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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试行)

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Regional Greenways in Pearl River Delta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为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面开展宜居城乡建设的基础上,先行加快推进珠三角绿道网的规划建设,从而为区域绿地划定及管理工作积累经验。为保障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指引和规范以及实际案例,并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目录

1 总则 (1)

2 区域绿道(省立)的定义和功能 (2)

3 区域绿道(省立)的分类和组成 (4)

4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6)

5 绿廊系统规划设计 (8)

6 慢行道规划设计 (10)

7 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12)

8 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14)

9 服务系统规划设计 (15)

10 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17)

附图 (19)

附表 (22)

1 总则

1.0.1本指引为适应和满足珠江三角洲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的需求编制而成,旨在确保规划设计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在开展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建设时,准确理解规划理念、原则和方法,把握好设计要点、成本控制、工程施工、后期养护等有关环节的关键问题。

1.0.2本指引所指的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1.0.3本指引主要针对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工作,适用于珠三角地区的各城市。

1.0.4区域绿道(省立)是区域绿地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区域绿地统一规划布局。

1.0.5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的实施,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旅游、文物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各部门应按照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依法履行职责。

1.0.6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应同时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珠三角地区各城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0.7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规划设计可参照本指引。

1.0.8本指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区域绿道(省立)的义务;有权监督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工作,检举违反区域绿道(省立)规划的行为。

2 区域绿道(省立)的定义和功能

2.0.1区域绿道(省立)的定义

区域绿道(省立)(Regional Greenway)是指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绿地保护和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2.0.2区域绿道(省立)建设的意义

建设区域绿道(省立)有助于优化珠三角景观格局、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旅游业,亦有助于统筹珠三角城乡发展并推动区域绿色基础设施一体化。主要积极意义有:

1.保护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为动植物的繁衍、迁徙提供廊道和生境。

2.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多贴近自然的休憩场所和减灾、避险空间,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素。

3. 保护自然和乡村原始景观特色,塑造良好城乡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

4. 传承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以及历史人文资源

5. 避免城镇无序扩张,战略性控制城乡区域重要生态资源,促进区域和谐发展。

2.0.3区域绿道(省立)的功能

区域绿道(省立)具有以下四方面的主要功能:

1.生态功能

?防洪固土、清洁水源、净化空气等;

?保护生物栖息地;

?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动物迁徙的通道;

?保护通风廊道,缓解热岛效应。

2.游憩功能

?亲近自然的空间;

?开展慢跑、散步、骑车、垂钓、泛舟等户外运动的场地;

?出行的清洁通道。

3.社会与文化功能

?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

?串联城市社区与历史建筑、古村落和文化遗迹的通道;?为居民提供交流的空间场所,促进人际交往及社会和睦。

4.经济功能

?促进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发展;

?为周边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

?提升周边土地价值。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的意向(一)

3 区域绿道(省立)的分类和组成

3.0.1区域绿道(省立)的分类

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区域绿道(省立)可分为3类: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

?生态型区域绿道(省立)主要沿城镇外围的自然河流、小溪、海岸及山脊线设立,通过对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创建、连接和管理,来维育珠三角地区的生态环境和保障生物多样性,可供进行自然科考及野外徒步旅行。生态型绿道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0m。

?郊野型区域绿道(省立)主要依托城镇建成区周边的开敞绿地、水体、海岸和田野设立,包括登山道、栈道、慢行休闲道的形式,旨在为人们提供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绿色休闲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郊野型绿道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

?都市型区域绿道(省立)主要集中在城镇建成区,依托人文景区、公园广场和城镇道路两侧的绿地设立,为人们慢跑、散步等提供场所,发挥贯通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网的作用。都市型绿道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m。

3.0.2区域绿道(省立)控制范围是一个开放的线性空间,除以下允许保留和进入的用地类型或项目外,在绿道控制范围内应严格限制与区域绿道(省立)功能不兼容开发项目的进入:

?耕地、园地、林地、水域、湿地;

?公共性开敞绿地:各类公园、游乐园、野营基地、野生动物园、名胜古迹等;?体育运动设施:高尔夫球场、滑草场、赛马场、马术表演场等;

?绿化比率高、景观佳或旷地型用地:自来水厂、小型污水厂等大型公共设施以及现存的具有岭南特色的村落等;

?生产性绿地:花圃、苗圃、植物园等;

?游憩服务设施:农家乐、渔家乐、烧烤场等;

?其它:纪念性林地、防护林等。

3.0.3区域绿道(省立)的组成

区域绿道(省立)包括由自然因素所构成的绿廊系统和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所配建的人工系统两大部分组成。

1. 区域绿道(省立)的绿廊系统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一定宽度的绿化缓冲区构成,是绿道控制范围的主体。

2. 区域绿道(省立)的人工系统包括:

?发展节点: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人文景点等重要游憩空间;?慢行道:包括自行车道、步行道、无障碍道(残疾人专用道)、水道等非机动车道;

?标识系统:包括标识牌、引导牌、信息牌等标识设施;

?基础设施:包括出入口、停车场、环境卫生、照明、通讯等配套设施。

?服务系统:包括换乘、租售、露营、咨询、救护、保安等服务设施;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的意向(二)

4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4.0.1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应该遵循如下原则:生态性、连通性、安全性、便捷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4.0.1.1 生态性原则是指应充分结合现有地形、水系、植被等自然资源特征,发挥绿道作为珠三角地区生物廊道的作用,尽量为珠三角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物种多样性的修复提供生境。

4.0.1.2 连通性原则是指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全线的贯通,发挥绿道沟通与联系自然、历史、人文节点的作用,并提供城市居民进入郊野的通道。

4.0.1.3 安全性原则是指应通过完善区域绿道(省立)中的标识系统、应急救助系统等与游客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充分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4.0.1.4 便捷性原则是指为方便游客进出,应提供与区域绿道(省立)相适应的机动交通支撑体系,可结合城市公交系统设置出入口,方便城市人流进出区域绿道(省立)网络,并考虑配套设施的方面适用。

4.0.1.5 可操作性原则是指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具有实用性,具备乡土和地方特色,要易于施工建设、方便后期的维护管理。

4.0.1.6 经济性原则是指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中应合理利用具有优良性价比的、体现绿色、节能、低碳要求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4.0.2应重视区域绿道(省立)示范段项目的标杆作用。在《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指引下,科学选择率先启动的项目。

4.0.3对区域绿道(省立)的选线应以科学论证和分析为基础。结合珠三角区域绿地规划和辖区内各城市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交通设施规划等专项规划成果,在现有交通体系与自然环境基础上,有效整合珠三角地区各种生态景观资源,实现区域绿道(省立)景观性、多样性与通达性的有机统一。

