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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香港公证转递呢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香港公证转递呢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香港公证转递呢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香港公证转递呢

在讨论香港公证及转递或认证之前,我们先看一下为什么要办理香港公证认证,有什么法律依据:

1、维也纳国际领事认证公约

2、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

4、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

香港文书要拿到香港之外使用,按照使用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必须办妥香港公证及认证或转递手续,之后方可有效使用。

现内地人士做香港公证主要是为了成立香港公司办事处、中外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具体是做公司主体资格认证,一般根据国内相关部门要求做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以及股东董事委任书的认证。

一般公证文书包括

·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公证;·香港公司股东决议公证全套;·香港资信证明公证;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证;·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公证;·香港公司声明书;

·离岸公司董事声明书。

来源于:https://www.sodocs.net/doc/ef13606523.html,/html/cjwt/4800.html

香港公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样本

香港个人授权委托书公证转递 有两个香港人委托国内的律师打官司,而两个香港人都在国内。要求两个香港人必须带着授权委托的书原件,去公证人面前面签。先由国内律师起草一份授权委托书给香港公证人,由香港公证人修改之后再交给当事人。约好时间,当事人带着本人身份证件去香港公证人面前签字,签字之后再由公证人完成后续公证事宜。公证提供文件:两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流程: 1、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2、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加章专递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档案编号:________ 证明书 兹证明: 一. 根据于二oo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查册所得之记录: 1.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__年__月__日在香港依据条例 注册成为有限公司。 2. 注册编号: 3. 注册地址: 4. 现任董事:(姓名,身份证件资料) 二. 根据香港商业登记署记录,该公司已依据香港商业登记条例办理商业登记,登记 证号码:_________ 三. 根据经该公司的公司董事书面确认的该公司的___年__月__日之董事会 书面决议,该公司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致同意授权该公司的董事及法定代表人_____(姓名,身份证件资料)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该公司办理有关该公司与_________纠纷一案作为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有权代为起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调查取证、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调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上诉、并有权代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之一切合法行为及签署之一切有关文件,该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的权利。委托书的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案件终审结束以及执行完毕后为止。” 四. 根据香港公司及该公司之组织章程,该公司上述董事会书面决议对该公司具有 法律约束力。 附件: 一. 该公司的___年__月__日之董事会书面决议; 二. 该公司的___年__月__日之授权委托书; 三. 该公司的___年__月__日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 该公司的注册证书之复印件; 五. 该公司的商业登记证之复印件; 六. 该公司的周年申报表之复印件;及 七. 该公司的秘书及董事更改通知书(委任/离任)之复印本;及 八.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_____(姓名)的____(身份证件资料名称)之复印件。 证明人: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律师 证明人身份:中国委托公证人

香港律师做的公证到内陆可以直接适用吗

香港律师做的公证到内陆可以直接适用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能直接使用,必须经过司法部驻港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香港律师对在内地使用的法律文书的公证,是指由取得中国委托公証人的香港律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通过公证的方式来证明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文书或法律行为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取得中国司法部委讬公证人资格的律师将委托公証人依照法律规定以个人名义办理公证证明文书根据中国司法部发布的《中国委托公証人(香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委托公証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必须具有香港认可的注册律师资格,并且必须是至少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司法部经过考核合格后加以委任。 根据以上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香港律师公证人公证后的法律文书,还必须经过中国法律(香港)有限公司的加章转递,才能生效。办理法律文书的公证的律师公证人会负责加章转递的程序,一般不需客户另外操心。 香港法律文书律师公证的办理过程 办理律师公证时,所有的法律文书都必须由具有中国委讬公证人资格的律师亲自办理,律师必须亲自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当事人的身份、见证当事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并亲自在公证文书上签名。 通常,香港律师办理的公证文书包括当事人的声明书、见证当事人签署某法律文件、证明某法律事实存在、证明某法律文件的原件真实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等。比较常见的如香港身份证明律师公证、香港出生证明律师公证、香港结婚证律师公证、合同签署律师公证、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律师公证、香港商业登记律师公证、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律师公证等。 需要办理香港法律文书公证的当事人应该先联系具有中国委讬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就其所要公证的事项进行咨讯。了解清楚后,应带齐备公证所需要的资料,交给办理法律文书公证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如果需要,应根据办理公证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的要求,亲自到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事务。受理法律文书公证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办理完毕后,会将该公证书转递到中国法律事务(香港)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签章后,将公证书寄给当事人,其中一份公证书会直接寄送到需要使用的内地相关部门。

