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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锅炉水处理检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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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锅炉水处理检验工艺

1、总则

1.1为了保证电站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质量,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腐蚀及蒸汽质量恶化而造成的事故,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检验工艺。

1.2适用范围:

1.2.1以水为介质的额定工作压力>3.8MPa固定式蒸汽锅炉;

1.2.2本检验工艺不适用于交通运输车、船上的锅炉、和原子能锅炉。

1.3、检验依据:

1.3.1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3.3《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1.3.4《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1.3.5《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

1.3.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4部分:电厂化学》

DL/T5190.4;

1.2.7《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561;

1.3.8《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

1.3.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2145;

1.3.10《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DL/T912;

1.3.11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1.4电站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包括电站锅炉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

运行水处理监督检验、停炉水处理检验三种情况。

2.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

2.1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可结合对锅炉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时

进行。

监督检验是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方式包括资料核查、现场监督、实物检查,实物检查前应当先审阅安装、调试记录或报告。

2.2 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重点是核查水处理设备的产品文件、水处理设备制水能力与当地水质和锅炉给水量的匹配情况,其内容包括锅炉水处理设计或者改造方案审查、水处理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水质检验。

2.3锅炉水处理设计或者改造方案审查

2.3.1应当依据以下设计规范和水质标准核查锅炉水处理设计或者改造方案:

(1)GB/T 50109-2006《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

(2)《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2145

(3)《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DL/T912

(4)DL/T5068《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

2.3.2锅炉水处理设计或改造方案的核查重点如下:

(1)水处理系统设计能否保证水汽质量符合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912《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要求,并且满足锅炉运行过程中各种工况变化的要求;

(2)水处理系统制水能力能否保证连续、充足的供给锅炉合格的补给水;

(3)有水处理工艺设计计算说明书,内容齐全,能够指导设备选型和系统设计;

(4)全年水源的水质分析资料是否齐全;

(5)有水处理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

(6)水汽系统取样点的设置和取样装置能否保证所取水汽样品具有代表性和适应需要;

(7)加药装置、加药系统满足使用要求;

(8)化验场地、化验设施以及监测仪表的配置满足水、汽质量监测的需要。

2.4水处理设备安装监督检验重点项目和要求

2.4.1核查以下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1)水处理设备、树脂、药剂和填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包括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等技术文件。

(2)安装设计修改文件;

(3)水处理系统竣工图;

(4)水处理系统调试报告,

(5)锅炉化学清洗质量记录及其报告;

(6)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证书。

2.4.2水处理设备安装监督检验

2.4.2.1基本要求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水处理设备、管道、阀门安装施工正确,无泄漏;

(2)设备及管道安装后的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规定,无泄漏。

(3)设备及管道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颜色涂漆。

(4)水处理设备应有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证明书。

2.4.2.2预处理设备

(1)澄清(器)池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a、外壳垂直误差符合规定;

b、集水装置的水平度符合规定,集水槽、隔板焊接严密;

C、溢水管与出水管标高偏差符合规定;

d、进水分配箱的相邻堰口高度偏差符合规定。

(2)机械过滤器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a、外壳垂直误差符合规定;

b、配水、排水、空气分配系统的安装符合规定;

C、外部管道、阀门安装符合规定。

d、过滤器内部的防腐层,垫层、滤料的装填符合设计规定。

(3)活性碳过滤器

检查的内容同机械过滤器。

(4)无阀滤池、虹吸滤池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a、安装符合设计规定;

b、虹吸严密,符合设计规定;

c、虹吸辅助管管口、滤池出水口、进水分配箱堰口、进水管U形弯底部及排水井堰口的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2.4.2.3水处理系统

(1)反渗透设备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a、设备主机架、泵、管道安装符合设计规定;

b、配备的仪器、仪表的量程和精度符合设计规定;

c、电气设备(控制柜、操作盘、仪表、泵及其相关设备)有安全保护装置;

d、反渗透膜、泵的保护系统安全可靠;

e、保安过滤精度符合设计规定;

f、加药装置、清洗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规定。

(2)离子交换设备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a、外壳垂直误差符合规定;

b、配水、排水、再生、空气分配系统的安装符合规定;

c、外部管道、阀门的安装符合规定;

d、防腐层符合规定;

e、石英砂、书脂应进行预处理并有施工记录;

f、垫层、树脂、压脂层的装填符合规定;

g、监测仪表及其程序控制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规定。

(3)再生计量箱、贮槽、酸雾吸收器以及各种水箱(槽)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a、安装符合设计规定;

b、防腐层符合设计规定;

c、箱内清洁;

d、液位计及其安装符合规定。

(4)树脂、滤料、药剂质量

必要时,按照以下要求对水处理设备、树脂、滤料、药剂质量进行抽检;

a、离子交换树脂检验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检验方法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b、活性碳检验方法按DL/T582《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用活性碳使用导则》进行;

c、石英砂和无烟煤等滤料、垫层的检验方法按照DL/T519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4部分:电厂化学》中附录的规定;

d、水处理药剂检验方法按照国家、行业或者企业标准进行。

2.4.2.4安装监督检验结束后应及时出具《电站锅炉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报告》详见附件。

2.4.2.5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结论包括合格、不合格。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水处理设计核查合格;

(2)设备安装质量合格;

(3)调试结果符合设计水质、水量及工艺参数的要求;

(4)水质检验合格。

3、运行水处理监督检验

3.1运行水处理监督检验包括水、汽质量抽样检验和水处理设备运行状

况检查。

3.2水、汽质量监测

3.2.1取样

根据GB/T6907《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水样的采集方法》及GB/T14416《锅炉蒸汽的采样方法》的要求取样。为了保证样品的时效性,所取的样品必须在72h内化验完毕。否则,应当重新取样。