4.0.3.1 区域绿道(省立)作为一种线性景观廊道,其选线应结合珠三角地区现有线性水系和道路系统。

4.0.3.2 区域绿道(省立)作为珠三角绿道网络的骨架,选线宜贯穿珠三角地区主要的大块绿地并考虑与主要历史人文资源的连接。

4.0.3.3区域绿道(省立)作为一种生态廊道应充分考虑其生态性。区域绿道(省立)控制范围的宽度应以生态型为主,但在穿越城郊或城市建成区时,由于周边

土地利用现状的限制,可以按郊野型或都市型区域绿道(省立)的要求适当缩小控制范围的宽度。

4.0.4区域绿道(省立)的建设条件包括其穿越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自然气候条件、地形水文条件、植被条件、景观风貌等。应重点分析其中的基础设施条件、土地利用状况(含用地权属)等。

4.0.5依据区域绿道(省立)所经地区的典型景观特征、游览设施特点、资源类型、区位因素,确定发展对策和功能选择;特别是区域绿道(省立)的功能定位,从而明确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的基调。

4.0.6明确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的范围与期限,并根据前期建设用地的具体分析提出分期建设目标,包括筹备期、建设前期、中期和远期的建设目标等。

4.0.7鼓励在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尤其是对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研究制定区域绿道(省立)规划方案和技术方案,要调查研究区域绿道(省立)建设的环境条件,识别和分析构成环境影响的因素(包括污染环境因素和破坏环境因素),研究提出治理和保护环境的措施,比选和优化环境保护方案。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的意向(三)

5 绿廊系统规划设计

5.0.1绿廊系统是区域绿道(省立)的生态基底,其主体包括植被、水体、土壤、野生动物资源等。要坚持以生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为主的基本原则,实现区域绿道(省立)的可持续发展。

5.0.2绿廊植被的规划设计应遵循“生态优先、保护生物多样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合理利用场地内现有的自然和人工植被,维护区域内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稳定。

5.0.2.1 对场地内受到破坏的地带性植物群落,应以地带性植物为主,采用生态修复等技术手段,恢复具地域特色的植物群落,并防止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生态灾害。

5.0.2.2充分利用植物的观赏特性,营造色彩、层次、空间丰富的植物景观,提升区域绿道(省立)的游赏乐趣。

5.0.2.3在景观较好的区域不应过密种植植物,应提供一些视线通廊,确保视野可达区域绿道(省立)周边的人文及自然景观。

5.0.2.4 充分考虑游人的安全性,在与慢行道边缘相邻并已明确划定的地表层区、休息区以及其它公共区域,避免种植密集、连续的灌木和地被。

5.0.2.5 植物种植应与珠三角地区城市景观风格协调、统一。

5.0.2.6节点系统的植物种植应满足游人游憩的需要。

5.0.2.7 植物种类的选择应以地带性植物为主,构建有利于保证“生物及景观多样性”的生态空间,同时应与周边的植物景观相融合。

5.0.2.8 紧邻慢行道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枝下净空应大于2.2m;

?严禁选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

?勿选用枝叶有硬刺或枝叶形状呈尖硬剑状、刺状的种类。

5.0.3对于绿廊水体的建设,必须注意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特别要根据水资源时空分布、演化规律,调整和控制人类的各种取用水行为,使水资源系统维持良性循环,实现地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5.0.3.1 应根据河流的天然走向进行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避免随意改变河流的自然形态,即不宜采用裁弯取直、渠化、固化等方式破坏河流的生态环境。

5.0.3.2不宜在绿廊的河道水系中新建永久性的水工建筑物,包括混凝土坝、浆砌

石坝、堆石坝、橡胶坝等。

5.0.3.3 在规划和连通绿廊中水系时,应科学调查分析,严禁将高污染程度的水系引入洁净或低污染程度的水系。

5.0.3.4可采用人工湿地、水生植物吸附、膜处理技术等水质生态恢复措施,有效恢复绿廊中已经遭到污染的河流水系,改善、提高水质。

5.0.3.5应根据不同河段的功能,保证河流两侧缓冲带的宽度,不得影响天然河流或人工沟渠行洪安全。

5.0.3.6除非基于绿道通达性的需要,否则,应避免在河岸上修建新的道路。

5.0.4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绿道周边出现水土流失问题。对于慢行道的建设可能带来的对绿廊环境的破坏,可在场地内慢行道周边采取必要的边坡防护措施、截排水系统措施,同时结合适当的植被恢复措施以保护绿廊的自然地貌。

5.0.4.1控制果园树林、农田等的化肥农药用量,使用符合标准的水质灌溉,禁止超标灌溉,避免造成农业污染型土壤污染。

5.0.4.2 集中处理固体废弃物,不得任意丢弃或直接埋入土壤。

5.0.4.3 严禁在绿廊开山取石。

5.0.5认真贯彻“严格保护、合理恢复”的方针。严格保护野生动物生境,不得进行高强度的开发建设活动。应配合植物种植,逐步恢复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的生物多样性特色。

5.0.5.1应充分考虑区域绿道(省立)建设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并采取切实的措施,避免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0.5.2引入野生动物应以适合珠三角地区生长的种类为准,避免因物种引入而影响珠三角地区生境和乡土野生动物的生存。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的意向(四)

6 慢行道规划设计

6.0.1遵循最小生态影响的原则,避免因在生态敏感区开辟慢行道而干扰野生动植物的生境。

6.0.2慢行道选线必须满足旅游、护林防火、环境保护及生产、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

6.0.2.1 严禁在容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不良地段布设慢行道。

6.0.2.2 可采用多种形式组成慢行道网络,并与外部道路合理衔接,确保与机动交通网络的联动。有水运条件的地区,宜形成水陆联运体系。

6.0.2.3 应合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条件,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尽量不占或少占景观用地。

6.0.2.4 慢行道沿线应尽可能做到有景可观,步移景异,避免单调平淡。

6.0.2.5 慢行道的线形应顺应自然,避免大填大挖,尽量不损害原有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

6.0.3可按照使用者的不同将慢行道分为:步行道、自行车道、无障碍道和综合慢行道(即步行道、自行车道和无障碍慢行道的综合体);按照地面形式的不同,可分为陆上慢行道和水上慢行道。

