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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货款结算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货款结算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货款结算管理规定

货款结算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

分册

文件编号:-财-货款结算001

撰写单位:财务中心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22页正文页数:11页

附件个数:6个

制度正文目录:

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货款结算工作,加强总部对各分部结算工作的统一管理,为结算人员顺利

开展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国美电器总部财务中心、采销中心;分部财务及采销部门。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采购中心;各分部。

3. 名词解释:

4.职责:

5.作业内容:

5.1结算服务规范

A. 热情服务、细心指导

对来公司结算的供应商代表应态度热情,对不熟悉本公司结算流程的供应商代表要细心指导,杜绝生、冷、硬、蛮的态度;

B. 一视同仁、按规办事

严格遵守公司的结算操作规则,配合供应商代表的结算工作,不可因人而异,给予不同的态度对待;

C. 准确及时、廉洁公正

在工作中耐心细致,按工作流程及时准确的进行结算核对,合理安排,按期支付供应商货款,不得无故拖欠或延期支付供应商货款,不得吃、拿、卡、要,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

D. 全面维护公司利益

每个工作人员应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高度负责,发现有与公司规章制度相背离的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5.2结算准则

5.2.1公司购进货物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结算组统一管理、集中结算:公司所有货款的用

款计划编制与结算由分部财务部结算组专门办理,其他部门不再与供应商办理结算事

宜;

5.2.2供应商进行货款结算必须与公司签有合同,才能办理货款结算事宜。供应商合同期满未

签定新合同的,可按旧合同约定事项延期执行;如无约定的,则停止付款,或者按无

合同付款流程向总部报批;

5.2.3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进行货款结算必须遵守公司的税票回收制度:

A. 代销商品结算:必须有增值税发票才能支付货款,不开或错开增值税发票的不予结款。

B. 经销商品结算:不管同城、异地结算的供应商税票必须坚持“一手钱一手票”的原则,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收回税票的,由采购人员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给出交付日,

必须报总部采购中心、财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方能支付。针对一个供应商只能进行一

次特批,累计有两笔税票未能收回的结算组必须立即停止对该供应商任何款项的支

付,结算人员要给予严格控制。

C. 先款后货:同城中的供应商,规定3天的回收期;异地的供应商,规定7天的回收期。

时间从货款付出后第二天算起,由相关采购人员负责,同时财务部门必须及时提醒、

监督。

5.2. 4货款结算后应付账款余额不得小于残次、退货、各项应收收入及合同约定的铺底金

额之和,清退的要留有足够账面金额

结算会计要控制供应商的结算款项,对残次、退货较多的、或欲清退的供应商要

保留足够的账面余额。合同约定有铺底额的供应商,结款后余额不得小于铺底金

额;

5.2.5按合同约定账期结算,不允许提前支付货款:结算会计结款时必须审查货款的账期,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账期进行结算,禁止提前支付货款;

5.2.6 严格实行按计划付款制度,超计划拒付,或者按计划外付款流程向总部报批;

5.2.7严格按照公司授权权限落实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不全的拒绝付款;

5.2.8对于返利、降价、退残的收回,允许账扣,对其他各项应交营业税项目的收入,按

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收取,采用账扣方式进行结算的分两种情况处理;

A.供应商提供全额税票的,公司按净额支付,公司给供应商开具服务业发票。

B. 供应商提供净额税票的,必须加收17%的代缴增值税款(假定购进货物含税价10000元,应扣收1000元,供应商开具税票金额9000元,应加收税金145.30

元),我方不给对方开具任何发票,遇供应商不能支付17%税金的,结算部门

在支付货款时必须报总部财务中心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支付。

5.2.3其他相关事项

A.各分部财务部必须将“结算服务规范”和“结算准则”制作成展板,张贴于结算组办

公之处,并且展板上要留有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的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

B.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将及时处理各种供应商的投诉,定期对各分部的投诉情况进

行通报.

5.3货款结算流程

5.3.1关于对账时间和付款时间的规定

5.3.1.1对账时间

A. 经销商品、代销商品、带货安装商品对账时间统一为:上周五至本周四上午工作时间。

(经销的手机、电脑类产品周五上午也可以对账)

B. 代销商品、带货安装商品中结算期小于等于7天的供货商对账时间统一为:每周三全

天。

5.3.1.2付款日期:计划内付款各分部在每周集中在两天进行支付,具体时间由各分部根

据地区情况自行决定(但不得安排周一),时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先款后货、现

款现货、计划外临时付款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支付。

5.3.2结算操作流程

5.3.2.1经销商品结算操作流程

A.经销商品入库,财务确认并打印《入库单》结算联

B.结算会计查询到帐期的货款并通知供货商来公司对账。

C.收入会计核算各项返利及其他各项应收款项,结算会计打印《经销商品结算单》。

D.结算会计周四编制“经销商品周付款计划汇总表”,并在下班前上报总部资金管理部。

E.资金管理部最迟于下周一下班前将审批后的“经销商品周付款计划汇总表”传真回

各分部。

F.供货商按照规定持增值税发票到分部财务办理货款

G.结算出纳按照总部的审批结果支付货款。

5.3.2.2.代销商品结算操作流程

A.代销商品入库,财务确认并打印《入库单》结算联

B.供货商按照我公司的安排按时到分部财务结算组对帐。

C.收入主管核算应收返利、补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结算会计打印《代销商品结算单》。

