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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

中国历代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
中国历代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

中国历代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

1.夏商两代的立法,属于早期习惯法的确认与改造阶段,以源于夏商两个部族的传统习俗与伦理规范所构成的早期习惯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其中包含礼与刑两方面的法律内容。同时夏商两代又属于中国早期的神权法时代,司法制度具有鲜明的天讨、天罚、神判的特色。“有夏服天命”、“致孝于鬼神”。夏代政权从一建立时起,便宣称自己是“受命于天”的;对于那些违背“天命”者,自然要“恭行天之罚”。商代的建立也以“受命于天”而自居。“有殷受天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有方将,帝立子生商”。夏代宣扬“受命于天”、“奉天伐罪”,所崇尚的“天”及“天命”仅处于一种自然神阶段。商代则将“天”及“天命”人格化为形象的“帝”或“上帝”,并与祖先一起奉为神灵祭祀崇拜。因此,商代已由简单的自然神崇拜发展成为与祖先神崇拜相结合,由单纯宣扬“天罚”进而发展到与占卜巫术相结合的“神判”。

2.西周统治者继承了夏商时期的天命思想和神权观念,继续宣称自己“受天明命”,继续打出“恭行天之罚”的旗帜。周人通过总结汲取夏商两代颠覆的历史教训,对“天命”有了新的认识和解释。他们不再盲目的迷信“天命”了,而是在“敬事上帝”的同时,提出了“不可不敬德”的要求。于是西周统治者从“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认识出发,将“天命”与“民意”、德礼与刑罚紧密联系在一起,确立“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指导思想,形成了“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刑法世轻世重”的法制原则。

3.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动荡与激烈变革,形成了以儒、道、墨、法四家为代表的法律思想和法制主张。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提出“礼治”、“德治”、“人治”的思想。孟子把孔子的“仁政”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提倡“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提出“自然”、“无为”的思想。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道法自然”的法律思想,明确提出了“帝王之德,以天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的绝对“无为”的政治主张。墨家学派创始人墨子,提出“兼爱”、“尚贤”、“尚同”的思想。以李悝、商鞅、慎到、韩非等人为代表的法家学派则提出“法治”、“重刑”的思想。及至秦朝,逐步形成了“缘法而治,法、术、势结合”、“法令由一统”、“弃礼任法,重刑轻罪”的法制原则。

4.西汉初年,统治者为恢复经济,重建国家,不再重蹈秦覆辙,一方面崇尚黄老,一方面又标榜“仁义”,还要用法来“治之正”,从而形成了将儒家的“仁义”,法家的“刑名”与道家的“无为”糅合在一起的“黄老刑名之术”。自汉武帝开始,逐步形成以儒学为指导的正统法律思想,其核心是“德主刑辅”、“大德小刑”、“礼法并用”。

5. 三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以重刑罚、重治理为特点,形成了“拨乱之政,以刑为先”的风格。两晋时期的法律指导思想就是要使儒家的礼治原则和内容融入到法律中来,即“纳礼入律”。南北朝时期,在法律活动中,“北重于南”,北朝继承和发展了前代在法律科学中的成果,使儒家的礼进一步入律,最终以《北齐律》为代表,成为这时期法律思想的集中体现。

6.隋初统治者以恢复中原汉文化为己任,承袭了以德为主、德刑并用的正统法律思想,重视德治、仁治、强调宽法轻刑,但不轻视法律的作用,集前人立法之精粹,积极地革新法制。

7.唐初统治者重视以法律为治国手段,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强调德礼为本,刑罚为用。强调法律简约、稳定,以利于执行和遵守。严明法制,一断以律。

8.宋朝统治者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防止割据分裂为立法思想指导,崇文抑武,儒道兼用,大度兼容,慎法轻刑义利并用,重视经济立法。

9.元朝统治者接受汉儒建议,明确提出了“附会汉法”,“参照唐宋之制”的法制指导思想。同时为保存蒙制,实行民族分治政策。

10.明初统治者提出了“重典治国”的立法思想,重视预防犯罪和法制宣传,强调“法贵简当,使人易晓”,重视以封建礼教约束人民的思想与行动。

11.清朝初年的统治者在立法指导思想上采取了“参汉酌金”的建议,即参考明朝法制为代表的汉族封建法制,根据时代的进步斟酌吸收满族固有的习惯法。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是要求引进西方法律体系和思想原则,但也要考虑中国自身的传统文化因素,尤其是封建的纲常名教,作为国之根本,必须为新法律所继承。

中国历代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活动的演变

陈建华

(一)夏商朝的立法思想是神权法思想。

神权法思想是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发展而来的,人类进入第一个阶级社会以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被加上了阶级属性,成为神权法思想。

夏朝统治者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代表上天对人间进行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和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夏朝开始,奴隶主就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法权思想对奴隶进行欺骗,给他们的统治披上一层神秘的合法的外衣。商朝全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朝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

立法活动:

1、禹刑。《左传》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它是指夏朝法律的总称,并不是指一部成文法典,大多是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续积累的习惯法,具体内容无可详考。

2、汤刑。《左传》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它是商代法律的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誓侧重于出兵打仗前的盟誓,主要是发布军事命令或宣布军事纪律,大体相当于后来的军法。诰侧重于国王或者权臣对大臣、诸侯或者下属官吏发出的命令、指示或训诰。命是君主针对具体事情发布的命令。三者均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二)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

是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以及亲亲与尊尊,具体到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就是“义行义杀”和“明德慎罚”。西周法律思想反映西周统治者立法思想的成熟与丰富,有利于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所谓“义行义杀”,就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所谓“明德慎罚”,就是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筑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立法活动

1、吕刑。周穆王为了革新政治,命司寇吕侯作“吕刑”。后因吕国改称甫,所以又称甫刑。它是西周中期很有代表性的法典,内容不可考,《尚书?吕刑》有所记载。吕刑论证了敬德于刑,以刑德教的重要性,反映了奴隶制法制的成熟状态,是在总结商和周前期法制建设经验基础上的重大发展,影响深远。

2、九刑。两种含义,一为周朝初年制定的刑书;一为西周的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起来称九刑。

3、周公制礼。将夏、商两代礼制加以折中损益,加上周族自己的礼制,制定了通行全国的较为全面、系统化的周礼,即所谓礼典,规范调整西周时期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教育、婚姻、家庭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周礼是西周时期法律规范的重要形式之一。

(三)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建立了封建性的国家,为了巩固从奴隶主手中夺取的政权,封建地主阶级采用法家思想作为他们的立法指导思想。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意思是说,取消按照血缘关系而规定的法律特权,取消按照爵位的有无和高低享有不同的待遇,除国君之外,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罚。这样,开始打破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意思是说,要制定成文法,并向百姓公布,是人人皆知法而有法可依。从而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3.行刑,“重其轻者”。是指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这样,轻罪就不致产生,重罪也就无从出现了。

立法活动

1、郑国“制刑书于鼎”。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得变化和旧礼制的破坏,率先制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这是打破奴隶主垄断法律的一种手段,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局面。

