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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调研报告

某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调研报告(书面)

某某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安排,4月8日至5月23日,某某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市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分别到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某市人民检察院听取量刑规范化改革实施情况的报告,采取看、查、议、评等多种方式,分别深入到宣威市、富源县、陆良县、罗平县等基层法院、检察院召开有当地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法工委主任,法、检、公、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执业律师代表参加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又一亮点,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刑事审判改革的焦点热点问题。推行量

刑规范化改革就是要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引入量化因素,规范法官裁量权,从而确保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正确适用,确保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极少数案件裁判不公的问题,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2010年l0月1日我市政法机关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以来,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行政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有序开展。截止今年5底月,全市法院共审结规范量刑案件件,占同期受理刑事案件数的 %,审结的规范量刑案件,上诉件,上诉率为%;抗诉件,抗诉率为 %。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案件件人(法院同期作有罪判决件人),其中15种试行案件提出量刑建议件人,占全部起诉案件的%,其中以专门的书面量刑建议书提出量刑建议件人,在公诉意见书提出量刑建议件人。

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开展以来案件上诉率、抗诉率、上访率普遍大幅度下降,当庭认罪率、调解撤诉率、退赃退赔率、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均有明显上升,有力促进了量刑的公正和均衡,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

(一)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我市最早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是宣威市法院,通过大量的实践,充分检验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科学性、可操作性。2010年10月,量刑规范化改革工

作在全市全面推开。为此,政法各部门,一是主动汇报,争取多方支持。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在启动和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中,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均成立了量刑规范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处理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中的各类具体事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政法各部门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领导和实施机构,强化检查指导,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的督促检查力度,促使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的情况发生。四是建立起有效的联系机制。量刑规范化工作不是法院“一家之言、一枝独秀”,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协同配合。2011年上半年,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共同讨论通过了《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某市人民检察院、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市司法局关于规范量刑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量刑建议提出的方式、内容、范围,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对量刑证据的收集机制、举证机制、庭审调查机制和辩论机制,明确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辩护人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中的具体职责。五是开门纳谏,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过程中,政法各部门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旁听量刑规范化庭审,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夯实基础,强化培训。一是着力促进司法理念的转变。采取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刑事法官到外地法院学习取经,积极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量刑规范化工作专题学习培训,提升法官的量刑规范化工作的业务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转变刑事法官司法理念入手,先后两次组织市县两级刑事法官集中培训,树立定罪与量刑并重的观念,摈弃“重定罪,轻量刑”、“重实体,轻程序”的陈旧观念。二是着力提高办案人员司法能力。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组织刑事法官、公诉人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学习和谈论,撰写调研文章,采取“传、帮、带”、庭审观摩、示范庭等形式,进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一线办案人员的司法能力。市检察院组织市县两级院副检察长、公诉部门主要负责、公诉骨干参加了省院举办的量刑建议工作培训班、最高检察院的“两个证据规定”视频培训班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办案人员对量刑建议工作的目的、意义的认识,切实掌握好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三)明确标准,量化细节。量刑公正的实体问题必须依靠程序改革来解决。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六机关《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制定的《关于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规定,是开展

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市级政法各部门通过调查研究,依据上述规定,制定了《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某市人民检察院、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市司法局关于规范量刑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一是完善了量刑工作机制。该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量刑建议提出的方式、内容、范围,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对量刑证据的收集机制、举证机制、庭审调查机制和辩论机制,明确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辩护人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中的具体职责,基本达到了统一量刑情节适用标准,细化法定刑幅度的目标,使办案人员行使量刑建议权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力地规范了司法行为。二是重新整合量刑程序。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工作,全体刑事法官已经较为熟练的掌握了量刑规范化的相关程序,并在案件的审判中较好的运用,有效驾驭庭审,引导诉辩双方在法庭调查量刑事实和量刑辩论中有序进行。检察机关、律师已基本掌握了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指导意见的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公诉和辩护,促进了量刑公正和均衡,“同案不同判”现象大量减少。

(四)促进公正,提高效率。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开展,一是促进了刑事审判的公开透明。推行量刑建议制度,实现了检察机关对法院量刑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程实现公开和透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将量刑辩论纳入刑事审判程序,使量刑程序转变为控辩审三方的公开抗辩和裁量,法官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行使量刑裁

量权作出裁判,确保实现量刑的公开、公平、公正,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得到增强。在具体实践中,各法院均要求法官行使量刑自由裁量权时,采用一案一表的方式,对量刑起点、基准刑、以及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分别填写,这种细化量化的方式得出的量刑结果准确度较高,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实现了量刑均衡。