6.0.4慢行道宽度针对不同的区域绿道(省立)的使用功能和地区有所不同,宽度标准可参照表6.0.1。

表 6.0.1 各类慢行道的参考宽度标准

6.0.5 在满足使用强度的基础上,鼓励采用环保生态自然材料铺装慢行道路面,

多采用软性铺装,常见的软性铺装和硬性铺装材料以及其优缺点见表6.0.2。

表 6.0.2 常见的软性铺装和硬性铺装材料以及其优缺点

6.0.6 选择慢行道铺装材料主要取决于其功能与类型,此外,要保证所选材料能

与区域绿道(省立)及其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并能代表当地特色或文化特征。 6.0.7

慢行道的坡度设计应与现有自然条件下的横坡、纵坡相匹配。针对不同类

型的慢行道,其坡度的设计范围可按照表6.0.3执行。

表 6.0.3 各类慢行道的坡度设计范围

7 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7.0.1区域绿道(省立)中的节点系统包括发展节点和绿道的各类交叉点。

7.0.1.1 发展节点主要指区域绿道(省立)所联系的具有一定自然、文化、历史特色的地段,包含必须严格保护的地质遗址、遗迹、历史古迹和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域,以及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区域等。

7.0.1.2 交叉点主要包括区域绿道(省立)与公路交通、轨道交通、河流水道的交叉点等。

7.0.2发展节点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体现当地的自然或人文特色。

7.0.3发展节点是区域绿道(省立)中游客逗留和休憩的重要节点,应配备完善的服务设施和相应的水、电、能源、环保、抗灾等基础工程条件,依托现有游览设施及城镇设施;应避开易发生自然灾害和不利于工程建设的地段。

7.0.3.1本着“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不宜随意改变发展节点所在地的原有风貌,只须对其进行适当的生态修复,使其更符合区域绿道(省立)的功能定位。

7.0.3.2除辅助添加必要的人工游憩要素外,发展节点的建设不应对原有地段内的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冲击,特别是不得对其地形、地貌、天然植被等自然条件造成破坏。

7.0.4遵循自然、生态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结合野外游憩、科技教育、体育休闲、疗养保健等需求,确定发展节点的功能。

7.0.4.1 应根据需要在珍贵景物和重要景点设置有效的保护设施,但不得增建其它工程设施。

7.0.4.2 严禁砍伐或移植古树名木,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正常生长。

7.0.4.3贯彻“修旧如旧”的方针,加强对发展节点中古建筑物的保护,保持其原有的历史风貌。

7.0.5发展节点应具有一定的防灾避险功能,并可作为城市防灾避险的重要场所。

7.0.5.1应尽量完善已有发展节点防灾避险的功能。

7.0.5.2防灾避险规划内容应作为发展节点规划设计阶段的必要组成部分。

7.0.6区域绿道(省立)应尽量避免与高等级公路交通、轨道交通交叉,如必须相交时宜采用立体交叉的形式。应在满足交通需求的情况下采取简单形式的立体交叉,其体形和色彩应与区域绿道(省立)周边环境相协调,力求简洁大方。7.0.7区域绿道(省立)与河流水道交叉时,应配合桥梁设计,合理确定交叉形式,尽量减少占用桥梁的面积。

7.0.7.1应充分利用已有的桥梁,不宜大量新建跨水桥梁,以免造成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7.0.7.2在不影响桥梁工程结构的基础上,对已有的桥梁进行一定生态景观美化,以满足区域绿道(省立)的要求。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的意向(五)

8 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8.0.1区域绿道(省立)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志、指路标志、规章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和教育标志六大类。

8.0.1.1 信息标志用于标明游客在区域绿道(省立)中的位置,并提供区域绿道(省立)设施、项目、活动,以及游览线路及时间等信息。

8.0.1.2 指示标志用于标明游览方向和线路的信息。大部分指路标志用图形并配以简单文字进行说明。

8.0.1.3 规章标志用于标明区域绿道(省立)法律、法规方面的信息以及政府有关绿道建设的政策。

8.0.1.4 警示标志用于标明可能存在的危险及其程度,且至少要在危险路段前80- 100m处设置。

8.0.1.5 安全标志用于明确标注游客所处的位置,以便为应急救助提供指导。凭借游人的区域绿道(省立)和所处区段编号,救助人员能快速地为其定位。

8.0.1.6 教育标志用于标注区域绿道(省立)所在地的独特品质或自然与文化特征,作为向普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普及地质、生态环保等知识的载体。

8.0.2区域绿道(省立)各类标志牌必须按统一规范的要求清晰、简洁地设置,从而实现对区域绿道(省立)使用者的指引功能。

8.0.2.1各种标志牌一般应设置在游客行进方向道路右侧或分隔带上,牌面下缘至地面高度宜为1.8-2.5m。

8.0.2.2 同一地点需设两种以上标志时,可合并安装在一根标志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种,标志内容不应矛盾、重复。

8.0.2.3 区域绿道(省立)同类标示牌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00m。

8.0.3各市区域绿道(省立)的标志要在统一规格的基础上,具有地方特色,应能明显区别于道路交通及其它标识。

8.0.4制作标志牌所采用的原材料应体现环保和节约的精神。

9 服务系统规划设计

9.0.1区域绿道(省立)的服务系统由游览设施服务点和管理设施服务点两部分组成。游览设施服务点主要为区域绿道(省立)中的游客提供便民服务;管理设施服务点主要为区域绿道(省立)的日常管理服务。

9.0.1.1 游览设施服务点包括信息咨询亭、游客中心、医疗点、露营点、烧烤点、垂钓点等。

9.0.1.2 管理设施服务点包括治安点、消防点等。

9.0.2应结合珠三角地区各城市的总体规划、市政设施规划、防灾避险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成果,按照《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密度,合理配置服务点。

9.0.3按照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服务系统的布局,确保方便区域绿道(省立)使用者,同时便于经营管理与减少干扰,发挥设施效益。

9.0.4应充分整合珠三角地区现有的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和设施,加快区域绿道服务系统的配套完善。

9.0.5规划建设服务系统应有利于保护景观,方便旅游观光,为游客提供畅通、便捷、安全、舒适、经济的服务条件。

9.0.6规划建设服务系统应满足不同文化层次、职业类型、年龄结构和消费层次游人的需要,使游客各得其所。

9.0.6.1 服务设施的建筑层数一般以不超过林木高度为宜;兼顾观览和点景作用的建筑物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

9.0.6.2 亭、廊、花架、敞厅的楣子高度,应考虑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9.0.6.3 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坐憩之处,不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物的构造。

