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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挂靠协议

船舶挂靠协议

甲方:枣庄市月河航运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

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将自己所有的鲁枣庄号船自愿挂靠甲方公司经营,但有关船舶手

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

2.船舶产权实际归附乙方,经营权归附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任何海事事故及

风险全有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任。各自的经济债务与纠纷与对方无关。

乙方所有船员必须持证上岗遵章守制,听从各地方海事部门的指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禁止使用虚假过期的航行手续。船舶应具有适航能力,不准违规操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乙方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必须找其相同的船舶作为担保(不含已抵押的船

舶),在经营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得无故刁难客户,不侵犯他人利益。

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五天内,按年度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具体金额按甲方

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

5.如乙方出售或转让船舶,必须同买方一起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本协

议自动解除。

6.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视同本协议的约束事项。

7.如有违反以上条款,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8.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甲方:枣庄市月河航运有限公司乙方:担保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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