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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和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

金立鑫

1、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
1.1现代汉语语法的一般样式
现代汉语在语序类型上属于SVO型语言,语法上的一般规则是:句子成分一般按照“主语——谓语——宾语”的顺序排列,定语在名词的前面,状语在动词、形容词的前面,补语在谓语的后面。在书面语中,“的”是定语的标记,“地”是状语的标记,“得”是补语的标记,它们都处在定语、状语、补语的后面,口语中三个de没有区别。现代汉语的补语与其他语言不太一样,它通常对谓语动词、谓语形容词、甚至对句子的主语、宾语等作出进一步的描述,这些补语的共同特点都是在事件的发生时间上后于谓语核心表述的行为。语言学家们将这一现象归入现代汉语的“时序性原则”,即,现代汉语中,若干谓词的排列顺序遵循时间先后的原则,这一原则也可以用来解释谓词性定语、谓词性状语、连谓句中谓词的排列顺序。
现代汉语的双宾语句结构为:动词+间接宾语+直接宾语;被动句的结构为:受事+(被)施事+动词短语
现代汉语在表达类型上,属于话题侧重型语言,句首成分通常是后续成分序列的表述对象,或谈话的起点、背景等。话题语的后面通常可以插入“啊”等语气词,将话题语和后面的表述语隔开。

1.2现代汉语的基本单位
语言学家通常使用的四级基本单位:语素、词、短语、句子在现代汉语的研究中存在一些问题。在语言单位的界线上,由于现代汉语中的音节通常对应于语素,所以单纯词之间的界线十分清楚,但是合成词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楚,汉语拼音的“词儿连写”问题相当突出,相对词的界线,短语的界线又比较清楚,比短语大的单位“句子”之间的界线不清楚,因此现代汉语句子标点符号的任意性比较明显。
现代汉语基本单位的界线问题困惑了不少学者,也影响了不同学者采取不同的“本位”观。
现代汉语在语音上严格遵守“声韵调”的拼合形式,语音上的可感觉基本单位是单音节,音节和音节之间的界线十分清楚,超音段音位的声调作为内部屈折形式绝大多数表现为词汇意义的对立,很少表现语法关系意义的对立。

1.3现代汉语语法的特殊性
印欧语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等都有自己特殊的形态变化规则,并且它们在句子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泾渭分明,名词作主语和宾语,动词作谓语核心,形容词作定语或表语,副词作状语。但是这些比较严格的对应关系在汉语中并不存在,大量的语言事实是动词并不需要任何形式上的变化就能够充当句子的主语,形容词不需要任何系动词的帮助直接充当谓语,名词也能够作句子的

谓语。
汉语在词形上属于孤立语,词的形态屈折变化较少,几个有限形态是:动词词尾(着、了、过)、重叠(如动词重叠)等少数几种形式,在印欧语中广泛使用的屈折形式表现的语法关系:性、数、格、时、体、态、式等,在汉语中有的不存在,有的通过其它非屈折形式来表现,有的虽然用屈折形式,但这种屈折形式并不是必要形式,而往往是充分条件形式(如动词词尾的“体”形式)。例如各种语言中普遍存在的“主谓”一致关系(印欧语通常通过“数”的一致关系或“格”的关系来表现),在汉语中主要通过分析性的语序形式来表现。
现代汉语在语法语序类型上属于SVO型语言,跟绝大部分SVO语言或语言的普遍倾向相比,现代汉语有五个比较特殊的现象:(1)绝大多数SVO型语言的关系从句都处于名词核心的后面,唯有现代汉语处在名词核心的前面;(2)绝大多数SVO型语言的比较句,其比较基准(一般用介词短语PP充当)总是处在动词的后面,形成“SVPP”的句型,唯有现代汉语比较句的比较基准pp处在谓语的前面;(3)绝大多数SVO型语言的介词短语总是处在动词的后面,唯有现代汉语的介词短语大部分场合处在动词的前面,处在动词后面的介词有和动词融合的倾向(至少在语音上的融合倾向十分明显);(4)绝大多数SVO型语言倾向于使用前置介词,但是现代汉语却是前置词和后置词同时使用,并且,在同时使用前置词和后置词的时候,后置词的重要性超过前置词,通常情况下是,前置词可以省略,保留后置词。一般不会出现保留前置词而省略后置词的情况。(5)现代汉语的关系连词除了少数连接单词的单独使用外,通常情况下连接分句的连词都是成对的,和其它不少语言不同的是,现代汉语后连词通常蕴含前连词,如果省略的话通常是前连词而不会是后连词,这一点和现代汉语中前置词和后置词的使用情况相似。