2、邓析“竹刑”。公元前502年,郑国大夫邓析自行修订郑国的法律,书于竹简之上,称为“竹刑”。它虽属私人作品,但是影响很大。邓析后因“私造刑法”有违“国家法制”,被执政驷歂处死,但他的竹刑仍在郑国流传并为国家所承认,从而成为官方的法律。

3、、晋国铸刑鼎。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之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4、《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共有6篇,《盗法》、《贼法》、《囚法》(又称《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将《盗法》和《贼法》放于法典之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它是战国时期法律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它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础。从体例上看,它的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成为秦律、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以后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

5、商鞅变法。战国时期一次最为重要的社会改革。,在变法过程中,将《法经》改编为秦律,史称“改法为律”。法是指春秋中后期对法律规范的总称,由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刑”发展而来。要求把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行性提到更高的位置上来,改法为律即突出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稳定性、必行性,使法律观念的又一进步,对秦朝法制统一有重要的意义。此后,中国古代的法典基本以律为名。

(四)秦朝的法律指导思想仍然采用法家的思想,主要表现为:

1.法令由一统。这一思想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第二层含义就是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2.事皆决于法。秦朝专任刑罚,规定了各种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3.以刑杀为威。这一思想有三层含义:第一,法网严密;第二,严刑重罚;第三,滥施刑罚。

立法活动

秦朝法律制度的许多内容直接来源于商鞅变法期间以及商鞅变法以后秦国所确立的制度。秦统一后主要是颁布各种单行的法律法令,立法活动频繁,但没有制定一部大而全的统一法典。

(五)汉朝的法律思想经历了两个发展时期,汉初到文景帝时期采用黄老的无为而治作为统治思想,到了汉武帝之后确立了封建正统的儒家法律思想。后世封建王朝基本沿袭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1.汉初至文景时期

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指导思想。

汉初,由于秦朝的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这时,刘邦总结秦亡的教训,作为借鉴。刘邦手下陆贾根据黄老思想,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提出“道莫大于无为”。当时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文景时期尤为显著。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结果,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荣景象。

2.汉武帝以后

汉武帝以后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核心是“德主刑辅”。

汉初社会政治经济经过七十年的恢复和发展,国家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得到巩固,但汉初分封的诸侯王室力量也逐渐强大起来,同中央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土地兼并严重,加上匈奴不断入侵,最高统治者就亟需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寻求新的法制指导思想。汉武帝招贤纳士,董仲舒以“春秋大一统”思想应对。他指出,要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首先要统一思想。进而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的儒术,是将儒家思想与阴阳家思想结合起来,使之神秘化。他指出,事件万物都分为阴和阳,德为阳,刑为阴,德主则刑辅。这也是总结秦朝“转任刑罚”的教训,提倡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以刑罚。这种刚柔并济的治国之道,是汉武帝行之有效的统治方法。这一思想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影响很大,是以纲常名教为核心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开端。

立法活动

1、“约法三章”与《九章律》。刘邦入咸阳后,宣布废秦苛法,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汉朝建立后,高祖命萧何参照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它是汉朝的基本法律。

2、汉律60 篇。惠帝时,叔孙通为补充《九章律》所未涉及的官秩、仪品之制,编订《傍章律》18篇;武帝时张汤制定《越宫律》27篇,规范宫廷警卫等事项;赵禹制定《朝律》6篇,明定朝贺制度。以上四部分共60篇,汉律的框架基本形成。

(六)唐朝初年立法指导思想同当时“安民立策”的总方针政策密切相关,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点:

1.德本刑用。唐太宗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积极推行以教化为宗,刑罚为辅的政策。把“德礼”

作为推行政治教化的根本,刑罚只是为保障推行“德礼”而设,二者相辅而行。

2.法令简约。所谓简约,就是条文简明,使人易知。

3.宽仁慎刑。所谓宽仁就是提倡用轻刑。所谓慎刑,就是对犯罪者处刑采取慎重的态度。

立法活动

1、《武德律》。为唐高祖武德年间制定颁布,是唐朝立法的开始,以隋朝《开皇律》为基础,没有太多变化。

2、《贞观律》。唐太宗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全面修订法律,经过11年的时间,完成并正式颁布,共12篇,500条。构筑了唐律的基本框架,标志着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

3、《永徽律疏》。唐高宗以《武德律》和《贞观律》为蓝本,制定颁布《永徽律》,共12篇,500条。后长孙无忌又奉命制定律疏,对律文进行逐字逐句的解释,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效力,附于律后合编一起,称为“永徽律疏”。它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但对主要原则和制度从历史上寻根溯源,说明其沿革,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它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时代最具社会影响的代表性法典,集中体现了唐朝法律空前发达的盛况。

(七)宋代立法指导思想

宋王朝统治时期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部曲转化为佃农,摆脱地主的私属地位,跻身为国家编户。宋初统治者为适应这一变化,总结了唐末五代“君弱臣强”导致变乱的教训,确立中央集权的基本国策,加强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和统治。

宋代统治者针对国内阶级矛盾激化,农民起义不断,确立了重惩“贼盗”的法制指导思想。主张采用重法,使用酷刑严厉镇压“贼盗”犯罪,所谓“太祖、太宗颇用重典,以绳奸慝”,就说明了这一点。

立法活动

1、《宋刑统》的制定。在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但在各篇下分214们,并且律后附有唐中期以后到宋初到敕、令、格、式。

2、编敕活动。宋代自太祖制定四卷本《建隆新编敕》后,凡新帝即位或每次改元都有编敕。

3、编例活动。宋代也很重视编纂条例和断例工作,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神宗变法期间首颁《熙宁法寺断例》,南宋时期高宗颁布《绍兴刑名断例》等。北宋哲宗首颁“权宜指挥”,至南宋中期指挥已达数万件之多,其法律地位也日趋重要。

(八)元代立法指导思想

一是“参照唐宋之制”,“附会汉法”;二是沿用本民族习惯法。

立法活动

1、《至元新格》的制定,成为元代立国后第一部成文法典汇编。

2、《风宪宏纲》与《元典章》。分别制定与元仁宗时期与元英宗时期。

3、《大元通制》。以《风宪宏纲》为基础,修订了元代较为完备的成文法典《大元通制》,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元代法制状况。

(九)明朝处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为了维持政治、经济不遭受严重的破坏,君主专制统治更加强化,并发展到极端化的程序。这一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开国皇帝朱元璋确立的,对整个明朝的立法活动都有深刻的影响。

1.重典治乱世。具体体现在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两方面。朱元璋认为,国家的稳定,首先取决于封建国家能否实行对于各级官吏的有效管理。他试图通过重典治吏,来达到更好的治民、治国,强化中央集权。

2.礼刑并用。朱元璋也从历史中意识到,一味强调镇压,仅靠严刑峻法,虽可以取得一时之效,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主张礼法并用,将礼的预防犯罪的职能同法的镇压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坚持严刑酷法,又强调德礼教化,儒法结合,礼刑并用。

