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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密闭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通安队

编制时间: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密闭防灭火管理标准》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闭墙构筑标准。

1、矿井所有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按照建造的质量标准,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中应明确规定砌筑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密闭墙的施工设计和注意事项,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

2、永久密闭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永久密闭墙体厚度不得小于m且密闭周边须掏槽四周掏槽深度不少于m并见实底、帮,且与煤岩结实,抹有不少于m的裙边。

4、防火永久密闭墙必须留设观测孔、措施孔和放水孔,三孔位置必须合理,孔径必须符合《密闭防灭火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5、密闭墙上吊挂密闭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说明牌应注明:地点、砌筑日期、材料、砌筑厚度等;检查箱内应有每周检查记录,记录纸上数据应填写齐全,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日期、检查人等。

6、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

7、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米,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8、密闭墙前的风水管路、电缆等必须拆除或断开,墙前不得有电气设备、不得设临时车场。

二、密闭墙验收制度:

1、密闭墙施工完毕后,通风队早调度会通知,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2、为了确保永久密闭的建造质量,施工中,必须坚持三验收(掏槽验收、施工中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制度。发现不按设计施工,必须及时推倒重建,对弄虚作假责任者,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3、密闭墙验收合格现场签字确认,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需重新构筑,该密闭墙不予验收,并罚责任人。

4、验收合格后,通风队技术员将密闭墙具体位置及时进行填图。

5、密闭墙必须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密闭墙具体位置、墙体内预留三孔位置、墙体结构、墙体厚度、充填黄土厚度。

三、永久、临时密闭的日常管理制度:

1、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2、密闭墙内抽放时要严格控制抽放负压,以墙外瓦斯不超限为宜,同时通风队每7天要检测密闭墙内空气成分,密切监控CO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变化,特殊情况如:雨季汛期要每天检查密闭墙内气体和水位情况。

3、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做到一墙一记录一台帐,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图纸要与现场实际相符。

4、瓦斯检查员每班负责检查1次所在区域的永久、临时密闭;通风队技术员每7天负责检查1次矿井永久、临时密闭,检查内容包括密闭内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和墙体、围岩情况,检查结果记入密闭检查记录簿。

5、密闭墙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针对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

6、密闭墙检查存在弄虚作假的,按严重“三违”处罚。

7、因检查不到位、维护处理不及时、质量不合格,造成墙内瓦斯等有害气体涌出或自然发火隐患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8、拆除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说明,拆除密闭的原因、目的和遇到突发情况做到的防范措施等,报矿总工程师、矿长批准后,方可拆除。

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煤矿

2017年1月1日

煤矿外委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某某煤炭有限公司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外委队伍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程质量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协议必须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承担的项目工程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便于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三)按照隐患处理“五落实”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解决在安全生

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四)向公司及时如实汇报项目工程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在项目工程开工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完整记录。 (二)施工单位对招收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红线”》、《重大隐患及“三违”辨识标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有权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进行违法、违章等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承揽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工程 作业”命令,并责令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时,按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执行;施工单位的事故统计由公司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参加安全监督部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井前培训和考试(不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监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二)爆破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三)必须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制度,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对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在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并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进行爆破作业; (四)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报批,由带班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 (五)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六)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由通风区负责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链接和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七)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突水预兆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 (八)必须使用水炮泥和炮泥封堵炮眼,严禁裸露爆破或明炮、糊炮,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要求; 第 2 页共 5 页