作者: 61.155.247.* 2006-5-14 00:2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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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
现代汉语的语音节奏组规则在很多情况下会影响语法结构的样式。比较典型的是一些单音节语素不能单说,但是便换成双音节语素就可以单说(例如:老张,去掉“老”不能单说),三音节组合在句法的限制就更为突出。拿“动词性语素+名词性语素”的组合来说,如果整体结构的功能为名词性的,节奏上通常为“2+1”,如果变换成“1+2”节奏,多数不能成立(例如:研究生*研学生);相反,如果整体结构为动词性的,节奏上通常为“1+2”,如果变换成“2+1”节奏,

多数不合格。(洗碗筷*洗刷碗)。有些组合,三音节不能成立,必须换成四音节才能成立,节奏逐渐成为现代汉语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构成机制,它们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语法格式。
此外,现代汉语丰富的量词、语气词也是语法上较为突出的一点。
现代汉语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句式,例如所谓的“把”字句、兼语句等。

1.4现代汉语的语法手段
汉语中最为普遍的语法手段是:语序、虚词。语序作为最重要的语法手段,它通常用来表示“主谓关系”、“偏正关系”、“动宾关系”等。“狗咬人”和“人咬狗”主谓关系完全不同;“团结群众”是动宾关系,“群众团结”是主谓关系;“报告老师”是动宾关系,“老师报告”是主谓关系;“漂亮姑娘”是偏正关系,“姑娘漂亮”是主谓关系。语序不同,不仅语法意义不同,命题意义也不相同。
一方面语序作为最重要的语法手段,另一方面,现代汉语语序在一定条件下又表现出灵活性。这些条件主要是:话题化、附着义的存在句、数量分配句。例如:这件事儿我们都不知道/我们都不知道这件事儿(前一个句子的话题语由后句宾语的话题化而来);台上坐着主席团/主席团作在台上(附着义存在句);一锅饭吃了十个人/十个人吃了一锅饭(数量分配句)。一般来说,在语序的灵活性方面,说话人选择什么样的语序,起决定作用的主要是对语用意义的表达,由语用意义选择其中的某一语序。
虚词作为重要的语法手段主要是:助词、介词、连词、副词。
助词中最重要的是结构助词“的”、“得”。使用还是不使用结构助词,通常表现不同的语法关系,例如:“买书”和“买的书”、“看电视”和“看的电视”;“老师报告”和“老师的报告”。再如:“吃下一碗饭”和“吃得下一碗饭”、“看见那个人”和“看得见那个人”。
介词在汉语中的作用通常是用来表示名词和动词之间的各种角色关系,例如表示时间地点的“在”、表示处置对象兼次话题的“把”、表示一般对象的“对”、表示协同对象的“和”/“同”、表示工具的“用”等。
连词,有时候使用不使用连词、使用什么样的连词,关系意义完全不同。例如国内的公路旁常见的广告语:“吃饭,停车”,可能的连词解释有:如果吃饭,就停车;因为吃饭,所以停车;吃饭,并且停车。再如:“木头房子”和“木头和房子”,前者通过语序手段表达的是偏正关系,后者通过“和”表达的是并列关系。
副词中最能够表现不同语法关系的是所谓的“关联副词”:“就”、“才”、“也”等。例如:“我来,他才来”和“

我来,他来”这两个句子内部的关系意义并不相同。
此外,黏着性的动词词尾、重叠形式、重音形式等形态性手段也在现代汉语语法中起着一定的作用。例如现代汉语中表示时体意义的“着、了、过”,使用不同的词尾,时体意义完全不同;动词的重叠形式也可以表现相应的时体意义,形容词的重叠、量词的重叠也都表现不同的意义。

2、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
2.1“本位”的意义
提出“本位”的学者们的出发点主要是:以语法中的某一单位作为研究的基础,通过该基础单位的研究来解释其它各级语法单位。其它各级语法单位的解释都建立在对基础单位研究的理论基础上。作为基础研究的单位就取得了研究“本体”的地位。
作为“本体”的研究对象,在理论上要求应该尽可能地与其他研究对象保持内部结构的一致性,或者该基础单位的某一属性或功能可以和其它语法单位保持一致,使得其它语法单位能够通过对该基础单位的解释而得到本质上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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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
不同的学者对“本体”有不同的选择,这主要取决于学者对现代汉语基本单位的认识角度以及各自不同的理论背景。
在现代汉语语法学史上,比较有影响的几种本位观及明确提出研究本位理论的代表人物分别是:1)马建忠的“词本位”;2)黎锦熙的“句本位”;3)朱德熙的“词组本位”;4)徐通锵的“字本位”;5)邢福义的“小句本位”。其他语法学家没有提出本位的问题并不代表他们没有自己的本位观,实际上,本位的问题或多或少、或有意识或下意识地存在于语法学家的研究中。