3.2.2化验分析

根据被测组分的性质、含量和对分析结果准确度的要求,准备好试验所需标准溶液和有关仪器仪表,按照《电站锅炉水质检验工艺》符合以下要求并且选择合适的标准方法进行测定。

(1)电站锅炉的水质分析项目与方法应该符合DL/T912《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规定的监测指标。具体检验项目见《发电锅炉运行水处理监督检验

报告》。

(2)溶解氧的检验必须在现场进行。

(3)采用除盐水作为补给水的锅炉水汽分析项目中的电导率和氢电导率、pH值必须在现场测定。

3.3水处理设备运行状况检查

3.3.1混凝、沉淀、过滤、电渗析、反渗透设备

检查以下主要内容:

(1)设备是否完好;

(2)水质和出力能否满足要求;

(3)电渗析的流速、阻力、电流、流量、脱盐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反渗透的高、低压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流量、脱盐率、回收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自动延时冲洗是否符合要求,启动运行时防止突然高压冲击反渗透膜装置是否可靠,膜元件背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3.2离子交换器

检查以下主要内容:

(1)压力表、流量表精度、量程和校验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指示是否正确。

(2)离子交换器是否跑漏树脂。

(3)通过离子交换器窥视镜观测树脂量是否足够。

(4)反洗或者成床、落床,观测树脂的分布情况,判断是否有偏流现象。

(5)床体是否渗漏;

(6)水处理设备出力及出水水质是否能满足锅炉安全运行的需要。

3.3.3水处理系统

检查以下主要内容:

(1)水处理系统阀门与管道是否有渗漏,阀门关启是否灵活,再生液隔绝阀能否有效隔绝,管道是否通畅,管道是否按规定标识颜色油漆,阀门是否挂标识牌,介质流向标识是否清晰正确。

(2)水处理设备的程序控制器及自动控制装置运行是否安全可靠。

(3)再生剂贮存槽、再生计量箱、各种药剂溶解槽、各种水箱的液位计指示是否准确,有无卡涩现象;是否严密不漏.

3.3.4水、汽取样装置

检查以下主要内容:

(1)水、汽取样装置的冷却效果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2)能否保证所取水汽样品具有代表性。

3.3.5标准溶液、分析仪器

检查以下主要内容:

(1)试验室各种标准溶液、分析试剂是否能满足所监测项目的要求。

(2)试验室分析仪器仪表及在线监测仪表的校验是否符合要求,精度、准确度能否满足化验项目的要求。

3.3.6加药装置

检查以下主要内容:

(1)加药装置是否能满足正常加药的需要。

(2)是否有堵塞或泄漏现象。

3.4根据检验情况出具《电站锅炉运行水处理监督检验报告》详见附件。

3.5发电锅炉运行水处理监督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电站锅炉水质依据DL/T912《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进行判定,对不合格的,应当提出整改的要求和期限。

4. 停炉水处理检验

4.1停炉水处理化验工作结合锅炉大修工作进行,包括以下检验内容:

(1)查阅锅炉水处理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

(2)水处理系系统(设备)检验;

4.2资料核查

查阅有关锅炉水处理技术、管理资料;有关运行、化验、检修记录、上一个检验周期以来的《电站锅炉运行水处理监督检验报告》、《电站锅炉停

炉水处理检验报告》、《化学清洗质量检验报告》,必要时查阅水、汽系统查定报告、锅炉热化学试验报告等,了解水处理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核查以下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1)上次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已经整改;

(2)化学清洗质量检验报告符合要求;

(3)在岗的水处理作业人员持有相应类别的证书;

(4)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与水、汽质量化验记录齐全,化验项目、频次

符合要求;

(5)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齐全,能够有效执行;

(6)停(备)炉保护有关记录齐全、可靠;

(7)有与水处理有关的事故分析报告及其防范措施。

4.3水处理设备检验

4.3.1离子交换器、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内部装置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橡胶衬里防腐层、橡胶衬里与金属表面结合完好,橡胶衬里表面的外伤和夹杂物不影响运行效果,必要时对橡胶衬里防腐层进行高频电火花检验,如果有“漏电”现象,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进行修补,修补后重新进行电火花检验;

(2)进、排水装置、中间排水装置是否完好,拉撑固定装置等不得损坏,水帽有无松动、破损情况;

(3)纤维网套耐酸、碱,无破损或松脱,目数符合设计要求。

(4)石英砂垫层的级配与高度符合相关的规定,石英砂垫层无乱层。

4.3.2除碳器内部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橡胶衬里防腐层的检验与离子交换器相同。

(2)检查填料无污堵,破碎情况,填料规格高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3.3树脂捕捉器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橡胶衬里防腐层的检验与离子交换器相同;

(2)检查滤网目数或者间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是否紧固严密。

4.3.4再生剂贮存槽、再生计量箱、各种药剂溶解槽、各种水箱的内部检验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防腐层的检验与离子交换器相同;

(2)检查内部是否清洁、无杂物

4.3.5树脂污染程度

必要时检验树脂污染程度,检验方法见下表。

树脂污染程度的检验方法

4.4锅炉内部化学检验

检验前,与使用单位协商检验的项目、时间、准备工作、检验条件、检验期限、安全保护措施等事宜,拟定检验方案。

4.4.1汽包检验内容

(1)汽包内壁

检查以下部位是否符合要求:

a、水、汽侧颜色,水、汽分界线情况;

b、腐蚀的部位、面积、深度;

c、沉积物沉积的部位、厚度、覆盖率、分布情况;

d、选择沉积物最厚与最薄的部位,分别采集面积为100×100mm的样品进行称重,必要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化验。