(九)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必须按规定处理大块煤(矸)和煤仓(眼)堵塞,严禁采用炸药爆破方式处理; (十一)对顶板(顶煤)预裂爆破必须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动区域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架间(后)爆破; (十二)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运煤的安全措施,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十三)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十四)爆破前由跟班队长负责向调度室汇报现场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调度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填写井下爆破专用记录本),并汇报值班主任,经值班主任核准同意后下达准许爆破命令,严禁擅自爆破; (十五)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同时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放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十六)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班组长负责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安全地点担任警戒 工作,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 第 3 页共 5 页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通安队 编制时间: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密闭防灭火管理标准》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闭墙构筑标准。 1、矿井所有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按照建造的质量标准,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中应明确规定砌筑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密闭墙的施工设计和注意事项,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 2、永久密闭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永久密闭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5m且密闭周边须掏槽四周掏槽深度不少于0.5m并见实底、帮,且与煤岩结实,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 4、防火永久密闭墙必须留设观测孔、措施孔和放水孔,三孔位置必须合理,孔径必须符合《密闭防灭火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5、密闭墙上吊挂密闭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说明牌应注明:地点、砌筑日期、材料、砌筑厚度等;检查箱内应有每周检查记录,记录纸上数据应填写齐全,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日期、检查人等。 6、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 7、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米,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8、密闭墙前的风水管路、电缆等必须拆除或断开,墙前不得有电气设备、不得设临时车场。

二、密闭墙验收制度: 1、密闭墙施工完毕后,通风队早调度会通知,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2、为了确保永久密闭的建造质量,施工中,必须坚持三验收(掏槽验收、施工中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制度。发现不按设计施工,必须及时推倒重建,对弄虚作假责任者,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3、密闭墙验收合格现场签字确认,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需重新构筑,该密闭墙不予验收,并罚责任人。 4、验收合格后,通风队技术员将密闭墙具体位置及时进行填图。 5、密闭墙必须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密闭墙具体位置、墙体内预留三孔位置、墙体结构、墙体厚度、充填黄土厚度。 三、永久、临时密闭的日常管理制度: 1、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2、密闭墙内抽放时要严格控制抽放负压,以墙外瓦斯不超限为宜,同时通风队每7天要检测密闭墙内空气成分,密切监控CO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变化,特殊情况如:雨季汛期要每天检查密闭墙内气体和水位情况。 3、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做到一墙一记录一台帐,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图纸要与现场实际相符。 4、瓦斯检查员每班负责检查1次所在区域的永久、临时密闭;通风队技术员每7天负责检查1次矿井永久、临时密闭,检查内容包括密闭内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和墙体、围岩情况,检查结果记入密闭检查记录簿。

煤矿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

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打造现代化数字矿山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化建设是指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或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对已经上线应用的信息管理系统所进行的变更、改进完善项目以及运行中的运维管理。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符合xx煤矿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统一规划、资源共享,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煤矿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由矿长牵头,总工负责,调度室信息中心实施建设,其他相关单位全力协助配合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信息中心作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xx煤矿信息化建设方案、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考核。 (二)负责xx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矿井安

全生产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了解、研究、掌握信息化建设的新发展、新应用、新技术,为xx煤矿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对xx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技术把关负责。 (四)全面负责xx煤矿信息应用系统的整合、建设、管理及运行服务。 (五)负责和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络工作,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业务指导。 (六)负责xx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资产的管理工作。 (七)制定和修订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和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各科室连队是信息化建设使用的基层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参加各类新技术、新建应用的培训,结合xx煤矿实际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熟练掌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应用系统的操作,按要求上报系统应用报告。 (三)属于本部门的信息化系统,要制定部门内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考核。 第八条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三章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第九条计算机网络系统