2.2马建忠的“词本位”
马建忠是中国历史上建立严格意义上的汉语语法理论的第一人。其《马氏文通》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开创中国语法学理论的意义。称其为中国语法学之父也不为过。但是,《马氏文通》的理论体系基本上是模仿西方传统语法的理论模式建立起来的。而西方的传统语法是在研究拉丁语的基础上为适应教学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套理论系统。这一理论系统的基本特征便是词本位。
词本位的观念在西方语言学研究中产生,是相当自然的结果。拉丁语的基本特征便是,词在形态上有严格的标记或变化标记。首先所有的词类都可以根据是否有形态变化分为两类,有形态变化的是实词,没有形态变化的是虚词;再在有形态变化的词类中将能够变格的分为一类,将能够变位的分为一类,既能变格又能变位分为一种。在能

够变格的词类中,又可以根据其句法功能,分为名词和形容词。所有的这些有形态变化的词都有特定的句法功能,它们的句法功能就是通过它自身的形态变化来实现的。因此,在这些有丰富的形态变化的语言中,只要了解词的形态变化规则,也就能了解它们的句法功能。所以,在西方传统语法理论中,“词法”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马建忠的《马氏文通》理论上来源于西方传统语法,因此在马建忠眼里“词类”就是最为重要的环节,通过各种词类的说明和解释就能够说明汉语语法的规则。《马氏文通》总共十卷,词法部分占八卷,“正名”一卷,“句读”一卷(句法)。可见词本位在《马氏文通》中的地位。他认为,句子是由词组成的,每个词在句子中都有它特定的功能,每个词必须能够和句法成分相配,符合它的功能,弄清楚了词的功能和身份,才能讨论句法(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

2.3黎锦熙的“句成分本位”
黎锦熙先生是继马建忠之后第一位用西方传统语法理论来解释现代汉语白话文语法的学者。他在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的“引论”中说:“诸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么?简单说,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1951年重版序言中,黎锦熙又说:“《新著国语文法》的优点就在于把“句本位”做中心,把组成句子的六种成分做出发的重点”。
如果严格根据“句本位”的观点进行操作,《新著国语文法》首先应该对现代汉语的句子作出充分的研究和解释,然后通过对现代汉语句子研究得出的理论和方法来解释汉语的其它语法单位。然而,《新著国语文法》并没有这样做,他的主要工作在于建立一套分析现代汉语句子的操作系统。这一操作系统主要包括“句子成分”系统、划分句子成分的操作系统、句子成分和词类的关系系统(虽然他的工作主要是在参考J.C.纳斯菲尔德的《英语语法》和A.里德等人的图解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但是他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黎锦熙的“句本位”实际上是指研究对象以句子为中心,句子作为所有语法研究的核心,对句子分析的结果是能够得到一个句子的成分集,这些句子成分分别和词类挂钩,词类就是根据句子分析的结果“成分”得到的。黎锦熙这样就把句子成分和词类挂起钩来,这就是“以句辨品,离句无品”。因此可以说,黎锦熙已经离开了西方传统语法原来的那种先有词类后有句法成分的传统。
此外,《新著国语文法》也还没有将对句子成分分析的方法用到

短语、词等其它单位上去,作进一步的、深入地分析,将这一理论方法贯穿到语法的各个平面,还没有用它来解释汉语的语法单位问题、短语的内部结构问题以及汉语在句子平面上的各种变化规则。



作者: 61.155.247.* 2006-5-14 00:2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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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