3.加强法制宣传。朱元璋将立法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要求老百姓知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用实际案例来教育老百姓。

立法活动

1、《大明律》。《大明律》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国初年开始编修,洪武30年完成并颁布于天下的法典,共七篇30卷,460条,一改传统的刑律体系,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大明律》是有明一代大法,也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不仅本朝终世奉守不变,历代也无敢轻改。

2、《明大诰》。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亲自督导编制了《大诰》四编。主要内容是为惩治臣民各种典型犯罪的案例及朱元璋发布的训词诫令,是明朝具有特别法性质的重刑法令汇编,充分体现了“重典治世”的思想。

3、《问刑条例》。条例是明律以外的单行法规,一般简称“例”。通常来自于司法审判的典型案例,司法机关根据该案例拟定条文,经皇帝批准颁布,成为可以普遍适用的法律形式。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订《问刑条例》,使之成为正式法律,还将律例合编,例为附注,称《大明律集解附例》,影响了清朝。

(十)清初“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的立法思想。

清朝统治者从关外时期起,就重视借鉴明代法制的得失,尤其到皇太极时,已从实践中认识到吸收明代法律文化的重要性,因而形成了“参汉酌金”的立法原则。“参汉”,就是吸收明代的法制;“酌金”,则是有条件地援用女真族的习惯法。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开始将明律为代表的汉族封建法律意识与原则吸收到有关的法律、法令中。在汉官的建议下,清代法制建设将“详译明律,参以国制”作为基本的立法指导思想。

立法活动

1、《大清律例》。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清朝较为完整、严密的定型大法,它与《大明律》的体系结构基本相同。

2、则例。则例是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分为条例、则例、事例、成例等。则例指清朝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各部院政务活动、保障其正常运转的行政规则。可以视为清政府的行政法规,自康熙朝开始制定,分为一般则例和特别则例。

中国法制史形考任务三四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考任务三答案 一.填空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3.西周初期,土地归属王怡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 ”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吕刑》的作者是( D ) A.李悝B.商鞅C.邓析D.吕候 2.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即成文刑书是(A) A.《九刑》B.《汤诰》C.《汤刑》D.《周礼》 3.西周的判例叫( C ) A.决事比B.廷行事C.成D.刑统 4.西周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朝统治的那些内容即(D)

A.诰B.礼C.遗训D.殷彝 5.西周初期,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使之成为法定的典章制度的那个人是(C) A.周文王B.周武王C.周公D.周康王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以下关于西周的礼与刑的说法正确的是(ACD B) A.礼盒刑共同构成西周的法 B.西周的礼与刑相比,居于主导地位 C.西周的礼不能脱离刑而发挥职能作用 D.西周的法要通过礼盒刑的相互作用完成阶级统治 2.西周的主要立法有(CD ) A.《工律》B.《誓命》C.《吕刑》D.《九刑》 3.以下属于西周的法律形式的有(ABCD ) A.誓B.礼C.遗训D.殷彝 4.以下属于西周时期定罪量刑原则的有(AB) A.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B.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 C.关于责任年龄D.自首减刑

5.“悼执念有罪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原则之一,其中“”、“悼”分别指(AC)A.7岁以下B.70、80岁以上 C.80、90岁以上D.10岁以下 四.简答题(共25分) 1.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依据罪行轻重,对社会危害性大小量刑。(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 2.简述西周的“六礼”。 六礼是中国古代结婚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1)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2)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3)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4)纳徵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5)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6)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3.简述西周的司法机关。 西周的司法机关有:(1)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2)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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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朝历代的GDP和人口 秦代:晋代人皇甫谧在他的《帝王世纪》中称:夏禹时人口总数为13553923 人,周成王时人口总数为13714923 人,周庄王时人口总数为11847000 人。《帝王世纪》中称:“然考苏张之说,计秦及山东六国戎卒,尚存五百余万。推民口数,尚当千余万。及秦兼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杀伤,三分居二。”在他看来,秦并吞六国之前人口总数当在千余万,到并吞之后,人口总数在千万以下。 当代史学家研究认为: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的秦代人口约3000-3600万,是世上最多人口的帝国。当代史家葛剑雄在《中国人口史》中更是认为“秦始皇灭六国之初,秦朝的人口有4000 万左右”;现代史家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则称“秦代时全中国人口约二千万左右”; 西汉:公元2年,全国人口有5959万人。据《通典.食货志》 东汉:公元156年,全国人口有5006万人。据《后汉书.郡国志》 西晋:公元280年,全国人口有1616万人。据《晋书.地理志上》 隋朝:公元609年,全国人口有4601万人。据《隋书.地理志》 唐朝:公元755年,全国人口有5291万人。据《通典》 北宋:公元1110年,全国人口有4673万人。据《宋史.地理志》 元朝:公元1290年,全国人口有5883万人。据《元史.地理志》 明朝:公元1578年,全国人口有6069万人。据《明史.食货志》 清朝;公元1764年,全国人口有20559万人。据《清史稿.食货志》公元1844年,全国人口有41944万人。据《清续文献通考》 民国:公元1933年,全国人口有47354万人。据1934年《申报年鉴》 民国三十六年 1947,全国人口46,100.0000人。中华民国统计年鉴 1949年,全国人口54100万。增长率为8.33% 1954年,全国人口60266万。增长率2.18% 何炳棣《1368-1953中国人口研究》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 ------------------------------------------------------------------------ 清朝: GDP:1878亿美元(3亿人口时) 财政收入:最高8000万两白银经常在6000-7000万两。还不包括康熙朝普免全国白银1.4亿两,乾隆朝普免全国白银1.2亿两加1000万石漕运粮食 军队:八旗20万,蒙古骑兵20万,绿营20万(乾隆嘉庆时期70万人)。各类军事及准军事武装力量总和120万人。幅员:1300万平方公里,人口3-4亿 明朝: GDP: 1393年339亿美元军队:200万人 元朝: GDP:320亿美元军队:50万人 北宋:宋哲宗绍圣年间GDP的数值约为40亿贯,约值35200亿美元。北宋朝税峰值达到1亿6000万贯。1两黄金=10两白银=10贯,所以,1贯=5克。现在1克黄金=19美元,按黄金折价,现在约值152亿美元。当时的税率约为1/15,农民没有额外负担,也没有户籍制,想做生意就可以进城,商业尤为发达。北宋中后期的一般年份也可达8000万--9000万贯文,即使是失去了半壁江山的