香港公司委托大陆律师委托书办理加章转递

香港公司委托大陆律师委托书办理加章转 递 香港公司和国内的公司发生纠纷,因双方意见无法达成协议,所以要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纠纷,国内法院立案时说必须要办理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书的公证。 那么具体需要公证什么文件?具体需要对香港公司的哪些文件办理公证手续?根据长久以来办理的法律诉讼案例来看,国内法院一般对于香港公司与国内公司纠纷的法律诉讼,香港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一、香港企业在大陆涉诉的情况越来越普遍,香港企业授权委托大陆律师需做公证,办理公证授权所需资料: 1、香港公司董事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书需事先电子版填好打印,签名处由客户在公证员面前手签,公证处需保留两份授权委托书,

要预留好授权委托书的份数。 二、香港律师能否担任内地民事诉讼代理人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自1992年7月14日起施行)“第三百零八条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文件,香港律师可以以公民身份担任内地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在具体的民事诉讼中,担任代理人的香港大律师,应当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具体程序如下:1、委托人(即需要委托香港大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在一名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由该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署见证并出具公证文书; 2、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必须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盖转递专用章后,方可发至内地使用.其中,经加盖转递章的公证文书副本将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直接寄送到内地需要使用该文书的人民法院,而经加盖转递章的公证文书正本由委托人或其代理人取回后提交给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香港个人内地投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转递

香港个人内地投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 转递 香港个人内地投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转递。 香港人在中国内地投资设立企业,工作,学习等,都需要对其主体资格身份真实性进行确认,对于香港居民来说,即提供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应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 香港身份证公证所需材料:香港身份证原件,回乡证复印件 作为自然人的国外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所持有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具有自然人身份证明效力的文件。由于各国制度不同,《执行意见》对“身份证明”内容并无统一要求,但一般情况下,应具备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证件号码等足以确认自然人身份的基本内容。在实践中,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

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香港个人要到北京投资,根据工商和商务部门的规定,对于香港人在北京投资,具体到香港人,其主体资格证件是:香港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 办理时需要提供香港身份证原件和回乡证复印件。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之后还需加章转递。办理时无需本人亲自回港。 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司法部有关中国委托公证人管理的相关专项规定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并经司法部派驻当地的机构签章转递后方可使用。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审验相应的证明文件。

香港文书必须做公证后才能到国内直接使用

香港文书必须做公证后才能到国内直接使 用 香港律师对在内地使用的法律文书的公证,是指由取得中国委托公証人的香港律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通过公证的方式来证明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文书或法律行为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取得中国司法部委讬公证人资格的律师将委托公証人依照法律规定以个人名义办理公证证明文书根据中国司法部发布的《中国委托公証人(香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委托公証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必须具有香港认可的注册律师资格,并且必须是至少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司法部经过考核合格后加以委任。 根据以上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香港律师公证人公证后的法律文书,还必须经过中国法律(香港)有限公司的加章转递,才能生效。办理法律文书的公证的律师公证人会负责加章转递的程序,一般不需客户另外操心。 香港法律文书律师公证的办理过程 办理律师公证时,所有的法律文书都必须由具有中国委讬公证人资格的律师亲自办理,律师必须亲自审查

