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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

规范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附件1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中国气象局

2010年5月

前言

59型探空仪—701二次测风雷达观测系统已工作了近五十年,在我国气象事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气象观测业务现代化进程和电子技术的发展,L波段二次测风雷达—电子探空仪等新型高空气象观测系统陆续投入业务使用,结合世界气象组织《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六版)(世界气象组织,2005年)的技术要求,及时总结我国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执行方面的经验,更好地发挥新系统的作用,在《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版)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编制了本规范。本规范与《高空气象观测规范》(1977年)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年)之间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在历时近三年的编制过程中,多次多层面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先后几易其稿,最终完成本规范编写。

本规范对高空气象观测的基本任务、观测方法、技术要求以及观测记录处理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各类观测系统的具体安装、操作和维护及软件使用方法由相应的使用手册进行规定,并作为本规范的重要补充。

本规范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气象局。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编写,李伟、许正旭、陈永清、马舒庆、刘凤琴、张宇、陈益玲、吴桂根、夏峰、郭启云、赵培涛等同志参加编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是指采用气球携带无线电探空仪,以自由升空方式对自地球表面到几万米高度空间的大气气象要素(气压、温度、湿度)和运动状态(风向风速)等的变化进行观测、收集、处理的活动和工作过程。

本规范适用于L波段二次测风雷达—电子探空仪、无线电经纬仪、卫星导航定位探空等常规高空气象观测系统。

本规范涉及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管理、探测环境、仪器设备、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编制报告电码、资料传输及质量监控等方面的内容。

编写本规范的主要依据:

《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

《高空气象观测规范》(中央气象局,1977年4月)

《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中国气象局, 2003年)

《高空压、温、湿风报告电码(GD—04Ⅲ)》(国家气象局,1982年12月)

《高空风报告电码(GD—03Ⅲ)》(国家气象局,1982年12月)

《高空气候月报电码(FM75—Ⅵ)》(国家气象局,1982年12月)

《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六版)(世界气象组织,2005年)

《氢氧站设计规范》( GB50177—2005)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2008)

第二章高空气象观测站

高空气象观测站环境要求

2.1.1 采用定向天线(雷达)观测系统的高空气象观测站应四周开阔,障碍物对观测系统天线形成的遮挡仰角不得高于5,特别是观测站盛行风下风方向120范围内的障碍物对观测系统的天线形成的遮挡仰角不得高于2。在观测气球施放场地半径50m范围内要求平坦空旷,无架空电线、建筑、林木等障碍物。

2.1.2 卫星导航定位系统高空气象观测站应四周开阔,障碍物对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接收天线形成的遮挡仰角不得高于5。在气球施放场地半径50m范围内要求平坦空旷,无架空电线、变压器、建筑、林木等障碍物。

2.1.3 高空气象观测站的电磁环境应满足观测系统的要求。由国家无线电频率管理部门审定的气象探空系统所使用的无线电频段,不允许其他部门或个人非法使用。

2.1.4 高空气象观测站应有符合国家供电规范的电源和满足实时资料传输要求的通信方式。其水、电、暖、交通等附属设施齐全、便利。

高空气象观测站业务要求

2.2.1 保护探测环境,保证观测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2.2 按要求取准、取全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的第一手观测数据,及时上传观测资料。报送每时次观测的完整数据(包括仪器和设备参数、软件系统参数、探测环境参数、台站工作参数、质量控制参数等)。按时、准确地提供高空气压、温度、湿度和风观测数据的月数据文件。

2.2.3 观测设备按照设备技术手册的要求安装、维护、检查和检定,确保设备工作状态稳定;做好观测仪器换型的对比评估等工作。

2.2.4 观测资料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质量控制。

值班工作室应符合相应观测设备安装和使用的技术要求。

观测系统设施与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雷电和静电防护措施,保护设备不受损害。

高空气象观测站制(储、用)氢要求

2.5.1 制(储、用)氢室应选择远离繁华的市区、住宅和火源区域;不宜位于明火源的下风方;制(储、用)氢室与民用建筑的距离必须大于25m 以上,与重要建筑的距离大于50m以上。制氢室、储氢室和充气室均为防爆间,应采用轻质屋顶和有利于泄压的门窗,各房间门、窗的面积与房间体积的比值介于~(m2/m3)。

2.5.2 制(储、用)氢室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室外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健全的安全措施。化学制氢用的苛性钠、矽铁粉必须分别存放。制氢室、储氢室和充气室必须互为独立,且制氢室和储氢室两者的距离≥5m。顶棚和墙壁采用阻燃材料建造。

2.5.3 水电解制氢设备主机的工作环境要求在0℃以上。

2.5.4 制(储、用)氢室供电装置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要求。并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2.5.5 制(储、用)氢室具备良好的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其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并定期检查防雷和防静电接地的有效性,确保接地牢固可靠。

2.5.6 制(储、用)氢设备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检定。

观测时次

2.6.1 定时高空气象观测时次是指北京时02时、08时、14时、20时,正点施放时间分别是北京时01时15分、07时15分、13时15分、19时15分。各高空气象观测站具体进行观测的时次及项目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

2.6.2 需临时增加高空气象观测时,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并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做好观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业务规章制度和质量考核办法。

第三章观测装备

无线电探空仪:由温度、湿度、气压传感器,测量电路,控制(解码)电路,发射电路和电池等部分组成。探空仪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分别为:温度从50℃至―90℃;湿度从1%至100%(RH);气压从1050hPa至1hPa,观测精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3.1.1 温度传感器:对环境温度的变化必须具有充分快的反应速率,以确保上升过程中热滞后造成的系统误差<0.1℃/km。

3.1.2 湿度传感器: 与大气中水分子自由迅速交换,能够真实反应大气中水汽的分布情况。

3.1.3 气压传感器:在1050至5hPa的动态范围内保持其准确度,并在规定较低气压下仍具有的分辨率。

3.1.4 测量、控制(解码)和发射电路:测量、控制(解码)电路必须加装参考器和电子转换器。用于二次雷达的探空仪应具有无线电应答器。卫星导航定位探空系统应具有无线电导航讯号接收和发射功能。探空仪无线电频谱宽度满足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3.1.5 电池:无线电探空仪所使用的电池应具有充足的容量,在温度15℃条件下能提供100分钟及以上的电能,且输出电压降低幅度不能高于标称电压的5%。而当温度从15℃降至–10℃时,输出电压不应降低标称电压的10%以上。电池不应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探空仪基测箱:探空仪基测箱是对探空仪温度、湿度传感器在探空仪施放前与检测箱内温度、湿度的标准器进行比对的综合性检测设备。探空仪基测箱内环境要稳定,智能化程度高,尽可能消除由于操作而引起的误差。定期对基测箱内标准器进行检定。

探空气球:具有良好的弹性、防老化性和耐低温性。高空气象观测站根据其观测业务的要求,选用相应型号的探空气球。探空气球按用途和质量主要有两种:经纬仪测风气球(如:30g气球)和探空气球(如:300g、750g、800g、1600g气球等),经纬仪测风气球为红色、黑色或胶乳本色,探空气球为胶乳本色。

数据采集系统

3.4.1 测风雷达:由接收、发射、天线和伺服系统等组成。具备对压、温、湿、仰角、方位角、斜距等基本数据的接收和处理功能。雷达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其功能规格书的要求。