D.每周四结算会计编制下周“代销商品周付款计划汇总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后在下

班前报总部资金管理部。

E.资金管理部最迟于下周一下班前将审批后的“代销商品周付款计划汇总表”传真回

各分部。

F.供货商按照我公司的规定持增值税发票到分部办理货款,结算出纳按照总部的审批

支付供货商货款。

5.3.2.3先款后货、现款现货、超额度先款后货商品结算操作流程

A.市场部每周四下午向采购部提出下周的要货需求,采购部采购员填报下周“先款后

货商品周付款计划”。

B.结算会计汇总编制“先款后货商品周付款计划汇总表”,经相关人员签字后于周四下

午下班前上报总部资金管理部

C.总部资金管理部于周五下班前将审批后的“先款后货周付款计划汇总表”转总部采

销中心,由总部采销中心总经理审批后传回分部采购部。

D.分部采购部将审批结果送交分部财务部。

E.市场部制作《要货申请单》,采购部在ERP系统中下定单。

F.结算会计依据采购部的“采购定单”,在ERP系统中制作“预付款单”。

G.结算出纳按照总部审批结果支付供货商货款。

H.库房收货,财务确认并打印《入库单》结算联。

I.结算出纳收到供应商的发票,审核发票无误后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到票据管理中。

J.结算会计确认商品入库并收到发票后,制作“经销商品结算单”,核销供货商的预付款。

5.3.2.4带货安装商品结算操作流程

A.门店销售带货安装商品

B.供货商送货到顾客家进行安装,并按照我公司规定定期到分部客户服务部进行回访

确认。

C.结算会计与供货商对帐,对帐后在ERP中办理商品出库。

D.结算会计打印“带货安装商品出库汇总单”交采购员制作定单。

E.采购部依据结算会计打印的“带货安装商品出库汇总单”制作“采购定单”

F.结算会计办理商品入库,并制作《代销商品结算单》

G.收入主管计算返利、补利及其他各种应收款项,结算会计打印《代销商品结算单》。

H.结算会计每周四下午汇总编制“代销商品周付款计划汇总表”,经相关人员审批后在

下班前报总部资金管理部。

I.总部资金管理部于下周一下班前将审批后的“代销商品周付款计划汇总表”传真回

各分部。

J.供货商按照我公司的规定持增值税发票按时到分部财务办理货款。

5.3.2.5计划外付款操作流程

A. 采购员填写“计划外付款申请表”

B. 分部财务审核“计划外付款申请表”

C. 总部资金管理部审核“计划外付款申请表”

D. 总部采购中心审批“计划外付款申请表”后传真回分部采购部

E. 分部采购部送交分部结算组,分部结算组根据总部的审批支付货款

5.3.2.6采购需要控制付款的报批流程

A. 分部采购部需要控制付款的由分部采购员填报“国美电器()分部月第周采购

控制付款申请明细表”。

B. 总部采购中心审批“国美电器()分部月第周采购控制付款申请明细表”。

C. 总部资金管理部依据采购中心的意见审批分部的“周付款计划汇总表”。

5.3.3分部付款信息的反馈

每周五下午各分部根据总部审批的本周付款计划汇总表,结合本周的实际付款情况编制“国美()分部月第周付款情况统计表”。

5.3.4货款结算审批流程及权限规定

5.3.4.1每周付款计划的审批流程

5.3.4.1.1正常付款计划的审批流程

A. 正常付款计划为按照公司结算管理制度规定到期对帐结算的付款。(不含先款后

货、现款现货、无合同付款以及诺基亚、西门子、摩托罗拉手机);

B. 各分部财务部每周按照制度同供应商对帐完毕后,汇总上报付款计划;

B.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及相关领导在授权权限内对付款计划进行审批、排款,

详细如下:

单笔500万元以上款项报总裁审批后执行,单笔300万以上500万元(含)以下

款项报副总裁审批后执行,单笔200万元以上300万元(含)以下报采购中心副

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单笔200万元以下由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审批后执行。

D. 分部财务部收到总部财务中心批复后的付款计划后,复印一份给分部采购部,以

便采购人员掌握付款情况;

E. 采购人员对于付款有异议,需要延迟付款的,按照下文到期延迟付款流程报批后

交分部财务部执行;

F. 分部财务部按照审批后的付款计划以及采购部的延期付款审批单进行付款。

5.3.4.1.2先款后货、现款现货付款计划

A. 每周的先款后货、现款现货付款计划由分部采购人员根据下周实际经营情况预

计,并制表报送;