(2)旋风分离器、洗汽装置、百页窗

检查以下部位是否符合要求:

a、腐蚀程度、表面状况、腐蚀产物的颜色;

b、盐类附着物的情况;

c、必要时采集腐蚀产物与盐类附着物进行分析化验;

d、旋风分离器、百页窗有无脱落,记录脱落部位及数量。

4.4.2排污管、加药管

(1)检查管孔污堵情况;

(2)检查外表面腐蚀情况、腐蚀产物的颜色。

4.4.3水冷壁割管检验

在热负荷最高处割管检验沉积物生成速度、沉积物总量、腐蚀程度。保留管样,并且拍照存档。

4.4.4水冷壁下联箱的检验

检验水冷壁下联箱及管口处的颜色、水渣、结垢、腐蚀等情况,分析了解排污、加药等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4.4.5过热器、再热器腐蚀、积盐程度检验

必要时检验过热器、再热器的积盐、腐蚀程度。

4.4.6省煤器氧腐蚀程度检验

检验省煤器进口段及水平管下部氧腐蚀程度,如果低温省煤器腐蚀严重,还应当检查高温段省煤器腐蚀情况。

4.5根据检验情况出具《电站锅炉停炉水处理检验报告》详见附件。对不合格的,应当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整改的要求和期限。

4.6电站锅炉按照DL/T561《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进行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水处理系统(设备)完好;

(2)汽包装置完好,腐蚀程度无明显加重;

(3)水冷壁腐蚀坑点无明显加重,沉积物沉积率小于80g/m2·a;

(4)过热器、再热器无积盐,腐蚀程度无明显加重;

(5)省煤器腐蚀坑点无明显加深和增加。

锅炉水处理理论试题库(答案)

工业锅炉水处理理论试题库(答案) 二填空(每题1 分,共计20 分) 《规则》部分 1.《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规定: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根据锅炉的(数量)、参数、水源 情况和水处理(方式),配备专(兼)职水处理管理操作人员。 2.《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规定:锅炉水处理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 (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3.《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规定: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根据锅炉的参数和汽水品质的要求,对锅炉的原水、(给水)、锅水、(回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4.《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规定:安全监察机构对锅炉使用单位的水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水质不合格造成严重(结垢)或(腐蚀)的锅炉使用单位,市、地级安全监察机构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制定《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由于 (结垢)或(腐蚀) 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 6.制定《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依据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7.未经注册登记的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不得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8.锅炉清洗单位必须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才能从事相应级别的(锅炉)清洗工作。 9.锅炉水处理系统安装验收是锅炉总体验收的组成部分,安全监察机构派出人员在参加锅炉安装总体验收时,应同时审查水处理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技术资料和(调试)报告,检查其安装质量和水质。(水质)验收不合格的不发锅炉使用登记证。 10.安全监察机构对锅炉使用单位的水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水质不合格造 成严重(结垢)或(腐蚀)的锅炉使用单位,市、地级安全监察机构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锅炉水处理的检验一般应结合锅炉(定期)检验进行。检验内容包括:水处理设备状况以及设备的(运行操作)、管理等情况。 12.锅炉取样装置和取样点应保证取出的水汽样品具有(代表性)。 13.其它部门或行业颁发的与《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相抵触的规定或文件(无效)。14.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不应以化学清洗代替正常的(水处理) 工作。 15.使用锅炉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无机化学部分 16.在盐酸中溶解很少,基本无气泡,加入10%氯化钡后,生成大量白色沉淀物的垢样是(硫酸盐垢)。 17.加稀盐酸可缓慢溶解,溶液呈黄绿色,加硝酸能较快溶解溶液呈黄色的垢样是(氧化铁垢)。18.在5% 盐酸溶液中,大部分可溶解,同时会产生大量气泡的垢样是(碳酸盐垢)。19.在盐酸中不溶解,加热后其它成分缓慢溶解,有透明砂粒沉淀物,加入1%HF 可有效溶解的垢样是(硅酸盐垢)。 20.中和反应是指一般把酸和碱作用生成(盐)和(水)的反应称为中和反应。 21.质量守恒定律是指反应前参加反应的各物质的(总质量)等于反应后生成物的(总质量)。22.溶度积定义为:在难溶电解质的饱和溶液中,有关(离子浓度)的乘积在(一定温度) 下是一个常数。 23.影响化学反应速度的外界主要因素有:(浓度)、温度和(催化剂)等。24.燃料在锅炉中的燃烧属于(化学)变化。 25.水在锅炉中受热变成蒸汽属于(物理)变化。26.水是一种极性分子,是一种很好的极性溶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G5001-2008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08)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5001–2008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Boiler Water Treatmen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8年8月7日 前言 2004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修订任务书。2004年4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2004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首次工作会议,确定了修订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2004年9月在苏州召开了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

形成了《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草案,之后,邀请部分专家对草案进行了讨论,并且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2004年10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4]60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5年3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随后多次召开相关讨论会进行了修改。2008年8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1999年版的《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自颁布实施以来,对锅炉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起到有利的推动和规范作用。本规则是在此基础上,按照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和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国锅炉水处理发展现状、锅炉使用单位的需求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检验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的修订。本次修订中取消和修订了1999 年版《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和内容,对于锅炉化学清洗以及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的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在采用行业自律模式的基础上,强化监督管理;对于锅炉水处理人员,分成锅炉水处理检验检测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两类,分别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本规则旨在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腐蚀及蒸汽质量恶化而造成的锅炉事故,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盐城分院徐志俊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赵洪彪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王骄凌 长春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刘瑞长 辽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郝景泰 新乡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焦建国 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检验所杨麟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周英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赵欣刚 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张兆杰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陈洁