9.0.7绿廊系统中的生态敏感区内不得设置集中的服务设施。

9.0.7.1 要结合标识系统,在区域绿道(省立)中设立信息咨询亭,以便提供各种便民服务。其区位以区域绿道(省立)入口为宜。

9.0.7.2 信息咨询亭可兼具旅游商品售卖等服务功能,亦可提供饮水和快餐等服务,并配备一定数量急救用品。

9.0.7.3可因地制宜设立露营点、烧烤点、垂钓点等,以满足公众亲近自然的需要。

9.0.8地形险要的慢行道和水岸边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护栏或防护绿带),以保证游人的安全。

9.0.8.1安全护拦设施的高度宜不低于1.05m,在竖向高差较大处可适当提高,但不宜高于1.2m。

9.0.8.2防护绿带的宽度宜不小于1.5m,建议乔、灌、草相结合,以保证较好的防护效果。

9.0.9各项服务系统设施应靠近交通便捷的地区,但应避免在有碍景观和影响环境质量的地段设置。

10 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10.0.1区域绿道(省立)的基础设施是指保障游憩休闲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一般物质条件,具有先行性,包括出入口、停车场、环境卫生、照明、通讯、防火、给排水、供电等。

10.0.2因地制宜地布设基础设施,并充分考虑沿线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在生态型区域绿道(省立)内布设的基础设施,不得对区域绿道(省立)所经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10.0.3结合珠三角地区各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交通系统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的原则规定,特别是以方便游客进出为基本原则,设置区域绿道(省立)的出入口,如设立在已有道路或景观节点附近。

10.0.4区域绿道(省立)中除必要的消防、医疗、应急救助用车外,原则上应避免游客驾驶机动车进入。必须合理地选择一系列区域绿道(省立)出入口处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对城市周边的郊野型区域绿道(省立)尤其如此。机动车停车场应设立在区域绿道(省立)边缘,远离生态敏感地区。

10.0.5以自行车交通出行速度8-14km/h计算,区域绿道(省立)应根据出行入口和出行距离,结合区域绿道(省立)节点系统,每隔6km-10km设置自行车停车场。鼓励开展自行车租赁业务。

10.0.6为区域绿道(省立)配置的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车场应尽量利用现有资源,避免大规模修建新的各类停车场。

10.0.7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车场宜采用软性铺装改造或新建,以实现完全绿化、生态化和透水化。

10.0.8为严格防止污水和各种生活垃圾对绿道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应配备完善的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固体废弃物收集、污水收集处理、公共厕所等各种设施。10.0.8.1结合所经地区的具体实际,合理确定垃圾箱和公共厕所的布置密度,一般来说,生态型区域绿道(省立)的布设密度应较小,郊野型区域绿道(省立)的布设密度居中而都市型区域绿道(省立)的布设密度应较大。

10.0.8.2 在发展节点附近可适当增大布设密度。

10.0.8.3 垃圾箱应设垃圾分类指示标志。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教学文案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 3.1 绿道功能 (3) 3.2 绿道组成 (3) 4 绿道分级与分类 (5) 4.1 绿道分级 (5) 4.2 绿道分类 (5) 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6) 5.1 规划设计原则 (6) 5.2 规划设计成果 (6) 6绿道选线 (9) 6.1 基本要求 (9) 6.2 分类选线 (10) 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11) 7.1 绿道游径系统 (11) 7.2 绿道绿化 (14) 7.3 绿道设施 (15) 附录1:引用标准及说明 (20) 附录2:绿道分类设计指引 (21)

1 总则 1.0.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城市绿道规划编制指南

城市绿道规划编制指南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12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 参考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2) 4.1 确定任务 (2) 4.2 调查、收集资料 (3) 4.3 编制规划 (3) 4.4 成果 (3) 5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4) 5.1现状概况与分析 (4) 5.2居民出行特征分析 (4) 5.3绿道网络构建 (5) 5.4绿道建设实施途径 (6) 5.5工程造价估算及效益评估 (6) 5.6实施保障、绿道管理与运营策略 (6) 6 指南实施 (6)

1适用范围 本指南所指的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绿色开放空间、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由绿廊系统、人工系统((含慢行道、标识系统、基础设施、服务系统)两部分组成。 本指南适用于安徽省内的各市、县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2 参考文件 《安徽省绿道总体规划纲要》 《安徽省城市绿道设计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城市绿道 城市绿道具有以下两层内涵: 一是连接居住区与办公用地,为居民提供日常自行车与步行通勤的城市慢行系统; 二是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串接主要的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等休闲游憩节点,形成的供行人和非机动交通工具进入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 3.2绿廊系统 绿廊系统是由地带性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构成的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缓冲区,是绿道控制范围的主体。 3.3节点系统 节点系统是绿道中游客逗留和休憩的重要节点,包括各类城市绿地、城市广场、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共空间、社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人文景点等重要游憩空间。 3.4慢行道系统

[整理]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规划及设计技术指引.

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规划及设计技术指引

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规划及设计技术指引 (初稿) 第一部分绿道慢行道 一、组成 绿道慢行道包括人行道、自行车道以及绿道红线范围内的登山路径等。 二、色彩 新建绿道慢行道统一采用暖色系,以彩色沥青为主要面材。 软基路面以及可能发生水淹的路段可以考虑使用暖色透水砖。 其他因条件限制不宜采用彩色沥青的,可采用暖色调彩色水泥或暖色调压模水泥。 改建路面两侧应加上暖色标注线,中间按照规定距离(见后章节)加暖色自行车标识。 登山径应尽可能使用当地产建材,因地制宜,厉行节约,减少高档大理石用量。 三、选线 城市以及社区绿道的主要功能仍然是满足休闲需求。不应将其与城市公共自行车道以及慢行道混为一谈。其关系是在城市以及社区绿道建设完成后的基础上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道以及城市慢行道系统。因此,城市以及社区绿道选线因该贯彻“轻松惬意、舒适安全”的原则,优先满足休闲出行需求。选线原则有:(一)绿道应尽量利用有较好绿化基底的道路系统,以保证景观效果。社区绿道应保证有行道树可以遮阴。 (二)应与区域绿道连接成网。应在镇(街道、园区)内形成独立环线网络,尽量贯穿镇中心区、各主要居民点,为居民提供出行便利。 (三)绿道应尽量串联连接社区公园、绿地、广场和景区等公共休闲场所; (四)绿道应考虑与公交系统良好对接。 (五)绿道应在原有景观基础上优化升级,避免大拆大建。 (六)绿道选线应结合镇(街道、园区)原有环境整治工程计划以及宜居城乡建设工程计划统筹开展,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四、设计 (一)一般宽度 1、原则上绿道与车行道之间应设置1.5米以上绿化隔离带,自行车道宽2.5米以上,人行道宽1.5米以上,自行车道与人行道间有1米以上绿化隔离带。 2、用地条件受限的,应保证绿道与车行道之间有绿化隔离带或安全防护栏,自行车道宽2米以上,人行道宽1.5米以上。 3、登山径宽度在1.5米以上为宜。 (二)类型宽度 根据自行车行道与人行道的关系可分为分离型、并行型、混行型三类。 1、分离型: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1 总则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为适应我省绿道规划设计需求,有效指导、规范和协调全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是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我省新型城市化战略、实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规范我省绿道规划设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各地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或具体化。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应同时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本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编制人员:顾浩陈桂秋赵栋胡智清 高黑孙鹏周俊马敏 马浩杨永康周伊峰黄勤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 年12月12日 1

