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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关于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项目经理部:

为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对化建发2011年70号《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中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现予下发,望遵照执行。

项目管理处

2011年9月30日

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1、收取时间与收取程序

1.1合同签订以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10日内由分包单位向项目部或基层单位财务补足。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财务部门通知分包方重新办理。

1.2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工程款项。不得以扣除工程款的方式抵缴履约保证金。

2、收取金额

2.1合同价款低于1000万元时,收取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高于1000万元时,收取100万元履约保证金。

2.2合同履行中,如果合同价款变化幅度大于20%,应按照变化后的合同价款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额度。增加时由项目部或基层单位

通知分包单位补缴,降低时由分包方提出申请,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预算中心同意后,退还降低部分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条件

1.1工程分包类施工完成,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1.2专业分包类施工完成,经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验收合格,完成中间交接手续后退还。

2、退还程序

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各责任部门及项目总工、质量安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明。

2、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应如实评价合同履约情况,提出退付意见,如有扣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多个专业时应增加相关专业工程师意见。 . .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篇一: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 20XX-09-0510:12 作者:李平来源:enet硅谷动力[收 藏到e起摘] 【编者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原来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的作法不再符合规定了 ... 【正文】 【enet硅谷动力专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原来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的作法不再符合规定了。笔者认为,《管理办法》 只是对招标采购单位退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和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应负的经济责任作了规定,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将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为了更 好地说明这一问题,并着重解决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的认识和操作问题,现根据自己对《管理办法》

的理解,并结合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就如何处理好履约保证金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以与各地政府采购同仁们商榷。 《管理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问题的规定 《管理办法》适用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 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该对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和退付作出规定。 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疝的利率 支付资金占用费。从这条规定来看,它并没有规定不能收取或者不能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在政府采购采购活动中,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供应商能按规定履行合同,以监督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这应该是合同履行期间的问题,而不属于招标投标活动的问题。因为投标和履约本来就是整个采购活动中的两个不同阶段,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整个采购活动中两个不同阶段为了确保采购活动顺利进行所采取的措施而已。因此 上可以说,《管理办法》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作出决定是合适的,但如果再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作出规定就显得不合适了,甚至可以说成法律法规的“越位”;而履 约保证金既然是约束供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理所当然应该是《合同法》调

合同履约、变更管理制度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苍溪农村商业银行综合办公楼合同变更、履约管理制度 二○一八年十一月

合同变更、履约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项目部已签订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不规范带来的潜在风险,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规定以供执行。 一、合同履约执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生效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我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首先做到我公司一方不违约; 2.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如对方在履行中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要密切关注,及时做出反应,固定对方违约的证据,为以后处理合同纠纷做准备。 二、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 合同履行部门、财务部、行政部等部门都应当按下列要求做好各部门的合同履行管理工作。 (一)我公司为履行合同所做的工作,要留有记录或者证据。 如:支付款项的,应当在原始凭证上写明款项用途及对应的合同编号等;接收货物的,应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应当签字确认,验收的应当有验收记录,有异议的应当注明等。 (二)及时发出催告和异议 催告一般是用来催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同时,催告也是进一步采取某些行动的必备前置程序。异议一般是在接受对方交付的情况下,

发现对方的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如接受对方交付的货物后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则应及时向对方提出异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催稿、异议等重要的事项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便有据可查。口头形式可以解决的,也可以口头形式做出。 (三)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果相关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同履行部门存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我公司已经履行事实以及对方违约的事实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同时,如果我公司一方不慎违约了,应尽量避免被对方掌握证据。对我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我公司禁止现金形式支付,收款方为签订合同时指定的收款人。 (四)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合同履行中的一些问题,很多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技术性与专业性较强,合同履行部门应当慎重对待,并及时与行政部法务沟通和联系,由法务参与处理前述问题,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作出相应处理。重大问题需公司领导定夺的,填写《合同履行问题反馈表》上报至公司,由公司领导最终确定解决方案。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行政部法务负责协助履约部门监督、检查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