2.4朱德熙的“词组本位”
朱德熙1982年在《中国语文》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提出了反对“句本位”的观点,他认为“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各类词组的结构都足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同年,朱德熙出版《语法讲义》,这本书实际上就是朱德熙“词组本位”观念的具体实践,通过“词组本位”的枢纽核心作用,建立起了一个朱氏语法系统。朱德熙的思想在中国语法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词组本位将句子看作是词组的变化形式,句子的句法核心结构都可以在词组的层面上得到解释。句子最为基本的词组形式就是“主谓词组”,在主谓词组的层面上,可以解释各种主谓句。句子的其它各个部分也都可以通过“偏正结构”、“动宾结构”等词组得到解释。此外,词组的结构规则也可以用来解释合成词的内部结构,后人在此基础上曾经有过不少研究,在合成词的平面上对各种合成词的内部结构作出了类似词组结构的解释。这样,词组本位在“词、词组、句子”三级单位之间建立起了结构规则上的联系。朱德熙运用并修正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中的“向心结构”理论对词组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并且还将这一解释扩展到了句子平面和词的平面。
词组本位还根据静态的词组结构确定构成词组的各个成分的聚合类性质,在这一点上,词组本位也接受了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的分布操作法。这一方法克服了“句本位”中“词无定类”的缺陷,也避免了过多的“词类转化”的牵强之说,建立了汉语词类和句法成之间“多对多”的交叉学说。这已经成为当今中国语法学界的主流观点。北京大学中文系陆俭明等不少学者等都是这一思想的重要实践者。

2.5徐通锵的“字本位”
徐通锵1994年在《世界汉语教学》上发表了《“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和《“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明确提出了他的“字本位”汉语言观。1996年在《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上发表《加强“字”的研究,推进中国语言学的发展》,1998年在《语文研究》第3期上发表《说“字”—附论语言基本结果单位的鉴别标准

基本特征和它与语言理论建设的关系》,1999年在《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上发表《“字”和汉语语义句法的生成机制》,同年在商务印书馆的《语法研究入门》中发表《“字”和汉语的语义句法》,并在《语文研究》第4期上发表《汉语的特点与语言共性的研究》,200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汉语现状与历史的研究》中发表《说“本位”——字的研究和语言理论建设》,2001年在《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上发表《字和汉语语义句法的基本结构原理》,2002年在华东师大举办的“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第五届学术研讨会”上发表《字的语法化的“阶”和汉语语义句法的生成》对字本位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徐通锵七八年间先后对“字本位”研究的思路发表了十多篇论文系统阐述了他的字本位研究的思路。
徐通锵认为,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其特点就是一个音节关联一个概念,形成一个“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基础性结构格局。印欧语的结构格局是:“1个词–n个音节–1个概念”。两种不同的结构单位的差异导致两种语言语法结构的差异,汉语偏重于语义,是语义句法,印欧语偏重于语形,是形态语法。
徐通锵还认为,汉语的语法单位分别是:字、辞(字组)、块(语块)、读(小句)四级,“字”作为研究的本位,“字”在这些比自身大的三个单位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层层语法化的“阶”作用。“字”的语法化的基本方法是“借助于另一个字”。通过和另一个字的组合,(因字)而生辞、而生块、而生句(三个阶)。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字”的三个阶的语法化脉络提炼出汉语语法的规律。
国内近年来支持汉语语法字本位思想的重要学者还有:复旦大学英语系程雨民、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系潘文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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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

2.6邢福义的“小句本位”
邢福义本人并没有提出“小句本位”的概念,1994年邢福义在华中师大的一次学术报告会上提出的是“小句中枢说”,第二年发表了《小句中枢说》,第三年(1996)出版《汉语语法学》,他在导言中说“本书的语法系统,是‘小句中枢’语法系统”。邢福义采取“小句本位”,是因为他认为小句在汉语语法系统中处于中枢地位,这一点跟以往的词组作为中枢地位的观点不同。他还认为在诸语法单位中,小句所包含的语法因素最为齐全;小句是语气、词和短语、复句和句群等语法单位的“联络中心”;小句能够控制和约束其他所有的语法实体,是

其他所有语法实体所从属所依托的语法实体。小句跟其它的语法实体都有直接联系,并且也是其它语法实体所依托的核心,通过它能够发现“短语常备因素”、“小句特有因素”、“小句联结因素”等。在此基础上,邢福义提出了小句成活律、小句包容律、小句联结律。小句本位的思想得到了不少学者的支持,李宇明认为,小句中枢思想不仅符合汉语语法的特点,而且也体现了语法研究从句法到超句法、从结构到话语的研究趋势。

