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土地权属界线

土地权属界线

土地权属界线
土地权属界线

土地权属界线

1、土地权属界线是相邻土地权属单位确权的表示形式,是登记发证的重要依据。土地权属界线主要包括:

一是标注主要界址点、界址线的土地权属界线图;

二是土地权属界线图上主要界址点、界址线的文字说明。

2、土地权属界线表示方法

(1)界址点的选取、表示和点位说明

在平原地区,土地权属界线一般是沿着沟、渠、路、河流、田坎、耕地等地块边缘、居民点边缘(有的也从居民点中穿过)、企事业单位围墙边缘等明显地物走向;在丘陵山区除沿着明显地物走向外,还沿着山脊、山沟等不明显地物走向。

当土地权属界线与境界线重合(一致)时,不表示土地权属界线,用境界线代替土地权属界线。

土地权属界线由曲线和折线组成。在权属界线上,界线的转折点、与其他地物的交叉点,是起到控制界线位置和走向的关键点位,这些关键点位就称为界址点(也称为拐点)。界址点一般都依附于明显地物,因此需先将明显地物的位置调绘准确,然后再选取界址点。界址点的选取原则,一是实地点位明显,便于找寻;二是便于用文字描述其位置。下列地物点一般可选为界址点:

①土地权属界线与沟、渠、路、河流、田坎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

②土地权属界线的转折点。

③土地权属界线经过固定的房角、墙角、地角点等。

④土地权属界线经过的山顶。

⑤能够至少用二个(最好为三个)不同方向的其他明显固定地物点交会出来的点位。

⑥其他明显点位。

界址点选定后,其点位在调查底图相应位置用直径0.1mm的点表示,并用半径为0.8mm的圆圈圈定标注,界址点编号用Jn表示,n为

1、2、3……,界址点编号可以空号但不能重号。

界址点密度要兼顾能够控制权属界线的位置和走向、及图面清晰易读,界址点间距一般以大于图上10mm为宜。当界址点过密时,应适当取舍,保持图面清晰;当界址点过疏时,应适当增加界址点,以控制界线位置和走向。对于特殊情况,界址点间距也可小于10mm。

对每个选定的界址点的具体位置都要用文字进行描述说明,描述界址点位置时一定要依据界

址点在实地位置进行描述,如J5号界址点位于××山顶最高处;J3号界址点位于××工厂围墙西北角处;J8号界址点位于农村道路与××公路交叉点中心;J10号界址点位于××承包田西南角等。对于不便于用文字描述其具体位置的界址点,可实测其解析坐标或图解坐标表示其位置,如J9号界址点位于图解坐标X:

××××××.×米、Y:

××××××.×米处。对于能够用文字描述其具体位置的界址点,也可辅助其坐标用于说明界址点位置。

界址点具体位置的描述一定要准确,如××界址点位于1号路与2号路的交叉处,这样的描述是不准确的,因为交叉处的范围很大,是交叉处的中央还是交叉处某一具体位置必须说清楚,如图2-1所示界址点位置,应描述成J3号界址点位于1号路与2号路的交叉处的1号路的北侧、2号路的中央处。

(2)界址线表示和说明

界址线指相邻两界址点的连线。界址线一般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依附于沟、渠、路、河流、田坎、地块边缘、居民点边缘、单位围墙外边缘等明显地物走向;二是依附于山脊、山沟等不明显地物走向;三是不依附于任何地物走

向,如在两界址点间连直线。根据界址线的表现形式,界址线的画法也不同。对第一种形式,首先要将所依附的沟、渠、路、河流、田坎、地块、居民点、单位围墙等明显地物的位置、形状调绘准确,然后再用图示规定的权属界线符号(界址线),根据界址线与地物的相对位置关系,标绘在这些地物的中心或某一侧(距依附地物边线0.2mm);对第二种形式,首先要判读山脊线(分水线)、山谷线(合水线)的准确位置,但在有森林等植被覆盖的山体上,判读山脊线或山谷线的准确位置有一定难度,这时可借助立体观察或参照地形图将山脊线或山谷线标绘准确,准确的山脊线或山谷线就是界址线的位置;对第三种形式,只要将界址点位置调查准确,连接两界址点间的直线即为界址线,这种情况,界址点的位置准确尤为重要。调绘时,应保证界址点、界址线与影像对比目视一致。