履约保证金合同

履约保证金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 **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的《销售合同》,乙方在对销售合同相关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销售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销售合同约定履行按时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甲方履行送货义务后,且乙方已经出具《收货确认函》后,但乙方却因货物质量、数量等情况提出异议,导致退货或影响货款支付;以及因违反《销售合同》的其他相关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按照拟向甲方采购执行峰值额度万元为基数,保证金比例为 %/年,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本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此款项不计利息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的相关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或损失赔偿金额。抵销完成后,乙方应补足保证金,乙方拒不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中止销售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证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销售合同付款时间到期日后30日内。保证期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按照合同相关约定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东莞市莞城区

保证金合同怎么写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保证金合同怎么写 篇一:保证金协议书 保证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乙方能够及时适当地履行双方签署的《合作经营合同》或《租赁合同》,乙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一、保证金标准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支付时间:20年月日之前。 三、保证金的用途 (1)保证金用于赔偿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店中销售期间及停止销售后出现的因为乙方商品质量或服务的投诉索赔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保证金用于支付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双方约定的

其他事项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如出现本协议第三条中约定的情况,甲方可先行从保证金中扣划相应金额,并通知乙方补足保证金金额,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补足保证金金额。如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应支付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金额补足 保证金。逾期,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直接扣划相应金额的款项以补足应支付款项和保证金。 五、从乙方商品停止在甲方商店销售日(乙方对其销售的商品承诺有服务期限的,至服务期限届满日)起满三个月后,甲方视情况开始向乙方返还剩余保证金,但甲方应于90日内完成返还。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署年度合同之补充协议,有效期随年度合同顺延。 七、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签署人:乙方签署人:(盖章)(盖章)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篇二:履约保证金合同 履约保证金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履约保证金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在市订

立。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于签署了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此笔履约保证金乙方委托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预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 等额抵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或损失赔偿额。 第五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后7日内。保证期满乙方如约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划回乙方

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

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同履约行为,避免承包方因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并保证发包方的损失能够得到及时补偿,特制定《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条承包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包括现金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承包方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时可以提供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第二条承包方范围:集团入围库中的签约施工单位、中标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约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公司,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收缴主体为工程项目发包方,工程项目包括以年度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以单位工程发包的建设项目。承包方与项目公司签约时,可不用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按以下方式进行: 1、承包方直接与项目公司签约时,以合同为单位,由项目公司进行收取。 2、承包方以专业分包形式与签约时,以授权委托书为单位,由收取。一份授权委托书只能对应一个区域管理中心的地域范围,跨区域的要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3、承包方以劳务分包形式与签约时,以劳务分包公司为单位,由中燃宏远取。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由劳务分包公司收取,并与共管。 4、履约保证金在签约后15日内交给发包方。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的收取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以年度发包形式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每份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2、以专业分包形式与签约的工程建设合同,专业分包队伍每份授权委托书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3、以劳务分包形式与签约的工程建设合同,劳务分包公司每份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4、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要求每支承包队伍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0万元。 5、以单项工程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每个单项工程收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根据成本变化、管控要求、项目类型等因素,集团总部有权对履约保证金的额度进行调整。 第七条保证金的管理 1、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专项管理。发包方收到保证金后,按集团制度要求将相关款项存入大额账户。 2、履约保证金在以下情况时,可由发包方扣除。 (1)发生工期延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包方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时,保证金可用于违约赔偿、事故的处理或事故补偿; (2)承包方因虚报工程量、虚假签证、故意使用不合格材料,保证金可用于抵偿发包方的损失; (3)因承包方拖欠、克扣承包班组费用,导致班组或工人擅自停工、围堵闹事、聚众上访等事件,保证金可用于进行发包方损失的补偿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4)承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发包方可扣除部分保证金用于资料的完善; (5)按照合同约定,承包方出现违约时,用于违约补偿。 (6)除上述情况以外,承包方发生其他违规行为,经发现并核实后,由发包方进行处罚,必要时可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经发包方审核且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退还承包方,如续签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管理,保障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质量,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成立验收小组 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其中:1、办公物资类验收小组成员由司行处处长或副处长(组长)、监察人员、财务人员、装备科科长、申购者、采购者(小组成员)组成。2、工程材料、信息化设备类验收小组成员由司行处处长或副处长(组长)、信息技术室主任、监察人员、财务人员、基建办主任、信息技术人员、工程管理员(小组成员)组成。当中标或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工作,但不属于质量、技术检测机构检测范围的除外。验收小组成员应为单数。 二、制定验收方案