《中国历史地理》古代政区演变与中国自然环境、政治制度、经济发展、中国文化发展、历史地名之间的关系

2011-2012年第一学期《中国历史地理》科目作业古代政区演变与中国自然环境、政治制度、经济发展、中国文化发展、历史地名之间的关系 第一,古代政区演变与中国自然环境的关系。 古代政区的划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依山川形便,将自然环境与行政区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政区与自然区的重合,有利于加强管理。比如说元明清以来的省制和自然环境就有很大的关系,比如说,河南省指黄河以南,山西指太行山以西,湖南湖北一洞庭湖为分界线等等,以此作为分界线不仅有利于管理,而且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抵御自然灾害,顺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第二,古代政区演变与政治制度的关系。 政区划分的变化与历代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关系密切相关,主要行政区划的变化与政权交替都有着密切关联。最为行政区划中的第一等级的政区,经常会变化很大,这与政治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君主权力一直处于不断的加强的趋势,这就要求地方权力的不断的削弱,加强中央集权,强化皇权,这必然导致社会权力的重新划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区演变必然是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皇权强化趋势一致,换句话说,政区演变服从于政治制度。举个例子,周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在刚开始时这种制度还是行之有效的,但到了春秋末期,这样的国中之国的政区却失去了他原来的效果,到了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不断的进行攻伐,使得这种分封这种中央统治地方的方式受到了彻底的破坏,直至秦始皇统一全国,这种与加强皇权,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相违背的政区被废除,代之而起的是郡县

制。 第三,古代政区演变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农业经济区的划分与土壤、山河、气候等影响与自然区相吻合,一般来说一级行政区与经济区在元代以前是相吻合的,但元代以后受到政治影响,但县级政区在大多少数地方都与经济区相吻合。地方行政区的最大的职能是解决职能,替中央或上级机构在一定区域内组织经济生产和征收税负的任务。在许多的情况下一级政区的设立初衷是为了便于中央收缴赋税。聚敛财富,而且,政区的划分大多是以经济指标来划分的。人口是古代社会里面一个很重要的划分政区以及行政等级的依据。举个例子宋代时设立的一个监云安监是为了生产盐业而设立的一个行政区域,这样的政区的设立其实是为了生产的需要,为的是进行经济活动。 第四,政区演变与中国文化发展的关系。 在进行政区划分是往往会考虑不同的文化的影响,往往会把同一种文化的的地方划分在同一个政区里面,换句话说就是在进行政区划分是得考虑文化的认同感。从另外一面出发,政区一旦划定了,就会在这个政区里面形成一定的文化,或者是原有的文化认同感得到了加强。民俗是政区划分的一个重要原则,假如在一个政区内存在着不同的几种文化,几种认同感,假使有一两种文化在认同感上是冲突的,那么会造成政区内的不稳定,甚至爆发械斗之类的事件,这不利于政区的统治和统治者的意愿,因此在划分时会尽量的避开不同文化划分在同一政区内的决策。举个例子,中国有七大方言区,因此在政区划分时尽量避开。清代时期,广东设立的十个府里面有潮州府和其他府,是不会把讲潮州话的县置于讲粤语,或是讲客家话所管辖的州府的统治下,这不仅加强了潮州府内的文化认同感,也避免了不同文化在同一政区内的冲

中国人口政策演变历史概述

中国人口政策演变历史概述 人口政策,从其狭义的角度看,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从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资源的、生态环境的综合战略利益出发,同时考虑到大多数群众的接受程度,对其人口的生育行为所采取的政府态度。这种态度,或者鼓励生育,以促进人口增长,或者限制生育,以减缓人口增长。在限制生育中,政府还要规定具体的限制要求,这种要求,往往与我们所追求的人口总量目标相联系。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生育政策的演变历史,大体上可划分为3大阶段为鼓励生育阶段、生育政策酝酿转变(含反复)阶段和推行限制生育政策阶段。 一、阶段时期 ㈠、鼓励生育政策阶段:1949-1953,鼓励生育政策 ㈡、政策转变酝酿阶段:1954~1959年:政策转变酝酿,上层思想反复。 ㈢、实施限制生育政策阶段: 1960~1970年:实施限制生育政策,但没有全面开展。 1971~1979年:全面推行“晚、稀、少”政策(相当于“二胎化”)。 1980~1984年:生育政策紧缩,全面推行“一胎化”政策。 1984~1991年:在农村实行“一孩半”政策,但在城市继续实行“一胎化” 政策。 1991年至今: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 揭示生育政策演变的历程,是为了运用科学历史主义的方法进行梳理和评价过去,以史为鉴,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免蹈覆辙,指导未来。一句话,就是为未来中国生育政策的继续完善与发展服务。 1、“晚、稀、少”政策创造了生育率下降奇迹的第一个十年。 从1970年到1979年的整个70年代,全国城乡推行的“晚、稀、少”政策,允许有计划地生育子女数是最多两个。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商业部、燃化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指出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一般城市人口增长率要降到千分之十以下,农村要降到千分之十五以下。1973年12月,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汇报会上,提出计划生育要实行“晚、稀、少”。“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才结婚;“稀”指两胎要间隔4年左右;“少”是指只生两个孩子。此后在各地的宣传中出现了“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口号。可以说,七十年代的计划生育相当于“二胎化”。由于其“从紧”,紧的合情,“从严”,严的有理有度,所以经过宣传教育与热忱服务,易受到大多数群众的普遍理解与拥护。加之,适宜的奖罚措施,使“早、密、多”传统落后的生育模式,时过不久便初步形成了“晚、稀、少”式的生育控制模式,最终跻身到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 2、紧缩政策导致生育率大幅反弹与完善政策抑制反弹的第二个十年。1981~1982年,全国总和生育率回升为2.63和2.86,第一、二孩出生间隔超常地缩短为2.2年,出生率回升为20.91‰和22.61‰,1980年至1984年初推行的紧缩政策,不仅导致了生育水平急剧回升,而且还使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提前一年多于1986年到来。可见,80年代是紧缩政策酿成欲速则不达之果,是导致人口控制能力大幅滑坡,与完善政策尽最大努力抑制滑坡的十年。 (背景原因:1980年9月召开的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确立了20世纪末将

中国法制史答案

1.质剂:买卖双方各执一半。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2、六礼: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3.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4.《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 种方法,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五曰目听。”囚、捕、杂、具。从《法经》的内”容,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5.以古非今罪:秦朝设立的罪名,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封建地主阶级镇压农民反抗的暴力责现实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工具 五、案例分析1.商纣争太子案 (1)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2)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 答: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答:嫡长子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 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的,还有的是此制度始于商朝末期至西周初期正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决定了通过“嫔嫁”来的,即奴隶主贵族娶妻,往往同妻的隋嫁奴隶社会私有制下的一妻多妾制,如果在多妻的情况下,就会因争夺财女一同收为妾。一妻多妾制是由于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产和王位产生混乱,乃至战乱。所以妻妾之分也就有了嫡子和庶子之分,嫡长子继承制,如果多妻就会造成王位混乱和争斗财产,就以避免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进而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嫡长子继承制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 2.车裂商秧案(1)结合教材,简述商秧改革的主要内容(2)请叙述刑、法、律的概念 答:商鞅在秦国进行两次变法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9)。答:从词源看,汉字“法”确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 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具体内容是:一是整顿户籍,与“法”字有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字是“律”。据(说文解字)的解释,设立连坐法,防止隐匿坏人;二是奖励告奸;三是.奖励农业生产;“律,均布也”。可见,“法”总是指一种判断平、正、直的标准四是.奖励军功。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重点是废除奴隶制而“律”则主要强调的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东西。把“法”与“律”连用,的土地制度。具体内容是:一是.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二是.取消就是说“律”是一种包含有国家确认的判断公、正、直的标准的“律”。 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三是.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法律”一词在清末民初才被广泛使用,据说是受日本的影响。 四是.统一度量衡制度。商鞅变法意义,在于通过变法改革,促进了 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强,在战国“七雄”中跃居六国 之首,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亲亲得相首匿:允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的犯2.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和流罪可以首谋隐匿刑的刑罚。 2.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 徒刑和流刑的刑罚。 3.唐律疏议:《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4.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究唐律的范本,而且是我国封建法典的典范,成为中华法系的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变化之处在于:增加“折杖法”; 代表。《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收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规范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209条附于律文之后;篇目仍是12篇、502条但在每篇下设有门,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合计213门 5.秋审: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 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 1