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当事人的身份、见证当事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并亲自在公证文书上签名。 通常,香港律师办理的公证文书包括当事人的声明书、见证当事人签署某法律文件、证明某法律事实存在、证明某法律文件的原件真实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等。比较常见的如香港身份证明律师公证、香港出生证明律师公证、香港结婚证律师公证、合同签署律师公证、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律师公证、香港商业登记律师公证、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律师公证等。 需要办理香港法律文书公证的当事人应该先联系具有中国委讬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就其所要公证的事项进行咨讯。了解清楚后,应带齐备公证所需要的资料,交给办理法律文书公证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如果需要,应根据办理公证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的要求,亲自到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事务。受理法律文书公证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办理完毕后,会将该公证书转递到中国法律事务(香港)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签章后,将公证书寄给当事人,其中一份公证书会直接寄送到需要使用的内地相关部门。 来源于https://www.sodocs.net/doc/ef13606523.html,/html/cjwt/6239.html

港宝福利-香港出生纸司法部转递公证内地上学使用

港宝福利-香港出生纸司法部转递公证内地 上学使用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夫妻选择在香港生子,因为在港生子是具有众多好处的。根据香港《基本法》24条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出生的中国公民,即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有权享受香港社会的全部福利,包括可以以便宜学费上香港大学,香港大学生就业率很高;香港公民在136个国家或地区享有免签证入境待遇;加拿大、新西兰等英联邦成员国给与香港居民非常宽松的移民条件,因此,移民第三国非常容易,另外,若孩子能通过香港的综合援助(社保金)审批,有机会享有最高每月三千多港元的综合援助及租金津贴。 办好出生登记,宝宝就是香港人!香港并没有所谓户口,更不需要买香港的房子来给宝宝上户口,也不会有什么集体户口,总之在你根深蒂固的观念中的户口这个概念在香港是不存在的。 好消息!新政策出台了,关于双飞港宝读书的问题,为响应深港一体化,新政策出台,港宝得得福利来了,港宝也可以想深圳宝宝一样在深圳申请公立学校了,

这给双非港宝的父母带来很多便利,不用宝宝每天香港深圳穿梭,还可以享受到深圳的公办教育,但是宝宝上学办理学籍时需要提供出生证,由于香港那边的证件在国内是不能直接使用的,所以需要做一份中国司法部委托相关律师公证内地使用文书,需要在中国司法部加盖转递章,方可在国内使用,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公证在哪里办理?怎么办理? 香港出生纸要想在内地合法有效使用,就必须办理香港出生纸公证认证手续: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做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国内使用。 4、公证文书如需在海外使用,可办理国际公证,由律师公证后送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香港出生纸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出生纸的原件,如果提供复印件需查册(查册周期10个工作日) 2、如需证明亲子关系,需监护人到港签字。 来源于https://www.sodocs.net/doc/ef13606523.html,/html/zlzx/6366.html

中国委托香港公证人公证认证流程

中国委托香港公证人公证认证流程 中国委托香港公证人公证认证流程。 1、我司可提供个人委托书、公司委托(授权)书、公司资料证明书、公司董事会议决议证明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内地人士出国经济担保声明书、赠与等业务的公证。 2、现内地人士做香港公证主要是为了成立香港公司办事处、中外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具体是做公司主体资格认证,一般根据国内相关部门要求做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以及股东董事委任书的认证。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服务 香港公司律师见证,又称律师公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 本公司特邀法律顾问为国家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可为

香港企业或个人在香港的法律行为、具法律意义的事件及文书提供公证服务。 一般公证文书包括:·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公证·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证·香港公司股东决议公证全套·单独资信证明公证·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证·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公证·香港公司声明书·离岸公司董事声明书·离岸个人委托书·个体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公证服务·申请来港结婚声明书·亲属来港定居声明书·遗产继承声明书·内地法院涉港呈堂证据公证服务 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律师公证程序:

1)、必须提供需公证资料原件和公司拥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提供公证用途、公证使用地点,与我公司签署《公司公证协议书》。 3)、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签署《公证协议书》,约7到9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手续。 公证文件证明书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公证类别: 香港公司注册资料证明香港有限公司资料证明香港无限公司资料证明香港公司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 (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事务所进行翻译)证明书《中外文译本相符证明》 注意事项 香港公证文件证明书: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