验收小组成立后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方案,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实施履约验收前掌握该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及政府采购合同内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验收前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验收程序与要求 1、验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起十个工作日以内,由采购经办人提出,验收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进行履约验收。 2、中标或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上、复杂的采购项目或国家有强制性检验标准的项目,需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参与项目验收并出具相应书面报告;服务项目需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与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必须在安装时进行现场检测试验。 3、验收应以采购合同、招投标(采购)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封存样品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4、验收小组成员应到合同标的交付现场进行实地审查验收。根据标的所示清单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及备品备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进口产品报关单,对标

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关于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项目经理部: 为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对化建发2011年70号《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中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现予下发,望遵照执行。 项目管理处 2011年9月30日 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1、收取时间与收取程序 1.1合同签订以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10日内由分包单位向项目部或基层单位财务补足。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财务部门通知分包方重新办理。 1.2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工程款项。不得以扣除工程款的方式抵缴履约保证金。 2、收取金额 2.1合同价款低于1000万元时,收取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高于1000万元时,收取100万元履约保证金。 2.2合同履行中,如果合同价款变化幅度大于20%,应按照变化后的合同价款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额度。增加时由项目部或基层单位

通知分包单位补缴,降低时由分包方提出申请,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预算中心同意后,退还降低部分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条件 1.1工程分包类施工完成,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1.2专业分包类施工完成,经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验收合格,完成中间交接手续后退还。 2、退还程序 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各责任部门及项目总工、质量安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说明:1、申请方应如实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并向项目部或基层单位提供完工证明。 2、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应如实评价合同履约情况,提出退付意见,如有扣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多个专业时应增加相关专业工程师意见。

履约保证金合同协议书范本 销售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履约保证金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编号为的《销售合同》,乙方在对销售合同相关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销售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销售合同约定履行按时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甲方履行送货义务后,且乙方已经出具《收货确认函》后,但乙方却因货物质量、数量等情况提出异议,导致退货或影响货款支付;以及因违反《销售合同》的其他相关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按照拟向甲方采购执行峰值额度万元为基数,保证金比例为%/年,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本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此款项不计利息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的相关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或损失赔偿金额。抵销完成后,乙方应补足

保证金,乙方拒不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中止销售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证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销售合同付款时间到期日后日内。保证期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按照合同相关约定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及撤销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第一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互利有偿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人进行。禁止无权代理,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期限等重要内容,同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生效。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行使代理权, 禁止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第三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员要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符合签订合同主体资格, 资信状况是否良好,并验证对方相关有效证件。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前, 合同承办人员应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各部门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内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履约能力做出明确判断, 各有关部门应对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是否合法、条款的完备性等提出书面意见并对此负责。 第四条签订合同,除小额且能够及时清结的外,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或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形式。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两份,一份由合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归档,一份交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时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实行分类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将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报送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图纸、往来信函、电报、电传、报告、批示等)应当附在合同卷内存档, 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存档保管。 第七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