目次 1 总则 (3) 2 绿道定义 (4) 2.1 绿道的定义 (4) 2.2 绿道的构成 (4) 3 绿道的分级与分类 (8) 3.1 绿道分级 (8) 3.2 绿道分类 (9) 4绿道规划总体要求 (10) 4.1绿道规划类型 (10) 4.2省级绿道网规划要求 (10) 4.3 设区市绿道网规划要求 (11) 4.4 县(市、区)绿道网规划要求 (11) 5绿道规划设计要求 (12) 5.1 绿道选线原则 (12) 5.2 绿廊 (13) 5.3 慢行道 (15) 5.4 驿站 (18) 5.5 标识 (22) 5.6 节点 (23) 2

1 总则 1.0.1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 1.0.2 本导则为我省绿道规划设计提供基本技术指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 1.0.3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绿道规划设计编制指引

东莞市社区绿道规划编制指引 社区绿道是绿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绿道网的微循环系统,为居民日常出行通勤提供便捷的慢行系统、完善的配套设施、优美的绿化环境,与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紧密接驳。为了明确社区绿道规划编制内容、规范规划编制成果,统一规划技术标准,确保社区绿道的顺利实施,依据《东莞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制定本指引。 一、总则 1.01本指引所指的社区绿道,是指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 附近社区居民服务的绿道。按等级和规模分,社区绿道属于绿道网第三级。 由绿廊系统、人工系统(含慢行道、标识系统、基础设施、服务系统)构成。 1.02本指引适用于东莞市内各镇街的社区绿道规划,各镇街社区绿道规划编制 范围为镇域行政区范围。 1.03社区绿道规划年限为2011-2015年。 1.04社区绿道规划应符合《东莞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东 莞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的相关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规定。 二、规划内容 2.01各镇街社区绿道规划应依据《东莞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建设工作实施方 案》、《东莞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提出的社区绿道建设目标,确定辖区内社区绿道的建设规模、线网布局、服务设施布点,基础设施配置等内容,并提出分期建设计划等实施建议。 2.02各镇街社区绿道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与定位。依据《东莞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相关要求,结合镇街实际, 确定城镇绿道网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和发展定位。 (2)社区绿道线网布局。参考本指引附件2社区绿道选线原则及附件3社区绿道建设技术要求,结合镇街实际,确定社区绿道的线网布局,并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试行) 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Regional Greenways in Pearl River Delta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为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面开展宜居城乡建设的基础上,先行加快推进珠三角绿道网的规划建设,从而为区域绿地划定及管理工作积累经验。为保障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指引和规范以及实际案例,并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目录 1 总则 (1) 2 区域绿道(省立)的定义和功能 (2) 3 区域绿道(省立)的分类和组成 (4) 4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6) 5 绿廊系统规划设计 (8) 6 慢行道规划设计 (10) 7 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12) 8 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15) 9 服务系统规划设计 (16) 10 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18) 附图 (20) 附表 (23)

1 总则 1.0.1本指引为适应和满足珠江三角洲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的需求编制而成,旨在确保规划设计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在开展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建设时,准确理解规划理念、原则和方法,把握好设计要点、成本控制、工程施工、后期养护等有关环节的关键问题。 1.0.2本指引所指的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1.0.3本指引主要针对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工作,适用于珠三角地区的各城市。 1.0.4区域绿道(省立)是区域绿地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区域绿地统一规划布局。 1.0.5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的实施,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旅游、文物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各部门应按照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依法履行职责。 1.0.6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应同时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珠三角地区各城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0.7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规划设计可参照本指引。 1.0.8本指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区域绿道(省立)的义务;有权监督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工作,检举违反区域绿道(省立)规划的行为。

-国家登山健身步道与生态绿道建设标准

健身步道 一、概念 登山健身步道:以登山为基本方式,在山地上修建的、以健身为目的的步道,为登山健身步道。 二、分类 (一)依据步道形状(形态)分类 线状步道(相互不重合)、环形步道(闭合的环形)、网状步道。 注意:线状步道、环形步道在设计上,必须重点考虑步道的出入口不能是唯一的 (二)依据步道功能分类 山野步道、探险步道、亲子步道、自然科普教育步道。 山野步道,融山地、丛林等为一体。探险步道有不同探险主题,如:原始森林探险步道、喀斯特探险步道等。亲子步道,步道难度级别低,富有趣味性。自然科普教育步道,可结合动植物环境设计不同的区域,如:科普游览区和科普试验区等,成为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旅游休闲、丰富知识、增长技能的教育基地。 三、步道及设备要求 (一)步道设计要求 1、登山步道系统中每条道路应与其它道路、景点相连接,形成环路,无断路,无死路。 2、以成人正常步行速度行进约40分钟为一距离段,设置观景休憩站。

(二)步道建设要求 1、登山步道路面由主步道与两侧的缓冲带构成。主步道路面宽度应大于等于60厘米、小于等于150厘米;两侧缓冲带每侧宽度不小于20厘米。缓冲带应有植被覆盖。路面以原地土石道为主要道路类型,辅以木栈道、砾石道、间隔石道、台阶、桥梁、灰渣道等其他辅助类道路。 ●原地土石道是步道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由原有道路经简单修整而成。 ●木栈道使用经防腐处理的木材 修建,用于山中湿地部分。 ●砾石道由砾石呈轨道状铺设,厚 度一般不超过15厘米。路心部分主要 用直径范围在6厘米至10厘米的砾石 铺建,两侧用直径范围在6厘米以下的砾石铺建。多用于有水处较平缓地面。 ●间隔石道采用长度为50厘米以 上的条状石板或石块呈间隔状分布架 设。用于泥泞潮湿的步道路段,或应用 在树根裸露处。 ●桥梁采用石板、原木或竹子等天