中国历代人口数量及变化的因素

中国历代人口数量及变化的因素 中国的人口数量,现存最早的一项全国性和分政区户口统计数为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6000万,此前只留下零星的地区性数字。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实施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民国期间也做过多次人口调查,但直到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中国才通过科学的普查,获得了除台湾、港澳地区以外的准确人口数字。 下面根据有限的原始资料和目前的研究水平,对中国人口历史的发展作一简单概述。 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人口数量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时,秦朝的人口估计有3000万或更多,但到西汉初大约只剩下1500万至1800万,至西汉末的公元2年增加到6000万。王莽时到东汉初,总人口下降到3500万。到东汉后期的永寿三年(157年)稍后,才重新突破6000万。 从184年黄巾起义爆发到220年三国鼎立形成这个期间,人口损失估计达60%,仅存约2300万。4世纪初的西晋约有3500万。此后南北分裂,北方进入十六国时代,人口多次出现大幅度下降,直到隋朝重新统一后的大业五年(609年),才恢复到6000万左右。 隋末的战乱,造成人口降幅超过50%,到唐初仅有2500万。至安史之乱前夕的755年,又增至约9000万,达到新高峰。唐后期和五代的战乱导致人口锐减,到960年宋朝初建时估计只有4000万,其境内仅3000万左右。 北宋时期人口持续增长,大观四年(1100年)境内人口超过1亿,辽(金)、西夏、大理等政权的人口合计也在1000万以上。两宋之际的战乱使人口大幅度下降,但此后南宋和金的人口都有增长,至13世纪初,宋、金、西夏、大理及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合计已超过1.2亿。蒙古灭金和西夏造成空前浩劫,北方人口损失高达80%,仅剩1000余万。元统一时实际人口约7000万。到14世纪中期增加到8500万左右。 明初的人口不足6000万。但到17世纪初,全国人口已突破2亿。但明末的天灾人祸和清初的残酷战争,又使人口降幅达40%,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估计已降至1.2亿。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恢复至1.5亿,以后很快破2亿大关,到道光三十年(1850年),全国人口创造了4.3亿的新纪录。太平天国起义和清朝的镇压,导致南方人口稠密地区的巨大损失,人口下降超过1亿(最保守估计也有五六千万),以至到1912年尚未恢复到1850年的水平。1953年新中国人口普查结果为5.8亿(不含台湾、港澳)。 中国的人口数量在世界人口总数中一直占有很高的百分比。除了东汉末年处于人口低谷、所占比例可能略低于10%以外,其余历史阶段占世界人口比例基本都在20%以上,一般在30%左右。 中国历代人口变迁的特点 两千多年来中国的人口数量的衍变,具有以下一些明显特点。 1、增长缓慢。从公元2年的6000万增加到1850年的4.3亿,总数仅增长了7倍,年平均增长率仅约1‰。

中国历史各时期的人口总数,以及占世界人口和GDP的比例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在西汉02年,中国人口达6000万,占世界人口30%,GDP占世界总GDP的40%。 在唐755年,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总数比率达35%,GDP占世界总GDP的比例高达50%。 北宋1100年,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总数比率一度达40%,是中国占世界人口比例的最高峰值,GDP占世界总GDP的80%左右,为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水平在世界比例中的最高峰值。 明1600年,虽然经过元的浩劫,但明朝仍然把中国人口从15%提到到35%,GDP占世界总GDP的40%。 清1850年是19世已中国人口的高峰,占世界人口的百分比达35%左右,GDP占世界的30%。 秦始皇时代的人口总数在2000-3000万之间 西汉初的人口估计在1500-1800万之间,在武帝初的元光元年(前134 年)增加到约3600万。武帝中期开始,人口出现了多年的停滞和负增长,到末年(前87年)下降至3200万。此后增长恢复,到西汉末年(公元2 年)达到约6000万的高峰。 隋朝人口最多时为5600万,隋末唐初,黄河流域还没有恢复战争的创伤,全国人口不足3000万。隋唐之际的人口谷底估计在武德五年(624 年),约为2300万。此后以年平均8 -12‰的增长率增加(包括因自境外迁入而增加的部分),至安史之乱前的755年达到8000-9000万的高峰。 在北宋境内,由初期的约3000万人口增加到了后期(11世已初)的1亿左右 西夏和金被蒙古灭后,境内的人口锐减至1000余万,仅及原来的五分之一弱,是中国人口史上罕见的浩劫。灭南宋14年后的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元朝境内的人口总数仅6000余万,只有13世已初的一半,元朝的人口峰值估计约8000万 明朝的人口不断增长。经过明朝初年的经济恢复和大规模的移民,14世已末的人口已经回升到7000万以上。与户口统计数上的停滞和倒退相反,实际人口始终在持续增长,到17世已初突破2亿大关,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新记录。 明清之际持续多年的战争,加上天灾人祸,使中国人口第二次遭受巨大的损失。实际上,在康熙二十九年,全国人口仅1.2亿,远未恢复到明朝后期的水平。在完成统一的1759年刚突破2亿,在道光三十年(1850年)达到了4.3 亿,随后在清末下降到3.6亿。

