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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女职工工作,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员会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全公司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升女职工素质,丰富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团结动员公司全体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三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女职工组织,按照女职工的意愿和特点开展工作,并对公司各分(子)公司、分厂和部处室的女职工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第四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五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基层单位中有女职工10名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与分工会委员

会同时筹备、同时产生(换届)、同时报批;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

第六条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公司工会女工部,负责处理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12人组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公司工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经公司工会委员会通过组成。也可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女副主席或相应的专职女职工干部担任。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基层工会,经民主协商,推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担任主任,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第九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是企业平等协商职工方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中女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第十条新一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成立后,应当由工会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单位性质、女职工状况、女职工委员会筹建情况、新一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情况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联组织的团体会员,接受驻地妇联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女职工委员会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相同。在任

期内,由于委员的工作变动或离退休等因素需要调整时,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增补人选,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增补。

第三章女职工劳动竞赛

第十二条围绕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团结、带领广大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公司的改革发展,广泛女职工“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在女职工相对集中的单位开展符合女职工特点的竞赛活动,为促进企业发展建功立业。

第十三条重视发挥女职工的聪明才智,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安全、质量、科研等工作,组织开展女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和女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动员女职工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第十四条充分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生产竞赛、技术攻关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发挥女职工中能工巧匠作用,奋力攻克产品零件加工中的生产技术难题。

第十五条引导女职工自觉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要求,在企业精益化生产和精细化管理中展示作为、贡献力量。

第四章女职工权益维护

第十六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依法维护女职工人身权

利,参与、监督、协助职能部门制定与落实涉及女职工权益方面的规章制度,推动男女平等,反对家庭暴力,开展女职工法律援助,向一切歧视、侮辱、残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第十七条依法维护女职工的民主政治权益,确保维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落实,组织女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提高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程度和能力。

第十八条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保障男女职工同工同酬,积极协调女职工因劳动和分配引发的劳动争议事项,倾听女职工呼声,反映女职工诉求,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努力消除女职工群体事件的发生。

第十九条依法维护女职工享有健康和健康保障的权利,不断提高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水平,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全面开展以女职工为特定人群的健康知识普及和体检工作,不断提高女职工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二十条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监督企业落实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依照规定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关心女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努力帮助她们排忧解难,特别要关注单亲女职工的家庭生活状况,尽心竭力消除她们的后顾之忧,当好替女职工说话办事的“娘家人”。

第二十二条积极创造有利于女职工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大力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女职工创

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丰富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满足她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五章女职工文化建设

第二十三条引导女职工认清形势,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努力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二十四条开办培训班适时举办女职工适应性培训,鼓励女职工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学技能,及时组织开展女职工技能大赛,支持女职工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技能大赛,维护和保障女职工受教育及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高女职工的知识技能、择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第二十五条不断满足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组织开展广大女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寓教育于娱乐之中,用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活跃女职工生活,陶冶女职工情操。

第二十六条大力宣传女职工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做好优秀女职工培养、选拔、评比、表彰、管理、推荐等工作,为女职工的自我发展、自我成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六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

重大问题,要广泛听取女职工意见,由女职工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主持。

第二十七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由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临时召集会议。

第二十八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定期向公司工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有关制度,定期安排检查、定期召开全委会议,指导基层女工委的工作。

第三十条女职工委员会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不断增强基层女职工组织的活力,努力为广大女职工服务。