3.4.2 卫星导航定位接收系统:能够接收和处理卫星导航定位探空仪发回地面的信号,利用卫星星历解算导航电文,通过数据处理软件完成高空气象要素观测。

3.4.3 数据处理终端: 数据处理终端由硬件和软件组成。硬件要满足系统的基本配置需求,软件要符合规范要求。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仪器设备的总体测量准确度要求

高空气象观测仪器装备的测量准确度应当满足气象业务的规定要求。根据目前生产技术水平及发展的趋势,高空气象观测仪器总体测量准确度应达到表1的要求。

表1:高空气象观测仪器总体测量准确度要求

第四章设备维护检测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所使用的装备必须具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观测系统装备应严格按系统装备维护说明或维修手册规定进行定期标定、检查、维护和保养,以使观测系统装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观测系统的检测和校准仪器、仪表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其附件保持完整和齐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凡用于测量的标准器、仪表、设备及器具必须严格按计量法规、规范进行保养和计量校准。

数据处理终端(计算机)的时间应于每日19时与标准时间(北京时)进行对时,当计算机时间与标准时间相差大于30秒时,要对计算机时间进行修正。

严禁使用超检仪器。

第五章高空气象观测技术人员

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掌握常规高空气象观测所需的基础理论和方法。

熟练掌握高空气象观测系统装备的基本工作原理和操作、检测、维护、校准等方法。

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考核颁发的高空气象观测岗位证书。

第六章高空压、温、湿、风观测

高空压、温、湿观测是由气球携带无线电探空仪升空,将实时观测的压、温、湿等高空气象数据传送至地面接收设备。

高空风观测采用定向天线(雷达)跟踪、经纬仪或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等方式。定向天线(雷达)和经纬仪主要通过跟踪气球飞升过程中的仰角、方位角、斜距或高度计算风向、风速。卫星导航定位系统通过接收导航信号,确定气球携带探空仪(应答器)在空间的位移,计算风向、风速。风向是指风的来向,以o为单位,以正北方位为0o,顺时针旋转。风速是指单位时间内空气移动的水平距离,以m/s为单位。

地面数据处理终端对气压、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等数据进行处理,获取规定等压面、规定高度、特性层、对流层顶、零度层、空间定位等资料,并形成上传数据文件和秒数据文件等,编制高空压、温、湿记录月报表和高空风记录月报表,形成月数据文件,观测业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传输。

为确保高空风观测的精度,用定向天线(雷达)跟踪探空气球时,要结合测站四周的观测环境确定测站定向天线(雷达)的最低工作仰角。

第七章观测前准备工作

设备准备

检查供电电源;按操作手册规定的方法接通地面观测设备电源;检查观测设备各项参数是否正常。

探空仪的准备

7.2.1 探空仪信号检查

探空仪在施放之前要进行发射信号和应答信号的检查,并通过地面接收设备检查探空仪发送的气象要素是否正常。

7.2.2 探空仪基值测定

基值测定一般在探空仪基测箱中进行,要求环境稳定,避免阳光直射。探空仪各传感器要在探空仪基测箱环境中充分感应,探空数据的变化特性要与标准仪表的响应特性相适应。探空仪测得的气象要素值与标准仪表示值比较,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得施放。

7.2.3 探空仪的装配

按规定装配探空仪各部件及电池。为避免探空仪实测数据与施放瞬间标准仪表数据间出现较大差值,应将待施放的探空仪放置在避免阳光直射的环境中。

气球准备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充灌气球,气球升速应符合高空气象观测系统的要求。综合观测平均升速应控制在400米/分钟左右。

经纬仪测风气球应根据当时的天空背景,选择气球颜色。通过天平称取气球及附加物重量,并根据当时的气压、温度以及气球及附加物重量计算出净举力,根据净举力的大小确定砝码重量,以保证经纬仪测风气球的平均升速严格控制在200米/分钟。

探空仪与气球的连接

探空仪与气球间的绳长应符合探空仪使用的技术要求。

夜间放球如需附带照明装置,不得使用明显发热、明火光源。

第八章探空仪施放及观测

施放探空仪

8.1.1 施放时间

定时常规高空气象观测应在正点进行,不得提前施放。如在正点后75分钟内无法放球,该时次观测停止进行。

8.1.2 施放地点

根据天气和环境情况,施放地点应选在便于自动跟踪、不易丢球的位置。为避免近地层记录出现不连续或丢失部分资料,施放时探空仪高度与本站气压表应在同一水平面上(高度差不大于4米),高度差≥1米时,必须订正;施放时探空仪与瞬间观测的仪器应处于同一环境,两者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100米。施放瞬间放球点作为高空风计算坐标的原点。

8.1.3 海拔高度

探空(压、温、湿)海拔高度以测站水银槽面的海拔高度为基准;测风海拔高度以定向天线光电轴中心或经纬仪镜筒的海拔高度为基准;卫星导航定位测风系统的海拔高度以天线接收信号天线平面的海拔高度为基准。

8.1.4 施放瞬间地面气象要素获取

应在施放前后5分钟内进行施放瞬间压、温、湿、风向风速及云状、云量、能见度和天气现象等气象要素的观测。

施放瞬间地面气象要素通过高空气象观测站施放环境的观测仪器获取。

观测期间监控

探空仪施放后应密切注视观测系统工作状态,获取完整、高质量的观测资料。

观测终止

遇球炸、探空仪故障(超出表2规定的时间)、雷达故障等情况时可终止观测。

重放球

8.4.1 当观测获取的可用数据未达500hPa,应在规定时间(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重放球。

8.4.2 观测获取的可用数据已达500hPa,但时间不足10分钟,应在规定时间(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重放球。

8.4.3 遇有压、温、湿数据连续缺测或可信度差的时间超过规定要求(见表2)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放球。

8.4.4 遇有近地层高空风失测(海拔高度≤5500米),应在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用经纬仪测风(小球)的方法补测,确因天气原因无法补测的,按失测处理。

当进行经纬仪测风(小球)时,事先做好经纬仪架设,并进行水平、焦距、方位调整。经纬仪测风气球施放后,每分钟采集仰角、方位角数据。

第九章观测数据实时处理

地面层要素值

施放瞬间值作为地面层要素值。当气温≤-10.0℃时,取探空仪测得的湿度值为湿度瞬间值。

观测原始数据的处理

观测原始数据是指地面接收设备直接接收到的未经任何人工或计算机自动质量控制的来自探空仪器的压、温、湿及测风数据。

9.2.1 观测原始数据存储

观测原始数据必须实时存储,存储的数据包括施放前5分钟内的探空和测风数据等。

9.2.2 观测原始数据的存储格式和内容由厂家提供,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定。

9.2.3 基础数据文件由观测原始数据转换成气象要素值,并与测站基本参数、基值测定和瞬间地面气象要素值一并存储生成。其内容与格式见附件B。

数据质量控制

9.3.1 自动质量控制

根据压、温、湿等曲线的正常趋势,剔除明显错误值,并对曲线通过最小二乘法多项式曲线拟合进行平滑。

9.3.2 人工质量控制

操作员应实时监控观测数据,通过历史数据资料库和数据的变化趋势等对记录进行对比分析,启动人工质量控制模块,删除明显错误值。

观测系统测量误差订正

观测系统的测量误差必须进行订正,订正方法由厂家提供,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定。