煤矿爆破管理制度

各煤矿爆破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爆炸器材保管员必须懂得爆炸器材的性能,严格按照“爆炸器材管理条例”对雷管、炸药进行分库保管,并保持适应的安全距离。 二、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爆炸器材入库时,保管员要对其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出库时,保管员凭副矿长应发的领条发货,并签字登记,做到收支有据,帐物相符,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报告。 三、坚持审批制度,凡需从库房领取雷管、炸药时,必须由爆破员检查核实数量,后亲自领取,否则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四、坚持退库制度,凡是当班或当天未用完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退回库房登记存放,严禁存放于井下或宿舍等不安全地点。 五、严格按规程要求使用,雷管、炸药由放炮员领取,用专制的木箱分别装箱上锁后,方可运入井下,严禁在井下或地面乱扔乱放,装药放炮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进行。严禁炸药、雷管用作它用或转借他人。 六、井下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并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七、爆破员进行井下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使用过程中必须 有专人监督操作,并记录在卷,以备查看。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 公安机关处理。 爆破器材发放制度 一、炸药、雷管只能由保管员发放,严禁其他任何人私自发放炸药、雷管。 二、保管人发放炸药、雷管,必须由生产矿长批准后才能发放。 三、保管人对所发放的炸药、雷管,必须进行登记入档。 四、炸药、雷管只能发给专职爆破员,严禁发给任何其他人。 五、违反本制度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新版) 1、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井下封闭是指对井下盲巷(独头超过6米不通风的巷道)、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栅栏、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 3、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停用时间在1个月内应设栅栏,停用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应设临时密闭,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应设永久密闭。废旧巷道应设永久密闭。 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停风后6小时内必须按规定设置封闭,封闭设置地点支护应完好,距巷道口不得超过3米。 4、栅栏应用叉木、板条架设(或钢筋焊接成品)。架设栅栏,

应沿巷宽每间隔1.0米,设1根牢固支柱,使用铅丝将板条或叉木与支柱捆绑牢固,以不使用专用工具拧不开、折不断为准。栅栏网孔尺寸不得大于200毫米×200毫米,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示牌、瓦斯检测牌。 5、临时密闭可用矸石黄泥砌筑或钉木板抹灰封闭,木板封闭必须自上而下顺序压茬。 6、永久密闭应用砖石、水泥砌筑。砌筑永久密闭,煤巷四周应掏槽,槽深不小于0.2米,岩巷见硬邦硬底。石料墙顶部墙厚不得小于0.4米,底部墙厚不得小于0.7米。砖墙顶部墙厚不得小于0.25米,底部墙厚不得小于0.5米。设置永久密闭应按规定设导水管(槽)。 7、井下永久密闭必须留设温度观测孔、瓦斯观测孔和设置导水管(槽);每隔10天进行观测一次,由矿通风技术员配合瓦斯检查员进行观测,做好数据记录。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分管领导回报,采取措施处理。 8、煤矿企业负责井下封闭的设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对永久密闭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密闭管理制度

密闭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采空区密闭巡检及分析制度 一、密闭墙检查制度 1、对所有密闭墙进行编号,建立台账。 2、密闭墙前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密闭说明牌板瓦斯检查牌板、密闭检查牌板。 3、带班领导或安检员、瓦斯检查员每周必须对所负责区域内的密闭(墙前、墙体、墙内)的CH 4、CO2、C0、T进行检查测定,并对墙前的支护及密闭墙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好检查牌板及检查台帐,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报通风科长及矿总工程师。 4、通风科长及安监科长、矿总工每定期对井下所有密闭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严格按要求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二、分析制度 (一)内容 1、已封闭采空区内有害气体浓度是否有增大现象,是否经常处 于临界状态; 2、已封闭采空区内有害气体浓度有无异常变化; 3、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封闭采空区有害气体浓度会否逐渐增大; 4、密闭内的空气温度和水温是否有变化。

5、是否有漏风通道; 6、密闭墙完好情况; 7、人工检测数据的比对分析; (二)、分析方法及抽气标准 1、成立以总工为组长,通风科、通风队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已封闭采空区有害气体分析领导小组,每周对已封闭采空区有害气体人工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信息分析采取即时分析。即时分析:对已封闭采空区有害气体人工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 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3、抽气标准: (1)CH4、CO2采用CDG-10型光学瓦斯检定仪进行检查; (2)CO采用GZY-50正压采样器配合内径为4mm胶气管,采气完毕后连接在比长式检测管上检测; (3)O2采用采样器和比长式检测管进行检测; (4)密闭内气体采用FW-2高负压采样器配合10mm胶皮管,采完气后注入3500ml的球胆中,利用GC-950N型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

20XX煤矿制度管理办法修改

关于印发《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现将《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1.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2.制度管理框架业务领域说明 3.标准制度模板 4.制度编写规范 5.制度管理工作评价标准 任家庄煤矿 二〇一三年元月十六日