锅炉水质化验操作过程

锅炉水质化验操作规程 一、绪论 工业锅炉基本上是以水为介质进行热量的传输与动力的提供。水对锅炉的重要性,如同人体与血液的关系,因而水被誉称为锅炉的血液。锅炉安装使用地点不同,所用的水源也不一样,但不外乎是地下水、地表水或经过自来水厂处理的水。由于水存在于自然环境中,不可避免地溶解有各种杂质。这些杂质如不经处理直接进入锅炉,将会带来严重后果。如结垢、腐蚀、鼓包、甚至爆炸,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事故。当含有钙镁等离子的水进入锅炉后,经过锅水不断蒸发和浓缩,形成水垢,附着在受热面上,降低传热效率,必然增大了锅炉的燃料消耗。因而水质的好坏,不仅涉及锅炉的安全问题,还关系到节能减排与经济运行。 *****分管着公司生活区和矿区的11个锅炉房,共有28台锅炉。为此,中心对锅炉水的化验操作标准进行了规范。 二、锅炉水的化验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阐述锅炉水质化验标准操作规程,以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2. 使用范围 适用于锅炉水质化验的全过程。 3. 职责 化验室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硬度测定 4.1.1试剂 4.1.1.1 %铬黑T指示液(乙醇溶液):称取0.5g铬黑T(C0HONSNa)37122与4.5g盐酸羟胺,在研钵中磨匀,混合后溶于100ml95%乙醇中。将此溶液转入棕色瓶中备用。 4.1.1.2 氨--氯化氨缓冲溶液(PH=10):称取20克氯化氨溶于500ml 蒸馏水中,加入100ml浓氨水,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混匀。4.1.2 操作步骤 取100ml透明水样注于250ml锥形瓶中,加入3ml氨-氯化铵缓冲液,再加入2滴铬黑T指示剂。在不断摇动下,用L EDTA标准溶液滴定至蓝色。V标准溶液所消耗的体积EDTA即为终点,记录. 4.1.3 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3(mmol/L)C×V /V×10 YD=S式中:C——指EDTA标准溶液的浓度; V——指滴定时所消耗的EDTA的体积; V——指水样的体积。S注:YD值不得高于L。 4.1.4 将硬度测量结果填入《锅炉水质化验记录表》。 碱度测定 4.2.1试剂 4.2.1.1 酚酞指示剂(1%):将1克酚酞溶于100ml95%乙醇中。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质技监局锅发[1999]217号 关于颁布《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总后勤部: 1993年11月17日原劳动部颁布的《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试行)对防止和减少由于水处理不当而导致锅炉发生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原规则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为此,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予以公布。新规则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原《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在该规则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发的映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年9月21日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 督局的职责,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第三条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的生产单位,锅炉房设计单位,锅炉水质监测单位,锅炉水处理技 术服务单位及锅炉清洗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规则。 第四条进口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也应符合本规则 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负责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七条锅炉水处理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级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水质标准)。 第八条安全监察机构应有专人负责锅炉水处理监察工作。 第九条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不应以化学清洗代替的正常的水处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的单位,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的注册登记后,才能生产。 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的注册登记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制定。 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在注册登记时,应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机构进行的性能测试。钢制水处理设备应符合JB2932《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的规定:非钢制水处理设备及水处理药剂、树脂均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未经注册登记的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不得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

电厂化学水处理工艺流程

电厂化学水处理工艺流程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化学水处理系统 一.从给水品质标准看化学水处理的必要性 下表是锅炉给水品质标准。 总硬度 (μmol/L) 溶解氧 (μg/L) 电导率 (μs/cm) 二氧化硅 (μg/L) PH值 (25℃) 二氧化碳 (μg/L) 标准≤30 ≤50 10 ≤20 ~≤20 我国北方多采用深井水源,其水质超标最严重的是总硬度,总硬度是指溶液中钙离子(Ca2+)和镁离子(Mg2+)摩尔浓度的平均值。所谓摩尔浓度指每升溶液中溶质含量的毫摩尔数。例如Ca的原子量为40,1mol Ca2+的质量是80g (其化学意义是:1mol Ca2+内含×1023个钙离子)。如果1L溶液中含有1g Ca2+,那么它的摩尔浓度是1/80=L=L。 给水水质不良,特别是钙、镁、钠、硅酸根离子超标,会给热力设备造成如下危害: 1. 热力设备的结垢:如果进入锅炉或其它热交换器的水质不良,则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在和水接触的受热面上,会生成一些固体附着物,这种现象称为结垢,这些固体附着物称为水垢。因为水垢的导热性比金属差几百倍,而这些水垢又极易在热负荷很高的锅炉炉管中生成,所以结垢对锅炉(或热交换器)的危害性很大;它可使结垢部位的金属管壁温度过高,引起金属强度下降,这样在管内压力的作用下,就会发生管道局部变形、产生鼓包,甚至引起爆管等严重事故。结垢不仅危害安全运行,而且还会大大降低发电厂的经济性。例如,热力发电厂锅炉的省煤器中,结有1mm厚的水垢时,其燃料用量就比原来的多消耗%~%。因此有效防止或减少结垢,将会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另外,循环水的水质不良,在汽轮机凝汽器内结垢会导致凝汽器真空度降低,从而使汽轮机的热效率和出力下降;过热器的结垢会使蒸汽温度达不到设计值,使整个热力系统的经济性降低。热力设备结垢以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洗工作,这就要停运设备,减少了设备的年利用小时数;此外,还要增加检修工作量和费用等。 2.热力设备及其系统的腐蚀:发电厂热力设备的金属经常和水接触,若水质不良,则会引起金属腐蚀,如给水管道,省煤器、蒸发器、加热器、过热器和汽轮机凝汽器的换热管,都会因水质不良而腐蚀。腐蚀不仅要缩短设备本身的使用期限,造成经济损失;而且腐蚀产物转入水中,使给水中杂质增多,从而加剧在高热负荷受热面上的结垢过程,结成的垢又会加速炉管的垢下腐蚀。此种恶性循环,会迅速导致爆管等事故。 3. 过热器和汽轮机流通部分的积盐:水质不良还会使蒸汽溶解和携带的杂质(主要是Na+和HSiO3-离子)增加,这些杂质会沉积在蒸汽的流通部位,如过热器和汽轮机,这种现象称为积盐。过热器管内积盐会引起金属管壁过热甚至爆管;阀门会因积盐而关闭不严;汽轮机内积盐会大大降低汽轮机的出力和效率,即使少量的积盐也会显着增加蒸汽流通的阻力,使汽轮机的出力下降。当汽轮机积盐严重时,还会使推力轴承负荷增大,隔板弯曲,造成事故停机。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理论考试卷及答案