香港公司为原告主体资格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公证及转递

香港公司为原告主体资格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公证及转递 香港公司为原告主体资格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公证及转递。 香港公司和国内的公司发生纠纷,因双方意见无法达成协议,所以要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纠纷,国内法院立案时说必须要办理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书的公证。 那么具体需要公证什么文件?具体需要对香港公司的哪些文件办理公证手续?根据长久以来办理的法律诉讼案例来看,国内法院一般对于香港公司与国内公司纠纷的法律诉讼,都会要求对以下文件进行公证: 1、注册证书 2、商业登记证 3、周年申报表(或法团成立表格)

4、章程 5、董事会决议以及给国内代理诉讼的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证明 随着香港公司参与内地经贸活动的增多,相关的法律诉讼也随着增加。这时如果香港公司是原告,则需提供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公证文件。 一家香港注册公司要告一家内地公司,作为原告法院要求提供香港注册公司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这个该怎么办? 根据目前中国法律规定,境外公司作为原告,在内地法院诉讼的,需要委托中国律师进行诉讼,要办理境外公司主体资格及授权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手续,对于香港公司目前视作境外公司,要办理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转递手续。

香港公司法律诉讼公证的法律依据 《证据规定》第11条第2款“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的手续”,是对当事人提交的在香港、澳门、台湾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证明手续的规定。 香港注册公司是原告公证所需文件: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需要香港的中国委托人进行查册,然后送司法部驻港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香港公司为原告主体资格公证及转递的办理时间在2周左右。 来源于https://www.sodocs.net/doc/ef13606523.html,/html/zlzx/6997.html

境外公证文件的认证及转递

境外公证文件的认证及转递 境外公证文件的认证及转递。 境外出具的文件来大陆是不是要公证认证或转递?外国文件到大陆来使用,肯定是要做公证的。 首先来看一下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

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商标评审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国外公司在中国办理商标相关事务越来越多,涉及商

标申请,复议等各个环节,在这其中涉及的域外证据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具体描述如下: 商标评审规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对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存在怀疑并有相应证据支持的,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 根据外国和国内司法部之间的约定,外国文书在中国使用,必须按照中国委托公证人实施办法规定,由外国的中国委托人对文件进行查册核实,然后办理公证手续,接下来需要送到司法部驻外国的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外国)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办理大陆使用的外国公证书必须要明确用途,办理后会得到一正一副两份。 来源于https://www.sodocs.net/doc/ef13606523.html,/html/gzrzxgzl/5490.html

怎么办理境外公证文件的认证及转递

怎么办理境外公证文件的认证及转递 怎么办理境外公证文件的认证及转递。 境外出具的文件来大陆是不是要公证认证或转递?外国文件到大陆来使用,肯定是要做公证的。 首先来看一下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商标评审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国外公司在中国办理商标相关事务越来越多,涉及商标申请,复议等各个环节,在这其中涉及的域外证据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具体描述如下: 商标评审规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对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存在怀疑并有相应证据支持的,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

香港律师证明身份样本公证认证

香港律师证明身份样本公证认证 香港律师证明身份样本公证认证。 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如香港结婚证、出生证明、单身证明、香港公司要在大陆政府部门使用、需要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到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必须经过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香港人在中国内地投资设立企业,工作,学习等,都需要对其主体资格身份真实性进行确认,对于香港居民来说,即提供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应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

香港身份证公证所需材料:香港身份证原件,回乡证复印件 办理时间:5-10工作日左右 香港的文书拿到香港以外(除中国内地)使用,分三种情况: 1.拿到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则只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也叫加签),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先由香港过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最后拿到使用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如果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 3.将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

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来源于https://www.sodocs.net/doc/ef13606523.html,/html/zlzx/6387.html