儒家思想变化

儒家思想的发展演变 儒学所崇尚的“和为贵”“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和合观念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心与身的关系以及对促进个人道德修养、社会稳定、国际和平乃至推动人类社会和谐、持续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儒家思想在历史上兴衰及其原因 1.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受冷落。原因:孟子在政治上主张实行“仁政”,强调“民贵君轻”,提倡放宽刑罚,减轻赋税。这些主张在战国纷争的时代,无助于实现国家统一,必然受到统治者的冷落。 2.秦朝时期儒家思想遭到压制。原因:秦朝时期,儒生依然遵循旧思想主张,非议郡县制,以古非今,站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对立面,阻碍历史的前进,必然会遭到压制。 3.西汉时期儒家思想处于“独尊”的地位。原因:汉武帝时,董仲舒对儒家思想进行了发挥,增加了“君权神授”和“大一统”等思想,适应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需要,不仅为封建专制政治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为政治上的统一奠定了思想基础,因而获得“独尊”的地位。 4.宋朝时期儒家思想被取代。原因:宋代理学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吸收佛教和道教思想形成新儒学。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为封建等级制度辩护。 5.明清时期儒家思想成为封建专制精神的支柱。原因:明清时期统治者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控制,实行愚民政策,培养忠实奴仆,采取八股取土的办法,科举考试在四书五经内命题,文体为呆板的八股文。这就使得儒家思想成为维护封建专治制度的精神支柱。 6.维新变法时期儒家思想出“新意”。原因:维新变法时期,康有为把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学说同传统的儒家思想相结合,宣传维新变法的道理。把孔子打扮成变革的先师,为维新变法思想制造历史根据,以减少变法阻力。 7.新文化运动时期儒家思想受到抨击。原因: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袁世凯在文化领域掀起了“尊孔复古”逆流,为复辟帝制摇旗呐喊。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把斗争矛头指向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传统道德,宣传资产阶级的新文化、新道德,这就严重动摇了封建思想的统治地位。 二、对儒家思想的认识 1.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中华文明的优秀遗产。我们对待儒家学说的态度是: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一分为二,批判地加以继承。 2.儒家思想对巩固封建统治、维护国家统一发挥过重大的作用。但它也曾成为统治者

历史时期人口变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参考文献:《——年中国人口研究》 《中国历史地理》 《汉书?地理志》 《史记》 金承禧 经济学 一,历史时期地人口数量 人是生产者,它创造了巨大地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人又是巨大地消费者,它所创造地巨大地财富就是为了供人消费.人又具有自身再生产地特性,因此,人口增长状况对地理环境影响很大.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国家,在历史长河中,人口数量地增减变化很大,但从总地趋势来看是增加地.关于秦汉时期以前地人口数字,由于资料不足,因此难于说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从秦汉时期开始,各个王朝都对人口地统计十分重视,千方百计要弄清自己控制地劳动者地数量.因为劳动者是基本地社会生产力,能够创造物质财富,是统治者剥削地主要对象,兵役、徭役地多少都与人口有密切地关系.因此秦汉以后地人口记载就颇为丰富.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历史时期影响人口数量地增减和地区分布地因素,除自然增值、死亡和天灾外,则主要是政治动乱和战争.同时人口地迁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西晋以后,由于北方地战乱及其自然环境等方面地影响,人口大量南迁,从而使北方人口减少,而南方人口则增加.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先秦时期 中国第一次全国性地人口调查是在秦代完成地,这些统计材料没有留下来.但在秦亡时被刘邦接管.当刘邦入关进入咸阳后,萧何则“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从而使刘邦“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后来当刘邦路过曲逆县(今河北省定县东南)时,问御史:“曲逆户口几何?”御史回答:“始皇时三万余户,间者兵数起,多亡匿,今见五千户”.可以想见当时地各县户口数是清楚地.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秦时地人口和战国时期差不多,也就是两千万人口左右. 公元二年西汉户口数是现存最早地全国性人口数 这个人口数见于《汉书·地理志》,记载地是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二年)地户口数,户,口.比秦时增加了近四千万人口.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经过西汉初年吸取秦亡地教训,与民休息,出现了“文景之治”地局面.汉武帝时又大肆扩张土地,社会发展.因此才出现了西汉地盛世,一般来讲,人口地增加是经济发展地表现,因为人口地增加,必然要带来生产粮食及其它供应品地增加.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这个统计数字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地人口、地理、历史、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军事等都具有重大地意义. 从西汉地人口统计情况来看.当时北方地人口数多于南方,南方相当于北方地四分之一,反映出当时南北方经济发展地一般情况,说明北方经济发展好于南方.当时边郡地人口是稀少地,无法与内地相比,这和秦时地情况一样.秦时为了改变边地地广人稀地情况,采取“徙民实边”地办法.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到了东汉时期,由于西汉末年地战乱,促使北方人向南方迁徙,说明西汉时期北方人认为南方地气候不适宜于汉居住地观念已经发生变化.总之来说,东汉时期北方各郡县地人口一般都有所减少,个别有增加,而南方一般都有所增加,有些郡甚至超过几倍,这除过一般

2018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中国法最早的一个主要形式是战争中的(军法)。 2、西周中期,穆王命吕侯制作了(《吕刑》)。 3、春秋时期,楚国的最高司法官称为廷理。 4、战国时期,商鞅“改法为律”。 5、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大量的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是在1975年发现的。 6、汉代规定:“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令”。 7、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形成了三省制,作为中央中枢机构。 8、唐朝给授农民土地的法律称为均田法。 9、金太祖建国之初,在法制上主要采用女真习惯法,而无成文法。 10、元朝设置行中书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11、明朝简化税制“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变革。 12、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合称“科道”,使监察机构一体化。 13、《资政新篇》是洪仁玕提出的带有一定资本主义色彩的太平天国后期纲领性文件。 14、1906年,清政府制度了《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就大理院和京师审判组织加以规定。 1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16、北洋政府奉行特别法应先于普通法原则。 17、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在形式上实行三级立法体制。 18、1934年1月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进行了必要的修改,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同中农巩固地联合”的内容。 19、抗日民主政权保障人权条例规定,除_公安司法机关以外,任何机关团体不得进行逮捕、审问、死刑。 20、解放战争后期,人民审判机构的体制不断完善,审判机构一律改称人民法院。 二、单项选择题 1、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B )A、圜土 B、夏台 C、畿内 D、社 2、西周时期,法官在审讯中要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这种审讯方法被称为(B ) A、五刑 B、五听 C、五行 D、九刑 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滥觞的封建法典是(B ) A、竹刑 B、《法经》 C、《宪令》 D、《大府之宪》 4、秦统一天下后,继续推行法家思想,对秦始皇政权和法制活动影响极大并成为其指导思想的是( C ) A、商鞅的思想 B、李斯的思想 C、韩非的思想 D、李悝的思想 5、为了限制士族对清议的操纵,南朝法律中设有( B ) A、重罪十条 B、清议禁锢之科 C、八议 D、准五服以制罪 6、唐律中的“谋危社稷”是指( B ) A、谋大逆 B、谋反 C、恶逆 D、谋叛 7、凌迟刑作为法定刑始于( A )A、宋 B、清 C、唐 D、明 8、元朝由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C ) A、《大元通制》 B、《泰和律》 C、《元典章》 D、《至正条格》 9、明朝统治者为加重对官吏贪赃受贿罪的处刑,在明律中特设“受赃”一卷于( B )