专业资料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矿制度管理体系,提升制度管理水平,依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神宁办〔2011〕28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我矿为完成组织目标、 维系组织稳定,针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使用性、权利义务并存的行为准则。 本办法所称“制度管理体系”是指我矿为实现制度管理规范化、体系化目标,保证制度对业务运行的有效支撑而搭建的一系列管理内容、方法及工具,包括制度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框架、管理制度与流程、制度模板等。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系化原则:各项制度层级、边界清晰,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二)规范化原则: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履行制度管理

职责; (三)标准化原则:统一应用制度管理框架、制度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专业资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我矿的制度管理决策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六条制度决策者包括矿党委会、矿长办公室、其他联席会议,以及矿领导。制度管理决策者负责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及制度的审批。 第七条经营科是矿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矿制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矿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二)负责督促矿相关业务领域制度的起草、专业性、规范性审核与培训; (三)负责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四)协助集团公司开展本行业和相关业务领域制度的建设与优化; (五)协助集团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优化工作,并贯彻应用; (六)负责矿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煤矿爆破材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煤矿爆破材料管理制度 一、爆破材料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一)井口到炸药库段装卸、运输 1、民爆公司将炸药、雷管运送到**煤矿后经门卫人员登记签字后,直接运到副井口。 2、火工品到矿前,由企管科火工品专管人员提前两个小时告知机电四队、调度室,机电四队做好火工品卸车准备,机电四队应将火工品专用车辆上道(副井北口备用车道),不得用叉车搬运装有火工品的车辆;由企管科保管员同时通知保卫人员、验收人员,相关人员要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到达副井北口。 3、民爆公司将装有火工品的车辆送到达副井北口后,应有专人现场看管,不得中途退场。验收由企管科、保卫人员、机电四队人员联合验收确认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无误,联合签字后方可入井;发现有损坏的,不得接收。在装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和立放。机电四队在30分钟卸车完毕,并在火工品装卸运收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单在签字完毕后随车由机电四队运输工带入井,企管科保管员对专用车辆加锁,并贴上封条。 4、火工品装卸完毕后,机电四队要及时安排入井,无特殊情况到矿后1个小时必须及时按排入井,严禁长时间在井口存放。井下由机电四队负责提前清道,便于专列运送火工品。

5、装卸炸药、雷管要轻搬轻放,严禁抛扔和撞击。严禁 在装运过程中撕毁封条、商标和拆除包装带,以免影响入库 仪器扫瞄和损坏火工品。凡在井下入库前查出损坏的,对每 人每箱罚款500元(民爆公司运来的火工品有损坏,不得卸 车,应退回)。往矿车中装雷管箱时,不得侧放或立放。 6、装有雷管和炸药的矿车不得同时装入罐笼。副井下运 炸药、雷管时,严禁另一罐笼乘坐人员。 7、罐笼提升炸药、雷管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 下 把钩工。 8、罐笼升降速度,运送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 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 罐笼不震动。 9、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 装有炸药与装有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雷管的车 辆与机车之间,必须有两辆以上空矿车间隔距离。 10、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11、机电四队负责炸药、雷管从副井口到井下炸药库的 运输、停放期间的看护工作(期间由企管科炸药库保管员进 行监督协调),严禁出现丢失和损坏。在进入炸药库前运输 过程中发现炸药、雷管丢失的,追究机电四队运输人员的责 任,入库后发现炸药、雷管丢失和损坏的,将追究企管科炸 药库当班保管人员的责任。