B. 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资金余缺情况和现有库存情况进行审核后报总部

采销中心,由总部采销中心总经理审批后传回分部;

C. 分部采购部根据已经审批的额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作进货订单,经厂家确认

货源后,报分部财务部提请付款;

D. 分部财务部根据实际订单金额,核查有无计划或是否超计划后付款。

5.3.4.1.3诺基亚、摩托罗拉、西门子的付款审批流程

A.诺基亚、摩托罗拉、西门子为直供机型,执行特殊的结算政策,不报计划。

B.实际付款时,由总部专管员汇总各地订单,经厂家确认后,报请物流公司付款;

C.物流公司根据资金额度审核后,按照公司授权报请采销中心审批,具体如下:

汇总后单笔1500万以上的报总裁审批后执行;汇总后单笔700-1500万元(含)

的报付总裁审批后执行;汇总后单笔700万元(含)以下的报采销中心总经理审

批后执行;

D.物流公司根据审批后的申请单进行付款,同时下发付款通知单通知各分部向物流

付款;

5.3.4.2计划外付款报批流程

A.分部采购人员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作计划外付款申请单,报分部财务部审核;

B.分部结算主管、收入主管、财务经理、采销总监、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上报总部

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

C.总部财务中心审核后报总部采购中心审批,总部采购中心审批后回传分部采购部,

分部采购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提请财务付款;

D.总部采购中心根据授权权限进行审批,其中单笔100万元以内(含)的款项由采

购中心副总负责签批,单笔100万元—200万元(含)的款项由总部采销中心总经

理审批,单笔200万元以上的款项由副总裁审批。

5.3.4.3无合同付款的审批流程

5.3.4.3.1 公司原则上不准无合同付款,有特殊原因的需报总部采销中心审批;

5.3.4.3.2 无合同付款申请由分部采购人员申请上报,经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审核后报

采销中心审批;

5.3.4.3.3. 采销中心在授权权限内审批,具体权限设置如下:

A. 单笔300万元以上的由总裁审批;

B. 单笔50万元-300万元的由副总裁审批;

C. 单笔50万元以下的由采销中心总经理审批;

5.3.4.3.4采销中心审批完后回传分部采购部,分部采购部凭审批后的单据提请财务付

款。

5.3.4.4到期延迟付款的审批流程

5.3.4.4.1公司为了保证同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不允许无故拖延厂家货款,特殊情

况的需报总部采销中心审批;

5.3.4.4.2分部采购人员根据同厂家的合作情况,填报“控制付款申请表”经采销总监、

总经理审核后上报总部采销中心;

5.3.4.4.3总部采销中心总经理对到期延迟付款具有审批权,经审批后的申请表由采销

中心回传分部采购部;

5.3.4.4.4分部采购部将审批后的“控制付款申请表”交分部财务部,分部财务部立即

停止该供应商的所有货款结算。

5.3.4.5提前帐期付款的审批流程

5.3.4.5.1提前付款可获得额外折扣且不低于3%的付款(含现款进货)

A.分部采购部根据同供应商签署的正式协议制作付款申请单,附协议复印件后报分

部财务部审核,原件同时交财务一份存档;

B.财务审核后,分部采购部将付款申请连同协议交分部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根据授

权权限有单笔50万元(含)以下的款项审批权(B类,其余参见授权书),超过审

批权限的传至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资金余缺情况和现有库

存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转总部采销中心审批;

C.总部采销中心按照授权权限进行审批,具体权限如下:

Ⅰ.单笔5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以下的款项由总部采购中心副总审批;

Ⅱ.单笔200万元以上的款项由副总裁审批。

D.总部采销中心审批后回传分部采购部,分部采购部凭此提请财务付款。

5.3.4.5.2因为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提前付款的(如获取最高年返等)

A.分部采购部根据实际情况制作付款申请单,报分部财务部审核;

B.分部财务审核后,分部采购部将付款申请传至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资金管

理部根据资金余缺情况和现有库存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转总部采销中心审批;

C.总部采销中心按照授权权限进行审批,具体权限如下:

1.单笔50万元(含)以下的款项由总部采购中心副总审批;

2.单笔50--200万元(含)以下的款项由采销中心总经理审批;

3.单笔200万元以上的款项由副总裁审批;

D.总部采销中心审批后回传分部采购部,分部采购部凭此提请财务付款。

5.3.4.6无税票再次付款的(对同一供应商,限一笔付款):无税票再次付款的审批权为总

部采销中心副总经理,由分部采购部提出申请,报总部资金管理部审核后转至总

部采销中心审批,采销中心审批后回传分部采购部,分部采购部凭此向财务提请

付款。

5.3.4.7付款后应付帐款小于库存以及应收总额的;残次库存超标的以及应收收入延迟收

取的一律授权给分部总经理审批。

5.3.4.8相关人员的权责义务的明确

A.财务人员对于各项业务具有监督权、预警权,对于各项付款均需保证数据的准确

性,同时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意见,表明同意付款或不同意付款,对于不同意付款

的,要给出具体原因以便供相关人员审批决策时参考;