使用定向天线(雷达)进行测风时,考虑到测站四周观测环境对低仰角记录造成的影响,对可信度差的测风数据应进行剔除处理。

计算项目及公式见附件A。

计算规定层输出数据(内容、格式见附件B)

9.7.1 规定等压面

规定等压面为:地面,1000,925,850,700,600,500,400,300,250,200,150,100,70,50,40,30,20,15,10,7,5,3,2,1hPa。

计算规定等压面的时间、海拔高度、温度、湿度、露点温度、温度露点差、风向、风速和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当某规定等压面在测站海拔高度以下时,不进行计算。

9.7.2 选取对流层顶

按以下顺序和条件选择第一(极地类)、第二(热带、副热带类)对流层顶:

A)第一对流层顶(气压小于等于500hPa至气压大于150hPa之间选取):

温度垂直递减率≤2℃/km气层的最低高度,若此高度以上2km(可跨越150hPa)及以内的任何高度与此高度间的平均温度垂直递减率也都≤2℃/km,则此最低高度应选为第一对流层顶。第一对流层顶只能有一个,如有几个气层都符合第一对流层顶条件,则选取高度最低的一个。

B)第二对流层顶(气压小于等于150hPa至气压大于40hPa之间选取):

情况一:如果不存在第一对流层顶:

温度垂直递减率≤2℃/km气层的最低高度,若此高度以上2km及以内的任何高度与此高度间的平均温度垂直递减率也都≤2℃/km,则此最低高度应选为第二对流层顶。

情况二:如果存在第一对流层顶:

在第一对流层顶以上存在一个厚度至少达1km、平均温度垂直递减率>3℃/km的气层,在该气层以上又出现温度垂直递减率≤2℃/km的最低高度,假如此高度以上2km及以内的任何高度与此高度间的平均温度垂直递减率也都≤2℃/km,则此最低高度也应选为第二对流层顶。

第二对流层顶也只能有一个,如有几个气层都符合对流层顶条件,则选高度最低的一个。

C) 因记录终止,拟选的对流层顶处以上的厚度不足2km时,将记录终止时的温度以干绝热温度递减率(1℃/100m)递减到2km厚度的位置处,其平均温度垂直递减率≤2℃/km时,选为对流层顶,否则,不选取。

D)对流层顶附近遇有记录做缺测处理时,则不选取该对流层顶。

计算对流层顶的时间、海拔高度、气压、温度、湿度、露点温度、温度露点差、风向、风速和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9.7.3 选取零度层

零度层选择条件:

当施放瞬间地面温度不低于0℃时,高度最低的气温为0℃的气层选为零度层。

地面温度为0℃时,地面层选为零度层。

计算零度层的时间、海拔高度、气压、湿度、露点温度、温度露点差、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9.7.4 选取温、湿特性层

温、湿特性层是指温度或湿度层结曲线的显着转折点。

温、湿特性层的选择条件:

地面层;

终止层;

对流层顶;

对流层顶以下厚度大于400米的等温层的起始点和终止点;

对流层顶以下温差大于1度的逆温层的起始点和终止点;

温(或湿)缺测层起、止点,中间再任选一层;

在110-100hPa之间,如果没有温、湿特性层,则应在此范围内加选一层;

凡在T-lnP坐标上,温度变化曲线与已选温、湿特性层间的温度线性内插差值在第一个对流层顶以下超过1℃,在第一个对流层顶以上超过2℃者,则在差值最大处补选一温、湿特性层;

凡在U-lnP坐标上,湿度变化曲线与已选温、湿特性层间的相对湿度线性内插差值超过15%者,则在差值最大处补选一温、湿特性层;

两特性层的上层气压与下层气压比值小于时,该两特性层之间任意加选一层。

计算温、湿特性层的时间、海拔高度、气压、温度、湿度、露点温度、温度露点差、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9.7.5 量得风层

量得风层是指上、下两计算分钟的平均风层。

1~20分钟,计算量得风层的时间间隔为1分钟;20~40分钟计算量得风层的时间间隔为2分钟;40分钟以后,计算量得风层的时间间隔为4分钟。量得风层的时间为两计算分钟的平均时间。

遇有测风数据连续失测或可信度差,按表3规定处理。

9.7.6 规定高度层风

规定高度为:距地高度(m):300,600,900;

海拔高度(km):, , , , , , , , , , , , , , , ……其后每2km为一层。

计算规定高度风向、风速和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当某规定高度在测站海拔高度以下时,不进行计算。

9.7.7 选取最大风层

最大风层选择条件:高度在500hPa以上(进行经纬仪小球测风时,其高度为5500m),从某一高度开始至某一高度结束,出现风速均大于30m/s的大风区,在该大风区中,风速最大的气层为最大风层。在该大风区中,有两个或以上风速相同的最大风层时,则选取高度最低的一层作为最大风层。

在某大风区以上,又出现符合上述条件的大风区,且其最大风速与前一大风区后出现的最小风速之间的差值在10m/s或以上时,则该大风区中风速最大层也选为最大风层。

当某一“大风区”中的最大风速与前一大风区后的“大风闭合区”中出现的最小风速之间的差值虽小于10m/s,但该最大风速层次为整份记录中所有量得风层的风速最大值,作为特殊情况,该风速最大的层次补选为最大风层。

当大风区跨越500hPa(5500m)时,该大风区内无论风速最大的层次出现在500hPa(5500m)及以上或以下时,该风速最大的层次也选为最大风层。

遇有记录缺测时,按实有记录选取。

计算最大风层的时间、海拔高度、气压、风向、风速、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9.7.8 选取高空风特性层

地面气象观测中云记录方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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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编号:AP-117-TM-02 部门代号:TM 日期:2006年4月13日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经2006年4月10日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一般规定 (4) 第一节 观测方式和任务 (4) 第二节 观测人员 (5) 第三节 时制和日界 (5) 第四节 对时 (6) 第五节 观测种别 (6) 第六节 特殊天气报告标准的制定和特殊天气的发布 (6) 第七节 观测时次 (7) 第八节 观测项目 (7) 第九节 观测时距 (8) 第十节 观测程序 (8) 第十一节 地面观测簿 (8) 第十二节 观测记录 (9) 第三章 观测场所 (9) 第一节 观测场 (9) 第二节 观测监控室 (11) 第三节 观测平台 (11) 第四章 观测仪器设备 (11) 第一节 基本要求 (11) 第二节 常规观测仪器设备的安装 (12) 第三节 自动观测仪器设备的安装 (13) 第五章 云 (15) 第一节 云的观测 (15) 第二节 云的记录 (15)

第六章 能见度 (18) 第一节 主导能见度 (18) 第二节 气象光学视程 (19) 第三节 跑道视程 (19) 第四节 垂直能见度 (20) 第七章 天气现象 (21) 第一节 天气现象的观测 (21) 第二节 天气现象的记录 (21) 第八章 气压 (24) 第九章 气温和湿度 (24) 第十章 地面风 (25) 第一节 地面风的观测 (25) 第二节 地面风的记录 (25) 第十一章 降水量和积雪深度 (25) 第一节 降水量 (25) 第二节 积雪深度 (26) 第十二章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总簿和观测档案簿 (27) 第一节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总簿 (27) 第二节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 (27) 第十三章 附则 (28) 附件一 例行观测簿 (29) 附件二 特殊观测簿 (31) 附件三 事故观测簿 (33) 附件四 气象要素的单位和记录精度 (35) 附件五 云状记录简字表 (36) 附件六 天气现象类别种别名称和记录简字表 (37) 附件七 天气现象强度判定标准表 (38) 附件八 术语和定义 (39)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附件1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 (2016版)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6年2月