履约保证金合同范本_保证合同

履约保证金合同范本 履约保证金合同范本【范本一】:履约保证金合同 甲方: 乙方: 市订立。月日在本履约保证金合同由双方于年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日签署了月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于年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 () 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第二条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保证金额第三条 )作为履元(¥乙方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金额:大写人民币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此笔履约保证金乙方委托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预付工程款中扣除。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建设第四条 工程施工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保第五条 证期满乙方如约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划回乙方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第六条甲方也应向乙方提供有利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的资金证明。 争议的解决第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 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项目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生效条件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履 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A4大小\ 自由编辑\ 最新最热\ 标准模板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拾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壹拾壹份,乙方执玖份。 精品合同文档 1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 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 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

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七)——被索赔3032万元看忽视隐蔽工程验收单顺延工期的教训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一家国有施工企业由于不重视工期顺延签证管理最终被索赔3032万元,其教训深刻不禁令人扼腕! 案件第一次上诉最高院时,该施工企业委托朱树英作为上诉审代理律师,企业领导无可奈何地向朱树英自嘲感叹:“朱律师啊,我这次发神经病了。我做原告起诉催讨工程欠款,结果打来了一根上吊绳,我要赔被告3032万元,如果这个案件改判不了,我们企业只能死路一条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原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委托人提起上诉。经朱树英的努力,案件已在二审调解中取得明显的成效,但因上诉人的原因最终调解不成,案件被发回重审后因故没有继续代理。作为代理律师,朱树英直至今天仍对此案最终未能成功减少当事企业的损失而感到郁闷纠结。这一典型案件——施工单位因工期逾期造成占工程总造价一半达3000多万元损失的教训,为所有的施工企业敲响了一记警钟。从“伤痛”中不断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前行。今日“树英说”,就让我们一起撕开这“伤疤”,好好吸取其中的深刻教训。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七)——被索赔3032万元看忽视隐蔽工程验收单顺延工期的教训 本栏目《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正在一篇一篇推出以案论法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该系列之三《从6068万元反诉被驳回看有关工期证据的形成和搜集》,通过抗辩反诉获得成功,重点介绍有关工期书面证据管理的形成和搜集;系列之四《从上海锦江北楼下沉至-2.6米看水准点取定证据形成的专业性》,说的是施工过程中固定程式书面文件水准点取定单的证明作用,并且当工期起算发生争议时,水准点取定的时间点可作为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系列之五《“王牌军”追欠索赔案胜诉反映会议纪要的四不原则》,说的是固定程式书面文件每周例会纪要在工期发生争议时不可替代的证明力;系列之六《上海欢乐谷侵权赔偿案隐蔽工作验收单自证当

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

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 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 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 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 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 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 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 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 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 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履约保证金详细规定及编制办法大全

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建设项目履约保证管理,保障履约保证金的资金安全,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保管、使用及退还程序,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及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所实施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包括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1、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有效期、银行等级等应严格按招标文件,银行保函应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内的银行开具的保函,是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2、现金保证金(或支票):现金保证金(或支票)按规定存入财政部门 指定的专用账户,并受财政部门管理。 四、履约保证金额及有效期限 1、各类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人民币)的10%。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从合同签订直至项目完成结算财政评审,取得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之日止。 3、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如无特别要求,则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 4、服务类项目无法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的,承包人须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出具固定期限保函,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