绿道绿廊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的编制背景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临城县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低碳城市建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构建全县生态安全新格局,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舒适的户外活动平台,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以临城县行政范围为界限,总面积797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依据与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绿化条例》(1992 年)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临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临城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09-2020年)》 规划年限: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结合临城实际,确定规划年限。 近期:2013~2015年; 远期: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2、通达便捷原则 3、生态先行原则 4、彰显特色原则 5、以人为本原则 第五条规划目标

从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城区的目标出发,突出绿道绿廊网的生态和旅游休闲功能,达到绿量和布局的优化。规划将临城县内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通过绿带连接起来,形成点、线、面、环相结合的整体空间形态。充分发挥临城县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使绿道成网、景观相连、景随步移、人景交融,打造生态、休闲、宜游、宜行的绿色廊道,创造最佳的人居环境。 近期目标:完成首期规划绿道线以及示范段的建设,构建绿道的主体框架,使人们认识绿道、了解绿道、使用绿道。为居民提供休闲锻炼、绿色出行旅游的场所。 中期目标:完成次要绿道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使绿道形成初步网状,更加便捷通达。加强宣传力度,使绿道观念深入人心;绿道沿线的商贸服务业更加成熟,对乡村经济起到带动促进作用;创建属于临城独特的旅游品牌,将临城打造成为邢台市旅游的新亮点。 远期目标:完成绿道连接线和部分偏远绿道建设工作,使绿道网更加完善合理。最终建设集生态、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绿道,创造安居、康居、乐居的人居环境,提升临城在邢台市的竞争力,成为邢台市旅游的中心点。 第二章绿道绿廊总体规划 第6条绿道绿廊规划原则 (1)必须与周边城市绿道绿廊空间对接。 (2)必须与河流水系整治相结合:绿道与水系相结合是临城地域特色的体现,绿道建设可以利用和依托河流水系进行,同时绿道绿廊也就具备极为明显的水质改善功能。 (3)必须与旅游发展相结合:绿道绿廊通过串联各种旅游资源点,增加旅游资源的可进入性、可观赏性和趣味性。 (4)必须体现生态化和本土化:绿道绿廊本身就是生态学中的生态廊道,是将区域生态斑块串连成“网”进而成“面”的重要手段。建设中尽可能以本土植物为主,保障本地生态安全。 第7条规划布局理念 临城绿道绿廊规划布局,区域角度重点考虑融入石家庄市、邢台市发展和

嘉善绿道网总体规划公示文

嘉善县绿道网总体规划 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0.1条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嘉善县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嘉善县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低碳城市建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构建全县生态安全新格局,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舒适的户外活动平台,特编制嘉善县生态绿道网总体规划。 第1.0.2条本规划适用于嘉善县域506平方公里,辖6个镇3个街道,在县域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与本规划相衔接。 第1.0.3条规划深度与规划层次 《嘉善县绿道网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嘉善县的行政区范围,包括六个建制镇和三个街道,总面积为506平方公里。 本规划以绿道线网规划为主,确定嘉善县绿道网的规划原则、总体布局、建设指引和专项配套规划等内容。 本规划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各乡镇应以本规划为指导编制相应的镇域绿道详细规划。 第1.0.4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10—2020年。 近期为2010-2013年;远期为2014-2020年。 第1.0.5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0月1日) 4、《嘉兴市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5、《嘉嘉善县域总体规划》、水系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旅游规划以及各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 6、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其他规定 7、国内外关于绿道规划建设的相关文献。

地 嘉 人 善 The Master Plan for Greenway Network of 第1.0.6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实嘉善科学发展示范点和主动融入上海前沿阵地的建设要求,以支持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优化城乡生态环境为基础,充分结合现有地形、水系、植被等自然资源特征,避免大规模、高强度开发,保持和修复绿道及周边地区的原生生态功能,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满足人的多样性需求,制定整体规划,明确建设标准,分期推进建设,体现绿道的多样化、本土化和生态化,进一步优化区域生态格局和生态环境,打造绿色开敞空间,推动城市生态保护、生活休闲一体化,凸显嘉善的水乡特色和科学发展性。 第1.0.7条规划建设原则 1、衔接性原则 2、整体性原则 3、亲水性原则 4、生态性原则 5、安全性原则 6、便捷性原则 7、低成本性原则 第1.0.8条规划理念 1、“顺藤摸瓜”的线网规划 以水和绿做为绿道网的“藤”,以公园、农庄、城镇和文化景点等做为绿道上的“瓜”,体现“以水为脉,以绿为魂,以城镇为体,以文化为核”的规划理念。 2、低影响开发建设(LID) 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 Development,LID)是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充分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保证将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减到最小。绿道建设是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绿色空间形象和城市生活品质为目的,因此更需要以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去规划和建设,避免大拆大建和对原有的绿化、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绿道道路建设尽量采用透气、透水性材料;沿河两岸以自然驳岸为主;驿站、自行车租售点可以结合工业厂房、农村居民点等进行建设。 第1.0.9条规划目标 在融入上海、发展旅游和优化结构、体现民享的总体要求指导下确定近远期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确定“一年成线、两年成网、三年成景”的总体目标与任务 (1)2010—2011年:示范成线

绿道绿廊体系规划编制任务书

**市绿道绿廊体系规划项目 任务书 为贯彻落实**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办﹝2013﹞6号《关于加快推进县城绿道绿廊建设的通知》和**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绿城﹝2013﹞4号《关于2013年**市城镇绿化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市高标准中等城市的建设步伐,以我市2015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为契机,给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此启动编制**市绿道绿廊体系规划。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绿道绿廊体系规划 2、规划范围: 3、项目目标:在**市总体规划和**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通过绿道绿廊体系规划,建成体现**特色的绿色风景通道,打造生态山水旅游城。通过绿道绿廊建设来带动周边的土地开发建设,形成集生态保护、经济民生、休闲旅游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景观带,改善发展条件,提升人居品位。 二、规划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省绿道绿廊规划设计指引》、《**省绿道绿廊建设导则》。

3、《**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2020》。 4、相关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规划等专项规划也是本次规划设计的重要参考。 三、规划设计原则 1、地域性原则:串联本市最有特色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以及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自然、人文节点,尽可能多地发掘并展示本地具代表性的特色资源,创造出具有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 2、社会性原则:形成以健康生活为前提的、以宜居城乡为目标的绿色载体,提倡公共参与,倡导绿色生活。 3、生态性原则:充分结合现有地形、植被、水系等自然资源,有机连接生态廊道、生态隔离绿地和农田林网等,构建区域生态格局。 4、经济性原则:结合现状可供选择绿道路径,强化绿道建设的可操作性,尽量避免开挖、拆迁、征地,集约利用土地,降低建设成本。 5、历史性原则:尊重历史,保护和利用历史性景观,注重整体的协调统一,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 6、安全性原则:以慢行交通为主,减少与机动车的冲突。 四、具体规划设计要求 1、进行必要的现状调查,形成现状分析;