编写说明 随着气象业务现代化的不断发展,自2004年以来,地面气象观测业务在观测时次、观测方法和观测仪器等方面先后进行了较大调整,并印发了一系列技术文件和业务补充规定。为加强地面气象观测技术规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发挥其对地面观测业务的技术指导作用,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和有关省局对2004年以来的业务技术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归纳整编完成了《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本技术规定是对近年来的印发技术文件和业务补充规定的系统性归纳整编,对现行业务技术规定中有争议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内容涵盖地面观测业务调整规定、《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与现行业务不一致之处的完善补充、自动观测相关业务规定及异常记录的处理、重要天气报告和应急加密观测规定等。 本技术规定参加编写的人员包括:王柏林、宋树礼、施丽娟、张振鲁、伍永学、祁生秀、周林、李莉、曹铁、刘立群、杨晓丽、杨金花、王力、陈冬冬、周媛、张帆、刘为一、汪武锋、陈虎胜、胡天洁、王磊。 编写组 2016年2月

目录 一. 观测业务要求 (1) (一) 观测时次 (1) (二) 观测项目 (1) (三) 观测任务与流程 (2) (四) 校时 (4) 二. 观测与记录 (4) (一) 云 (4) (二) 能见度 (5) (三) 天气现象 (5) (四) 湿度 (8) (五) 降水 (8) (六) 蒸发 (9) (七) 雪深雪压 (10) (八) 电线积冰 (10) (九) 辐射 (11) (十) 数据文件格式变更 (11) (十一) 异常记录处理 (12) 三. 气象报告 (18) (一) 天气现象电码 (18) (二) 重要天气报 (19) 四. 应急加密观测 (24)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摘要

吴宏钢2006/09/18 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组织工作 自动观测项目每天24次定时观测;人工观测项目,昼夜守班站每天02、08、14、20时4次定时观测,白天守班站每天08、14、20时3次定时观测。 正点前约10分钟查看显示的自动观测实时数据。 00分,正点数据采样。 00-01分,完成自动项目的观测。 01-03分,向微机录入人工观测数据。 正点前30分钟左右巡视观测场和人工仪器设备。 45~60分观测云、能、温、湿、降水、风、压、地温、雪深等,连续观测天象。 雪压、冻土、蒸发、地面状态等项目的观测可在40分至正点后10分钟内进行。 基准站使用自动气象站后以自动观测记录进行编发报,但仍然保留24次人工定时观测。 人工器测日照以日落为日界,辐射和自动观测日照以地方平均太阳时24时为日界,其余观测项目均以北京时20时为日界。 值班员每日19时正点检查屏幕显示的采集器时钟,当与电台报时的北京时 相差大于30秒时,在正点后按自动气象站技术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方法调整采

集器的内部时钟,保证误差在30秒之内。 未使用自动气象站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用钟表要每日19时对时,保证走时误差在30秒之内。 表1.1 定时自动观测项目表 时间 北京时地平时 每小时20时每小时24时 观测项目气压、气温、湿度、风 向、风速、地温及其极 值和出现时间 时降水量、时蒸发量 日蒸发 量 辐射时曝辐量 辐射辐照度及 其极值、出现时 间 时日照时数 辐射日曝辐量 辐射日最大辐 照度及出现时 间 日照总时数 表1.2 定时人工观测项目表 时间 北京时真太阳时02、08、14、20 时 08时14时20时 日落后 观测项目云 能见度 气压 气温 湿度 风向、风速 0-40cm地温 降水量 冻土 雪深 雪压 80~320cm 地温 地面状态 降水量 蒸发量 最高、最低 气温 最高、最低 地面温度 日日照时 数 说明:未使用自动气象站的基准站除02、08、14、20时外,其它正点时次还需观测压、温、湿、风。 第2章地面气象观测场观测场25m325m;条件限制16m(东西向)320m(南北向)。 可将观测场南边缘向南扩展10m。 稀疏围栏约1.2m高。 草高不能超过20cm。 小路0.3~0.5m宽。 仪器东西间隔不小于4 m,南北间隔不小于3 m,距观测场边缘护栏不小于3 m。 旧站址的观测记录持续到12月31日,新站址的正式观测记录从1月1日开始。 新旧两地水平距离超过2000m、或拔海高度差在100m以上要对比观测,时间基准站为1年(1~12月);基本站和一般站为1、4、7或7、10、1月,对比观测的时次为02、08、14、20时(80cm、160cm、320cm等层的地温仅在14时)4个时次,夜间不守班站02时可用自记记录代替。

高空气象探测——测风经纬仪

第一章测风经纬仪 第一节测风经纬仪的种类和性能 第二节测风经纬仪的结构 教学目的: 目的:掌握测风经纬仪的分类、性能指标和构成。 要求:掌握测风经纬仪各旋钮的位置、作用以及使用,能够迅速准确进行读数。 教学内容: 测风经纬仪的种类种类;性能指标;组成以及各部件的作用;读数方法。教学重点与难点: 各旋钮所在位置和功能以及读数方法。 课后作业: 测风经纬仪主要有哪几部分组成?各部分的作用如何? 课后体会: 通过教学,使学生对测风经纬仪的分类、性能指标、组成以及各部件的作用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基本掌握读数方法,但还应加强读数精度和速度。 第一节测风经纬仪的种类和性能 种类:CFJ—1型、CFJ—2型和701型。 性能指标:常用测风经纬仪的性能指标。 第二节测风经纬仪的结构 组成:望远镜部分、读数装置、水平调整装置、照明装置和附件。(本教材以CFJ-1型测风经纬仪为例。) 一、望远镜部分 作用:跟踪气球,放大物影。 组成:主望远镜、辅助望远镜、进光反射镜、望远系统变倍手轮、中间镜组、目镜以及瞄准器等。

瞄准器:观测时瞄准气球用。 三棱镜:把物镜中映到的物象反射到目镜中,而使观测者看到物象。 目镜:观测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视力以及目标物的远近适当调整焦距,使物象清晰可见。 望远镜系统变倍手轮:用来改变镜筒内小反光镜的位置,达到主、辅望远镜转换(变倍)的目的。 二、读数装置 读数装置:由仰角刻度盘、方位刻度盘、仰角读数系统、方位读数系统、进光反射镜、分划板以及四个三棱镜组成。 仰角刻度盘:由透明的有机玻璃制成,盘上刻有-5°—185°刻度,每小格为1°。此刻度盘以水平轴为中心,固定在目镜筒上,并与物镜一起绕水平轴转动,指示出物镜指向的仰角值,观测者通过仰角读数系统,即可读出物镜指向的仰角示度。 方位刻度盘:由有机玻璃制成,沿顺时针方向刻有0°—360°刻度,每格为1°,固定在经纬仪基座的垂直轴上,当望远镜绕垂直轴转动时,方位刻度盘保持不动,指示出望远镜指向的方位值,观测者通过方位读数系统即可读出物镜指向的方位角示度。 分划板读数游尺结构:游尺上排是仰角刻度,下排是方位刻度,均以分划板读数游尺上的零刻度线为读数指标,整个分划板读数游尺相当于1°,是用来读取小数的。 三、转动装置 由仰角转动手轮、方位转动手轮、方位盘固定螺旋和方位归零手轮组成。 方位盘固定螺旋:固定方位刻度盘。 方位归零手轮:调整方位刻度盘的位置。 四、水平调整装置 水平调整装置:由一个管型水准器和三个水平调节螺旋组成。 水平调节旋扭:使底座升降,以便使经纬仪调至水平。 五、附件: 由三角架、指南针、滤光镜、照明装置、太阳罩、毛刷、小工具等组成。

