳动关系是在灵活就业与制度转轨中产生出来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劳动关系。在我国何谓灵活就业存在着争议。有学者认为,灵活就业是指劳动时间、工作场所、收入报酬、劳动关系、保险福利等方面不固定的各种就业形式。[2]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灵活多样就业形式问题研究》课题组将灵活就业做了如下概念界定:所谓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几方面(至少是一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3](P37)我们认为这一概念基本恰当,可以作为我们认识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基础。灵活就业可以说是某种“非正式工作”。 “非正式工作”最早是由Audrey Freedman在1985年提出的,用来特指那些附条件的和短暂的(conditional and transitory)雇佣安排。非正式工作包括非常广泛的用工形式,包括部分时间工作(part-time work)、自雇(self-employment)、临时雇佣提供(temporary help agency employment)、外包(contracting out)、雇员租赁(employee leasing)和商业服务业的雇佣(employment in the business services industry)。事实上,任何不同于通常形式的永久、全日制工资和薪酬的工作都被认为是非正式工作。美国劳工统计局1989年对非正式员工给出的定义为:没有明示或默示的长期雇佣合同的任何个人,其突出特点就是临时性。 (一)标准劳动关系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主要通过组织从属性体现 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虽然是按照平等关系的方式建立的,然而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劳动者必须根据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把他的劳动力归用工单位支配,以使他的劳动力现实地成为集体劳动要素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劳动力和劳动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用人单位成为劳动力的支配者,也就成了劳动者的管理者。正如恩格斯在《论权威》一书中所说,大工厂是以“进门者放弃一切自治”为特征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以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这种从属性的管理关系可以说是一种隶属关系。在当今的法学界,学者们在区别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时,认为“从属性”构成了劳动关系的独有特征,是劳动关系与其他领域的法律关系相区别的关键点,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从属性”可以体现为两个方面——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 人格从属性是指“除法律、团体协约、经营协定、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在雇主指挥命令下,由雇主单方决定劳动场所、时间、种类等”。[4](P8)换言之,即劳务的具体内容不是由劳动提供者决定,而是由劳务受领者决定。经济从属性的重点在于:“受雇人并非为自己的经营劳动,而是为他人之目的劳动。受雇人既不是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也不能用指挥性、计划性或创作性方法对自己 所从事的工作加以影响。”[5](P95) 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共同构成了劳动关系从属性的特征,并且我们可以从这两方面的要义中发现:无论是人格从属性还是经济从属性,都外在地表现为劳动者对雇主构建的生产组织的依赖。服从规则、服从指示、接受检查和监督、无法在工作中体现创作性,这些都是建立在雇主从组织的层面对劳动者进行控制的基础上的。这种包含在“从属性”中的“组织依赖性”标准在劳动法理论中可以说是一种通论。在人们传统的理论观念中,劳动关系是和集体性、组织性等特征联系在一起的。传统的劳动关系强调雇主对雇员在特定生产场 所、劳动方式、组织规则方面的控制,形成标准劳动关系。 在传统的劳动关系中,从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活动、人员素质测评、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培训、安排工作岗位、绩效考核、支付劳动报酬、津贴福利、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到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全权负责。这样的雇佣关系当中,劳动者长期呆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未来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相联,用人单位也愿意对劳动者进行大量的人力资本投资,长期的雇佣关系更能够强化员工与 企业之间彼此的认同,从而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共赢。 (二)非标准劳动关系是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与组织从属性相分离而产生的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

附件1 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分级标准和否决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评审和复核工作。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家劳动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5号),《广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穗字〔2011〕4号),《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07〕117号)。 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级及评分说明 (一)劳动关系守法和谐企业标准(A级标准) 全面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与员工全面签订劳