对每条界址线的具体位置都要用文字进行描述说明,如J1—J2,由J1沿××公路中央走向至J2;J4—J5,由J4沿山脊线至J5;J9—J10,由J9沿××学校东侧围墙至J10等。

土地归属证明书(完整版)

土地归属证明书 土地归属证明书-----|---------| |座落|| |-----|---------| |地号||图号|| |-----|---|----|-----| |用途||土地等级|| |-----|---|----|-----| |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 |---------------| |使用权面积|| |----|----------| |其中共用分摊面积|| |---------------| ||| |填|| ||| |证|| ||| |机|| ||| |关||

||年月日| ------------ |记事| |日期|内容|。 第二篇: 农村土地归属问题 农村土地95%属于村民小组占地时村民小组说了算 农村土地到底归谁所有?对此农民朋友存在很多误区。有人认为是国家所有,有人认为是村委会所有,还有人知道是集体所有,但具体怎么个集体所有就不清楚了。土地管理法第10条对于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但很多人看到其表述仍然是一头雾水,甚至会曲解其含义。就连法律工作者,也十有八九搞不明白。有一次我参加一个会议,当我问到有关土地是归村民小组农民集体还是村农民集体所有时,北京某有名律师过来质问我“哪有什么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不是一个主体。”我在办理土地所有权争议的案件时至少两次碰到县级国土局的主管副局长称“村民小组根本不是一个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是村委会的下级。村民小组与村委会产生土地所有权归属争议,就好比儿子与老子打官司”。 由此种种现实笑话使我不得不想,怪不得农民的土地受到这样那样的侵害如此严重,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自身缺乏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是一个重要原因。本来属于村民小组的土地,但大家都不清楚这一点,又怎么去维护土地权利呢?就好比本来是你的手机,但你还以为是别人的,你还会关心和维护好它的权利吗? 有鉴于此,我要大声疾呼并再三强调一个基本常识和现实存在:

土地权属证明范文

土地权属证明范文 土地权属证明书 土地权属证明我们这要进行城镇地籍调查,未经登记的土地用地单位和个人要提供土地归属证明,我们属于未经登记的个人土地,请问要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可以包括哪些?因为已经居住20多年,老地契已经遗失,可以提供其他证明吗? 可以提供房产证、村委会证明等 一、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包括:出让、转让、赠与、继承、更正、异议、更名、更址、抵押、租赁、查封、预查封、用途变更、分割合并、权利证书补发或换发等 二、办理土地登记应提交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 __明材料 个人应当提交 __或户口簿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指模; 企事业、机关单位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__、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具土地登记法人代表 __明书(原件)(以上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未成年人的土地权利,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并提交监护人 __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__明;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 __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以上材料涉及共同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各自提交。(如:抵押、租赁、共用宗地) 3、土地权属证明

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付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登记 (3)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依法转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4)依法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5)依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邻居界限协议书

邻居界限协议书 篇一: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甲村与乙村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甲村与乙村相邻,本着有利生产,维 护社会安定团结,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权属界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文如下: 一、权属界线划定前有关问题的处理: 1、甲村在乙村和丙村交界处的荒地20晌,因地势低洼无法耕种,经协商归乙村所有。 2、甲村与乙村在101公路北侧耕地互相插花,经协商相互调换后耕种,以界沟表示。 二、界线划分协议 1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J1点位于坐标:X5080103.3 Y44567961.9;J2点位于甲村52号旱地地块东北角;J3点位于水渠与田埂延长线交叉点中;J1点-J2点-J3点均以田埂中为界;J4点位于水渠与乙村4号草地地类界线交叉中;J5点位于水渠三叉口中;J3点-J4点-J5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6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7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8点位于水渠与内图廓线交叉点中;J5点-J6点-J7点-J8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8-J1点以本图内图廓线为界。该宗地闭合。具体位置可见权属协议书附图。