中国古代主流思想的演变与发展

专题一中国古代主流思想的演变与发展 1.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民间百姓),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与这一论断的精神实质较为接近的是 A.天下兴亡,匹夫有责B.民为根本 C.天下为公D.民贵君轻 2.五四运动时期进步的思想家把李贽当作反孔的先驱,冯元仲称赞他“手辟洪蒙破混茫,浪翻古今是非场。通身是胆通身识,死后名多道益彰。”以下哪一项观点最有可能是他的主张 A.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B.虽孔夫子亦庸众人类也 C.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D.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3.李贽认为,“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固未尝有是非耳”。这表明他 A.坚决反对孔子的主张B反对以孔子的思想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 C.不愿与孔子同流合污D极力抨击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 4.商鞅主张“重农抑商”,黄宗羲主张“工商皆本”,从他们所处的历史时代看,两人的主张 A.都反映了自然经济的实质B都反映了小生产者的要求 C.都有利于当时经济的发展D都有利于加强封建统治 5.李贽称赞汉朝卓文君“善择佳偶”,自由恋爱,赞扬寡妇再嫁;称武则天是杰出的女政治家;肯定封建社会揭竿起义的农民。上述材料主要反映了李贽 A.揭露道学家的虚伪面目 B.反对男尊女卑的观念 C.破除对孔子思想的迷信 D.反对封建纲常礼教 6.张岱年在《中国文化概论》中指出:“明清时期的早期启蒙思想家们先天不足,具有一种时代的缺陷,黄宗羲、唐甄们提不出新的社会方案,只能用扩大相权、限制君权、提倡学校议政等办法来修补封建专制制度。”这里的“先天不足”是指 A.知识分子群体不够强大B.当时我国资本主义经济不够充分 C.民众的公民意识尚未觉醒D.专制集权体制顽固持久 8.明清之际三位进步思想家的思想实质是儒家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活跃,他们使儒家思想更趋实事求是,与国计民生靠得更近,由此形成什么思想 A.经世致用思想B.批判君主思想.C.自由平等思想D.重农抑商思想 10.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必然胜过古代,人们应该按照现实需要进行政治改革”。与法家这一思想最为相近的思想家是 A.朱熹B.陆九渊C.李贽D.王夫之 11.黄宗羲说:“天地之生万物,仁也。帝王之养万民,仁也。自三代以后,有以不仁得天下者,则日食、地震应之,再不仁者则自遭陨灭。”其主要的观点是 A.“天人感应”B.“仁”对社会治乱的重大影响 C.君主是天下之大害D.“天行有常” 12.王夫之提出“天理”即在“人欲”之中,批判“去人欲,存天理”,还要求富民大贾成为“国之司命”。这些思想主张 A.反映了农民阶级建立平等社会的愿望B.反映专制主义制度逐渐动摇 C.是早期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反映D.反映工商业发展后市民的一些要求 13.李贽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他认为“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

中国法制史简答题

中国法制史简答题 第二章商朝的法律制度 1、汤刑 汤刑是商朝刑罚的总称,因"乱政"而作。它并非汤所作,而是商朝统治着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而以汤命名。其内容已无可考。 2、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商统治者立法的指导思想,仍沿袭了夏朝的神权思想。这种神权思想,把统治阶级的一切活动,包括他们运用法律的活动,都说成上帝和鬼神的力量。这是同当时的历史条件有着密切关系的。夏商时期,刚刚从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原始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奴隶主贵族便利用人们对自然界的愚昧无知而形成的对原始图腾和祖先神崇拜的习俗,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是代表上天对人间进行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以及对其他不服从统治的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而给他们的统治和对人民的镇压,披上一层宗教迷信的保护色。 3、商朝继承制度的前后变化。 继承制度也是私有制的产物,王位继承与财产关系的继承是一致的。商初,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但以弟及为主,也就是说,在商初,主要是兄死后,其王位由弟继承,而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子。商末则完全实行父死子继,以后又逐渐实行了嫡长继承制。 4、商朝的肉刑。 商朝的肉刑有: (1)墨刑,也叫黥刑,即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染以墨色的刑罚。 (2)劓刑,割鼻的刑罚。 (3)剕刑,也叫刖刑,断足的刑罚。 (4)宫刑,割掉男子的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刑罚。 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1、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1)义刑义杀 即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2)明德慎罚 这一思想要求,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2、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这表明西周统治者重视犯罪主体的意识能力,并据此考虑用刑问题。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西周统治者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灵活地运用刑罚手段。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断狱时,首先要考虑犯罪者的罪行严重程序,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此区别量刑的轻重。西周统治者将犯罪主观动机与对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考虑。 (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

中国历代人口增减曲线

中国历代人口增减曲线(秦-清) 上图是笔者根据网传的统计数据绘制的。也许当事人对各历史阶段的人口统计数并不精确,但笔者认为重要的是其增减的轨迹。此图告诉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繁衍至今,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秦以前的人口应该总数一定超过3000万,因为那个时期多年的混战必定致使减员很多,试看,至汉初、总人口继续减至800万人——也就是说,今天的13亿人绝大多数都源自那800万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上中国人(主要是汉族)几乎都是同宗同族,彼此多少都有点血缘关系。 经过汉朝200年的繁衍,中国的总人口终于以800万为起点站上6000万人的历史顶部,可惜、仅仅过了50多年居然又再度减至2100万。50年!死亡4000多万!!然后,又是100年的繁衍,再度接近恢复到6000万人。 隋唐、北宋期间,中国人口均有过大比例的回升,但是,一遭动乱就又重新锐减。都说北宋政治开明,经济发达,但在那冷兵器时代为确保一姓之江山而过度实行抬文抑武政策,后果实在太过惨烈了。 元朝总共不过百年历史,估计其人口统计里包含了北方的人口,加上当时疆域的拓展,所以那时的人口峰值不足以证明汉族人口的增幅比例;反而是清初人口的再度锐减,让现今一切清宫剧都显得那么的刺眼!!! 根据上述数据分析,汉人口的递增速度短则30年、长则百年即可翻番,所以,清朝250年人口从1500多万增至过亿、清后100年更是连翻三番。接下来将会如何呢? 既然在相对和平的时代中国人口会呈快速增长之势,那么在单位时间内人口总数净减少就一定意味着人口的大规模非正常死亡。可见,无论是“陈桥兵变”式的换代,还是李闯王起义这样的骚乱,死亡最多的还是草根百姓。真

中国文字的演变发展史

中国文字的演变发展史 中国汉字源远流长,据传汉字最早在黄帝时候就已经出现。传说黄帝时期,有一位叫仓颉的大臣,他可以画出许多的图形符号,各种的图形符号代表了各不相同的意义,后来他创造的符号就逐渐发展为中国最早的文字,中国自古就有仓颉造字的说法,大概就是源于此,而仓颉也被后人尊称为“文字神”。但是,文字的繁大,造字绝不是一时一人就能完成的。其实,早在仓颉以前,各部落应该就已经有了许多表意的符号,只是各不相同罢了,仓颉应该只是加以统一与整理,而后人则说是仓颉造字。这样中国的文字就产生了,这样看来中国文字的产生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但是现在可以看见的最早的文字是商代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之后依序大致是金文、籀文、小篆、隶书、草书、楷书与行书。 甲骨文是刻在动物骨头上的文字,是现在可见的最早的中国文字。它反映了中国古代最原始的文明方式和生产力水平。正是由于生产力的落后,所以人们把文字记录的载体选择为动物的骨头,而这同时也是中国人就地取材的这一个思想方式的反映。这些甲骨文在后世被人们当做龙骨来医治疾病,尽管这种方式被我们现代人看作是迷信,但是这一思维的确延存了数千年。这些“龙骨”在清代被欧洲考古学家发现,当时就引发世界轰动,到今天也是中国最早的文明见证物。 金文是指刻在铜器上的文字,因为中国从夏朝开始就进入青铜器时代,而现在出土的很多青铜器上都刻有一些文字,又因为周朝人把铜叫金,所以现在就叫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叫金文。它的使用持续到秦国末年,随着籀文的出现而渐渐淡出历史舞台。籀文,就是大篆,是战国晚期秦国使用的文字。小篆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其原有的大篆文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后的全国统一使用的文字。后来因为小篆写起来的一些缺点,带来的不方便社会上逐渐出现了一种较易书写的新字体:隶书,起初隶书在下层和民间流传,后来则逐渐取代了小篆的位置在社会上流行开来。小篆