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全面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涉及员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内容以及制定和公示的程序合法,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的有效防护,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劳动关系基本实现守法和谐。 (二)劳动关系诚信和谐企业标准(AA级标准) 在达到劳动关系守法和谐标准(A级标准)的基础上,企业和员工相互讲诚信,形成“企业关爱员工,员工热爱企业”的企业文化,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关系达到诚信和谐。 (三)劳动关系全面和谐企业标准(AAA级标准) 在达到劳动关系诚信和谐标准(AA级标准)的基础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全面优化,员工工资形成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员工补充保险和生活福利水平,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形成鲜明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文化,促进了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劳动关系达到全面和谐。 (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说明 1、总分设置300分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设为三个等级:A级、AA级和AAA级,每个等级各为100分。各申报点会同同级工会对参评企业组织考核评分。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有哪些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有哪些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1、有理。有理就是凡事有法律依据,例如你要辞退一个员工,必须有法律条文的支撑才可以。这就要求我们的制度是健全的,以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起劳动合同、员工手册、集体合同、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公司规定,并依照法律程序公示,为有理做好制度的基础。 2、有据。有据讲的是有证据,法律只讲证据,在法庭上很多时候证据之间的比拼。光有充足的法律依据还是不够的,还要有充分人证、物证等,没有证据,等于诽谤。因此,劳动关系管理人员要有极强的证据意识,在通知送达时一定要求签字,在访谈时要有录音或者经过签字的谈话记录等,记住“劳动争议,证据为王”。 3、有序。有序就是指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要遵守相关的程序。最近看到一个司法解释,不遵守程序的辞退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承担责任。因此,不要忘记程序,例如辞退时需要征求工会的意见,需要提前告知员工,员工手册需要公示等。程序也需要证据支撑,记得有一次在开庭时,法官只问了用人单位一个问题“员工手册有没有经过公示?”,可见程序的重要性。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做为事实劳动者应为:A、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才能行使自己的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它晚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但早于公民的行为能力。B、由本人依法行使。C、

劳动关系学参考标准答案

劳动关系学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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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学参考答案(2013/10/19 自考) 一、单选 BCBBA ADCBB ABBCC DACCB 二、多选 2 1、BCD , 22、CE, 23、ABCE ,24、CD ,25、ACDE 三、名词解释 1、合作---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待,所采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2、雇主---雇主也称用人单位,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3、工会性---是指工会参加劳工运动并利用这种力量的程度。 四、简答 1、雇员参与管理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a员工持股计划, b质量圈, c共同磋商, d 工人董事 e工作理事会, f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简述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所具有的主要功能 答:a、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愿安排并为之提供保护 b、解决纠纷 c、确定基本劳动标准 d、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e、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 3、我国关于集体协议的含义及集体协议的意义 答:集体协议的含义:集体协议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集体协议的意义:1、集体协议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 2、集体协议制度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机制。 3、集体协议制度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 4、集体协议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 5、集体协议制度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4、三方协商机制具有“权力平等”的特点,这里“权力平等”的含义是什么 答:这里“权力平等”的含义是:任何一方都不能凌驾于他方之上,无权单独发号司令,指使、命令另一方。三方机制中的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三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在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基础上,进行对话、协商和谈判。 5、简述劳动争议的特征 答: 1、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彼此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即雇主和雇员。 2、劳动争议的范围是限定的。我国劳动争议的范围限定在法律规定的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 劳动关系协调员 2、职业定义 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 大学专科(含同等学历) 7、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当具备劳动关系的专业知识,相关的专业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能力。培训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教师应具有3年以上本职业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场地设备 培训机构应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情景教学的场所应容纳15-20人。培训场所应有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 8、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5年,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

关于规范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最新版】

关于规范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市直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劳动关系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劳动合同订立 (一)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的,其劳动合同应当与上级主管部门订立。 (二)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中、外文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的签字或者盖章日期为劳动合同生效时间。一方未署明签字或者盖章日期的,以另一方签字或者盖章日期为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双方均未署明签字或者盖章日期的,以劳动合同期限开始时间为

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为十一个月。 (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明确的劳动报酬数额,也可以约定适用用人单位制定的薪酬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工作岗位变更的; 4.用人单位招用同一劳动者且上次招用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实际履行或者已部分履行的;