煤矿井下密闭墙管理制度

许疃煤矿密闭管理制度 为规范矿井密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密闭墙构筑标准。 1、矿井所有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按照建造的质量标准,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中应明确规定砌筑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密闭墙的施工设计,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 2、永久密闭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5m。 3、密闭周边须掏槽(掏槽深度一般不少于0.3m),坚硬岩石锚喷巷道除外,见硬底帮与煤岩结实,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 4、密闭墙必须留设观测孔、措施孔和导水管(水沟)。 5、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箱,说明牌应注明:地点、砌筑日期、材料、砌筑厚度、面积等;检查箱内应有每周检查记录,记录纸上数据应填写齐全,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日期、检查人等。 6、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7、密闭和栅栏设置的地点应加强支护,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米,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8、密闭墙前的轨道、风水管路、电缆等必须拆除或断开,墙前不得有电气设备、不得设临时车场。需要启封的密闭墙墙体应留设一趟瓦斯抽放管路至盲巷尽头。 二、封闭墙验收制度 1、封闭墙施工完毕后,通风区提出书面验收报告,由通风副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5天之内必须验收完毕。 2、为了确保永久、临时密闭的建造质量,施工中,必须坚持三验收(掏槽验收、施工中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制度。发现不按设计施工,必须及时推倒重建,对弄虚作假责任者,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3、通风区未申请,该封闭墙不予验收。验收合格现场签字确认,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需重新构筑,该封闭墙不予验收,并罚责任人1000元。 4、验收合格后,通风区技术员将封闭墙具体位置及时进行填图。 5、封闭墙必须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封闭墙具体位置、墙体内预留管路详细数据、支护形式及材料回收情况等。 三、永久、临时密闭的日常管理标准 1、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封闭墙实行属地管理。 2、封闭墙内抽放的要严格控制抽放负压,以墙外瓦斯不超限为宜,同时通风区每7天要取样化验封闭墙内空气成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

队干部分工管理制度 1、队长: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2、书记:全面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并进行正确引导,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全队党、政、工、团各项工作,负责井上地面的综合治理与管理,协助队长搞好职工安全生产工作及职工思想工作。 3、安全副队长:全面负责全队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患、标准化等工作及井下各工作地点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全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考核,协助全队搞好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 4、生产副队长:全面负责各生产班的生产、标准化及工程质量,负责验收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追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机电副队长:全面负责全队机电工作,负责全队所有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追查落实处理重大机电检修事故,严格落实机电设备包机制,负责全队日常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日常管理,分管检修班人员的日常管理,并督促涉及机电方面一体化工作的标准化,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6、工会主席:全面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掌握职工思想状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7、技术员:负责日常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学习、存档。负责全队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全队日常资料的撰写与保送。 8、办事员:协助队长搞好日常经营与管理,努力为全队节约成本,抓好成本管理,控制好全队的超支。负责全队的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及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工分的核算与报表的制定、工资的核算、领取和发放,日常工作的落实。 9、材料员:负责全队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配件的支领,督促回收、修理。 10、班长: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当班的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隐患的排查处理。 11、网员、青监岗员:监督井下的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督工作。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1.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统一由通风科领导。放炮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具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经过专门培训,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性能,考试合格,由集团公司发给《放炮合格证》,同时领取由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破人员作业证》后,方可担任放炮工作。通风队必须每半年对爆破工人员情况进行核定,由通风科汇总上报公司通风处。 2. 爆破工领火药时,应根据当班需要量持“火工品领退记录本、”“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到火药库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下井前必须检查发爆器、爆破母线的完好情况,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更换方可下井使用。 3. 火工品发放单位负责把编号清楚的电雷管发给爆破工,并详细登记清楚,否则,追究发放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处于相应的罚款。 4. 电雷管(含炮工当班未使用完又退回的电雷管)发放给爆破工前,发放单位必须责成专人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5. 每个爆破工必须亲自到火药库领取电雷管,不得转借。爆破工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爆破材料不得私藏、私带、乱扔、乱放、乱丢,不得私自带上井,不得在工作面存放,必须当班领用,使用不完的当班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

点;爆破时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 井下爆破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爆破材料;不同厂家生产或不同品种的爆破材料,不得掺混使用;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7. 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四联单手续。向工作地点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沿规定路线、按规定时间行走,中途不得随意停留。 8. 爆破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7条规定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控制装药的数量。每班采掘工作面实际消耗的爆破材料量,要由当班(队)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在当班退交爆破材料库或发放点,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并在班后经通风队值班干部签字备查。。 9.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规定进行。按规定抽取的单个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与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10. 装药时,可由班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协助爆破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7条规定共同进行。 11. 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无积聚超限可打眼装药和爆破。