中国历代人口统计一览表

中国历代人口统计一览表 战国末年: 公元前221年,估计全国总人口2000万。 西汉: 公元2年,汉平帝元始2年,全国有户1223万,总人口5959.4978万。汉书-地理志下 东汉: 公元57年,汉光武帝建武中元2年,全国有户427.9634万,总人口2100万。续汉书-郡国志五 公元75年,汉明帝永平18年,全国有户586.0573万,总人口3412.5021万。续汉书-郡国志五 公元88年,汉章帝章和2年,全国有户745.6784万,总人口4335.6367万。续汉书-郡国志五 公元105年,汉和帝元兴元年,全国有户923.7112万,总人口5325.6029万。续汉书-郡国志五 公元156年,汉桓帝永寿2年,全国有户1067.7960万,总人口5647.6856万。续汉书-郡国志五 三国: 魏:公元263年,魏元帝景元4年,全国有户66.3423万,总人口443。2881万。晋书-地理志 蜀:公元263年,蜀汉后主炎兴元年,全国有户28万,总人口94万。通典-食货七

吴:公元280年,吴主皓天纪4年,全国有户52.3万,总人口200万。晋书-地理志 西晋: 公元280年,晋武帝太康元年,全国有户245.984万,总人口1616.3863万。晋书-地理志 南北朝: 刘宋:公元464年,宋武帝大明8年,全国有户90.687万,总人口468.5501万。通典-食货七 北魏:公元525年,魏孝武帝正光年,全国有户500万,总人口3200万。通典-食货七 北齐:公元577年,北齐幼主承光元年,全国有户303万,总人口2000万。通典-食货七 南陈:公元589年,陈后主桢明3年,全国有户50万,总人口200万。通典-食货七 隋: 公元609年,隋炀帝大业5年,全国有户890.7536万,总人口4601.9956万。通典-食货七 唐: 公元649年,唐太宗贞观22年,全国有户300万。通典-食货七。公元705年,唐中宗神龙元年,全国有户615.6141万,总人口3714万。资治通鉴-卷208 公元740年,唐玄宗开元28年,全国有户841.2871万,总人口4814.3609

浅谈中国古代饮食文化发展变迁史

浅谈中国古代饮食文化发展变迁史 摘要: 中国饮食文化是一种广视野、深层次、多角度、高品位的悠久区域文化。中华各族人民几千年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形成了注重色、香、味、意、形的中国菜特点;在与外域的友好交流中不断丰富着自己的饮食文化,并深深影响着东亚地区的饮食文化。 关键字: 饮食文化餐制主食 中国有句俗语: 民以食为天。在人们对吃的孜孜追求的几千年里,中华民族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饮食文化,中国也获得了“烹饪王国”的美誉,成为世界三大美食国之 一。"由于笔者对美食有着特别的喜好,所以想结合中国古代历史,谈谈我国饮食文化的演变。 一、先秦时期四大菜系的出现 春秋战国时期,南北两地各自与当地少数民族融合,差异渐显,北方形成了中国最早的地方风味菜鲁菜;南方,占有“鱼米之乡”的楚人利用优越的自然资源,再与南夷特色相结合,形成了苏菜的雏形。 而在西部,李冰治水后的“天府之国”吸引了大量移民,与古蜀国的饮食习俗相结合,形成了川菜的雏形。相比之下,粤菜的出现相对较晚,汉高祖被册封为越南王时,利用珠江三角洲气候温和,物产丰富,可供食用的动植物品种繁多,水陆交通四通八达的优势,建立了岭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里饮食比较发达,使“飞、潜、动、植”皆为佳肴,并流传至今,形兼收并蓄的饮食风尚,产生了粤菜。 二、秦汉的饮食文化——中华饮食文化形成时期

秦汉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高峰期,整个中华民族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态势,此间我们与外域的交流日益频繁,引进了繁多的食物品种。张骞出使西域后,通过丝绸之路引进了石榴、葡萄、胡桃、西瓜等水果,黄瓜、菠菜、胡萝卜、芹菜、扁豆、大葱等蔬菜,丰富了我们的饮食文化。 被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的豆腐也在此时被端上饭桌,据史料《本草纲目》的记载是刘姓嫡亲淮南王刘安首创。另外,我现在常用的酱油、豉、醋等都是这个时期产生的,东汉的豆豉应经开始大量产生,人工酿造的食醋也是在汉代产生的,当时称为“酢”。酱油则称之为清酱。 餐饮礼仪也随之建立起来了,比如如果有客人在调和菜汤,主人就要道歉,说是烹调得不好;如果客人喝到酱类的食品,主人也要道歉,说是备办的食物不够。吃饭完毕,客人应起身向前收拾桌上盛行瞻债物的碟子交给旁边伺侯的主人,主人跟着起身,请客人不要劳动,然后客人再坐下。品尝美食是很享受的一件事,所以很多繁文缛节在当今社会已经不讲究了。 三、饮食文化的高峰——唐宋 作为中国人最引以为豪的一段历史,饮食文化在发达繁荣,兼容并包的唐宋自然也随着经济政治的发展而发展起来,达到一个高峰。 唐代,麦、稻的地位逐渐上升。唐初期,麦作为一种主粮是比较奢侈的,且被认为是“杂种”。 唐代中期以后,由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饼食的普及,对麦作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唐德宗建中元年实行的“两税法”已明确将麦作为征收的对象,麦取得了与粟并驾齐驱的地位。宋代的主粮跟唐代大同小异,只是稻子变得越发重要,最终取得了现代作为中国主要谷物的地位。 过分讲究饮食的现象也尤唐为甚,菜肴分高、中、低三个档次。高档为宫廷宴用菜,最有名的要数烧尾宴了,烧尾宴是指士人刚做官或做官得到升迁,为应付亲朋同僚祝贺,必须请一顿饭。尚书令左仆射韦巨源在家设“烧尾”宴请唐中宗,肴馔丰美,世所罕见;宴会上的58道菜可以说是唐代市场上高档菜的代表。李公羹是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创制的保健食品,用珍玉、宝珠、雄黄、朱砂、海贝煎汁,每杯羹费钱三万!1相比宫廷菜的极尽奢华,中档的官吏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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