2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 三、有关说明 第一号界桩,即J1,位于…;第二号界桩,位于…,第三号界桩,位于…详细情况见界桩(界址点)成果表。 协议单位:甲村(公章)代表: (公章)代表: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乙村 篇二:最新规程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TD/T 1001-XX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签定单位名称与 年月日 (一)文字与签章 与相邻的土地权属界线,根据历史上形成的权属界线 和有关文件规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经相邻双方实地核实,确认土地权属界线正确无争议。 土地权属界线所涉及的图幅号:。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界线双方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指界人(签章):

【最新2018】土地边界认定协议书怎么写-推荐word版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土地边界认定协议书怎么写 篇一: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编号: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协议双方全称 县乡(镇)县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权属界线协议书 土地权属 界线协议书附图 1980西安坐标系检查者: 篇二:最新规程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TD/T 1001-201X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签定单位名称与 年月日 (一)文字与签章 与相邻的土地权属界线,根据历史上形成的权属界线 和有关文件规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经相邻双方实地核实,确认土地权属界线正确无争议。

土地权属界线所涉及的图幅号:。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界线双方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指界人(签章): 年月日 签订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指界人(签章): 年月日 调查人员(签章): 第页共页 (二)附图 绘图员:绘图日期:检查员:检查日期:第页共页 (三)界址说明 篇三:边界协议书 边界协议书 甲方:罗亨国(以下称甲方) 乙方:袁宏德(以下称乙方) 甲方1993年随苏南医院迁址到黄莲开发区高兴队,自建楼房上下层8间,北山墙及与乙方相邻(北山墙及围墙在建房时均除50公分地)现乙方在利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现盖后房由于地土较少,经协商甲方同意将50公分地给乙方利用,但 没胡通过转让,为了邻居友好相处,甲方土地自愿给乙方利用,如今后有拆迁 这50公分地块归甲方土地面积,无拆除现象永久居住,甲方在房屋维修时乙方应给于方便。 2、甲方的北边山墙双转墙约20余米属于甲方私有,甲方不转让,也就是说不 与乙方公山墙,乙方尽量不利用,另起墙当地也有常规操作,一得损伤甲方墙 体体面。

土地权属申请书

土地权属申请书 范本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霍家村一组界内两条荒沟的所有权为一组村民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松洲区夏家乡霍家村委会共有142户、740多口人。全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各有自己的名称:一组霍家(村委会所在地)二组前水泉、三组后水泉、四组敖包沟、五组房身沟。各小组之间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远的距离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边界(详见地图)

争议的土地位于一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沟,叫前洞沟,又名二道沟。多少年来,一组村民一直在这条沟的两侧耕种、劳作(有两块地是二组村民与一组村民互换形成)再往南便是鸡冠山,属于另一村的边界,西北东,均属一组土地。与其它组均不搭边,历史上属于一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组村民经营管理。 2000年春天,为防止水土流失,一组进行了治理,用推土铲将土坎推平,形成大坝,并在南侧斜坡挖了鱼鳞坑(见光盘) 2002年在李永任一组组长期间组织一组村民投入义务工在该荒沟内栽植了树木。当年发生火灾,部分树木被烧毁。2003年又组织一组村民进行了补种,大约有杨树150余棵,现该树木仍在。(一组村民李永、赵强证实)在沟内有一组村民赵强的承包地合同书。 2007年9月末,一组村民准备进一步治理该沟和山坡时,遭到村支书吴富的阻拦,说已发包给乡干部李某了。直到这时一组村民才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村民三十多人找到书记与其理论,书记说霍家村委会就是我说了算,愿哪告就哪告。 二主要事实

原来早在2000年12月30日,村委会就将这条荒沟以6000元的价格发包给了乡干部王清,承包期限为50年,用以偿还村委会的外债。 争议的第二块地是位于一组村民居住地村子中间的一条荒沟,该沟长约2.75公里,宽窄不一。这条沟将一组40户村民隔为南北两部分,此沟是一组村民出入的必经之地。在这条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 可在20007年9月12日承包给了刘枝(王清之妻)50年,承包费21000元。 两份合同,村委会均未征得一组村民的同意而擅自对外发包。不但侵害了一组村民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而且也剥夺了一组村民的优先承包权。 上述事实有书证赤峰市土地管理局于1993年土地勘查时制作的《霍家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村民承包地合同书及本村其它组证人三组、四组组长李祥、郑海、本组当时的负责人王永的证言证实,与书证相互印证。