矿井密闭管理规定

矿井密闭管理规定 第一条一般规定 1、矿井建筑的永久密闭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禁使用空心砖),对于巷道矿压大的地点应采用料石或混凝土建筑。 2、矿井永久密闭的建筑厚度应根据巷道实际断面、封闭资料等确定,但巷道断面小于10m2时,密闭厚度不小于0.6m;巷道断面大于10m2时,密闭厚度不小于0.8m。 3、开采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靠近矿井或采区总回风的密闭应至少构筑两道并在两道密闭间预留注浆管。 4、密闭位置应选择在动压影响小、围岩稳定、支护完好、巷道规整的巷段内,密闭外侧离巷口应留有4~5m的距离。 5、对于需进行加强支护、注浆堵漏等的密闭,应编制密闭墙进行加强支护、注浆的施工设计,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 第二条质量要求 1、煤巷密闭四周掏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 5m,岩巷密闭为见实体岩石后0.2m,掏槽宽度大于墙厚0. 3m。 2、对于采空区密闭、巷道密闭建筑前必须对其前后5m范围内的支护不得回收,并加强支护,采用支架支护时应对该段巷道加密支护和进行连锁,支架间距应不超过0.5m;对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应加密锚杆数量,锚杆间距应不超过1.0m,锚杆长度必须锚固到稳定的岩层内。 3、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应避免设

在动压区。若在留设的煤柱区、砌碹巷道、顶板破碎离层处等建筑密闭时,必须对密闭前后5m范围内采取注浆、注巴斯夫、注凝胶等措施进行加固和堵漏,并对密闭和附近10m的巷道进行喷浆,喷浆厚度不小于50mm。 4、砌体密闭应在打好基础后逐层砌筑,砌体错缝,灰浆饱满,墙面平整、无重缝、空缝、瞎缝。所有密闭表面应用灰、泥满抹,四周要抹不少于0.2m的裙边,密闭表面平整,墙体严密不漏风。 5、建筑密闭前,必须将延伸到密闭区的所有风水管路、电缆、轨道等物体全部拆除。 6、开采自燃煤层的采空区密闭、火区密闭应在离地板高度为墙高的 2/3处设直径上小于25mm的检测孔,用于观测压差、气温、取气样;封闭区内高外低处的密闭或有积水的应根据涌水量安装直径50mm以上放水管,并带有水封结构或安装阀门,离底板高度为0. 3m,用于观测水温、释放积水;另外在密闭的顶部还要安装直径上小于100mm的灌浆管,以备实施防灭火措施时使用。 7、所有完工的密闭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于不符要求的密闭必须进行重建。 8、火区密闭、采空区密闭、煤层巷道密闭建筑完成48小时后,封闭区内的氧气含量降到12%。否则,应对密闭的漏气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密闭的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井下密闭管理台账,实行编号管理,新建筑的密闭自完成之日起,必须记入密闭管理台帐。 2、永久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记录牌,临时密闭

矿井密闭标准

精心整理 关于加强矿井密闭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矿: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2014年度重大事故预防会精神,深刻吸取2013年吉林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特对矿井密闭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其它矿井的密闭按普通密闭构筑: (三)火区永久封闭。 (如图11(1要1规定值。

有车场绕道无车场绕道 图1密闭位置示意图 表1防爆密闭规格要求 (2于1.5m 煤体掏槽、拉底、挑顶密闭墙体填充部分 密闭喷浆图2防爆密闭双墙 充填示意图

2、密闭构筑选用砖块或料石(料石符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长×宽×高:300mm×250mm×200mm,至少保证有三个面)、水泥、河沙。 3、构筑密闭前,要确认构筑密闭位置前后断电、断网、断管、断道,与外界金属物件隔绝(正常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采取绝缘措施进行处理)。 4、构筑密闭时,密闭前后5m的范围内支护要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构筑密闭位置处前后5m巷道必须加强支护。 5、构筑密闭时,四周必须掏槽,掏至硬帮、硬底、硬顶,并与煤岩接实。在岩巷构筑密闭时,嵌入周边岩石的深度不应小于0.2m;在煤巷构筑密闭时,帮槽深度见实体煤后进入实体煤不应小于0.5m,顶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3m,底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2m,掏槽宽度大于墙厚0.3m。