二是增强案件承办人责任感,案件的质量切实得到了提高。量刑规范化工作,对公诉人、法官、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量刑建议以“准”为标尺,对法官的量刑裁量权进行有效制约,这种责任感激发了检察官、法官等案件承办人的庭审应对意识,促使案件承办人不仅要考虑对案件的定罪和定性,而且要全面搜集关于被告人罪轻、罪重的相关证据,办案人员必须全面地熟悉法律条文、相关司法解释,深刻把握案件的具体的量刑情节,才能较准确地提出量刑建议。在调研中发现这个“压力”成为了广大政法部门办案人员自觉增强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最大动力,因此,自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案件的质量切实得到了提高。

三是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地促进被告人认罪服判。推行量刑程序改革后,控辩双方均有权提出量刑建议、意见,被害人的意见也有机会得到充分表达,通过设臵量刑辩论环节及增强裁判文书说理,量刑过程以及量刑依据得以

被社会各界所了解并理解,在量刑环节中有了一个沟通交流的渠道和平台,增加了判决的公信力,众多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比如,富源县法院从2009年4月至2010年6月共适用量刑辩论程序审结案件件,上诉率仅为1.6%,抗诉率、发改率则均为0。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开展,稳步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增强了量刑的公正性与透明度,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但也还存在着以下一些困难和问题:(一)少数司法人员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调查中发现,还有部分司法人员认为量刑规范化改革太繁琐,严重影响案件审判的效率,对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二)协调衔接工作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障碍。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检机关协调不够,量刑建议采纳比例较低。目前,公诉机关提交量刑建议书的较少,仅对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提交量刑建议书,其他案件不提交书面建议,只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量刑建议,致使被告人和辩护人没有充分的准备,不利于行使辩护权。二是法检司机关协调不够,量刑辩论针对性不强。多数辩护人只是简单罗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概括情节,一般不提具体的量刑建议,很

少能与法官、公诉人在法庭上对量刑进行互相辩论,量刑辩论的程序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弱化。

(三)部分操作规程仍需不断完善。量刑规范化改革在实体方面的要求最突出的就是精细化,对影响量刑的情节,包括法定情节、酌定情节,从重、从轻、减轻的情节,都必须在证据材料中反映出来,才能更好地实施量刑。特别是在侦查阶段对证据的收集,必须全面、细致,不仅要收集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无罪的证据;要收集罪重的证据,也要收集罪轻的证据;还要收集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平时表现、退赔退赃的情况、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反应等有关证据;公诉机关及辩护人要认真审查证据,全面分析各种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才能准确提出量刑建议及提出相应的抗辩意见。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必须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才能适时提出切实的建议和意见等等,涉及上述各个环节的工作规程仍然较为欠缺,导致部分地区在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上没有形成合力、推进乏力。

(四)学习培训不够制约工作进一步推进。部分刑事法官对《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软件操作及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精神、要求、内容没有全面掌握和理解,对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构成重要制约因素。部分公诉人、辩护人对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也还不太熟悉,难以有针对性地对量刑事实、量刑情节的认定及对基准刑的确定和量刑情节对基

准刑调节的幅度形成有效的抗辩。因此,促进司法观念转变、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质仍是制约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的重要因素之一。

(五)舆论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量刑规范改革工作需要公众的参与、支持和监督,让老百姓更多的了解这项工作,争取各方支持,有助于提高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这也是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还不够,导致民众对量刑规范化改革了解不够,参与不足。

三、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确保刑事办案人员能够准确理解量刑规范化的精神实质,正确认识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定罪与量刑并重,实体与程序兼顾”的司法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为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社会认同,坚定不移的把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有效方式,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刑事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

(二)转变观念,注重程序。政法各部门要根据量刑规范化的具体尺度和标准,结合自身工作,提升刑事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公安、检察机关要加强对量刑事实和证据的

侦查取证工作,摒弃重定罪、轻量刑事实和证据,以及重法定情节、轻酌定情节的办案习惯,强化全面、客观收集证据的意识,既要重视定罪事实,也要重视量刑事实;既要重视法定量刑情节,也要重视酌定量刑情节;既要重视从重情节,也要重视从轻、减轻情节。二是检察机关要加强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对量刑事实的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起诉环节,应进一步强化量刑质量意识,增强捕捉量刑事实和证据的敏感性,主动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量刑证据。检察机关的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可结合各自监督职能和工作特点,建立引导侦查量刑事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引导的原则、范围、途径和方式,改变以往收集法定量刑情节证据相对较多,而收集酌定量刑情节证据相对较少的状况。三是切实加强审判程序的量刑公开化,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庭审程序。要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中,在法庭调查阶段对定罪事实部分进行严格审查的同时,也应注重对量刑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法庭调查,给予控辩双方充分举证的平等机会。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庭也认真听取双方的量刑建议和意见,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旁听人员对法院量刑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以实现量刑程序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强化监督,密切配合。要探索建立畅通的工作机制,政法各部门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逐步完善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科学的监督制约和考评制度。在防止量刑建议权的异化和滥用的同时,还需完善量刑建议工作考评考核机制,设臵合理的考核标准。要通过各种途径,争取公安、法院、案件当事人对量刑建议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创建一套多方参与、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业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解决组织协调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及时反馈改革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和操作规程。