B.公司相关领导对于最终的付款按照授权权限具有审批权,并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付款后出现的问题负全部责任;

C.由于收入的收取主要靠结算付款环节来对供应商进行控制,付款审批流程更改后,

本着权责对等的原则,收入的收取由总部财务中心收入管理部负责管理改由总部

采购中心全面负责,分部采购人员负有收入收取的直接责任;收入主管审核结算

付款单据时,要如实反映各项应收数据,以供审批人员参考;

D.由于库存的控制(包括滞销、残次)主要靠付款环节来控制,付款审批流程更改

后,本着权责对等的原则,库存的管理由总部采购中心全面负责,分部采购人员

负有库存管理的直接责任;

E.分部财务部、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将负责经常对滞销、残次库存、各项收入

(商业折扣、合同内收入、合同外收入等)的收取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预警,以

供公司领导作为奖惩依据及决策参考。

5.4 奖惩规定

5.4.1服务奖惩规定

5.4.1.1惩罚规定:

A. 经调查属于服务态度问题的,每次对当事人给予“口头指导”一次;

B. 经调查属于吃、拿、卡、要,收受回扣的,一经查实,对当事者予以“解雇”;

C. 经调查属于分部结算流程、结算方法及其他问题的,总部将下专项任务书,规定限期

解决,逾期将给予财务经理“口头指导”一次。

5.4.1.2奖励规定:总部财务将根据对供货商投诉的实际处理情况,对无违反公司制度、

无供货商投诉的分部将按公司《奖惩制度》对相关人员予以奖励。

5.4.2结算奖惩规定

5.4.2.1惩罚规定:

A. 对违反结算准则中任意一条的,最低给予“口头指导”的处罚;

B. 对累计超过3条的,将视工作情况给予按公司《奖惩制度》给予至少“书面指导”的

处罚。

5.4.2.2 奖励规定:总部财务将根据对供货商投诉的实际处理情况,对无违反公司制度、

无供货商投诉的分部将按公司《奖惩制度》对相关人员予以奖励。

6.注意事项:

7.附件:

7.1经销付款计划汇总表(共计四张)

A. 国美电器()分部月第周经销商品付款计划【单笔200万元(含)以下】

B. 国美电器()分部月第周经销商品付款计划【单笔200~300万元(含)以下】

C.国美电器()分部月第周经销商品付款计划【单笔300~500万元(含)以下】

D.国美电器()分部月第周经销商品付款计划【单笔500万元以上】

7.2国美电器()分部月第周代销商品付款计划汇总表(共计一张)

7.3先款后货付款计划汇总表(共计二张)

A.国美电器()分部月第周先款后货商品付款计划汇总表

B.国美电器()分部月第周超额度先款后货商品付款计划汇总表

7.4计划外付款申请表/明细表(共计二张)

A.国美电器()分部采购部计划外付款申请表

B. 国美电器()分部采购部计划外付款明细表

7.5采购控制付款申请明细表

7.6周付款情况统计表

预付账款的管理规定

预付账款的管理规定 只有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才能保证一项好的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预付账款的管理也要建立一套预付账款责任处理规定。发生预付款项时必须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上交财务部一式三联的订货付款申请单后,方可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严格控制各种预付款项的额度。 一、严格控制预付账款的审批控制流程 1、由采购部申请人填写一式三份<<预付款申请单>>,表样如下表: 长春市**(**)汽车涂装有限公司预付款申请单 厂家名称:单号:ZH000001 申请人: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签字: 填写注意事项:(1)厂家名称必须填写正确的收款单位全称; (2)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均要和日后收到的发票上的货物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金额一致; (3)付款形式可分别填写现金支付或银行存款支付;

(4)如购买的产品为固定资产,需在备注栏中填写其使用部门,以便于固定资 产管理; (5)合计栏中需汇总付款金额总计数,缺一不可。 2、申请人填完<<预付款申请单>>,交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再转交财务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及时付款。 3、预付款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付款联交由出纳付款,第二联记账联交由会计留存,第三联采购留存。 4、付款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时,由采购人员将发票匹配相应的入库单连同<<预付款申请单>>第三联采购留存联交给会计核对,会计按照发票金额与相应<<预付款申请单>>第二联记账联匹配后交由采购人员填写《报销单》冲预付款,并且在第三联上面确认签字并返还采购用于月末对账。 二、会计人员做好做账、对账工作 预付账款发生后,财务部门要及时做账、结账。每月底由财务部按照《预付款申请单》第二联统计预付账款未回发票的情况,后与采购部核对,签《预付账款对账情况表》留存。表样如下。 **(**)预付账款对账情况表 日期: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020)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结算编审程序,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根据建设 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结算以每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与施工单 位办理工程结算;整个建设项目结算完成后由成本合约部进行结算汇总。 第三条工程结算的条件 (一)工程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书; (二)具备完整有效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以及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工程结算编审程序 逐级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复核)→外部审计单位(如有)(初审)→分公司项目组(复核/初审)→集团成本部(二审)→集团管理中心(复核)→集团 审计部(终审)→总裁(复核)→董事长(最终确认) (一)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结算 有关资料按第七条要求装订成册后,送监理公司审查; (二)监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组在监理招标文件或监理合同中约 定相应时间)对结算资料进行详细、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送项目组; (三)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复审;造价咨询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期限进行详细、全面审查,完成复审。(如有)(四)对造价咨询单位复审后的工程结算,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各主管 的专业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报成本部和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工程结算按上述程序审核完后,由项目组造价工程师送审计部审定,最后由 总裁/董事长签字确定。 第五条结算资料应按发包人的有关要求整理;工程结算资料的主要内容:(一)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其他); (二)结算书及电子文档; (三)竣工图纸;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及附表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劳务班组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九条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十一条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