6、密闭墙面要平整,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每平方米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 石勾缝除外),密闭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密闭应进行勾缝或抹面,四周要有不小于0.1m的裙边。 7、防爆密闭构筑完毕后,为防止密闭周围煤体裂隙漏气,对密闭周围进行注浆处理。密闭完成后,通风部门应组织相关科室对密闭进行验收,并有记录可查,验收合格后对防爆密闭周围进 行喷浆,喷浆范围为密闭前5m以内的巷道(巷道要挂网),喷浆厚度不小于100mm(如图4)。 图4 8 四、密闭附属设施: 1,出水口安设U 2、在密闭距底板高度为墙体2/3 0.3m位置 3100mm的措施孔,孔口处安装阀门并 4 口。 5500mm。 6、密闭外距口1-2m位置设置栅栏,悬挂说明牌和警示牌、检查牌。 五、密闭管理: 1、密闭建造必须编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2、密闭前5m范围内,要求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现象,且严禁存放电气设备或其他材料。 3、井下密闭应每班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瓦斯、一氧化碳、温度及密闭周围支护情况;密闭内有水的还要检查水温,如有异常,及时对密闭内气体采样分析。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井下所有爆破作业都必须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说明书。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一炮三检”爆破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

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井下封闭是指对井下盲巷(独头超过6米不通风的巷道)、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栅栏、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 3、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停用时间在1个月内应设栅栏,停用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应设临时密闭,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应设永久密闭。废旧巷道应设永久密闭。 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停风后6小时内必须按规定设置封闭,封闭设置地点支护应完好,距巷道口不得超过3米。 4、栅栏应用叉木、板条架设(或钢筋焊接成品)。架设栅栏,应沿巷宽每间隔1.0米,设1根牢固支柱,使用铅丝将板条或叉木与支柱捆绑牢固,以不使用专用工具拧不开、折不断为准。栅栏网孔尺寸不得大于200毫米×200毫米,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示牌、瓦斯检测牌。 5、临时密闭可用矸石黄泥砌筑或钉木板抹灰封闭,木板封闭必须自上而下顺序压茬。 6、永久密闭应用砖石、水泥砌筑。砌筑永久密闭,煤巷四周应掏槽,槽深不小于0.2米,岩巷见硬邦硬底。石料墙顶部墙厚不得小于0.4米,底部墙厚不得小于0.7米。砖墙顶部墙厚不得小于0.25米,

底部墙厚不得小于0.5米。设置永久密闭应按规定设导水管(槽)。 7、井下永久密闭必须留设温度观测孔、瓦斯观测孔和设置导水管(槽);每隔10天进行观测一次,由矿通风技术员配合瓦斯检查员进行观测,做好数据记录。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分管领导回报,采取措施处理。 8、煤矿企业负责井下封闭的设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对永久密闭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9、煤矿企业对井下所有封闭应分类编号建档,注明封闭设置的时间、地点、原因、期限和责任人等,临时和永久密闭应准确地标注在采掘工程平(立)面图上。所有封闭应现场挂牌管理,注明设置的时间、期限、类型、责任人等。 10、拆除栅栏应由矿长书面批准;拆除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写书面申请,说明拆除密闭的原因、目的、用途等,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除。 鑫鑫瑶朝煤矿 通风科