(四)着力长远,完善机制。要从制度上规范对量刑事实和证据的侦查取证工作。检察机关可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量刑事实和证据调查取证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明确量刑事实的范围和证据要求,尤其要结合办案实际,规范如刑事责任年龄、主体身份、自首、立功、累犯、前科、主从犯、犯罪形态、追赃、退赔等常见量刑情节的证明标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制作要求。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机构改革 工作调研报告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 近年来,我县编办从我实际出发,按照“抓重点、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目标,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为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准备工作,进一步开创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现将我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情况交流如下: 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事业机构385个,其中,

全额事业单位329个;差额事业单位17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7个;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县共有事业编制7505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6510名;差额事业编制523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14名;企业化管理事编制58名,实有在职人员6292人,其中,全额拨款5463人;差额拨款425人;自收自支358人;企业化管理46人,全县事业编制空编1213名。 二、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机构庞大,人员过于臃肿。我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占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85%,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与此同时,随着事业单位职能的弱化,一些事业单位人员整天无事可做,在编不在岗、混岗现象时有出现。[本文出自那一世范文网.://.] 2、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一定程度影响了我经济、社会的发展。如:县卫生系统,在这一两年中,虽然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经验

交流等方法,使医资、医技、医质有所提高,但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旧比较突出,全县卫生系统,工勤人员就有183人之多,占全系统在职人员的29%,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培训不足,有些卫生院中防保人员为非专业人员,使各项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受到影响,给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隐患。诸如向卫生系统一样,县教育系统、文体系统以及各乡镇事业站所,也都因缺乏专业教师、专业演艺人员及技术人员等原因,使本职工作开展被动,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不高。 3、部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一些单位名义上是成立了事业单位,但其实是一个单位的内部科室,需要用事业单位的名义就用,这种现象以党政机关所属居多。如计生局下属的计生指导站、城建局下属的规划室等,以及一些大单位系统的培训中心等,这些部门单位即以行政面孔行使行政权力,对社会进行干预,又以事业单位的名义进行经营,

【调研报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 一、浙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改革之初,浙江省委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时任省委书记担任组长,时任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分别担任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浙江试点工作中“省级先行先试,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同时根据县级人代会先于市级人代会召开的实际,确定‘先县后市’推进试点工作。”“1月底前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2月底前完成县级组建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级组建工作。” 推进过程中,省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3次主持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3次省委常委会,1次市、县(市、区)委书记会议和1次市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中央要求,一步步推动改革试点朝着正确方向前行。按照省委部署,浙江省纪委细致谋划、扎实推进,与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检察院等单位对接,两次召开市、县(市、区)纪委书记会议,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各市、县(市、区)党委切实担起主责,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强化党委的统一领导。 对县级改革实行省、市分级审批把关,对各县(市、区)改革试点方案、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职数和人选,进行逐一审核。坚持跟踪督查抓落实,推动各项改革试点举措落到实处,建立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市、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制度、每日工作情况一报制度,要求以市为单位按时汇总上报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其间,及时下发转隶后有

关工作衔接参考意见,实现了县级监察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 为推进市县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纪委专门制定市、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工作程序,明确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选举产生领导班子程序、人员转隶工作要求等事项,“手册式”指导各地改革工作。 二、浙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转隶情况 浙江改革试点工作至2017年4月底已全部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逐步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等部门共转隶1645名干部,充实到监察委员会中。” 试点中,突出转隶这一工作重点,要求转隶部门及人员必须是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及人员;逐个审核拟划转人员的干部档案,并通过组织部门、驻检察院纪检组等多渠道了解情况,把好入口关,特别是政治关、廉洁关。 司法改革特别是员额制改革的特殊时期,做好转隶人员福利保障衔接事项,浙江制定过渡工作方案,明确检察院划转人员的原有法律职务、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和工资福利待遇在过渡期内保持不变,工资福利的发放与保障由原渠道负责,遴选检察官职务以及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套改等工作继续按原计划进行。 同时,浙江还对检察机关反贪反渎等部门中因各种原因不予转隶的人员,逐个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监察委员会组建之前妥善安排好岗位。