04-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附件3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10年5月

前言 随着气象现代化进程和电子技术的发展,L波段高空气象观测系统、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等新型高空气象观测系统陆续投入业务。为更好地发挥新型观测系统的作用,在总结《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试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型观测系统的原理和特点,结合世界气象组织《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六版)(世界气象组织,2005年)的技术要求,对原试行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编制出本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与《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之间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 本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气象局。 本考核办法由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组织编写,刘凤琴、陈益玲、许正旭、张宇、郭启云、杜晓斌、侯维峰、孙宜军、奉超等同志参加编写。

目录 前言 一、考核目的 (1) 二、考核要求 (1) 三、考核内容 (1) 四、观测质量统计规定 (3) 五、综合业务评分(高空气象观测业务指数) (8) 六、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报送规定 (11) 七、附表 (11)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是对高空气象观测台站业务质量和观测业务人员“德、能、勤、绩”进行量化考核的主要方法之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L波段二次测风雷达—电子探空仪系统、卫星导航定位探空系统等常规高空气象观测系统,是对高空气象观测前期准备、观测操作、数据处理、设备保障等全过程的业务质量考核,并规定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及统计要求,是高空气象观测台站及各级业务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质量评价的依据。 一、考核目的 进行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高空气象观测业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业务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从而保证我国高空气象观测业务的质量。 二、考核要求 (一)高空气象观测业务台站和个人,在进行常规高空气象观测时,均应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进行观测业务质量考核。 (二)业务质量考核要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禁弄虚作假。 (三)台站要按照统一的业务质量统计报表格式(见附表5),逐项统计填报台站和个人业务质量,并作为台站业务档案保存。 (四)按照奖优惩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业务质量考核可与各地制定的奖惩制度挂钩。 三、考核内容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以观测质量、探空平均高度、测风平均高度、重放球和系统故障五项内容为考核指标,具体统计方法和达标标准如下:(一)观测质量 观测质量分为台站观测质量和个人观测质量两部分,是对高空气象观测业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试行)

附件3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 (试行)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5年9月

前言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主要依据《地面气象观测规范》(2003年)、《新型自动气象(气候)站功能需求书》、《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修订稿)、《自动气象站保障暂行规定》等文件,以基层业务人员实际维护经验为基础,吸收了区域气象站生产、使用和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编写完成。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自动站的系统结构、主要性能、完好标准、设备维护时间、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维护记录表等。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制定发布,并归口。本规范由陕西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负责起草。本规范编写组成员为:周林、白水成、王国君、徐青强、张世昌、张向荣、张晓妮、于进江、毛峰、李晓冬、张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是对区域自动气象站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的指导性文件。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遇有问题,及时向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反馈,并望提出改进意见。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目录 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规范引用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备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主要设备技术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完好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运行环境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设备维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维护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 维护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测试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维护记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注意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记录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维护工具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概要

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 一、总体要求 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值班室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省(区、市)气象局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的要求建设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布设安装仪器,同时能满足综合气象观测发展的需要,本着适度超前,整体规划,互不影响,布局合理的原则实施相关建设。 本规范是对《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细化,地面气象观测场地建设和仪器布设安装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未作要求部分以《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为准。 新建或改造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应按本规范执行。已建气象观测场,应按本规范调整。 观测站址一般需建设围墙或围栏,当围墙与观测场围栏的距离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所规定的障碍物距离标准时,应将围墙改为通透式的围栏以改善气象探测环境。 站内建设应环保,尽量减少硬化的水泥地。 各类仪器的支架(支柱,包括地温表支撑架)、踏板应牢固、美观,用油漆涂刷为白色(除自动气象站配套风杆、观测仪器及出厂配套设备外),不得使用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材质(如反光的不锈钢等)。观测场内地沟、小路、底座、踏板等应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状态的破坏。不得自行设置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各种装置。 各种电缆线应使用线管与地沟相连,线管要垂直、水平,与传感器相连处,尽可能少的使电缆线暴露在外。为防雨水流入管内,顶部应接向下的弯管。 在气象台站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告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标准。 要设置地面气象观测环境评估的公示牌,按照中国气象局统一要求公示观测环境状况证书的内容。 测站警示标志标牌和公示牌由各省按照有关要求统一制作。 有条件的台站观测值班室可以与现代气象业务综合室合并,单独设立时,要求总体美观、布局合理、便于操作维修。值班室应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新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荟萃内容)