矿井密闭标准

关于加强矿井密闭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矿: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2014年度重大事故预防会精神,深刻吸取2013年吉林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特对矿井密闭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矿在井下构筑密闭时要结合实际分类设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防爆密闭标准构筑,其它矿井的密闭按普通密闭构筑: (一)具有自然发火倾向的高瓦斯矿井采面结采后封闭、采区封闭。 (二)发生过火灾事故或与外部联通的自燃煤层采面结采后封闭、采区封闭。 (三)火区永久封闭。 (四)采用普通密闭不能满足安全需求的区域封闭。 二、密闭位置: 有车场绕道的距交叉点不大于5m的位置建造,无车场绕道的距巷口不大于5m的位置建造(如图1),其他位置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三、密闭构筑要求; 1、密闭规格: (1)防爆密闭规格:防爆密闭可采用双墙充填结构或全混凝土浇筑结构,双墙充填时中间使用黄土和生石灰,也可

采用混凝土或无机不燃性材料充填,采用双墙黄土、生石灰充填构筑时,要随建随填,并且层层夯实。(如图2)。墙体厚度结合现场巷道断面确定,但不得低于表1规定值。 有车场绕道 无车场绕道 图1 密闭位置示意图 表1 防爆密闭规格要求 (2)普通密闭规格:普通密闭采用双墙充填结构,密 闭墙底部厚度不小于2m ,顶部厚度不小于1.5m ,墙中间加

黄土厚度不小于300mm (如图3)。 A A 掏槽、拉底、挑顶密闭墙体填充部分 图2 防爆密闭双墙充 填示意图 2、密闭构筑选用砖块或料石(料石符合建筑设计规范 要求:长×宽×高:300mm ×250mm ×200mm ,至少保证有三个面)、水泥、河沙。 3、构筑密闭前,要确认构筑密闭位置前后断电、断网、 断管、断道,与外界金属物件隔绝(正常的瓦斯抽放管路必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煤矿劣质煤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我矿煤炭质量的管理,争取市场优势,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煤质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矿煤质管理现状,特制定本措施。 一、设立管理机构 (一)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冯彦荣 副组长:刘德威冯海军 成员:靳宝珠陈建亮王崇葛强强 (二)煤质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任:靳宝珠(负责煤炭质量管理) (三)设专职煤质检查员一名:由葛强强负责 (四)煤质管理领导组责任 负责全矿井的煤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及时予以修订,指导监督各队组的煤质管理工作,推广煤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制定适应现场煤炭质量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煤炭质量。 二、明确各部门煤质管理职责 (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三、煤质管理细则 (1)采、掘工作面控制质量措施 1、对生产的毛煤质量负直接责任,对采煤工序中影响煤质的因素,要及时解决。 2、遇到地质变化必须坚持煤、矸分流。 3、工作面遇断层、薄煤带时,必须控制采高,做到分采、分运,并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冒落或破碎矸石进入煤流中。 4、采、掘过程中遇到断层时,要对煤岩分装、分运、分储;采取措施,减少伪顶脱落。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分装、分运或分储的,要制定保证煤质的措施。 5、工作面运煤巷遇到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时,必须采取措施,架设挡水棚或挖水仓引水,将水分离到煤流之外,防止淋水进入煤流。

6、井下排水严禁使用溜煤眼,更不准用水冲刷溜煤眼,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7、因管理不善,造成水进入煤仓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装运原煤控制质量措施 1、对原煤要仔细鉴别,严禁不经挑拣矸石进行装车,加强运输转载环节手工除杂、拣矸力度,确保原煤无杂物。 2、机电队要加强现场管理,发现煤矸混装应落实责任单位并及时报调度室、煤质办。 3、及时清理矿车中的杂物及厚车底。 4、在工作面装煤时,不能有超过100㎜的矸石。 (3)煤场管理职责 1、煤场管理人员经常巡视煤场,发现煤堆周围有木头、矸石块等杂物要及时清拣,出现积水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严把煤炭质量关卡,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对质量不达要求的坚决进行扣质扣量的处罚。 四、煤质要求 1、含矸粒度、矸石在原煤中的粒度不能大于10cm。 2、含矸率≤10% 3、水分≤5% 4、灰分≤30% 五、安泰煤矿煤质管理处罚条例 (1)有下列情况者罚100元 1、采掘工作面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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