第三十一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应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反映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落实委员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二条各级工会要给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所需经费应列入同级工会的经费预算。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1 总则 1.1 为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政策,完善社会主义民主,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保障和体现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发展,按照《公司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1.2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1.3 公司工会委员会既是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又是职代会的常设机构,负责主持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1.4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职工个人的三者利益;在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1.5 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总经理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职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总经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的权力。 1.6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2 职权 2.1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2.1.1 听取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审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2 讨论和审议公司有关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保护措施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2.1.3 讨论和审议公司职工福利基金的预算和使用情况报告及重大集体福利事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4 讨论和审议公司业务招待费预算及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5 讨论和审议《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及修改有关条款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6 听取公司领导的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监督董事长、总经理等中高级管理干部,并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2.1.7 依法选举和更换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2.1.8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总经理必须把提请职代会审议和决定的报告用书面形式提前三天交公司工会组织职工代表讨论.总经理要负责执行职代会立案的提案,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2.1.9 凡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报告、方案、制度、决议,任何组织、部门及个人无权擅自改变。 2.1.10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由总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共同协议。 2.1.11 总经理对职工代表大会在职权范围内议定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公司党委或报上级组织加以协调。 3 职工代表 3.1 按法律规定,凡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公司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3.2 公司职工代表的产生,以分厂,部门、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分散到有关分厂、部门民主选举方能当选代表。 3.3 全体职工代表按分厂,部门组成代表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3.4 职工代表中应有一线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代表组成。各级领导干部的代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20%左右;工人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50%左右,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职工代表的数额一般为职工总数的7%一8%左右。 3.5 为便于工作,本公司工会会员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两会合一”,大会代表具有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的双重身份,行使“两会”职权。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3.6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3.7 职工代表在公司内调动,仍享有代表资格。原代表组应向其调入的代表组介绍情况,并参加调入代表组的活动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海XXXXX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公司工会女职工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女员工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工作,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员工在企业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上海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室)和所属各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工会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组织实施本制度,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集团公司工会及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领导下,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员工组织,根据女员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五条XXXXX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大局,创新开展女员工工作,依法表达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团结、教育和动员广大女员工为推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建功立业。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各企业工会中凡有女会员的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与工会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或设女职工委员。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也可召开女员工大会或女员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主任一般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经民主协商,推荐符合条件的、有相应职务的女性管理人员担任。 第八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相同,并实行替补制。在任期内,由于委员工作调离或退休等因素需要调整时,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替补、增补人选,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增补、替补。 第九条女职工委员会换届,报上级女职工委员会审核,同级工会批准。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条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1. 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团结、带领广大女员工弘扬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精神,为保持集团公司高效、稳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女员工的作用。 2. 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协助、督促有关部门贯彻国务院、全总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参与涉及女员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 3.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工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有关女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女职工工作计划、任务及重大事项。 4. 参与企业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方面政策、规章和措施的制定,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向上级工会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精心整理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生效日期:2008年2月15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我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参政议政,促 (二)讨论通过医院医疗体制改革、奖惩、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提交医院党委研究或院长颁布实施。 (三)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主评议或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的工作。并对医院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职代会行使权利的民主程序及议事规则

(一)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的政策、方案、制度、办法等,均应由职代会或职代会主席团进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提交大会审议。 (二)需要通过或表决的议案,根据大会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和补充,经职代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大会进行表决。 (三)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安排进行民主评议医院领导干部工作,具体可采用领导干部个人向职代会述职、职工代表民主评议或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等方法。

ZH—015: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生效日期:2008年2月15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展工作,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八条凡我院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职工,均有当选为职工代表的资格。 第九条职工代表应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按一定比例由各单位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须获得本单 要 代表在 (四)关心集体,热心为群众服务,能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 (五)积极主动地参加职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职代会的决议,努力完成职代会的各项任务。 (六)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

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岗位职责

工会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修订 委员岗位职责说明

一、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律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业务素质,使之成为合格的工会会员。 4.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加强民主管理,强化厂务公开、会务公开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主持和召开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听取企业工作报告,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参与讨论职工的薪资福利、年终奖金、结构工资、集体福利等工作。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教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9.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10.经常向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会工作,加强与学校其他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指导,并监督检查工会干部的工作。 1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二、工会副主席职责说明 1、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抓好工会的常务工作。 2、组织工会委员、基层小组长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工会精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对于处理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教职工,更好的为职工服务。 4、协助工会主席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精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 (2009年7月17 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更好地发挥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充分认识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意义。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是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切实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对于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调动女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和谐企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推动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二)切实明确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努力建设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女职工的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团结和动员广大女职工为促进企业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三)认真把握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把女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不断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女职工素质,调动女职工参与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以职工为本,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女职工维权工作机制,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愿望和诉求,推动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切实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努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二、大力推进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 (四)努力实现在已建工会组织企业中女职工组织的全覆盖。坚持哪里建工会、哪里有女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原则。凡是企业工会中有10名以上女会员的,都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设女职工委员。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建立与完善,积极探索创新组建形式。建立县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的同时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 (五)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企业在筹备组建工会或工会换届时,同时提名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也可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保障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据《宪法》、《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包括职工大会)工作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包括非公有制企业(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下同)在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全区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都要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非公有制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性质和特点的职代会运行的具体办法,实行职代会制度。 第四条职代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企业行政领导要支持职代会的工作,执行职代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第六条职代会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七条企业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九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凡未改制的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或者否决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机构改革方案、裁员分流方案、改革改制方案、企业破产实施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及奖惩办法等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 五、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听取职代会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的意见; 六、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职代会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正在改制中的国有企业,要按照中央和有关部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民主管理的政策、法规,重点抓好以下几项职权的落实: 一、企业改组、改制方案,搬迁、改造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及清产核资情况,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