土地权属证明(完整版)

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 第一篇: 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所有权属证明 坐落于宝鸡市金台区长寿镇长青村的土地,土名纸坊头150号,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该土地所有权归属宝鸡市金台区长寿镇长青村村民委员会,其土地使用权归属宝鸡市金台区长寿镇长青村大众浴池。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xx): 主任签名: 二o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第二篇: 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坐落于的土地(土地证编号: ),用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该土地上号地块及其附属房屋(房屋门牌号: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所有。现由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xx): 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第三篇: 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 那个不是个人有权利写的,需要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自己写的无效。单位的话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内容写就行了,把使用权人、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四至、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写明白盖上土地局的章就行了。 根据土地性质的划分,可分为国家享有所有权土地和集体享有所有权土地。 所以,对应的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所持有的权属证书为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了区别是在证书内容记载里有所区别的。 还有就是对应上述两种权属证书依法抵押后,所取得的他项权利证书。其也应划作权属证书范畴,区别其使用者为抵押权人而已。 办理土地登记的原因: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进行登记、发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以下情况须办理土地登记、出让、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要办理初始登记;购商品房、房改房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转让、继承等要办理变更登记;抵押、出租要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土地证书的作用: 土地证书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必要证件。 申办要件: 土地登记申请书、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地籍调查—审核与公告—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

土地界址协议书

土地界址协议书 篇一: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甲村与乙村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甲村与乙村相邻,本着有利生产,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权属界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文如下: 一、权属界线划定前有关问题的处理: 1、甲村在乙村和丙村交界处的荒地20晌,因地势低洼无法耕种,经协商归乙村所有。 2、甲村与乙村在101公路北侧耕地互相插花,经协商相互调换后耕种,以界沟表示。 二、界线划分协议 1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J1点位于坐标:X5080103.3Y44567961.9;J2点位于甲村52号旱地地块东北角;J3点位于水渠与田埂延长线交叉点中;J1点-J2点-J3点均以田埂中为界;J4点位于水渠与乙村4号草地地类界线交叉中;J5点位于水渠三叉口中;J3点-J4点-J5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6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7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8点位于水渠与内图廓线交叉点中;J5点-J6点-J7点-J8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8-J1点以本图内图廓线为界。该宗地闭合。具体位置可见权属协议书附图。

2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 三、有关说明 第一号界桩,即J1,位于…;第二号界桩,位于…,第 三号界桩,位于…详细情况见界桩(界址点)成果表。 协议单位:甲村(公章)代表: (公章)代表: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乙村 篇二:土地买卖合同范本 土地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朝阳泽耐尔车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211300004017983乙方(购买方):身份证: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朝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大街二段,土地面积为18345.6平方米(折约为27.55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朝阳方正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为:朝方正土估咨字【20XX】第049—2号。 二、转让方式: 1.现金交易。 2、土地的转让价为327元/平方米,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整。¥:600万元。 三、其他:

mapgis行政界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mapgis行政界线 篇一:mapgis操作 地类判读操作指导书 根据遥感影像分类的理论依据,遥感影像中同类地物在纹理、光谱、光照、地形及其植被覆盖等条件相同下应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光谱信息特征和空间信息特征,故同类地物像元的特征向量会集群在同一特征空间区域,而不同地物将集群在不同的特征空间区域。影像的分类通常有两种方法:计算机自动分类和目视解译分类。由于土地利用分类系统的主观性及其特殊性,影像判读采用目视解译方法,即内业判读依据正射遥感影像图,在计算机中将地类图斑和线状地物绘制在外业调查工作地图上,并预判地类。1.地类判定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地类含义来确定用地类型;2)地类认定应保持唯一性; 3)地类在空间上垂直交叠时,按照最上层的地物确定用地类型;4)地类在空间上水平交叉时,按照主要的地物确定用地类型;2.常见地类的认定