第一编总则 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组织工作 气象观测是气象业务工作的基础。地面气象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地球表面一定范围内的气象状况及其变化过程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观察和测定,为天气预报、气象信息、气候分析、科学研究和气象服务提供重要的依据。 地面气象观测是每个气象观测站的基本工作任务之一,必须严肃、认真、负责地做好。 由于近地面层的气象要素存在着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和随时间变化的脉动性,因此地面气象观测记录必须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代表性--观测记录不仅要反映测点的气象状况,而且要反映测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平均气象状况。地面气象观测在选择站址和仪器性能,确定仪器安装位置时要充分满足观测记录的代表性要求。 准确性--观测记录要真实地反映实际气象状况。地面气象观测使用的气象观测仪器性能和制订的观测方法要充分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准确度要求。 比较性--不同地方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在同一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或同一个气象观测站在不同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能进行比较,从而能分别表示出气象要素的地区分布特征和随时间变化的特点。地面气象观测在观测时间、观测仪器、观测方法和数据处理等方面要保持高度统一。 本规范是从事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业务规则和技术规定,观测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业务软件的技术、操作手册是对本规范的必要补充,编制时必须以本规范为依据,其内容不得与之相违背。地面气象观测人员在认真贯彻执行本规范的同时,也要熟练掌握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业务软件的技术、操作手册中的有关内容,确保正确顺利地完成地面气象观测任务。 本规范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1.1 观测站的分类以及观测方式和任务 1.1.1 观测站分类 地面气象观测站按承担的观测业务属性和作用分为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三类,可根据需要设置无人值守气象站。承担气象辐射观测任务的站,按观测项目的多少分为一级站、二级站和三级站。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和标准答案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和标准答案 一、单选 1、________必须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A:地面气象观测B:地面气象观测记录C:地面气象资料 2、除日照外,其他各类自记仪器的换纸时间应根据_____________而定。 A: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B:台站的规定C:自记纸上的开始时间 3、人工观测改为自动观测,平行观测期限至少为________年。 A:1 B:2 C:3 4、需要记录最小能见度的天气现象分别有____种。 A:5 B:6 C:7 D:8 5、计算海平面气压时,我国以________海面平均高度为海平面基准点。 A:渤海B:黄海C:东海 6、干湿球温度表不适用在低温下测定湿度,这是因为相对湿度由0变化至100%,湿球温度__________。 A:变化太大B:变化太小 C:不易溶冰 7、调整最高温度表时,用手握住表身,感应部分向下,手臂向外伸出约________度,用大臂将表前 后甩动。 A:20 B:30 C:40 8、地面三支温度表须水平地安放在地温场地段中央偏东的地面,按________的顺序自北向南平行排 列。 A:0cm、最低、最高B:0cm、最高、最低C:最低、最高、0cm 9、出现浮尘时,水平能见度________。 A:在1.0~10.0千米之间B:<10.0千米C:<1.0千米D:≤1.0千米 10、人工日照观测使用的时间是_______。 A: 北京时B: 世界时C: 真太阳时D: 地方平均太阳时 11、若A代表干球,B代表湿球,C代表最低气温,D代表最高气温,E代表最低温度表酒精柱,则 5日20时的观测顺序为_______。 A:ABCDE B:ABEDC C: ABECD D: BAECD 12、某日20时观测前和观测时有降水,降水量观测之后,在19点59分降水停止,而后20点05分 降水又重新开始。这时____________。 A:应在20时正点补测一次降水量,记入当日20时降水量栏。 B:不必进行补测待次日一并处理。 C:应在正点补测一次降水量,仅作编报用。 D:是否补测降水量由观测员自行确定。 13、《规范》规定:湿球温度表下面的水杯杯口距湿球球部应约____________cm,水杯中的蒸馏水一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自然物候分册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自然物候分册目录 拕 憙 第一章自然物候观测总则 憖 ,(, 自然物候观测的概念及其意义 ,(, 物候观测点的选择 ,(, 物候观测对象的选定 ,(, 观测的物候期 ,(, 物候观测时间 ,(, 物候观测的一般规定 表, 物候观测种类 表, 观测的物候期 憙第二章观测的主要物候期及标准憖 ,(, 木本植物(乔木、灌木)物候期标准 ,(, 草本植物物候期标准 ,(, 候鸟、昆虫、两栖动物物候期标准 ,(, 气象、水文现象 ,(, 物候分析 附录, 物候观测常见植物、动物图 附录, 自然物候观测记录簿、表格式 第二章观测的物候期及标准 ,(, 木本植物(乔木、灌木)物候期及标准

,、芽膨大期 乔木和灌木的芽具有鳞片,芽的鳞片开始分离,侧面显露淡色的线形和角形,果树和浆果树从鳞片之间的空隙可以看出芽的浅色部分时为芽膨大期。裸芽不记芽膨大期。 针叶类如松属顶芽鳞片开裂反卷,出现淡黄褐色的线缝;侧柏鳞片张开,中间露出紫褐色;榆树在鳞片边缘有绒毛出现;刺槐在旧叶痕上突起出现象人字形裂口;槐树褐色带绒毛的隐闭芽露出绿色;栾树芽中出现黄色的毛;枣树冬芽出现新鲜的棕黄色绒毛。这都是芽开始膨大的特征。 花芽和叶芽分别记明其膨大日期。如花芽先膨大即先记花芽膨大日期,后记叶芽膨大日期,如叶芽先膨大,也应先记录。如人力不足可不分别观测,只记芽最先开始膨大日期,但要在日期前注明“花”或“叶”。花芽、叶芽分别观测的记录可记在同一栏内,加以注明。 为了不错过记录这个时期,可以在观察的树芽上涂上小墨点,当出现分离,露出其它颜色即为芽膨大开始。 但是这种方法仅对有较大芽的树木类才可以应用。芽很小或绒毛状鳞片的树木,要观察其芽的膨大开始是比较困难的,宜用放大镜或望远镜观察。绒毛状芽膨大时顶端出现比较透明的银色毛茸。 ,、芽开放期 有鳞片的芽当鳞片裂开,芽的上部现出新鲜颜色的尖端或形成新的苞片而伸长。槐树隐蔽芽,当明显看见长出绿色叶芽;榆树形成新的苞片而伸长;裸芽类带有锈毛的冬芽出现裂缝;刺槐芽裂开后长出绒毛,显出绿色;桃、杏的鳞片裂开,玉兰绒毛状的鳞片裂开见到花蕾顶端,既是花芽开放期,也是花蕾出现期。 如芽膨大期分别记载花芽和叶芽,芽开放期也应分别记载。 ,、展叶期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试行)

附件 3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 (试行)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5年9月

前言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主要依据《地面气象观测规范》(2003年)、《新型自动气象(气候)站功能需求书》、《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修订稿)、《自动气象站 保障暂行规定》等文件,以基层业务人员实际维护经验为基础,吸收了区域气象站生产、使 用和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编写完成。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自动站的系统结构、主要性能、完好标准、设备维护时间、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维护记录表等。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制定发布,并归口。本规范由陕西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负责起草。本规范编写组成员为:周林、白水成、王国君、徐青强、张世昌、张向荣、张晓妮、于进江、毛峰、李晓冬、张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是对区域自动气象站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的指导性文件。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遇有问题,及时向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反馈,并望提出改进意见。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目录 1 总则 (1) 1.1 适用范围 (1) 1.2 规范引用文件 (1) 1.3 设备结构 (1) 1.4 主要设备技术性能 (2) 2 完好标准 (2) 2.1 系统结构 (2) 2.2 技术性能 (2) 2.3 技术资料 (2) 2.4 运行环境 (2) 3 设备维护 (2) 3.1 维护时间 (3) 3.2 维护内容 (3) 3.3 系统测试 (5) 4 维护记录 (5) 5 注意事项 (5) 附录A: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记录表 (6) 附录B:维护工具 (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技术问题综合解答(第一号)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技术问题综合解答 (第1号) 1、国家基本站和一般站,在人工和自动站平行观测期间,定时观测记录缺测时的处理方法是否可参照基准站的规定处理? 答:可以。即人工观测记录和自动气象站的同类观测记录可相互代替。 2、自动气象站2分钟与10分钟平均风有缺测时,是否可以相互代替? 答:不能。自动站记录用人工站记录代替时,也遵循此原则。 3、人工观测站,湿度记录缺测,水汽压、露点温度如何用自动站记录代替? 答:当有人工观测的相对湿度和气温时,则用人工观测值反查求得水汽压和露点温度;若相对湿度缺测,则水汽压、相对湿度和露点全部用自动站记录代替,若气温缺测,相对湿度不缺测,则水汽压和露点用自动站记录代替,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此时允许气温与相对湿度反查不一致的现象。 4、自动气象站中,因时极值不正常,影响日极值挑取,如何进行处理? 答:若某时时极值出现异常,而影响日极值挑取时,则将该时时值作缺测处理,如果能够判断该日极值不会出现在该时内,则该日日极值从其它正常时次记录中挑取;不能判断是否出现在该时内时,则改从已有的自动站时极值和人工观测或从自记纸中挑取的日极值挑取,若此时日极值为人工观测或从自记纸中挑取的值,则出现时间作缺测处理,若无人工观测记录,则从实有的自动站时极值中挑取日极