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岗位职责完整版

广州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第三届工会委员会 委 员 岗 位 职 责 说 广州XXXXXXXXXXXXXXXX公司 第三届工会委员编制

一、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律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业务素质,使之成为合格的工会会员。 4.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加强民主管理,强化厂务公开、会务公开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主持和召开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听取企业工作报告,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参与讨论职工的薪资福利、年终奖金、结构工资、集体福利等工作。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教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9.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10.经常向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会工作,加强与学校其他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指导,并监督检查工会干部的工作。 1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二、工会副主席职责说明 1、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抓好工会的常务工作。 2、组织工会委员、基层小组长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工会精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对于处理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教职工,更好的为职工服务。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职责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女职工发展纲要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做好女职工安全教育工作。 二、负责动员和组织公司全体女职工积极参加“巾帼建功”活动搞好女职工评先选优和先进女职工事迹的宣传工作。 三、负责女工的来访接待工作,并及时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 四、负责公司女职工妇科疾病的普查工作和按规定标准按时发放福利。 五、组织女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 六、组织开展女工安全协管工作,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丰富女工业余文化生活。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组织和带领全体女工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女工安全协管工作制度 一、抓好女工协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协管组织,要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二、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时期的安全情况。三、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企业安全生产措施,对女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她们的安全意识,增强参与安全管理的自觉性。 四、开展女职工安全演讲等宣传教育竞赛活动。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违”人员思想转化和帮教工作。 六、定期对协管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为生产一线职工送温暖、办好事活动。 八、女工安全协管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当月的协管工作,布置安排下月的工作。 九、加强对基层组织工作的管理、考核、总结和奖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女职工维权工作制度 一、每年组织女工举办一期法制培训班。 二、坚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三、每年深入基层单位进行一次维权工作的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并写出调研报告,对存在的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3)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生效日期:2008年2月15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我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参政议政,促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以医护人员为主体,是医院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职代会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相应程序行使职权。职代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保障和发挥职工在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督医院工作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推进医院民主建设,团结和动员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到医院的改革与建设中去。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讨论院长工作报告,对医院的办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人力资源的储备和人才培养等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医院医疗体制改革、奖惩、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提交医院党委研究或院长颁布实施。 (三)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主评议或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的工作。并对医院各方 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职代会行使权利的民主程序及议事规则 (一)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的政策、方案、制度、办法等,均应由职代会或职代会主席团

进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提交大会审议。 (二)需要通过或表决的议案,根据大会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和补充,经职代会、专门委 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大会进行表决。 (三)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安排进行民主评议医院领导干部工作,具体可采用领导干部个人向职代会述职、职工代表民主评议或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等方法。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凡遇急需提交职代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由院行政提出意见并准备好有关材料交院工会,院工会组织召集职代会相关人员或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 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第七条职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配合院长及行政系统开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_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为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公司职代会相关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主要包括会议制度、提案审查制度、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等。 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届期和每年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形成与修改事项。 1、届期和召开次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一届。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领导、工会或1/3 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2、会议议题。职代会议题应围绕增加单位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确定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A)工会在会前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B)工会与单位领导协商并提请党委讨论,形成初步议题;(C)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D)由工会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3、预备会议程序(A)选举大会主席团;(B)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C ) ( 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做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D)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E)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4、职工代表大会程序(A)核实人数,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B)公司总经理做工作报告;(C)有关行政负责人就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作专题议案报告;(D)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作1