秭归教学实习中土地调查所涉及的地类主要有以下几种,见表1。通过对图斑的形状、大小、色调、位置、纹理等空间信息特征进行对照分析,按照土地调查要求进行内业判读,对各种地类图斑进行划分和标注。具体如下:1)色调toneandcolor:图像上反映目标物的相对亮度或颜色。 2)形状shape:地物的周界或轮廓所构成的一种空间形式,反映出目标体的基本结构、外型等。它是一个很好的解释线索:人类活动的产物往往有直线型边界,自然产物往往有不规则的边界(如森林)。 3)大小size:大小反映出目标体的尺度,它有助于目标物的解释。4)纹理texture:色调变化的空间频率。粗糙纹理,表现为灰度上的唐突变化,表面粗糙或结构复杂的地物反映为粗糙的纹理。精细纹理,表现为微小的变化,是物性均一性的表现(如原野、沥青、草地)。5)图案pattern:目标影像在空间上的排列形式。 6)阴影shadow:是帮助图像解释的重要要素,因为它可反映目标体的轮廓与高度信息。它是形态与色调的派生解译标志,阴影也是识别地形信息的重要要素。 7)相对位置关系association:通过相互关系的分析,有助于目标物的判明。8)水系标志: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解译标志,对地形、地貌、岩性、构造解译都非常有用。 9)其他:如季节对影像的影响土壤、植被标志和人类活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规范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有关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规范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 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地权[2009]470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11.09 【实施日期】2009.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规范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国土房地权〔2009〕470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 为巩固第二次土地调查阶段性成果,规范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管理工作,实现调查成果数据的动态化管理,服务“一张图工程”的各项用地审批系统,现将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系统启用。“一张图工程”地类变更和用途管制系统应当使用已经全国土地调查办审核并经市局复核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1:2000大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基本农田调查成果。除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发生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的,在“一张图工程”土地征收转用审批系统上进行

变更外,其他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应在“一张图工程”地类变更和用途管制系统上审批。 二、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内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发生地类权属变更以外的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主要包括:农业结构调整、违法用地拆除恢复、开发复垦、地类图斑界线调整及土地权属界线调整。 三、工作分工。市国土房管局房地权籍处负责全市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的业务管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一张图工程” 地类变更和用途管制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四、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程序。地类和土地权属界线变更应由相关单位在项目文件批准后15日内向区县国土资源分局申请,受理申请后在“一张图工程”地类变更和用途管制系统上根据本通知要求审核审批,审批完成后按乡镇分类进行归档。 属于依法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由用地单位申请。 属于违法用地依法拆除恢复原貌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属于开发复垦的,由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单位申请。 五、申请地类变更的要件。根据不同地类变更事项提交以下材料: (一)地类变更申请书; (二)地类变更证明材料; (三)勘测定界范围图; (四)其他材料。 其中地类变更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依法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根据区县农委批复的农业结构调整批文办理。属于农业结构调整进行地类变更的土地,地类变更应在农用地范畴内,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借农业结构调整之名将耕地变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要进行占补平衡。

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是 A.集体土地使用权 B.国有土地所有权 C.集体土地所有权 D.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案:C [解答]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对属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为集体土地。 2. 根据我国基本土地制度,我国的土地权属性质分为。 A.土地所有权和收益权 B.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 C.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D.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 答案:C [解答] 根据我国基本土地制度,我国的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土地权属调查就是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的问题。 3. 我国国有土地属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其他机关、单位、公民个人都不能成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A.全民 B.政府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 答案:A [解答] 我国国有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其他机关、单位、公民个人都不能成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4. 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 A.每个公民 B.国家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 答案:B [解答] 参见第3题解析。 5. 我国村农民集体土地的经营和管理者是。 A.村民委员会 B.每个村民 C.乡(镇)政府 D.村民自发形成的家庭小组 答案:A [解答] 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全村农民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作为集体土地的经营和管理者。 6. 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行为是行使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书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书 篇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明 证明 图号:,地号:,用地面积,建筑占地:,现提供给 特此证明 年月日 篇二: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乡(镇) 村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婚否 现有家庭人口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与申请人关系婚否是否农业工作单位现有住宅(处) 占地面积(平方米) 申请 理由 申请人:年月日 申请间数拟选地点 (村内外) 旧宅基地新划 宅基地 申请面积 (平方米) 东西长米耕地平方米 折合平方米其中:

南北宽米非耕地平方米 四至 签字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平面图比例尺:1:500 村民代表意见年月日 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乡镇政府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国土局意见经办人:年月日局长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核人:年月日 主管局长:年月日 县政府 批示 (盖章) 年月日 批准文号:沧政农宅字[200 ] 号 农村建房宅基地 申 请 书 县人民政府制 说明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

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政府。 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由批准机关填写。 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期装订存档,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申请 沧县国土局: 土地所: 我是村村民,全家口人,现有住房处,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东西长米,南北长米,面积平方米,请予以批准。 附:现有宅基地情况一览表 内容 处数持证人(现居住者) 审批文(证)号面积(平方米) 第一处

房屋所有权证明(完整版)

房屋所有权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明 第一篇: 房屋所有权证明 证明 兹有本社区居民,身份证号:,现住号,其居住房屋平方米建于70年代,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该房屋所有权属所有。 特此证明 201X-09-28 第二篇: 房屋所有权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明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201X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

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 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一、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 适用条件

土地归属证明书

土地归属证明书 第一篇: 土地归属由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确认,《宪法》第十条、《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的归农民集体所有。”你的土地不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有法律依据怎能起纠纷呢。 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人都认为土地证是证明土地权利归属和权利内容的唯一凭证,当土地证所记载的内容与土地登记簿内容不一致时,究竟以谁为准,土地权利人并不明确。 《物权法》对登记簿的法律效力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如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另外,《物权法》对于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内容与土地权属证书上所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以谁为准的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为加强土地管理,适应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及土地登

记自动化管理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重新修改、设计的土地证书及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规格及封面颜色见样本。证书记载内容、格式和使用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新版集体土地所有证的记载内容及格式不变,证书规格及封面颜色作适当调整。 二、新版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的规格为16开,其记载内容、格式和使用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三、土地登记过程中所需的其他表、卡,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可参照1989年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土地登记表、卡的种类,按新版土地登记卡的记载内容和要求,并结合本地土地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自行修改、印制。 四、启用新版土地证书、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后,各地已经颁发的原版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经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或备案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和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继续有效,待变更土地登记时逐步更换。各地土地管理部门现存的上述原版土地证书可继续使用到

界址协议书范文

界址协议书范文 界址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在旺苍县国华镇建房,建房墙界协议如下 1、甲方与乙方邻墙外墙面间距各出六十公分,共一点二米空间作采光区,第一坪为共用通道。 2、通道平面基与老街街面平齐,直通西南底端,底端保安墙共建共管。 3、封顶处双方平均共建透光棚封顶。 4、双方下水道各自分离,不共建共用。 5、通道入口大门共建共管,通道不放任何物件。 此协议双方各存一份,签字有效,永不反悔。 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甲村与乙村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甲村与乙村相邻,本着有利生产,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权属界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文如下 一、权属界线划定前有关问题的处理 1、甲村在乙村和丙村交界处的荒地20晌,因地势低洼无法耕种,经协商归乙村所有。 2、甲村与乙村在101公路北侧耕地互相插花,经协商相互调换后耕种,以界沟表示。 二、界线划分协议1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J1点位于坐标 X5080103.Y44567961.9;J2点位于甲村52号旱地地块东北角;J3点

位于水渠与田埂延长线交叉点中;J1点-J2点-J3点均以田埂中为界;J4点位于水渠与乙村4号草地地类界线交叉中;J5点位于水渠三叉口中;J3点-J4点-J5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6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7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8点位于水渠与内图廓线交叉点中;J5点-J6 点-J7点-J8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8-J1点以本图内图廓线为界。 该宗地闭合。 具体位置可见权属协议书附图。 2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 三、有关说明第一号界桩,即J1,位于…;第二号界桩,位于…,第三号界桩,位于…详细情况见界桩成果表。 协议单位甲村代表代表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乙村房屋屋基界址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的房屋是邻居关系,双方是靠在一起平排的房屋,双方两房屋之间的空间距离的问题,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事因甲方在经国土审批规划后建设房屋,此审批规划中甲乙双方的房屋之间的空间距离应留2.5米宽。 但甲方在建设房屋中竞在审批规划中两屋之间通道距离超建多占了50公分,如今乙方提出异议要求,今甲方已违规超出了50公分,那么乙方日后在建设房屋时也应按国土规划中也可超出50公分建房屋。 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友好协商,同意按现状规划好的屋址中双方都可超出50公分建设房屋,其双方的房屋距离均保持1.5米宽,以保持两屋之间的空间通道。