中国与香港公证转递办理流程

中国与香港公证转递办理流程 中国与香港公证转递办理流程。 香港律师公证及加章转递法律依据 依照《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委托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核,对符合出证程序以及文书格式要求的加章转递,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转递.” 《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试行)》(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十一、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必须按照本规则附件二规定的程序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盖转递专用章后,方可发至内地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1996年2月18日)“在办理涉港案件中,对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均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上述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的公证证明;对委托公证人以外的其他机构、人员出具的或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应视为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也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涉及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注册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名单的通知》【司办通﹝2008﹞97号】(二零零八年12月16日) 香港公司委托内地律师公证及加章转递的不同情况 1、香港公司在我国境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对于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对其代理资格不予认可. 2、香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该法人、其他组织在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但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香港公司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除了向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出示自然人身份证明和入境证明外,还必须提供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能够证明其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证明文件,且该证明文件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应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相关情况并要求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确认.

海基会转递公证书

海基会转递公证书 篇一:续百科各类房产公证手 各类房产公证手续百科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和政策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公证,是一项常见的公证业务,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兴起,房产公证的业务正在不断拓展。目前几项主要的房产公证包括: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房地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互换(置换)合同、房屋赠与、房产继承、房产分割(析产)合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确认房屋产权等公证。 □◆申办房产公证的准备措施 由于我国的房地产业兴起不久,国家调整这类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正在不断完善,各地区根据本地的情况也在制订不少涉及房地产的政策;国家制定的涉及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各地制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都是办理房产公证的依据。 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

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办房产公证需准备的证明材料 继承权公证(析产协议公证)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殡葬证、火化证、医院死亡通知单) 2、婚姻状况(是否是原配夫妻)、子女状况证明(生育几个子女)、居委会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香港公证书如何在内地使用要办理公证认证吗

香港公证书如何在内地使用要办理公证认 证吗 香港公证书如何在内地使用要办理公证认证吗? 在香港没有公证处,所以公证函都是由律师出的,我知道众拓商务可以做香港公证。香港公证函在大陆使用的都叫司法部委托公证; 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如:香港结婚证、出生证明、单身证明、香港公司要在大陆政府部门使用、需要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到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必须经过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在讨论香港公证及转递或认证之前,我们先看一下为

什么要办理香港公证认证,有什么法律依据: 1、维也纳国际领事认证公约 2、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 4、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 香港文书要拿到香港之外使用,按照使用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必须办妥香港公证及认证或转递手续,之后方可有效使用,那么香港文书到底应该办理哪种公证,公证之后,认证办理如何选择,以下将详细讲述。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香港,公证人分哪几类: 目前在香港公证人,主要分香港国际公证人和中国委托公证人。 香港国际公证人,即在香港拥有国际公证资格的人,

一般是拥有相当从业经历,经验丰富的律师,英文NOTARY PUBLIC。香港国际公证人由香港高等法院委任,其认证资格及签章在香港高等法院备案留档。1997 年以前,香港国际公证人是由英格兰坎特布里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委任。然而,香港现时已有自己的公证人考试及委任制度。自1993 年起,所有在香港委任的国际公证人都是通过考试而获取资格。 中国委托公证人,简言之,即由中国司法部在香港众多律师中,经过申请考试,严格挑选出的几百名律师,任命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香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公证手续。即“内地认可的公证人”。 香港公证通常分三种: (1)在香港本地使用的香港律师公证; (2)在大陆使用的中国委托公证; (3)到世界各国使用的国际公证。

香港文书公证程序

香港文书公证程序 “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即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实行这一制度,是基于香港和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序和效力不同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核心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委托公证人制度实行于1981 年,二十多年来,这项制度解决了内地和香港不同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下公证文书相互使用的问题,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防止商业欺诈,维护两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公证文书: 是指在香港签发的文件、用于内地,。在香港发出的文件,要在内地使用,必 须公证,即是公证必须找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章,否则无效。 企业法人公证: 香港公司、企业文书公证、CEPA 证明书、商业或经济交易事务,如房地产、合资投资。 个人事务公证: 授权书.委托书.收养.继承遗产.赠与.亲属来港.经济交易事务,如房地产。 中国公证文书具体内容: .同内地人士结婚声明书 .内地亲属来港声明书 .继承遗产声明书 .办理结婚声明书 .回内地收养子女声明 .出国读书经济担保声明 .个人委托书 .赠与书 .公司委托(授权)书 .公司注册(登记)证明书 .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书 .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抵押合同 .CEPA「香港服务提供者」