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十二条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 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第 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第一 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

探析预付账款成因及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f12385820.html, 探析预付账款成因及管理 作者:唐谦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10期 摘要:预付账款是基于合同约定或商业信用形成,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的交易是比较常见的。预付账款一方面占用了企业资金;另一方面预付款项挂账时间较长,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公允反映,也带来一定税务风险。 关键词:成因;清理;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预付账款是基于合同约定或商业信用形成。一方面供应商担心购买方不能如期按合同约定付款,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另一方面购买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也愿意在未到货的情况下,预付一部分货款,以促进交易的达成。 一、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 一般来说,在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的情况下,商品入库后,对方开具发票,就可以销账,但如果预付账款科目还有挂账,有的甚至超过两三年,这样就不正常了。简单来说会有以下几种原因: 1.多付款。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物资(某种程度上也是供应比较紧张的物资),与供货方签订长期的供销协议,这种协议可能是框架性的,没有具体的数量规定。供货方为了保证自己的资金流动性,往往需要购货方多付一两个月的货款。对于生产经营必须的物资,在企业不终止该项业务的情况下,预付款项滚动存在。如该项业务终止,物资采购部门没有及时结算和清欠;财务部门没有关注账务情况,形成多付款项。 2.发票未开具或未进行账务处理。正常的商业交往中,在购供双方确认购货数量和金额后,供货方开具发票,购买方依据发票入账,预付账款就能抵消。如果在供货方已开具了发票的情况下,这时预付账款的形成说明企业的基础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如物资供应部业务员没有意识到将发票及时交到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造成未销账或延迟销账;财务人员未定期检查预付账款挂账情况,未及时跟催业务员销账,造成预付账款长期挂账;工程建设历时较长,在结算之前,未能销账等。 3.无费用预算。在执行全面预算的企业中,使用OA办公系统进行费用报销,要有相应的预算才能完成。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预算追加的难度比较大,如审批的环节比较繁琐,有严格的预算调整频率和时间等。这部分发票就滞留在业务人员手中,无法进行报销,形成预付账款。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一、总则 (1) 二、结算原则 (1) 三、结算依据 (1) 四、现场收方时间 (2)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2) 六、结算规则 (3) 七、结算台帐 (6) 八、合同终止协议书 (6) 九、其他 (6) 十、附表 (7)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1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2.1准确、及时结算; 2.2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2.3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3.1合同文件;

3.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3.3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3.4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3.5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3.6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3.7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5.1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5.2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5.3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5.4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xxxx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支付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支付比例 第二条严格基建工程项目的付款及审批制度,基建工程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支付。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未到支付节点需要提前支付的,必须报分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支付程序 第四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本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填写审核意见和核算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公章),报送基建办项目组审批。 (三)建设单位审核 审核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为主要审核内容,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 1、项目组审核 项目组复核监理单位审核手续,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和项目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签,加盖印章。 2、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 全过程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计量情况、工程预付款的抵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基建办负责人审签 施工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本期价款结算单提交项目管理组,项目组提交基建办部门负责人审签。 4、财务管理部门支付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77351

精选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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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审批按公司管理权责执行。 .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合同的结算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以提高结算工作质量、规范结算行为,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准确核算及有效控制,确保结算的及时与公平,为结算款按合同拨付提供准确依据,使工程承包合同各项条款得以切实履行,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并为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核算的控制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建、改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结算申报、审批,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1、工程结算:指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审核,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章完成,提供财务拨付的总结算金额; 2、申报单位:指实际完成合同工程并提请申报工程结算的单位(即施工单位)。 第四条工作职责 1、监理公司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在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申请单上签字。审核竣工图并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 (2)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已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2、项目部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2)负责审核竣工图纸; (3)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 3、设计管理中心 经项目部复核竣工图后,再次复核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竣工图的真实性,应参照施工图及我司下发的设计变更,审查设计变更是否体现在竣工图内,特别关注造价减少的设计变更。设计中心审核完毕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后返回项目部。 4、成本管理中心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单价及总价; (3)负责与施工单位核对结算的差异部份; (4)负责处理结算中的争议部份; (5)提出工程结算金额; (6)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分析报告,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