土地界线协议书

土地界线协议书 篇一: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与相邻的土地权属界线,根据历史上形成的权属界线和有关文件规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经相邻双方实地核实,确认土地权属界线正确无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界线双方和县国土资源局各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附图: 绘图员:绘图日期: 界线叙述: 叙述人: 签订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指界人(签章): 年月日 签订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指界人(签章): 年月日 见证人(签章): 年月日 篇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甲村与乙村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甲村与乙村相邻,本着有利生产,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权属界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文如下: 一、权属界线划定前有关问题的处理: 1、甲村在乙村和丙村交界处的荒地20晌,因地势低洼无法耕种,经协商归乙村所有。 2、甲村与乙村在101公路北侧耕地互相插花,经协商相互调换后耕种,以界沟表示。 二、界线划分协议 1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J1点位于坐标:X5080103.3Y44567961.9;J2点位于甲村52号旱地地块东北角;J3点位于水渠与田埂延长线交叉点中;J1点-J2点-J3点均以田埂中为界;J4点位于水渠与乙村4号草地地类界线交叉中;J5点位于水渠三叉口中;J3点-J4点-J5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6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7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8点位于水渠与内图廓线交叉点中;J5点-J6点-J(:土地界线协议书)7点-J8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8-J1点以本图内图廓线为界。该宗地闭合。具体位置可见权属协议书附图。 2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 三、有关说明 第一号界桩,即J1,位于…;第二号界桩,位于…,第 三号界桩,位于…详细情况见界桩(界址点)成果表。

权属调整协议书

权属调整协议书 甲方:长集镇许岗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长集镇路塘村村民委员会 2008年12月霍邱县长集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在长集镇许岗、路塘两村境内开工,项目的整治使许岗村新建组与路塘村苍房、红四、四里组权属界线发生了变化,为明晰土地所有权,避免纠纷,2008年4月10日在长集镇人民政府主持、长集国土中心所指导下,经甲乙双方现场勘察,签订如下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以往关于此段界线的协议、文件等同时废止。 起点0:位于红桥节制闸中心处;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拐点1:位于田块GT23—1西北角埂上,起点0至拐点1以红桥北路东边线为界,东为路塘村,西为许岗村,路属许岗村; 拐点2:位于田块GT24—3 东北角埂上,拐点1至拐点2以田埂北边线为界,北为路塘村,南为许岗村; 拐点3:位于田块GT30—3西北角埂上,拐点2至拐点3以田埂东边线为界,东为路塘村,西为许岗村;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拐点4:位于田块GT30—8西南角埂与田间道7交接处,拐点3至拐点4以田埂北及东边线为界,东、北为路塘村,西、南为许岗村; 拐点5:位于田块GT36—2东北角埂与田间道7交接处,拐点4至拐点5以田间路中心线为界,北为路塘村,南为许岗村,路属两村共有; 拐点6:位于田块GT37—5西北角埂与生产路1交接处,拐点5至拐点6以田埂西及北边线为界,东、北为路塘村,西、南为许岗村;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拐点7:位于田块GT37—5西南角埂与生产路1交接处,拐点6至拐点7以田间路中心线为界,东为路塘村,西为许岗村,路属两村共有; 拐点8:位于田块GT37—12东北角埂上,拐点7至拐点8以图上所示田埂北及中心线为界,东为路塘村,西为许岗村; 拐点9:位于位于田块GT37—16东南角埂与许岗路交接处,拐点8至拐点9以田埂东边线为界,东为路塘村,西为许岗村;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拐点10:位于新建大塘东埂延长线与许岗路交接处,拐点9至拐点10以许岗路北边线为界,北为路塘村,南为许岗村; 拐点11:位于排水沟与新建大塘南埂交接处,拐点10至拐点11以新建大塘东及南埂外沿线为界,东、南为路塘村,西、北为许岗村,塘属许岗村; 拐点12:位于田块C3—5西南角埂与排水沟交接处,拐点11至拐点12以排水沟中心线为界,东为路塘村,西为许岗村,沟属两村共有。 本协议一式四份,长集镇人民政府、路塘村民委员会、许岗村民委员会、霍邱县土地整理中心各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doc