值,这些情况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时极值可在地面气象测报业务系统软件(OSSMO 2004)中,通过“逐日地面数据维护”和“逐日辐射数据维护”处理。 5、总辐射、净辐射、直接辐射、散辐辐射、反射辐射的值相互之间出现矛盾时如何处理? 答:目前自动气象站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复杂。 若在日出第2个小时至日落前2个小时之间(当为阴天或地面有积雪反射辐射很强时除外)净辐射值出现负值,或日落后至日出前净辐射出现正值,当时曝辐量的绝对值>0.10时,可将该时的值作缺测处理,再用内插法求得该时值;若在日落之后和日出之前有总辐射、直接辐射、散辐辐射、反射辐射,则将其作0处理;日极值不正常时,按照第4条解答处理。 若记录之间有矛盾,但不是很突出或不能判断是何要素有明显错误,则维持原记录;若能判断某要素有明显错误时,则先将该要素的记录值按缺测处理,再按记录缺测时的处理规定对该记录进行处理,此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当出现水平面直接辐射等于或大于垂直于太阳面的直接辐射时,维护原记录。若水平面直接辐射较大,应检查直接辐射表跟踪是否正常。 6、内插是否可以跨日界? 答:可以。 7、辐射记录的时曝辐量缺测时,若无正点辐照度值,如何处理? 答:可用内插法求得,此时对于跨日出、日落的时次(包括前后两时次),应按梯形法进行内插。 8、对于风、湿度记录,如何进行内插?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土壤水分分册

土壤水分分册 土壤水分分册目录第一章土壤水分测定75 1.1 测定土壤水分的意义75 1.2 土壤湿度测定一般规定75 1.3 烘干称重法测定土壤湿度77 1.4 中子仪测定土壤湿度78 1.5 土壤相对湿度和土壤水分贮存量的计算80 1.6 其它土壤水分状况工程的测定81 第二章土壤水文、物理特性测定82 2.1 测定工程82 2.2 测定的基本要求82 2.3 土壤容重的测定83 2.4 田间持水量的测定85 2.5凋萎湿度的测定86 第三章土壤水分测定记录簿、表的填写87

3.1 农气簿-2-1的填写88 3.2 农气簿-2-2的填写89 3.3 农气簿-2-3的填写90 3.4 农气表-2-1的填写91 3.5 农气表-2-2的填写92 附录1土壤常用参考资料与数据92 附录2微波炉快速测定土壤湿度操作方法95 附录3目测土壤湿度观测方法95 附录4土壤水分测定记录簿、表格式97 第一章土壤水分测定 1.1测定土壤水分的意义 土壤水分状况是指水分在土壤中的移动、各层中数量的变化以及土壤和其它自然体(大气、生物、岩石等)间的水分交换现象的总称。土壤水分是土壤成分之一,对土壤中气体的含量及运动、固体结构和物理性质有一定的影响;制约着土壤中养分的溶解、转移和吸收及土壤微生物的活动,对土壤生产力有着多方面的重大影响。土壤水分又是水分平衡组成工程,是植物耗水的主要直接来源,对植物的生理活动有重大影响。经常进行土壤水分状况的测定,掌握土壤水分变化规律,对农业生产实时服务和理论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1.2土壤湿度测定一般规定 1.2.1观测地段种类 土壤湿度测定设有三种观测地段,除为实时服务外,各有其不同的目的: 1.固定观测地段:为研究土壤水分平衡及其时空变化规律,所设置的长期固定的周年土壤湿度测定地段。地段对所在地区的土壤水分状况应具有代表性。地段设置在大气候观测场

中国气象局《各类气象探测环境的技术规定(试行)》

各类气象探测环境的技术规定(试行) (中国气象局 1998年5月) 本规定经中国气象局批准,以中气业发[1997]43号通知颁发,自199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准确可靠的气象观测资料,是气象部门研究天气和气候变化规律,充分利用气候资源为国民经济、国防建设提供气象服务,进行国际气象情报交换的基本依据。为确保这些资料准确可靠,长期稳定。特制定各类气象探测环境的技术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被中国气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列入气象探测站网的台站点。 第二条:对基准气候站观测环境的技术要求: 一、基准气候站周围的建筑物、树木和其它遮挡物边缘与基准气候站边缘的距离,必须为遮挡物高度的10倍以远; 二、基准气候站周围的工程设施边缘与基准气候站边缘(围墙)的距离要求:铁路路基必须为200米以远(电气化铁路路基为100米以远);公路路基必须为30米以远;水库等大型水体(最高水位时)必须为100米以远; 三、经省级气象局论证确定对观测资料准确性有影响的各种源体,其与基准气候站边缘(围墙)的距离必须为500米以远; 四、观测场四周10米内不能种植高杆(1米以上)作物,以保证气流畅通。

第三条:对基本气象站观测环境的技术要求 一、基本气象站周围的成排(从观测场围栏外缘起量,视宽角>22.5度,下同)建筑物、树木和其它遮挡物边缘与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的距离,必须为遮挡物高度的10倍以远;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与四周孤立(从观测场围栏外缘起量,视宽角≤22.5度,下同)障碍物的距离,至少是该障碍物高度的8倍以上;两孤立障碍物最近的横向距离不得小于30米。 二、基本气象站周围的工程设施边缘与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的距离要求:铁路路基必须为200米以远(电气化铁路路基为100米以远);公路路基必须为30米以远;水库等大型水体(最高水位时)必须为100米以远; 三、经省级气象局论证确定对观测资料准确性有影响的各种源体,为观测环境有害的污染源,其边缘与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的距离必须为500米以远。 四、观测场四周10米内不能种植高杆(1米以上)作物,以保证气流畅通。 第四条:对一般气象站观测环境的技术要求: 一、地面气象观测场围栏(外缘)与四周孤立障碍物的距离,至少是该障碍物高度的3倍以上;两孤立障碍物最近的横向距离不得小于30米。距离成排障碍物距离至少是该障碍物高度的8倍以上; 二、一般气象站周围的工程设施边缘与观测场围栏的距离要求:铁路路基必须为200米以远(电气化铁路路基为100米以远);公路路基必须为30米以远;水库等大型水体(最高水位时)必须为50米以远。 三、经省级气象局论证确定对观测资料准确性有影响的各种源体,其边缘与一般气象站边缘的距离必须为300米以远。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附件1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中国气象局 2010年5月

前言 59型探空仪—701二次测风雷达观测系统已工作了近五十年,在我国气象事业进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气象观测业务现代化进程和电子技术的进展,L波段二次测风雷达—电子探空仪等新型高空气象观测系统陆续投入业务使用,结合世界气象组织《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六版)(世界气象组织,2005年)的技术要求,及时总结我国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执行方面的经验,更好地发挥新系统的作用,在《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版)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编制了本规范。本规范与《高空气象观测规范》(1977年)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年)之间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在历时近三年的编制过程中,多次多层面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先后几易其稿,最终完成本规范编写。 本规范对高空气象观测的差不多任务、观测方法、技术要求以及观测记录处理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各类观测系统的具体安装、操作和维护及软件使用方法由相应的使用手册进行规定,并作为本规范的重要补充。