女工委员会细则

林钢水泥分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女职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林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三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分厂工会委员会领导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四条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分厂改革发展,在推进企业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 第五条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代表女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有关方面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会员占会员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第七条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健康素质。 第八条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分厂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第九条会同各级工会组织和车间科室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条分厂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设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一名,委员三名(制成车间1名,原料车间1名,化验室1名),由分厂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委员会备案。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文件编号:200701 威海电子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运行办法为加强企业民主建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条件按照《山东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具体条件为: (1)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职岗位上较为突出; (2)与公司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 (3)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 (4)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职工代表的名额依据《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人,其中一线员工、科技人员代表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代表不低于30%。 二、选举办法 1、选举程序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由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对选举办法中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和要求。 (2)由工会传达公司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文件。 (3)以所属车间、单位为基础,由各车间、各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举职工代表并上报公司工会。 (4)具体选举程序为: A、由车间、部门按所分配名额按1.5 : 1比例推荐产生候选人,经工会同意后,按姓氏笔画填写选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 B、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该达到选举车间或部门职工人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 C、职工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划写选票时,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职工代写,但不得请候选人代写。 D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当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一半。 (5)由工会对被选举的员工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结构、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其代表资格。 (6)公司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存档。 (7)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在职工代表大会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2、补选和撤换职工代表当职工代表在任期内与本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在本单位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而对保留劳动关系,暂不离开本单位的短期待岗的职工,则可保留 6 个月的代表资格。如职工代表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增补职工代表的程序和正式选举职工代表一样。 当职工代表不具备代表条件时,原选举车间、部门职工有权要求撤换。撤换职工代表要依照程序进行。其程序是: (1)每个职工和选举单位发现职工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等,都可以向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厂工会)提出撤换代表的要求。 (2)公司工会及时对被要求撤换的代表的问题调查核实。 (3)撤换的职工代表经工会核准后,撤换其职工代表的资格,并备案。 (4)职工代表被撤换后,应在原车间或部门及时补选,以确保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组成的合理。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 、职工代表的义务: (1)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做学技术、懂业务的骨干。 (2) 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 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3)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2、职工代表的权利:

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要有努力学习的精神和主动做好工作的认真态度。 二、负责组织女工委员会会议,积极开展女工工作 三、负责公司女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总结。 四、负责公司女工委员会各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 五、负责女工在参与公司管理、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组织女工学先进、比奉献、爱岗敬业活动,充分发挥女工在 企业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技术创新、文明家庭创建中的积极作用。 七、积极协调与兄弟公司及上级妇女组织之间的联谊活动。 八、为女工排忧解难,解除女工的后顾之忧。 九、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司女工简况 公司现有女工84人,其中高中学历14人;中专学历24人;大专学历41人;本科以上学历5人;女工平均年龄为27.2岁。在参与企业管理中,有2人进入中层管理岗位。公司女工委员会在公司党总支、工会领导下,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落实公司女工委工作任务,坚持“服务公司生产大局,维护女工合法权益,提升女工素质,不断增强凝聚力,充分发挥女工委员会作用,全面履行职能”的工作思路,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丰富和活跃了女工的文化生活,提高了她们的素质,促进了她们的身心健康,充分发挥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 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女工委员会,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产生,是维护女工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女工组织。同时履行妇联工作职

能,接受公司工会的领导和上级工会女工委员会的指导,现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我公司女工的特点,特制定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按照工会章程,积极表达和维护女工在经济、文化、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特殊利益(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禁忌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险等)和合法权益。 第二条积极引导和教育女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做有道德、学知识、守纪律的劳动者。 第三条建立女工工作竞赛制度: (1)制定女工工作和活动的竞赛方案; (2)根据竞赛内容,组织检查、考核、交流、评比、表彰; (3)建立女工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凡开展的女工工作、活动、召开的会议等及时撰写信息上报。 第四条结合公司工作特点,对女工进行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女工生理心理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接受上级妇联的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妇联组织,开展适合女工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配合公司行政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做女工的贴心人,关心女工的生活和工作,负责女工信息资料的统计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工会应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第八条定期召开女职工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总结女职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 公司女工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股份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