一级锅炉水处理作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科室: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1、考前请将单位、科室、姓名和填写清楚。 2、所有答案请直接写在试卷上 3、考试形式:闭卷 一、单选题共380题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的县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现行体制下是指()。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C、交通部门 D、劳动部门 答案:B 2、锅炉的水处理设备、药剂及树脂的生产单位,必须在()级安全监察机构注册后方可生产。 A、国家 B、省 C、地、市 D、县 答案:B 3、对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锅水总碱度规定了上限的原因是()。 A、消除暂时硬度的同时,也消除了碱度 B、防止原水碱度过高或加药的剂量过大 C、药品的质量不稳定 D、防止苛性脆化 答案:B 4、溶解氧的控制指标为()。 A、工作压力<2.5,>1.6MPA的锅炉,为≤0.05毫升/升 B、工作压力<2.5MPA,>1.6MPA的锅炉,为≤0.05毫克/升 C、蒸发量≤2T/H的锅炉,为≤0.1毫升/升 D、高温热水锅炉,为≤0.1毫升/升 答案:B 5、锅炉水处理人员不包括()。 A、锅炉水处理检验人员 B、锅炉房管理人员 C、锅炉化学清洗单位的清洗操作人员 D、锅炉使用单位的水处理管理操作人员 答案:B 6、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得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5年 B、3年 C、4年 D、终生 答案:B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复审一次。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B 8、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A、30 B、60 C、20 D、10 答案:A

电厂水处理工艺流程及优化设计解析

电厂水处理工艺流程及优化设计解析 水的质量及出水受到水处理工艺的影响,发电厂的水处理工艺直接影响到发电质量和效率。对发电厂中的自然水进行有效处理,不仅可以提高水质和洁净水的产量,还能够提高发电厂发电效率。本文对电厂水处理工艺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水处理工艺优化策略,旨在提高电厂发电效率。 1、概述 人们通过长期实践经验得出,发电厂热力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电厂是否能够经济运行受到热力系统中水品质的影响。天然水由于没有经过处理,含有很多杂质,含有杂质的水进入热力系统中的水汽循环系统,会对热力设备造成损害。要想确保热力系统中能够有良好的水质,就必须要对水进行净化处理,并且要对汽水质量进行严格监按控。 2、电厂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 2.1 预处理 电厂锅炉水处理工艺的第一个流程就是给水预处理,这一流程主要包括混凝、沉淀澄清以及过滤,经过这几项工作将水中的悬浮物及胶体物质去除,确保水中悬浮物的含量低于5mg/L,最终得到澄清水。水经过预处理之后,还需要按照不同的用途进行深度处理。如在火力发电厂作为锅炉用水,还必须用反渗透及离子交换的方法去除水中溶解性的盐类;用加热、抽真空和鼓风的方法去除水中溶解性气

体。 2.2 补给水处理 发电厂补给水处理方式多采用反渗透和离子交换。超滤在补给水处理系统中可用作反渗透进水的前处理,它可有效地去除水中胶体等颗粒状物,使反渗透进水水质合格,减少反渗透膜的污染,延长反渗透膜的使用寿命。 2.3 凝结水处理 火力发电厂锅炉的给水由汽轮机凝结水和锅炉补给水组成,凝结水是锅炉给水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量占锅炉给水总量的90%以上。凝结水中含有悬浮物和金属腐蚀物,在混床除盐前,可以用过滤的方法予以去除,以此来确保混床设备的有效运行。现阶段电厂中使用的过滤设备主要有覆盖过滤器和电磁过滤器两种。 2.4 循环水处理 电厂循环水处理工艺有很多种,比如加水稳计、加酸、石灰软化、弱酸离子软化以及膜处理技术等。在国家节水政策的要求下,火力发电厂尤其是采用干除灰工艺的火电厂,要在循环水处理这一环节进行节水,以提高循环水的浓缩倍率作为前提,使补充水量以及排污水量减少,进而能够减少新鲜水的使用量。 2.5废水处理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三条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的生产单位,锅炉房设计单位,锅炉水质监测单位,锅炉水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及锅炉清洗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规则。 第四条进口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锅

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也应符合本规则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负责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七条锅炉水处理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级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水质标准)。 第八条安全监察机构应有专人负责锅炉水处理监察工作。 第九条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不应以化学清洗代替的正常的水处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的单位,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的注册登记后,才能生产。 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的注册登记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制定。 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在注册登记时,应通过省级以上

电厂化学水处理工艺流程

化学水处理系统一.从给水品质标准看化学水处理的必要性 下表是锅炉给水品质标准。 总硬度 (口mol/L)溶解氧 (卩g/L)电导率 (s/cm)二氧化硅 (口g/L) PH值 (25 C )二氧化碳 (u g/L) 标准 < 30 < 50 10 < 20 8.8 ?9.2 < 20 我国北方多采用深井水源,其水质超标最严重的是总硬度,总硬度是指溶液中钙离 子(Ca2+)和镁离子(Mg廿)摩尔浓度的平均值。所谓摩尔浓度指每升溶液中溶质含量的毫摩尔数。例如Ca的原子量为40,1mol Ca2+的质量是80g (其化学意义是:1mol Ca2 +内含6.02 X 1023个钙离子)。如果1L溶液中含有1g Ca2 +,那么它的摩尔浓度是1/80 = 0.0125mol/L = 12.5mmol/L。 给水水质不良,特别是钙、镁、钠、硅酸根离子超标,会给热力设备造成如下危