各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

各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

附件1:各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 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分值 项目分值标准得分 (一) 劳动合同制度12分 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办理就业登记、劳动 合同鉴证备案手续,普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保护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合法权益,不使用童工。 (二) 集体协商制度10分 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符合本市工资支付规定, 按时足额发放。 (三) 工会组织建设10分 建立了工会组织,依法拨缴工会经费。 支持工会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履行 工会职能。 (四) 职工民主管理制度10分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依法建立了以职工(代 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 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 度。 (五) 社会保险缴纳 12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 安全生产制度10分 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 查制度,年度内无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事故发 生。 (七) 劳动争议调解制度8分 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年度内劳动 争议案件企业败诉率为零。 (八) 教育、培训制度8分 按照规定提取教育经费,保障职工岗位学习、 培训。

说明:1.企业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均指在申报“和谐企业”当年仍有效的合同。 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增加的分值 项目分值标准得分 集体合同 2.5分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 职工收入 2.5分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规定了职工人均工资水平不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保证兑现。 职工民主管理 制度2.5分 建立健全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 主管理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 制度 2.5分 年度内没有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和因劳动关系 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增加的分值 项目分值标准得分

《劳动标准》论非标准劳动关系

论非标准劳动关系 2010-2-22 14:54【大中小】【我要纠错】 一、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概念 非标准劳动关系,我国台湾学者一般将其称为非典型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是与标准劳动关系相区别而存在的。标准劳动关系,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重劳动关系、八小时全日制劳动、遵守一个雇主的指挥等为特征,法律在调整时也建立了相应的最低工资和基本的社会保险等一系列制度。这种标准劳动关系也被称为安定劳动关系。在传统的劳动关系当中,劳动者直接受雇于雇主(企业),在雇主(企业)的直接指挥、监督下从事职业劳动,企业对劳动要素进行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日本学者马渡淳一郎指出:“雇佣的柔软化,非典型雇佣的扩大,劳动力供需体制的多样化是世界各国雇佣体系变化的共同现象。”[1](P3)对我国而言,非标准劳动关系是在灵活就业与制度转轨中产生出来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劳动关系。在我国何谓灵活就业存在着争议。有学者认为,灵活就业是指劳动时间、工作场所、收入报酬、劳动关系、保险福利等方面不固定的各种就业形式。[2]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灵活多样就业形式问题研究》课题组将灵活就业做了如下概念界定:所谓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几方面(至少是一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3](P37)我们认为这一概念基本恰当,可以作为我们认识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基础。灵活就业可以说是某种“非正式工作”。 “非正式工作”最早是由Audrey Freedman在1985年提出的,用来特指那些附条件的和短暂的(conditional and transitory)雇佣安排。非正式工作包括非常广泛的用工形式,包括部分时间工作(part-time work)、自雇(self-employment)、临时雇佣提供(temporary help agency employment)、外包(contracting out)、雇员租赁(employee leasing)和商业服务业的雇佣(employment in the business services industry)。事实上,任何不同于通常形式的永久、全日制工资和薪酬的工作都被认为是非正式工作。美国劳工统计局1989年对非正式员工给出的定义为:没有明示或默示的长期雇佣合同的任何个人,其突出特点就是临时性。 (一)标准劳动关系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主要通过组织从属性体现 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虽然是按照平等关系的方式建立的,然而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劳动者必须根据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把他的劳动力归用工单位支配,以使他的劳动力现实地成为集体劳动要素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劳动力和劳动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用人单位成为劳动力的支配者,也就成了劳动者的管理者。正如恩格斯在《论权威》一书中所说,大工厂是以“进门者放弃一切自治”为特征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以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这种从属性的管理关系可以说是一种隶属关系。在当今的法学界,学者们在区别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时,认为“从属性”构成了劳动关系的独有特征,是劳动关系与其他领域的法律关系相区别的关键点,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从属性”可以体现为两个方面——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 人格从属性是指“除法律、团体协约、经营协定、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在雇主指挥命令下,由雇主单方决定劳动场所、时间、种类等”。