广州市绿道建设指引(4.12)发

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要求,广州市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原则上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建设主要依托青山绿地工程、迎亚运工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项目开展。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现编制本指引。 一、绿道的定义和分类 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绿道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分为三类: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在绿道两边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要控制新增与绿道功能不相容的项目。 生态型绿道主要是指连接景点、区域之间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路段以及河流、海岸沿线林带、绿化带为主体,贯通城乡的生态廊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0m。 郊野型绿道主要是依托城市建成区、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连接道路和田野乡村所构建的绿色走廊,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主要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托河道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地构建形成供市民休闲活动的通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m。 二、绿道的组成要素 绿道主要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组成。 绿廊系统:是指在绿道控制范围区内的自然因素,包括由绿化、水体等组成的绿化缓冲区。 人工系统:是指在绿道的控制范围内,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而配建的设施,包括绿道游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及节点、基础设施等。 广州的绿道须主要包含四大要素:良好优美的绿化生态环境、标准合理的绿道游径(单车道、人行健步道)、统一清晰的标识系统、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 三、绿道线路的选择 广州市域范围内绿道分为三个层次:省规划的省级绿道,市规划的市级绿道,区(县级市)规划的区级绿道。 绿道的选线要结合现有的水道和道路系统,考虑其穿越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气候、地形水文、植被、景观风貌等条件,并分析绿道穿越区域的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用地权属等; 绿道的选线要考虑资源的生态性,布局的整体性,交通的连通性,使用的安全便捷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绿道规划设计

目次 1 总则 (2) 2 绿道定义 (5) 2.1 绿道的定义 (5) 2.2 绿道的构成 (5) 3 绿道的分级与分类 (6) 3.1 绿道分级 (6) 3.2 绿道分类 (7) 4绿道规划总体要求 (7) 4.1绿道规划类型 (7) 4.2省级绿道网规划要求 (8) 4.3 设区市绿道网规划要求 (8) 4.4 县(市、区)绿道网规划要求 (9) 5绿道规划设计要求 (13) 5.1 绿道选线原则 (13) 5.2 绿廊 (14) 5.3 慢行道 (16) 5.4 驿站 (19) 5.5 标识 (23) 1

5.6 节点 (24) 1 总则 1.0.1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 1.0.2 本导则为我省绿道规划设计提供基本技术指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 1.0.3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表2-1 绿道组成要素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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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绿道定义 2.1 绿道的定义 2.1.1绿道是以自然要素为基础,以自然人文景观和休闲设施为串联节点,由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等组成的绿色开敞空间廊道系统。 2.1.2绿道主要功能是我省生态空间的保护系统、历史文化的展示系统、健康生活的活动系统、旅游网络的支撑系统和城乡统筹的连接系统。 2.2 绿道的构成 2.2.1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大系统构成,主要包括绿廊、慢行道、驿站、标识和节点五个部分。 2.2.2绿廊系统是慢行道两侧由植物群落、水体等构成的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景观生态廊道。 2.2.3 人工系统由慢行道、驿站、标识和节点等四个部分构成。 2.2.4绿道组成的具体要素见表2-1。 5

关于城市绿道规划建设的思考

关于城市绿道规划建设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以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态环境的形势也日渐严峻,使城市居民的精神生活受到影响。在城市生态系统中,绿道是重要的内容,有助于可持续化生态环境的构建,并为人们的娱乐、休闲、健身等提供好的场所环境。本文就城市绿道规划建设进行思考分析。 关键词城市;绿道;规划建设 城市绿道是城市内部或邻近城市的一种线性开敞的空间,能够很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满足人们的休闲娱乐需要,并实现社会的交流进步以及经济发展。为此需要科学的对城市绿道进行设计,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并实现城市的生态环境平衡。 1 城市绿道的功能分析 城市绿道具有生态、社会、经济等功能,下面就简单地进行分析。 首先,生态功能。这是对绿道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使其廊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功能。主要有栖所功能,也是就提供给动植物以及人类居住的栖息地,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滨水廊道,能够将水生、滨生以及陆生等物种涵盖在较小的区域内。阻隔功能,如果绿道的生态环境等不适合某一物种,就会对物种进行阻隔,会受到绿道边缘地区的影响,比如道路、河流等[1]。过滤功能,是在河流生态环境中,绿道吸收和过滤河流中沉淀的物质以及过剩的营养,并且特定的绿道也能够过滤人以及野生动物。通道功能,就是为人类、动植物以及供水等提供的通道,绿道是景观中的重要内容,也对有机物、无机物以及能量等的流动产生影响。资源功能,绿道能够为周边地区的提供水源以及物种来源,将重要的资源提供给原生物种栖息地,使其顺利重建。 从生态功能上分析,绿道能够使城市环境得到改善,并保证自然生态间的平衡,顺利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保证生物的多样性,实现持续化的水文过程,储存养分并调节气候,保证生态系以及社群的出现。 其次,社会文化功能。绿道具有很强的线性以及连接性,能够为步行、骑车等活动提供良好的载体。绿道的兴起与游憩活动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绿道一般是沿着河流等建立的,能够使河道景观更美,更具吸引力,从而使游憩活动的开展有一定的场地。绿道还能够连接名胜、公园等,避免其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在绿道与遗产保护区的结合下出现了遗产廊道[2],能够有效保护自然以及文化遗产。此外,绿道也能够给人们提供学习的机会,不论是游憩活动,还是自然欣赏或观察,都有助于人们强化尊重自然地意识,可以获得书本上得不到的有价值的知识,并使人们对自身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很好地理解。 最后,经济产业功能。结合欧美国家的绿道建设情况可以发现,绿道建设不

《北海市城市绿道网专项规划》

《北海市城市绿道网专项规划》 简要说明 一、规划范围 1、总体范围:《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至城区行政划边界,东至福成机场、竹林盐场东,西侧和南部均至滨海陆域用地 2、规划对象:沿着滨水、溪谷、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线形绿色开敞空间,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3、规划内容: (1)、构建三横四纵城市绿道骨架 构筑海滨特色绿道,建设多条沟通海-城的生态廊道, 形成与城市结构相契合的城市绿道骨架,使绿道成为 引导海洋向城市延伸,融入城市生活的绿色通道。 (2)、建设网状生态休闲绿道 从使用者的需求出发,建设网状的休闲健身漫步道, 通过绿色开敞空间的营造与绿道设施的投入建设,为 市民提供积极而丰富的日常健身活动场所。 (3)、建设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展现魅力北海