借款、预付账款管理规定

内部★一般借款、预付账款管理规定(暂行) 制ZB(财)-(201008)6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各种借款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公司。 三、适用人员: 涉及借款、预付账款的审批人、审核人、稽核人、请款(经办)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定义和术语 (一)暂借款:指公司人员因特定工作需要先支出再报销的临时性借款。如:差旅费暂借款、业务招待费暂借款、购置办公用品暂借款、零星用品暂借款等项目。 (二)工作备用金:指本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垫付日常的零星支出,向公司申请领取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周转。 (三)押金、保证金借款:指本公司对定点采购等事项所需支付的相应押金、保证金,向公司申请的专项借款。 (四)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是指在采购业务中根据购货合同中相关条款规定须预先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 五、借款及预付款规定 (一)暂借款管理规定 1、暂借款一律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按《资金使用申请单》要求填写各栏,根据“暂借款”审批权限制度逐级审批。 2、财务部门负责人应严格审查每笔“暂借款”的用途、去向、归还期限,如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者有权拒付。 3、公司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办理“暂借款” 借款手续。

4、“暂借款”按照谁借款谁归还的原则,不得借故拖欠。差旅费在出差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费用并结清借款,其他借款在费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费用并结清借款。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的,从当月起从其工资中扣除(以借款金额为限)直至借款归还。当超期“暂借款”归还后,发放被扣人员工资。 5、借支现金原则上以5000元为最高限额,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归还。 (二)工作备用金管理规定 1、凡“工作备用金”借款,一律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按《资金使用申请单》要求填写各栏,并注明是“工作备用金”,根据“工作备用金”审批权限制度逐级审批。 2、备用金借支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在报销时可不冲减备用金。 3、备用金借支人员如工作性质发生变化,不需留有备用金时应及时归还所借备用金。 4、“工作备用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季度,金额不超过1万元,到期必须归还,如需继续使用,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5、公司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办理“工作备用金”借款手续。 6、“工作备用金”按照谁借款谁归还的原则,不得借故拖欠,到期借款未归还者,将从当月起从其工资中扣除(以借款金额为限)直至借款归还。归还后,发放当事人所扣工资。 (三)押金、保证金借款管理规定 1、凡“押金”、“保证金”借款,一律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按《资金使用申请单》要求填写各栏,根据“保证金”审批权限制度逐级审批。 2、经办人到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借款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附招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还必须附中标所签定的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否则财务部门不得付款。付款后两个工作日内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单位财务收据,财务收据上必须加盖对方单位财务专用章,并交存财务部门作为对方单位的收款依据。 3、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申请单》上所注明的归还时间,通知经办人归还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须延期的,必须重新办理《资金使用申请单》手

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准确、及时结算; 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合同文件; 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具体金额; 每月27日前,协作单位提交当期的增值税发票,并签字确认结算审核结果;结算人员把结算资料录入工程项目管理平台,通知相关人员网上审批; 每月30日前,完成项目会签,根据会签结果登记结算台帐;完成相

(完整版)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类 第一条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第二条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和工序分包两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为单数。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分包审查书面记录。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开发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第五条经营开发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

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 第四章分包招标 第八条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分包规划在第一个分包项目申请立项前报批,报经营开发部审查后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就各事项的审批,项目部应分别填写《工程分包立项审批表》、或《工程分包特别事项审批表》、《分包商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商时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原则上采用前两种方式。当采用议标方式时,须在分包立项报审时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方确定选择方式; (二)发包方发出招标邀请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 (三)发包方选择参加竞标的合格分包商; (四)分包商竞标; (五)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 (六)发包方定标; (七)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确定中标者。 特别说明。无论是招标还是议标,分包商数量均应在三家以上。 第十一条参加竞标的分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称为合格分包商)。为此,发包方必须对有意参加竞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 证明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为项目造价及付款提供确定的数据。 第二条目的 规范结算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所有地产开发的项目凡需签订合同的,均需进行结算,包括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条职责 第五条工作程序与方式 1.根据合同规定,竣工项目满足结算条件后,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好结算资料后,申请工程结算,根据《工程结算申请单》要求,报建设单位审核; 2.工程管理部收到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对需审核内容逐项进行确认、对结算申请做出审核意见;