害: 1. 热力设备的结垢:如果进入锅炉或其它热交换器的水质不良,则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在和水接触的受热面上,会生成一些固体附着物, 这种现象称为结垢,这些固体附着物称为水垢。因为水垢的导热性比金属差几百倍,而这些水垢又极易在热负荷很高的锅炉炉管中生成,所以结垢对锅炉(或热交换器)的危害性很大;它可使结垢部位的金属管壁温度过高,引起金属强度下降,这样在管内压力的作用下, 就会发生管道局部变形、产生鼓包,甚至引起爆管等严重事故。结垢不仅危害安全运行,而且还会大大降低发电厂的经济性。例如,热力发电厂锅炉的省煤器中, 结有1mm厚的水垢时,其燃料用量就比原来的多消耗1.5 %? 2.0%。因此有效防止或减少结垢,将会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另外,循环水的水质不良,在汽轮机凝汽器内结垢会导致凝汽器真空度降低, 从而使汽轮机的热效率和出力下降;过热器的结垢会使蒸汽温度达不到设计值,使整个热力系统的经济性降低。热力设备结垢以后, 必须及时进行清洗工作,这就要停运设备,减少了设备的年利用小时数;此外,还要增加检修工作量和费用等。 2. 热力设备及其系统的腐蚀:发电厂热力设备的金属经常和水接触,若水质不良,则会引起金属腐蚀,如给水管道,省煤器、蒸发器、加热器、过热器和汽轮机凝汽器的换热管,都会因水质不良而腐蚀。腐蚀不仅要缩短设备本身的使用期限,造成经济损失;而且腐蚀产物转入水中,使给水中杂质增多,从而加剧在高热负荷受热面上的结垢过程,结成的垢又会加速炉管的垢下腐蚀。此种恶性循环,会迅速导致爆管等事故。 3. 过热器和汽轮机流通部分的积盐:水质不良还会使蒸汽溶解和携带的杂质(主要是Na+和HSiO,离子)增加,这些杂质会沉积在蒸汽的流通部位,如过热器和汽轮机,这种现象称为积盐。过热器管内积盐会引起金属管壁过热甚至爆管;阀门会因积盐而关闭不严;汽轮机内积盐会大大降低汽轮机的出力和效率,即使少量的积盐也会显着增加蒸汽流通的阻力,使汽轮机的出力下降。当汽轮机积盐严重时, 还会使推力轴承负荷增大,隔板弯曲,造成事故停机。

锅炉水处理基础知识与检验方法

锅炉水处理学习报告 一、学习内容系统图 二、化学基础知识的学习 ⒈ 化学基本概念 ⑴ 元素:是具有相同核电核数的同一类原子的总称. ⑵ 分子:是保持原物质的一切性质的最小微粒。 ⑶ 原子:是物质进行化学反应的最小微粒。 ⑷ 化学变化:物质本身发生变化,生成一种或几种新的物质的变化。 ⑸ 物理变化:物质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 ⑹ 摩尔质量:1摩尔物质的质量,叫做摩尔质量。也就是6.02*(10)23个分子或原子的总量。 符号常用M 表示,单位是克/摩尔﹝g/mol ﹞。 ⑺ 原子量:把一种碳原子(原子核内有6个质子和6个中子)的质量定为12作标准,而把其他 原子的质量与它相比较,所得出的数值就是该原子的原子量。 ⑻ 电解质:把溶解于水或熔融状态下能够导电的物质。 ⒉ 物质的组成 世界是由物质组成的;构成物质的元素只有109种。 ⒊ 物质的分类 单质:以单质存在的分子。(例:Au 、S 、C 等等) ⑴ 有机物:(无) 纯净物 酸:电离生成的阳离子全部是氢离子,就叫酸。 ⑵ 无机物: 化合物 碱:电离生成的阴离子全部是氢氧根离子,就叫碱。 盐: 电离生成的有酸根与金属离子的,就叫盐。 混合物:由不同种分子存在的物质。 软水 离子交换器 盐皿 水质分析 水质标准 锅炉 化学基础知识 1. 方法 2. 仪器 3. 药品 1. 物质世界 2. 物质组成 3. 物质分类 锅炉的排污 1. 结垢 2. 腐蚀 3. 蒸气 品质 GB1576-2001