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力度 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 ——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调研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伴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日趋活跃。而工程建设因其涉及的环节较多,涉及资金较大,所以这个领域一直是违纪违法的高发区。抓好招投标的监管,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至关重要。在此,笔者针对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做法、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原因、解决其问题的对策四个方面,并结工作实际,谈谈看法。 一、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为规范建筑领域市场,确保工程建筑质量,章贡区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了长效管理制度 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监理、招标代理、直接发包、建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潜在投标人确定、工程业绩评审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规范程序、严把准入关 从拟发招标通知开始到签订施工合同,监督人员主动介入、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招标公告发布后,先由招标办、建设单位等通过审查书面材料,对报名企业进行筛选,确定投标候选单位,再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对候选单位逐一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查参加招投标单位的资质准入关。 招投工作做到“三公开” 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做到“三公开”:一是招投标信息公开。工程项目立项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招标投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为招标代理,将工程概况、招标条件等在社会上公开发布。二是招投标工作程序公开。从工程登记备案开始,建设单位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全程代理,起草招标文件,现场勘查答疑,明确各项招标规定和时限要求。三是招投标结果公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对所有标书进行评审,评标结果由专家签字留存,中标结果报招标办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加强监管与查处力度 区纪委、监察局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履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擅自确定施工单位,串标、围标等行为,积极介入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无违规、

xx市公安局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专题调研报告

xx市公安局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的专题调研报告 xx市局政治处人事科: 根据你科《转发省委公安委关于深入开展公安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分析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状,系统总结了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经验,现将我们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一)现任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xx市委、市政府为公安局配齐配强了党委领导班子,目前,我局党委现有领导班子x人,其中36岁至49岁x人,50岁以上x人;其中本科学历x人,大专学历x人,公安类专业x人。 (二)换届后,领导班子的新变化、新特点: 换届后,新进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各项方针政策,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认真负责、热情高涨,着力弥补自身在经验欠缺、统筹考虑问题不足等方面的差距。整个领导班子呈现出新变化、新特点:一是领导格局更新。党委班子经过近几年来的配备加强,副书记由原来的2人减少到1人,领导格局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于副书记职数的减少,党委书记管理的幅度加大,党委书记的有限精力只能放在“议大事、

抓大事”上,客观上使权力得到下移,由党委委员管片带线,分管各部门,平衡了责权关系。除重大、中心工作由书记负责外,其他公安工作从方案制定、协调处理,均由分管党委委员全权负责。二是班子活力更强。班子趋向年轻,呈现了青春活力。2010年时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x岁,而经过这两年来的班子调整,目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x岁,年轻有为的干部得到启用,激发了班子的生机与活力,结构趋向合理,呈现了发展活力。新班子文化、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知识性、专业性人才充实到班子中,增强了班子发展后劲。三是年龄搭配更合理。新任领导班子既有任职多年,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有刚任新职的新同志,做到新老合理搭配。 (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做法: 1、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学习,局党委坚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以中心学习组的学习为龙头,注重通过开展学习型党委创建活动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中心组学习形成了制度。为使理论学习活动扎实有效,健全和完善了《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学习制度》,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使理论学习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

县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 告 县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2007-02-08 09:25:55×县殡葬改革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狠抓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具体情况 为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的开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中央、省、州的有关文件精神,1997年我县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发〔1997〕

58号),该《办法》规定:莲城镇城区和通公路的村寨,××、××、××、××、××等乡(镇)所在地及其到县城公路沿线的村寨划定为火化区。辖区内的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由民政部门发放抚恤金的人员、农民、居民和外来人员死亡后一律火葬。我县采取积极的措施认真贯彻《××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一是认真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央、省、州的有关精神和县的《办法》,使国家干部职工、城镇街道居民和公路沿线群众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认真加强县殡仪馆内部管理,增强殡葬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水平;三是坚决贯彻殡葬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殡葬火化率,1997年全县火化遗体91具,2000年火化遗体106具,2003年火化遗体142具,2004年火化遗体158具,2005年火化遗体201具,遗体火化率逐年上升,群众丧葬观念不断改变,殡葬改革工作不断深入。为加快殡葬改革步

伐,2004年2月,我县下发了《关于要求全县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实行火葬、简办丧事的通知》(×办发〔2004〕4号),全县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分别签订了带头实行火化保证书,为推进全县移风易俗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模范带头作用。2003年12月《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施行和2004年12月《×××殡葬管理办法》施行后,我县掀起了《条例》和《办法》的宣传高潮,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殡葬宣传日(清明节),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用车辆和录音带巡回各乡(镇)、县城播放等形式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共发放2万份宣传资料。同时,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县调整划定殡葬火化区方案》上报省、州审批,把全县通公路(含殡葬车可以通行的农村简易公路)、用殡葬车接送遗体可以当日往返殡仪馆的乡(镇)和农村等区域划定为火化区。 二、贯彻省、州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工作责任书的情况