的要求对保函作无条件延期的书面承诺(附件1);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不低于5年。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所承保的项目,当保函的有效期已满达3年但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主动办理新保函续保,且新保函有效期不低于5年;以此类推,每当固定期限保函有效期满达3年而项目却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均应及时办理新保函续保。 5、施工类项目无法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的,承包人须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出具固定期限保函,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保函作无条件延期的书面承诺(附件1)。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原则上应不低于6年。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所承保的项目,当保函的有效期已满达4年但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主动办理新保函续保,且新保函有效期不低于6年;以此类推,每当固定期限保函有效期满达5年而项目却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均应及时办理新保函续保。 6、对于现场具备良好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的施工类项目,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经办务会另行研究决定。 7、若在银行保函到期前6个月,承包人仍未办妥新保函续保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拨付合同款,同时将承包人的不良行为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记录不良行为和诚信动态扣分。 五、办理程序 (一)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1、从2018年起,对所管辖建设项目中公开招标的服务类、施工类项目执行如下要求: 服务类、施工类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合同协议书范本 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履约保证金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署本协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几条协议。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保证金缴纳时间 乙方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日历天)向甲方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未能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第三条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向甲方账户交纳现金,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隧洞混凝土衬砌_________日内。 保证期内乙方如约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分三次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划回乙方账户:第一次为隧洞主体工程开工(洞脸形成),返还履约保证金的30%,及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二次为隧洞掘进贯通,返还履约保证金的40%,及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三次为隧洞混凝土衬砌完成,返还履约保证金的30%,及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五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2、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4、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一、合同履约管理是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合同履约阶段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实施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问题或隐患,防控风险的过程。 二、合同履约管理的重点内容包括进度监控、质量控制、纠纷处置等,关键环节包括合同款收付、工程设备验收、合同成果交验等。 三、凡与合同履约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积极协作,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四、合同履约管理实行主责制。合同的主承办部门为主责部门,其主要负责人为主责人。主承办部门暂不明确的,由总经理确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 (一)负责组织合同的全面履行。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落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记录保存谈判交涉资料,分析各种违约情况的法律后果,有效利用合同保护企业利益,限制和制约违约行为。 (二)负责组织合同交底。向合同承办部门和人员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解答有关问题。

(三)负责组织合同变更、中止、终止。 (四)负责组织合同标的物验收和履约完毕确认。 (五)负责合同付款OA流程的发起(暂无权限的书面通知办公室发起)。 (六)跟踪合同款收支情况。 (七)及时掌握下列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 1.相对方名称、法定代表人、银行账号、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2.相对方授权代表调离、离职、开除等; 3.相对方或其控制人财务状况恶化,开始出现拖欠款项; 4.相对方陷入重大法律纠纷,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 5.相对方过错或双方过错,可能或已经给企业造成损失; 6.其他有可能对正常履约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五、主责部门和主责人的变更由总经理决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发生变化的要进行工作交接。 六、重大复杂的合同项目履约管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请集团公司支持或外聘专家参加,具体事宜专项规定。 七、办公室负责合同履约管理的组织和考核。 (一)负责过程管理。 1.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设立合同履约管理台账,明确履约控制指标。 2.协调配合各方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

2021年新版履约保证金转让协议样本

2021年新版履约保证金转让协议样本 合同协议范本 合同协议范本 履约保证金转让协议 编号: 方: 办人: 联系电话: 方: 办人: 联系电话: 方: 办人:联系电话: 办人: 鉴于,甲方、丙方所属__集团的战略合并的实施,为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在遵循自愿、平等原则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直接与甲方或甲方下属控股公司、分公司签署的《海运出口货物订舱合同》(协议号:;用户名:)并已向甲方(或甲方下属控股公司、分公司)缴纳的保证金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或甲方下属控股公司、分公司将已收取的乙方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无偿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并确认接收了甲方转让的上述保证金。 2、乙方充分知晓并同意上述保证金转让事宜。乙方同意,上述保证金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等额转作其与丙方开展各类业务合作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再向甲方声索任何保证金权利。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和处置,按照乙、丙双方另行签订的《履约保证金管理、处置协议》执行。如上述转作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足《履约保证金管理、处置协议》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履约保证金管理、处置协议》的约定,向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 3、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将其持有的原甲方或甲方控股公司、分公司开具的相应保证金收据交丙方。如乙方未能提交相应的保证金收据正本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保函。 4、尽管有相关规定,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法律主体的任何变更及协议一方发生更名时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5、三方同意,其对本协议协商、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得到的所有关于对方的文件资料和重要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根据法律规定,需向相关司法、政府部门披露外,未经其他两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他方披露此类信息,在进行上述披露之前,披露方应通知另一方其拟进行披露及拟披露的内容。若因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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