三、锅炉用水及水质分析 ⒈锅炉用水的水源 ⑴地表水:由雨水、雪水汇聚而成并存在于地壳表面的水。 特点:受自然界影响较大水当中的悬浮物可溶解盐类随着季节的不同变化幅度较大。 ⑵地下水:也是有雨水雪水和地表水经过地层的渗流而形成。 特点:由于在地层的渗透过程当中通过土壤和砂粒过滤作用去除了大部分的悬浮物和菌类,又由于与大气层和水界隔绝,水体不容易受到污染,但是,因水流经各类矿层,所以地下水中的盐量通常比地表水高。 ⑶自来水:由天然水经过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经过管子输送到用户的水。 特点:由于净化的过程当中,投加混凝剂、杀菌剂等药物,所以自来水中悬浮物、有机物和碱度都明显降低,但为了防止自来水中微生物的繁殖,通常向水中投加漂白粉或注入氧气,当这种成分过量时,对离子交换树脂具有较大的破坏作用。 ⒉锅炉用水的杂质 ⑴悬浮物: 颗粒≥10–4mm 悬浮物的危害:①进入离子交换器后污染离子交换树脂,降低交换剂的容量。 ②影响出水水质和进水量。 ③进入锅炉后受热很快下沉影响锅炉的传热和锅水循环,严重时可堵塞 炉管造成停炉。 ⑵胶体: 颗粒 10–6mm~10–2mm 特点: 有较小的直径,较大的表面积,胶体通常带有相同的电荷.虽经较长时间静止也较难自然下沉。 危害: 进入锅炉后很快下沉形成沉积物,并在受热面上形成水垢泥和水渣,有机胶体引起锅水起沫,当浓缩到一定程度时会产生汽水共腾。 ⑶溶解物质: 颗粒<10–6mm 主要是溶解在水中阴—阳离子及气体杂质。 阳离子:Ca2+、Mg2+等反应生成水垢。 ①离子杂质: 危害: 阴离子:碳酸根、硫酸根等反应生成酸。 氧气:溶解氧对金属有强烈的腐蚀作用。 ②气体杂质: 二氧化碳:溶解于水中的二氧化碳具有酸性 对金属直接产生腐蚀,而且破坏金属的保护 膜,从而加剧氧腐蚀。 ⒊锅炉用水的名称 ⑴原水—俗称生水,没有经过任何净化处理的水。 ①清水:锅内加药使用的水。 ⑵给水—②软水:去除了硬度的水。(锅外化学处理) ③除盐水:去除了水中全部阴阳离子的水。(高压锅炉) ⑶锅水—受热沸腾的水(在锅内) ①上排污:也称连续排污,排放掉含盐量、油污、泡沫等。 ⑷排污水— ②下排污:也称定期排污,排放掉水垢、水渣、泥垢等 排放掉一部分含盐量高和水污水垢的锅水。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作业指导书

锅炉处理作业人员考核作业指导书 第一条为了规水处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导书。 第二条本指导书适用于市从事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考核。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划分为Ⅰ,Ⅱ两个级别。级别划分及其允许的作业围如下: (一)Ⅰ级,热水锅炉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 (二)Ⅱ级,锅炉参数不限。 第三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矫正视力正常,无色盲; (三)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Ⅱ级水处理作业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四)有相应的锅炉水处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和标准,掌握有关安全技术知识。 第四条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理论考试采用全省统一题库,机考;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实际操作和口试结合的方式。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具体容见附件。 第五条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如下: (一)基础知识,占30%; (二)专业知识,占40%; (三)安全知识,占10%; (四)法规知识,占20%。 第六条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各部分技能所占比例如下: (一)汽、水品质,占40%; (二)水处理设备操作,占40%; (三)水处理设备故障排除,占20%。 第七条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型包含判断题、选择题、多选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汽水品质化验操作与我中心水质化验员进行比对;水处理设备操作和故障排除采用口试。 第九条作业人员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十条经考试合格的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注明考试合格项目作业项目代号和考试合格日期。 附件A 理论知识 A1 基础知识 A1.1 Ⅰ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基础知识 A1.1.1 化学基础知识

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Boiler Water(Medium)Treatmen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0年11月4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2) 第三章安装调试 (3) 第四章使用管理 (3) 第五章锅炉清洗 (4) 第六章检验检测 (4) 第七章监督管理 (5) 第八章附则 (6)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7)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所规定的锅炉水(介)质处理,主要是指为了防止锅炉结垢、腐蚀,保持受热面清洁,保证水汽和有机热载体质量而采取的措施。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条例》所规定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以下统称锅炉)。 第四条锅炉以及水(介)质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的制造、使用,锅炉化学清洗以及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等工作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进口或者按照境外规范、标准在境内生产并且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也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第五条锅炉水处理方式和有机热载体的选用应当与锅炉类别、品种以及炉型、参数等相适应。工业锅炉水质应当符合GB/T 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电站锅炉水汽质量应当符合GB/T 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 912-2005《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的要求。有机热载体的质量应当符合GB 23971-2009《有机热载体》和GB 24747-2009《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六条承担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与有机热载体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 第七条锅炉使用单位和化学清洗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接受检验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检验。 第八条为了促进锅炉节能减排工作,应当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蒸汽冷凝水,进行合理排污,充分利用排污水的热量。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国家锅炉水处理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按照自愿的原则,对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有机热载体等产品进行注册,对锅炉化学清洗单位的能力进行评定,开展锅炉化学清洗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引导锅炉水(介)质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执行。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第十一条锅炉水处理系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根据相应水汽质量标准、设计规范的规定以及使用单位对水汽质量的要求,设计合理有效的锅炉水处理方案。锅炉水处理方案至少包括水处理方法、药剂和树脂的选择、主要系统设计、设备选型、仪器仪表配置等内容。 第十二条新设计、制造的锅炉应当在锅炉上设置水汽样品取样点,所有水(介)质取样点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示范文本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 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锅 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 术监督局的职责,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 简称锅炉),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三条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 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的 生产单位,锅炉房设计单位,锅炉水质监测单位,锅炉水 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及锅炉清洗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规则。 第四条进口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或国内生产

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也应符合本规则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负责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七条锅炉水处理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级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水质标准)。 第八条安全监察机构应有专人负责锅炉水处理监察工作。 第九条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不应以化学清洗代替的正常的水处理工作。