卫生监督体制建设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doc

卫生监督体制建设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 卫生监督体制建设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一环,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卫生监督是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经过新中国建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社会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各级卫生防疫、防治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承担着大量的卫生监督工作,在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现行的卫生监督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目前尚存在卫生监督与有偿技术服务行为不分,卫生监督队伍分散,难以形成监管合力,行政效率低下等情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现行的卫生监督体制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改革。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卫生行业的整治力度,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但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还不能适应卫生法制建设的需要,执法落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加强和改善卫生执法工作,显得越来越迫切. 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各地通过改革,不同程度地解决了卫生监督力量分散、执法力度不够、监督监测一体、重收费轻管理等

问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也得到了较大改善。通过不断理顺和明确卫生监督的政策及任务,完善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和机制,开展了综合执法,卫生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效果明显提高。但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化,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本文就新形势下卫生监督体制建设中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一些浅表性的探讨,旨在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制建设,推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一、卫生监督体制建设的现状 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卫办发[20xx]第16号)和《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卫办发[20xx]112号),各级卫生监督体制建设相继改革,成立了专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机构于2002年12月**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的关心下,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公开、综合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成立**县卫生监督大队,组建了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在公共卫生监督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卫生监督执法队伍逐渐成长壮大。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的卫生监督体系,强化政府卫生监督职能,20xx年3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逐渐完善了卫生监督执法监督体系,这标志着**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并正式进入科学化、正规化管理轨道。承担着许多方面的卫生执法工作,不但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还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省公路局纪委2018年专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局纪委围绕所属基层单位当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坚持重在找准问题、提出措施的原则,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讨论、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纪检监察工作专题调研。总的来说,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是紧跟形势和要求来开展的,考核量化需要完成的工作能较好的落实完成,对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充与监督。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情况与问题,并有针对性的研提了工作对策。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通过广泛座谈交流和情况收集,深切感到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引起重视、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少,任务重,职能定位不明确,人员配置不合理根据对管理局派驻纪检监察员人员构成的数据分析,年龄构成为35岁以下1人,占6.66%,35岁至45岁7人,占46.67%,45岁以上7人,占46.67%;学历构成为本科学历7人,占46.67%,大专学历8人,占53.33%;除个别段是专职纪检监察员外,其它单位都是兼职,占93.33%。此外,除两家单位是工会主席(副科级)兼任外,另外13家单位的都是普通干部(工人)职工身

份兼任(担任),占86.67%。 作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特别是管理局是省直属事业单位,其基层管理单位的工作量与各所在县(市)的县(市)直部门是等同的,不但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组(室)),其纪检监察人员大多都是由业务骨干兼职的。甚至主要工作还是其行政业务工作,而兼职的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是“副业”,致使“种了他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没有很好地履行到位。例如由于缺乏编制、人手不够等原因,丹寨公路管理段的纪检监察员是路政副大队长兼任,平时繁重的超限治超工作已经让他疲于应付,有限的精力再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就捉襟见肘了,只能履行一些形式上的基础工作了,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很难发挥实际作用。 (二)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关系没有理顺 在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下,派驻纪检监察员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党支部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驻在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享有绝对支配权,上级纪检监察室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从而使派驻纪检监察员形同驻在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和普通办事员,使其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纪检监察员“有名无实”。本来派驻纪检监察员应该有其很大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能够与驻在单位形成一定程

基层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对策建议

基层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组织调查考察组,深入到相关部门和全区七个街道乡镇,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区殡葬改革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我区自X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殡葬改革工作,出台了《X 县推行遗体火化的实施意见》、《X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殡仪活动整治的通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殡葬改革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殡葬改革工作的运行和管理提供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撑。 同时,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

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二)殡葬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规范殡葬行为,提高殡葬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殡仪活动“八不准”等规定,做好“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处罚”等全过程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为丧户提供手续办理“一条龙”等服务。积极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在全市范围率先推行火化区域内所有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政府买单等措施,切实解决了我区异地火化等难题,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为保证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立足海岛区情地况,积极推进殡仪服务中心建设,科学规划公墓管理布局。目前,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即将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我区殡葬服务条件,规范群众丧事行为。同时,加大公墓生态化改造和绿化提升工程,有效改变了部分公墓环境脏、乱、差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仍然需要提高。一是个别街道乡镇和村居干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淡薄,受传统丧葬陋习困扰,跟风厚葬现象依然存在。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尤其是x等地大操大办的陋习仍然没有得到改变。三是有的部门认为殡改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协