3.成本管理部收到经上述部门(单位)审核完毕的结算申请及资料后,对结算资料对应造价进行审核,负责编制结算,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确认造价;填报《工程结算审批单》、《工程结算审定表》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签字盖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结算文件。 4.工程结算完成后成本管理部将施工单位最终确认的结算文件分至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存档,最终结算文件存档单位包括但不少于以下部门:施工单位、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档案室。 第六条工程结算计划管理 1.结算计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 成本管理部应于项目开发计划执行书下达之日起20日内编制《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年度结算计划》;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编制下季度《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季度结算计划》 2.结算审核参考时限表: 第七条工程结算的质量控制 1.结算计划的可行性 结算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到合同结算的复杂性,制订切实、合理的审核完成时间。 2.结算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性 结算资料应力求及时、完整、准确,如因合作单位提交的审核资料不够完整、准确,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3.合同结算报告的组成部分 合同结算报告是合同签署、履行和结算全过程的完整回顾和总结,应当包括合同标的概况、合同签订与结算金额、合同结算审核过程、合同相对方履约情况评估、合同遗留事项及待付款项说明等内容。合同结算报告应成为以后类型似标的招标或直接委托确定标底和选择投标单位的依据。 第八条结算资料管理 合同结算审核的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并附结算资料清单,对于非原件资料应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资料清单中说明。全部结算文件审核批准加盖结算单位公章后,由成本管理部专人经办移交档案室、财务管理部等存档。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预付账款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和避免坏账损失,根据国家会计准则或有关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以及经费独立核算部门。所属其他会计主体在不违反本制度原则下自行制订管理办法,对预付账款进行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 无 第四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说“预付账款”指企业根据供需合同,在未取得购货发票时对外支付的预付款项,包括材料采购预付账款、设备采购预付账款等。 工程预付款和劳务预付等款项,除本制度特别声明的以外,均比照本办法管理。 按合同规定款到提货或发货,比照预付账款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预付账款实际占用情况及清理状况,随时决定对预付账款的发生、占用及清理,实行过程跟踪和监控;随时决

定修改相关的考核办法,加大相关的奖罚力度。 涉及上款事项的,按集团公司随时下达的通知执行。 第二章部门责任制度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公司预付账款的综合管理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一)、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及管理现状,制订或修订有关预付账款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二)、对相关的预付账款进行核算和管理; (三)、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定,就预付账款的占用,参与对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 第七条采购部门是预付账款的清理部门。其业务职责是,就其办理的预付账款进行管理、清理,催收货物和发票,按规定的时限办理验收报销,完成下达的预付账款占用指标。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将集团公司下达的预付账款占用指标分解落实到下属部门和个人,制订内部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进行内部考核。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责任制度,就合同的签订和预付账款的支付,确定每笔预付账款的责任人,并就预付账款的金额和呆滞时间以至于超过诉讼时效或形成坏账等制订处罚的额度或停职清欠等办法,报公司和集团公司审查批准。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上条的预付账款责任制度,建立日常登记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港航局第三工程分公司 大连凌水湾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工程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项目部建安工程结算工作。 第三条其他对外经营(设备租赁、台班收入、外供混凝土)及零星产值,按合同或按财务收款,由项目部自行结算。 第二章结算管理体制与机构 第四条结算管理体制:由项目部领导、项目各部室两级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为计财部。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计财部(经营)职责 1、计财部(经营)负责督促、检查、审核项目部各部室工程结算工作,编制年度工程结算和工程竣工计算文件。 2、计财部(经营)根据经业主审定的年度工程结算单和竣工工程结算单,编制公司报局的年度结算文件,工程审计后,将产值变动情况年度汇总,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计财部(经营)报公司的年度结算文件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表格附后): a、计提含量工资的产值完成情况与结算意见表

b、()年度结算及产值审核表 c、()年项目完成产值及“百含”产值一览表 d、关于()年建安及辅助生产产值的说明 e、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月、年度结算单 4、计财部(经营)建立工程结算台账,并负责工程结算文件的原件收集归档。 第七条工程部职责 1、工程部辅助编制工程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2、工程部负责向计财部提供建安产值以外的对外经营(设备租赁、台班收入、外供混凝土)及零星产值。 第八条计财部(财务)职责 计财部为项目部价款结算的主管部门,依据结算单办理工程款的收取事项,提供工程价款结算台账。 第九条设备物资部职责 设备物资部负责提供项目的物资及设备的使用数量和台班及单价,提供工程价款结算台账。 第十条管理细则 1、项目部是工程结算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办理工程月、年度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文件等工作。 2、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结算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工程结算的全过程管理。 3、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为结算文件工程量的提供人。施工技术人员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了明确公司工程项目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结算管理措施,减少财务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内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业务产生的项目合同收入和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财务结算与控制管理。 3.术语 项目合同收入是指公司在所有电力工程(新建、改造、大修、维护、抢险。调试等)项目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项目合同收入包括项目合同的初始收入和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性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为获取经营业务合同所实施的市场营销活动与项目投标签约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4.相关文件 工程项目销售费用与合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货币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5.管理原则 (1)公司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销售费用分项目归类核算后再进行公司账务处理、财务核算。 (2)公司应严格执行工程成本、销售费用预算与目标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项目预算目标范围,完成合同收入目标,并将合同成本、销售费用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6.管理要求 6.1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结算基本规范