锅炉水质化验标准及方法

锅炉水质化验指标术要求 一、锅炉运行水质指标 1. 硬度指标: 热水锅炉:≤0.6 mmoi/L 蒸气锅炉:≤0.03 mmoi/L 2. 氯化物含量: 锅水的氯化物含量<生水的氯化物含量×2 3. 碱度指标: 热水锅炉: 14---18mmoi/L 蒸气锅炉: 16---19mmoi/L 4. PH值 热水锅炉: 9 ---11 蒸气锅炉:10--- 12 二、硬度的测定 1.硬度的测定原理: 当水样PH=10.0±0.1时,EDTA能够和水中的钙镁离子生成无色的稳定络合物;铬黑T指示剂也能与钙镁离子生成酒红色络合物,但不如EDTA所生成的络合物稳定;当用EDTA溶液滴定到达终点时,EDTA从铬黑T酒红色络合物中夺取钙镁离子,使铬黑T指示剂由酒红色游离出它本身的颜色纯蓝色,即为滴定终点。 2.生水的硬度测定 测定步骤 : 1.用量筒量取50ML水样,倒入锥型瓶; 2.加5毫升氨缓冲溶液; 3.加2-3滴铬黑T指示剂,水样呈酒红色; 4.用EDTA溶液滴定水样呈纯蓝色为终点; 5.记录EDTA消耗体积数; 6.用质量守恒定律计算生水硬度. 计算方法: YD生=EDTA浓度×EDTA消耗体积×1000 水样体积 = 0.01×EDTA消耗体积×1000 50 计量单位:毫摩尔/升(mmoi/L) 3.软水的硬度测定 测定步骤 : 1.用量筒量取100ML水样,倒入锥型瓶; 2.加3毫升氨缓冲溶液; 3.加2-3滴铬黑T指示剂,水样呈酒红色; 4.用EDTA溶液滴定水样呈纯蓝色为终点; 5.记录EDTA消耗体积数; 6.用质量守恒定律计算软水硬度.

计算方法 YD软=EDTA浓度×EDTA消耗体积×1000 水样体积 = 0.01 × EDTA 消耗体积×1000 100 计量单位:毫摩尔/升(mmoi/L) 三、氯化物的测定 1.氯化物的测定原理: 在中性或弱碱性溶液中,氯化物与硝酸银作用生成白色氯化银沉淀,过量的硝酸银与铬酸钾作用生成砖红色铬酸银沉淀,使溶液颜色显橙色,即为滴定终点。生水的氯化物测定: 定测步骤 : 1.用量筒量取100ML水样,倒入锥心瓶; 2.加铬酸钾指示剂1毫升,水样呈黄色; 3.用硝酸银溶液滴定水样显橙色为滴定终点; 4.记录消耗硝酸银溶液体积数; 5.用质量守恒定律计算生水氯化物含量. 计算方法 CL生=硝酸银标准溶液浓度×硝酸银消耗体×1000 水样体积 = 1.0 × 硝酸银消耗体×1000 100 计量单位:毫克/升(mg/L) 2.锅水的氯化物测定: 测定步骤 : 1.用量筒量取50ML水样,倒入锥心瓶; 2.加2-3滴酚酞指示剂,水样呈桃红色; 3.用硫酸标准溶液滴定至无色; 4.加铬酸钾指示剂1毫升,水样呈黄色; 5用硝酸银溶液滴定水样显橙色为滴定终点; 6.记录消耗硝酸银溶液体积数; 7.用质量守恒定律计算锅水氯化物含量。 计算方法 CL锅= 硝酸银标准溶液浓度×硝酸银消耗体×1000 水样体积 = 1.0 × 硝酸银消耗体×1000 50 计量单位:毫克/升(mg/L) 四、碱度的测定 1.碱度的测定原理: 依据酸碱之间的中和反应,也称作中和滴定法,反应的实质是氢离子和氢氧根离子结合生成难电离的水。

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Boiler Water(Medium)Treatmen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0年11月4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3) 第三章安装调试 (4) 第四章使用管理 (4) 第五章锅炉清洗 (5) 第六章检验检测 (5) 第七章监督管理 (6) 第八章附则 (6)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6)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所规定的锅炉水(介)质处理,主要是指为了防止锅炉结垢、腐蚀,保持受热面清洁,保证水汽和有机热载体质量而采取的措施。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条例》所规定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以下统称锅炉)。 第四条锅炉以及水(介)质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的制造、使用,锅炉化学清洗以及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等工作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进口或者按照境外规范、标准在境内生产并且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也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第五条锅炉水处理方式和有机热载体的选用应当与锅炉类别、品种以及炉型、参数等相适应。工业锅炉水质应当符合GB/T 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电站锅炉水汽质量应当符合GB/T 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 912-2005《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的要求。有机热载体的质量应当符合GB 23971-2009《有机热载体》和GB 24747-2009《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六条承担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与有机热载体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 第七条锅炉使用单位和化学清洗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接受检验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检验。 第八条为了促进锅炉节能减排工作,应当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蒸汽冷凝水,进行合理排污,充分利用排污水的热量。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国家锅炉水处理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按照自愿的原则,对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有机热载体等产品进行注册,对锅炉化学清洗单位的能力进行评定,开展锅炉化学清洗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引导锅炉水(介)质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执行。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第十一条锅炉水处理系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根据相应水汽质量标准、设计规范的规定以及使用单位对水汽质量的要求,设计合理有效的锅炉水处理方案。锅炉水处理方案至少包括水处理方法、药剂和树脂的选择、主要系统设计、设备选型、仪器仪表配置等内容。 第十二条新设计、制造的锅炉应当在锅炉上设置水汽样品取样点,所有水(介)质取样点的设置应当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 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出口热水温度高于100℃的热水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79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正 式样本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 于结垢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 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 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 (以下简称锅炉),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三条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 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锅炉水处理药 剂、树脂的生产单位,锅炉房设计单位,锅炉水质监 测单位,锅炉水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及锅炉清洗单位必

须认真执行规则。 第四条进口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也应符合本规则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负责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七条锅炉水处理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 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级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水质标准)。 第八条安全监察机构应有专人负责锅炉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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