最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精品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近年来,我县编办从我实际出发,按照“抓重点、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目标,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为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准备工作,进一步开创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 现将我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情况交流如下: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我县共有事业机构385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329个;差额事业单位17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7个;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县共有事业编制7505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6510名;差额事业编制523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14名;企业化管理事编制58名,实有在职人员6292人,其中,全额拨款5463人;差额拨款425人;自收自支358人;企业化管理46人,全县事业编制空编1213名。 二、存在的问题1、事业单位机构庞大,人员过于臃肿。 我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占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85,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与此同时,随着事业单位职能的弱化,一些事业单位人员整天无事可做,在编不在岗、混岗现象时有出现。 2、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一定程度影响了我经济、社会的发展。 如:县卫生系统,在这一两年中,虽然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经验交流等方法,使医资、医技、医质有所提高,但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旧比较突出,全县卫生系统,工勤人员就有183人之多,占全系统在职人员的29,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培训不足,有些卫生院中防保人员为非专业人员,使各项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受到影响,给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隐患。 诸如向卫生系统一样,县教育系统、文体系统以及各乡镇事业站所,也都因缺乏专业教师、专业演艺人员及技术人员等原因,使本职工作开展被动,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不高。 3、部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 一些单位名义上是成立了事业单位,但其实是一个单位的内部科室,需要用

公安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调研报告

公安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调研报告 在公安派出所推行综合警务改革,是适应治安形势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趋势,有利于提高警务效能、提升基层民警综合素质、缓解基层紧张的警力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 一、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前提:“三警合一到所” 派出所综合警务就是以属地管理为主、以社会面管控为核心、以社区警务为基础、集打防管控职能为一体、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综合执法、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集约化警务。其特点有三:一是警务全能性。承担管辖区内一切与警务有关的事务,民警既管治安又管交通,还做群众工作,开展基层基础,派出所民警从医院“单科医生”角色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全科医生”角色。二是执法综合性。即模糊用警,派出所民警在勤务执法中以巡为主、综合执法,将纠正交通违法、查办治安案件和简单刑事案件、调处矛盾纠纷、管理行业场所、人口物品等综合业务执法功能有机结合起来。三是治安动态性。即适应动态治安形势变化,遵循“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及时调整警务布局和重点,从而转变以往警力分工过细、警务职责单一、静态痕迹较重的警务模式。随着公安改革不断推进,逐步形成了综合化与专业性两种警务改革趋向,越是基层公安机关越倾向于综合用警、

一警多能,越是上层公安机关越向分工越来越细的专业警务发展。在基层派出所实行综合警务,构建基层综合执法与上级专业警种优势互补的警务体制,已成为警务改革的方向。 在派出所推行综合警务改革,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其前提是“三警合一到所”,在派出所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路面交通管理职能,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综合执法。一方面,这是适应我国动态环境下道路交通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道路交通压力越来越大,仅靠有限的专业交警力量维护交通秩序显然力不从心,必须赋予派出所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的职能,构建以派出所为主体的综合警务机制,提高社会面治安交通综合管控能力。另一方面,这是世界警务发展趋势。从国外经验看,模糊用警是基层警察部门普遍推行的警务运行模式,他们以巡逻为主要勤务方式,既管治安又管交通,没有清晰的专业分工,能管的事都管,管不了事才交由专业部门解决,这种体制较为科学。况且,对于老百姓而言,警察都是一样的,遇到求助都应当管事,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基层警务效能,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警务需求和期待,实现“无增长改善警力”。 二、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实质:“三警合一到人” 近年来,福建省公安机关积极探索以“三警合一”为标志的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逐渐形成了“福州模式”、“三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的给大家推荐的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殡葬改革是保护资源和环境、节约土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xxxx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重点项目规模日益扩大,与此同时,受“入土为安”传统丧葬观念的影响,我市土葬盛行,挤占了大量土地和森林资源,“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在充分尊重民间风俗习惯的前提下科学推进殡葬改革,达到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破除封建迷信丧葬陋俗,提高社会文明的目的,成为关系xxxx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xxxx4年下半年,市政协社法委调研组由林国辉副主席带队,在我市及东方、乐东、昌江等市县,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等方式进行殡葬改革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xxxx市现有城乡户籍人口约68万,以人口死亡率6‰计,每年 __约3600人。受传统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选择火葬的人为数不多,群众对遗体普遍采用的处置方式为土葬,以每个墓穴平均占地10㎡计算,每年占用的土地就达36000㎡(约合54亩)。此外,土葬还消耗大量木材,按每个棺木消耗木材0.45立方米计算,每年消耗木材近1620立方米,不仅破坏自然和人居环境,而且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近年来,我市先后安排公墓园建设资金累计近10个亿,已