3、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和研究本位的关系
语法研究的目的在于寻求语法形式和语法关系意义之间的条件关系,即,何种语法关系意义在何种条件下表现出何种语法形式;相反,何种语法形式在何种条件下表现何种语法关系意义。这种条件关系具有理论上的预测功能。一种好的语法理论还要求在这些条件关系之间建立一个统一的框架,这个统一的框架必须是简约的、内部一致的,因此它能够对各个平面上的语法现象、对各种语法形式作出统一的解释。
确立研究本位的作用在于在研究者的操作平台上建立一个基本出发点或参照系,通过这个基本出发点的研究来解释其它各个平面上的语法现象。这一基本点最好能够具有下面几个特点,以满足研究者的需要:1)界线清楚,边界清晰;2)足够简单,内部稳定;3)能够连接起各级语法单位,在各级语法单位之间建立内在联系;4)其内部结构规则能够映射在该语言的各个平面上,或者通过其形式或意义上的推导能够解释该语言各个平面上的结构。
然而,要确立这样一个理想的研究本位,并不容易,它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首先,语言是一个多质体,它受到来自各个方面因素的制约,除了语言本身的一部分制约之外(详下),还受到来自心理、社会、文化、历史等许多因素的影响,它们在不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影响了语言结构的形成。要在这些不同质的对象之间建立一个普遍适用的理论尚且不易,更不用说寻求一个研究单位作为典型样本来解释其它研究对象了。因此,本位也只能在某一范围内有效,不能奢求它给研究者带来过多的贡献。
其次,本位的确立受到理论追求的制约。不同的理论追求将选择不同的语言单位作为基本研究对象,并通过它来解释其它对象。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所追求的是一套分析句子的操作系统,因此,他选择了句子作为研究本体,并且将句子成分作为本体中的重点。朱德熙所要解释的是现代汉语的句法规则,他所选择的本位是词组。当代语言学中,生成语法要解释的是语言普遍的句法结构,解释“好的”(grammatical)结构规则(以

及“不好的”(ungrammatical)结构规则),因此,生成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仍然是短语,短语作为最为基本的研究对象,句子和合成词的内部结构的解释都建立在短语研究的基础上。与此相对,大部分功能主义语言学的研究目标在于寻求“好的”话语的规则,以及“不好的”话语规则,因此,这些功能主义语法研究的基本单位主要是语篇,通过语篇来解释句子的各种变体。某一句法结构只可能出现于某一特定的语篇中,这种语篇对句法结构的约束力或约束条件成为功能主义语言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因此,似乎也不存各种理论普遍适用的研究本位。
本位的确立还受到语言自身特点的制约。某一语法单位的结构推动因素可能来自各个方面,就目前所观察到的可能就包括:语义、词汇、语用、节律、历史文化等诸多因素。这些现象已经引起了不少学者的注意,“三个平面的”思想就是在一问题背景下提出来的。对于其它相对单纯的语言来说,语素、词、短语、句子、超句统一体等单位都可能相对简单明确。因此要在其中确定一个基本研究点并不太困难。但是汉语却不同,首先,汉语有很多的外语融合的痕迹,如本文稍前指出的一些类型学上的例外现象;其次,现代汉语中各地方言差异极大,且还在相互影响中,不少方言中的规则纯属不同的系统,现代汉语内部跨系统的相互影响屡见不鲜,现代汉语语法内部并不十分一致;再次,汉语各级语法单位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楚,这也已经是几代研究者不得不面对的难题。最后,语法单位从大到小不同等级之间的有时很难看出其中是否存在所谓普遍的一以贯穿始终的结构模式。所有这些都给确立一个“完美”的研究本位带来了困难。因此要想通过某一级语法单位的研究来解释现代汉语从语素、词、短语、小句、句子、语篇的结构规则,实非易事。



作者: 61.155.247.* 2006-5-14 00:2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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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
或许,放弃坚持某一本位观,实事求是地从各个平面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各类不同的问题,待各种问题都能得到相应的解释之后,这些不同现象背后的普遍性规则才能得到揭示。这也不枉是另一条寻求出路的方法。

参考文献:
黎锦熙(19955)《新著国语文法》(19955年校订本),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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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19979)《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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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忠(19983)《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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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敬敏(1990)《汉语语法学史稿》,上海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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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核心字和汉语的语义构辞法,《语文研究》3期。
——(1998a)汉语语义句法的两种基本句式,《世界汉语教学》期。
——(1998b)说“字”— 附论语言基本结果单位的鉴别标准基本特征和它与语言理论建设的关系《语文研究》3期。
——(1999a)“字”和汉语语义句法的生成机制《语言文字应用》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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