设施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6)因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7)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应当在抵押财产处分后,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8)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9)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变更登记。 (20)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土地用途变更依法需

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已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 (21)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的,原土地权利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22)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注销登记。 (23)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 (24)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国土所将初审合格的有关表格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交到服务窗口后(属沙坪城区控制范围国有用地的,由用地者直接交服务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可编辑版】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可编辑版】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申请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资产处置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授权经营国有建设使用权登记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应当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明材料,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依法使用本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当事人应当持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兴办企业的,当事人应当持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和相关合同,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使用本集体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的,当事人应当持农用地使用合同,申请集体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持土地权利证书、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已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转

让后,当事人应当持土地权利证书和他项权利证明书,办理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因主债权被转让而转让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持原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转让协议、已经通知债务人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在土地上设定地役权后,当事人申请地役权登记的,供役地权利人和需役地权利人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土地权利证书和地役权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已经设定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后,当事人 申请登记的,供役地权利人和需役地权利人应当持变更后的地役权合同及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地役权变更登记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因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应当在抵押财产处分后,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权属界线

土地权属界线 1、土地权属界线是相邻土地权属单位确权的表示形式,是登记发证的重要依据。土地权属界线主要包括: 一是标注主要界址点、界址线的土地权属界线图; 二是土地权属界线图上主要界址点、界址线的文字说明。 2、土地权属界线表示方法 (1)界址点的选取、表示和点位说明 在平原地区,土地权属界线一般是沿着沟、渠、路、河流、田坎、耕地等地块边缘、居民点边缘(有的也从居民点中穿过)、企事业单位围墙边缘等明显地物走向;在丘陵山区除沿着明显地物走向外,还沿着山脊、山沟等不明显地物走向。 当土地权属界线与境界线重合(一致)时,不表示土地权属界线,用境界线代替土地权属界线。 土地权属界线由曲线和折线组成。在权属界线上,界线的转折点、与其他地物的交叉点,是起到控制界线位置和走向的关键点位,这些关键点位就称为界址点(也称为拐点)。界址点一般都依附于明显地物,因此需先将明显地物的位置调绘准确,然后再选取界址点。界址点的选取原则,一是实地点位明显,便于找寻;二是便于用文字描述其位置。下列地物点一般可选为界址点: ①土地权属界线与沟、渠、路、河流、田坎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 ②土地权属界线的转折点。 ③土地权属界线经过固定的房角、墙角、地角点等。 ④土地权属界线经过的山顶。 ⑤能够至少用二个(最好为三个)不同方向的其他明显固定地物点交会出来的点位。 ⑥其他明显点位。 界址点选定后,其点位在调查底图相应位置用直径0.1mm的点表示,并用半径为0.8mm的圆圈圈定标注,界址点编号用Jn表示,n为1、2、3……,界址点编号可以空号但不能重号。界址点密度要兼顾能够控制权属界线的位置和走向、及图面清晰易读,界址点间距一般以大于图上10mm为宜。当界址点过密时,应适当取舍,保持图面清晰;当界址点过疏时,应适当增加界址点,以控制界线位置和走向。对于特殊情况,界址点间距也可小于10mm。 对每个选定的界址点的具体位置都要用文字进行描述说明,描述界址点位置时一定要依据界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精选多篇)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精选多篇)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我们这要进行城镇地籍调查,未经登记的土地用地单位和个人要提供土地归属来源证明,我们属于未经登记的个人土地,请问要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可以包括哪些?因为已经居住20多年,老地契已经遗失,可以提供其他证明吗? 可以提供房产证、村委会证明等 一、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包括:出让、转让、赠与、继承、更正、异议、更名、更址、抵押、租赁、

查封、预查封、用途变更、分割合并、权利证书补发或换发等 二、办理土地登记应提交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指模; 企事业、机关单位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具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未成年人的土地权利,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以上材料涉及共同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各自提交。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付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登记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依法转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依法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依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