建成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园6座,经营性公墓园1座,另拟建公墓园5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镇公墓园缺乏、乱埋乱葬的现象,但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我市殡葬现状仍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一)无序殡葬吞噬土地,加大城市开发成本。长期以来,农村零星乱葬滥埋、修大坟现象比较突出,坟墓散布在全市各规划区、田地内和公路两旁,不仅妨碍耕作和城市开发,而且经常引发邻里斗殴甚至群体性事件。由于缺乏统一殡葬区规划,坟墓的成片搬迁主要依据项目建设需要临时决定,几乎每征用一块项目建设用地都涉及到坟墓搬迁,造成工作被动。更有甚者,部分村民在得知开发消息后大肆抢建假坟,许多地方一夜之间就出现了数百座“沙包坟”、“篮球坟(面积仅篮球大小)”,项目建设单位被迫把大量精力用于协商迁坟。部分墓主家属漫天要价,增加了企业补偿成本,造成工程延期,甚至项目搁置。以我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xxxx红塘湾剧院暨红塘湾国际文化名人会馆”为例,征地面积仅53.79亩,竟然有坟墓758座,整个搬迁安置费用1240多万元,好不容易迁完后,其用地红线外紧邻的海防林在短时间内又出现了300多座疑似假坟,项目业主疲于奔命,苦不堪言。 (二)观念习俗有待转变,生态殡葬认可度不高。xxxx市是海南__规定的火葬与土葬并举的地区。有关统计数据显示,xxxx3年市逸仙园火葬场全年火化量为近700具,约占死亡居民数量的25%,远低

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改革工作情况 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民宗局有编制9名。实有人数12人。 有内设科室3个:行政办公室、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 有直属事业单位1个: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所。 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及宗教理论和宗教现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和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县内外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职责;指导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保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联系民族地区,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工

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拟定有关全县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检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省、市、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相关事宜,指导开展全县各民族传统节日活动。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归口管理宗教方面的外事工作,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港澳台的宗

关于某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我深入xx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对xx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人员转隶后的融合问题进行调研。从调研情况看,成立监察委员会只是迈出了一小步,后面如何实现“1+1>2”的改革效果才是更加艰巨的硬任务,需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始终把其当作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上进行专门研究,不断深化动员和作出改革部署。县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奠定思想和工作基础,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县纪委主动承接、担牢专责、积极协调,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工作落实。县人大及时指导、大力支持。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和法、检、公、司等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在全县同心合力推动下,xx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并顺利召开了第一次干部大会,县纪委监委按照新机制正式运行,xx县整个转隶过程实现了平稳过渡、内涵发展、规范运行。 二、监委挂牌后建立健全监委组织构架的具体做法 (一)认真谋划科学统筹,切实做好编制划转 xx县的改革试点工作以“转隶”开局,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良好的开局,我们把平稳过渡当做转隶阶段的头等大事,严格落实“三不增”的要求,认真谋划、统筹使用、合理安置,整个转隶过程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按照上级要求,迅速冻结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和检察院涉改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以及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全部人事关系,严禁人员调入、调出和提拔。在此基础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密切配合,对县纪委监察局和县检察院涉改三个部门的编制、职数、人员身份等信息进行全面统计和摸底登记,全面掌握县检察院涉改单位

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要求,我们就近年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在旅游局、白云山、天池山等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我县旅游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解决。 一、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注重思想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各单位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主要领导坚持每年为机关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对机关干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各党组、支部均能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从思想上绷紧了廉洁从政这根弦。 (二)锤炼干部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创优年”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同时大力推行联审联办、投资代办、超时许可、缺席默认等措施,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实行部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对口帮扶制,为投资主体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主动征求对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办事时效、工作态度、服务承诺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受理游客投诉,对出现工作失误问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三)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旅游局抓住人财物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旅游局和景区都实行收支两条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监督管理实行管招分离。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章可循。旅游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修订编印了《机关管理制度手册》,涵盖机关工作纪律、干部学习、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20多个方面,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机关干部作风不实。主要表现为工作作风飘浮,不同程度地存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问题。有的机关干部组织纪律涣散,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聊天玩游戏。有的机关干部不爱学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等方面。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少数部门及机关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对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导致执行落实不力。有的认为业务工作是“硬 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认为自己单位是“清水衙门”,没有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没有抓党风廉政建设