[4](P8)换言之,即劳务的具体内容不是由劳动提供者决定,而是由劳务受领者决定。经济从属性的重点在于:“受雇人并非为自己的经营劳动,而是为他人之目的劳动。受雇人既不是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也不能用指挥性、计划性或创作性方法对自己 所从事的工作加以影响。”[5](P95) 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共同构成了劳动关系从属性的特征,并且我们可以从这两方面的要义中发现:无论是人格从属性还是经济从属性,都外在地表现为劳动者对雇主构建的生产组织的依赖。服从规则、服从指示、接受检查和监督、无法在工作中体现创作性,这些都是建立在雇主从组织的层面对劳动者进行控制的基础上的。这种包含在“从属性”中的“组织依赖性”标准在劳动法理论中可以说是一种通论。在人们传统的理论观念中,劳动关系是和集体性、组织性等特征联系在一起的。传统的劳动关系强调雇主对雇员在特定生产场所、 劳动方式、组织规则方面的控制,形成标准劳动关系。 在传统的劳动关系中,从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活动、人员素质测评、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培训、安排工作岗位、绩效考核、支付劳动报酬、津贴福利、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到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全权负责。这样的雇佣关系当中,劳动者长期呆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未来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相联,用人单位也愿意对劳动者进行大量的人力资本投资,长期的雇佣关系更能够强化员工与 企业之间彼此的认同,从而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共赢。 (二)非标准劳动关系是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与组织从属性相分离而产生的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一、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其一,隶属关系。即在人身、经济和组织上劳动者从属于用人者,在用人者的指挥、控制下进行劳动,劳动者成为用人者组织中的一个部分,成为劳动关系。 其二,有劳动行为的给付。只有劳动者在客观上有劳动行为的付出,双方之间才产生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这也正是事实劳动关系与合同无效之劳动关系的重大区别所在:劳动合同在订立后未实际发生用工之前被确认为无效,则双方之间并不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其三,欠缺书面形式。事实劳动关系与标准劳动关系的唯一区别在于一纸劳动合同。法定书面形式的欠缺使得劳动者与用人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变得不明确,在双方无争议时并无多大问题;但双方有疑问之时则只能由双方各自举证证明或依法定内容确定。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不得低于690元,小时工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为劳动者的保护划定了底线,雇主只能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而不能低于它,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 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 维权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我国劳动法特别强调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有劳动关系就应当有劳动合同”。 国家之所以在立法中如此强调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甚至有人说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俗话说“口说无凭”,现实中大量劳动者吃亏就吃亏在没有证据。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反映,是最有利的证据。“白纸黑字”的劳动合同是劳动仲裁、法院做出判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要凭据之一。 因此,勇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标准》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课程承担学院商学院 制定制定日期 审核审核日期 批准批准日期 一、适用对象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 二、适用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三、课程定位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 (2)课程任务 本课程主要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特别针对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开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树立现代劳动关系管理理念,掌握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流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会用劳动关系管理理论与制度正确地分析和解决现代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从事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职业素养。 (3)课程衔接 在课程设置上,前导课程有《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公共关系》等课程。

四、学习目标 通过本课程学习,一方面使学生掌握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流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劳动关系管理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技巧,胜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创新精神。 1.认识劳动关系(概念、理论、历史); 2.了解管理方(定义、管理模式、劳资合作方式); 3.认识工会(概念、结构、职能); 4.了解政府与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劳动关系战略); 5.认识劳动法; 6.认识劳动合同法; 7.了解员工参与管理(概念、功能、关键点); 8.认识惩处与申诉; 9.认识集体合同; 10.认识劳动争议处理 五、课程设计 本课程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任务为载体,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案例作为学习情境,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工作任务要求,确定学习目标及学习任务内容。 本课程采用行动导向(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体,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任务为导向组织教学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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