中国公证文书分类: .声明书 .证明单方签署法律文书 .证明法律事实 .证明文件原本及复印本 .证明双方签署法律文书 中国公证文书个人证明: .证明身份 .国籍证明 .护照资料证明 .身份证资料证明 .出生证明 .结婚证明 .证明物业业主 .证明企业东主 .证明股东 .证明董事 .证明收入 .银行资信证明 .经济情况证明 .书面单据证明 .已签经济合同 .购房协议证明 .贷款协议证明 .担保合同证明 PS:如有其他问题,具体请咨询我司恒通国际。

香港到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加章转递的常见问题

香港到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加章转递的常见问题 随着香港和内地联系的日益紧密,港人到内地探亲、定居、领养子女或结婚的数量随之增多,此外,大量的港商到内地从事投资、经商活动,然而内地有关部门及人士无法了解香港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如香港居民到内地登记结婚,此时国内的民政部门有必要了解该居民在香港的婚姻状况;港商在内地进行商业活动或投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等有关单位亦有需要对香港公司有若干的了解,如公司的商业登记纪录,董事或股东数据,财务状况等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以其法律专业及丰富经验为香港居民、企业到内地进行民事、商业活动所提交的文件中涉及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提供一个证明的渠道。 现就办理到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常见问题作答,希望能有助阁下对其了解: 1.问: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在何种情况适

用?适用于什么地方? 答: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2.问:与国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有何区别? 答:在内地,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有别于私人证明,公证书是公证机关代表国家出具的证明文件。公证员是国家公务员,公证员不得同时以律师身份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员受《公证程序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约束。法律规定公证员享有审查的权利,当公证员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点的,有权向有关单位、证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到现场作实地调查、勘验,甚至从有关单位摘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作为参考,因此由内地公证员办理的公证文书多数以“证明”的形式出具。

司法部澳门公证书转递

司法部澳门公证书转递 篇一:海基会转递公证书 香港登记证公证书及加盖转递章怎么办香港公司在国内投资,被要求办理香港登记证公证手续,该怎么办?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凡是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都必须办理相关主体资格公证认证, 具体到香港公司,就是对其注册证书ci和商业登记证br办理公证手续。之后送中国法律服 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办理香港登记文件公证,会得到两份公证书,一正一副。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公证加章转递香港公司在国内成立外资,需要对其最新周年申报表办理公证转递手续。香港公证转递书真伪查询哪能查客户提供来一份香港公司给他的授权书,是经过了香港公证律师公证的,但是对于香港 公证书的真伪该怎么查询呢?香港公证书只有经过司法部驻港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之后 才能有效。 公证书转递制度是防止伪造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的 公证证明的真实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之一。香港出具的文件来大陆是不是要公证转递后才能

使用香港文件到大陆来使用,肯定是要做公证的。根据香港和国内司法部之间的约定,香港文书在中国使用,必须按照中国委托公证人实 施办法规定,由香港的中国委托人对文件进行查册核实,然后办理公证手续,接下来需要送 到司法部驻香港的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办理大陆使用的香港公证书必须要明确用途,办理后会得到一正一副两份。香港公司公证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香港文书在中国使用的频率越来越多,从而香港律师公证的需求也随之增多。香港律师公证,即由香港或香港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对香港产生的文书进行公证,并将 公证书和所附文书捆绑为一体,同时在公证书上签章。香港律师公证是香港文书在中国使用的前提。香港公证是由具有公证资格的中国委托公证人来完成,公证完毕之后送中国法律服务(香 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使馆认证网在香港的专业律师悉心照顾每一个认证文件,准确,高效的在政府间传递。专业办理:香港律师公证,香港高院加签,加章转递,外交部特派员公署认证。 篇二:香港公证转递书真伪查询哪能查 https://www.sodocs.net/doc/ef13606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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