(1)实施合同收入及时结算制度,工程部负责收入结算的归口管理。 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工程项目合同收入由工程部总负责人按时催收、项目经理协助,财务部办理往来结算。其余工程项目的合同初始收入首次预付款项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协调,财务部办理往来。 工程部总负责人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与其进行工程阶段性结算。财务部及时核算,根据公司签约合同和内部临时工程清单按月提供应收款项的明细表,工程部总负责人签名确认,及时组织催收。 (2)销售费用实施计划限额备用金制,财务部负责限额控制管理 公司项目部人员的销售费用实施备用金制;所有人员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越各自月工资金额(工程部总负责人不能高于3000元,项目经理不能高于2000元,项目人员不能高于1000元);财务部每月报销项目部人员的费用并按报销金额补充备用金。项目部人员没有报销不予再借款或增加备用金额度,如果一年中途没有岗位性质变化备用金在年底核销。 (3)合同成本实行专用账户拨付制或备用现金制和现场记录制度 凡是要求必须开设专用项目资金账户的工程项目实施专用账户拨付制,其余施工作业计划工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实施备用金制,备用金或专用账户额度根据施工作业的目标成本、工期和材料款的支付计划案比例确定额度;计划工期在一月内的工程项目根据作业预算实施计划额度借款报销制。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实行严格的现场记录制度。 (4)与业主方保证金的清算和项目内部结算 与业主方的项目保证金清算由财务部与工程部负责,其他费用的清算由工程部负责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保证金付款期限到期之前,工程部负责人主动与业主方联系,及时收回保证金。 所有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在竣工结算完成的10天内工程部负责人必须到财务部进行项目财务报销结算。 6.1工程项目费用报销凭证提供与程序要求 6.1.1工程部费用报销 公司工程部人员在每月报销各项目发生的市场营销费用时,必须按照项目销售费用内容要求分别归集,提供合法票据。先经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分项目计核销售费用,再按照财务审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BFNY-GJGL-019-2015-A/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宝丰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宝丰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大修(系统停产大检修)等项目工程结算的管理。 1.3定义 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图以及其他结算依据资料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过程。 1.4职责 1.4.1造价中心 1.4.1.1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1.4.1.2审核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费用。 1.4.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4. 2.1负责竣工结算合规性的审查。 1.4. 2.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复审(不包括甲供材料的审核)。 1.4. 2.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及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定。 1.4.3财务部 负责甲供材料清单的复核以及各类工程扣款。 1.4.4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1.4.4.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1.4.4.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查(包括甲供材料清单的审核)。 1.4.4.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实。

2竣工结算工作程序一览表

3.1竣工验收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3.1.1相关单位完成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及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并通知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在一个月内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结算 报告;结算报告应包括编制说明、竣工图、结算书(附电子版)及与价格 调整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协议等。 3.1.2竣工结算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 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甲供材料、甲替乙供材料领用及出入库是否真实、完整、相关部门签字是否齐全,乙 供材料价格确认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有效,其它资料是否符合本 制度相关规定等。其中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接到 “竣工结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审结,初审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转造价中心。 3.2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查 3.2.1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送交的全套结算报告资料及《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后,负责对该施工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包括 还有无工程遗留问题等,是否符合结算相关规定,审查合格后在《工程竣 工结算通知单》上签署意见。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将根据审查结果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上述 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复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纸 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工程竣工资料是否齐 全,符合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其它资料是否符合结算管理制度规 定等,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复审意见。 3.2.2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照以上流程负责对各单位技改、大修项目竣工结算 资料的审查。 3.2甲供材料的审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核承包单位在此单位工程上实际使用的甲供材料的 规格、数量是否齐全、属实,并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的相

预付款管理制度

预付款管理制度 为加强预付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1. 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原则上应避免预付款。但对于特殊的情况,如设备、模具、进口材料等,需要预付款时,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预付款业务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经过合同评审。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要按照经过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 3. 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跟踪执行情况,掌握付款节点, 财务人员办理时必须对照合同进行审核, 对于文件或文件内容不齐全, 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的,财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拒付通知。 4. 预付款后, 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没能按照合同交期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 应按照公司关于对账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对账并督促其履约。 5. 对于分阶段付款的业务, 定金支付后, 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主题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对账。 6. 预付款业务合同执行完成后, 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索要发票,

原则上发票应于当月开回, 如发票因故不能及时开具的, 应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对账。 7. 业务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8. 财务部门每月末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 (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通过召开预付账款例会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9. 其他未尽事宜报请公司决定。 10.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1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漯河电厂筹建处工程建设期间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1.3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 相关定义 2.1 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基建)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业主支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指由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预先支付的用于工程备料周转和工程调遣所需的费用,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4 进度款(中间结算款) 进度款也即中间结算款是指在工程或委托服务执行期间,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一定时期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阶段性工程款项。 2.5 工程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预留的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费用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 2.6 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或委托服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业主进行的最终工程或服务价款的结算。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计划经营部是工程结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核算管理工作。 3.1.2 工程部是工程量计量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与结算相关的管理工作。 3.1.3 物资管理部是工程结算中设备、材料核算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设备、材料结算的相关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结算管理制度

--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一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资料; 4、工程技术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复核。 第二条、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 3、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0天内完成。 4、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成本副经理复核。结算主管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第三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主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技术部,由结算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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