公安机关调研报告精选

公安机关调研报告精选 公安机关调研报告精选 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分局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为此,通过对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1、为保证广大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执法活动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络审批系统,围绕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证据固定和赃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制定出各项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对我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广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示范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特别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见警情处置规范,规范了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行为,使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达到了整体推进的效果。 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

效率,节约司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会同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制度的落实,节约司法,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催办制度,通过在分局法制科页设立“案件催办”专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的人员,提前催办。从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象大量减少,“保而不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实行“周通报月考评”制度,对各办案单位承办的每个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及时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个案考核分数同时纳入执法质量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奖惩逗硬,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积极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派出所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1、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人权保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观念不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造成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

关于殡葬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情况汇报-总结报告模板

关于殡葬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峄城区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根据要求,现将20XX年以来全区殡葬工作,尤其是殡葬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管理措施的不力,我区范围内偷埋、乱埋、以罚代化、以罚代管观象严重,致使到XX年年底全区火化率仅有32%,在全市倒数第一,有3处镇(街道)(坛山、古邵、吴林)在全省、全市倒数,受到通报;一些地方和个人无视有关规定,滥建墓地,违法对外出售;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封建迷信活动盛行,丧葬服务用车和服务用品市场混乱;围攻、殴打殡改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全区殡改形势十分严峻,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 针对殡葬改革工作出现严重下滑的问题,峄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理清思路,统筹规划,提出了全区殡改工作“七个步骤”分步走的整体思路。即,加大宣传、努力提高火化率、全面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规划公墓或骨灰堂建设、制止大操大办及封建迷信活动、平坟还耕、全面总结及奖惩兑现七个方面内容,堵、清、疏结合,环环相扣,层层深入,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一场殡葬改革工作的攻坚战,一举扭转了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在全市被动落后的局面。到20XX年底全区的火化率跃升到了%,全市排名第二,丧葬用品市场得到集中有效的清理整顿,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运尸车辆进一步规范,公墓(骨灰堂)建设正在积极规化建设之中,我区的殡葬管理工作正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具体来说,全区“七个步骤分步走”已经进行到了第四步:(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殡改氛围。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作出重要批示,并参与公墓选址等部分调研活动。区里成立了殡改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联合下发了关于殡葬改革的10个文件。全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纵向,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包干负责、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横向,建立健全各部门配合抓殡改的工作机制,“沟通及时,配合紧密,整体联动”。二是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区政府先后于3月24日、4月20日、7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提纲: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一、调查的重大意义 1.调查的目的; 2.调查的对象; 3.调查的方法:结合自身职能实际,对相关部门机构运行、履行职责情况通过座谈、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了调研。 二、基本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1.有的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2.有的机构职能弱化,不适应现在的工作需要; 3.行政编制紧缺和行政机关核定事业编制问题; 4.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不顺问题; 5.机构设置受条条干预现象仍然存在。 四、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 2.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设; 3.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4.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着力防止条条干预机构编制现象。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7年7月) 摘要: 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发挥县、乡(镇)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如何加强县级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宏观调控和综合管理的能力,如何不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研究和认真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县级政府作为我国基本的区域性政权设置,是国家机构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枢纽。其担负的任务最为繁重,面临的矛盾和困难最为集中,职能转变的任务也最为艰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县级政府承担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县级政府如何落实国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特别是在新形式下,如何加强县级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宏观调控和综合管理的能力,如何不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研究和认真解决的课题。为此,按照省、州编办约稿函的有关要求,我办结合自身职能,深入到相关部门对其机构运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及运行情况 2014年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个(含监察局),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10个机构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合署办公;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我们给大家推荐的纪检监察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是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的内在需要。我县结合县情在全县范围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实需要,是大势所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派驻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形势下如何强化主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用作初浅的分析。 一、派驻纪检组监察机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从我县及我单位近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近年来工作客观地说对全县及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于上级主管门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关系没有理顺。首先,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际上主要对驻在单位党组负责,形同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机构在人事任

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基本上完全在所驻单位。这种现实状况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其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陷入具体的派驻单位日常性工作,特别是业务部门,派驻人员还从事着大量的具体业务工作,形同派驻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 (二)职能定位有偏差。派驻机构的职能有待进一步明确,充分保证其独立性。但现实是在工作中存在职能错位倾向,难以超脱驻在单位中心工作之外,不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派驻机构被驻在单位当作其班子成员,各派驻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兼职"的问题,致使派驻机构常常"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派驻人员素质能力有等进一步加强。新的形势下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但部分干部能力素质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不敢管、不愿管、不善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监督工作形式化的问题多有反应。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纪检监察重点领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分不清是非,拿不定主意,抓不住规律,提不出对策,没有能将一结苗头性的问题杀死在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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