股份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 l 总则 1.1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更好地发挥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1.2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1.3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工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工会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1.4 公司的工会工作必须始终以公司的生产经营为中心,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的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参加公司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以质量为重点的劳动竞赛,充分发挥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聪明才智,推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向前发展。 1.5 公司工会必须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法》,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广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6 公司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把公司工会办成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1.7 工会的组织机构要与公司机构改革同步研究,同步实施。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由公司工会提出建议,与行政协商决定。 2 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2.1 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文化、技术教育以及民主、法制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办好职 工政治学校。 2.2 强化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组织职工参政议政,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积极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审议讨论公司重大决策,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合法权力。 2.3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和技术协作活动,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的培养、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加强班组建设工作。 2.4 吸引和动员职工学政治理论、学科学文化学管理知识,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有益于智力开发,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 2.5 协助和督促行政关心职工的劳动保护和生活福利,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参与公司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劳动争议的调解。

工会女职工条例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目录

第九条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有关方面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第十条与国际妇女组织开展友好交流活动,为妇女解放事业作出贡献。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一条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总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垂直领导的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设立办公室(女职工部),负责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县级工会和中、小企事业单位、机关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设立办公室(女职工部)。 第十三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第十四条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常委若干人组成。 第十五条在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第十六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干部 第十七条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也可经民主协商,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十八条女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配备专职女职工工作干部。 第十九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在任期内,由于委员的工作变动等因素需要调整时,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替补、增补人选,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替补、增补。 第二十条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热爱女职工工作、深受女职工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 第二十一条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重视培训工作,提高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要广泛听取女职工意见,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 制度

**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条例(草案)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法》和《工会法》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构。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组织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支持经理正确行使职权,确保计划任务的全面完成,教育职工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职代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权 第五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1.提出合理化建议。 2.讨论经过与员工个人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奖惩。 3.其它企业认为有必要交由职代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职工代表 第六条职工代表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代表调出本公司其代表资格消失,原选举单位应及时补选。 第八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在任期内离职或其它无法正常履行职工代表职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3个月以上假期、退休、亡故、失踪等)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部门补选;职代会届期内可根据需要增补和撤换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失去职工信任(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代表因违法乱纪、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而严重失职)时,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按程序予以撤换改选。 第九条职代会根据需要可临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但不享受代表的权利。 第十条代表的权利 1.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质询公司各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并对企业中层干部有评议监督权。 3.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时,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一条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3.如实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工会工作条例

尉犁县安监局工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会是职工自愿参加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职工群众的重要代表者。 第二条工会在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单位的中心任务,根据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单位工作的交往作用和共产主义学校作用。 第三条工会要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监督行政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工会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把职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为做好财政工作,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艰苦奋斗。 第二章工会任务和职责 第四条团结、教育职工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增强革命事业心,把本职工作和实现四化、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紧密联系起来,努力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坚持又红又专的方向,支持和配合党政做好各项工作;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落实职工培训计划;评选、表彰先进,总结推

广先进经验;考核、提职、升级和奖惩工作;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 第五条发挥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按照党支部统一部署,动员和组织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参加政治学习和有关政治活动。联系形势、任务和思想实际,对职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国情、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理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工人阶级历史使命和主人翁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光荣传统,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做到优质服务。宣传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和抵制不正之风,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细致、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充分发挥工会在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动员组织职工关心国家大事和本单位工作,积极参与管理。工会要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同压制民主、打击报复和漠视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作斗争。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同级行政核心有关会议。如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和改革方案;研究制定职工教育、劳动管理,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规章制度、条例和办法等。同时根据需要,由工会选派代表参加本单位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会干部和代表既要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把局务会的要求和决定带到群众中去,宣传并带头贯彻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调动职工得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得规定,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就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得基本形式,就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得机构。就是职工代表大会得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得日常工作。 第三条市局(公司)实行局长经理负责制,必须建立与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其她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发挥工会组织与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得权力与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得领导与上级工会组织得指导,贯彻执行党与国家得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得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得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与动员广大职工发扬企业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行使审查、建议、决定与监督权。其职权就是: (一)定期听取企业得工作报告与企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企业发展得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与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与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医疗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规定、奖惩办法以及关系职工利益得其她各项改革方案与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得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得其她职权. 第八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局长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为企业发展得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根据企业得实际情况与需要,职工代表大会与会员代表大会可以合并召开,职工代表与会员代表可以兼任,凡就是市局(公司)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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