绿道与旅游线路相结合,建设涵盖都市游、郊野游、 生态游三大类的八条绿道精品旅游线路,形成不同主 题、各具特色的滨海风情廊道、都市活力廊道、滨河 休闲廊道等,使人们感受到多样化的城市风情。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绿道规划设计导则》(2016年9月); 5.《广西壮族自治区绿道体系规划》; 6.《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7.《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5)》; 8.《北海市城市道路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 9.《北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4-2020)》 10.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及规范。 三、规划目标 规划构建具有浓郁海滨特色,集生态、旅游、健身、休闲为一体的网状绿道系统。优化城市环境景观,突出北海生态优势,全方位展现北海城市风貌,塑造生态宜居的国际滨海旅游城市形象。 四、规划策略 1、以绿色为脉,串联整合生态资源,构筑与城市结构相契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1 总则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解读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导则共分7章,主要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等内容。 编制背景 1.绿道建设概况 随着绿道实践的发展,我国绿道逐渐由省域层面向城市层面、社区层面发展,绿道建设区域逐渐由特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县、乡镇等延伸。 各地在绿道建设过程中,充分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和特点,发挥优势,呈现出不同的地域特色。 至2015年底,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开展绿道规划和建设工作。除西藏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开始在全省(区、市)域范围内推进绿道规划建设。 2.绿道建设经验 第一,绿道建设依托自然山水资源,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与山体修复、河湖水系治理等环境改善工作相结合,一举多得。如福建龙岩莲花山绿道、福州“福道”等采用架空栈道的形式,顺应山体自然地势,尽量保护现状植被,避免对动物迁徙造成不良影响;广州东壕涌绿道将原来的地下河涌恢复为露天河涌,成为市民亲水休闲的好去处。 第二,绿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林带等线性元素,改造利用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如浙江省大量利用现状山地古道建设山地型绿道;深圳依托原特区“二线关”巡逻道建设特区管理线绿道,依托原广深高速公路隔音林带建设福荣都市绿道;厦门利用废弃铁路建设铁路文化绿道等。

第三,绿道串联重要自然及文化资源节点,完善绿色空间网络,构建文化休闲“长廊”,进一步彰显了地域特色。如北京环二环绿道串联中心城区的主要公园,北京三山五园绿道联系京西历史名园等,提升环境品质,展现古都风韵;广州荔湾绿道串联起水秀花乡景色,展现了西关老城风情,突出岭南历史文化。 第四,绿道加强城乡互动,逐步形成吸引城乡居民休闲度假与康体健身,带动旅游经济发展的“致富之道”。这类绿道大多距离较长,横跨若干地区,沿线资源条件丰富。如广东增城绿道、成都温江绿道、南京中山陵绿道等,吸引游客体验田园野趣,带动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 3.绿道建设存在的问题 与国外绿道相比,我国绿道尚处于发展初期,虽然绿道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绿道功能有待完善。目前我国绿道的主要形式表现为联结城乡的慢行游憩通道,绿道在生态环保、社会与文化、旅游与经济等方面的综合功能有待完善提升。 第二,绿道空间分布有待拓展。目前大规模的绿道建设相对集中于城郊地区,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社区级绿道建设有待加强。 第三,绿道可达性及配套服务设施有待改进。目前一些绿道使用率偏低,尤其是位于远郊区的绿道,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不够紧密,绿道网络的连通性、可达性有待提升,服务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第四,建成绿道管理维护有待加强。不少地区绿道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工不明确,绿道维护管理力量不足,在日常养护维修、驿站运营和治安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压力。 4.各地编制情况 为满足指导、规范绿道规划建设的需求,各地纷纷出台了地方性的绿道规划设计标准、导则及建设指引等。至2015年底,全国已发布执行绿道地方标准1部,省级导则6部,市级导则多部。

珠三角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_试行版(北林苑征询意见稿)

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试行)
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Regional Greenways in Pearl River Delta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
1

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试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
前言
为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科学 》 发展, 先行先试, 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按照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关于建设“宜居城乡” 、 的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珠三角区域绿地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珠三角区域 绿道网络建设。通过区域绿道规划及建设实践,先行先试,为区域绿地划定及管 理工作积累经验,有利于区域绿地规划建设的全面顺利铺开。珠三角区域绿道规 划设计技术指引是保障区域绿道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之一。 指引编制组 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指引和规范以 及实际案例,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 引。
2



前言 ........................................................... 2 1 总 则 ....................................................... 4
2 绿道的意义和功能 ............................................. 5 3 绿道的分类和组成 ............................................. 7 4 绿道规划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 9 5 绿廊系统规划设计 ............................................ 11 6 游径系统规划设计 ............................................ 13 7 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 15 8 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 17 9 服务系统规划设计 ............................................ 18 10 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 20 附表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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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绿廊规划文本资料讲解

绿道绿廊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的编制背景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临城县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低碳城市建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构建全县生态安全新格局,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舒适的户外活动平台,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以临城县行政范围为界限,总面积797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依据与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绿化条例》(1992 年)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临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临城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09-2020年)》 规划年限: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结合临城实际,确定规划年限。 近期:2013~2015年; 远期: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2、通达便捷原则 3、生态先行原则 4、彰显特色原则 5、以人为本原则 第五条规划目标 从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城区的目标出发,突出绿道绿廊网的生态和旅游休闲功能,达到绿量和布局的优化。规划将临城县内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通过绿带连接起来,形成点、线、面、环相结合的整体空间形态。充分发挥临城县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使绿道成网、景观相连、景随步移、人景交融,打造生态、休闲、宜游、宜行的绿色廊道,创造最佳的人居环境。 近期目标:完成首期规划绿道线以及示范段的建设,构建绿道的主体框架,使人们认识绿道、了解绿道、使用绿道。为居民提供休闲锻炼、绿色出行旅游的场所。 中期目标:完成次要绿道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使绿道形成初步网状,更加便捷通达。加强宣传力度,使绿道观念深入人心;绿道沿线的商贸服务业更加成熟,对乡村经济起到带动促进作用;创建属于临城独特的旅游品牌,将临城打造成为邢台市旅游的新亮点。 远期目标:完成绿道连接线和部分偏远绿道建设工作,使绿道网更加完善合理。最终建设集生态、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绿道,创造安居、康居、乐居的人居环境,提升临城在邢台市的竞争力,成为邢台市旅游的中心点。 第二章绿道绿廊总体规划 第6条绿道绿廊规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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