本规范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气象局。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编写,李伟、许正旭、陈永清、马舒庆、刘凤琴、张宇、陈益玲、吴桂根、夏峰、郭启云、赵培涛等同志参加编写。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高空气象观测站 (1) 第三章观测装备 (3) 第四章设备维护检测 (4) 第五章高空气象观测技术人员 (5) 第六章高空压、温、湿、风观测 (5) 第七章观测前预备工作 (6) 第八章探空仪施放及观测 (6) 第九章观测数据实时处理 (7) 第十章报告电码编制及传输 (14) 第十一章月报表编制 (15) 第十二章测站质量保证 (15) 第十三章高空气象观测网质量保证 (16) 第十四章资料治理 (16) 附件A 高空观测常用计算公式和参数 (18) 附件B 数据文件命名规则 (34)

气象观测场技术要求

气象观测场技术要求-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环境条件要求 地面气象观测场必须符合观测技术上的要求。 (1) 地面气象观测场是取得地面气象资料的主要场所,地点应设在能较好地反映本地较大范围的气象要素特点的地方,避免局部地形的影响。观测场四周必须空旷平坦,避免建在陡坡、洼地或邻近有铁路、公路、工矿、烟囱、高大建筑物的地方。避开地方性雾、烟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地方。 地面气象观测场四周障碍物的影子应不会投射到日照和辐射观测仪器的受光面上,附近没有反射阳光强 气象观测场 的物体。 (2) 在城市或工矿区,观测场应选择在城市或工矿区最多风向的上风方。 (3) 地面气象观测场的周围环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有关气象观测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 地面气象观测场的环境必须依法进行保护。 (5) 地面气象观测场周围观测环境发生变化后要进行详细记录。新建、迁移观测场或观测场四周的障碍物发生明显变化时,应测定四周各障碍物的方位角和高度角,绘制地平圈障碍物遮蔽图。 (6) 无人值守气象站和机动气象观测站的环境条件可根据设站的目的自行掌握。 硬件设施要求

(1) 观测场一般为25m×25m的平整场地;确因条件限制,也可取16m (东西向)×20m(南北向),高山站、海岛站、无人站不受此限;需要安装辐射仪器的台站,可将观测场南边缘向南扩展10m。 (2) 要测定观测场的经纬度(精确到分)和海拔高度(精确到0.1米),其数据刻在观测场内固定标志上。 (3) 观测场四周一般设置约1.2m高的稀疏围栏,围栏不宜采用反光太强的材料。观测场围栏的门一般开在北面。场地应平整,保持有均匀草层(不长草的地区例外),草高不能超过20厘米。对草层的养护,不能对 气象观测场 观测记录造成影响。场内不准种植作物。 (4) 为保持观测场地自然状态,场内铺设0.3-0.5m宽的小路(不得用沥青铺面),人员只准在小路上行走。有积雪时,除小路上的积雪可以清除外,应保护场地积雪的自然状态。 (5) 根据场内仪器布设位置和线缆铺设需要,在小路下修建电缆沟(管),电缆沟(管)应做到防水、防鼠,便于维护。 (6) 观测场的防雷设施必须符合气象行业规定的防雷技术标准的要求。场内仪器布置 观测场内仪器设施的布置要注意互不影响,便于观测操作。具体要求: (1) 高的仪器设施安置在北边,低的仪器设施安置在南边;

环境气象监测仪基本原理

环境气象监测仪基本原理 农业气象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严重威胁这人类赖以生存的粮食、水和生态环境,因此在当前全球气象灾害频繁发生的大背景下,加强和完善农业环境气象监测旧版的尤为重要了。利用托普云农环境气象监测仪开展干旱、洪涝、冷害等灾害的动态监测,可以从宏观和微观角度来全面监测农业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有助于建立高效、及时、准确的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环境气象监测仪随着农业的发展和改造升级,现代农业环境气象监测必须摆脱过去那种落后的检测方式和面貌,继而应用科技含量更高,监测精度更准、稳定性更好的环境气象监测仪来加强农业环境气象监测。它可以在野外独立完成对风速、风向、雨量、空气温度、空气湿度、光照强度、土壤温度、土壤湿度、等农业气象要素参数的全天候现场精确自动监测,并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数据更新,在它的帮助之下,农业工作者可以更加轻松的获取实时、历史气象数据,了解气象的变化情况,实现地面观测与气象资料的有机结合,这样更加有利于完善农业环境气象监测,实现农业环境预测预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托普云农环境气象监测仪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不仅提高了农业防灾抗灾的能力,有效保证了各项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更加有利于维护农业原有的生态环境,为开展科学农业生产作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在环境气象监测仪的帮助下,作物会生长的更好,产量和品质也会更高,符合农民开展农业生产的基本利益,因此受到广大农民朋友和农业科技工作者的一致认可。

一、托普云农环境气象监测仪工作原理: 托普云农环境气象监测仪采用GPRS或GSM传输方式,主要适合于长距离之间数据的收发。GPRS通讯方式是采集点采集数据后,通过GPRS或GSM上传网络,用户可利用任意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登陆并查看数据,农业环境监测站稳定可靠,解决了同行业利用移动无线IP传输通讯经常掉线的麻烦。数据稳定可靠无需担心突然断线,通讯费用按流量计费,适用于数据量大的应用模式。 大气压力、光照度、露点、直接辐射、日照、光合有效辐射、紫外辐射、蒸发、二氧化碳等传感器

民用航空气象管理办法

民用航空气象资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气象资料的管理,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结合民用航空气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用航空气象资料的获取、处理、保存、使用、汇交和移交,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民用航空气象资料,是指在有关民用航空气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各种载体形态的资料,包括基本气象资料和专业气象资料。 第四条民用航空气象中心、民用航空地区气象中心、机场气象台和机场气象站(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民用航空气象资料管理所需的设施,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集中管理。 第五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民用航空气象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资料的获取和处理 第六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业务需要,从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各级气象台站获取常规气象资料、航危报资料、自动气象站资料、天气雷达资料、数值预报产品资料以及其他的基本气象资料。 第七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按职责收集本单位探测

的气象资料,从民用航空气象数据库系统、民用航空气象传真广播接收系统、航空固定电信网、世界区域预报接收系统和其它有效方式获取其他专业气象资料。 第八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附件一《民航气象服务机构绘制天气图的要求》,对所获得的常规气象资料进行处理,并填绘纸质的标准天气图。 第九条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24小时或13小时气象观测资料的机场气象台和机场气象站应当编写《民航机场航空气候志》。 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不定时观测资料的机场气象台和机场气象站,应当编写《民航机场航空气候概要》。 第十条迁建机场的例行气象观测资料不足五年时,相应机场气象台和机场气象站应当编写或保留原机场至少最近十年的《民航机场航空气候志》或《民航机场航空气候概要》。 第十一条《民航机场航空气候志》和《民航机场航空气候概要》的统计资料应当采用所在机场的《民航地面气象观测簿》和《民航地面气象观测月总簿》、《民航地面气象观测年总簿》的数据。上述数据不足以表明机场气候特征时,可以采用机场自动气象站资料或参考其它气象部门的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编写《民航机场航空气候志》和《民航机场航空气候概要》所用资料应当自观测起始年份起。 第十三条《民航机场航空气候志》和《民航机场航空气候概要》的气候资料统计和编写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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